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我吗?”李珍第N次问。
“那还用说。”王小勇永远嬉皮笑脸。
李珍用力把他推到一边:“我的肾不行了,你割个肾给我吧。”
“真的?”
王小勇二话没说,就跑到医院里,嚷嚷着找医生割肾。
李珍拽住他,哈哈大笑:“亲爱的,我逗你呢,逗你呢。”
王小勇捂着腰说:“我知道了,和你在一起,谁的肾都好不了。”
有段时间,王小勇和李珍几乎天天做那事,致使李珍怀了孕。王小勇管我借钱去和她打胎。我身上只有十块钱,就都给了他。王小勇不知道从哪里又弄了点钱,带着李珍去临县的山城医院。
我把他们送上汽车。王小勇的表情少有的紧张,尽管这样他还是试图把李珍逗笑,也借此掩饰自己的恐慌。隔着玻璃,我听不见他们说的什么,只看见李珍非但没笑,反而恼羞成怒,恶狠狠地揪着王小勇的耳朵,将他的脑袋使劲往玻璃上掼,王小勇的脸紧紧贴在玻璃上,五官都压扁了,活像一只比目鱼。尽管如此,他还不忘伸出舌头,眨着眼睛冲我做鬼脸。车子一晃一晃地开走了,连同王小勇的那张怪脸。
我怀疑他们很可能就此逃之夭夭,不再回来了。
“要是那样就好了。”王小勇后来咬牙切齿地告诉我:李珍当时一边哭,一边和那个医生眉来眼去。后来,她又去了几次,她第三次打胎是医生种下的种。医生免费给她做了手术,还给了她五百块钱的营养费。
“真的假的?”
“那还有错!”
李珍拿着这钱请我们去西关桥边的西关饭店吃了一顿,那时候西关饭店可是临河城数一数二的好所在。我们点了满满一桌子菜,旁边的人们都在看我们,眼睛里分明在说:看看这几个小流氓!王小勇喝醉酒掀了桌子,手和脸上都被碎酒瓶子划出了一大片血。
李珍掏出手绢去给他擦,反被他一把推倒在地:“滚到一边去,臭婊子!”
李珍从地上爬起来,一跺脚:“王小勇,好,我这就滚,有本事别来找我!”
结果还是我带着王小勇去包扎,在医院里,王小勇头上缠着绷带,像一个光荣负伤的战斗英雄。
“我算明白了,古人云: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啊。这辈子,你这个朋友我算是交定了!”他使劲攥着我的手,摇晃着,眼睛里热泪滚滚。
“别说得好听,李珍呢?”
王小勇一听,豹眼圆睁:“那个婊子,我……我他妈的和她一刀两断!”
他右掌一挥,做了个抽刀断水的动作,结果牵动了伤口,疼得“嗷嗷”叫了起来。
王小勇不愧是条好汉,为了筹钱给李珍堕胎,他竟然去卖了一次血。要知道他不过才十六岁。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王小勇说,“我爸当年就是卖血卖死的!”
随后,他又问我:“你说精贵还是血贵?”
我还沉浸在对他卖血壮举的震惊中,茫然地摇摇头。
“200cc血,100块钱;400cc,200块钱。可堕个胎,需要220。我算过了,血比铁贵,精比血贵,一滴精十滴血。可惜,精没处卖。”
他这一套理论,把我弄得目瞪口呆。在这方面,王小勇绝对是我的老师,男女之间的事,我多半是从他那里学的。没过多久,他还教会了我很实用的一样本事。
那一天早晨,王小勇找到我,神神秘秘地宣告他有一项重大发明。但他在告诉我之前又要我发誓绝对不能告诉别人,“因为我们是好哥们儿,我才跟你说,一般人我可不告诉他。”
在我对天发誓之后,王小勇终于吐露了这个当时在我听来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重大发现。我一会儿称其为发明,一会儿称其为发现,实在是因为我也弄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东西,是一件玩具还是一种游戏。
我起先根本不相信,王小勇急了,就亲自给我示范。我看见他把手伸进自己裤子里,摸索了起来,过了一会儿,脸涨得通红,喘气的声音也粗了。
“搞什么鬼?”我一把扯下他的裤子。他“啊”的一声惊叫,手本能地松开了,一团亮晶晶的液体笔直地射了出来,直射到三米外的墙上,把一只绿头苍蝇钉死在那里,成了一块琥珀。
“我的天!”我的心怦怦直跳。
“你也试试,保证很恣!”王小勇气喘吁吁地来解我的裤子。
“我不!”我跳起来,躲开那一只湿漉漉的手。
我最终没有禁得住诱惑。事后,我们并排躺在学校墙外的田野里,仰望着蓝天白云。王小勇问我:“什么感觉?”
我想了想,说出两个字:“害怕。”
“哈哈!”王小勇心满意足地笑了。我这才明白过来,他无意间的这个伟大发明在快感过后带给人的是深深的恐惧,现在我和他一起分享了这种恐惧,他自然轻松了许多。
长大成人以后,我才认识到手淫绝不是一种恶习。相反,它是一件多好的玩具,一项多么伟大的发明,它抚慰了多少贫乏无知的少年,还有那些像我爷爷一样风烛残年的老人、那些像我父母一样同床异梦的夫妻、那些像赵义武一样孤独的囚徒、那些像我一样不能得到自己所爱的人的人……它是一件多好的事,不说利国利民,也没有损公肥私,相反它损己利人。手淫的好处说不清。不信的话,黑夜里你掀开全世界的屋顶,就会发现,手淫的人比做爱的人还要多出三分之一,为什么还多三分之一呢?因为做爱的人也会偶尔手淫,就像偷吃零食,
而手淫的人却往往做不到爱。
从这点上来看,我真要感谢王小勇,可当初却险些被这个玩意儿吓死。多少个心旌摇曳的夜晚呵,混合着甜蜜的恐惧、滚烫的战栗……亲爱的,我忍不住喊出你的名字,又赶紧抹去。现在还不到时候,你安静地等一等,很快就要轮到你出场了。为了防止情绪失控,我必须强忍着冲动,把你的名字轻轻轻轻地压在舌根底下,像压住一块水果糖。随着它缓缓地融化,我身体里漫过一阵妙不可言的沉醉。
王小勇对面的病床上躺着一个清瘦的少年,头发被刮得干干净净,一张秀气的脸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
“他像个和尚。”我低声说。
王小勇摇摇头:“不,像个尼姑。”
这个少年我们一时也分不清性别。给他陪床的是一个头发灰白、容貌憔悴的中年男子,身上穿的衣服打着好几个补丁,坐在床边,不断地用那双脏手抹眼泪。我们看着有些面熟,终于想起来了,他是我们学校附近一个收破烂的。我和王小勇还偷过家里的酒瓶卖给他。认出了父亲,孩子也就对上号了。这个孩子和李珍一个班,学习顶呱呱的,是学校里有名的“三好学生”,因为长得白,生性羞涩,像个女孩子,大家都管他叫白面。真名倒让人给忘了。
我们问:“他怎么了?”
“白血病。”那个愁容不展的男人有气无力地答道。
“啊?血疑!”我们都叫起来。
那时候,三浦友和与山口百惠合演的日本电视连续剧《血疑》正风靡一时,里面的女主人公幸子得的就是这种病,我们就以为这种病的名字叫“血疑”。
王小勇只在医院里待了一天。学校发起给白面捐款的活动,我和王小勇又去偷了一次铁,把得来的十五块钱全捐了出来。我们再次去病房看他的时候,正碰见李珍和他们班的同学一起来。
“你,你怎么来了?”王小勇问。
李珍抛了个媚眼:“我正想问你呢。”
“我做好人好事。”王小勇说。
“歇着吧!”李珍冷笑着,她的笑已经很专业化了。
王小勇住院时,《血疑》已经放了三遍。
放第一遍的时候,我上小学五年级。当时,全临河城只有几个大单位有彩电,我常去的是临近的工会俱乐部。一间大活动室里坐满了人,最前面的坐在水泥地上,再后面的坐在椅子上,最后面的站着。
四扇窗台上也站着人,双手攀着后面的防盗窗,蝙蝠似的倒挂在那里,其中就有我。
电视每晚放两集,放完大约在九点钟。那天晚上,电视演到幸子发现自己得了白血病,企图自杀,被她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是她的男朋友光夫及时制止就结束了。说实话,这个电视人物关系有那么点乱,我看不大明白,只是图个热闹。出了工会俱乐部往南走,我遇见了一个穿红衣服的漂亮小女孩。这个女孩总是一个人来,一个人回。有几次她就倒挂在我对面的窗户上,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我对她印象颇深。那天晚上,我们俩一前一后地走着,走到路灯底下,她突然站住了,待我走到近前时,对我说:“我认识你,你是三班的。你叫什么名字?”
她个子比我还高,落落大方,而且说的是普通话,一点不像我和身边的人那么老土。我立时自惭形秽,结结巴巴说:“我……我叫刘小威,你呢?”
“他们都叫我小玲玲。”她笑起来很调皮。
“小玲玲?”我的头一下子大了。那个传说中梳着一百零八个小辫,能打一百零八个旋子的小玲玲?
“刘小威,你多大?”
“十二。”
“我十一。”她咯咯地笑了。
我们结伴而行,我正好经过她家门口。
“明天见!”她冲我摆摆手。
“明天见!”我一路小跑跑回家,兴奋得睡不着觉,真希望幸子永远不死,电视能演上一百集、一千集、一万集……
小玲玲和我做同班同学是升初中以后的事情,读小学时,我和王小勇、郑成都在三班,小玲玲在一班。我们认识不久,就到了“六一”少年儿童节,学校文艺大汇演。小玲玲唱《达坂城的姑娘》,跳新疆舞,辫子飞舞,裙子旋转,金光闪闪,脖子扳来扳去,引得全场掌声雷动。
那时她刚刚从新疆转学过来不久,便立刻红遍了全校,一举成为所有男生心中的偶像。紧接着,我和王小勇登台献艺,表演唱香港电视连续剧《霍元甲》的主题歌《万里长城永不倒》。我像根电线竿子似的戳在那里清唱,王小勇在表演自创的武术,时而“雄鹰展翅”,时而“鹞子翻身”,一个不留神从台上栽了下去。台子只有一米来高,人虽然没事,台下的观众却笑开了锅。我赶紧不唱了,飞身跳下舞台,扶起一瘸一拐的王小勇,两个人在众人的哄笑中慌里慌张地跑出了大礼堂。
我和王小勇的此举,成为多少年的笑柄,一对艺苑新星就此淡出舞台。
话说小玲玲家门口有一棵巨大的桑树,一个人抱不过来,至少有五六十年的历史,我爷爷说他小时候就常在树下乘凉。每年五月几场春雨过后,树上桑葚累累,红得透紫。这时候,全城的孩子们都爬到树上摘桑葚。最多的一次,我数了数,足足有五十多个。站在树上,可以清楚地看见小玲玲家院子里的情景。她家院子里有一个自来水龙头,有一次我有幸观赏到她洗澡的情景。她甩掉书包,将裙子从下面往上捋起,兜过头顶脱下来,只穿着一件红色的小裤衩。她端了一盆水,从头到脚浇下去,裤衩紧紧地贴在身上,一对小Rx房微微上翘。男孩们吹起口哨,纷纷起哄,有的还摘了桑葚往院里扔。小玲玲扔了脸盆就冲了出来:“哪个王八蛋,有本事,你们给我下来!”
“有本事你就上来!”
男孩们耀武扬威。
小玲玲说:“上就上,有什么不敢!”甩甩辫子,就往上攀。
刚才吵得最凶的也是扔桑葚的那个孩子见她真上来,就赶紧往高处爬,小玲玲就在后面追。小玲玲爬得可真快啊,她比松鼠还灵活。
两个人越爬越高,那个男孩慌不择路,一脚踩空,从树缝中掉了下去。
“妈呀,救命啊!”
我们都吓呆了,要知道从他站的那个枝子到地面至少有两丈高,摔下去即使不死也得落个残废。
说时迟,那时快,就见小玲玲翻了一个跟头,双脚勾住树枝,身子倒挂在空中,一伸手将那个孩子的脚跟捞住,借着树枝的弹力一使劲,将那个孩子扔回到了树上,那孩子骑在一棵树杈上,惊魂未定,“哇呀哇呀”地大哭起来,尿顺着裤衩往外流。
这一下子,小玲玲把所有的男孩都震住了。大家纷纷鼓起掌来,又摘了桑葚向她献媚,编了枝条帽子戴在她头上。后来,大家开始追逐打闹,比赛看谁爬得高。结果,小玲玲一口气爬到天影里去了,只看见白花花的阳光中一颗红点,像一只红鸟。她清脆的笑声,像百灵一样婉转动听。大家无不服气,一起拜倒,称颂小玲玲是女王。当时,我就站在她脚底下的一根树杈上,一脸崇拜地望着她,突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凑上去吻她赤裸的双脚。她贝壳似的指甲上,画着一个个调皮的笑脸。她感到痒,笑着躲开,又用那只画着笑脸的脚趾去踩我的脸。
后来我才知道,小玲玲的妈妈就是爸爸在仓库的同事任红梅。那个女人胖大粗俗,和小玲玲长得一点不像。她们家去年刚从新疆乌鲁木齐迁回内地老家。
“那她爸爸呢?”我问。
“她没爸爸。”
“没爸爸?”
“没就是死了,”爸爸嘿嘿一笑,“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有个好爸爸?”
“你好吗?我怎么一点都没觉得。”
“操,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爸爸再不好,总归比没有强吧?”我想说“那可未必”,忍住了。
我和小玲玲渐渐熟悉起来,她便经常来找我玩。她绝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女孩,也不是李珍那种放荡无度的女孩,她恰恰是我喜欢的那种女孩,她恰恰是我的小玲玲,这个名字从我的嘴里吐出,就像一只斑鸠扑棱着翅膀眨眼就飞到了高高的树尖上。
有一次,爸妈都上班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小玲玲来了,挺着胸,背着手在房间里巡视了一周:“你一个人在?”
“嗯。”
“闷死我了,”她问,“你闷吗?”
“闷。”
“我们玩点什么吧?”
“好。”我把积木、手枪、火车、轮船一股脑地搬出来。
“都不好玩了,小孩子的把戏。”她撅起嘴唇。
“那你说什么好玩?”
“我们玩绑人游戏吧?”她眼睛亮晶晶。
“绑人游戏?”我头一次听说,“怎么玩?”
“比如说,我是警察,你是坏人,我把你绑起来。”
“我为什么不绑你?”
“也行啊,警察轮着绑。”
“有女警察吗?”我问。
“当然有了,少见多怪,”小玲玲又指指自己,“这不就有一个吗?”
可是,我还是不会玩。
“你这个笨蛋,”她说,“你去找根绳子来。”
我去找了根拴石头的缆绳。
“不行,太粗。”
我灵机一动,拿来缝纫机线。
“这叫绳子吗?”
最后,她自己找,把我妈的红毛线找了来:“这个正好。”
“你先绑我。”
说着,她把外衣一脱,露出白色的小背心,然后坐在椅子上:“好了。”
我战战兢兢地凑上前,拿着毛线,像武松打虎似的围着她转了一个圈。我生怕捆疼她,可是她不住地说:“太松了,太松了。”
我费了九牛二虎的力量,好不容易捆牢了,结果她三下两下就挣脱了。
“有你这样捆犯人的吗?”她站起来,“看我的。”
她示意我把外衣脱了,我犹豫了一下就脱了,只剩下一条运动短裤。
她满意地点点头,叫我坐下。
她先把毛线放在嘴边吮一下,然后开始动手。毛线湿漉漉的,凉丝丝的,蛇一样游过我的胸前。我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完全被这个游戏吸引了。我的手被倒扣着捆在脑后,一点动弹不得,双膝蜷起在胸前,整个身体只有一点点屁股坐在椅子上,身体的重量被拉成了好几部分。绳子如吐着烈焰的火舌,所到之处,每一处肌肤都焦渴难耐,肌肉一阵阵地痉挛,疼痛伴随着可怕的快感吞噬了我。我挣扎着睁开眼睛,从对面大衣柜镜子里看见自己——像一只包扎紧密的粽子。
“好不好?”小玲玲趴到我面前,脸几乎贴着我的脸问。
“好。”我的声音都变得陌生。它仿佛来自我身体内部从未知晓的地方,一粒种子在体内秘密发芽。
小玲玲满意地欣赏着她的作品。
不知不觉,我的额头渗出汗来。
“放了我吧?”我咬着干裂的嘴唇请求。
“好吧,”她看看表,“五分钟,第一次这样就不错了。”
她松了绑,我的身体长时间还保留着捆绑的形状。我感觉自己像沙漠中出土的一件破碎的瓷器,一点一点地寻找自己身体的碎片,又慢慢地一点点拼回原状,用火焰弥合了身体的伤痕。这期间,小玲玲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手脚嘴巴并用,穿针引线般地把自己如麻袋般绑好,看得我眼花缭乱。
“你真棒!”我情不自禁地喊。
她从麻袋中微笑着叹了一口气:“唉,没办法,一个人玩只能这样。”
“你从哪儿学的?”我问。
“我爸爸教我的。”
“你爸爸?”
“我很小的时候,我爸爸经常把我妈妈绑起来,有时候他们还绑在一起。我经常从门缝里偷看。他们如痴如醉,我看得心惊肉跳。可是后来,有一次,我爸爸太爱我的妈妈了,把她勒死了。我爸爸被判死刑,枪毙了。于是,我成了孤儿。人们都说我妈妈是被我爸爸杀死的,只有我知道,我爸爸太爱我的妈妈,我妈妈死得很幸福。”
听着小玲玲说这些怪话,我的心就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我平生从来没听过这么奇怪的话,它仿佛来自某个陌生的星球。我根本无从辨别这些话的真伪,我完全被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女孩子征服了。
“爸爸死后,姨妈收容了我,就是我现在的妈妈。她不让我喊她姨妈,只准喊她妈妈。她一直很爱我爸爸,所以一辈子都没有结婚。可是,她不喜欢捆绑,或者说,她是出于嫉妒。我们家里没有一点绳子头,我忍不住,只好把自己的长发接起来,搓成绳子。”
小玲玲这样说着,我的脑海中浮现这样的画面:在一间高高的地牢里,一个漂亮的小女孩用自己的长发搓绳子,一边搓一边唱歌。我被这画面迷住了。
小玲玲说:“可是,即使这样,我还是被我姨妈发现了,她狠狠地打了我一顿。”
说着,她朝着自己的小腿努了一下嘴,那里有一块红色的伤疤。
我情不自禁地俯下身亲吻那块伤疤。那伤疤如同两片鲜艳温润的嘴唇,把我的嘴唇衔住。一条蛇在我嗓子眼里游动。
“痒死了。”她妩媚地笑笑。用另一只脚轻轻踩我的头发,我的嘴巴离开她的伤腿,转而追逐她光洁的脚丫,追逐她指甲上的鬼脸。她飞快地躲开,然后用力摇摇头:“不要。”可是,我还是捕捉到了她脚丫上面坠落下来的一粒微不足道的露水似的汗滴,甘甜如蜜。不等我仔细咀嚼,她再次用那只画着笑脸的脚趾踩踏我的脸,并且冷酷地喝道:“滚开!”
见她如此坚决,我只好定定神,红着脸站起来。
墙上的挂钟“当”地响了一声。
“四点半了,我帮你解开吧。”我小心翼翼地说。
她点点头,却说:“不用,你让一下。”
我往后退了退,还没等站稳的工夫,小玲玲全身的绳子都已经脱落,她惬意地打了一个哈欠,仿佛大梦方醒:“舒服啊,真舒服。”
她穿衣服,我把地上的毛线拾起来。我身上的某一部位无意间触到了她的身体,她很警觉,一脸严肃起来:“你怎么回事?”
我张了张嘴,不敢说话。
“你再这样,我可对你不客气!”她说这话时,俨然就是警察在对待犯人。
“我不是故意的。”我感到莫名的恐惧。
她很快又笑了,走过来,爱怜地摸了一下我的头:“跟你开玩笑呢,不要介意。”
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现在想想,我自始至终是一个多么多愁善感的人啊。
小玲玲含情脉脉地和我摆手再见,回家去了。含情脉脉,我用这个词也许并不准确,可那一刻给我的感觉就是含情脉脉的。哦,多情又无情的小玲玲,你叫我怎么说?
从那以后,小玲玲经常来找我玩捆绑游戏。她的耳垂。她的小小的绿豆乳头。她的腹沟。她的轻吟。啊,我的小玲玲。循序渐进的捆绑游戏,迷人的捆绑游戏……在别人看来,这只是一些谵言妄语,只有小玲玲知道,这是我在说爱,说爱,一千遍一万遍地说爱。对心爱的人说爱,这是一件高尚的事。
熟悉了,我发现小玲玲不像刚开始那样高不可攀了。有时,她还会问我一些问题:“你说人小肚子中间为什么有一条中线?”
我回答不上来。不知不觉,我的那个部位又膨胀起来。
“你怎么回事?”
小玲玲生气了,命令我脱下裤衩。她用麻绳把“犯罪分子”拴在椅子把上,自己却扬长而去。
“不许动!”
我不敢违抗她,只好等那东西软下来,等了半天不见软,相反却愈加粗壮。它渐渐不像我身体的一部分,而像一个红脸大汉,怒气冲冲地和我对峙着。就在这时,爸爸突然开门进来了。看见我那样子,大吃一惊:“你这个小流氓!”说着,劈头盖脸打下来。大惊之下,那个红脸大汉立时恢复了常态,我这才得以脱身。
我从家里跑出来,沿着护城河一路疯跑。一只蜥蜴和我结伴同行,我踢它一脚,它打个滚,丢下一根尾巴跑掉了。那条尾巴还在地上活蹦乱跳,我吐一口痰,非但没把它粘住,反而它跳得更欢。我的裤裆里很不自在,以致使我怀疑它是否还在。我想,它一定是掉下来了,就像刚才那只蜥蜴断尾自救。我平生第一次感到了羞耻,我想到了小玲玲,这种羞耻是你带来的呀,我自言自语,一时说不清是忧伤还是甜蜜。这个小玲玲,你到底是妖精还是仙女?
一连几天没见到小玲玲,我忽然发现自己开始想她了。她不在,我浑身就没力气。我的小弟弟也想她,想得直难受。一只小蚂蚁在我腿上爬来爬去,我把它抓起来,放进包皮里。立刻又痒又疼。我想,自己是在做坏事。小玲玲知道我这样,她肯定会生气的。我跑到厕所里,一脬尿把那只蚂蚁冲得无影无踪。小玲玲!怦怦怦,我的心跳!
有天早晨,我一觉醒来突然尿不出尿来了,小肚子涨得就要爆炸,急得哇哇大叫。
“小兔崽子!”爸爸骂骂咧咧地把我送到医院,一检查,居然得了急性包皮炎。
“这孩子包皮过长,割了吧。”医生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柳叶刀,轻描淡写地说。
“不!”我尖叫起来。
可是,没有我说话的地方。一剂麻药针就把我放倒了。我迷迷糊糊地感觉到“嘶啦”一声,下意识地想,那玩意儿没有了。我真的变成了那只掉了尾巴的蜥蜴,我想自己和它一样可怜,凭什么踢人家?它掉了尾巴还能长出新的,我丢了xx巴可就再也没有了。
王小勇来看我,他的表情少有的沉重,眼睛不停地往我那个地方看。
爸爸出去了,他终于问:“听说你把xx巴割了,是真的吗?”
“哪有的事?”我又羞又气。就在我准备掀起被子验明正身时,门又开了,小玲玲走了进来。
看见小玲玲,我的伤痛好了一半。小玲玲穿着一条白色的无袖连衣裙,刚刚洗过头,散发着蜜蜂牌洗发香波的味道。长发披散着,有些成熟有些妩媚。小玲玲告诉我,如果她妈妈看见她这样,那可要了命。小女孩的头发必须梳起来,披散着就是个疯丫头,不正经。我后来才明白其中的道理:大人,总是对孩子成长的身体感到不安。
“刘小威,你好吗?”她的声音还是那么轻快俏皮。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就像是受到中央领导慰问,热泪又盈了眶。我激动地看着她,我们的眼睛会说话,我对她说:你知道吗?我这一刀就是为你挨的。她频频点头,我知道,你受委屈了,好好养息吧……那一刻,我只恨伤口不够疼,再疼一些才叫过瘾。我神经质地想,她要是不爱我,我就一刀把自己阉了。
从小玲玲进来那一刻起,王小勇的眼睛就没往别处看过。他紧盯着小玲玲,像苍蝇专叮有缝的蛋。这个比喻不对,如果不是有了后面发生的事情,我也决不会想到这句比喻。无论如何,这个比喻都是对小玲玲的侮辱,侮辱她就是侮辱我自己。可我有什么不可以侮辱的?呜呜。
然而小玲玲视而不见。
然而小玲玲心里只有我一个。
然而小玲玲和我已经秘密相爱。
然而……但是……
小玲玲和王小勇都走了以后,我躺在病床上有些犯困,想迷糊一会儿,没想到竟做起梦来。
在梦里,我看见自己戴着爷爷的老花镜,扶着门框从屋里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天井里走着。戴上老花镜,原本平整的地面就变得高低起伏坑坑洼洼,像风吹过的麦浪。我从一个高地冲向另一个高地,又滚落进一个个山谷般幽深的陷阱里。当然,这只是老花镜带来的幻觉。我的童年充满类似这样的由于幻觉产生的欢乐。我的笑声金灿灿的,像一串串榆钱。
院子里有一棵老榆树。阳春时节,榆树开串串嫩绿的花,就是榆钱。榆钱很甜,又很面,蒸窝头特别好吃。晚春时节,榆树可就不招人喜欢了。它会生很多带黑黄相间条纹的毛毛虫,一窝一窝的,样子让人十分恶心。半月后,它们会变成黑色的指甲大小、背上带白色斑点的飞虫,铺天盖地飞得满世界都是。榆树上碗口大小溃疡的伤口,不断流着脓水。我梦见叔叔拎着一小桶石灰水,用笤帚疙瘩蘸着往树上甩,甩到那些蠕动的虫子身上。
榆树后来就被砍掉了,只剩下一截二十公分高的树桩。夏天的傍晚,我喜欢坐在上面乘凉,我坐在上面时会萌生出一个奇怪的感觉:
天黑得特别慢。而现在,它的身上长满了叫不出名字的菌类。我掰了一块放在鼻子上闻了闻,一种木头发霉的味道,我知道那是夏天天黑的味道。
天黑了,我也醒来。爷爷来看我了,看来是我的梦把他召来的。
爷爷年轻的时候得过一场大病,自己搬着一本《偏方大全》,愣是自己看好了。久病成良医。他经常得意地说:“我给人治病最大的特点,就是敢使硫磺。”
此言不虚。东街的裁缝周便秘,他一把硫磺;西街的染坊胡老婆崩漏,他一把硫磺。歪打正着,还真管用。我爸爸对此却不以为然,“等着吧,”他说,“您老人家不把人弄死不肃静!”
爷爷对给我开刀一事很是不满:“开什么刀?一把硫磺就好了。”
我听出来了,不管什么病,到了他那里都是一把硫磺就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我缠着爷爷给我讲故事,我这讲故事的本领就是来自我爷爷的真传。我已经升初中了,对听故事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感兴趣。这样做与其说是为了解闷,不如说是为了哄他老人家开心。爷爷不知我的真实想法,兴致勃勃起来。
“讲什么故事呢?”
“当然是讲您最拿手的了。”
“那就讲我带你叔叔千里相亲的故事吧。”
“好,好。”尽管这个故事我已经听过很多遍了,但还想听。如果为这个故事起个现代派的名字,可以叫“1981年四川之旅”,说的是我爷爷带着我叔叔远赴四川农村买了个媳妇回来的故事。说买,爷爷可不乐意。
“那怎么是买呢?是两厢情愿。”
“好,就说是两厢情愿吧。”
首先,我得简单地介绍一下我叔叔。我爸爸弟兄三个,他排老大,我大叔六○年饿死的,我小叔虽然没有饿死,但从小营养不良,等到成年,也只有一米六三高。因为个子小,人又老实,所以直到三十好几都没找上对象。我奶奶去世早,我爷爷把兄弟二人拉扯大,实属不易。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1981年秋后,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爷爷、叔叔在一个身材矮小的神秘女人带领下,踏上了开往四川的列车。爷爷大半生的轨迹仅限于家乡周围方圆一百里之内,而叔叔更不消说,连本县也没去过。他们中途还要在河南郑州转一次车,然后再走一天一夜才能到达目的地。这个线路是那个神秘女人告诉他们的。爷爷特意找了一本地图册带上,那是一本五十年代的地图册,上面连南京长江大桥都没有。可是,爷爷仍然信心百倍:“有了它,走遍世界也不会担心迷路了。”
路上发生没发生什么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因为爷爷说到这里,打了个哈欠就伏在我的床沿上睡着了,正像他说的那样:“他一上车就睡着了。”不过,故事的结局是千真万确的,即:他们终于把新媳妇也就是我的婶婶——一位漂亮、聪明的四川妹子带了回来。说起我的这个婶婶,可不是一般人物,后面还要大书特书。这个故事有些虎头蛇尾、乱七八糟,可爷爷就是这么讲的,我有什么办法?
“爷爷,爷爷。”
我唤了几声,没有反应,就跳到地上,把熟睡的爷爷抱上床,盖好床单,自己悄悄溜出了病房。我想象着第二天早晨,护士查房,掀开被子时,一定会吓一大跳,甚至大喊大叫,我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
郑成自从母亲去世后,就变得沉默寡言了。我们决裂以后,他再没有别的朋友。他每天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渐渐地也开始逃课。
有段时间,他迷上了在护城河边看人钓鱼,从早晨一直看到晚上。那段时间正好是钓鱼热,是人不是人的都拿着根鱼竿在河边候着,拉屎似的蹲成一排,包括我那不争气的父亲。郑成看钓鱼就喜欢盯着一个人看,他连着看了三天,那个钓鱼的人愣是一条鱼也没钓着,最后恼羞成怒,把火通通发在了他身上:“哪里来的私孩子?我说运气这么背,鱼都被你看跑了。快走!”他挥着鱼竿赶郑成,又拎起塑料小桶扔他。小桶滚到郑成脚上,郑成吓得扭头就跑。
此后的几天,他看着我爷爷和对门的吕爷爷在马路边下棋。
爷爷问他:“郑成,你怎么没上学?”
郑成没有回答。
吕爷爷问:“你也会下棋?你懂‘马走日、象走田’吗?”
郑成红着脸站起来走了。
再后来,他又跟着竹马市的胡大爷早晨起来遛鸟。胡大爷教鹦鹉说话,他也跟着学。
“早上好。”
“早上好。”鹦鹉和郑成同时说。
“你吃饭了吗?”
“你吃饭了吗?”鹦鹉好奇地看看郑成。
“今儿几啊?”
“今儿几啊?”
胡大爷说:“停,你比那鹦鹉还鹦鹉呢。”
如果不是胡大爷制止,我毫不怀疑郑成能把鹦鹉学得惟妙惟肖。凭他那聪明劲儿,学什么学不会呢?
郑成每次看见我都躲着走,他贴着墙根走,像个小偷。可我知道他从来没偷过东西。他是临河城最好的孩子。后来,我才发现,他不单是对我,见了谁都躲着走。他只会贴着墙根走,从来不走大路。人们常常坐在屋里吃饭,看见屋檐底下一道影子闪过,就知道是那个怪孩子路过了。北关庙里的老和尚说,他这是被蛇仙害了。郑伯伯就请他带着另外两个小和尚来家做法事,法事一连做了两天。香烧了十几炷,符画了几十张,和尚大鱼大肉吃了不少,郑成的情况却一点都没见好,倒是学会了和尚们念诵的一段经文:
揭谛揭谛,
波罗揭谛,
波罗僧揭谛,
菩提萨婆诃。
郑成天天把这句经文挂在嘴边,跟说绕口令似的,没有人听得懂什么意思。毫无疑问,他的脑子出了问题。
郑伯伯并不是没想过带郑成去医院看看,可他总在想万一看出病来,那可怎么办?这样看来,郑伯伯本身脑子也有问题,弄不明白是先有了病后来才能看出病来,还是因为看病才看出病来。事实上,是妻子的死使郑伯伯对“医院”、“病”一类的词产生了恐惧。有一次,他终于带着儿子去医院了,可是当他们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人们看见的却是郑成扶着他面无血色的父亲。
有一天,在大街上,郑成把耳朵贴在墙边一根木头电线杆子上。
我骑车经过时,他伸手招呼我。
“什么?”我有心不理会,但好奇心重,还是走了过去。
“听,有人在说话。”
我信以为真,把耳朵贴上去。这时,我们脸对着脸。
电线杆里只有嗡嗡的电流声。我问:“哪有说话的?我怎么听不到?”
“关羽在和哪吒说话。”郑成神秘地笑笑。
“说什么?”
“说皇帝长着个兔耳朵!”
“神经!”我跳上车子飞驰而去。郑成瘦小的身体半嵌入墙中,成为一座孤独的浮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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