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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月姬

    你懂不懂

    什么是私密

    那是绝不可让外人晓得

    也不能让任何人见到的事

    月亮

    来到你家

    这也是秘密

    别让太阳晓得

    也不能让星星察觉

    你

    能够保守秘密吗?

    趴在棉被里,点燃一支烟。细雨轻轻打在屋顶铁皮。好像是春雨。下颚枕在枕头聆听那诱人入眠之雨声。他弄熄烟头,再度蒙上棉被。屈身、立膝、尽量放松,做出懒散姿态,尽情享受棉被温馨滋味。

    这是木曾俊作难得的休假日。刑警这份职业,原无一定作息时间。不,如果仔细查阅,是有明文规定。在相关的规章,或条文中一定有记载。只是没人去查看罢了。就算查出来,又有何用处。这点他们自己比谁都更明白。因为犯罪者可不管上班时间的。

    星期天或者节庆的热闹日,是小偷、扒手们的大日子的话。也是刑警们业务最忙的大日子。一天的休假有多宝贵,现在木曾的慵懒姿势,便是最好说明。一分一秒消逝而去的时间,他宁愿如此自由而放纵地过。

    枕边放有一份晨报,他无心情去看。昨天的晚报,已报导了木崎江津子获释放的消息。报纸不仅要报导事实,而且还要使读者看了高兴。两次的投书,凶器的发现,提供了绝好材料。

    “谜之投书,我是犯人”

    “警察放弃吧,大胆犯人的嘲弄”

    等等显着而引人注目的标题:

    “公园石坦出现染血小刀”

    清洗干净的小刀,在记者笔下变成了染血小刀。在休假日的清晨,他不愿看如此胡扯文字的罗列。现在唯有整个的雨声,棉被的暖和,才能使他感到慰藉。

    在隔壁房里,杉子正在替女儿念画本故事。久美子时而央求妈妈再做说明,母亲则快乐地允诺,木曾似睡似醒地听着。

    “那么正夫君便到月亮国去了?”

    “是啊,你看,这就是月亮国的城堡。”

    “嗬!兔宝宝在弹钢琴哪。月亮国也有音乐会吗?”

    “这是城堡的公主在开欢迎酒会。”

    “什么叫做酒会?”

    “公主说欢迎正夫君光临,并设宴招待,还有跳舞。”

    “正夫君也跳舞了?”

    “是的,大家都快快乐乐地唱歌跳舞。”

    “我也想去。为什么正夫君能到月亮国?”

    “那是因为正夫君是没有爹娘的孤儿。并且正夫君又很乖,做好事。所以月亮国钦佩他,请他去当王子。”

    “我如果也是没有爹娘的孤儿该多好!”

    “久美子,你怎么说这种话?”

    木曾躺在床上也苦笑了。这个女儿,也常说她是月亮的好朋友。现在被释放的母亲,也许和久违的女儿,也围坐在早餐桌上,如此闲谈着也说不定。总之木曾也享受懒懒的空想。他自己在少年时代也有过奇妙的幻想:认为现在的父母不是他亲生的爹娘。

    自己被恶徒掳走,才会在如此穷困家庭长大。但是真正的双亲却住在豪华的宫殿,母亲是众多宫女侍候的美丽王妃。有一天,命运的偶然使自己与双亲重逢。由王宫出发的迎接马车,伴着银铃轻脆声驶到家门口。自己戴上王冠,腰佩短剑,坐上马车,对着看到宫殿带来的如山礼品,目瞪口呆的人们挥手。马车出发直向王宫。养我长大的家,逐渐变小,清风吹拂,奔跑的白马、铃声、摇动的短剑、灿烂的王冠、家不见了……木曾茫然的眸子,追忆着少年时代的梦。久美子,有一天也会为了脱离双亲的桎梏,抱如此幻想吗?

    母女的谈话还在继续着,

    “我也想和正夫君一样,被请去月亮国。”

    “那就要像正夫君一样很乖才可以。”

    “可是月亮怎么会知道我。”

    “那妈妈就拜托月亮下一次来请久美子。”

    “要怎么样去拜托?”

    “真的,要如何才好啊?”

    “写信可以不可以。妈妈你替我写一封信。”

    “从前有一个人像久美子写过信。可是没有寄到月亮。她说把信放到屋顶上。”

    “为什么?”

    “她要等鸟儿飞来替她送到月亮。可是有一天,风吹来把信不知吹到那儿去啦。”

    “为什么不投到邮筒?”

    “从前没有邮筒。”

    木曾突然地把棉被掀开,刹那的冲动把他的身体也冲跳起来了。

    等一等,你们刚才说了些什么的!

    木曾翻身坐在垫被上。纸门关上的房间里,烟雾弥漫。即使如此,他仍然点上一支烟,是下意识的动作。思考卷起滚滚漩涡,联想如奔放的激流冲来。月亮、书信、邮筒。她们母女会话的片断,在他推理中凝缩。

    投书者,会不会是江津子的女儿。

    六岁的女孩,加代子是投书者本人。

    为何如此认定,此破天荒的推测有根据吗?

    有的,木曾想。回溯命案最初时刻,冷静观察一连串事实,就可以清晰看出,木崎江津子巧夺天工的计划。

    木曾于是按顺序,检查自己的推理。

    江津子杀害俊二的时候,她已预料自己将遭逮捕。不仅事先预料,而且以自己行动促使就逮。她制造不自然的行凶现场,寄望此举被识破而遭受嫌疑。

    当然,她如愿地遭到逮捕。但是她一味否认犯罪。没有证据,警方焦急。然后来了第一张投书。目睹狼狈不堪的搜查人员,她或许暗自窃笑吧。

    (这样很好,你做得很好。可是,可怜的孩子,你这次寄出的信,不会寄到月亮国的。)

    木曾抬起黯淡目光,视野深处,映出一场情景。

    新参町,狭小巷口,竖立那街角的邮筒。小女孩跑过去,手拿着一张明信片。踏起脚尖伸手投入。绽在小小脸孔的微笑,她会心地自语。

    ——月亮,这是加代子给你的信。是妈妈替我写的。下一次请带来洋装礼物。上一回的糖果谢谢。因为我已睡着,不知你来,但是我很高兴。每当我请求,你就会来,所以我最喜欢月亮……

    小女孩回家,抱着满怀期待等第二天。可是月亮却没有来。再过了一天,小女孩再度站在邮筒前去投函。

    怎么啦,加代子的信没有送到吗?没有关系,妈妈写的信还有一封。妈妈说是请月亮送洋娃娃的呢。这次月亮能不能接到。月亮,你一定要看啊,邮差先生请把这封信送到月亮……

    真悲哀的故事,木曾想。不过,确信这两张投书如此被投邮,有几个理由:

    加代子说过“我和月亮是好朋友”她也说过“只要我请求什么,月亮一定会送给我。”她不是夸耀说“这件衣服是月亮送我”的吗?

    为了被捕后能投邮这两封信,江津子刻意编故事,做投邮训练的计划。正如刚才久美子和杉子母女会谈一样地。

    对于六岁的小女孩,让她相信月亮国有女王之事,十分容易。江津子将自己写好的明信片,交给加代子去投邮。然后每次都以月亮的礼物,把衣服、洋娃娃放置于女儿的枕边。孩子便完全地相信月亮国女王的存在。同时也是非常快乐的通信。明信片,确实地成为月亮的礼物,获得女孩的欢心。

    逮捕江津子当晚的情景,如临现场一般地涌上木曾的心湖。她抱拥刚由隔壁带过来的女儿肩膀:“如果你感觉寂寞,就去告诉月亮,月亮说她最喜欢加代子,你记得吧?”

    那时江津子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幼小女儿的双眸。凝视的激烈里,或许隐藏着江津子的心念。她也在检视过去的训练吧。

    第二天,母亲不在家,小女孩突然想起,还有妈妈替她写的信,应该去寄给月亮——投书,既然在此杀人计划中,占如此重要份量,她必事先准备好,才交给加代子。

    因此,尸体手中握有踏扁的洋娃娃,亦非行凶后单纯的临时举动。事先江津子已将此事写在投书里,然后依照计划执行。由写上尸体手握洋娃娃事,增加了投书的真实性,使警方因唯有凶手才知此事,而陷入困境。

    一切进行都如江津子的计划。她自己以嫌犯被捕。由外面投书,证实无罪。然后悠哉游哉走出搜查圈。

    对于六岁大的幼童,谁会去怀疑?

    木曾不知如何处理自己僵直身体般地,缓缓站立。打开纸门,杉子抬头看他,女儿却没有在她身边。

    “马上吃饭。”

    “你怎么啦,突然……”

    “我要去分局。”

    “今天不是休假吗?”

    “你别管,赶快去弄。”

    “你不是说要带久美子去百货公司?”

    “你带她去好了。”

    “难得有一天假期。”

    “没有饭吗?”

    杉子默默退入厨房。每次都如此。再费口舌他是不会哼一声的。说气,杉子勿宁感到好笑。七十五公斤的巨汉,为了吃饭如孩子般地大喊大叫。

    十五年的岁月,杉子便如此容忍过来了。

    放下筷子,木曾便立刻起身。他边穿皮鞋,口里还在嚼着食物。杉子皱皱眉头说:“你急什么嘛?”

    木曾打开玄关的门。

    “下雨呢,带雨伞……”

    “停了。”

    他大步走出去。细小的雨滴,雾一般地飘着,对充满热气的双颊,带来舒适的凉意。

    说来,释放江津子的决定是个失败,他想。投书的明信片,应有准备多份。也许,除投书的两份外,另有乱写收信人之明信片交给加代子。小女孩应会保存这些宝贵的信。

    搜查凶器时,没有发现这些,是由于太过注重有形之小刀,而忽略了明信片之故。也许就夹在画本里。

    街头由于阴雨,显得格外冷清,如黄昏一般那么幽暗。木曾以手帕拭面跨入分局大门。

    “唷,你不是休假吗?”看到木曾进来,主任抬起丰润脸孔问道。

    “虽然休假,但有一些想法……”

    “太凑巧了,其实我也有一些奇怪想法。”

    “什么事?”

    “先听听你的。”

    主任请他坐下。他一坐下立刻便说:“主任,我解开了投书之谜。”

    木曾无疑地有些兴奋过度。以致没有注意到,主任在倾听中疑惑逐渐变深之事。

    他浑然陶醉于自己的推理中。

    “除此之外,”木曾断言道,“无法解答投书之谜。江津子为了制造可怜的共犯,一定很早以前便着手此项计划。”

    “很有道理。”

    主任听后深深地点了头。但他的眼睛仍注视着手指上几乎燃尽的烟头,这点使木曾惑到不安。

    “有什么地方不对?”

    “不,”主任仍然低着头说,“也许,你的推理很正确,只是……”

    “证据问题。”

    “那也是……”

    “拿明信片的指纹去对照加代子便可。明信片由加代子去投邮,一定附有她的指纹。”

    “你也知道,明信片双面都被刮过起绒,普通拿在手上只会留下模糊痕迹。”

    “混蛋!这也是江津子的计谋。我没有注意到此事,她一定考虑到此,才把明信片予以加工。”

    “但是,征部用吉的指纹却十分明确。投书由江津子写加代子去投,那么征部的指纹又何时如何印上的。这点你的推理没有指明。还有——”

    “还有什么?”

    “有。”主任莞尔道,“说来有些找碴儿似的,你的推理有决定性的矛盾。”

    “那是——”

    “凶器。江津子在行凶前准备妥的投书中,能写出凶器藏在公园,并要警方去寻找。但是她本人却不能去公园隐藏凶器。而且凶器居然找到。这又如何解释?”

    “嗯。”

    木曾语塞。自己推理的最大弱点即在此。不错,她能写出凶器所在地点,但她无法去藏。

    “问题在于我们的木曾,如何去解这个矛盾。”

    主任的话,引起了木曾的蛮勇大志,他大声吼道:“凶器是假物。”

    吼过之后,木曾自己吃了一惊。这一句话竟然引出了一种想象。

    “假物?”主任也惊吓地叫道。

    “是的。公园找到的凶器。如同投书一样,也是事先准备好放置的。江津子的哥哥是医生。她或许在某种机会得悉俊二的血型。她从哥哥诊所拿出输血用血液,涂在小刀,并加上肥皂水的清洗。然后塞进石垣间。”

    对啊,这么简单的事,怎么没有想到呢。木曾得意地看主任,可是主任冷静的视线和言语一起反击过来:“如果发现的小刀是假物,那么实际刺死俊二的小刀又到哪里去了,问题依然又回到原处。并且在这里碰壁——”术曾的双肩于是垂落下来。自己的推理仍然有误。所有一切思考之终点,始终横搁着一把小刀。那把小刀似乎保护着江津子的安全。

    “如果那个小女孩,”木曾喃喃道,“说出在妈妈不在家时,去投邮了两张明信片……”

    “那不行。”

    主任一言阻止了木曾。

    “她是个六岁的小女孩。如果她真的如此供述。律师便会毫无疑问地主张,那是捏造的证言,而会加以粉碎。你能让只六岁的小女孩站在法庭,做宣誓,作证吗?”

    木曾的双唇发抖,生气自己的低能无力,生气自己非依赖幼小女孩即不能证明江津子的罪行。他只想到法庭场面心就阵疼,六岁的女儿,和久美子是一样年龄。

    他咒诅自己。

    (要镇定,抛开这种无道义想法,手段另外还有,你一定还漏掉一些什么。)

    “并且,”主任继续道,“两份投书有显然顺序。一号投书供述他是目击者。二号投书则否认前述,并道歉后自承凶手。如果是孩子投函,难道不会弄错顺序。这也不能以巧合来解决。这些方面木曾君的推理,是否需要更进一步的思考。”

    主任的指摘,具有重要意义。的确,投书顺序如果颠倒,其企图有被揭破之虞。孩子没有决定顺序之能力,江津子不会不注意到此点。

    兴奋高昂地走入分局的气势消逝了。一个推理经常包容有对立之矛盾。堵住搜查向前者为一面坚墙,难道没有突破此计划手段吗?

    对着陷入苦思中的木曾,主任笑着说:“那个伪钞的犯人查到了。”

    “嗯。”

    “没有什么,只是一个国中一年级的孩子。”

    “这样的吗?”木曾毫无兴趣地答道。他现在没谈论伪钞的心情。当前问题是杀人命案。

    “那便是刚才我说的稍稍奇妙的事情。这个国中一年级生是那个望月镇一家果菜铺的孩子。”

    “望月镇?”木曾抬头。主任的眼睛含有笑意。

    “刚才望月分局搜查主任打来电话,他说伪钞只做了三张,是用胶带粘起来的粗糙品。但是那个不知伪钞而收到的人,却拿去新参町的香烟店买香烟——”

    “那是二十六日晚间的事吧?好像是俊二遇刺前一天晚上。”

    “是的。买香烟的人也已查出。”

    “谁?”

    “征部用吉。”

    “什么?”

    刹那间木曾的双眼睁大起来。那个男人在命案的前晚出现于江津子住家附近。

    “先前木曾君到过望月分局。因此对方也对征部稍为注意。因此征部的名字出现,他便通知我们。”

    “伪钞犯人是昨天傍晚被发现。”

    一位望月镇的主妇,在“原崎莫菜店”买菜时,觉得找钱的一百元钞票触感不同。细看钞票,好几处用胶带接连,拿出自己的百元钞票比,又小了一些。于是她递还找她钱的男孩。

    “这张好像假钞。”

    少年脸色立变,他一把拿回,捏成团塞入口袋。并换了一张给该主妇。

    当时旁边另有一位顾客,她是本地银行的女职员,由于职业性的兴趣便道:“拿过来,我来替你鉴定。”

    少年顿时掩住口袋害怕地后退了一步,然后奔出店外。两个女人都感到奇怪。

    银行女职员回程碰见了一位刑警太太。她便以供参考为前提说出刚才情形。不久后,分局人员便找上了“原崎果菜店”。

    少年不一会便供出实情。他告诉警方,灵感得自杂志中。第一次使用对象是付给照像馆,他并说他只伪造了三张,还痛哭流涕地请求警方原谅。

    分局人员赶至被部照像馆。征部说少年付他伪钞时,因赶二十六日早上赴上田的班车时间,所以没有仔细看,便放入口袋。可见他没有故意使用伪钞。

    “也就是说,”主任像自言自语般地,“征部不知情收受伪钞之事,可以相信。但是命案前一天到过行凶现场之事,却使我无法释怀。”

    “征部因何事到上田,和我面谈时他没有提过……”

    “这点望月分局已做过调查。征部说,二十七日他要去伊豆半岛。在此四五天前,到上田买了一双皮鞋。鞋子太小,穿了脚疼。因为要去旅行,所以想去鞋店交涉换一双。”

    “嗬!”

    “鞋店说假如没有穿可以换,但是穿过的鞋就不行。他只好死了心想回家,却临时兴起去看了一场电影。并于散场后顺便买了一包烟。买烟的地方便是新参町的那家香烟店。”

    “还说得通嘛!”

    “不错,并且命案之日起三天,他有确实的不在场证明。这一点和投书的指纹,如何连结。并且指纹又是墨水印上,投书是用铅笔书写无法了解。”

    主任说着端起茶壶替自己与木曾倒茶。这种茶只是颜色较浓,却无茶味与香味。但他还是大口地喝了下去。

    走出分局时雨已歇止,软弱的阳光,穿透云层,泥土发出扑鼻的香味。树木枝节已抽出芽蕊,十分新鲜,梅雨季到了,木曾想着边走边做了几次深呼吸。

    说来,是个无甚意思的休假日。久美子她们,现在或许在逛百货公司。他原来计划带她们出来吃吃饭,并看电影的。假日的快乐并非属于他一个人,却如此白白地糟蹋掉了。虽然是和孩子的约会,但失约的愧疚则并无两样。他想,现在赶到百货公司,也许还来得及和她们会合。

    木曾走向闹区。百货公司位于市中心区的海野呵,在这个边远的城镇,算是个新颗的建筑物,装设有电梯、电扶梯等。在上田市上银座购物的诱人号召,也似乎满足了人们的购买欲。

    走到百货公司前,他忽然又改变了主意。时间已过中午,孩子们或许已转到电影院也说不定。既然已来到此,他想顺便到新参呵看一看。

    命案前一天,征部到过行凶现场附近之事,一直在他脑里盘桓不去。

    木曾自己苦笑着,走过百货公司门前。

    “对不起,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

    坐镇香烟店柜台后的中年老板娘,对着木曾无奈地摇头。命案发生以来,他们已很熟悉。

    “别的刑警先生也来问过好多次……因为发现伪钞是打烊后的事,究竟谁拿来用,实在想不起来。”

    说来也难怪她。

    “几点打烊的?”

    “大约九点左右。到那时候,路上已没有人了。”

    “瘦瘦高高的男人,大概傍晚来到这里买烟。这个人是单独一个人,或者有走进巷子。我想知道这一点。”

    “又是几天前的事情,况且我很少注意客人的面貌……”

    “谢谢,打扰你了。”

    木曾失望地离开。又一次徒劳的拜访。可是,征部的指纹又如何印上去的呢?

    巷口边上竖立着一个邮筒。命案之夜,从这个邮筒拉一条绳索设下了警戒线。

    木曾走近邮筒。从此能一眼望到巷子底。行凶后的江津子通过此地走到食品店。十几分钟后,再走过这里回家。然后,如果自己的推理没有错。第二天她女儿便在这个邮筒投下那张明信片。

    竖立于街边的邮筒。两张明信片便从这个开口处投入——投入这个开口处——“呀!”

    自己的话语,产出联想,思考连结而上。投入的东西不止明信片呀!

    凶器也是被投入到这个邮筒里。

    想来虽然唐突,但这个推理不会错。木曾真想揍揍自己的脑袋。这可不是太简单的诡计吗?染血的小刀当然不是光秃秃地投入邮筒。它被放入信封,贴上邮票,投入这个邮筒的。

    行凶后,江津子迅速洗净小刀,放入准备好的信封,立刻出门走向食品店。拐巷口时悄悄将它投入,然后向卖烟老板娘打个招呼慢慢走过。一瞬之间她便完成了计划。

    凶器并非消失。而是由邮差以最安全的方式送走。我的推测,公园发现的凶器是假物,是正确的。只要预知俊二之血型,找到同一形状小刀并非难事。

    利用两把小刀的投书诡计,于此完全识破了。可是江津子又把小刀寄到何处呢?这种邮件的投递,不会引起邮务人员怀疑吗?

    木曾离开邮筒,走向邮局,在雨后的泥泞路上,木曾的皮鞋发出溅踏声。

    抑住些微悸动,木曾推开邮局大门,他舔舔干涸嘴唇趋向窗口。

    “我是上田分局的人,想见见邮件收发的负责人……”

    年轻的邮务员从玻璃后应道:“有什么贵事?”

    “从新参町某一个邮筒收邮件的……”

    “喔,是那个邮筒的开函人吗?”

    “是的,开函?”

    邮务员露出笑容道:“你想知道打开邮筒的人吧。”

    “是的,上个月二十八号的。”

    “请稍等。”

    邮务员轻快地起身走入内室。四十岁左右,气色很好的男人,立刻出现木曾的面前。

    “我叫西山。二十八日是我担任新参町方面的收信工作……有什么事?”

    “我有些事想请教你,”木曾调整了呼吸问道,“二十八日上午,当你打开那个邮筒时,有没有注意到特别的邮件。”

    “什么样的特别|”

    “就是和平常的明信片或信封不同的邮件。”

    “……是不是商品样品之类的东西?”

    “是的,也就是说信封里有东西之类的……”

    “光这样说也不好判断。若是第四类第五类邮件,内容就非常繁杂。那一个邮筒,这类的邮件也不少。”

    “第四类是什么……”

    “盲人用点字,通信教育关系类,还包括农产物种子与种苗。”

    “嗬。”

    “若是第五类,”中年的邮局职员得意地说明道,“书籍,印刷类至事务用书类。商品样本。此外不包括在第四类之一切邮件。只要在限制重量内,而非禁制品,任何物品都能交付邮寄。”

    “任何物品?”

    “是的,当然第五类的邮件,限重一千两百公克以上则不行。另有长度四十五公分,宽度二十公分,厚度十五公分之限制规定。”

    “喔,知道了。”

    木曾的眼睛亮了一下。一把小刀不可能会超过限制。

    “那么,”他开始请教第二个问题,“收件人不明的邮件将如何处理?”

    “当然退回发信人。”

    “发信人若不明呢?”

    “那就叫退回不能。这个时候就会在地方邮局,或在发送的邮局拆开。如果拆开后仍不能判明退回处,便保管三个月期限后,做丢弃或拍卖处分。”

    “嗯。”

    木曾又陷入苦思。江津子应该知道这些事。她不可能冒被退回,或被拆开的危险。邮件一定会被送到。那么又送到何处呢?

    这个问题以后再来解决,木曾想。反正解开了凶器之诡计是个大收获。

    当他道谢欲离开窗口时,不意看到年轻邮务员桌上的小刀。形状、大小和公园发现者相似。

    “我再请教你,”他笑着说,“放在你桌上的小刀,也能以一般邮件寄吗?”

    邮务员露出奇妙脸孔:“要寄小刀吗?”

    “我是说假如要寄的话——”

    “也可以。只要包装妥善,加付费用应该没有问题。”

    “也就是说,同样投入邮筒也可以……”

    “没有问题,若是这把小刀的话。”

    邮务员把小刀放上秤台,以职业性口吻说:“两百三十公克,依第五类费用二十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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