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凌云接到李乐川打来的电话时,正在财经政法大学的图书馆里,她合上书,走出来接听。
“你回了吗?”
“刚下飞机。听说你被人挖墙角撬走了男朋友,我怕你孤单,特地赶回来给你过生日,这诚意够感天动地了吧。”
司凌云对他戏谑的口气无可奈何。她早就知道,但凡坏事,总能不胫而走,她都懒得去探究这个消息怎么会传到远在伦敦的李乐川耳内。“谢谢你来拯救我的生活。”
“大恩不必言谢,”李乐川大笑,“晚上来阿风家的Forever酒吧,大家聚一聚,阿风说烤生日蛋糕给你吃。”
司凌云对于过生日没什么兴趣,但李乐川是她的中学同学加多年好友,去英国已经四年,每次回国都来去匆匆,她很高兴见他。更重要的是,她有充足的理由推掉另一个约会。她马上打电话通知妈妈程玥,她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我都已经在四季订好了位置,我们好好吃一餐,给你过生日。”
司凌云心想,如果妈妈说的是都已经买好了菜准备亲自下厨,她大概会感到愧疚。“今天就算了,我明天回家陪你吃饭、美容加购物,全套服务,决不流露一点不耐烦。”
程玥追问着,“你约了谁?”
“阿乐。”
程玥好不失望,“你也该正经交个男朋友了。李乐川家境是很不错,可他一直是没上进心的二世祖,先玩摇滚,然后老大不小还跑去英国学什么导演,真的不适合你。”
“等我回来,你再一样样教导我该跟什么男人约会,跟什么男人结婚吧。”
“你爸爸那边……”
她终于按捺不住不耐烦了,“妈,我已经做了让步,不要得寸进尺要求我太多。”
程玥不为所动,“我给他打了电话,他答应在公司给你安排一个职位,你随时可以去上班。”
“等我回来再说吧。”
司凌云挂了手机,继续回去看书,到时间差不多了,先去食堂吃饭,再回寝室换衣服,出来坐出租车到了位于汉江市旧时租界区的Forever酒吧。
酒吧老板叫卢未风,朋友都叫他阿风。这所酒吧由西式风格的旧房子改建,原本是卢未风的家,在李乐川和他组乐队的那些年,司凌云时常到这里看他们排练,跟他们一起在天台上喝啤酒。乐队于五年前解散,她最后一次到这里是送李乐川出国。三年前她偶尔路过,驻足看着这所熟悉的老房子经过整饬,门廊上挂出来酒吧招牌,说不清内心复杂的感觉,终于还是没有进去。
酒吧内生意十分清淡,一楼只坐了零落的客人。司凌云顺着窄窄楼梯走上去,突然止住脚步,二楼传来吉它的声音,曲调激越,说不出名字,只觉得异样熟悉,仿佛有歌词挣扎着要从她记忆深处某个角落断续飘出,与音乐节拍相合,可是字句零乱,终究无法成歌。
她倚在楼梯扶手上,听到一曲终了才走上去。
二楼空间低矮,灯光柔和,老式黑胶唱片机开始播放爵士乐,红砖砌的四壁上挂着攀岩、徒步和越野车的放大照片,情调完全不同于司凌云以前熟悉的那个安静的老房子。戴着黑框眼镜、身材清瘦的卢未风跟她打招呼,“刚才正跟阿乐说你自从读研后就进入了隐居状态,我们几乎看不到你了。”
“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我只是出来玩得比较少了。”
长着一张白净面孔,剃得锃亮的光头反射着亮光的李乐川坏笑,搂着她的肩膀,口气宠溺到肉麻地说,“宝贝儿,恋爱的时候你重色轻友我能理解,可听琪琪说,你都跟男朋友分手有两个多月了,还闷在学校里就有些古怪了。有没有心事想跟我说?我保证无条件借肩膀给你哭。”
司凌云早就习惯了这群朋友没心没肺的玩笑,知道他们一向没把所谓失恋这件事看得严重。她也乐得摆出满不在乎的姿态,作势将头靠了一下他肩膀,“不够宽,靠着不舒服。”
旁边站的琪琪大笑,她是个身材娇小、衣着时髦的女孩子,头发挑染成暗红与金棕夹杂,十分醒目。她同样与司凌云中学同学,认识多年,撇嘴说道:“有什么可哭的,那样乏味没劲的男生,真不知道凌云看上他哪一点,居然跟他在一起三年。依我说早就该踢了他。”
司凌云横她一眼,她乖觉地举手投降,“好了好了,不提他了。”她转而一手拎住司凌云的衣服,啧啧连声,“瞧瞧,你要不要穿得这么土这么保守啊。”
司凌云只涂了点唇彩,穿的是这几年穿习惯的T恤加牛仔裤,看看琪琪性感的单肩上衣,笑道:“不能跟你比,我待在学校,跟不上你的时代了。”
“明天跟我去逛街血拼,只要半天时间,我保证马上把你从土妞变回原样。”
司凌云没接这句话,环顾四周,差不多都是旧识,她一一打着招呼,当看到吧台一侧高凳上坐着的一个留着络腮胡子,头发短短的高大男人时,不禁一怔。
李乐川拍一下那个男人的肩膀,“凌云,不记得阿恒了吗?我刚才看他这样子也吓了一跳,几年不见,哥们儿走颓废路线走得太彻底了。”
司凌云当然认出了这个穿着灰T恤和破旧牛仔裤的男人是曲恒。他的变化非常大,除了留起胡子外,他的皮肤晒成健康的古铜色,身材挺拔,看上去并不颓废,完全不再是过去那个略显苍白瘦削的样子。
好几年前,李乐川和这间酒吧的老板卢未风、眼前的胡须男曲恒以及另外一个叫温凯的英俊大男孩一道组了一支名叫深黑的地下摇滚乐队,在本地唱得小有名气。司凌云通过李乐川认识他们,经常看他们排练演出,有非常不错的交情。只是此刻曲恒神情淡漠,并无丝毫久别重逢的喜悦,她勉强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阿恒,你好。”
曲恒放下手里的吉它,面无表情地对她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卢未风递过来一杯色彩浓艳的鸡尾酒给司凌云,“尝尝我刚调的墨西哥日出。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生日快乐。”
司凌云乐得借机摆脱面对曲恒时这种说不出的不自在感觉,接过酒杯喝了一大口,“我要礼物,要蛋糕,一杯酒可不够。”
卢未风示意服务生将蛋糕端上来,众人手忙脚乱地点蜡烛、关灯,一边唱生日歌,一边嘱咐她许愿。这种带着童稚感的庆祝方式让司凌云有些哭笑不得,她不愿意扫大家的兴致,合上眼默想片刻,一时竟然想不出有什么愿望。她不想再拖下去,睁开眼睛,吹灭蜡烛,待室内灯光重新亮起,隔着桌子站在她面前的却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的男人,他身材修长,穿着黑色衬衫,看面目应该是30岁出头,浓密的头发中却夹杂着大量银色的发丝,与英挺的五官形成引人注目的对比,一双深邃的眼睛正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她如同活见鬼一样呆住了。李乐川递餐刀给她,她全无反应,他轻轻拍她一下,她看着一双双注视过来的眼睛,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你帮我切吧,阿乐。我……”恰好手机响起,她匆忙地说,“我接下电话。”
司凌云拿起手机,却没按接听,她退出来,顺着隐蔽角落的狭窄楼梯走上三楼,这里一半是卢未风的卧室,另外一半是一个拐角型的大天台。以前,她和李乐川、卢未风等朋友常上到这里来喝啤酒、聊天、弹琴。天台基本保持着原样,种着了几盆不用精心照料便长得蓬勃的植物,散乱摆着几张旧藤椅。
四周高楼如林耸立,远远近近的灯光迷离闪烁,正值四月中旬,春天和煦的风软软地吹拂着,带来复杂得不能一一辨识的城市气息。站在老城区旧住宅的这个小小天台上,被周遭红尘包围,仿佛置身于一个孤岛。她抚一下面孔,热辣辣发烫,她深深吸气,再慢慢呼出,努力让心跳节奏恢复正常。
手机依旧响着,是她弟弟司凌峰从寄宿中学打来的:“姐,祝你18岁生日快乐。”
“谢谢。不过你从我过了20岁就开始这么祝福我,讲了六年,也该换一套新嗑唠唠了。”
司凌峰嘿嘿笑了,“我这不是希望我漂亮的姐姐永葆青春吗?尤其是今年,跟我一样停在18岁该有多好。”
“你好好享受当18岁美少年的感觉吧。”她也笑,“我才不要停在那么傻叽叽的年龄里。”
司凌峰抗议道:“从小到大骂我傻,万一有一天我真傻了,就是你强大的念力造成的。”
司凌云很乐意跟弟弟这样不着边际的闲扯,借以调节有些紊乱的心神。“怕了你了,要真变傻了,妈还不得杀了我。”
“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周末回家时给你。今天没安排节目庆祝生日吗?”
“现在跟阿乐他们一班朋友在阿风的Forever喝酒呢。阿风做了蛋糕给我,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正许愿唱生日歌切蛋糕。”
“许的什么愿?”
司凌云一想到十分钟前从蛋糕上抬起头睁开眼睛看到的那个男人,顿时心头一堵,勉强笑道:“再乏味没有了,下个月论文答辩过关,顺利毕业。”
“这愿许得真没趣。我还怕你今天会寂寞,有人陪就好,玩得开心点儿——”司凌峰拖长声音坏笑,“记得别酒后乱性,安全第一哦。”
司凌云嗔道:“喂,你不过是快高中毕业的小屁孩而已,怎么荦的素的有的没的什么都学到了。”
“跟我的同学比,我已经纯洁得像婴儿一样。”
“唔,我很清楚象牙塔是怎么回事。你的小女朋友也还好吧?”
司凌峰有点忸怩,“她昨天给我发过邮件。”
他的小女朋友其实是他的同学,大半年前全家移民加拿大,他也准备在今年高中毕业后去加拿大留学,司凌云笑着叹气,“唉,也只有你们这年纪,才有力气谈这么纯洁遥远的两地恋爱。”
司凌峰顿了一下,声音放低,“姐,谢谢你。”
他们姐弟之间虽然隔了八岁年龄,但向来亲密,她理所当然地照顾他,他从来没有这样向她道谢,她心底一下有说不出来的酸楚,只得强打精神笑道:“说你是傻孩子,你又不乐意,何必跟我说这话。”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才答应妈妈放弃读博士,毕业后去爸爸公司工作的。”
“别胡说,小峰,我从小学一路读到现在,早腻味了,本来就想离开学校。记住,我没为你牺牲什么,所以不希望你背任何包袱。”
电话那头长久地悄无声息,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只手搭在天台栏杆上,低头看着下面的街道,酒吧门口的灯光昏黄,光影交错之间,行人谈笑着,步履悠闲地走过,暗夜让一切显出几分虚幻色彩。
这时天台入口那里传来乐川的声音:“凌云,快下来,有礼物给你。”
“就来。”司凌云应了一声,对电话说:“小峰,我要下去了。”
“等一下,姐。你真的跟启明哥分手了。”
“妈妈跟你说的吗?她真无聊,跟你说这些干什么?别提这事了,分分合合很平常。小峰,你还小,可能对感情这件事还有很多想象。我不是教你看淡感情,不过,没必要看得太严重,生活中更重要的事多的是。”
“比如——”
司凌云一时竟然想不出来拿什么举例才好,只得笑,“咦,你这傻小孩今天特意来跟我抬杠吗?”
“没有啦,姐。”
“好了好了,我下去了。再见。”
“再见。”
司凌云放下手机,回到二楼。和酒吧内安静气氛不搭调的是一些人在高谈阔论,一些人在掷骰子,大呼小叫得不亦乐乎。
琪琪回头扬声跟她打招呼:“凌云,没等切完蛋糕你就失踪了,躲哪儿去了?”
“我在外面接电话。”司凌云只得走过去,“琪琪,真受不了你,到哪儿都这么闹腾,我估计最多再过三十分钟,阿风就要赶你们走了。”
琪琪一边大力摇着骰盅,一边斜乜她一眼,“搞不懂阿乐为什么要选这种老男人喝闷酒的地方给你过生日,无聊死了,他要赶我们正好,我们可以换地方玩。”
不等司凌云回答,她揭开骰盅,定睛一看,娇笑着摇身边那个穿着黑色衬衫的修长男人的胳膊,“傅轶则,该你喝一满杯了。”
那个叫傅轶则的男人随手拿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司凌云发现她竟不由自主注视着他,带着棱角的下巴下面,喉结随着吞咽上下移动,再往下是敞开的衬衫领口露出一点锁骨。她正要移开目光,然而他已经放下酒杯,捕捉到她的视线,深邃的眼睛一眯,嘴角微微勾起,“司小姐要不要一起来玩?”
“咦,你们认识吗?”
他仍然看着司凌云,“是啊,我们认识很久了。”
对这种明显的若有所指,司凌云此时已经能保持镇定了,她余光一瞟,留意到琪琪一下流露出的研究神情,也笑了,“阿乐叫我呢,你们玩吧。”
司凌云走到吧台边,曲恒马上起身走开,给她让出位置,独自坐到另一个角落。这当然是一个毫不掩饰的疏离姿态,但他一向特立独行,并不合群,旁人也不以为意,司凌云更是只能忽略,她接过李乐川递过来的酒,“我的礼物呢?”
李乐川拿出一条Burberry格子围巾,用献哈达的姿势捧到她面前,她不屑地“切”了一声,“我才说了小峰,你居然比他更省事,次次从英国回来都买一打这个牌子的围巾,手信、生日礼物全是它,孝敬你妈、泡妞加送朋友,见人发一条。这已经是我收到的第三条了。”
“心意比较重要嘛。”李乐川哈哈大笑,抖开围巾替她严严实实绕脖子围上,歪着头端详她,“很衬你啊。”
司凌云一把将围巾扯下来,“谢谢你看看现在的温度吧。我会收好的,时不时睹物思人,铭记你的心意。”
卢未风笑着摇头,他当然也收到过李乐川送的围巾,“凌云,去年你不是跟我说打算继续读法学博士吗?怎么没去考试?”
“我妈不同意。”
李乐川诧异,“你什么时候这么介意她的看法?”
司凌云涩然一笑,只有她自己清楚,她枉担了一个叛逆自我的姿态而已,回想一下,其实很多选择都没能逃过妈妈的影响。
李乐川了解她的家事,安慰地拍她的肩,“不读博士也好,小心读成灭绝师太没人敢要你。”
司凌云不愿意多谈这个话题,“哎,琪琪旁边坐的那人是你朋友吗?”
李乐川摇摇头,卢未风说:“你是说那位傅先生吗?一个月前,他被我一个朋友带来,最近偶尔过来喝上一杯。有时我们会聊聊音乐跟红酒,他的见识很广,品味不错,是个很风趣的人。”
“琪琪那丫头,真是一如既往地豪放,跟谁都能马上搭讪混熟。”李乐川并不喜欢琪琪,但琪琪除了跟司凌云一样是他的中学同学以外,同时还是他大嫂的表妹,有这种曲折的亲戚关系,他多少容忍她的爱闹爱疯。他瞟一眼她,回头看着司凌云,“你认识这人吗?”
“几年前见过。”这个夜晚大概已经不可能更混乱了,司凌云心想。“不如我们换地方吧,再吵下去,阿风的老顾客该抗议了。”
尽管卢未风说没关系,李乐川还是站了起来,征求大家的意见要不要换地方,琪琪一声欢呼,马上跳起身,“我们去蓝色天空。”
其他几个人也点头同意,纷纷起身,只有傅轶则坐在原处没有说话,琪琪俯身相邀,“嗨,你也一起去嘛,那边比这里有趣得多。”
傅轶则微微一笑,“司小姐不介意我这个不速之客吧。”
司凌云并不看他,挽住李乐川的胳膊,“欢迎之至。”
李乐川转头去招呼坐在角落的曲恒,司凌云原本以为他会断然谢绝,没想到他站了起来,谁也不看,很干脆地说:“好。我骑摩托车先过去。”
他们一行十来个人离开Forever,浩浩荡荡到了蓝色天空,琪琪一路上都忙着不停打电话叫她的其他朋友过来,李乐川刚要制止,司凌云马上表示,人越多越热闹。不多时,酒吧便又聚集了十多个人,其中不乏司凌云与李乐川的旧识,大家打招呼跳舞喝酒,一时之间气氛十分热烈。
司凌云满意地看到,傅轶则被琪琪拖走了。她发现,在远离旧时的朋友,过了近三年安静的校园生活后,如今重新面对灯红酒绿,她没办法再跟过去一样投入了。人太多,味道太复杂,音乐太吵,灯光太晃眼,而她心中充塞的想法太多……她想,哪怕她只比琪琪大一岁,也没法像琪琪那样永不疲倦乐在其中,一进夜店便如鱼得水,可以一直玩到放空的地步——一念及此,她的嘴角挂了一个苦笑。
“在想什么?”李乐川附在她耳边问她,“表情这么哲学。”
“阿乐,我觉得我老了。”
“女人过个生日不感叹一下时光无情简直就对不起自己。放心吧宝贝儿,你离老还远着呢。”李乐川一本正经地打量她,“除了——”
“除了什么?话说一半留一半最讨厌了。”
“除了你的眼神以外。你现在看人比以前冷漠。”
“谢谢你提醒我。”司凌云更加沮丧,“这一点我的前男友也指出来了。”
“男友加上‘前’字就该丢到垃圾箱里去,别为他破坏心情。”
司凌云借着酒意喃喃地说:“我没法心情好。我26岁了,阿乐,一事无成不说,没有一段感情是成功的。”
李乐川嘿嘿乐了,“这好象也是在说我,不枉我们从小同命相怜。要不我牺牲一下,讲我这三年的悲惨情史给你听吧,保证你听了之后会觉得失恋这事也可以来得非常喜感。”
司凌云拿他没办法,摇头叹气,“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享乐主义者,一点儿没变。”
李乐川搂一搂她的肩,“别想太多了,活在当下,小云,既然没有别的选择,不如享受生活,及时行乐。”
“我们能永远这样吗?我是说,只享受乐趣,把那些痛苦的事丢到一边不理。”
李乐川正视着她,诧异地问:“你该不是真的在为失恋的事难过吧?”
她无可奈何地笑了,“有什么可难过的。没事,可能就是有点儿喝多了。”
李乐川被人拖去跳舞,司凌云懒洋洋地靠吧台站着,对着立柱上镶嵌的镜子整理微微有些凌乱的深棕色短发。从小到大,她再怎么跟母亲闹意见,都感谢是母亲而不是父亲遗传了长相给她,她有一张标致的雪白面孔,漆黑的眉毛形状完美得根本无须再修饰,深刻的双眼皮,挺直而小巧的鼻子,用挑剔的眼光看,她也是漂亮的。
可是她的眼睛却无精打采,甚至不及成天熬夜、生活没有规律的琪琪有光彩。想起李乐川刚才的评语,她有些恍惚。这时,一只手端了杯红酒递到她面前,她先看握着酒杯的修长手指,再慢慢抬头,傅轶则正在极近的距离内看着她,眼神在闪烁的灯光印衬下变幻不定。
她不接,他也并不介意,将酒吧放在吧台上,身体倾向她,凑到她耳边,“凌云,生日快乐。”
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要想交谈就必须用耳语的姿势,他的动作并不突兀,却含着隐约的诱惑和说不出来的侵略气息。他的面孔英挺,神采飞扬,夹了银丝的头发反而为他添了几分说不出来的成熟韵味,古龙水混杂男人特有的味道一下充斥于她的嗅觉,温热的呼吸扫到她的耳垂,她需要努力克制,才抑制得住向后退缩的冲动。
“谢谢。”
“不问我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吗?”
司凌云抬头正要说话,却看到曲恒正站在不远处,她看不清他络腮胡子下的表情,却可以想见他唇边肯定挂了一个略带讥讽的笑。她收回视线,也笑了,缓缓摇头,“一个人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消失是不需要理由的。”
傅轶则的嘴唇已经看似不经意地贴上了她的头发,“可是你的身体绷得很紧,似乎如临大敌,非常紧张。”
司凌云蓦地站起身,“傅先生,请你自重。”
她头也不回地走开,加入跳舞的人群之中。
跟以前一样,李乐川喝高以后便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话痨,他坐在酒吧二楼休息区沙发上,滔滔不绝对曲恒与司凌云讲着他写的一个电影剧本,曲恒面无表情,司凌云则听得断断续续,完全理不清他要讲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她看看时间,不得不打断他,“明天一起吃饭吧,我要先走一步。”
“现在还早啊。”
“研究生宿舍楼零点到六点关闭大门,再不回去就进不去了。”
“索性今晚别回去了。你都快毕业了,谁还管得那么严格?”
她摇头,站起来拍拍他的肩,“我今天又老了一岁,熬不了夜,改天一起吃饭吧。”
“让曲恒送你回去,他好象是这里唯一没有喝高的。”
司凌云连忙说:“不必了,我叫出租车很方便。”
曲恒并不看她,淡淡地说:“我骑的摩托车,的确不大方便。”
司凌云步履有些摇晃地走出酒吧,招呼保安帮她叫出租车过来,没想到身后一对男女一把拨开她,嬉笑着抢先上了车。她被推得险些失去平稳,幸好一只手伸过来扶住了她。
出租车发动开走,她气得破口大骂道:“他妈的,你们这么抢,赶着去投胎啊。”
“公共场合,女孩子讲这种话太难听了。”一个冷冷的批评从她身后传来。
她回头一看,扶住她的人是傅轶则,他笔直地站着,与曲恒一样,他似乎也保持着完全的清醒。
她触电般甩脱他的手,“关你什么事?”
“那个曲恒,不是你男朋友吗?他怎么不送你?”
她不耐烦地重复道:“关你什么事?”
他耸耸肩,“好,不关我事。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我坐出租车。”
他挑起一道眉毛,好笑地看着她,“久别重逢,就算不惊喜,也可以亲切一点嘛。何必这么躲着我?”
她厌倦他这个理直气壮的挑衅,但她在喧闹的酒吧里待了太长时间,酒意上涌,身体慵懒飘浮,已经没心情提起精神冷嘲热讽了,“你倒是自恋得一如既往。不过很遗憾,我既没期待过你重新出现,也没理由特意躲你。”
“大家都没变,你也是直截了当得一如既往。”
“你要听客气话吗?其实我可以换一个社交的口气:傅先生,你好;傅先生,再见。”
“很高兴你长大成熟,多少肯敷衍人了。不过成熟|女人肯定不会喝得醉醺醺后非要一个人去坐出租车的。”
她被噎住,他和颜悦色地说:“送喝高的人回家并不是那么有趣的事,我也不是总有日行一善的兴致。预先警告你,你最好不要吐在我车里,不然我说不定会半路把你丢下去。”
她气得一时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不过他也不等她再说什么,拖着她走到停车位那边,打开一辆大众旅行车的前座车门,托着她的手肘微一用力,她身不由己坐了进去。
傅轶则发动车子,司凌云突然起了一个孩子气的念头,她只恨自己这几年在喝酒方面非常节制,并没有醉到想吐的地步,不然很可以直接吐到他身上,理直气壮地弄出一片狼籍,算是出一口浊气。
车开出好一会儿,她平静下来才注意到,傅轶则根本没问,就直接将车开往她就读的财经政法大学。她决定,她也不用费事多问什么,好在他一路没有再说话,直接将她送到了学生公寓楼下。
她简单说声谢谢便下了车,匆匆往宿舍大门走去,然而又马上站住。昏暗的灯光下,一对男女正压低声音争吵着,挡住了她的去路。他们同时看见了她,一下停了下来。
“借过。”
那男人拉了女孩子一把,可是那女孩子甩开他的手,没有任何闪开的意思。
楼上已经有人探头出来看热闹了,司凌云捂嘴打个呵欠,“二位不会是特地等在这里给我唱生日歌吧,要唱的话赶紧开始,我想去睡了。”
那女孩子定定看着她,眼神怨毒,一字一句地说:“别得意,司凌云,你以为你看到笑话了吗?照我看,谁是笑话可真说不定。”
“照目前的情形看,我们都已经是冷笑话了,”司凌云抬头扫一眼上面,窗口那些面孔缩回去了一些,还有一些人则毫不客气地停在原处。“你们两个人愿意给别人提供免费娱乐没关系,请不要再拉扯上我。”
“倩如——”那女孩子刚要开口,男人叫她的名字喝止了她,转头看着司凌云,“我没有来挑衅你的意思,我们这就走。凌云,生日快乐。”
他的声音沙哑,神情颓丧,司凌云的心不由自主紧缩了一下,然而那女孩子先她一步做出反应,“韩启明,她生日关你什么事?你都看到了,自然有男人跟她庆祝到深夜,有好车送她回来。你有什么必要自做多情?”
司凌云心中那一点隐约的柔软之意顿时消散了,她并不看那个女孩子,盯着面前这个斯文的男人,笑盈盈地说,“谢谢你,启明。去年我过生日,你存了两个月薪水给我买了一条手链,我很喜欢。今年有没有礼物给我?”
那女孩子怒不可遏,压低声音,“你真不要脸……”
“是吗?”司凌云耸耸肩,“不过,我以为跟别人的男朋友上床更不要脸一些。”
“现在他是我男朋友。请你以后离我男朋友远一点儿。”
“玩不起的游戏,就别玩;自己做不到的事,也不用要求别人做到。”
“你别妄想了,启明说你根本就是性冷感,他对你没兴趣。”
司凌云心底的怒意腾地升起来,脸上却还维持着笑意,“你是认真在挑衅我吗?那好,我从来没有睡过别人男朋友,不介意拿韩启明来试一下。”
“够了——”韩启明低喝一声,咬紧牙避开她的视线,再度拉那女孩子的胳膊,这次她没有抗拒,任由他拖着走了。
司凌云看着他们的背影,脸上仍然挂着那个笑,心底的悲哀却涌了上来,浓重沉闷,让她几乎有窒息的感觉。她呆呆站着,直到傅轶则走到她面前,她才回过神来。
“你怎么还没走?”
“本来我只打算抽只烟,看看晚归的女学生。”他轻轻一笑,“幸好没走,不然错过看这场戏未免太可惜了。”
她没有力气发作,转身准备进宿舍,他却抓住了她的胳膊,直视着她的眼睛,声音轻而柔和,“我带你出去转转。”
她眼里已经含满了泪水,正努力撑着不流出来。
“从楼上楼下热心观众的表情来看,你的人缘可不怎么好。照你的脾气,一定不肯让别人看笑话的,所以别在这里哭。”他拢住她,那是一个小心呵护的姿势,声音温柔地说,“走吧。”
他的话击中了她的软肋,她当然不想在一道道视线下哭,更不想接受旁人审视的目光、旁敲侧击的打探,她一声不响地跟着他上了车。
“我们去……”
司凌云毫不客气地打断他,“对不起,我不会跟你去兜风、喝酒、靠你肩膀上哭、诉苦、谈心……更不会跟你上床的。麻烦你送我去滨江路176号滨江花园,谢谢。”
傅轶则哈哈大笑,“你认定我留下来就是想利用你的脆弱时刻跟你重温旧梦吗?”
“不然呢——”司凌云疲惫地说,“我没记错的话,你可并不屑于隐瞒目的冒充什么善良的好男人。”
他插上左转车道,在红灯前停下,一只胳膊漫不经心地搁到打开的车窗上,“真遗憾,看来我大概已经被你被划到不可以再碰的那一类人名单里面去了。”
她知道左转便确实是开上了她报的住址方向,略微放心,靠到椅背上。“我一向不费事保留名单,更不会把删除掉的人留着排位置。”
“你这一点也跟过去一样,还是无论如何也要硬撑着不肯示弱,我喜欢。”
司凌云暗暗一惊,毫不客气地说:“五年不见,你跟过去倒是有些不一样了,头发白了不少还是其次,最要命是有了中年人气质,话多了很多。”
傅轶则根本不以为忤,再度大笑,“这么说你注意到我的头发了。嗯,很合理,你以前就特别喜欢把手指插到我头发里。我也记得你留一头长发的样子,飞扬起来既狂野又性感,你的前男友居然会跟他的现女友说你冷感,真是错得离谱……”
“闭嘴。”司凌云忍无可忍地打断他。
“好吧,不说这了。不过我有一个疑问,刚才你本来伶牙俐齿,把那两个人逼得很尴尬很狼狈,差不多说得上大获全胜了,怎么又突然露出那么难过的表情?”
“你观察得这么仔细干什么?”
“看戏嘛,我向来投入。”
司凌云木着一张脸看着前方,她并不是赌气不理,她只是根本无法给出回答。
原因太多太复杂了。从在酒吧碰到曲恒开始,这个夜晚便已经开始变得诡异。傅轶则突然出现,再加上韩启明带着葛倩如挡住去路,已经过去的生活突然如此密集混乱地浓缩到了今天,她该从哪里说起。
然而傅轶则并不打算放过她,继续用漫不经心的口气说:“那个不敢正视你的可怜男人应该是你的追求者之一吧,他完全不像是你会喜欢的类型。只要他还爱着你,大概就永远得由着你嘲弄他,甚至是当着他现任女朋友的面。”
“谢谢你对我行为的尖锐评论。”司凌云冷冷地说,“不过我没义务讲故事满足你的好奇心。”
傅轶则笑了,“对于一个很高兴跟你重逢、急着跟你叙旧的人来讲,你表现太冷漠了。我承认我对你还有不少好奇,不过算了,以后有的是时间。看样子你今天的生日过得并不痛快,这样吧,你可以向我要求一件礼物,看能不能让你心情好起来。”
她微带嘲讽地问:“任何事情?”
他笃定地说:“任何事情。”
一个埋藏已久的问题几乎不受控制地涌动到了嘴边,她想,这大概是她最接近某个答案的时刻,但她说出口来的却是,“好,我要求的礼物就是请你将我送到目的地之前保持沉默。”
傅轶则大笑,“你不知道你浪费了什么机会。”
“跟空白支票一样的机会,意味着要付出什么代价也是未知的。所以,谢谢,不用了。”
“如你所愿。”
接下来傅轶则果然再没说什么。
到了滨江花园后,司凌云跳下车,这一次她连再见也没说,径直向里面走去。
这里是临江闹中取静的豪宅区,一栋栋板式高楼错落有致,园林绿化优美,司凌云刷门禁卡进了自己家住的单元,乘电梯到12楼。她不想惊动妈妈,取出钥匙开门,随手按玄关灯开鞋柜取拖鞋,却一下定住,只见鞋柜前赫然摆放着一双男式皮鞋。
她叹一口气,心想,明明已经过了午夜,生日成为过去,可这倒霉的一天却好象仍未结束。想到有男人留宿在离婚的妈妈这里,她顿时不愿意待下去了,关上鞋柜的门便要走。
客厅的灯亮了,她妈妈程玥走出来,黑色真丝睡衣衬得皮肤分外白皙,她皱着眉头看着她,“怎么突然回来了?”
“宿舍关了门。要是不方便,我去住酒店好了。”
程玥瞪她一眼,没好气地说:“有什么方便不方便。那鞋子是你爸爸的,他睡着了,你也赶紧去睡吧,别吵他。”
这个答案并没让司凌云好受多少。她父母已经离婚多年,她父亲更已经马上再婚,她的异母弟弟都10多岁了。不过司霄汉似乎把程玥这里当成了行宫,以前来看他们,留宿得十分坦然,只是这几年行踪相对稀少了很多。司凌云知道程玥根本不在乎她怎么看这件事,她也没心情去说什么,换了拖鞋便打算回自己卧室,程玥叫住她,“明天早点起床,陪你爸爸吃早餐,顺便谈一下你工作的事。”
果然是一个没完没了的长夜——司凌云没有搭腔,回了自己卧室。
第二天,司凌云被妈妈叫醒。她看看时间,呻|吟一声,“才六点半,我难得回来,不用这样折磨我吧。”
“你爸每天六点半起床,你必须十分钟以内梳洗好出来吃早餐,不然你得专门去他公司跟他谈,你觉得哪一样更方便?”
司凌云叹一口气,坐起身来,一眼看到程玥从衣柜取出搭在床尾的那套衣服,立刻烦躁了,“我多大了,还逼我穿这种少女装?”
“平时我不管你,今天是穿给你爸看,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口味就这么土气,喜欢你的打扮走甜美路线。”
“要不要给我绑马尾戴公主发箍,要不要我穿白纱裙芭蕾鞋扮lolita?”司凌云一把掀去那套衣服,压低声音说,“妈妈,你迎合他的审美,到四十多岁还穿粉色系带蕾丝的衣服是你的事。我是他女儿,不是必须取悦他、帮你把他留在身边的女人。”
程玥的脸一下发白了,抿紧嘴唇瞪着她。她也不再说什么,翻身下床,去了浴室。
司凌云去餐厅时,穿的是白色T恤配牛仔裤,她跟穿着衬衫长裤坐在那里看报纸的父亲司霄汉打招呼。
“爸,你早。”
司霄汉个子不高,身材发福,略微有些谢顶,相貌平常,非常不起眼,但精神健旺,自有一股长期处于支配指挥位置形成的傲慢与威严气度,在66岁的年纪,并没有丝毫老态。他打量一下女儿,笑了,“你留长头发多好看。怎么偏要染成这种颜色,还剪这么短。”
司凌云懒得去提醒他,她已经将头发剪短很久了,只笑一笑,“时尚嘛。不过据说今年又要开始流行黑发了,等几时有空我去染回来。”
“瞎折腾。”司霄汉毕竟是宠爱这个漂亮女儿的,下了一个没有责备意味的评论,便没再说什么。
程玥放下心来,端出豆浆和小笼包放到女儿面前,“你爸记得昨天是你生日,特意过来,说有礼物要给你,神神秘秘的,我都不知道是什么。”
司凌云笑着看向父亲,“爸,什么礼物?”
司霄汉起身,去西装口袋里摸出一串车钥匙,递到了司凌云面前。如果刚才的热切是配合妈妈做出来的,司凌云现在真的吃惊了,她下意识地看看程玥,程玥显得比她还要诧异,双手合在胸前,瞪大了眼睛,一副不胜惊喜的样子。司霄汉显然很高兴看到她们的这个反应。
“红色的甲壳虫,应该很适合女孩子开,停在地下车库里,既是生日礼物,也祝贺你马上拿到硕士学位毕业。加上你大哥拿的MBA,现在我们家里已经有两个硕士了,哈哈。”
司凌云不能不动容了,接过钥匙,“谢谢爸爸。”
“我跟你妈谈过了,你妈妈的考虑是对的,女孩子成家生孩子之前是应该有一个正当工作。你有没有什么具体打算?”
她瞟一眼妈妈,“也许跟同学一样,找间律师事务所先应聘当助理,然后参加司法考试,争取成为律师。”
“当律师也不是不好,不过用不着去律所混,顶峰一样需要法务,我已经交代给了张阿姨,让她在公司安排一个合适的职位给你。我今天出差,你上午直接去她办公室吧。”
他说的张阿姨,是他现在的妻子张黎黎,在他一手创办的顶峰集团里做副总,主管财务、人事与后勤。司凌云再度与程玥交换目光,程玥对于在她面前提到张黎黎毫无反应,只是紧盯着女儿,眼睛里不由自主带上了恳求的意味。司霄汉这个根本不是打商量的语气让司凌云本能地反感,可是她看看妆容无懈可击、神情紧张的母亲,心却不由自主地软了,避开视线。
“好。”
司霄汉很满意女儿这个难得的乖顺姿态,又顺口问起司凌峰的学习情况,程玥絮絮地夸奖着儿子,并提议找时间一起吃饭,司霄汉则说要看时间安排。
这场景很像寻常和美人家的寻常早晨,然而司凌云清楚知道,眼前一切只是一个反常的假象。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个家根本不是她父亲该坦然停留过夜的地方,她妈妈的身份是一个前妻,而她是她父亲众多儿女中的一个。如果不是程玥提前打电话谈及她,忙碌的司霄汉大概不可能记得昨天是她生日,更别提去买礼物了。
司凌云早就接受了现实,当初没有特别难过,当然现在更不会感伤。她只能把突然低落的情绪归结昨晚的延续。可是车钥匙摆在面前,既然已经做出决定,她便不愿意再去犯别扭,更不打算说什么扫兴的话。
司霄汉的司机已经到了楼下,打电话上来,司凌云送父亲出门,他突然嘱咐她,“小云,对张阿姨要有礼貌。”
司凌云“扑哧”笑了,“爸,我什么时候没礼貌来着。”
“你这坏脾气,我还不知道吗?”
“那是以前孩子气发作的时候嘛,不算数,我现在可是马上要工作的成年人了。”
司凌云难得在父亲面前撒一回娇,司霄汉果然十分喜欢,呵呵笑了,摸摸她的头发,满意地走了。
司凌云关上房门,回头看着她妈妈程玥,再看看手里的车钥匙,她还是头一次收到如此贵重的礼物,哪怕来自于有钱的父亲。她的心情十分矛盾,而程玥当然比女儿更有理由心情复杂。
程玥是司霄汉的第二任妻子。他在结束上一段持续了14年婚姻的第二天,顶着非议娶了她,那一年,他40岁,她21岁。婚后四个月,司凌云便出生了。而司霄汉当时已经有一个12岁的儿子。
司霄汉的风流史并没有在年轻貌美的舞蹈演员程玥那里终结,司凌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父母之间有问题。在司凌云8岁时,程玥去香港生下了司凌峰,她的这个努力,也不过是使他们的婚姻多延续了几年,到司凌云13岁,司凌峰5岁时,程玥与司霄汉正式协议离婚了。
那时司霄汉年满53岁,他以一如既往的迅猛速度马上第三次结婚,这次的妻子是他的前任秘书,小他整整20岁的张黎黎。他的公司已经做大,更加不把别人的议论放在眼里。就在同一年,张黎黎专程去美国为他生下了他的第三个儿子司震寰。
程玥嫁给司霄汉时,他是草根出身的商人,从微不足道的小生意做起,抓住改革开放里的每一个机遇慢慢发达起来,称得上有钱,但远没有到大富大贵的地步。
到两人离婚时,她从精明强悍的丈夫那里分到了一套房子、一辆车,再加一笔在当年算得上数目可观的现金,当然,他定期打钱到她的帐户,负责司凌云、司凌峰姐弟的生活费、教育费,从不拖延。
程玥还来不及想好将来的路,就发现司霄汉的生意开始以让她瞠目的速度发展起来,小小的贸易公司变成了顶峰集团,业务涵盖地产、物流、贸易,他的名字时不时见诸报端,今年甚至被某财经杂志排到本省富豪榜前几名,那个量化的数字让她当初分得的那笔钱显得少得可怜。
但是,她再怎么不平,他的巨大财富已经与她完全没有关系了。
程玥的神情松驰下来,踢掉羽毛装饰的高跟拖鞋,坐到沙发上,将腿蜷到身下。她今年47岁,一直坚持每天练舞保持完美的体态,一丝不苟地做各种皮肤护理。司凌云客观地评价,以妈妈目前的身材容貌,完全可以轻易瞒去十岁年龄,这个慵懒的姿势看上去仍然带着性感。
“你达到目的了,开心了吧?”
程玥微微一笑,“没错,我很开心,你也别不开心了,毕竟不是每个女孩子都能收到25、6万的车子当生日礼物。”
程玥越是好整以暇,司凌云越是恼怒,“我早说过,我根本不想去他公司上班。你这么逼我有意思吗?”
“你去应聘,接受别人的指挥,当个朝九晚五的小白领就有意思吗?”
“我只想过我自己选择的生活,有没有意思,由我自己判断。”
程玥凝视着女儿,放缓语气,“别跟我赌气,小云。没错,你爸算是疼你,可他到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他的大儿子早就开始参与公司事务,又是长子,铁定能争取到足够的利益。那个小的更不用说,老来得子,又一直跟他生活在一起,应该是他最疼的。只有你跟小峰最危险,你是女孩子,以他的老脑筋,将来给你一笔嫁妆,让你风光出嫁就对得住你了。小峰现在还只18岁,你又坚持要送他出国读书,等学成回来再加入他公司也是几年以后的事。他的公司现在是发展的关键时期,甚至有可能上市。你再由着性子置身事外,到时候什么都可能得不到。”
“从我读高中起,你就开始跟我念这一套经,我早听腻了。我不在乎他的钱。”
程玥笑了,“你昨天满26岁,不是高中生了,别再孩子气好不好?真正有钱的人才有资格讲不在乎钱这种话。也许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从小到大没让你吃过任何没钱的苦。”
“那你干吗不让我去吃下这个苦再回头求你?”
程玥一下站了起来,光着脚走到女儿面前,拿起她握着车钥匙的手,“不,小云,你再怎么跟我对着来,我也没打算让你去吃苦。苦我吃过,相信我,并不值得特意去体验。更何况你这脾气,再后悔也不会肯回头求我。我生下你和小峰,就希望你们和你父亲其他的孩子一样,过最好的生活。别的不说,他开的车超五百万,张黎黎开的车将近两百万,他们住的是本市最高档的别墅,可以去全世界任何地方度假,他们的小儿子在美国出生。我是前妻,那些没有我的份,行,我都认了,但你父亲所有的一切,你和你弟弟都应该有份。你的朋友琪琪开的宝马Z4,难道你父亲送一辆二十来万的车子你就满足了?”
司凌云看看她,再看看手里的车钥匙,一时无语。
“你说你想过你选择的生活,其实你已经过了。从十五、六岁起跟玩乐队的男生在一起疯,大学读你选的专业,毕业后,不听我的话去爸爸公司,非要去读研,并且跟一个没前途、没家境的男生谈了快三年没结果的恋爱,最后还被他背叛,这么长的青春叛逆期还不够吗?”
司凌云被戳到痛处,手往回一缩,可是程玥将她握得更紧。
“你已经比一般人享受了多得多的选择。不过女孩子并没有太多青春可以挥霍,你父亲的公司也不一定总有空位置等着你。”程玥凝视着她的眼睛,“小云,我离婚后没有再嫁人,努力和你爸爸维持良好的关系,一点一点替你们争取利益,让他不至于完全把你们姐弟俩丢到脑后。可是我只能做到这一步,接下来,必须看你的。”
司凌云苦笑,“别搞得这么戏剧化,妈妈,也别拼命煽情。我们正常交谈行不行?”
程玥也笑,松开她的手,“我还真不敢指望感动你,你这孩子从小就比你弟弟心硬得多。”
“你要这么握着他的手对他讲这么一番话,叫他跳火坑,他也会去。所以我答应不读博,换你同意送他出国念书,不然他的人生就一直被你控制了。”
“你一向把我想得这么邪恶。”
“你不邪恶,可是你确实有控制欲。”司凌云毫不客气地说。
程玥耸耸肩,“想控制你可真的很难,这么多年下来,我碰的钉子还不够多吗?”
“你觉得我能怎么做——去爸爸公司上班,听他现任太太指挥,然后一步步进入董事会,分到股权,最后甚至掌控他的公司?这种天方夜谭,简直是三流的商战肥皂剧剧情。”
“你从来不算特别用功,也读到了硕士,以你的这个聪明,有什么不可能?你爸爸开始做生意之前,只是一家街道小工厂的业务员,初中文化程度而已。这个例子够励志吧。”
司凌云再怎么心情不好,也不得不扯一下嘴角,笑了,干巴巴地回答:“果然很励志。”
母女俩一齐下楼到了地下车库,一辆红色甲壳虫停在程玥开的银灰色凯美瑞旁边,虽然光线昏暗,但依旧显得艳丽夺目。
司凌云早就拿了驾照,之前偶尔开妈妈的车出去。她坐进车内,调整着座椅,试着插入钥匙点火。她不得不承认,这样如同玩具般可爱的造型,闪着光泽的仪表盘,加上新鲜的皮革气息,确实让人有愉悦感。她从后视镜中看到程玥站在一边,神情复杂。她多少能体会母亲的感触,收回视线,发动车子驶出了地下车库。到了顶峰大厦,她停好车,却不急于上去,站在楼下仰头看上去。
这幢十二层高的写字楼是司霄汉集团的自有物业,位于市区不错的路段,落成有近十年,方方正正的外形十分平庸,甚至有几分丑陋,顶楼天台上竖着巨大的顶峰地产一处楼盘巨大的广告牌,反射着阳光,刺目地映入司凌云眼帘。
她妈妈搬入滨江花园前,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住在离此不远的地方,但她路过这里,从来没有进去过。
她从读初中开始住校。在此之前,司霄汉便是忙碌的生意人,从来没空陪儿女玩,跟他们谈心,关心他们的点滴成长,与程玥离婚后,更是在他们的生活里来去匆匆。和别的离异家庭孩子不一样,她一向接受现实,没觉得遇上的算什么不可弥补的损失。对于父亲的生活,她没有太大好奇心。顶峰集团这个名字,就算看到,也从来不觉得跟自己有多少关系。
然而现在,她必须走进去。如果不出意外,她以后要在这里工作。尽管已经做了决定,司凌云心底仍有莫名的烦恼。
这时,两个工人抬着足有两米的高大盆栽走出来,舒展的枝叶挂到她穿的衬衫袖子上,她一声惊叫,走在前面的那个中年工人回头一看,吓了一跳,慌忙站住,连声说着对不起。
司凌云拨开树叶,检视一下出门之前程玥坚持让她换上的这件深蓝色衬衫,真丝质地果然娇嫩,已经扯出一个破洞,她对这个不算好的开头有点哭笑不得,还没来得及开口,只听一个低沉的声音说:“不好意思,弄破了你的衣服,我赔你一件吧。”
她一抬头,后面那个抬盆栽的人穿着灰色T恤和松松垮垮的旧牛仔裤,短短的头发加一脸的络腮胡子,居然是曲恒。
“你在这里干什么?”
“更换大厦里租摆的植物。”
前面那个中年工人看到两人居然认识,放下心来,笑道:“你是老板,要赔你一个人赔,不许扣我薪水啊。”
司凌云打量一下那工人,旧T恤上套了件黄色马甲,上面印着“宜园园林公司”的字样,她问曲恒,“你开了园林公司吗?”
曲恒淡淡地说:“小本生意,混饭吃。衣服多少钱?”
司凌云被他这个保持距离的腔调弄烦了,再不看他,挽起衬衫袖子,同样淡淡地说:“做小本生意的话,更应该小心一点,不然赚的钱都不够赔的。这次算了。”
她不理会他们,疾步走进去,上了电梯。
大厦下面楼层出租给不同的公司,顶峰占据了最上面四层办公。司凌云走出电梯,前台小姐摆着公事公办的面孔问她有没有预约,她报上名字,那女孩子的神态顿时一变,显然知道这个姓意味着什么,恭敬中带着一点好奇与揣测,先打内线电话到张黎黎办公室,然后领她穿过长长的走廊,交接一般地告诉坐在办公室外面的秘书,秘书礼貌地跟她打招呼,再去敲门通报她的到来。
司凌云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一整套几乎有仪式感的排场,随秘书进了张黎黎的办公室。
与字字楼有些土气的外表不同,这间办公室布置得十分雅致洋派,铺着厚厚的米灰色羊毛地毯,摆放着时髦的几何形状沙发、精致的插花、大盆阔叶植物,空间通透,光线明亮,宽大的办公桌后坐着一个穿奶白色香奈尔套装的女人,随手合上正在看的文件,脸上露出恰如其分的浅笑:“你好,凌云。”
这不是两人头一次见面。司凌云曾在父母离婚的半年前,撞见程玥约张黎黎谈判,当时的张黎黎还是司霄汉的秘书,但已经挽了名牌包包,光鲜亮丽地出现,面对程玥的最后通牒,她唇枪舌剑,毫不退让,最后扬长而去,只剩程玥怔怔发呆。后来司凌云又在十四岁那年曾与她有匆匆一面。但那都不是什么愉快的会面,她们甚至没有正眼看彼此。
司凌云读大学后,在学校图书馆的一份财经期刊上看到张黎黎和司霄汉的合影,才研究性地打量父亲旁边的这个女人,心里同时便掠过一个奇怪的念头:原来男人的审美是有延续性的——张黎黎的脸型五官与她妈妈程玥分明有着微妙的相似之处,以司凌云的目光来看,张黎黎并不比程玥漂亮。不过这当然只在她心里一闪而过而已,她不认为告诉妈妈会让她开心。
“你好,张总。”她客气地回应着。
“请坐,喝茶还是咖啡?”
“咖啡,谢谢。”
秘书从办公室一角附设的小吧台那边给她端来咖啡,退了出去。
“听司总说,你想到顶峰来上班。”
“确切地讲,是我父亲告诉我,在顶峰为我提供了一个合适的职位,让我过来上班。”
张黎黎耸耸肩,“你是董事长的女儿,严格讲起来,大家都是一家人,我不希望有任何不愉快。不过如果要在一起工作,有些话我觉得还是预先讲清楚比较好,希望你不要介意。”
司凌云最怕的情形是张黎黎端出深明大义的继母款来跟她套近乎,这样公事公办的口气,倒让她暗自松了一口气。她微微一笑,“张总有话不妨直说。”
“顶峰是个民营家族企业,但这几年一直在走规范管理的路子,包括我在内,只要是公司员工,都要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并且证明自己能够胜任工作,才能在这里待下去。”
“我对这一点有心理准备,既然答应我爸爸来上班,当然就意味着愿意认真工作。”
“这个态度很好。你现在还没毕业,什么时候可以正式上班吗?”
“下周一就可以,我只需要5月中旬请一天假回学校做论文答辩。”
“你学的法学专业,马上可以拿到法学硕士文凭,学历是没有问题的。但顶峰毕竟是一个大集团,法律事务比较复杂,而且已经有专门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司总跟我商量了一下,你先到人事部,从法务专员开始做起,没有问题吧?”
“没问题。”
张黎黎按内线电话,吩咐秘书叫来人事部经理鲁林,显然事前都已经交代清楚,并不需要再做过多介绍,“鲁经理,请带司小姐去办入职手续。”
鲁林带司凌云下到10楼,介绍同事给她认识。他是个十分精明的中年男人,态度亲切自然,显然很知道应该怎么对待身份特殊的新下属。
司凌云正在埋头填写全套入职资料,格子间挡板上响起两声敲击,她抬头一看,面前站了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正笑容满面地看着她。
来人是司霄汉第一段婚姻生下的长子司建宇,他今年38岁,足足比司凌云大了12岁。司建宇笑咪|咪地问:“小云,终于决定来上班了吗?”
司凌云也笑,“大哥,你好。在公司里是不是不方便叫大哥?”
“难道跟别人一样叫司总吗?”司建宇担任着顶峰集团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当然是名副其实的司总,他摇摇头,“叫我大哥就好,兄妹之间没必要太生分。”
司凌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已经回头对站在一边的鲁林说:“我妹妹才毕业,这是她第一份工作,鲁经理要尽心指点。”
鲁林自然马上点头答应下来。
程玥当年以第三者的姿态介入,终结了司霄汉与司建宇母亲的第一段婚姻。但司建宇似乎对往事没什么芥蒂,还曾带司凌云吃过一次饭,非常有长兄姿态给她提出诚恳的建议,司凌云对他一直有亲近感。
他们之间并没太多往来,司凌云也完全能理解他们做为异母兄妹不可能太过亲近。此刻司建宇特意过来当着从员工公开表达亲善,让她多少有些意外。他探头看一下她正在填的表格,“你先忙吧,办完手续后去我办公室,中午我请你吃饭。”
司凌云办完手续,去了占据10楼的地产公司,这里装修豪华气派,但没有张黎黎那么多繁文缛节,秘书显然得到吩咐,马上请她进去。转椅向着落地长窗,只露出一个头顶,似乎正看着窗外风景出神。
她随手关上门,一边走过去,一边说:“大哥,鲁经理让我下周一正式上班。不过我在公司里碰上爸爸该叫什么——董事长吗?”
椅子一转,出现在她面前的却是傅轶则,她猝不及防,差点惊叫出来。
“你好,凌云。”傅轶则站起身,他穿着浅灰色衬衫,黑色西裤,逆光而立,显得神采奕奕。“恐怕你确实得叫董事长,至少我听到你大哥是这么称呼他的。”
司凌云恼火地看着他,“你怎么在这里?”
“别这么惊讶,我跟你大哥有合作,听他说你到顶峰来上班了,以后得习惯不时看到我。”
“他人呢?”
“他送一个客人出去了,马上回来。”
“那我等会儿过来。”
她转身要走,傅轶则却拦住了她,“他还记得我跟你是在他婚礼上认识的,特地嘱咐我们好好叙旧,等他回来一起吃饭。”
司凌云想,她的坏运气从昨天延续到现在,已经不可能更坏了。她不再说什么,去会客区沙发坐下,随手拿了本财经杂志翻看。
她这个拒绝交谈的姿态显然对傅轶则没有任何影响,他闲闲地说:“我记得你说过,你讨厌在家族企业里做事。”
她“哗哗”地翻动着杂志,没有作答。好在这时门开了,司建宇走了进来,“小云,你还记得轶则吧。”
司凌云努力笑笑,“傅先生这样的人,不大可能让别人轻易忘记的。”
“这几年他都在外地发展,现在过来跟我这边有一个合作项目在谈。我们去吃饭吧。”
餐厅就在顶峰对面,三个人步行过去,进了司建宇预定的包间。司凌云知道这顿饭吃得注定不会痛快,她抱着挨过去就好的心情埋头吃东西,不怎么说话,但司建宇和傅轶则的对话还是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插|进去,疑惑地问:“可是大哥,这种融资方式是不是会有法律风险?”
司建宇笑了,对傅轶则说,“我这妹妹是学法律专业的高材生。”
“而且我毕业论文写的刚好涉及到金融监管,前后花了大半年时间做这方面的研究,所以对这个问题比较留意。”
傅轶则懒洋洋地说:“我毫不怀疑司小姐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不过你似乎多了解一点现在国内地产行业的资金运作才能胜任顶峰的法务工作。”
这是司凌云没法反驳的,司建宇点点头,“小云,轶则说得没错,房地产开发需要的资金量巨大,国家银根政策有变数,对于地产的调控又很严格,我们不可能单纯依赖银行这一个融资渠道。”
司凌云瞥一眼傅轶则,将一个刻薄的评判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来,“所以傅先生经营的业务其实就是民间高利贷。”
司建宇有些诧异地看一眼妹妹,傅轶则却不以为忤,笑了,“高利贷太难听了,我倒是倾向于把这种业务叫风险投资。”
司建宇正要说话,手机响了,他站起身走出包间接听。
他一出门,司凌云便收起笑容,毫不客气地说:“据我所知,地产业可不是风险投资通常指向的新兴高科技行业。”
“司小姐太抠字眼了,鄙公司主要投资方向确实是IT和生物制药这样的高科技企业,不过中国房地产开发无疑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完全符合广义的风险投资范畴。”
“我没记错的话,五年前傅先生还自嘲会当两袖清风的穷学者,现在居然操作大笔资金做起了地产投资,暴发速度真的蛮惊人啊。”
傅轶则哈哈大笑了,“我看得出来你对我这几年的经历颇有好奇心,没问题,凌云,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加强相互了解。”
司凌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奇,不打算听冒险发家故事。我只关心我大哥和你做生意是否安全。”
“我愿意接受你的就近监督。”他凝视着她,依旧带着半真半假开玩笑的口吻,“我已经跟你哥哥说了,我一直对他那个漂亮的妹妹有深刻印象。他有些意外,不过还是很乐意看到我追求你。”
司凌云再没法按捺怒意,“你这算干什么……”
“嘘,他回来了。”
司建宇推门进来了,笑道:“小云,轶则在融资方面长袖善舞,非常厉害。既然你来顶峰做法务,以后肯定会经常接触他,可以跟他学很多东西。”
司凌云眼角余光看到傅轶则的神情,她按捺下心中翻腾的情绪,扯嘴角露出一个微笑,“好啊,有机会请傅先生多指教。”
从顶峰出来后,司凌云接到李乐川打来的电话,他告诉她晚餐的地点和时间,她连忙叮嘱:“别再叫那么多人,吵得我头疼。”
“放心吧,我只叫了阿风跟阿恒。”
司凌云的头顿时提前开始疼了起来,“你没见阿恒昨天晚上理都懒得理我吗?我觉得他不会高兴再见到我,更别提跟我一起吃饭了。”
“你又不是刚认识他,他一向就是这么摆着个臭脸对谁都爱理不理的。以他的脾气,对你算很好了,我记得当年你为了跟某任男朋友赌气,还拉他充当过你的追求者。这也就是你,换其他女孩子试试,他会理睬才怪。”
司凌云无话可说,李乐川突然起了一点疑心,“难道你们之间还发生了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
的确发生过一些事,而这些事恰巧与突然重新现身的傅轶则联系在一起。就算对着最好的朋友,司凌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苦笑,“你去英国之后,我再没见过他好不好?我跟他能有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一向认为我这个人既无聊又任性。”
李乐川嘿嘿直笑,“老曲这人啊,有时候真是直率得可怕,不过话说回来,好多人他根本懒得评价。所以他对你还是不一样的。”
司凌云想,这个不一样,不要也罢。“你少八卦,我们晚上见吧。”
她放下手机,开车回学校,打算收拾一下寝室里的衣物。车开到半路,她变换车道,停到了路边法国梧桐的树荫下面。
这里曾经是财经政法大学的旧址,她读到大学四年级时,学校从这片狭小的旧址搬到了郊区的大学城。后来原地陆续修建了写字楼和成片的住宅区,差不多没有留下一点过去的遗迹。她不情不愿上了这个大学,一直讨厌狭小的校园,学校搬迁走,她根本没有一点遗憾,更不曾特意回来怀旧流连,然而现在看过去,却有一点感伤。
对于司凌云而言,大四那一年几乎是一个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