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1.
2004年,岷江的水比现在清澈许多。
周嘉梧途径川西青木川古镇,他幼时好友许呈在九寨沟旅游,打电话同他说此处风光绝好,周大少便千里迢迢打着飞的来到成都。
古镇边上停了一辆破破烂烂的汽车,周嘉梧背着背包从车边经过,司机在大声吆喝着拼车,周嘉梧听不太懂他的口音,却鬼使神差停下来问:“师傅,您去哪儿?”
“九寨。”
周嘉梧想真是赶得巧了,拉开车门:“捎我一个吧。”
周嘉梧坐进去,才发现另外一边坐着一个小女孩,穿着一身黑,望着窗外。
周嘉梧先开口给她打招呼:“你好。”
她转过头,眯起眼睛看周嘉梧一眼,她眼珠子颜色很深,皮肤是蜀地女孩儿少有的黑,但是整个人却显得很不黯淡,反而有一种道不清的气质。
“我认得你,”她突然开口说,“2000年的春天,你来过成都。”
周嘉梧吃了一惊:“四年前?我确实去过,你怎么知道?”
她回过头去,继续望向窗外的景色,周嘉梧仗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可是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拉着一个小女孩说“你把话给我说清楚”吧。
路不好走,尤其是夏天,司机开车开得慢,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两个乘客聊起天来。
“小姑娘,你一个人跑去岷山干啥呢?你爸妈呢?”
她平静地说:“上个月去世了。”
司机赶忙尴尬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她淡淡“嗯”了一声。
汽车途径一座寺庙,有僧人提着水桶匆匆走过,司机把车速放慢,说:“这座寺庙很灵,比上头那个郎木寺还要灵验。你们要是有兴趣,可以去拜拜。”
周嘉梧懒洋洋的,但是看到身边女孩动了动手臂,他先开口:“那就看看吧。”
是藏传的寺庙,进门一面六道轮回图,不动明王怒目而视。正在夕阳时分,金黄色的天空有一群大雁飞过。寺庙很旧,没什么人烟,但是香火却很好。大堂的门已经锁了,门帘上画有两只白鹿。有风吹过,屋檐下的风铃叮叮当当。
女孩在地上跪下来,虔诚的磕了三个头。周嘉梧靠在柱子上,正好看到余晖落在她的脸上,那是一种与她年龄极度不符合的美。
好几年后,周嘉梧忽然想起这一幕,问她,你当时许的什么愿?
她还是那样,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回答:“愿佛祖佑你一世平安。”
出了寺庙,三个人继续赶路。司机说:“这里的喇叭出去化缘了,他会看相,我出生的时候爸妈把我抱来给他看过,后来都中了。”
周嘉梧半开着玩笑:“我也会看相。”
这一句倒不是乱说,周家三代为商,家中长辈都信这些,他爷爷同一名得道高僧交好,小的时候还教他写字下棋,等到他十岁被送去英国读书,才终止。
女孩子突然转过头,若有若无的笑了笑:“那你帮我看看?”
周嘉梧摇摇头:“小姑娘啊,哪里都好,就是戾气太重。”
“嗯,”她点点头,“八字太重。”
周嘉梧突然想起来,从背包里翻出几颗糖,递给她:“小孩子别老总这么深沉,开心点,来,给你糖吃。”
车还没到九寨,女孩先下了车,说要在岷山山脚住一晚上。
“你一个女孩子,注意安全。”周嘉梧和司机都不太放心。
“谢谢。”她点点头。
萍水相逢,连再见都没有必要说。
2.
春节的时候,许呈回北京,许呈因为许父事业重心往西南,所以几年前举家搬去了四川。这次回来,周嘉梧带他去滑雪。雪道上有个小孩突然冲出来,撞到一个年轻女人,小孩的母亲和受伤的女人吵了起来。
许呈突然感叹一句:“现在的小孩,真是越来越没法管了。”
周嘉梧笑得肚子痛:“你养小孩了?”
“不是,我妈娘家那边,”许呈叹了口气,“一个小丫头片子,也怪可怜的,年初的时候父母出事走了,才十三四岁,听说挺懂事,就是不爱说话。结果前段时间,我姥姥那一家子都要疯了,几个亲戚觉得这样下去这孩子就毁了,但是又谁都不愿意接回去。家里有一个就够了,谁愿意添这个堵。”
周嘉梧心不在焉地听着:“怎么就不学了?”
“不知道,学不下去了吧,这个年纪,最不服管了。”
周嘉梧笑笑:“我们十四五岁的时候,哦,还在在英国,闹着要组建乐队是吧?还和黑人打架,差点把James的酒吧砸了。”
“年少轻狂啊年少轻狂。”许呈哈哈大笑,“说起来,嘉梧,那个小孩你也见过的。”
“什么时候?”周嘉梧漫不经心地问。
“千禧年那次啊,你来成都玩,那丫头和班上男生打架,把手摔骨折了,坐路边上哭,你上前招呼也不打个,直接把人骨头给掰回去了。”
周嘉梧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快飞去出来:“我记得这事,居然是个丫头?我还想呢,这小子,打输了架就躲起来哭鼻子,以后肯定讨不到老婆。”
一阵寒风刮起来。山上的雪下得沸沸扬扬。周嘉梧准备冲下坡,忽然脑海里一双黑漆漆得眼睛一闪而过。
“我认得你,”瘦弱的女孩子,直勾勾盯着周嘉梧,“2000年的春天,你来过成都。”
周嘉梧倒吸一口凉气,他停了下来,抬起护目镜,转过身问许呈:“那丫头现在在哪里?”
“在成都啊,户口本被我姥姥收了,怕她跑。”
周嘉梧似松了一口气一样,重新戴回护目镜,望着脚下一匹连绵的山,他说:“我养。”
周嘉梧把庄蝶接到了北京。
这一年庄蝶十五岁,周嘉梧二十岁。他不是家中长子,周家再怎么家大业大业不需要他来继承,他只需要好好当一个纨绔子弟。
可是要养个快成年的女生,也真是叛经离道到了极点。好在庄蝶也算是许家的亲戚,周嘉梧怕有什么闲言碎语,在外面给庄蝶租个房子,给她办了转学手续。
“你回去读书,等你毕业,我就带着你一起玩。”他这样给庄蝶承诺。
“你说话作数吗?”庄蝶问。
“我周嘉梧从不食言,”他郑重承诺,“你好好读,以后要是想出国,我也供得起。”
“我不出国,”她摇摇头,“我跟着你。”
周嘉梧笑了笑,拍拍她的头:“没大没小,以后要叫周叔叔。”
庄蝶自然一次都没有叫过。不过周嘉梧也没真的和她计较过,他是一个极不负责的监护人,没过几天就背着背包又拍拍屁股走人了。
他在留学时认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徒步、攀岩、滑雪……在那个时代的中国,仿佛天方夜谭的词语,却是周家二少最最日常不过的生活。
不过有时想起来了,周嘉梧还是会到当地邮局写庄蝶写明信片,都是些无聊话,学习进步,天天开心之类的,那时候邮政不便,至于庄蝶最后收到没有,周嘉梧也没有问过。
接到许呈电话的时候,周嘉梧还在哥斯达黎加,酒店外就是著名的火山,他和身边女伴讨论着下午是否要驱车去看日落。
电话接起来,许呈一惊一乍:“周嘉梧,恭喜啊恭喜。”
周嘉梧二仗摸不到头脑:“什么恭喜?”
“你虽然是个半路出家的,但是也算是庄蝶名义上的监护人,这下够你小子得瑟了。”
等许呈发现周嘉梧的痴呆不是装出来的后,许呈倒吸一口凉气:“你女儿出了本书,新华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摆着,一夜成名啊!”
“真的?”
“还上日报了,等等啊,哥儿找一段给你念念……”
周嘉梧心中得意扬扬,给庄蝶打电话,电话通了,他才想起国内此时已经是深夜,她第一天还要上学。
在他准备挂掉电话的时候,对面接起来:“周嘉梧?”
“嗯,”周嘉梧拿着电话,小半辈子第一次觉得近情情怯,可是表面上还是一副“严父”的样子,“就问问,今天作业写了没?”
庄蝶回答:“写好了。”
“唔,”女伴在前方招手,周嘉梧实在词穷,“那就这样吧。”
半个月后,周嘉梧回国,下了飞机第一件事不是回家,先让司机开车带他去书店。
全北京最大的书店,进门就是庄蝶的新书,黑乎乎的书皮,书名是用白色行书写的。书皮眉飞色舞两个字,东吴,那是她的笔名。
周嘉梧拿起来,不薄不厚的一本,他站立安安静静的书店中央,忽然脑海里各种杂七杂八的念头飞过。什么老来得子,吾家有女初长成……周嘉梧哭笑皆非,在心中暗骂自己也有今天。
周末的时候,周嘉梧去找庄蝶,她在客厅里放了徐福记,又给他泡了一杯竹叶青,茶香袅袅,那是她家乡四川的茶,北京喝龙井居多。
周嘉梧咳嗽了一声,指了指自己的黑眼圈:“书我看了。”
庄蝶满是欣喜地看着他,周嘉梧说:“写得不错。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你和她那时候差不多大,也真的是很早了。”
“我最喜欢的作家是简奥斯丁,”庄蝶第一次这样主动而活波的说话,眼睛里闪动着光,“我想要成为那样的人。”
“怎样的人?”
“步步青云,名流千古。”她笃定地说。
那是周嘉梧第一次发现,自己养的,并不是一只小白兔,她心中有只雄鹰。
从此以后,周嘉梧再也没叫过她庄蝶,他叫她东吴。
3.
东吴成名以后,从来没有接受过记者的采访,周嘉梧一面觉得这样很好,一面觉得有些可惜。
她的气质太特别了,或许就是当年他说的那种戾气,不伤人,只伤己。
有些时候,周嘉梧只是坐在她身边,都能感觉到她的孤独。
他试图与她交谈:“东吴,你看到一朵花,一棵树的时候会想些什么?”
东吴回答:“芸芸众生,它们过它们的,我过我的。”
周嘉梧一愣。为她眼底冷冷的神色,好像谁也没放在眼里。她在那年出了第三本书,写了一个女人的一生,被著名导演看上,买下版权。
周嘉梧看过那本书,女主角是个舞蹈演员,她一生未婚,在四十岁死去,在俄罗斯的风雪中穿着黑色的芭蕾舞衣不停的跳舞。书名叫《略大于整个宇宙》。
书中的最后一句话是,她死于孤独。
东吴十八岁生日,周嘉梧带她去香港玩。那一年香港还没有回归,整座城市几乎人人都说英文,维港两岸也全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周嘉梧带她去太平山顶,是个晴朗的夜晚,从山顶往下看,维港灯火辉煌,美丽得恍如隔世。
山上风大,东吴只穿了一件薄毛衣,却不觉得冷。
“我觉得你会喜欢这里。”周嘉梧说。
“为什么?”
“高处不胜寒,但是恰恰是景色最好的地方,你心中孤独寂寞,是因为你想站在群山之巅。”他说。
东吴转过头去看周嘉梧,他的侧脸英俊得像是刀工刻出来的,她认识他这么久,好想从来没有见过他争什么,他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想要。
而她恰恰相反,她要众人追捧,要功名利禄,要千秋万代,要强烈致死的爱。
外界对她的评价形形色色,但是有一些很中肯,她是天才,无人理解,她的灵魂无处安放。
第二年,东吴参加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舟。东吴聪颖过人,考上北京大学,没有选中文,选了英文系。
周嘉梧奇怪,问起她这件事。东吴当时正在给他煮鸡蛋面,她回答:“因为你英文很好。”
周嘉梧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来。等一会儿,东吴把面端到他面前,他拿起筷子,又忽然想起一件事:“你考上大学,我送你礼物,想要什么?”
东吴想了想:“什么都可以吗?”
“嗯。”
“我要你那把藏刀。”
周嘉梧一愣,他有一把藏刀,他平时也不戴在身上。摆在他周家卧室的书桌前,东吴每逢佳节也是会去那里过的,可能就是那时候看到的吧。
“别闹,”他说,“刀是凶器。何况那是旧时朋友送的,我再转手送给你,岂不是太寒酸。”
“我听你大哥说过,”东吴似乎并不诧异他会拒绝,“说是你前前前前前任女友所赠。”
“哦,”周嘉梧点点头,“是有这么一回事。”
“你还留着她送给你的藏刀……”东吴顿了顿,“你还爱她?”
周嘉梧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他放下筷子看着东吴:“小孩子,男朋友都没有交过,懂什么叫爱吗?”
他周二少爷交过那么多莺莺燕燕,却也不敢拍着胸脯说他深爱着谁。他留着那把藏刀也不过是图好看稀罕,恐怕让他再细想对方姓氏名谁都记不得了。许呈也问过他,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安定下来,周嘉梧想了一会儿,没有回答。
东吴说:“那我不要你的藏刀了,周叔,你搬过来住吧。”
周嘉梧哭笑皆非:“说什么呢。”
“我不想去学校宿舍住,我写书,和她们作息不一样。一个人住又太寂寞了,我都一个人这么多年了。”
都说东吴聪明伶俐,捉蛇捉三寸,她最知道周嘉梧软肋在哪里。
那年头房子不贵,周嘉梧在北京城原本自己还有一处单身公寓,面对东吴的要求,周嘉梧只说:“再说吧。”
就算是变相拒绝了,周嘉梧抬眼看了看对面的东吴,这几年他变着法子的想喂肥她,营养品买了一大堆,她却越发的瘦。锁骨突出,好在她不白,看起来稍微有些精神。
她刚刚说,我都一个人这么多年了。周嘉梧不是没有心软过的。
他和东吴之间,师生说不上,他没教过她什么,朋友说不上,他们其实对彼此的生活知之甚少,父女更说不上,两个人唯一的一次亲近,是那年在香港太平山顶,她扭伤了脚,他背她去坐缆车。
资助与被资助?周嘉梧知道,自从她有了稿费后,他给她的银行卡里的钱,她就再没动过一分,还不断往里面存钱,像是给他备着的养老钱。
那到底是什么呢。
他闭上眼睛,有些问题,不是没想过,是不能。
东吴开学之后一个月,有天晚上周嘉梧接到医院电话,东吴被送进医院,胃出血。
她昼夜写字,饮食极度不规律,成天吃泡面加火腿肠,身体垮掉是迟早的事。
周嘉梧暴跳如雷,他二十几年的人生里,鲜少和人生气,毕竟他要什么没有,人人都让着他,也没有什么值得大动肝火的。可是等他真的到了病房,看到躺在白色床单上,侧过头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的东吴的时候,周嘉梧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难受吗?”他问。
她摇摇头。
周嘉梧在她身边坐下来,她的手腕露在外面,瘦得血管分明,他忽然开口:“等你出院了,我把东西收拾一下,就搬过去住。”
东吴眼睛一亮。
4.
两个人刚刚开始住的时候,两个人之间还没有什么矛盾。东吴课少,天天待在家里写书,周嘉梧那段时间也闲,他和朋友一起办公司,等手续和材料批下来,一日三餐都是他亲自下厨。
后来有一次,周嘉梧在饭局上遇到北大英文系教授,周嘉梧笑着说:“家中有人也在贵校读书,就麻烦教授多照顾了。”
等教授知道他说的是庄蝶后,叹了口气:“原来是你亲戚,小姑娘是名人,有才华,中文系一直想把她挖过去。可是她不肯来上学,学校给了处分还是不肯来。”
周嘉梧去学校里要到东吴的课程表,才明白她说的闲全是扯谎,她几乎翘掉了一学期的课。
周嘉梧坐在广场的台阶上,点燃一支烟,看着排得满满当当的课程表,抽了一下午的烟。他回家以后,同往常一样给东吴做饭。
她埋着头吃饭,头顶有个小旋,她脖子上带了一个玉佛,那是他在印度给她买回来的,她从来没取下来过。
周嘉梧开口:“为什么不去上学?”
东吴顿了顿,才回答:“我不喜欢人群。”
“所以就一直这样逃避吗?”
“我讨厌所有的人事,他们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东吴静静地说,“这个世界只有你和我有关。我读书,上大学,只是因为这样你会比较开心。”
“东吴,”他叹了口气,“生而为人,你不可能把自己置身度外。你应该为自己而活。”
周嘉梧开始频繁地不回家。他每天早出晚归,像是可以在躲着谁一样,同在一个屋檐下,东吴几乎看不到他的人影。孤独和黑夜紧紧包围着她。
这年春节,大家同往常一样回本家团圆。周嘉梧带了新的女伴回去,这些年,他交了不少女伴,但是领回家的却是头一个。周家虽然大富大贵,但是没什么门第之见,女孩子家中只是中产,也没人说什么。
东吴还是那样子,安安静静的,不怎么说话。周嘉梧的新女友是电影明星,看到东吴倒是兴奋一翻:“真的是本人啊,我演过一部你的剧本改编的电影,只可惜我没什么名气,只演了个小配角。我是你的书迷,你写的东西真好看。”
东吴淡淡地回答:“我和你换,你愿意吗?”
她的声音不大,旁人没听见,女孩听不懂,只有周嘉梧一个人听得真切。
晚上回家,窗外下起了大雪,房间里开了暖气,东吴觉得热,把外套脱掉,衣服袖子挽上去,又一怔,放回去。周嘉梧眼疾手快,一把上千抓住她的手腕,几条人为割的伤口,新的旧的,有些已经结疤,有些还没愈合。
“这是你们文人的通病吗?”周嘉梧冷冷地说。
东吴不说话。
周嘉梧沉默许久,然后打了一通电话,东吴听得清清楚楚,他对电话那头的人说:“我们分手吧。”
那天周嘉梧对东吴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你满意了,就别折腾了。”
接下来两个人好似相安无事,周嘉梧没有再交女朋友,他们谁也没有再提到这个夜晚。
那是东吴创作欲望最强烈的几年,她几乎是两个月一本书的速度写作,出版社根本来不及宣传。马不停歇地上架,马不停歇地加印,马不停歇地纪录。
她的作品甚至在海外也备受热捧,全世界的人,为了爱情流泪的样子都是一样的。
她编织了一个又一个的梦,然后又亲手将它们打碎。
外界有人传言说她有郁抑症,脾气暴躁,心情不好就用剪刀剪自己的头发。
周嘉梧不得不长时间地留在北京,陪着她。那时候他们都有手机,东吴的生活呈现出两种极端,创作期的她安静得像是不用呼吸,可是一旦从那样的状态里离开,她整个人就失去了依托。东吴每天都要给周嘉梧打很多的电话,她反复确认他的一言一行,然后会不分时间场合的说很多话。
她的倾诉欲已经达到近乎疯癫,她内心的孤独无人能解,包括周嘉梧。
她失眠,大把大把掉头发,看了医生,可是无济于事,她甚至没有症结。
周嘉梧渐渐意识到问题的所在。
“庄蝶,”他说,“或许我们应该谈谈。”
他叫她庄蝶,他已经好多年没这样叫过她了。东吴没由来感到恐惧,双手竟然不自觉的发抖,她走到他面前,低下头。她头发已经长到了腰间,周嘉梧想起当年在青木川,她一头短发,像个刺猬。
“你那时候,去岷山做什么?”他忽然开口。
东吴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她努力平静下来,回答他:“我父母在那里相识。我就想去看看那里是什么样子,也算是还他们一个心愿。”
“看到之后,有什么感想?”周嘉梧继续问。
“没什么特别的,那是他们的故事,”东吴说,“我喜欢那里,因为遇到了你。”
冥冥之中也是宿命,她的父母在那里给了她第一次生命,她在那里遇见他,从此有了第二次生命。
“嗯。”周嘉梧淡淡地说,“庄蝶,我最近常常在反思,我没有当一个好监护人。我把你带来北京,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东吴静静地听着,她使劲咬着嘴唇。
这是北京的秋天,周嘉梧穿着一件针织毛衣,下面穿格子西裤,头发扎成小辫子,他坐地板上,手握住脚踝。他脚边不远处是一包烟和打火机,都是东吴的。他伸手拿过来,点燃一支烟,仰起头,吐出烟圈。
“庄蝶,很抱歉,我没有能教会你如何和自己相处,如何和这个社会相处。”
很久很久的沉默以后,她终于抬起头,她的眼里满是泪水,她一直摇头:“不要,不要,求你。”
他终于还是开口:“多出外面走走吧,这个世界还很大,不是只得我一人。”
周嘉梧站起身来,他摊开双臂,一步步倒退,像是一个虚无的怀抱。他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阳光透过玻璃窗落进来,尘埃飞舞。
“我的小东吴啊,”他轻声说,“再见了。”
她看着他提着黑色的行李包走到玄关处,放下钥匙,蹲下身换好鞋,然后是关门声。
整个世界安静下来。他终于离开了她,在一个晴朗的秋天。
后来她在一本中写分别后,女主角给男主角写信:“你离开以后的第二天,我睁开眼醒来,以为只是做了一个噩梦。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客厅里找你,去楼下的公园里找你,去你吃早饭的地方找你,哪里都没有你。我想了想,给自己说,我应该是在做梦,这个梦可真长,让我再睡会儿,醒了就好了。
可是我睡了这么多年,你为何还不肯来叫醒我。”
再想起两人当初的承诺,他食了言,没有带她走遍这大好河山。
她只好自己去看。
周嘉梧,爱你,让我变成了另一个你。
5.
2016年,12月的时候,东吴出了一本游记,这是她唯一一本除了小说以外体裁的作品。她去了一趟非洲。
时至今日,非洲在国人眼中还是地狱一般让人恐惧的存在,她却一个人开车破破旧旧的吉普车,驰骋于草原于夕阳下。
随书赠品是一张CD,没有音乐,她一个人自言自语说了许多话。她在夜里非洲草原呼啸的风中轻声说着话,说自己这些年去过的地方,热闹的,冰冷的,讲自己在漠河等极光,等了整整一个月,后来她离开以后才收到客栈老板的电话,说就在她离开那天,出现了极光。
“从此以后我不再心心念念着极光,”她说,“命里注定了不属于我的。”
说自己年轻时爱过的人,说她第一次见到他,途径一个寺庙,司机说这里很灵验,他评价她:“小姑娘戾气太重。”
也只有讲到周嘉梧的时候,东吴的话会多起来,讲他让她回去读书,那时候她还小,不懂得知识和教育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他,她可能早早嫁作村妇,生儿育女,庸庸碌碌过完这荒唐一生。
她的声音有一种中性的低沉,经过电磁场的过滤,从CD机里传出来,迷人得能够勾魂,她讲到最后一次见到心上人。最最平常的一日,秋天的尾巴,梧桐树叶都落了,街头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致。
他们曾说过那年冬天要一起去西藏看雪。
之前还约定了许多许多以后事,都不会再有实现的那一日了。
“他离开我是正确的,那几年,我整个人极度压抑,我过度的依赖他,失去了一个成年人应该有的独立,而这丧失自我的感情,又将我折磨得不人不鬼。他离开后,我像是死了一次。死过一次就好了。”
她几乎是在低喃,又像是在叹息。像心爱之人祈求他的爱,真是一件教人绝望的事。
“这是我最后一次提到他了,”她说,“从此以后,关于他的,我统统留给自己,否则漫漫余生,譬如朝露,只剩下对人生的苟且。”
然后是大段的空白,甚至能听起录音机细微的“滋滋”声,她终于再次开口,在空气中一声叹息。
“就这样吧。”
“我爱你。”
这本书创造了当年的销售神话,也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传奇。
因为东吴本身,就是一个让人可望不可及的梦。
我在许多年后认识了周嘉梧,他在我的家乡开了一家客栈,租的正好是我家的地,与岷山只有一水之隔。
他会调许多种看起来很漂亮的酒,那时候我还很小,天天跟在他的身后转,打碎过他不少的玻璃杯。他对周遭邻里都很礼貌,余下大部分时间他是沉默的,我扯着他的衣角问他:“大哥哥,你在想什么啊?”
他若有若无的笑,教训我:“要叫叔叔。”
我上了中学后常常闯祸,家里父母忙不过来,都是他代替去学校里受骂。再后来我偷懒不想写作业,功课落下不少,他客栈闲的时候就给我补习,他英文说得很好听,计算能力很强,又写得一手好字,我对他的崇拜甚至超过我的亲生父亲。
我十八岁成年那天,正式认他做干爹,拍着胸脯给承诺:“小爸,等你老了我养你一辈子。”
连道长都忍不住笑起来。一直以来,街里大妈们都乐此不疲地给他介绍对象,也有不少来这里旅游的漂亮女游客想要和他搭讪,可我从来没见他和哪个姑娘在一起过。时间久了,就有坊间传言,说他喜欢男人。我反而更开心了,我小爸这样优秀的男人,哪个女人配得上哟。
一直到今年冬天,我失恋,跑到他客栈里的院子里毫大哭大闹,把对方送给我的东西一样一样烧掉,哭到近乎晕厥。父母拉都拉不住我,只好把希望寄托到他身上,他来安慰我,将手覆盖在我的头顶。
我几乎心痛到不能呼吸,我说:“失去他,真的好痛好痛啊。下半生那么长,我要怎么过啊?”
他一愣,轻声说:“曾经也有个人,说过相同的话。”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样的语气给我提到他旧时认识的人,我问:“那个人现在过得好吗?”
他沉默许久,终于带我去了客栈最顶层那间他从来不租给客人的阁楼。
推开门,墙上挂了一张照片,一个女人穿着大红色长裙,盘腿坐在一辆越野车的顶篷,直直地看着镜头,勾起嘴角笑。她的面容还很年轻,介于女孩和女人之间,眼睛美得像是蝴蝶在飞舞,那是看到心爱之人时才会流露出的光彩。
我认得她,我们这一代人几乎全认得她,她就像是一个传奇。
我捂嘴惊呼:“这不是东吴吗?”
他盘腿坐在阁楼的地板上,我学着他的样子在他对面坐下来。他点了一支烟,这是他第一次当着我的面抽烟,在烟雾缭绕中,他给我讲了这个历经了二十年的故事。
他的话还是不多,形容东吴时,他只说了一句,“她是我这一生见过最有灵气的女孩”,他一边讲一边回忆,讲得很慢,抽掉了半包烟。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他选择在这里度过余生。这间阁楼在客栈的顶端,所以是最好的观景处,躺在**,窗外就是白雪皑皑的岷山。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那是她笔名的出处。
“你为什么不回去找她?”我忍不住为这个故事落泪,“你明明爱她,你这样爱她。”
“她所沉迷,并不是我。而是一种近乎绝望的,永远没有回应的爱。”
所以哪怕再爱她,再想见她一面,他都要忍住。
他成就了他的凤凰,所有痛苦的、炙热的、毁灭性的感情,最后都燃烧成了她的灵感,让她得以在创作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
她以为她爱而不得,于是她写尽成千上万种爱情,无数人为她笔下的故事流泪,评论员们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东吴更会写爱的人了。她成了一个时代的标志。
“我的小东吴啊,祝你步步青云,名流千古。”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除了她,他再也没有爱过别人。这人间的大爱与小爱,他替她做了决定。
他在岷山窗外,等了她一生。
只有千年的雪和万里的船与他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