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保尔作品集
奈保尔以他父亲为原型写的长篇小说杰作,笔法细致、真实、幽默,展示了一个平凡而又有着伟大特点的西印度男人的一生。奈保尔虽然写时尽量克制,但文字之下,还是满溢着他对父亲的爱和感激之情。
房子就是一个人独立的标志,毕司沃斯先生从入赘直到死前几年,一直过着寄人篱下(在岳母家的大宅子)的生活,他的一生就是与人斗、与命运斗的历史。他出身微贱,从社会底层开始,坚持寻找突围的方向,最后奇迹般地当上了以文字为业的报社记者,最终在去世前几年,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了一处虽然不尽如人意,然而是属于自己的房产。
抛开书中记录种种琐屑、黑色乃至令人反感的细节不提,总的说来,这是一部具有史诗味的小说。
译文尚可,不太合适的地方最突出的有两点,一是被动句型用得太多。英语中习惯用被动句型,汉语中则要少得多。感觉余老师一见被动句就必用“被”字,其实很多时候不要“被”字,大家一样能理解意思,这是汉语的灵活性。
如:
P33 疏菜地没有被翻过,但是蕃茄地已经被找过了,树桩被打烂了,连南瓜也被弄得稀烂。
第二点是不注意专有名词的翻译,如赛缪·斯麦立斯(Samuel Smiles,斯迈尔斯),兰勃(Lamb,应为兰姆),萨墨赛特·莫格哈姆(Somerset Maugham,即毛姆),马哈特玛·甘地(即圣雄甘地),译者经常查一查译名词典还是有好处的。
还有一些别的翻译不甚妥当之处:
P44 “而且,她越来越悲泣于自己的命运。”译得不够灵活。
P63 “贝布蒂回到房间里的时候说,‘你会让我们变得一无所有。你将会看见我在那些贫民窟里了度残生的。’”毕斯比斯沃斯先生的母亲是个文盲,这里的“将”和“了度残生”都译得太文诌诌了。
P65 “有一两个大眼睛的孩子在仍然沾满泥土的紫红色的甜土豆后面玩耍。”“甜土豆”,就是红薯也。
“你知道帕拉克特和印度女郎还有白公鸡吗?我现在就做那些朗姆酒。他们其实都一样,你知道的。”“帕拉克特”、“印度女郎”、“白公鸡”都是酒吧里酒类饮料的名字,应加引号,后面的“他们”应为“它们”,不过我意“它们”尽量少用。
P184 “‘有时候,’赛薇说,‘他的妈妈就把他们教给奶奶处置。’”“教”是错别字,应为“交”,但主要是把“外婆”译成了“奶奶”。哈奴曼大宅里的女儿们都招的上门女婿。
P390 “至于他从一个房间踢到另一个房间的转播接受机。”我很怀疑这个“转播接受机”就是transistor receiver,晶体管收音机的意思。
P489 “大学里没有哪位学生的父母像毕司沃斯先生那么热切。”后来几章的“大学”应该都译错了,college在英制教育里,很多时候(比如本书中)是公学、中学的意思,书里的阿南德也没理由上完小学就上了大学。
(《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译林出版社2002版,V.S.奈保尔 著,余珺珉 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