那些梦中游魂的数量非常多,幸亏形体虚无,倒从不相互推挤。千奇百怪,无所不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看不到的。
我戴上夜行镜,沿着街道飞奔。
夜复一夜,我奔驰于空旷的城市梦境中,在这样光怪陆离的梦境里源源不断地猎取着灵感。在日出之前,我会和醍醐一起返回出租房,拉上窗帘筋疲力尽的睡去。一直到中午才被叫醒,赖在床上迷迷糊糊地吃完午餐,然后蓬头垢面地坐到电脑前,在午后的斜阳里十指翻飞,将那些离奇的梦记录下来。然后,拿去卖钱。
——是的,你们猜对了,我是一个码字的。
我叫小枕,枕头的枕——当然,那只是醍醐给我取的一个笔名,因为我总是喜欢抱着那只hellokitty的大枕头。而三年前新换的身份证上,我的名字叫做陈海燕——当然,那也是假的,那是我随手拿了一个责任编辑的名字报了户口。
至于真名是什么,我想这个世上大概已经没有人知道了。
是的,非常可笑,仿佛是如三流白烂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我居然患了失忆症。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出身,只是浑浑噩噩的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一年又一年。当有记忆的生活过了四十年之后,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容貌依旧停留在二十多岁的时候,丝毫不见衰老——从那时候起,我开始隐约明白自己的与众不同。
而醍醐却没有诧异,也没有问什么,只是带着我每隔数年就更换一次住处,仿佛侯鸟一样迁徙。同样的,我发现这么多年来他也不曾衰老,始终保持着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模样。
原来,我们都是异类。
日子过的波澜不惊没头没脑。唯一有过的一次惊喜,是接到一封署名江南的电子邮件——对方在信中自称是我失散多年的唯一胞兄。我大喜过望,立刻飞往他所在的城市,期待着兄妹久别重逢抱头痛哭一场,然后解开身世之谜。然而,一见面才发现那个江南长得和我绝无半分DNA重合之处,仔细询问,才发现那个爱吃茄子的海归原名叫陈大海,居然是那个正版陈海燕的哥哥。令我登时大失所望。
这个尘世似乎和我毫无关联,除了醍醐以外,我也不和任何人保持长久的联系。
三百年来,我适应着这个世界的改变,从事过无数职业:从歌女到知青到建筑师,无所不为,经历足足可以写上一部百万字的小说。不过,自从我几年前开始执笔为文赚取稿费以来,渐渐也有人称呼我为作家——往往前面还要加一个美女的定语,很是耸人听闻。
但只有我自己清楚,我只是一个二道贩子。
最近的几年来,我一直靠着贩卖别人的梦想而换取生活,而且在通货膨胀严重的世道里活的还算滋润。一般来说,我每写一千个字可以换到五百块,当然,在我急着交房租水电的时候,千字五十我也是卖的。
——在这个时代里,只要给得起价格,梦也可以论斤卖。
可笑的是,那些颠倒的、错乱的梦,居然还有那么多人喜欢。
或许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已经越来越匮乏,匮乏到连做梦都奢侈,所以需要有人代替他们做梦。于是,躬逢盛世的我就从一个猎梦的二道贩子摇身变成了一个畅销书作者——虽然我的书没有沧月的《镜》系列或者萧音的《遗失大陆》这般风靡一时,但每一本至少也能卖出个十万八万,这足以让出版商们对我趋之若骛。
只可惜,我往往写的太慢,又生性懒惰爱睡觉,时常导致经济困窘青黄不接。所以,在发觉明日又付不出房租的情况下,今晚才不得不拉着醍醐一起出来捕猎。
通宵工作真是辛苦。
凌晨一点。庆典已经结束,烟花的碎屑散落了一地。
我深深吸了口气,飞身掠下,准确地落到了晴川路和襄阳路口的红绿灯上,宛如一只猎食的秃鹫噗拉拉的飞下,惊起了一大片异世界的精灵——那里,在都市的路灯下,举目到处都有灰白色的小鬼,密密麻麻。
它们只有一尺多高,有着大如西瓜的头和无神的大眼睛,身体不成比例地小,手足纤细。在这个万众狂欢后寂静异常的夜晚,它们从各家各户的窗口里游荡出来,如往日一般安静地蹲在夜空下,一个挨着一个,茫无表情地发呆。
路灯上,电线上,甚或霓虹灯广告牌上,到处都是一个个挤着的脑袋,默默地看着这个世界,眼里没有丝毫表情。它们不是亡灵的化身,而是活的——它们是存在于活人心里的暗鬼,平日里隐藏得极度秘密,只有到了夜晚睡梦时才出来露一个头。
在我踏上红绿灯横杆的刹那,有几个杆子上坐着发呆的白色小鬼掉了下去,却没有发出一声响,在地上簌簌成灰。
“这个城市的鬼,是越来越多了。”醍醐说着,又踩碎了一只发呆的灰色小鬼。
原来是这样。难怪这个城里的梦也越来越少了。
可是,如果再这样下去,我又怎么糊口呢?
我不是醍醐,可以光靠吞食这些梦就能生存。我虽然拥有漫长的生命,却和普通人类一样需要食物、居所、水电、衣裙和化妆品,而这些,都必需要用金钱来换取。而很不幸的,活了三百年的我既没有穿墙入室掠人钱财的特异功能,也并不具有织梦者那样凭空创造一个新世界的精神力——我没有别的本事养活自己。所以每当入夜之后,就得通宵干活。
从涌金大广场一路飞奔到了外环公路,远远把醍醐甩在了身后。我左右顾盼,上下翻飞,四处寻觅,最后颓然地点足在立交桥上,大喘气。
真是衰到顶啊!跑遍了整个城市,一路上遇到的居然都是一些垃圾之极的梦,不是烧杀抢掠就是行男盗女娼,还差点被一个做着极其变态的自虐梦的游荡者吓到——那些梦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味道,荒淫而铜臭。
这个城市怎么变得这样了呢?记得十年前,哦,不,就算是五年前,我都曾在这里捕捉到过很美的梦,令人至今难忘——比如那个叫做石康康的女孩。
我至今记得那个女孩站在巨大的舞台上歌唱,声音宛如天籁。在她唱出最华美的那一段时,周围排山倒海的欢呼响起,无数烟火升上天空,在她头顶散开,衬得她宛如缪斯女神。她唱得如此投入,就像夜莺在尖刺上唱着最后一首歌。
那样宏大的梦境,不知道需要多强烈的心愿才能幻化而出。
我在一旁看着,和她梦中的那些虚幻观众一起鼓掌欢呼,一直到整个梦结束才张开了手——一切幻象在这一瞬消失,烟雾凝聚向我的手心,最后化为一颗闪耀的宝石落下。
我知道,当那一曲天籁消失的瞬间,那个十九岁的音乐学院女学生正在这个梦中阖然逝去。她有无数的梦想,也有为梦想奋斗的决心,但上天却没有给她向世人展现天赋的机会,只有行走于梦境中的我是她唯一的听众。
那个没有实现的梦,被我写入了那一篇《奋斗》里面,以另一种方式在人世得以实现——那也是我最获好评也最畅销的一部作品,改编成连续剧后风靡一时。
那之后我也遇到过很不错的梦,比如说一个叫雪漫的小孩梦见了那个叫做寒寒赛车手化成了一个圣诞老人,在夕阳下驾着金色马车来接自己回家,车上驮满了各种礼物;比如说一个叫痞子蔡的少年梦见自己终于鼓足勇气告白,与暗恋许久的女孩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
种种情绪变成了种种幻梦,种种幻梦最后凝聚成了七彩的宝石落在我的掌心,然后被小心翼翼地收在了那个玻璃瓶里,就如一瓶五彩缤纷的糖豆——那些糖豆就是我的粮食,每当我要写一篇新的小说时,就会抱着那个大靠枕,叼一颗在嘴里慢慢的品尝。
然后,我就能体味到做梦者心里的任何一丝微妙变化,凝固在纸上成为华章。
为了明日的衣食,我在夜里继续奔跑。三月的夜风灌满了我的衣领,冷得人发抖——真是奇怪,在这个虚幻梦境都市里却依然有着季节天气的变化。
我望着龙城外环附近的建筑区,心有不甘。行到此处,旁边的楼房已然慢慢零落而破败,显示着居住的人口也渐渐稀少。我跳到立交桥的扶手上,高跟鞋踩着巴掌宽的栏杆,如孙大圣一般手搭凉棚四处寻找醍醐的踪迹。
这个死东西,一定是大快朵颐去了。
这个城市看来是越发住不下去了。我喃喃咒骂,在夜风中瑟瑟发抖地裹紧了披肩,放弃了寻找好货色的念头,只想寻到了醍醐一起回去。
管它什么帐单。见鬼,等房东真的杀上门来再说吧。
最多兵来将当水来土掩。
就在我准备撤退的时候,耳边忽地听到了一阵奇特的声音——哒,哒,哒,仿佛从极远处走来,机械而平静,由远而近。
我愕然回头,在雾气里看到了一个旅人。
那是一个风尘仆仆的旅行者,身上装备齐全,登山包冲锋衣一应俱全,正在沿着外环线朝着西面步行。他年纪不大,脸色却苍白,眼神一直凝视着西方,仿佛被什么极其强烈的心愿驱使着,脚步片刻不停。
然而让我失声惊叫的,却是他身后紧跟而来的一个巨大怪物。
黑暗里,视线骤然被古怪的灰白色占满,腐臭的气息逼人而来,令我下意识地后退。那是一个灰白色没有面目的怪物,丑陋而恐怖,只会在人们最恐怖的恶梦里出现。
我下意识地后退,鞋跟却在扶手上扭了一下,几乎从立交桥上直接摔下来。
“小心。”有人及时拉住了我,一个点足,转瞬掠下天桥。
醍醐从不知何处赶来,把我拉到了路边,让那个旅行者不受干扰地静静通过——那个怪物一直无声无息地跟在他身后不到五米之外,散发出腐败死亡的气息,亦步亦趋,不时伸出手来,巨大的手掌离那个旅行者只有几分远,几乎把他攫入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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