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非烟作品集
这已经是我第七次写那篇小说的开头了。
屏幕上淡蓝的文字支离破碎的堆砌在一齐,和这黑暗的房间一样死气沉沉,毫无生气。我没由来的一阵恼怒,绝望的关掉了word。我将脸深深埋进冰凉的手掌里,怀疑自己最近神智错乱是否已经影响到了写作。这时,突然荧幕一黑,我讶然抬头,一则消息无声无息的出现在眼前。
“你好。”
什么时候打开了qq?好友栏里边没有头像,只有一团黑影在不停闪动着,对这种down来几个黑客软件就四处冒充高手的人,我有着强烈的厌恶感。何况,我从来不喜欢聊天。qq只是和几个出版商联络的工具。坦率的讲,如果不是为了生计,我宁愿不和任何人交谈。在网络写作,生活,成名,是我无可奈何的选择。或者说,相比外边那烈日尘土钢筋水泥构成的世界,我宁愿躲在无形的网络后,在黑暗中享受自己编织的那些诡异离奇的幻境。
我正想关掉qq,又是一条消息传来:“我能叫你姐姐么?”我手中的鼠标猛地一震。发光管把黑暗的桌子照得一片惨淡。
姐姐?我突然冷笑出声,尖锐的声音刺得自己头皮都有些发麻。
蠢材,我无意中一瞥桌面,黯淡的水波图案恰好折射出我古怪的笑脸,而那则用鲜红花体书写的消息狰狞的凸现出来,似乎正嵌在我额头上。
这种诡异的感觉让我一瞬间手脚都有些发寒,然而,也正激起了我和她谈话的兴致。我回信道:“你是谁?”
对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明了来意:“我想写一部武侠小说,能不能找你请教一下创作的经验?”
原来不过如此。我有些失望:“我不写武侠小说,只有我妹妹才写那种无聊的东西。”
对方沉默了一会,我以为她会受辱而退,不料她坚持问道:“那能告诉我你妹妹是谁么?”
“曼殊沙。”我将键盘一推,冷眼看着屏幕,等着她的回音。我清楚这个名字对于她这样的新手而言的份量。曼殊沙已经成名很久了,一个以空灵清新而闻名的武侠作者,只是很少有人知道,她是我的妹妹。
曼陀罗和曼殊沙当然是姐妹。是佛法成就的时候,诸天坠落的两种极美之花。
对方却未如我想象中那样激动,很久,才无端的来了一句:“她在你身边”
我键盘上细长的指甲猛地一颤,不由回头四望,黑暗中寂无旁人。我才明白过来原来她打的是一个问句。我有些生气,手下飞快的回道:“她在疯人院。”不知为什么,又讥诮的加了一句:“我倒可以把她的qq给你,不过不知道疯人院有没有条件上网。”
“疯了,她为什么会疯?”虽然看不见对方说这句话时候的表情,但一种阴郁的冷静还是从网络的那端直透过来。
“天知道。”我重重的敲击着键盘。
“疯人院不是人呆的地方。”
我冷冷道:“人去了会怎样?”
“会死。”
“那你是说我妹妹会死了?”
“天知道”,对方的消息无声无息的飘到眼前:“疯的应该是她姐姐,不是么?”
我怒火猛地涌了上来,“我是疯了,作家都是疯子。”
Qq生涩的信号声宛如一个人在尖声发笑:“可是,姐姐,你记错了,你自己就是曼殊沙啊!”
我一切动作戛然而止,回忆似乎慢慢清晰起来。我阖上双眼,不错,我自己就是曼殊沙。硬盘上全是我连篇累牍的唯美派武侠小说,桌上情人节男友送的蓝色妖姬还没有开败,屏幕后面那扇雪白的墙上,挂着我一身白衣的古装艺术照——一张娇好的脸,在幽树暗花之中螺髻滴翠,还带着一丝俏皮的笑。
是的,和我那苦命的姐姐不同,我的一生都照耀在幸运的阳光之下。
我突然疲倦之极,随手关掉了qq,打开一些下载的名著乱翻。
而她的消息还是又出现了:“你爱看日本小说?”
我心下一沉,知道我的计算机已经被她侵入,于是冷静的回答:“是的。”
“这部《我是猫》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和我姐姐一起看的了,其他的都不记得,只是有一个情节非常清楚。”
我没有回答,她却自顾自说下去:“里边有一个叫水岛寒月的美男子,却化妆成一个秃头,到朋友家偷东西,结果被朋友家的猫看见了。猫说,虽然是美男子,秃着头来偷东西的样子仍是十分诡异的。”
“你记错了,那个秃子不是水岛寒月,只是一个长得像他的贼罢了。”
“你才记错了,姐姐。”她打出一个甜甜的笑脸:“美人就是美人,有没有头发都还是他。”
她的话莫名奇妙,却似乎被勾起了我某种阴暗的记忆,让我在一瞬间,似乎置身一个空空荡荡的旧楼阁中,一切似曾相识,却又不可触摸。
她适可而止的中断了我的恐惧感:“那么你能帮我看看我新写的小说么?”
我松了口气,恢复了些许自信:“意见就不必了。我怕你难受。”
那边居然仍然不介意:“曼陀罗目中无人已是众所周知,我敢来找你就不怕难受。”句尾又是一个温和的笑脸。
我犹豫了片刻,回答道:“你传过来罢。”
文件传输的速度快得惊人,简直就好像早已存在自己的硬盘上一样。
故事很长。开头也很平凡。
两个相恋的人的儿女情长,无休无止的武林恩怨,看得我直打哈欠。
后来,在一次杀戮中,那个女子为了救那个男子掉入了悬崖。男子很伤心,不过不久就恢复过来,爱上了另一个美丽的少女,两个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然而原来那个女子并没有死。她住在崖底,吃着青草树皮。她一头乌黑的长发由黑变黄,由黄变白,最后一根根落尽了。
有一天,她的武功终于练到足够好,从崖底爬了上来。不过这个时候,她的美貌青春都被崖底的等待消磨尽了,变得丑怪无比,别人见到了她都以为见了鬼。
后来的故事变得混乱而冗长,我好不容易才明白过来,作者三万字的意识流似乎只为了写这一句话:那个丑女人虽然已经是绝顶高手,但是她却宛如狗一般生活着,一路乞讨,追寻着那个男子留下的气息。
又过了好久,丑女人终于找到了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已经和后来那个少女成亲了。两个人恩爱礼敬,行侠仗义,是江湖上人人羡慕的美眷。
然而,那个男人的书柜里还锁着一缕头发,是他们定情时她亲手剪给他的。那时她一头三尺长的长发比缎子还要黑。
她知道他还在怀念自己。那时的自己。
丑女人也知道这个时候自己应该悄悄走开,或许更应该再从那道悬崖上跳一次,成全这对神仙眷侣,也成全自己留在当年那少年心中的一缕丝丝扰扰,美丽的忧伤。
但是她就是不甘心。她守候了多少年,她的固执就有多深。她甚至不相信自己是丑陋的,她以为那个男人还会和以前一样爱她,爱她的心,爱她的人,爱她已不存在的秀发。于是她无数次徘徊在那对夫妇窗外,几乎就要疯了。
有一天丑女人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将那对夫妻捉到当时那座悬崖旁。
她看到那对夫妻在悬崖边对视的眼神,就知道一切都不可能再回来了,但她还是跪在原来落崖的地方,撕心裂肺的哭泣。
那个男子对她说他们会好好照顾她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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