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奇?罗宾先生是王——他所处那个世界的王。
他曾经有一头闪耀的金发,如今岁月已经给它们之中添上点点银丝,不过如果他有所需要,它们可以变换各种颜色和长短。
他的五官平淡无奇——一般情况下是这样,但是没有人会知道它在哪一秒变得如汤姆?克鲁斯一样富有魅力或者如街角混混一样更加猥琐。
他的体型干瘦而矮小,但是在某些需要的时候它会变得肥胖或是高上那么十厘米,至于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是职业秘密无可奉告。
他有一个很让他满意的女儿和两个看起来还像是那么回事的儿子;他有一个非常显赫的家世——据说是亚森?罗宾的后代,至于这一点是不是真的,只有天知道;他有着一大堆和他有着不得不说故事的警官朋友们,他还有着自己在都市阴暗面的势力——是的,在那里他无疑就是王;最后,让他人生过的无比舒适欢脱的还因为他有着一个贴心的全能管家!
至于他是怎么拥有这一切的,呃,很多都是不能说的秘密。
(一)
二十几年前,伦敦。
那是一个阴霾的晚上,莫奇?罗宾先生又一次无所事事的跨越了千山万水跑到了伦敦的贝克街闲逛。
贝克街是英国人民的骄傲,它的出名不仅仅是因为它是由十八世纪末实业投机家爱德华?柏克莱?波特曼设计,然后又用以其好友爱德华?贝克的名字命名。但是让它为世人所知并名垂史册的是因为小说家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此居住而闻名。
好了,其实刚刚我们用错了一个词——闲逛!实际上对于一个贼来说,没有什么时候是在闲逛的,无论何时,他们都是有计划和目地。
莫奇?罗宾先生此行的目的来自于他那个不太为人知的小秘密——而这个秘密就是后来被红线评价为瑜亮情结的东西。
百年之前,爵士塑造出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物,而百年后的今天,贝克街221B举行了一个纪念活动,展出各种各样有关爵士或者他笔下那位伟大侦探的藏品,其中最贵重的是一本十九世纪《冒险史》的原版和爵士的部分书信——据说这些都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贵族提供的。
显然,这些都是珍贵无比的好东西!不知道有多少人对着这个垂涎三尺。
我们的罗宾先生在白天还特意花了六英镑专程参观了一下,显然相对于从前来说,221B里除了打扮成女仆的工作人员外还增添了警卫,连带一系列的保安措施。就在二楼的福尔摩斯先生的房间,用钢化玻璃柜封存着那本珍贵的原版和那些价值连城的书信。
罗宾先生看着展柜里的东西露出了一个微笑——宝贝儿们,等着我哟!
乔治?汉弗莱先生现在是苏格兰场的头子,甚至还有野心把爪子伸到MI5,但在二十几年前却只是苏格兰场里那么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小螺丝钉,正处在被上级训斥被前辈欺压人生中被称为菜鸟的憋屈阶段。
很幸运,他今晚不用值班不用写报告不用被前辈搭档拉去喝酒,所以他决定去溜溜自己养的三条苏格兰牧羊犬——宝贝,在我忙碌的日子亏待你们了!
可惜从散步活动一开始,汉弗莱先生就开始后悔了,——自己当初应该养可爱的马尔济斯犬或者蝴蝶犬的,而不是像是现在被三条大半夜不睡觉非要出去散步的活蹦乱跳的大狗扯着,不知道是人遛狗还是狗溜人的这么被动的往前一路小跑。
汉弗莱先生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场悲剧,在家里狗狗欺负他,而在警局他已经当牛做马的连加了三天的班——因为伦敦城里出了个疯子,给无辜的女人开膛,所作所为就如同一百年前的那个开膛手杰克一样。
拜这个疯子所赐,半夜还在街上闲晃的女孩子们变得很少,当然,男人也很少,汉弗莱先生因此庆幸他被狗狗们拉着在光溜溜的街上走着,没有什么人能够借此嘲笑他。
本来是想到公园的,可是现在显然南辕北辙,狗狗们竟然一路溜着他来到了贝克街。
汉弗莱先生在221B的门前停下了脚步,这是他长久以来的习惯,他总是下意识的向爵士致敬。
以前221B只有一个无论何时都保持着微笑的警卫的,但在纪念活动期间,屋里屋外警卫增加到了四个人,现在他们大概就在屋子里休息。说实话,汉弗莱先生对他们充满了嫉妒,可以和福尔摩斯先生华生医生一起待在221B,烤着温暖的壁炉,也许还能戴一戴那顶猎鹿帽……
此刻221B的二楼灯火通明,窗子上挂着窗帘,窗子上映着一个人影……
“窗帘已经放下了,屋里点着亮灯,明亮的窗帘上清楚地映出屋里坐着一个人:那头的姿势,宽宽的肩膀,轮廓分明的面部,看了决不会弄错。那转过半面去的脸,如同我们祖父母那一辈喜欢装上框子的一幅剪影,完全象福尔摩斯本人。我惊奇得忙把手探过去,想弄清楚他还在不在我身边……”(《福尔摩斯归来记?空屋》)
多么让人怀念的画面,只是不知道如今的221B二楼对面的房间会不会有一位莫兰上校正在虎视眈眈。
汉弗莱先生下意识的把目光转向对面的房间,那里在十九世纪是卡姆登私邸,在《归来记》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福尔摩斯和华生抓获莫兰上校的地点。但是现在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家旅馆,平时入住一批又一批到这里游览的旅客。
多年以后汉弗莱先生想,如果不是他下意识地去确认那栋房子里那个房间的位置,自己的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那天,汉弗莱先生发现它的三楼——正对着221B的华生医生的房间的那个房间闪过了一丝光芒。
即使那光线稍纵即逝,但是却被汉弗莱先生捕捉到了。
实际上贝克街221B对面二楼的房间到了现在也依然没有人入住,在大多数房间的灯光都打开着的情况下,它依然黑暗。在爵士的小说让221B闻名世界的同时,作为故事最大转折的空屋也广为人知,不知有多少人专程来这个屋子想从这个角度看一眼福尔摩斯所在的221B,聪明富有头脑的屋主没有把这件屋子提供给任何人使用,而是把它作为了一个景点,但是今天有点特别,汉弗莱先生发现二楼那个房间的窗户推开了半扇,而它楼上的那个房间,刚刚闪过光芒的那个房间,此刻传来了一声惊呼。
汉弗莱先生心中那根称之为警戒的弦被拨动了。
三楼是旅馆的房间,住客一般都是那些疯狂的福尔摩斯迷,他们大多都想和书中的莫兰上校一样窥伺一下221B,或者说窥伺一下那个传奇之人投映在窗子上的身影。照理说这种景象很平常,但是乔治?汉弗莱先生对于罪恶有着某种神秘的直觉,这种直觉在今后的生活中无数次救了他的命,也让他在官场上一帆风顺。当然,这些已经都是后话了。
汉弗莱先生决定上去看看,反正这也花不了多少时间。这个决定刚下他就听见了那层楼上传来了慌乱的关门声和人的跑步声。
绝对有事发生!——这是汉弗莱先生的第一反应。
他拔出了枪,在楼下大呼了一声:“警察!”然后死劲儿的推开店门越过前台那个打瞌睡的服务生冲上了楼——由此可证,他当年真的是菜鸟!如果是现在,他肯定会闭上嘴潜入旅店然后让自己的手下先上!
(二)
罗宾先生觉得今天可以算是他这辈子最倒霉的日子!
一般来说,入侵贝克街221B是没有什么难度的——毕竟现实中没有那位无所不知的大侦探生活在里面,罗宾先生只需要撬个小锁,躲过并不算复杂的防盗系统,躲过那个在夜晚呼呼大睡的保安,然后登堂入室想拿啥拿啥,然后回国后吹嘘一下大盗罗宾再一次扫**了福尔摩斯老巢这一丰功伟绩,但是今天不行,屋子里加了警卫——该死的一共有四个家伙在值班。
白天参观的时候罗宾先生好好的调查了一下周围的情况,三楼华生的房间,隔壁的公司……这些地点都不合适他的入侵,而我们的罗宾先生也认为吊一根绳子从房顶上下来把窗开个口子让后入室行窃这种行为实在是不符合自己的美学。
而从正面破门而入,打倒四个值班的警卫——对不起,那是强盗的做法而不是优雅的怪盗,更不符合罗宾先生诡异的人生美学!
所以他决定向当年的莫兰上校致敬——枪击福尔摩斯塑像。这么做想当然会引起慌乱,而警卫一定会查看枪击的来源,然后报警,大门会打开,警察会涌入调查,然后自己假扮警察藏在警察当中堂而皇之的进入,随后行窃,最后成功溜走!
哦,yes!
他觉得自己的计划完美极了!
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如果样样尽如人意我们早就世界大同走出地球迈向宇宙了!墨菲定律才是生活的大多数组成部分。
罗宾先生选择了三楼的房间,但他却悄悄潜入了二楼的那个房间把窗子打开了半扇,这样在枪击后,人们自然而然的认为枪是从二楼的那扇打开的窗子里射出的,而有鉴于爵士故事里给人们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印象,他们首先会想到的是二楼那个房间。在大家都对二楼的那间屋子集中注意力的时候,我们的罗宾先生就可以不慌不忙的进行自己的计划!
计划很完美,可是计划永远也比不是老天爷的变化快,当罗宾先生潜入自己预定的三楼房间(他只是预定但是没有checkin,这样在案发后警察追查也不会查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里面弥漫的味道非常让人不安。
那是一种腥味——属于鲜血的独特味道。
他打开了随身带着的手电,缓缓的在房间里搜索了一下,然后他就……看见了可怕的一幕。
“天哪,该死!”即使是他,也不由自主的发生了一句惊呼。
罗宾先生在这里又犯了一个错误——他在案发现场没有保持淡定,乱了阵脚,导致被警察发现——我们可以原谅他,毕竟年轻人都会犯错误啊!
随后他就有些慌不择路,他发现三楼每间屋子里都住满了人——唯一这间没有人自己预定的还死了人,他不知道自己能躲到哪里,因此他飞快的从侧楼梯跑下从旅馆的后门夺路狂奔。
罗宾先生最后犯的错误是他过于轻敌,本来像是罗宾先生这样的大盗对付狗是有自己的一套办法的,可是今天……今天他确实很倒霉,因为经过他勘察后,发现这里并没有任何狗可能带给他威胁,你看,一个纪念福尔摩斯的屋子,本质就是景点,旁边是公司不是住宅区,怎么可能有狗?所以他轻了敌,把一些该带在身上的东西……都没带!
于是以下的场景出现了。
三只苏格兰牧羊犬在主人的唆使下愤怒的或者说也许是兴高采烈的追着一个人在伦敦的大街小巷穿梭,当然,还有它们的主人在后面筋疲力尽的追赶。
两条腿断然是跑不过四条腿的——这真是可悲的现实!而老天爷似乎在今天也不眷顾罗宾先生,前面竟然是泰晤士河。
“真见鬼!”可怜的罗宾先生呜咽一声。
他觉得自己可以算得上是末路狂奔,前方是河后面是狗,真是苦逼的紧!
作案未遂被警察发现,屋子里发现尸体——肯定要被怀疑到,现在被三条大狗追,然后马上还要……跳河!
没错,他跳河了!
这是摆脱掉那个*和那三只该死的兴奋的狗的好方法。
但是无论如何深夜里畅游泰晤士河都不是个好主意!湿冷脏都不足以概括全部内容,罗宾先生禁止自己去想可能会有的水中小生物。
潜游了一阵,罗宾先生一边咒骂一边哆哆嗦嗦的爬上都了岸,他听见警笛的声音从远方隐隐传来。看来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个*发现了那具尸体,不知道明天报纸的头条上自己的丰功伟绩上会不会添上“开膛手杰克”这一名头。不过眼前的状况是自己必须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全城戒严搜查……自己的这副模样肯定会引起任何一个看到过自己的人注意。他抬起头看看伦敦已经被乌云笼罩的夜空,平时想下雨就下雨,你今天为什么不下雨了呢?
不过目前,把自己藏起来再把自己弄干净和暖和才是最重要的。
(三)
罗宾先生是个冒险家,他的血液里就流淌着疯狂的冒险因子,在所有人都会考虑如何远离警察藏匿起来的时候,他做了一件谁也不会做的事情。
罗宾先生又摸回了旅馆。
有句话说的好: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
当然,他并不是从正门和后门堂而皇之的进入,因为那里充满了闪烁的*和来来去去的*。
“这一次他迅速而有把握地穿过一连串我从来不知道的小巷和马厩。最后我们出现在一条小路上,两旁都是一些阴暗的老房子。我们沿着这条小路到了曼彻斯特街,然后到了布兰福特街。在这里他立刻拐进一条窄道,又穿过一扇木栅栏门进了一个无人的院子……”《福尔摩斯归来记?空屋》
罗宾先生非常感激爵士详细的介绍,这使得他重新潜入这里容易了很多。即使岁月已经流逝过去很多,但令人庆幸的是英伦是一个注重传统的国度,很多东西依然保持着历史和传统,这为他提供了方便——因为许多小巷还在。
罗宾先生一边寻找潜入点一边回忆自己刚刚看到的那具女尸。
大约四十岁,化妆让女人的年纪很不好判断,但显然这是个中年女子——即使妆容很巧妙但是从脖子上松弛的皮肤依然可以看出端倪。身上的衣物暴露,时髦但是并不廉价——是应招女郎?
可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又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自己预定的房间里呢?还以那么惨烈的方式!
罗宾先生能够接受别人评价自己是飞天大盗,但是绝对不能容忍别人评价自己是开膛手杰克!——那太没有美感了!
是的,就是开膛手杰克,即使是匆匆一瞥,罗宾先生还是看清了那女人的死因,割喉后被开膛破肚,墙上还用很漂亮的圆体字写着一句话“I’mcomeback——Jack”
从外面可以看到在一和三楼之间的楼梯上穿梭着一群面无表情的法政人员,走廊上还有一些巡警在询问着房客和旅馆工作人员。
切,真是障碍重重!
罗宾先生撇了一眼后门,那里有警察在重点调查,他们显然认为一个屋子的后门要比前门更适合犯罪分子出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监视所有的地方,他走到楼的侧面,那里的墙角有一只垃圾箱,踩着垃圾箱可以很轻松的勾上二楼的窗户,那是走廊尽头的一扇窗户,罗宾轻盈的一纵身,搭上窗台,里面没人,然后他打开窗户跳了进去!
走廊里现在恰巧没有人,但是不等于一会儿没有人,因为他已经听见楼梯间有说话的声音,似乎是长官正在训斥他的下属,而那个下属的声音他也非常熟悉,刚刚唆使大狗追他的小警察!
他没工夫为小警察的挨训幸灾乐祸,因为他应该马上藏起来。否则正在上楼的人能一眼看到自己,而自己这一身湿淋淋的衣服简直就是在告诉他们——嘿,我就是刚刚那个逃走跳进泰晤士河的那个人!
他打开离自己最近的一扇门——用极快的手法撬开,闪身进屋。
哦,yes!
然后他再次觉得——这真是自己的倒霉日。
因为非常不幸,里面有人,而且两个人现在facetoface。
罗宾先生马上去摸袖子里藏的刀,可是——
不是说过今天是他的倒霉日么……
对面的人掏出了枪——是个古董,但是显然保养良好,完全能够使用,稳稳地被对方持在手中。
撒旦在上,今天难道是黑色星期五吗?
(四)
屋外大雨倾盆落下,整个伦敦笼罩了一层厚厚的雾霭,罗宾先生在心底咒骂老天爷——刚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为什么不下?!
一切都倒霉透顶,包括眼前这个拿枪对着他的人。
眼前的这张脸苍白的异常像是从未接触过阳光,他很年轻,大概刚刚二十岁,但却是却有一头银发,鼻子高而挺,还有一双灰蓝色的眸子。
肥羊!这是罗宾先生第一感觉。
因为你可以从他全身上下解读出昂贵两个字来。而罗宾先生唯一不明白的是,这样一个显然应该住在豪华大酒店总统套房的人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一家专门为观光客准备的小旅馆。
更可疑的是看到一个不速之客如此破门而入他却没有报警——外面可满是*,而且这个旅馆里刚刚发生了凶杀案!
自己就这样闯进来他不报警的理由非常有可能是他不想惊动警察,那么他为什么不想惊动警察,也许……他就是凶手!
写在墙上的血字是非常漂亮的圆体,说明凶手受过良好的教育。
浴室里还有滴滴答答的淌水声,这说明他刚刚洗过澡——也许就是洗掉血迹,而刚刚洗过澡的人却打扮的如此衣冠楚楚——这太不对劲儿了!
眼前的人非常有可能就是那个自称开膛手的家伙!
于是罗宾先生的肌肉绷紧了。
J感到很困惑,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应不应该报警。
作为一个古老贵族的后裔,他的祖先面对凶恶的敌人也毫无畏惧,当然他也能保持这样的镇定,何况自己手中还拥有武器。
眼前的这个人明显是非法闯入——用一种非常巧妙的方法,他衣衫不整,还是个落汤鸡——真奇怪,天才刚刚开始下雨。
这人眼睛倒是贼亮贼亮的(这评价非常准确!),为他的长相增色不少,从打扮看非常的低调——无法判断出更多,但是湿淋淋这样的造型就算是顶级帅哥都是狼狈的,何况我们的罗宾先生和顶级还差了许多。
痛打落水狗不是一向作为绅士的J的品性,何况他还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而且他不希望把警察再次招到自己这里来,有些事情并不适合让警察过多的注意自己,不,是不能让他们注意到自己!
但是眼前的这个人……
刚刚楼上发生了凶杀案,警察曾经到自己这里询问过情况,他们在寻找凶手,J也害怕那个变态的凶手还藏在楼内,所以取出了随身携带的古董枪,果然事事都有准备是正确的,眼前的这个破门而入不请自来的家伙,显然不是什么好人!
因此,J把枪端的更稳了。
(五)
“嘿,让我们都冷静一点!我亲爱的先生!”罗宾先生举着手用一种诱哄的语调说:“我觉得我们在某些方面可以达成共识,就是都不想惊动那些*!我只是想借你这里躲过他们!我发誓没做任何坏事!”
“没做任何坏事的人不会害怕警察!”对面的青年用一种更轻柔的语调回答。
“那您为什么不立刻把我送出去?”罗宾先生狡黠地笑了,他在枪口下轻松起来,甚至开始移动,打算在房间中找个地方坐一下。
“喂!”对面的青年用不满的声音警告他。
“得了,您都不愿把我送出去,那么就更别提开枪惊动警察,您显然是有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警方卷宗上的可能,您是私下到这里来的?还是说您要在这里秘密约会什么人?比如说楼上死的那位?这是个现实中的《麻雀变凤凰》?如果真的是,我不得不评论,你的品味真差!不过不喜欢就不喜欢,杀了她可不像话!”
“闭嘴吧,你这混蛋,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如果你想待着,就到沙发上老实的坐下,等到警察离开后马上走,否则子弹不长眼睛,我完全可以杀了你后对警察说我是正当防卫!”
罗宾先生老老实实地走到沙发上坐下,随后他发现了桌子上的望远镜,那个明显是对着贝克街221B。
而旁边的桌子上也放着不少照片,那都是贝克街221B内部的一些照片——青年在照片里面温文尔雅的笑着,有的是拿着福尔摩斯的烟斗带着猎鹿帽,有的是和福尔摩斯的蜡像的合影,有的是在原版的展柜前……
“原来……”罗宾先生笑了,“你和我的目的是一样的!”
他眼前年轻人的表情瞬间有些像被踩到了尾巴炸毛的猫咪。
“你全方位的照遍了221B的内部,那是因为你在寻找可能的入侵手法和退路,烟斗和猎鹿帽在壁炉那里——那里不行,除非你是圣诞老人!蜡像在窗前,那也不行,你不应该从正街入侵这个地方——那太明显了!而有鉴于你在原版展柜前的照片最多,对于展柜从各个方面都照了像,我认为你是想得到那本原版!嘿,你的手法太笨拙了,我不觉得我们是同行!”
“同行?”眼前的年轻人表情有些困惑的想了几秒然后才反应过来,“你是个小偷!”
“别这么说,兄弟,你和我的目的一样!”
“我想要得到它因为那本来就是我们家的东西,但是却被某个骗子很狡猾的换掉了!他用赝品调换了我家的宝贝,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他还是我父亲的老朋友!我的父亲曾经是那么相信他!”
“所以你来纠正这个错误?”
“是的,我来讨回我自己家的东西!”
“恕我直言,你所有想用的所有方法都不可取,你也许连那个展示柜都打不开,不,应该说你能打开它——砸开它人人都会,但是不用等你出门你就会被逮住!”
“那么你有更好的方法?小偷先生,不,也许是新时代的开膛手先生!”
“拜托你不要把那么没有美感的称号代入到我的身上!”罗宾先生抗议,“我承认那间房是我预定的,但是我没有正式的入住,我只是偷偷的溜了进来,上帝保佑,我一进门就看见了那具尸体!”罗宾先生皱了皱眉,“显然那不可能是上任住客留下来的,尸体还很新鲜!嘿,这真疯狂,这是开膛手杰克百年祭么?”
“预定房间却不入住,偷偷溜进去,这太可疑了不是吗?”枪口又对准了罗宾先生。
“好吧,好吧,我的目标和你一样,都是那本原版好吗?拜托你把那危险的东西放下!”
“那本书是我家的东西!”枪口又往上抬了抬。
“呃,好吧,好吧,是你的!都是你的!听你的!都听你的!”
“警察走了,你就马上离开这里!”青年看着窗外说。
那是当然,以为我喜欢留在你这里吗?罗宾先生腹诽。
(六)
有人在敲门。
“先生,请开门,我是警察!”来人在外面喊。
屋里的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老实一点!J做了个手势威胁了一下眼前的人。
我难道不应该躲起来?眼前的人用嘴型说。
没错!J翻了个白眼,用手枪比了一下浴室的方向,于是罗宾先生立刻从善如流的钻了进去。
J把手枪揣到了兜里,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打开了门。
和刚刚敲自己房门询问情况的警察不是同一个,这个显然非常年轻,栗色头发蓝眼睛,看起来天真的好像是小鹿斑比——但是谁知道实质是不是腹黑的列那狐?
小警察的眼神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似乎有些困惑,J清清楚楚的听他嘟囔了一句“身高不对!不是这个。
“先生,对不起,我能打扰您……我的上帝啊,孩子们,你们不能这样!”打断警官先生的话是三条生龙活虎的苏格兰牧羊犬,它们从小警察的身后冒出来,急急切切争先恐后的想往屋子里钻,还发出兴奋的吠声,可怜的小警察想要拉住它们累的手忙脚乱。
“坏狗狗,都坐好!”J冷冷地对着狗儿们命令,他的手冷冷地指了指地。
“它们不会听……真见鬼!”汉弗莱先生的眼睛瞪得很大,他吃惊的看到自己那三条上蹿下跳的狗竟然真的乖乖的坐了下来,还用乖顺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年轻人。
“好吧,现在我们可以谈话了!”J对眼前的情况表示了满意。
汉弗莱先生内心在流泪——死孩子,平时我的话你们一点都不听!
“我希望搜查一下您的房间!”
“请问您有搜查证吗?”
“哦……”汉弗莱先生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先生,协助警方办案应该是每位公民的职责吧?”
“没有搜查证,抱歉!”J随手就要关上房门。
“嘿,等等!”汉弗莱先生用手撑住了门,脸色露出了一丝强硬的表情,“事实上,我刚刚和我的狗追踪了那个嫌疑人,很遗憾我没有看清那个人的长相,但是狗狗们的鼻子绝对不会记错,它们深深的记住了属于那个人的气味。长官让我继续留在这里处理后续的一些事物,本来我的狗狗们被留在了楼下,但是因为下雨,好心的店主就把它们带了进来。
“我本来希望带着它们到现场再走一圈,但是它们到了二楼就开始兴奋,然后我就被它们带到了这里。您的房间的地上似乎有些湿脚印,但是您并没有出去,而就我同事的记录上他来询问您的时候您只是一个人!请问——”他压低了嗓音,“您是被挟持了吗?”
J内心抓狂中——就知道刚刚那个混蛋是个麻烦!
“哦,这个我可以解释!”J做了个非常无奈的表情说,“实际上我的确有一个同伴……”
“那么刚刚我们调查的时候……”
“你知道,警官……”J转着手指上的戒指带着一种愁苦的表情慢悠悠地说,“我觉得有些事情不适合让别人知道,我的家庭……呃,如果被家里人知道会很麻烦!”
富家公子哥在这里寻欢作乐或者是私会灰姑娘小情人怕父母知道——汉弗莱先生马上就在脑子里冒出十几个狗血小说然后脑补成功。
“那么现在那位女……”
“已经离……”
就在J想说同伴已经离开的时候,浴室里传来一声重物落地的声响。
他奶奶的!这真是……
即使J有着非常良好的教养也想骂娘了——逃亡者也要有逃亡者的职业道德好不好,能不能不要在关键的时候出问题!
没办法,今天是罗宾先生的倒霉日啊!似乎,连带着J也不幸运。
“已经离开主卧去浴室了!”J叹了口气把话说完了。
(七)
一位小姐——这是汉弗莱先生理解的,身在浴室男人当然不好把人家强叫出来——何况这是个以绅士风度作为古老文明遗留下的国家,可是我们的汉弗莱先生依然心存犹疑,这个时候他的狗狗帮了他一把。
就在浴室里重物落地后的那一秒,三只狗中最喜欢叼东西捡东西的lucky就一个高从地面上跳起来直奔浴室而去。
“我的天啊,lucky!”
浴室的门被lucky撞开了,狗狗兴奋的冲进去捡东西,然后我们的汉弗莱和J先生听到了一声惊呼。
汉弗莱先生觉得自己的耳朵没有出问题,因为他觉得那似乎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然后他也看到了,一个男人围着浴巾浑身泡沫楚楚可怜的站在浴室里和正咬着一瓶香波的lucky大眼瞪小眼。
“去去!”那个男人挥手赶lucky,可是狗狗完全不为所动。
男人个子不高,金发蓝眼,虽然水淋淋衣衫不整,但是你可以在他的眼神中找出一点儿绝对自我中心,简而言之,就是目中无人。
不得不说,那眼神真是容易拉仇恨。
男人!竟然是男人!汉弗莱先生迅速将脑海中的十几个狗血小说剧本划掉,添上了十几个新的,然后得出结论——有钱人的圈子里真乱,怪不得要躲在这小旅店!
J的脑袋里已经没有任何想法了,他在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马上打开窗跳出去。但是诡异的他却能从心里理解罗宾先生为啥要把衣服脱掉——湿衣服何况那衣服还被这警察看过被这警察的狗追过,不脱掉它们才有鬼,打上浴液也是为了混淆气味……可即使他再能理解,现在的情景也实在太诡异了!
可惜眼睛可以欺骗人类,但是气味却无法骗过狗狗的鼻子,苏牧是一个多么优良的犬种这我们从古代就知道了。
即使罗宾先生打着浴液,其余两只狗外加lucky还是反应过来了……
于是罗宾先生被狗狗们围观围绕围吠就差围攻了……
而汉弗莱先生也从刚开始的尴尬回到一个警察应该有的理性了。
瞧瞧这身高——吻合!瞧瞧那些泡在洗脸池里的衣服——多么眼熟!瞧瞧那躲闪的眼神——多么心虚!瞧瞧狗狗对它的态度——多么令人生气!——其实这些家伙挺喜欢他,那么狂热的追逐和围观只是想和他玩!我都没这待遇!
是他是他就是他!
于是汉弗莱先生掏出了枪!
“举起手来!”
“冷静,警官!请冷静!”J觉得今天真是如外面的天气——乌云罩顶!这大半夜的,真是热闹极了!
“嘿,你也是,蹲下!你们是同伙!”
“不,我不是,我只是……”J立刻申辩。
“嘿,你要背叛我吗?”罗宾先生忧怨的望向J。
去死!什么叫背叛!你就这么诚心诚意的想拉我下水吗?
“你们两个统统不许动!”汉弗莱先生吼,手中的枪游移着,他不知道应该指向谁——菜鸟啊!
“嘿,好狗狗,接住它!”就在汉弗莱先生把枪口移向J的那一瞬间,罗宾先生把一把卷发梳子扔向了汉弗莱先生。
堡垒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可怜的汉弗莱先生,今天也不是他的幸运日,他被自己养的三条大狗仰面扑倒在了地上,而狗狗的目的只是为了争抢一把梳子!
而等他推开在自己身上争抢中获得胜利的lucky时,他的枪已经在罗宾先生手里了。
“形势改变了,不是吗?警官先生?”眼前的犯罪嫌疑人围着浴巾拿着自己的枪顺手拉开了保险(上帝,他刚刚竟然忘记了拉开保险)呲着牙笑嘻嘻地望向自己。
然后那个有钱子弟顺手把房门关上了。
我、我难道被犯罪分子挟持了吗?
看来,今天也不是汉弗莱先生的幸运日!
(八)
似乎狗这种东西也不是绝对忠诚的!狗狗们看起来很喜欢屋里的那个人——那个它们一直在追着的人,上次出现这情形,还是它们是小狗狗刚刚抱回来自己陪着它们玩耍时才有的,果然,我太久没和它们交流了么?——汉弗莱先生沮丧的想。
他养的三只大狗眼睛热切的望着罗宾先生,仿佛下一秒钟就打算扑到某人的身上——这个人真好,他陪我们赛跑躲迷藏,刚刚还和我们玩扔骨头游戏!
“噢,我的天啊!”罗宾先生盘腿坐在桌子上,对这种热情敬谢不敏,他很小心地不让狗狗们继续注意自己。
即使再伟大的人,也有落魄的时候啊——某人把这视作一生的污点。
他现在已经换上了一身衣服,那是J友情提供的,虽然有些大,但是聊胜于无。
“亲爱的警官先生,实际上,这是一个误会!”罗宾先生叹了口气后开了口。
即使罗宾先生拥有荷马讲述诸神英雄史诗般的口才来叙述房间里的那具尸体和自己毫无关系,似乎也打消了不了汉弗莱先生对他的疑虑。
“事实上,警官先生,我建议你相信他!”
“怎么,你要为这个人担保?哦,那是当然的!”汉弗莱先生了然地哼了一声,把头别开了。
J觉得自己的血压在升高——警官你理解的方向有偏差!
“您瞧,他显然不是我们国家的人,而你又没有抓住他实质的证据,即使他被你抓住,也很快会被放出去,您怎么证明,您看见了他的脸?还是在现场抓住了他?还是靠您的这些狗?别开玩笑了!”(狗狗们正在朝他摇尾巴。)
“轻率的抓他回去还可能还会引来很多外交上的问题,他是个美国佬。你的上司……我想不会愿意为你顶黑锅,他也许很愿意把你推出去……”
“但是我……”
“我知道您觉得这样放我们走实在不甘心。”罗宾点点头(J怒视他,谁跟你是我们?),“那么不妨这样吧,我们来合作,一起抓住眼前这个威胁我们姐妹人生安全的可怕罪犯。开膛手杰克……他还真以为这是一百年前?”罗宾冷笑,“而为了表示诚意……”他把手枪还给了汉弗莱先生——弹夹已经被卸掉了。
汉弗莱先生一把抓回了自己的枪,松了口气——警察丢枪可是要命啊!那无休止的报告和审查大概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那么现在,我亲爱的警官先生,把你的情报拿出来吧,我们有了线索才能抓到这个无聊的开膛手啊!”
“我……”
“Comeon!别犹犹豫豫的了,警官,我们现在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于是这个可悲的晚上,三个男人莫名的上了一条船——那大概是一条被命名为“罗宾”的贼船!
(九)
旅馆的房间内现在是一幅非常奇异的景象。狗狗们趴在地上温柔地磨蹭着J的裤脚,试图引起他的注意,于是它们的正牌主人汉弗莱先生都快嫉妒死了。
罗宾先生谨慎的坐在桌子上,因为下面就是对他跃跃欲试的狗狗,于是屋子里形成了一个奇妙的食物链……
“目前为止,我们发现了七具女尸,包括今天晚上的那具。”汉弗莱先生把迟疑了一下说。上帝啊,我真是疯了!——他在内心中狂喊——也许我就是在与虎谋皮,“她们身份都是流莺,年纪都在四十和四十五之间,不得不说,作为流莺,这已经是人老珠黄的年纪了,这让她们生活的很艰难。”
“所以对顾客也就不怎么挑选,很容易就可以带她们出去。”罗宾先生点点头。
“她们大部分人活在阴暗处,就像一个个幽灵,有些人在这个国家是非法居民,死了都很难查到身份——即使有,我们也无法确定那是真的。”
“这么说,楼上死的那个也许是某位客人带回来的,当然,也可能是她自己偷偷溜进来的,你知道,经常有这样的事情。”罗宾先生朝面前的两人眨眨眼睛,“她们敲开客人的房门自我推销,有时被发现服务生会把她们赶出去,可是有时候她们偷偷塞给服务生一点钱,服务生就会对她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还为她们穿针引线……”
“不,刚刚我忘记说了,楼上的那个死者并不是流莺。她只是打扮的像但实际上不是,她是个医生!”
“医生?”
“哦,她打扮成这样是因为这是一个夫妻间的情趣游戏!”
“什么?”J有些不可理解的问。
汉弗莱先生叹了口气,“实际上死者是和丈夫一起入住到这里的,这对夫妻喜欢玩角色扮演增加夫妻情趣,太太这次选择的是扮成流莺,可惜她倒霉的丈夫在房间里待了一晚上等他太太来敲房门勾搭他,一点也没有想到妻子就在离自己房间的不远处被杀害了!”
“她丈夫的职业?”
“也是医生。”
“因为我的缘故你们没有把的注意力过于投到他身上吧,能够把一具尸体在短时间剖成那样没有一定的医学常识是不可能的!”
“因为局里认定这是连环杀人案,而前几桩案发的时候,这个丈夫和她的妻子还在肯特郡——局里正在核实,但是我相信他有着非常完整的不在场证明。”
“在你们的调查当中,有人听见这个女人挣扎或是呼救吗?”
“没有,同楼层的人并没有听到能够引起他们类似的声响。”
“奇怪,那么这位玩角色扮演的医生是怎么被人带到我的房间的?麻醉剂?”罗宾先生嘟囔。
“是的,前几桩案子里凶手为了防止被害人尖叫被人发现都使用了麻醉剂,这个也是。”
“那么三层客人的身份都查过吗?”
“查过,除了死者的丈夫外,其余的人和医生或是屠夫这些职业毫无关系!都是观光客!”汉弗莱先生回答,“所以说与其怀疑他们,最可疑的还是我眼前的你!只有凶手是你,才能完美的解释凶手的各种行为——预定房间却不入住,偷偷潜入杀人,被发现后仓皇逃跑!”
“那我干嘛要回来?”
“连环杀手都有表现欲,他期望看到自己的成果,所以他们会重回现场。而且,你回来也许是因为你还有一个亲密的同谋在这里!瞧,多么完美,你没有入住实际上是躲在他的房间里!”
“真是胡扯!”J冷冷地说,“什么叫亲密?谁和他亲密?”
“哎哟,不要这么无情嘛!”罗宾先生向J挤挤眼睛,J立刻打了个冷战,感到非常满意的罗宾先生转过头来继续笑嘻嘻地调戏警官,“那么警官先生能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要杀那个女人吗?”
“当然是因为她符合你一贯选择的作案目标!金发,中年*!”汉弗莱先生激动起来,他觉得自己的灵感源源不断的涌出来,就好像对面的福尔摩斯先生附了身,“姑且不论你为什么来到这里预定房间却不入住却要偷偷溜进去。嘿,对了,你是怎么进房门的?!你根本没有通过前台得到钥匙?”
“打开房门有什么难的?有时候只需要……”罗宾先生用手比划了一下。
“没人想知道你是怎么干的!先生们,回到案子上来!”J一把拍掉了他的手——你想把你该死的职业让所有人都知道?
“好吧好吧!回到案子上。”罗宾先生瘪瘪嘴,“如果你仔细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起谋杀和前几起明显有很大不同!很明显,凶手在死者的职业选择上发生了错误。”
“也许只是凶手挑错了,毕竟是她刻意的把自己打扮成流莺。”汉弗莱先生喃喃地说,“不过,也确实有些不同,综合前几桩案子来看,凶手选择流莺,然后在黑暗的后巷中作案,而并不是在固定的房间里。还有那些死者都被划开腹部,取出一节肠子,然后缝合在一起结成莫比乌斯环,这个残忍的行为在这桩案子里没有!”
“莫比斯乌环?”J喃喃地说了一句,“这个行为一定有它本身的意义!”
“当然,够那些所谓的专家头痛的了!”罗宾先生点点头,“我记得警局并没有将这个细节公之于众,那么也就是说这个案子的凶手其实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只是在单纯的模仿作案,这是个好消息,相对于前几件案子凶手神龙不见尾,这个案子的凶手显然破绽很多。”
“是啊,他变得仓促而且犯案时候被人发现——所有的人现在都以为逃走的那个人是凶手,乐观的期待能够抓住他。”汉弗莱看了一眼罗宾先生。
“嘿,别看我,你能想象一个进入自己房间却看到一个被开膛破肚女人的人的心情吗?我可不是你们渴望逮住的凶手!”
“好了,别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了,话说回来,你有头绪了?”J望向罗宾先生。
“嗯,我能见见死者的丈夫吗?”
“你怀疑他?”
“独守空房那么久都没有想出去寻找一下妻子的男人当然可疑!而且他还正是和妻子情趣游戏中!”
“你要怎样见?”汉弗莱先生问。
“这当然要依靠你了,我的警官先生!还有,我们很有必要重回现场!”罗宾先生微笑着说。
“我本身就是个警员,我要怎么介绍你们,我的手下?这怎么可能?”汉弗莱先生冷哼。
“不不不,我们怎么可能是你的手下,我们是你亲爱的长官请来的犯罪现场专家!”
(十)
“你们都见过现场和死者的丈夫了。觉得怎么样?”
“亲爱的,你觉得呢?”罗宾先生用胳膊碰碰J的胳膊。
这混蛋是打定主意要把自己和他绑到一块儿是吧?瞧瞧那警察的眼神吧!可怜的J觉得头上的青筋都跳了起来,看在上帝的份上,他现在就是跳到东方某条叫黄河的河里也洗不清了!
“我没有什么感想!”J咬牙切齿的说,“案发现场除了死者待的那块地方,其它地方都干净整洁的要命,这说明凶手清理了现场或者说根本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至于墙上的那行字,漂亮的手写体——凶手受教育程度不错,而由它的高度来判断,我认为凶手是个男人,至少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五之间。而至于死者的丈夫,我看到了他的伤痛和泪水,可怜的男人,他看起来情形非常糟糕!揉乱的头发,凌乱的衣领袖口,你们警方让他依然待在这个旅馆就是对他的一种折磨,好在这旅馆的人情味还是很足,对他的照顾非常上心,他身边的那杯咖啡制作非常优良,不亚于我管家的手艺!”
“是啊,虽然我能理解他睡不着,但是一杯咖啡四块方糖,作为一个医生他真是完全不注意——也不害怕自己得糖尿病!”汉弗莱先生叹了口气。
“扑哧!”罗宾先生突然捂住嘴笑了起来,蓝色的眼睛因为大笑充满了水气。
“你们两个注意的方向完全有问题,而且出乎意料的,你们两个非常纯情!”
J和汉弗莱先生都用不满的眼神望向他。
“男孩们,这位医生正在和自己的女下属**!而除了女下属,也许他还在到处猎艳!”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只是觉得他很英俊富有魅力,工作很好腰包很鼓,还有他是个伤心的丈夫,除此之外,我看不出什么别的。”
“别傻了,手指上的痕迹能看出结婚戒指经常被脱下,手机里多的不是太太和医院固定呼叫的电话而是别的女人的名字,皮夹里还有*热线的小广告,而且我觉得他也并不是很伤心——悲伤是可以从眼睛里看出来的!而且,凌乱的衣领!天啊,你们难道没发现他衣领内侧还有淡淡的唇膏印吗?我看过死者,我保证那和死者擦得不是同一款!还有那揉乱的头发……先生们,我认为在我们见他之前不久,他还在和某人拥抱接吻——我们刚刚进门的时候你们难道没看到他嘴角还有一点点唇膏的痕迹吗?”
“我的上帝,你的眼睛真毒!我只看到他的手帕和脸上的泪水。”
“所以最后一点点唇膏的痕迹都消失在了手帕上,而那块手帕……”罗宾先生笑嘻嘻地从兜里套出了什么。
“你果然是个合格的贼!”J压低了声音在罗宾先生耳边说。
“多谢夸奖!”罗宾先生谦虚了一下!
我可不是在夸你!——这是J在内心中的抓狂。
“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样就知道这么多——就我所知,你几乎根本没和他说什么话,你是怎么知道他手机里和皮夹里的东西的?还有这个手帕?”想到三楼那间没有钥匙却被进入的房间,汉弗莱先生好像明白了什么。
“啊,这其实是一点小技巧!可以归功于职业素养和观察!”罗宾先生掰着手指谦虚地说。
“……”J表示完全不想知道那出自哪一种职业素养和观察,汉弗莱先生也觉得最好不要知道。
“那么你怀疑凶手是他?”J说:“老婆刚死就能和人胡搞,而且他是医生,有解剖学常识,受过高等教育,而且身高也在一米八以上!”
“不不不,我亲爱的J,你想错了!”罗宾先生笑着摇了摇头,“走廊上并不是没有什么人,你无视了一种人,他们给你送来餐点,送来饮料,以及你想要的一系列东西,而那些人就是——”
“服务生!”
“是的,就像在维多利亚时代穿梭在伦敦大街小巷的出租马车!谋杀,就是由他们带去的!”罗宾先生看着窗外瓢泼的大雨悠悠地说道。
“你最好去查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这个小旅馆里的工作人员——因此能够打开房门而且知道哪间屋子没有人入住。曾经因为某种需要长久治疗的疾病在医院就医——可能就是那位丈夫的病人,可能接受过护士培训或者有医疗工作的经验,或者就是那位丈夫所在医院曾经在那里任职的护士或医生!”
“你是说凶手和死者丈夫之间有暧昧关系?”
“这很显然,他们很亲近。提示就是方糖!”罗宾先生笑了笑,“旅馆给我们的咖啡都是非常普通的——这毕竟不是豪华的大宾馆,而他们送来的方糖都是一小袋的,因为旅馆并不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口味,但是请看看医生桌子上的那杯咖啡,昂贵的品种配着四块方糖,旁边没有方糖小袋被打开的痕迹——这说明有人完全知道他的喜好!”
“但是那墙上的字迹?这女人要有多高大啊!”
“我亲爱的,你受《血字的研究》的影响太深了。”罗宾先生有些戏谑的摇头,“诚然,《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先生推测出那个马车夫的身高是由于那个血字在墙上的高度,但是我们也不能完全照搬照抄。那些确实是漂亮的圆体字没有错,但是你也发现了,这一行字是越写越往右上方倾斜而去的,而Jack的签名反而是正常的。我们从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们在黑板上书写,如果一位教师身高不够,他还要把一行文字写到黑板的高处,那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他会踮起脚尖,努力书写,而书写出来的字会……向右上方倾斜!你的意思是说,有人踮起脚尖写字伪装了身高?”
“是的。”
“我能想象,情敌偶然下的见面,她们也许想要谈一谈。当然,更有可能是这位可怜的妻子一直都不知道眼前的人和丈夫有一腿,只是被骗了想帮个小忙而已。不是有句话说嘛,有些事情只有妻子是最后才知道。
“凶手拿着房间钥匙,打开了今天晚上唯一没有人入住的一间房,两个人进去,凶手麻醉她,随后惨案就发生了。而能做出这一切需要是有预谋的!凶手不可能一开始就把所有的东西准备好。是的,旅店的预约记录可以让凶手一早就知道她和她丈夫的到来。而更有可能的是——就是那个丈夫通知凶手的,想想看,这是一对医生夫妇,医生一年的年薪有多少?他们为什么会来到这样一家小旅店来入住。是为了福尔摩斯而来吗?——虽然这里入住的几乎所有人都是为了这位大侦探而来。但是这对夫妻的手头没有任何纪念品或者说宣传册,他们甚至可能都没有到对面去看过,拜托,那里不是全大不列颠王国的骄傲吗?”
“的确是这样,人人都爱爵士,当然,人人都爱福尔摩斯!”汉弗莱先生挺了挺胸膛。
“所以那位丈夫名义上是带着妻子来旅行,但是实际上是来**的?”
“是啊,有时爱情就是如此丑陋!”罗宾先生冷笑,“情人嫉妒丈夫身边的妻子,是的。嫉妒的女人是可怕的,就如老福尔摩斯的名言:想要打消女子心中的痴心妄想,宛如母虎抓下夺取小虎!她认为除掉那个妻子,那么他就是自己的了!这念头如同恶魔的耳语,一再的蛊惑她,最后她终于举起了手中的刀子!”
(十一)
“抓到了,是四个服务生中的一个!”汉弗莱先生兴冲冲地说,“她原来是个护士,一年前因为出了医疗事故被医院开除,所以来到伦敦谋生,但是她职业生涯上的污点没有哪家诊所愿意雇用她,所以她不得不在这里找了一个服务生的工作。可惜的是即使这样她和当时自己的顶头上司依然旧情难断,还时不时的保持联系。然后的事情嘛,就像是你说的,丈夫和情人想干掉正妻,就是这么简单!”
以后的事情罗宾先生没兴趣听了,J更没有兴趣听下去——他正在为某件事情焦躁。
“活动就要结束了,如果我们还不动手,那么原版就会离开这里,我就无法再次看到它了,你知道,这个卑鄙的家伙自从得到它后就尽量避免和我见面。”
“你带了替换品来吗?”
“当然,我父亲生前还打算拿着那个赝品去质问他呢,可惜的是过于激动的情绪损害了他的生命,让他回到了上帝的怀抱。”
“放心吧,我会让他自食其果!”罗宾先生微微神秘的一笑。
“你想要……”
“不可说不可说啊!”罗宾先生笑着回答,他向J伸出了手,“我们来合作吧,原版归你,手稿归我!”
“我不明白……”J困惑地说,“你看起来并不像是真正的福尔摩斯迷,但是你为什么会对这东西情有独钟,难道仅仅是因为它们富有经济上的价值?”
“哦,不,我只是想拥有某些东西……至于为什么,那就是我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