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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千阙歌 正文 第二章  遗忘是最好的武器

所属书籍: 我们的千阙歌

    按照程玥的看法,司凌云一直算不上一个温顺听话的女孩子,她的叛逆是从幼儿期而不是青春期开始的。她从小便任性而固执,几乎在每一件事上都不肯跟妈妈合作。

    就算在父母婚姻破裂以前,忙碌的司霄汉也没空管她,程玥管不住她。父母离婚之后,她上了本地有钱人家子弟聚集的私立住宿中学之后,如同脱缰的野马,比小时候更多了几分放任。她与包括李乐川在内的一帮同龄孩子一道,时常找机会悄悄溜出学校,那种牵手看电影的青涩早恋当然不在话下,略大一点,又再加上飙车、闲荡、流连酒吧、抽烟喝酒……种种离经叛道,让老师和她妈妈都大伤脑筋。

    在她读初三那一年,那所收费昂贵、汇集了一流师资的学校接连出了几件不够名誉的事件。先是一对少男少女到酒店开房偷吃禁果,偏偏赶上警方扫黄,被连同一帮买|春、玩婚外情的成年人士一起抓到警察局,险些被送去劳教。一波刚平,另外一个初三女生悄悄到小诊所打胎,弄到大出血,被送往大医院抢救才捡回一条命。最严重的一件事则是一个月后,又有几个初、高中生与来历不明的社会青年参与械斗,一人丧命,三人重伤,酿成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轰动一时。

    学校方面大受震动,董事会问责之下,换了一任校长,开始以铁腕抓校风,惊骇之余的家长也开始对各自的孩子严加管教。程玥本来一意维持女儿在前夫心目中乖巧可爱的形象,从来只报喜不报忧,这一次也不得不恳求他的干预,让他跟女儿好好谈谈心。

    不过司霄汉本人没有上过大学,从来不把学校教育看得太神圣,他把女儿从学校带到公司,说来说去,就是让她要有一个女孩子的样子,当然没什么说服力。而且他当时忙碌异常,正在修建顶峰大厦,办公室里人来人往不说,还不停接听电话,讲着讲着,便全然忘了女儿还等着他发落。

    司凌云笔直坐着办公室角落沙发上,一动不动。司建宇再一次进办公室找他父亲签字,临出去时瞥她一眼,突然停下脚步折回来,主动说他愿意带妹妹出去吃午饭,司霄汉这才记起司凌云仍在办公室,当然马上点头答应。

    司凌云对这个异母哥哥根本没印象,冷着一张脸跟他出去,一直到坐在餐厅里也爱搭不理的,他问她想吃什么,她的回答是随便。不过司建宇并不介意她无礼的态度,点好菜,轻松地问她:“一个半小时前我进办公室,你就那么坐着,你打算那样坐多久?”

    “我想看看他什么时候想得起来我在那里。”

    司建宇摇摇头,“以后别做那个尝试了。我12岁时曾离家出走了三天,他根本不知道有那么回事。”

    司凌云一怔,有无名的难过,又有些好奇,“那你妈妈呢?”

    “她身体不好,当时在住院。我花光了身上的钱,灰溜溜回家,从此知道自己在乎自己,比等他来在乎我要可靠得多。”

    司凌云突然想到,司建宇12岁时,也就是司霄汉离婚再娶程玥、她出生的那一年。她猜想这个大哥经历过的痛苦比她要多得多。她恼恨地说:“他既然根本不在乎我们,何必一个接一个地生个没完,还非要摆出个当爹的架势来管着我们。假惺惺的,真讨厌。”

    她这个激烈的语气让司建宇一怔,他随即摇摇头,“他——我是说我们的爸爸,不见得不在乎我们,不过我想,每个人性格不一样,有的人父性或者亲情意识比较强烈,有的人比较淡漠。你可以认为他很自私,可他还真不屑于对谁假装。”

    司凌云只得承认,司建宇说得没错。

    她的很多行为能够马上激怒她母亲,然后大吵起来。可放到司霄汉那里,他甚至根本不会注意到她跟平时有什么不同。他算得上疼爱她,喜欢她对他的撒娇,给她买礼物大方得过份,差不多从来没有对她发过火。可是除此之外,他再没给她什么多的关心——她不止一次怀疑,他看不到她,八成也不会特意想起他还有她这个女儿,也许她恨的正是他的那份淡漠。她沮丧地撑着头,“我觉得没意思透了。”

    “所以你逃学、不听你妈的管教?”

    她反问:“我该乖乖当个好学生好女儿,让他活得更心安理得吗?不瞒你说,我妈说得太轻描淡写了,我还早恋、抽烟、泡酒吧。”

    司建宇大笑,“真的吗?你吓到我这个成年人了。”

    司凌云听出他的调侃之意,悻悻地瞪他一眼。

    “你做过的那些事,我基本都经历过,你愿意听的话,我想说说我的看法。”

    她没有吭声。

    “任性地生活,有时会有快|感,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告诉你当年我离家出走的事,就是想让你明白,你现在经历的一切并不新鲜。不管你怎么做,父亲都会心安理得,他绝对不会觉得他这个爸爸当得差劲。你就算努力当个坏女孩,也惩罚不了他。到头来,你还得自己承担当坏女孩的后果。”

    对于生活中缺乏父亲、兄长这个角色存在的14岁女孩子来讲,这个已经成年、面貌敦厚的哥哥非常有亲和力,也非常有说服力,司凌云垂下头,努力控制着不流泪。

    “我们有一半血缘关系,我又从你那个年龄过来,所以知道你的感受。你表现得叛逆,不过是因为你很孤单,你希望有人在意你的感受。但是成年人的思维跟你不一样,他们不见得理解你传达的讯息。你不可能这样不管不顾一直厮混下去,你会一天天长大。人都是社会动物,必须依一定的规则生活,谁想打破规则,谁就会付出代价,或早或晚。”

    司凌云能够理解“代价”这个词。差点死于堕胎的那个女孩子与她同年级,宿舍只隔两个房间,平时看着非常乖巧斯文;开房被抓的小情侣背着处分,被家长转到不同的学校;死于械斗的那个男孩子马彤更是李乐川的铁哥们,也是她的好朋友,他高高的个子,一双机灵的眼睛,一笑便露出左边一颗不太整齐的兔牙,与李乐川一样,爱开有几分粗野的小玩笑,是个快乐的话痨。李乐川那天仅仅是因为重感冒才没有跟他一起出去打架,事后长时间陷入深深的沮丧中,任她怎么安慰,也无法释然——他们付出的代价可谓惨痛至极。这一段日子里,她跟其他同学一样,相互之间不肯谈论这些事情,心里却都有了浓重的阴影。

    她垂下了头,烦躁地说:“不管是学校,还是爸妈,他们什么事都要管,总想为我做决定,根本不理我的想法。我要是再什么都顺着他们,真的会有发疯的感觉。”

    “恐怕在这一点上我得说一句让你扫兴的话,你先得证明你能为自己负责,才能让别人不再抢着为你做决定。”

    司凌云默然。

    司建宇诚恳地看着她:“凌云,坦白讲,生在我们这样复杂的的家庭,没法指望一个正常亲密的兄妹关系,我当不了经常跟你谈心的大哥哥,不过我希望你好好生活。谁也没权力选择父母,别为了叛逆而叛逆,知道怎么做对自己好,才是最重要的。”

    司建宇送司凌云回家,后来并没有再联络她,但司凌云确实听进了他的那些忠告,她没有马上摇身变成好学生、乖乖女,不过她开始悄悄约束自己,将心思放回到学习上。与此同时,她的好友李乐川突然对音乐发生了狂热兴趣,他学习打鼓,参与组建乐队。那些激烈张扬的摇滚音乐也迷住了司凌云,业余时间她会去看他们排练,结识的新朋友兴趣更为广泛,阅历更为丰富,跟他们在一起,眼界开阔,很自然地便不再参与那些没意义的恶作剧、逃课。

    高中生留学的风潮那时刮起不久,学校里高一年级的同学有不少逃过高考,去了不同的国家,司凌云也有些动心。她收集好资料,试着跟妈妈讨论,然而程玥明确告诉她,不会支持她的留学计划,“你就留在国内上大学,毕业以后去你爸爸公司工作。”

    程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司凌云头一次主动去找司霄汉,可是他也一样不以为然,“这件事我同意你妈妈,你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在国外不安全,国内大学多的是,没必要跑那么远。”

    司凌云的成绩远没好到能拿国外大学奖学金独立出去的程度,只得带着几分不甘心考上了本地的财经政法大学,她做出的反抗是不听妈妈的建议,没有报工商管理或者会计专业,而是进了法学院。相比读中学时,少了课业的压力,多了几分自由,她长得漂亮,衣着时髦,很快便有了系花之名,身边聚集了新的追求者。

    这些跟司凌云同龄的男孩子不知道的是,她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从有性别意识开始,她对爱情从来就没什么憧憬和想象。她对朋友能够做到友善大方,对她的追求者却表现得不耐烦、霸道、蛮横,苛刻到不讲道理,容不得一点欺骗、敷衍,稍不如意便会翻脸分手。

    读到大一下学期时,一直顺风顺水的司凌云终于踢到了铁板。

    她喜欢上了一个叫祁家骏的英俊男生,他来自南方,高她一年级,身上有某些特质跟同龄的男生不一样,冷淡得近乎阴郁,对她若即若离,让她的好胜心与好奇心同时被激起。她头一次认真跟人相处,他对她似乎也无意疏远。然而,他对另一个一年级女生关爱有加,给司凌云的解释只是简单地说:“她跟我一起长大,就和我妹妹一样。”

    包括李乐川在内,司凌云有一大把一同长大、关系很好的朋友,她能理解的友情是不一样的。她当然不满意祁家骏这个说辞,不过她决定收敛一点任性,对祁家骏、对那个女孩子表现大度一点。

    她的大度没维持太久。在她19岁生日那天,祁家骏以她男友的身份在一间酒吧帮她庆祝生日,却当着一帮同学对那个女孩子再度表现亲昵。她终于不肯忍下去了,发作之后,拍案扬长而去。

    祁家骏追出来,硬是上了她叫的出租车,却不像她从前的追求者那样低声下气一意挽回,只礼貌性质地要求送她回学校,以策安全。

    那个年龄,容易受伤的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自尊。司凌云更加被激怒了,拿手机打电话给李乐川,问清楚他们已经结束演出从酒吧出来,正去一处排档消夜,她叫司机直接开过去会合。

    下了车,她顺手抓住曲恒——平时他是深黑乐队四人组合中间跟她最不亲密的一个人,见面机会再多,也与她总保持着一份距离感。但她跟李乐川太熟,下不了手,而卢未风和温凯都带着女友,只有他一直形只影单——她不由分说地踮脚吻上他的嘴唇,他分明错愕,可是她不等他推拒,抱得更紧。李乐川、温凯在旁边吹着口哨,年龄稍大一些的卢未风则笑着摇头。

    曲恒身上除了长时间待在酒吧内必然沾上的烟酒味道外,还有属于草木的清气,她不及分辨这个陌生的气息,结束那个带表演性质的吻,仍旧勾着他的脖子,斜睨着跟下车来的祁家骏,冷笑道:“看到了吧,你可以走了。”

    祁家骏没什么表情,耸耸肩,“好,我先走了。你也不要太晚回学校。”

    曲恒看着他上车离开了,才扒拉开司凌云的手,不冷不热地说:“玩够了没有,真是又无聊又任性。”

    她难以排遣心底的挫败感,不理会这个评价,哼一声,“阿恒,好人做到底,帮忙送我回学校,至少再跟我约会一个月,管接管送,我请你吃饭。”

    曲恒不置可否,温凯漂亮的女友苏珊被逗得大乐,李乐川好笑地拍她的肩,“你就是这样死要面子活受罪。”

    李乐川固然没拿那一吻当真,司凌云与曲恒也似乎都没受到什么影响。曲恒依旧是乐队里最沉默寡言的一个人,他跟从前一样专注于音乐,对司凌云的态度没任何改变,从不主动搭讪。司凌云打电话叫他去学校接,他只要有时间,心情又不错,便会答应下来。他有事的话,则会毫不客气地拒绝。她既没有将他真的当成男友,当然丝毫不会生气。

    人人都知道司凌云甩了祁家骏,与另一个追求者火速在一起了——曲恒的相貌不及祁家骏英俊,但他是在学生中有不少粉丝的地下乐队成员,有出众的音乐天份,贝斯跟吉它都弹得很好,会作曲,瘦削修长的身材配合他的一头乱发,显得孤僻冷漠中带有一股落拓不羁的文艺气质,一样会让女生们注目。

    司凌云不落下风地结束掉前一段感情,没有丢掉身为系花的面子,却有些意兴消沉。

    她想,比起父母失败的婚姻来讲,她始自13岁的恋爱史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团烈火般爱她的那些男孩子,她既不爱,也不理解他们追求的热情;唯一一个她有感觉的男孩子,明摆着并不爱她,把感情倾注在另一个女孩的身上。如果说这样拉锯与相互折磨就算是恋爱,那么她并没从中得到太多乐趣。

    她早就从书上、从她那些更为早熟的同学那里到了解男女更进一步会走到哪里,但她更直观的经验来自于她的父母。他们离婚前,程玥出尽手段想将司霄汉留住,将这段婚姻的寿命尽可能延长;离婚后,她又想尽办法地吸引他回来留宿。这个过程落在一个半大孩子眼里,甚至比离婚本身更不堪、伤害更大。

    司凌云眼睁睁看着两个人突然由夫妻变成了纯粹的身体关系、男女之间的纠缠,她无法接受,却也不可能改变什么,只是被深切地腻味到,并由此产生心理与生理上的反感,从来没有哪个男生激起她身体上的欲望。她需要的只是有人做伴打发孤独。从这个意义上讲,跟朋友在一起,更有效一些。

    一旦认识到自己害怕的是孤独,她心情沮丧,觉得恋爱这个游戏越发没意思了。

    过完暑假,司凌云读大四,这一年财经政法大学从市区搬迁到了交通不便利的郊区,只有一路公交车进去,间隔时间还特别长。学生们来不及欣赏大了很多的校园、气派的图书馆和教学楼,便纷纷抱怨好象被关进了一个牢笼里。再加上本地演出市场不景气,深黑乐队开始接外地的演出,司凌云与又一位追求者吵翻,她的生活冷清了很多,不可避免地陷入情绪低落期。

    她和她母亲的关系从来就没有寻常母女亲密,一语不合便会争执起来。在一次大吵后,她有两周没有回家,这天接到程玥打来的电话,不冷不热地说:“眼看要搬家了,你也该回来打包一下自己的东西吧。而且小峰也一直在问姐姐怎么不回家。”

    司凌峰是司凌云最惦记的人,她只得答应下来。到了周五,她回家一看,室内一片混乱,程玥正在指挥钟点工打包行李,见她进门,当然还是高兴的,“大小姐,你总算肯回来帮忙了。先去看看小峰,我怎么叫他他都不出来。”

    她嘀咕着,“这兵荒马乱的。我先去帮他收拾好了。”

    她进了弟弟的卧室,他正戴着耳机躺在床上发呆,她过去,推他让开位置,摘掉他的耳机,面对面躺到他身边。这一年司凌峰13岁,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性格略为沉静,跟姐姐的感情一向很好。

    “小傻瓜,干吗这么不高兴?”

    “你这么久不回家。”

    她胡乱揉着他的头发,“姐有事嘛,而且姐的学校那么远。等明天搬完家,我带你去吃披萨看电影好不好?”

    司凌峰偏头避开她的手,咬着嘴唇不吭声。她只得继续逗他,“要搬去新家了,在江边,等到了夏天,我可以带你去游泳,在长江里游泳可比游泳池里有趣得多。这也不开心吗?”

    司凌峰闷闷地说:“不开心。”

    “今天怎么这么别扭?跟谁生气了?”

    “妈妈叫我找爸爸再要一辆车子,说好接送我上学。上次找他要房子,我……”司凌峰的声音带一点哽咽,眼泪流了出来,不过就算在姐姐面前,他也有大男孩的羞耻感,猛然将脸扭开。

    司凌云大吃一惊。

    自离婚以后,司霄汉的会计在每个月第一天毫不拖欠地往程玥帐户里打钱进来,但那只是生活费而已,足以保证他们一家三口人相对优裕的生活,远没有多到可以奢侈挥霍的程度。

    司霄汉并不小气,对程玥和她生的一双儿女也不刻薄。不过当一个男人已经再度结婚,有了孩子,现任太太由秘书上位,深知前车之鉴,索性到公司任职掌管财务大权,对丈夫采取严防死守,任何一笔大的支出都要经过她时,前妻想要得到额外的财产可想而知是十分困难的。

    程玥想要的东西很多,她最初的策略是让司凌云代她开口,司霄汉毕竟疼爱这个唯一的漂亮女儿,可是司凌云从小就不受人摆布,连妈妈硬逼她穿上讨父亲喜欢的可爱少女装都不情不愿,更别提找爸爸要什么了。

    司凌峰过6岁生日时,程玥约司霄汉吃饭庆祝,正要开口让他暑期送母子三人去欧洲玩一趟,张黎黎突然杀到了那家餐馆,大喇喇坐下,尽管对着司霄汉只一本正经讲着公司的事,然而她轻蔑掠过的眼神已经足以刺痛一个正处于过于敏感时期的14岁女孩子了。司凌云一怒之下,站起身来,跟谁也不打招呼,提前离席,直接去了住宿学校,足足一个月拒绝回家,最后还是司凌峰打电话哭着央求,她才回去了一趟。从那以后,程玥就再没打她的主意。

    程玥离婚时分得的那套房子是本地建得较早的豪宅,无论是配套还是外观,都已经显得落伍,有条件的邻居纷纷搬迁,此处不复昔日风光。她当着姐弟两人念叨,他们都已经长大了,需要更好的生活环境,应该让他们的父亲再买一套房子。司凌云根本不肯接腔。

    去年程玥拿到滨江花园新居钥匙,喜不自禁地展示,司凌云只当是妈妈自己去向父亲开的口,完全没想到是逼弟弟做了她不愿意做的事,这且不算,居然还想再要一部新车。司凌峰的个性远比她敏感内向,在父亲面前有些畏缩,她当然想象得到他受到了多大折磨。

    她心疼地伸手过去地摸着弟弟湿漉漉的脸,“你不用去跟爸爸开这个口,我会去跟妈说。她要再跟你说这件事,你只管不答应。”

    司凌峰努力压抑着哭音,“那妈妈会不开心的。她又要跟你吵架,我不想看你们吵,更不想让你气得不回家。”

    司凌云替他擦着泪水,搂着他低声说:“姐答应你,以后尽量不跟妈妈吵架,你还是小孩子,别去操心别人开不开心。妈妈跟姐一样是大人,大人碰上不开心的事,总有解决的办法,不会看得太认真的。你觉得开心最重要。”

    当然,司凌云没有能够兑现对弟弟的承诺。

    她等到搬完家,送司凌峰去了学校,才跟程玥谈判,要求妈妈不再逼弟弟向父亲开口要什么。

    程玥正站在新家单独辟出的一间舞蹈室内对着四壁镜子摆着姿势,一听这话顿时大怒,“小峰是他儿子,找他要什么都是天经地义。”

    “问题是,那都是你想得到的东西,不是他想要的。”

    “我拿到的一切不是为了你们吗?有哪一样是我独自在享用。”

    司凌云冷笑,“真的吗?Hermes的包包可是你一个人在背,Cartier的表是你一个人在戴。”

    程玥气得直哆嗦,“谁家女儿像你这样,一心一意要跟妈妈作对。”

    “我不反对你享受,你能要到手尽管要,可是别让我们去要。不换房子,不要新车,我们一样可以过得好,麻烦你考虑一下小峰的自尊心。”

    “这跟自尊心有什么关系,他爸爸的财产他都有份。”

    “你以为现在是分遗产吗?爸爸爱怎么花他的钱是他的事,我和小峰用不着向他伸手。”

    程玥也冷笑了,“真清高啊,司大小姐。你爸爸现在有多少财产,你根本一点概念没有。他每个月给你一点生活费,你就满足了。”

    “你倒是对他的财产很有概念,可又能怎么样,不是白白垂涎吗?”

    母女俩人不出意外地再度大吵起来,言辞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激烈地翻着旧帐,相互指责对方无情无义,自私得不可救药。她摔门而去,回了学校,又一次连续几周不回家,只抽时间去司凌峰的学校去看他。

    她的心情极度低落,对一切消遣玩乐都没了兴趣,这天正躺在宿舍床上发呆,突然接到程玥打来的电话,转告她爸爸的通知,她大哥司建宇婚期在即,让她去给新娘充当伴娘。

    “为什么找我?”

    “又不会发请柬给我,我怎么知道?”程玥酸溜溜地说,“你爸叫你去,你就去吧。”

    她尽管对这个大哥有好感,但还是有些意外。她知道司霄汉一向非常自说自话,根本不理会旁人感受,她可不愿意去自讨没趣,于是直接给司建宇打了电话。

    司建宇看来早有准备,爽朗地笑,“你嫂子说她的朋友差不多都已经结婚了,找伴娘有些困难,爸爸说家里现成有一个漂亮女儿,何必还要找别人救场。我觉得他说得有理。小云,来帮一下大哥的忙吧。”

    她马上一口答应下来。

    司建宇的那场婚礼极尽奢华,排场之大,在本地轰动一时。

    早上司霄汉的堂弟开车将司凌云接到司建宇的新娘米晓岚那里。她家在一个新建小区内,宽大的三居室房子连同装修和所有的家具陈设全是崭新的,如同样板间一样,气派堂皇,没有丝毫居住磨合的痕迹。米晓岚的相貌比司凌云想象的还要娇美,她的父母看上去则十分普通,而且老实寡言,穿着同样崭新的衣服,在自己家里说话做事都轻手轻脚,那种在生人家做客一般的难为情和拘谨,弄得司凌云这个真正的客人十分奇怪。在场的有数几个亲戚也都是一个类型:木讷、过份客气、不怎么讲话。司建宇过来,门一敲即开,没有受到任何为难,顺利进来接到新娘。离开那所房子,司凌云几乎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司霄汉当时已经在本地商界颇有影响力,他一向行事张扬,从不奉行低调原则,为长子婚礼更是出手十分豪阔,一长排名车组成迎亲车队从城市主干道穿行而过,包下城中最好的酒店,会场用空运过来的名贵鲜花布置得花团锦簇,城中政要和工商界人士悉数到场,同时请了知名电视台主持人主持婚礼,一众表演嘉宾中还包括两位当红的香港艺人,场面盛大得让人眼花缭乱。

    司凌云早就知道父亲有钱,却还是头一次直观认识到父亲居然有钱到了这个程度,她不得不承认她有小小的震动。

    除了司霄汉、他的堂弟和司建宇,她一个人也不认识。司建宇的母亲微微发福,长相普通,面容憔悴,头发染黑后,仍比实际年龄要显得苍老许多,听儿子介绍她后,脸色如她预计的那样沉了一下,再不肯正眼看她。倒有她家不少亲戚偷偷看她,再相互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司凌云性格最大的特点是从来不肯示弱,旁人明显的八卦表情落在她眼内,她只在心底暗暗冷笑。她当然也不去主动找任何人搭腔,尽伴娘职责陪着新娘米晓岚以外,就是一个人坐在一边夷然不动,毫无不自在的表情。

    司建宇过来问她,“小云,看到你大嫂没有?来了重要客人,爸爸要她跟我过去一下。”

    “大概在化妆室吧。”

    她陪司建宇过去,推开门,只见米晓岚正跟一个男人面对面站着在交谈,她已经换下那套缀着细密珍珠的曳地婚纱,穿着刺绣凤凰的大红色旗袍,愈发显得高挑娇美,而那男人穿着深色西装,背影十分修长。

    见他们进来,米晓岚连忙说:“介绍一下,这位是傅轶则,他家跟我家是世交,我们双方的父母是同事。他刚从美国回来,来参加我的婚礼。司建宇,我先生,司凌云,我先生的妹妹。”

    傅轶则对司凌云点点头,跟司建宇握手,“祝贺你们。”

    司建宇客气地说:“谢谢。小云,你帮我招呼一下傅先生。晓岚,我们得出去了。”

    司凌云没料到招待客人的任务落到自己头上,她无可奈何地看着傅轶则,傅轶则正看着司建宇和米晓岚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

    “傅先生请跟我出去吧。”

    她将他带到大厅,随便找一张有空位的桌子请他坐下,他彬彬有礼地说:“司小姐,我跟这里谁都不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坐你旁边可以吗?”

    司凌云看看傅轶则,他大概27、8岁的样子,有轮廓清晰而俊朗的面孔,浓黑的头发,两道醒目的剑眉下,一双眼睛异样深邃,深色西装搭白色衬衫,在非富即贵的如云宾客中,也显得十分出众。她想,她刚好只能坐在一群陌生人中间,起码这男人看上去足够赏心悦目,便点头答应下来。

    傅轶则不怎么看台上节目,也几乎没动筷子吃东西,只一杯杯喝着红酒。他天生有一种距离感,而司凌云根本没有身为主人要招呼好客人的自觉,既不去招呼他,也不跟同桌客人搭腔。

    司霄汉满大厅走动着,与客人寒喧敬酒。他看上去已经有点儿喝多了,脸红通通的,额角冒着汗珠,声音过份宏亮。他一眼看到了司凌云,显然很得意标致的女儿,马上献宝一样拖着她去跟刚结束表演的那两位香港明星合影。父亲这样拿她当追星的小孩子看待,她不免好笑,可是她不打算扫他的兴,听话地过去拍照,然后去了洗手间。

    她正要出来,只听外面化妆室有两个女人一边补妆一边聊天,谈的居然还是她。

    “刚才跟老司合照的那个女孩子就是他第二个老婆生的。”

    “想不到今天她会来。”

    “你来得太晚了,没看到好戏,下午在新房那边,不光大姨理都懒得理她,其他人也都不跟她讲话。不过她年纪轻轻的,脸皮倒是很厚,态度跩着呢。”

    “还是老司的第三个老婆识相得多,根本没露面。”

    司凌云为之气结。她当然不在乎别人跟不跟她讲话,事实上,她巴不得不用跟陌生人应酬。换个场合,碰上这样背后讲坏话的,她多半会促狭地现身出去吓对方一跳,再刻薄上几句。不过她知道在这里议论的人肯定是司建宇母亲那边的亲戚,看大哥的面子,她决定忍了,挨到她们走后,她才出去。

    她走回来,隔了几步远,便听到同席几个男男女女也大声谈笑得正欢。

    “老司真是财大气粗,这场婚礼的规模,大概是本地近几年最大的。”

    “听说新娘好象家境不好,人丁单薄,都没什么亲友来出席婚礼。这场婚事说不上门当户对啊。”

    “只要男人还存着好色之心,女人的姿色就是天生的资本,家境不好算什么。”

    一个胖男人邪气而别有深意地笑,对着前面示意一下,“你们女人啊,总是不理解,男人娶漂亮太太,绝对不是浅薄。好色和以貌取人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的本能,能够保证下一代的基因改良。”

    司凌云顺他们视线看过去,新婚夫妇正并肩敬酒,在高挑娇美的米晓岚衬托下,司建宇矮了她半个头,更显得肥胖而其貌不扬。

    又一个中年女人接腔,“看看老司女儿的长相就知道,他已经亲自给儿子做出示范了。”

    司凌云强忍着的那一口恶气再也按捺不下去,待他们笑声稍微停歇,冷笑一声,“几位八卦得好,八卦得妙,八卦得真有意思。”

    那几个人这才注意到她回来了,顿时都有些尴尬,司凌云正待继续发作,傅轶则突然站了起来,一手放在她肩上,力道不轻不重,她吓了一跳,他却笑道,“你回来得正好,你大哥找你,我们过去吧。”

    傅轶则托着司凌云的手肘,带着她一直走出了大厅,她不耐烦地挣开,“这是干什么?”

    “你一脸要跟人吵架的表情,虽然看你骂人肯定很有趣,不过我可不想让你搅了晓岚跟你大哥的婚礼。”

    “听起来你还真维护她”

    他耸耸肩,“她也说了,我们是世交嘛。”

    “不过别人说她难听的话,你可以安然坐在那里听着,真是好修养。”

    傅轶则笑了,司凌云注意到,他那张冷漠的面孔一笑之下,嘴角出现一个纹路,十分优雅,“我拿晓岚当成年人看,她选择了她的生活,既不需要别人对她下结论,也不需要我帮她辩护。”

    这个超然的态度让司凌云无话可说,她转身向外走,傅轶则仍然跟着她,“你去哪里?”

    她没好气地说:“没伴娘什么事了,我待腻了,不打算继续跟那帮嚼舌的小人坐一起。”

    “我也不想留下来参观闹洞房,送你回去吧。”

    司凌云心情不好,不想说话,报了地址后,只看着车窗外,好在傅轶则显然也没打算攀谈,两人一路沉默着。出租车到一条僻静小路口红灯处停下,司凌云一眼看到了母亲程玥挽着一个中年男人的手,两人并肩而行,一边亲密交谈着。她一下呆住,眼睛定定跟着他们,直到他们走进了路边的一家经济型酒店。

    车子启动,她如梦方醒,敲着车窗玻璃大叫停车,司机不明所以,开过路口才靠边停下。司凌云开门下车,往回跑着冲过十字路口,一口气上台阶进酒店,狭小的大堂内已经没了客人。前台工作人员诧异地看着她,礼貌地问:“小姐,要开房吗?”

    她喘息着,一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跟她走进来的傅轶则忍着笑说:“你确定要这么做吗?我没意见,不过我们可以找一间好点的酒店。”

    她回过神来,意识到这么不假思索气势汹汹地追进来,简直是个笑话。她当然不打算跟傅轶则解释,一语不发,转身就走。她虽然穿着高跟鞋,还是走得又急又快,傅轶则身高腿长,毫不费力地跟在她身边,“不用跑,女生随时有改主意的权力,我不介意的。”

    他的调笑终于惹恼了她,她一下站住,“我们差不多不认识,你还跟着我干什么?”

    他坦白地说:“因为你很漂亮。漂亮女孩子穿成这样到处乱走,很容易出事。”

    她冷笑一声,“你多虑了。”

    “还因为你很脆弱。”

    这句话让她为之愕然。

    “你这种年龄的女孩子,应该对所有浪漫的仪式满怀向往,可是你大概是婚礼上最心不在焉的人,对婚纱、仪式、明星都没什么兴趣,活像一只刺猬,绷得紧紧的,随时准备扎那些胆敢来冒犯你的人,并且不给任何解释。”

    她撇嘴,不客气地说:“这算什么——街角坐着的算命先生也会这一套:小姐你印堂发暗,像有心事,我帮你批批八字流年,说得不对分文不取。”

    他被逗乐了,“我倒没想到我看上去像神棍。”

    她看看他,他神情自若,薄唇挂着一点笑意,显然清楚知道自己的魅力,也没有怀疑过别人对这份魅力的感受。她突然有了一点模糊的警觉之意,仿佛意识到某个说不出的危险悄然无声地逼近。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不及细想,转身要走,他仍然跟着她。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我不回家,我准备找个地方喝酒。”

    “正好,我也想喝两杯。你会发现,我是个不错的酒友。”

    那是一个司凌云后来再不愿意回忆,却根本无法忘记的混乱夜晚。

    酒吧内音乐喧闹异常,司凌云往虎口洒上一点盐,舔了一口,仰头喝下一大口龙舌兰酒,再含一口柠檬吸吮。她这样重复着,柠檬的酸涩多少中和了烈酒的味道,可是烧灼感还是让她张嘴吐着气,像缺氧的鱼一样。傅轶则打量着她,她斜睨他一眼,“看什么?”

    “你舔盐的样子确实非常性感。”

    从小到大,她早听惯了别人对她容貌的夸奖,却还是头一次听到“性感”这个赞美,表情瞬间有些凝窒。

    他的声音保持着平静,似乎根本没注意到她不自然地闪避开他的眼神。“不过照这种喝法喝下去,明天早上就够你受了。”

    这个酒吧她跟朋友来过,尝过一次他说的那种清晨起床头痛欲裂的滋味,本来发誓再也不沾龙舌兰酒,可是她根本不愿意想明天的事,只期待从口腔一路延伸的烈性酒精像小小火球一样穿过体内,将满心郁积的混乱情绪一下烧成灰烬。

    她再度洒盐,抬手腕去舔虎口,他夺过她的酒杯,找服务生要来冰、可乐、苏打水,加进柠檬,倒龙舌兰酒进去混合一下,再递给她,“慢慢喝。”

    她尝一口,做个鬼脸,“没劲。”

    “相信我,宿醉头痛的滋味没那么有趣。”

    “喝酒为的就是不去想明天,今晚过后,哪怕洪水滔天,谁还在乎明天的头痛。”

    “这已经是标准酒鬼的口气了。”

    她无心再跟他争论,呆呆看着前方,脑袋里盘旋的全是刚才在十字路口看到的画面。

    她父母离婚多年,她倒从来没有让妈妈守身如玉的念头,不过眼睁睁看着妈妈挽着一个穿着浮夸的成套白西装白皮鞋的男人,走进挂着“钟头房80块起”招牌的廉价酒店,实在让她觉得恶心。

    她又能怎么样?

    她撑着微微发晕的脑袋,自嘲地笑。一直以来,她跟她母亲的关系都很紧张,吵架的起因多半是程玥试图干涉掌控她的生活,而她刚才脑袋里一片空白,几乎要冲进酒店“捉奸”,可是她又有什么资格去干涉妈妈做什么?

    傅轶则一直看着她,在音乐的间隙突然说:“你的表情一直都丰富得很古怪。”

    司凌云隔了一会儿才做出反应,“什么?”

    “在婚礼上,你不够兴奋投入。现在嘛,”傅轶则漫不经心示意一下台上跳钢管舞的女郎,“你也是游离的,大概根本没留意到你在看艳舞吧。”

    “说实话,我甚至没留意到你还留在这里没走。”

    她看看周围,变幻的灯光不停扫过场内,台上的女孩伴随音乐舞动得更加活色生香,一双双紧盯着台上的眼睛里赤|裸裸的欲望热切流露。她再看傅轶则,他保持着神态的清明,她凑近他,认真端详他,他不避不让地坐在原处。

    “看出什么来了?”

    “那女孩子跳得够不够热辣,或者说性感?”

    “我看过更热辣性感的。”

    她不客气地说:“所以,你也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只不过见识过更大的刺|激而已。”

    他笑,意味深长地看着她,“性|欲是很自然的事,我犯不着去掩饰。”

    说到性|欲,司凌云不免想到了妈妈。她刚才劝解自己,她在读大学,弟弟在上寄宿中学,平时家里只妈妈一个人,一定会很孤单。可男女携手走进酒店,想必更多地是为了满足性|欲而非打发孤单——她更加恶心了。

    他的笑意加深,嘴角现出一条浅浅纹路,眼神更加魅惑,“你显然还根本不知道性|欲是怎么回事。”

    这是她根本无可辩驳的事实,她同时觉得两人距离已经近得危险,他的目光、他的身体语言、他散发的男性气息,让她嗅出明白无误的诱惑意味。她退后一点,喝一大口酒,只觉那个小火球在身体里冲撞,所到之处如同火焰蔓延,让她血液涌动得燥热。她蓦然站起身,“太闷了,我要出去走走。”

    司凌云跟刚才一样,迈步疾走,她先去超市大事采购,傅轶则看着那些像是为郊游野餐准备的酸奶、薯片、饼干和牛肉干,一脸好笑的表情,但还是什么也没说地付了钱。她上了出租车,叫司机开到寄宿中学的侧门。

    “你不会想溜进中学操场喝酒吧。”

    她竖个手指到唇边示意他别作声,走到紧闭的铁门那里,敲门卫室玻璃,熟门熟路地拿一包刚买的香烟递给门卫,门卫点点头,关上了窗子。

    过了一会儿,那门卫领着她弟弟司凌峰出来,他隔着铁门看到姐姐,一声欢呼,迫不及待地接过食物袋。

    “姐,妈妈带给我的东西早吃完了。”

    司凌云摸摸他的头,“拿进去吧,想吃什么给我打电话,我下次再送过来。”

    司凌峰转身要走,却又停住脚步,招手示意姐姐低头,悄声问她:“那个人是你男朋友吗?”

    司凌云笑着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小傻瓜,当然不是,快回宿舍去睡觉。”

    “怎么弄得跟探监一样?”

    见过弟弟以后,司凌云心情好了很多,“你肯定没上过这种寄宿中学,确实有一点像监狱,家长有固定的探视时间,带什么东西有限制。学生平时不能出校门,不能用手机,吃厌了食堂饭菜,馋得连方便面都能干咽下去。”

    “这种准军事化管理有用吗?”

    “天知道,我也是这所学校毕业的。不过我读书的时候,校规没这么严格,围墙也没修这么高,可以偷偷翻出来,跑去那边湖边玩。”

    “我们现在也去湖边吹吹风吧。”

    她确实需要让湖边的风吹散龙舌兰酒带来的燥热之感。她带着傅轶则往学校旁边的湖走去。本地以湖泊众多闻名,像眼前这样一眼看不到边际的大湖都在相对偏远的城市边缘,湖岸线逶迤蜿蜒,周围星星点点的灯光迷离闪烁,映照得湖面波光粼粼。

    她在湖边站定,深深吸气,深秋时节的风拂面而来,带着轻微的水腥味和凉意,她微微瑟缩。他马上脱下西装,披到她身上。

    她拢住西装外套,笑道:“以前我跟同学经常在半夜跑到这里来吃宵夜、抽烟、聊天,或者绕湖暴走。”

    “听起来很像是精力过份旺盛的孩子爱干的事。”

    司凌云感叹,“可惜这一片现在全开发成了住宅区、酒店和写字楼,只以前湖边荒凉得多,也好玩得多。”

    他轻声笑,“在这一点上我同意开发商,这片风景,只给小鬼头抽烟的话。未免太浪费了。”

    她正想反驳他,他突然伸手揽住她,嘴唇轻轻触一下她的额头,“别跟我说你没偷跑到这里来接吻。”

    被他说中了,她确实曾跟早恋的小男生来过这里约会,可是那个初吻甚至比他随随便便印的这一下还要蜻蜓点水,便被她嫌恶地推开。

    她哼一声,“口水交换,没意思。”

    “那是因为你们不懂怎么接吻。”

    他拿起她的左手,在她作出反应以前,已经低头舔到了她的虎口。她完全没有预料,震惊得如同石化一般,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还有一点咸味。”他的声音带着丝绒一般柔和的质感,“从看你喝酒开始,我就想这么做了。”

    他根本没让她多想,他的舌尖继续掠过那片皮肤,这样身体的挑逗纯粹、直接,准确击中她心底从不示人、甚至自己都模糊略过的欲望,让她如同被催眠了一般停留在他怀里,失去了推拒的能力。

    来自一个成年男子的进攻,从容不迫,目的明确,清楚知道会碰到什么样的障碍,应该怎样瓦解对方的防御。

    司凌云完全没有招架之功,她发现,傅轶则和她以前认识的男孩子不同,他明显具备心理上的优势,这种优势对她而言几乎具有无法言喻的压迫感,让她失去一向在男孩子面前的自信与倨傲,重新成了一个幼稚的女生。

    他的确是在教她怎么接吻,一点一点,由浅及深,辗转吸吮,那个感觉让她惊骇地迷失。

    上一个男友愤怒地指责她是冷感冰山的情景浮上脑海——也许她只是没碰上对的人而已,她模糊地想。她的心如同身后的湖水,被风拂过,激起连绵不绝的涟漪。她本能地想退后,脱离他如同磁场般危险而强大的引力,可是她的身体却不由自主贴得更近,让这个吻加深到足以让她忘记自我。

    她意识到眼前这个陌生男人深不可测的危险,可是她对自己说,那又怎么样?克服诱惑的最好办法就是向诱惑屈服,让它不再具有诱惑力。她还从来没跟这样的男人有过交集,她也不打算因为害怕而示弱逃开。

    司凌云一向自认为,她对爱情这件事早已经看得透彻,没有小女生愚蠢的向往与患得患失。可她忘了,她毕竟只21岁,她的全部恋爱经验不过是恃靓行凶,跟同龄男孩子如同过家家般的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到了傅轶则这里,她根本只算一个待宰的羔羊。

    随着傅轶则到对着湖的那间酒店开房,司凌云处于混沌状态。傅轶则办着手续,她突然记起她的妈妈——这个不合时宜的联想再次刺痛了她,一进电梯,她便投进他的怀抱,不给自己任何反悔的机会。

    无论怀着什么样的情绪走进那间客房,司凌云都自那一夜起从一个女孩子变成了女人。在被傅轶则占有的刹那,她所有忐忑、畏惧、咬牙强装的镇定全数化为云烟飘散开去,他覆盖着她,妥贴、严丝合缝,月光透过敞开的窗帘洒在他的背上,让他身体的线条反射着清冷的光。她仿佛迷失在这一片夜色之中。

    她头一次体验到如此极致的亲密感觉,痛楚与欢乐交织,一瞬之间,她似乎完全失去了自我,忘记世间种种。原来她经历过的那些肤浅得不值得再想起,原来她也可以感受到激|情,原来这才算是灵欲合一的恋爱——她叫着他的名字,那样陌生的两个汉字组合,几乎带着让她哭泣的声音。

    他叹息着,低低地回应她,吮去她的眼泪,吻她的眼睛。

    她在那一刻沦陷了,从身到心。

    第二天早上,傅轶则带司凌云去了他家。

    那里离她就读的大学不算远,小区整个就是拷贝所谓西方小镇风格,钟楼、雕塑、修剪成几何形状的灌木一应俱全。傅家住着一套三层联排HOUSE,虽然房间距不够宽,院子也狭小得不像话,却基本符合商品房开发之初消费者对异域居住环境的想象。

    他告诉她,她父母都在桥梁设计院工作,是业内知名的桥梁设计专家,两年前买下了这套房子,不过他们目前在南亚做一个项目,他也刚从美国回来,这边有半年多没有住人了。他拿钥匙开门,里面装修十分朴素大方,家具全罩着防尘白布,他的两只行李箱还放在门厅没有打来,但整个房子看上去很洁净,并没有无人居住的闭塞感。

    “我父母把钥匙给了晓岚,请她帮着照看一下这里。她很细心,大概是她打扫过了。”

    他打开窗子透气,然后一样样撤着防尘布,司凌云故意和他反向拉扯,灰尘被抖起来,在秋日阳光的照射下,每一粒尘埃都像细小的金沙,飞舞不定,仿佛具备了某种魔幻的力量,让整个场景突然显得不真实。她有片刻失神地看着他,他一用力,她被拖得跌到沙发上,他丢下白布,过来捉住她的双手,将她钉在身下,作势打她屁股,她气息不定地躲闪,笑着讨饶,“救命,救命,我再不捣乱了。”

    他停了手,改为抚摸她。“你确定你要逃一整天课吗?真是个不乖的学生。”

    她坦白承认,她从来就不算一个好学生,今天更没有上课的心情。他引她去楼上主卧,打开他母亲的衣柜,让她去挑件衣服,换下揉皱的丝质小礼服。她换好衣服下楼,发现他已经躺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知道他大概是倒时差,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他眉目舒展,呼吸平缓,显然睡得正熟。她打量着他,她还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长时间地细致看一个。尽管他们缠绵了整整一夜,但是此刻他安静躺在她的俯视之下,依旧显得十分陌生。

    她意识到,从他们昨天七点在婚宴上见面到现在,他们只认识了十来个小时而已,对她而言,他确实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近似于一|夜|情。

    她的我行我素更多表现为性格上的叛逆,而不是行为上的豪放。程玥从来不像其他母亲那样对于女儿的早恋充满恐惧担忧,她甚至没有对司凌云做过贞操教育,只在她青春期来临时,给她一本书,特意圈了避孕一节警告她。如此开放的态度,加上父母之间离婚前后的牵扯不清,反而让她对性这个问题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憧憬。

    她那些更为早熟的同学以及李乐川那帮玩音乐的朋友,全都表现得远比她放纵,她也许是那个圈子里唯一一个到21岁还保持着处|女之身的女孩子,更可笑的是,几乎没人认为她仍是处|女。她并无守身如玉的决心,有时也不免疑惑,她的冷漠是天生冷感,还是得追溯父母的婚姻给她留下的巨大阴影。

    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轻易便摧毁了她的心理堤防,他唤醒、激发她欲望的过程如此直接,让她对自己一向的认知产生怀疑。她突然不能确切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了。

    而他又是谁?

    在头天晚上激|情的间歇,傅轶则点了一只烟,告诉她,他结束了纽约大学的两年神经生物学博士后,“我父母希望我继承家里的传统,当清贫的学者,不过我对做研究有些厌倦了,想尝试一下其他工作,他们知道我的打算,似乎不大开心。”

    她枕着他的手臂,向他介绍自己:“我正读大四,学的是法律,跟你一样的就是,我也不确定将来会做什么工作。”

    “可能跟你大哥一样,进家族企业工作吧。”

    “那多没劲,我才不要去。”

    “你看起来不大像适合做律师的那种人。”

    她接过他手里的烟,吸了一口,再吐出来,半明半暗之中,那个烟圈扁扁的,然后不成形状地飘散开去。这是李乐川教她的,她并不喜欢抽烟,但无聊之下,还是练了。“那你觉得我适合做什么?”

    “这我还真说不好。”

    “你不是会算命吗?”

    他拿过烟,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内,俯身看她,“我的水晶球出故障了。”他的手游移到她的腰际,“我本来以为,你只是缺乏好的体验,谁知道你根本没有过体验。”

    她从跟他进酒店登记房间时起就强做镇定,不肯暴露一丝胆怯犹疑和毫无经验,可是这又怎么可能最终瞒过他的眼睛。她窃笑,小声说:“我不打算处|女到大学毕业的,你不出现,我也会找一个我看得顺眼的人体验一下。”

    “我很高兴我出现得还算及时。”

    “自大狂。”

    他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好吧,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我是自大狂。现在,让我仔细研究一下你……”

    他的吻再度密密落在她的身体上,她接受他的探索,同时也探索他,只不过她想不起来还应该了解些什么。

    这样的体验,她不希望止于一|夜|情,她想要跟这个让她心动的男人经历一场完整的恋爱。也许他有相同的看法,否则他大概不会带她回他家。

    凝视着他,她心底涌动陌生的柔情,蓦地有几分茫然。

    傅轶则足足睡了三个钟头才醒,他起来时,看到司凌云正驻足在他家一楼阳光室的一面照片墙前。她穿着他母亲的一件米白色暗纹亚麻直身连衣裙,略微宽松复古的式样衬着她一头浓密的长卷发,形成有趣的对比。

    “想看我的成长过程吗?”

    软木墙面上密密钉满了他和家人的各式生活照、风景照,最吸引她注意的当然就是傅轶则的照片。她已经从照片上发现,他从小就引人注目,不管是弹钢琴,还是举着学科竞赛的奖杯,都显得十分出众。不过她不打算助长他的傲慢,只答非所问地说:“我讨厌练钢琴。”

    “一看就是小时候被你妈逼着学过琴。”

    “她逼我做的可不止弹琴这一件事。”她指一下另一张照片,“你父母完全可以当知识分子的标准版本。”

    他父亲看上去年龄并不算老,但头发已经大半银白了,丝毫没有染黑遮掩的打算,从相貌到气质都十分儒雅。母亲则面容清秀,有着浓浓的书卷气,优雅中又带着几分干练,很符合她看衣柜里那些黑白灰蓝几色、式样简单、质地考究的衣服后下的判断。

    “他们确实是标准的知识分子,有相同价值观,对世故人情全不介意,把做学问看得比什么都神圣。”他含着笑意看他们的照片,调侃的语气中分明带上了几分温情。

    她不大愿意再谈父母这个话题,“我家大嫂少女时期可真是个美人儿。”

    在角落处,有一张傅轶则与她的大嫂米晓岚的合影,两人看上去都不到20岁,站在一栋不算高的建筑物前,米晓岚穿着白色连衣裙,直直的头发扎成马尾,明眸皓齿,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秀丽动人,神情有几分紧张地盯着镜头;他穿着白色T恤加牛仔裤,十分放松,漫不经心地看着远方。

    “她在我们以前住的宿舍区确实是出名的美女。”

    “她的父母跟你父母是世交又是同事,怎么看上去完全不同?”

    “有什么不同?”

    “你父母一看就是知识分子,她父母……”她耸耸肩,“看上去又老实又拘谨,文化程度好象并不高。”

    “你观察力很强,不过这么说可太以貌取人了。”

    她不喜欢他口气中的教训意味,耸耸肩,“轮不到我对她下判断,那是我大哥操心的事。他都不在乎岳父母什么样,我哪儿管得着。”她继续看照片,“喂,这些外国女孩中哪一个是你的女友?”

    她手指的那一处是傅轶则在国外拍的照片,背景似乎是室外烧烤,他与不同人谈笑合影,其中不乏各种肤色的女孩子。他好笑,“晓岚也这么问过我。搭肩头拍个照就女友了,那我简直人尽可妻。”

    “这个蓝眼睛的金发女孩多漂亮,简直像精灵女王一样。”

    他做惊吓状,“那个可是我教授的女儿,外国妞发育得好,她看着成熟,其实才15岁,属于未成年人,沾惹不得。”

    她“扑哧”笑了,“别给我普法,我是学法律的。”

    “你将来会不会是个好律师,我暂时不能确定。”他搂过她,“但我能确定,现在你穿这条裙子真的很美。”

    接下来的时间里,司凌云除了去上非上不可的课,更多的是跟傅轶则待在一起,吃饭、上酒吧喝酒、看电影,或者去他家里,他做简单的西餐给她吃,讲关于生物学研究的冷笑话,偶尔弹一下钢琴,放他带回来的CD给她听。她对西方流行音乐的熟悉程度让他有几分惊讶。

    跟傅轶则在一起,司凌云觉得每一分钟都过得十分快乐。这样全新的感受让她充实而满足。唯一让她踌躇的是,她能看出,他乐于与她相外,表现得十分轻松,但并没有她那样迷醉。

    当然,他比她大八岁之多,应该早就有过各种体验,不像她初次尝试。她同时想,她不应该如此没有安全感地斤斤计较于付出多少,还是尽情享受一段如此亲密的关系比较重要。

    这天晚上,傅轶则在洗澡,她一边听CD一边准备考试。电话响起,她随手调低音量,拿起听筒,“喂”了一声,那边一时没有任何回应,她才记起,这是傅轶则家,有可能是他父母打回来,她贸然接听,未免有些尴尬。

    “你是找轶则吗?我去叫他。”

    “请问你是哪位?”

    电话里传出来的女人声音十分柔美,司凌云舒了口气,“大嫂,是你啊,我是凌云。你跟大哥度蜜月回来了?”

    米晓岚停了一会儿才回答,“对,我们今天回来的。凌云,你……怎么在这里?”

    司凌云被问住了,“那个……我帮你去叫轶则吧。”

    “不用了,没什么要紧事。你哥哥在催我跟他出去吃饭,再见。”

    她放下电话,继续看书,过一会儿傅轶则洗完澡出来,她告诉他,“我大嫂刚才打电话过来打你,不过她说没什么要紧事,她跟我大哥出去了,你打她手机吧。”

    “她还在蜜月,没什么要紧事,何必打搅她。”他擦着头发,漫不经心地说,“我对国内乐队不熟悉,这是谁的专辑?”

    “我几个朋友组的地下乐队。”

    傅轶则走过来坐到她身边,一手搂住她,一手接过CD封套端详着,略带粗糙质感的纹理,印着深黑乐队四人成员的照片。他念着底下印的那句话:“蔑视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好的伪装——有意思。不过这样的专辑不像是能够取得商业上成功的那种。”

    “他们自费出的专辑。”她为朋友辩护着,“可是我真的认为他们很有才华,特意拿过来给你听的。你听,我最喜欢这首——”

    你说你已踏上归途

    我却等不及走上另一条路

    甚至没有擦肩而过

    我们注定回不到最初

    ……

    “很青春很愤怒的感觉,难怪你会喜欢。”

    “喂,你不要这么老气横秋的口气好不好?”

    “跟你一比,我确实老了。我没批评你朋友的意思,这些歌也许从技术角度讲不算完美,但确实有想法。”

    “对了,他们明天约我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

    李乐川上午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乐队从外地回来,面临解散,准备最后聚一次,用他的话说是吃散伙饭。

    他摇头,“我去的话会妨碍你们小朋友的兴致,你去玩吧。”

    “你收藏了那么多CD,可惜没多少摇滚乐。”

    “早期摇滚是包含民谣的,我偏好的是这种。”

    他拿起来的是LeonardCohen的专辑《TheBestOfLeonard》,司凌云皱起鼻子扮个鬼脸,“我听过他的歌,阿风是他的粉丝。对我来说,他太中产阶级口味了。”

    他被逗乐了,“迷他的人可不止是中产阶级。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喜欢反复听他唱的I'mYouMan。她说这首歌很像一封私人化的情书,永远不会背叛她。”

    “真感伤,真诗意。”

    他开玩笑地捏捏她的脸,“口气太不屑了。别这么激烈,多少来一点少女情怀总是诗好不好?”

    “哎,你是不是喜欢那种文艺腔的女孩子?”

    “我听出来了,就算我喜欢,你也不会装,而且多半会鄙夷我的品味。放心吧,我欣赏有性格的女孩子,至于我喜欢喝红酒,你喜欢喝啤酒都不是问题,偶尔拿你喜欢的歌来轰炸我的耳朵,我乐意奉陪。”

    “你交过多少女朋友?”

    他耸耸肩,“学神经生物学的女生很少,所以我的机会并不多。”

    她也不穷究下去,突然攀着他的肩膀,手指插入他浓密的头发中,“别动,你有白头发。”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她已经拔了下来,展示给他看,“我给我爸拔过。”

    他看看那根短短的白发,一怔之下,禁不住笑得肩头抖动,“谢谢你让我享受跟你爸爸一样的待遇。按我家的遗传,我想我头发会白得比较早,希望到时候不会被你拔成秃子。”

    她注视着他,他笑的时候,那张英挺的面孔神情放松,嘴角的纹路迷人,全然没有不经意的傲慢冷漠。他问:“怎么,还要继续找白头发吗?”

    她摇摇头,抱住他,“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再说,你爸爸头发全白看起来真的很帅。”

    第二天上午,天气阴沉,司凌云赖在床上睡懒觉,突然被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往旁边一摸,傅轶则并不在床上,窗帘被风卷起,有细雨飘了进来,她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前,正要关上窗子,一低头,看见一辆白色宝马停在院子前,车头险些擦着院门。

    她认得这辆车。司建宇结婚那天,在等待他来迎亲时,她陪着米晓岚,两人闲聊,米晓岚指给她看,说是她哥哥求婚时送的礼物,而且很有心地将她的生日设置成牌照尾数。

    宝马来回倒了几下,仍然停得歪歪斜斜,米晓岚从车上下来,锁上车子,推开虚掩的院门,径直走进来,一边拿钥匙开门。

    米晓岚有钥匙,可以说是方便照管世交的屋子,可是她昨天才度完蜜月,刚回来就给傅轶则打电话,又一大早赶着过来,司凌云多少有一点不对劲的感觉。她随手推上窗子,走出卧室,顺楼梯向下,走到一半,就听到底下客厅传来米晓岚激动的声音。

    “你跟我的小姑子在一起,是报复我在结婚前一周才通知你吗?”

    司凌云如同被雷击中一样,耳朵中嗡嗡作响,好一会儿听不到其他声音,她需要扶住墙壁才能站稳。

    “……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而且诚实。”

    “轶则,别这么说,我……我有我的苦衷。”

    “我完全理解,别放在心上,我认为你做出了一个聪明的选择,在你婚礼上我就说了,我并不介意。”

    可是米晓岚显然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感到宽慰,声音反而更加急切,“如果你认为我是个骗子,我给你发的那些邮件通通都是撒谎,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他轻声笑了,语气仍然不疾不徐,“说到邮件,真巧,你进门之前,我正在清理邮箱,准备删掉你写给我的那些信,我不得不承认,晓岚,你很有文采,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情书写得最好的一个,连通知结婚的邮件都写得一样婉转动人。”

    “我永远不会删掉那些信,如果你回复我,哪怕只说一个‘不’字,我也不会跟他结婚……”

    司凌云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了,不知道错过了他们之间多少对话,她口干舌燥,心突突乱跳,也失去了理解这些对话的能力。她不想再呆站下去,机械地转身返回二楼,下意识朝卧室走,却又站住,停在了楼梯右手的书房前,傅轶则的笔记本摆在书桌上,进入了屏幕保护状态。

    她不假思索地走了过去,伸手按一下鼠标,显示屏上出现的是一封邮件,发件人正是米晓岚。

    那果然是一份情书,写得十分缠绵悱恻。

    亲爱的轶则:

    酷热的天气终于结束,入秋了,气温降得不易察觉,道路两旁法国梧桐树叶慢慢转黄,晚风吹过,沙沙作响,飞舞盘旋着落下来。这个城市又进入我最喜欢的季节,短暂而又美好。我承认我很俗气地伤春悲秋了,到夜很深的时候还睡不着,只是因为很想念你,于是起来给你写邮件。你想我吗,哪怕只短短一瞬间?我不确定。多么可笑,我受这种不确定折磨太久,以至于有些依赖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了。

    我从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爱着你,爱你似乎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你总说我是自由的,可是我早就放弃自由,甘愿成为这份爱情的囚徒。你不能怪我想你太多,我热切地希望你也想我,却又觉得这个希望来得实在太卑微……

    她看不下去了,回到收件箱,来自米晓岚的邮件很多,她点开最新一封,这正是傅轶则提到的通知结婚的邮件。

    亲爱的轶则:

    我犹豫彷徨了好长时间,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告诉你这个消息。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在你面前,我愿意我始终是透明的。

    我要结婚了,我知道我没办法像爱你一样爱他,可是他很爱我,他能给我安定的生活。你的世界太广阔,我爱了你这么多年,也并没能打动你。我始终不确定我能够在你心里占据我希望的位置,也许最终没人能够占据那个位置吧——我自私地希望,但愿如此。我如此深爱你,以至我决定不再用我的爱束缚你,让你的自由不受一丝约束。想到这一点,我竟然有些安慰。

    对,我说过我会永远等下去,等你像我爱你那样爱我。可是我已经26岁了,随着青春流逝,来自世俗的压力越来越大,内心的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请原谅我只是一个软弱怯懦的小女人,没有你那样成熟淡定的心态。答应他求婚的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很久,眼泪完全无法控制。

    ……

    一行行规整的字句开始变形,司凌云的眼睛仿佛遭遇强光突然照射一般地被刺痛了,她“啪”地一下合上笔记本。

    所有零碎的事实突然全涌到她眼前,仿佛在自行挣扎着奔赴合适的位置,组成一幅拼图,将真相揭示给她。

    他们两家是世交。他们从小认识。他们是一对恋人。她爱他。他出国做博士后。她用邮件不停地诉说思念。她厌倦了无何止的等候,突然接受了另一个男人的求婚,在婚礼前一周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他这个消息。他从美国回来的当天,放下行李便来参加她的婚礼,然后在她的新婚之夜和她丈夫的妹妹上床……

    司凌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恢复意识后第一个念头就是:还有比这更痛快更直接的报复吗?

    你竟然以为你体验到了突如其来的激|情,你是一个多么可悲的白痴——她冷冷地对自己说。

    她走出书房,回卧室拿起手机,打给李乐川,“阿乐,过来接我好不好?”

    李乐川笑道:“我出了点儿小事故,驾照被扣了。等一下,我叫阿恒过来接你。”

    曲恒的声音从听筒中传来,依旧是冷冷的,“地址?”

    她将地址报给他,他简洁地说:“半个小时以后到,我按喇叭你就下来。”

    司凌云深吸一口气,慢慢下楼,在还有五六级阶梯的地方停住,“咦,大嫂,你什么时候来的?”

    客厅两人同时抬头看着她,她凌乱的长卷发披散在背后,穿着傅轶则的一件白色T恤充当睡衣,空荡的下摆下,两条修长笔直的腿近乎挑衅地□着。米晓岚的嘴一下张开了,停了一会儿才机械地回答,“我刚过来。”

    司凌云无视她的目光,漫步下楼,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问她:“欧洲好不好玩?在希腊度蜜月一定很浪漫吧。”

    米晓岚的神情怔忡不定,勉强一笑,“还好。我有事先走了,再见。”

    傅轶则送她出去。司凌云放下水杯,重新上楼进浴室洗漱、化妆。傅轶则上来时,她正在涂唇蜜。他走进来,拢住她的长发,随手拿了一把梳子给她梳着。

    “都不问晓岚过来干什么吗?”

    她对着镜子微微嘟起嘴唇,看唇蜜的效果,粉|嫩的颜色衬得她的嘴唇丰盈闪烁,然后漫不经心地回答:“你们是世交嘛。所谓世交,我理解就是一起长大,情同兄妹,非常亲密。她过来不是很正常吗?”

    梳子突然碰到她的卷发纠结处,牵得她的头向后一坠,她轻呼一声,他放下梳子,用手指一点点将头发理顺,动作十分温柔。她仰头,他俯首,两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她突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拉向自己,吻上他的嘴唇。

    这个吻来得重而激烈,她咬痛了他,他闷哼一声,试着移开一点,她却站起来回过身,双手抓住他的衬衫,向两边用力一扯,纽扣四下迸落,她的嘴唇、牙齿密密落到他□出的身体上,他一下被激起,甚至没有脱下衣服,一手抱起她,将她推靠到墙壁上,另一只手撩起她的T恤,凶猛而直接地进入她。

    从湖边酒店的第一次开始,他一直充当那个经验丰富的导师。可是今天她表现得让他陌生,她完全没有像过去那样,跟从他的指引,追随他的节奏,体会他赋予的感受,而是沉浸于他无法感知的情绪中。她的眼睛亮得异乎寻常,她脸上有他看不懂的孤注一掷,她乌黑的长发披散,随着她的动作在她脸庞边飘拂,带着野性的美。

    这一切带来的感官冲击如此新鲜强烈,一个瞬间让他几乎坠入迷失之中,在最后失控爆发的瞬间,他意识到她的指甲掐进了他背上的肌肉,刺痛伴随狂欢而至。

    傅轶则将司凌云抱出浴室,放到床上,然后躺到她身边搂住她。经过刚才的迸发,两人都已经精疲力竭,他抚着她身上的斑斑红痕,在她耳边说:“没想到你还有这么狂野的一面。”

    这时楼下传来有节奏的两声喇叭响,她坐起身,淡淡地说:“关于我,你没想到的事情还很多。”

    她下床,一件件穿着好衣服,走到窗边,楼下停着李乐川那辆黑色帕拉丁,曲恒倚在车边抽烟,她探头出去高声对他说:“等一下,我马上下来。”

    她将散落在房间里的手机、化妆包一一装入背包内。

    “什么时候吃完饭,我过去接你。”

    她看着半靠在床头的他,浮起一个笑,“不好意思,我男朋友从外地回来了,正在楼下。所以,我以后不能再跟你见面了。”

    傅轶则脸上浮现出不能置信,而她静静看着他,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所以——你是有男友的?”

    “当然。我昨天给你听过那张专辑,他是深黑乐队的吉它手,非常有才华,我很爱他。他去外地演出,一走三个多月,总算回来了。”

    “那么跟我在一起,算是接受性教育吗?”

    “嗯,追求他的女孩子很多,我以前在这方面很无知,太在乎他了,更想表现得好一些。我得承认,你是个不错的启蒙老师。”

    他神情不定地盯着她,“真是一个surprise。”

    “我想你应该能理解各式各样的surprise。谢谢你这段时间陪着我,帮我打发了寂寞,让我知道性这件事还是有乐趣的。再见。”

    她再不看他,拎起包,扬长下楼。

    曲恒丢下烟头,正要上车,却被司凌云那个惨淡的表情吓到。

    “怎么了?”

    司凌云扑进他怀里,他一怔,下意识抬头,刚才她探头出来跟他打招呼的二楼窗口站着一个男人,正面无表情地冷冷向下看着他们,白色衬衫敞开,随风吹拂不定。

    曲恒顿时醒悟,压低声音烦躁地说:“你又来了,这一手怎么玩也玩不腻对不对?这么一直无聊任性下去有意思吗?”

    “等会儿再教训我吧。是哥们儿的话,就什么也别说。”

    她脱力一般软软瑟缩在他怀里,声音疲惫而低哑。这个如同受伤小动物的姿态让他原本僵硬的手臂软了下来,他默默抱住她,迟疑片刻,安抚地拍着她的背,直到她不再发抖。他回手拉开副驾驶座车门,送她坐了上去,然后上车发动了车子。

    曲恒并没有再教训司凌云,他一路保持着沉默,将车开到了卢未风家里。这里还未改建,保持着租界区老房子的幽深残破,门虚掩着,一楼光线昏暗,放满了旧家具。他们走进去时,楼上传来歌声,两人不约而同站住。

    如果你不曾给我承诺,

    我也不会计较你的模棱两可;

    我们混迹的世界如此荒唐险恶

    我们的未来如此变幻莫测,

    你却说,大家总要学习它的规则;

    谁来告诉我怎么习惯一个又一个妥协,

    做到与所有不如意讲和

    如果我向你要求承诺

    你的回答是否仍旧这样冷漠

    我们共度的岁月如此轻易溃落

    所有的过往抵不住时光消磨

    你在笑,你的笑容牵引我为之沉没

    谁来告诉我怎么抵挡一个又一个诱惑

    哪怕永恒是一个美丽的错

    ……

    司凌云腿一软,坐倒在楼梯最下面一级,双手抱住了头。曲恒迟疑一下,蹲下来看着她。

    “我记得我们给这首歌编曲的时候,你也在旁边。”

    这首歌叫《我要的承诺》,由曲恒做曲,卢未风做词,三年前就是在这所房子里完成编曲排练,司凌云是他们的头一批听众之一。

    他轻轻一笑,“当时你给我们泼冷水,说要承诺的人是傻子,给承诺的人是骗子。我就想,这小妞自以为看透一切,可真是冷漠得讨人厌。”

    她哑声说:“结果现在发现,我也不过是一个装酷的傻子而已,对吗?”

    “不,你恋爱了,你特别在乎他,他才有可能伤害到你。这可不是犯傻。”

    她再也控制不住,眼泪扑簌簌落了下来。她绝望地想,他也没有说对,这其实跟爱情完全无关,那个男人甚至没有用花言巧语哄骗她。他只是精确控制了她的反应,用最快速度征服了她,这个过程里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成份。她当然是犯傻,才会一度以为她邂逅了爱情。

    他坐到她身边,轻轻拍拍她,“偶尔犯犯傻,也许没你想象的那么可怕。”

    她靠着他的肩头,再不肯说什么。

    这个旧房子幽暗的一楼,家具逼仄地摆放着,空气不够流通,楼上的喧哗谈笑如隔云端地传下来,旧地板上不时响着空洞的脚步声。只有她身边这个肩膀沉稳不动,他身上有青草般的味道。这样无言的存在,让她觉得,这个世界毕竟并没有就此分崩离析。也许她只是做了一个噩梦,隐身于光怪陆离、种种荒谬之中,来不及挣脱而已。

    不知道坐了多久,又有一个朋友推门进来,他们才起身,跟他一起上去。

    跟深黑乐队熟识的朋友差不多都已经过来,不过和以往的欢聚不一样,这一次气氛十分伤感。

    地下摇滚乐队赚不到什么钱,演出市场越来越萎缩。相貌英俊的温凯打算去北京发展,李乐川在家里的压力之下,准备去英国读书,乐队面临解散,这也差不多是本地曾大量涌现的地下乐队的共同命运。

    来的多半都是玩音乐的圈内人,深知个中甘苦,一瓶接一瓶地喝着二锅头、红酒、啤酒,抱怨着往远处看不到将来,往四周看找不到可供发展的氛围,不时有人有一句没一句弹着吉它唱歌。

    司凌云头一次这样如同喝水一般地喝酒,到后来甚至失去了味觉,再分辨不出喝下去的是什么。夜深时分,差不多所有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她的醉来得尤其惨烈,她没法再忍下去,冲进卫生间里搜肠刮肚地呕吐。

    这时外面响起吉它声,一个破音破得厉害的嗓子唱起的是她熟悉的崔健的《不再掩饰》:

    我的泪水已不再是哭泣

    我的微笑已不再是演戏

    你的自由是属于天和地

    你的勇气是属于你自己

    ……

    她想,她的全部勇气,竟然只是用来掩饰伤害,实在是可笑。她靠在卫生间门上,跟他们合唱,她最后的意识是嗓子里翻涌出咸腥的味道,随即昏迷不醒。在场唯一还算清醒的只有曲恒,他发现了她,马上抱她下楼,开车送她去医院,医生诊断她为急性酒精中毒,胃底粘膜裂伤引起消化道出血。

    司凌云清醒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她发现自己正躺在病床上输液,而闻讯赶来的程玥则在一脸狐疑地审问着曲恒。

    曲恒那时留及肩的长发,穿松垮的卫衣、有破洞的牛仔裤,带着宿醉后泛红的眼睛和一脸倦意,依旧表情漠然,见她醒来,如释重负,“有什么事你问她吧,我先走了。”

    程玥的问题包括:他是谁?你为什么一直抓着他的手哭?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会喝这么多酒?你脖子上和身上的印痕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被他占了便宜?

    司凌云木着一张脸,合上眼睛,通通不作回答。

    司凌云知道,酒精伤害的只是她的身体,她受伤更厉害的地方是她的心,但她根本不想去探测这伤口到底有多深多重,也不允许自己舔着伤口自怜。她只能暗暗下决心,就像处理从小到大那些不开心的事一样,遗忘是最好的武器。

    可惜这世界从来不肯按某个人的意志来运转,哪怕这意志来得再理由充分一些。她面对的,当然远不止是一件不开心的事。她内心充满羞辱、愤怒和无以名状的悲哀。要在短时间内将这一切碾碎消化掉,是肉身不能承受之痛。

    好在身体帮她找出渲泄管道。酒精中毒如同一场自找的大病,足以消磨她可以所有自我憎恨、自怜的气力,让她理直气壮地借病装死,彻底放空躺平,什么也不去想。

    司凌云醉酒入院的第三天,米晓岚突然过来看她,带着水果篮和鲜花,柔声说:“我给你打电话,想约你吃饭,把从欧洲带回来的礼物给你,你手机一直关机。没办法,只好找建宇要了你家里电话,才知道你住院了。建宇今天出差,不然他也会来看你的。”

    米晓岚拿出一瓶香水。司凌云当然清楚,出国回来的人总会顺手买一堆香水当手信,米晓岚不会为送一件礼物给她费这么大周折。她也并不点破,接过来放在床头柜上,“谢谢大哥大嫂。”

    “胃痛怎么会弄到住院这么严重?”

    她知道妈妈绝对不肯张扬她是因为酒精中毒住院,轻描淡写地说:“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多喝了点儿,可能是空腹不大适应,刺|激了胃,没什么。”

    “你得好好休息,早点恢复。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是我结婚那天,我真羡慕你的好气色,还跟你大哥说,这个妹妹实在是青春无敌。”

    她微微一笑,“大嫂太夸张了,那天你才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

    “还要住几天院?”

    “不清楚,明天医生来查房时会确定的。”

    “想吃点什么,我现在去给你买。”

    “不用了,医生嘱咐我这几天吃流质食品,我妈马上会送粥过来。”

    她想米晓岚应该再找不到什么话题可聊了,可是米晓岚居然问起了她这学期开了哪些课,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她头一次见识这样的应酬功力,只得耐着性子有问必答。

    米晓岚终于转入正题,“前天你在轶则家……”

    她一口打断,“我知道你在那里看到我很意外,我看到你也同样意外啊。”

    “我跟他从小认识,我们之间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对别人的生活没有想象力。对了,大嫂,你跟我大哥在一起多久才决定结婚的?”

    “我们一年半以前认识的,他三个月前向我求婚,你怎么有兴趣问这个?”

    司凌云扯着嘴角微微一笑,“好奇嘛,多浪漫多有趣。”

    她表情中有某种东西让米晓岚隐约不安,只能勉强一笑,将话题拉回来,“对了,你和轶则……”

    “大嫂,我跟你一样,去他家做客了而已,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什么关系?”

    米晓岚顿时语塞。

    “哦,多少还是有点关系的,你跟大哥正当新婚,他又属于那种保守的男人,知道这事训斥我是小,影响你们的关系就不好了。所以,我们都再别提这件事了,好吗?”

    米晓岚完全没想到,这个小姑子眼神黯淡,脸色憔悴,头发凌乱,活脱脱一副病猫相,讲出来的话还如此绵里藏针。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停了一会儿,“我以为你在跟轶则恋爱交往,我只想告诉你,他交过很多女朋友,而且马上要去外地工作,并不适合你。”

    “谢谢大嫂关心,我早就有男朋友,傅先生是个有意思的男人,可不见得是我愿意长久交往的对象。我不关心他的去向。”

    米晓岚仍有疑惑,审视着她,“你男朋友怎么没过来陪你?”

    “他在一个乐队工作,今天还有演出。”司凌云疲惫不堪,信口胡扯着,突然一眼看到曲恒如同听到召唤一样出现在病房门口,不觉大喜过望,“嗨,你来了。”

    曲恒还是穿着破牛仔裤加T恤,他走进来,“好点儿没有?”

    “好多了。”

    “那就好,你吓掉了我半条命。”

    她拉住他的手,带着撒娇的口气说:“得了吧,哪至于生这么大的气。”

    米晓岚这才起立,“既然你男朋友来陪你了,那我先走了,凌云,好好休息。”

    “得了吧,她已经走了。”曲恒面无表情地说,“演这个真的会上瘾吗?”

    司凌云讪讪地放开他的手,有气无力地说:“对不起。我还没谢谢你,医生说你送我到医院很及时,再晚一点有可能呼吸衰竭送命。虽然我又无聊又任性,可还真不想死在阿风家的卫生间里。”

    曲恒在病床边坐下,口气依旧略带挖苦地说:“别客气,反正我是你生活中负责救场的那个人嘛。”

    司凌云苦笑,没精神再嘴硬,“以后不会了。”

    他伸手替她理一下遮住眼睛的头发,“快点好起来吧,我还是宁可看你任性的样子。”

    他的声音与动作带着某种陌生的温柔,让她心底一酸,几乎要流出泪来。

    “你又来干什么?”

    程玥提着保温饭盒走进来,声音尖厉,神情严峻。

    “妈妈——”

    程玥不理会司凌云的阻止,冷冷看着曲恒,“我那天就跟你说了,希望你有一点自知之明,不要再接近我女儿。”

    “你这是干什么,阿恒救了我的命。”

    程玥转头看着她,“你一直由着性子来,把我的话当耳旁风,自甘堕落,跟这帮没出息、没目标、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才会差点送掉自己的命。”

    “我交什么样的朋友是我的自由,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

    “我是别人吗?我是你妈妈,我辛辛苦苦照顾你们姐弟两人,你时时处处跟我对着干,什么时候把我放在眼里?”

    司凌云急怒交加,努力要坐起身,曲恒按住了她,淡淡地说:“别动。其实我是来跟你道别的,我接了一份配乐的工作,要去广州一段时间。你好好休息。”

    他谁也不看,转身走了。

    程玥继续絮叨,“谢天谢地。我根本不敢告诉你爸爸你是酒精中毒住院,他如果知道你一个女孩子出这种事,肯定要怪我管教不严……”

    司凌云再也提不起精神做出回应,只能颓然将头埋入枕中,紧紧合上眼睛。

    她原本对昏迷入院那一段没有任何记忆,医生也告诉她,急性酒精中毒有可能导致短暂失忆,可是她脑海中突然飘过恍惚的片段,颠簸起伏中,她觉得整个人在下沉,所有东西都如同渐渐隐入迷雾,一点点消失,离她而去。在惊骇与无能为力之中,有一个人抱着她,叫她的名字,充满焦灼,她试图捕捉那个飘渺的声音,握紧那只手,仿佛那是她与世界唯一的联结,可以保证她不至迷失。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指甲深深陷入自己的掌心,刺痛让她恢复了意识,如同从梦中醒来,周围已经安静下来,她以为妈妈走了,睁开眼睛,却只见程玥坐在病床边,正在默默流泪。

    她和程玥激烈冲突、反目的次数太多,还从来没见过如此示弱的母亲,她的心在一瞬间软了下来。

    “妈——”

    “昨天医生说,你要是再晚一点送来,有可能脑细胞受到永久损害甚至送命。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事,小峰还那么小,我可怎么办,一想到这一点,我整个晚上都没法合眼。”

    “我已经没事了。”

    “为什么会这样?是我不够关心你吗?我知道,在你眼里,我从来不是一个好妈妈。也许有时候我没有考虑周到,可是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和小峰好。”

    她此时完全是麻木的,既没心情听一场忏悔,也没心情做一场忏悔来与妈妈的眼泪唱合。她努力抬起沉重得如同绑了铅袋一样的手,拍拍程玥的手以示安慰,声音微弱地说:“我们扯平了,我也不是一个好女儿,什么都别说了,妈妈,我以后再不会这样了。”

    司凌云出院以后,索性又在家休息了一周,才回学校上课。从那以后,她的生活彻底进入了另一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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