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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明与玫瑰 正文 模特儿

所属书籍: 家明与玫瑰

    她迟到了三十分钟,当她来到的时候,我却真正的惊艳了,她百分之一百是我需要的模特儿。

    她说:“我叫咪咪,尊尼介绍我来的。第一小时两百块,以后每小时一百五十。脱衣服不脱衣服同价。”说完很爽快的坐在我对面。

    她穿一件薄薄的芝士布衬衫、长裙、凉鞋。啊,又是夏天了,我喜欢穿裙子的女人。

    “我知道。”我说,“尊尼与我说过价钱,每天先付,是不是?”

    “是。”仍然很爽快。

    “但为什么脱衣服与不脱衣服同价?”我诧异问,“通常模特儿对于脱衣服很不高兴。”

    “为的是艺术,无所谓,”她干脆的说,“我是模特儿,不是脱衣舞娘。”

    她是这么年轻,说话巴辣得很,而且,透着一种骄傲,并不以当绘画模特儿为耻。

    我点点头,“现在开始吧。”我说。

    我取出绘画工具。她随意的坐在高凳子上。

    我命令她,“看见那束花吗?蹲在地下,捧起花束,深深的嗅花束,维持那个姿势。对……这样就很好。”

    她笑一笑,照我说的做了。

    她的腰肢很细,身子微微向后仰,衬衫的领子微微滑下一个肩膀。她可真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走过去。“身体还可以往后仰吗?这个姿势难度很高,回家当心腰酸背痛,我这里的钱不容易赚得到,是不是?”我笑,“把花捧得高些,你的头发可以撒下来,漂亮极了。”

    她很有耐心,而且一直维持着笑容。

    “摄影模特儿是比较容易做。”我说,“快。绘画模特儿比较少,恐怕都要失传了,只有尊尼那里有人。”

    我一直跟她说话,好使她不觉得那么疲倦。

    她问:“你画这些画,是拿到画廊去卖吗?”

    “不,画廊只卖一只帆船在海港里飘那种画。”我笑。

    “那么你是为什么画人?”她好奇。

    “不告诉你,”我说,“知道了你就不肯好好的给我画。”

    “为什么?”她笑着追问。

    “别说话,现在画你的嘴巴。”

    她果然不再说话。

    过了半小时,她抗议,“可以休息一下吗?”

    “快好了,再支持一刻。”我说。

    我匆匆的速写。

    一位名作家要出一本书,书中有一连串的插图,把工作交给我,连封面在内,大概三十张速写左右,付的“润笔”很好,故此我可以请模特儿。

    尊尼是她们的经理人。我跟尊尼说:“要一张比较世故的面孔,同时要年轻与美丽的。”

    咪咪来了,刚刚是我需要的,正确的说,她是小说中女主角的翻版,年轻,但脸上一层风尘气,偶然转头一笑,雪白的牙齿透着一丝未褪却的稚气。

    我的速写画得不很快,她仰着面孔,毫无怨言。

    画好了一张,我们喝杯茶,休息一会儿。

    她闲闲的问:“画家都很穷吗?”

    我微笑问:“为什么这么问?”

    “人家都说‘穷画家、穷画家’。”她一点也没照顾到我的自尊心。

    “不见得比一般人穷,也不见得比一般人有钱。”

    “啊?”她有点诧异。

    “因为我随和,”我说,“我并不想一举成名。画小说插图,我也很高兴,我不觉得人一生下来就该画西西庭。”我又笑一笑。

    “米开朗基罗并不喜欢画西西庭,”她说。

    “是教皇逼他的。”她也向我笑一笑。

    她对绘画这方面的知识倒是货真价实的,颇使我意外。也许是与咱们接触得多:聪明的人学得快。

    我说:“好,请你换一件衬衫,椅子上有件男装衬衫,看见吗?换上牛仔裤,束起头发,谢谢。”

    她的头发长至及腰,而且是天然卷曲的,漆黑乌亮,看样子她并不是纯粹的中国人,但不知为什么,一头头发却这么黑而神秘。

    她说:“下次找我,不必经过尊尼。尊尼收佣金收得很高,如果你直接找我,我多赚一点。”

    我点点头。尊尼在模特儿群中并不是十分受欢迎的人物。

    画毕这一张的时候,她过来看一看。“唏,”她说,“我喜欢这一张,你可不可以送给我?”

    我被她那突然其来的天真吸引住,只是笑。

    她看我一眼。“你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她说,“怎么了?”

    “对不起,”我致歉,“我不送画的。”

    “为什么?”她问。

    “我的画要卖钱的。”我无可奈何的说。

    “呵。”她耸耸肩,把画放下。

    “今天的工作到此为止。”我数钞票给她,“明天请你准时来,我这里的阳光一到三点便不好。”

    她点点头,“我明白。”

    “明天还是穿裙子吧。”

    “是不是为一本书插图?”她问,“我听尊尼说的。”

    “是。”我说,“我打算最后才做封面,原来你早已知道了。”

    “我可不可以看看那本书?也许比较了解情况,表情会合理想点。”

    我把原稿交给她。“别丢掉。”我说。对她工作认真的态度又一次诧异着。

    她走了。

    我收拾一下工具,尊尼打电话来问:“怎么?还理想吗?”

    “很好。”我由衷的说,“谢谢你,尊尼。”

    “应该的,我收佣金,替你找合适的人。只是当心咪咪,有客人说她的手脚不大干净——喜欢顺手牵羊。”

    “不会吧。”我不经意。

    “我手下的女孩子身世都很杂,这一点你不是不知道的。”

    “咪咪一一”我迟疑的问,“她干的是哪一行?”

    “摄影模特儿。”尊尼说,“她长得漂亮,身材一流,有时生意不太好,也到酒吧去客串客串,一个月下来,捞万把块是不稀奇的。像她们略有点原始本钱的女孩子,叫她们去坐写字楼不是容易的事

    “谢谢你。”我说。

    咪咪第二天又来了,仍然迟到三十分钟,嚼着香口糖,穿一件非常漂亮的白色麻纱裙子。

    她说:“昨夜我看这本小说,看到天亮。并不是一本很高级的小说,但销路一定会很高。对于女主角的描述部分很优秀。”她补充一句,“因此今天又迟到了,对不起。”

    我笑笑。

    我对这本小说的评语也一样。只是既然接下工作来做,务必要做好为止。

    我说:“这件衣服很合适。”

    我请她整个人躺在地板上,把头发散开来,她的眼晴茫然看着天花板。我马上开始把她的神情捕捉下来。

    她说:“你在听什么音乐?”

    “巴哈的F大调意大利协奏曲。”

    “我不懂古典音乐,”她说。

    “音乐不是用来懂的,音乐是心领的,与画一样,纯属于感受方面。”

    她笑:“我的心不领受巴哈的音乐,你有没有流行音乐?”她转过头来。

    “别动。”我说,“我放给你听好了。”

    我放下一张流行曲唱片。男歌手沙哑的声音开始唱一一

    “我不想详加解释——

    你如何碎了我的心——

    噢呜,心一一”

    咪咪很高兴,她满意了。我心中奇怪她是如何渡过一日二十四小时的,她对生活单纯的要求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我问:“你的一日如何渡过?方便告诉我吗?”

    “自然。天天睡到我喜欢起床为止,从来不用闹钟,我不约束自己,因为生命太短,起床梳洗完毕,吃早餐,然后看看有什么工作要做,出门,晚上我有很多……朋友,”她忽然笑了一笑,“晚上很忙,我们跳舞,喝点酒散心,然后回家,有时我也看一点书,通常只是画报之类的——你不会笑我吧?”

    男歌手在唱片里继续唱:“噢呜——我心……”

    流行曲与流行小说有时实在是最好的调剂。我是什么人呢?我又岂能审判她生活水准的高低?

    咪咪问:“你呢?你的一天又如何渡过?”

    “我很寂寞,很闷。除了睡觉,我便工作。有时心情好,也听听巴哈。”

    “你没有女朋友?”咪咪很吃惊。

    “别动。”我说,“没有,我没有女朋友。”

    “你有毛病吗?每个男人都有一个以上的女朋友。”

    “我没有毛病。”我在画她的眼睛,咪咪有这么漂亮的眼睛,你可以自她的眼中看到灵魂的震动,但她却是个没有灵魂的女人。

    “你是同性恋?”她疑惑的问。

    “不,”我笑,“我只是没有女朋友。我没有漂亮的车子,没有漂亮的衣裳,不懂说漂亮的话,谁要我这种男朋友?我维持自己的生活都觉得有点困难呢。”

    她沉默了。过很久,她说:“但你的心地很好。”

    我被感动了,我说:“谢谢你。”

    画好这一天,我送她到门口。晚上我把画拿到原作者家去让他过目。

    他很高兴,“好极了。你有用模特儿吗?”他观览着我的作品。

    “有。”我说,“漂亮的女孩子,是不是?”

    “漂亮极了。”大作家说,“我认为这些画的风格很讨好。月底能够全部画得好?”

    “可以。”我说,“月底之前。”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听说你是极好的画家,如果这次合作成功,我们将来尚有许多机会。”

    我与他握手道别回家。

    途中经过超级市场,我因觉得工作顺利,应当庆祝一下,故此买了一瓶白酒,另外带些芝士与面包,预备回家饱餐一顿。独身的男子,有快乐没人共享,有烦恼没人分担。

    回到家天已经黑了,我开门进屋子,放下唱片,忘记早上已给咪咪换上流行曲子。

    是那首“噢呜——我的心——”。

    在这种寂寞但不失为愉快的夜里,聆听这类歌也不是不好的。我打开白酒,自己倒了一杯,喝一大口。冰冷的水果酒永远使我精神一振。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我放下酒杯。谁?凡是没有预约的人,多数是收报费或是收杂费的。我打开门,门外站着咪咪。她的笑容有点勉强,不似日间那么自然。

    “咪咪,”我略为诧异,“你忘了东西在我这里?”

    她靠在门口,并不作答,也不进来,双手抱在胸前。

    “进来呀。”

    她略略瑟缩一下,她说:“我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找不到朋友。”

    我很明白,“朋友”是一种当你需要他们的时候,永远找不到的蓝鸟。年轻的咪咪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

    “请进来,”我说,“我今天刚巧买了瓶白酒。”

    她坐在我对面,并没有因我欢迎她而特别高兴,也许她在等候一个重要的人,而那个人没有出现,当然我是次要的,她见不见我都一样。

    我不是一个小器的人,我不介意陪伴她一个黄昏,毕竟我本身也是寂寞的。她把我的酒喝掉一大半,不肯吃东西,因此很快得用手撑着头,颇为不胜负荷。

    我问:“送你回去好吗?”

    她摇摇头,“家里没有人。”

    “你要知道,咪咪,我们必须要学习精神与肉体上的独立,不可能每天都有一大群人围着你直到永远。他们终久要离开你的。”

    她沮丧的说:“但是,他说好今天会得来的。结果二十四小时连电话也没有一个。”

    “如果他不在乎你,你也不必在乎他。”我说。

    咪咪抓住我的手,“是不是我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漂亮了?是不是我已经不能够再使一个男人动心?”

    我微笑,“咪咪,你还是很美丽,男人们毫无疑问会得为你动心,受你的诱惑。”

    她有点满意,但随即又问:“为什么他们不再将我放在第一位?”咪咪带点酒意了。

    我按住她的酒杯,“做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终究又有什么快乐呢?只要有一个男人在芸芸众生中把你当主角,你已经应当满足。”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她打个呵欠。

    “我送你回去吧。”我重复。

    她摇摇头,在我的沙发中躺下,也不说什么,仿佛睡着了,我取出一条毯子替她盖上,自己回到房中去休息。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第一件事我马上想起咪咪正睡在我客厅里,连忙去张望。只看到一条毯子,我失望:她走了。

    电话里的声音,“喂?喂?”

    “喂?”我问,“谁?”

    “尊尼。”那边说,“咪咪有没有在你那里?”气急败坏地。

    “走了。”我问,“什么事?”

    “她把我家拆得五花三飞,可以打破的东西全部打破,然后拿着我抽屉的钞票跑掉了,你说我是不是要找她!真是神经病!”尊尼喃喃咒骂着。

    我忽然明白咪咪约的那个人是尊尼。为尊尼喝醉?值得吗?尊尼这个人跟一般扯皮条有什么两样?我看不出来。当时我便沉默下来。

    “如果她下午到你处,告诉她,我尊尼不会放过她,叫她当心。”他说,“打扰。”然后挂上电话。

    我放下听筒。打个呵欠。但尊尼是个漂亮的男人,跟咪咪一样,长得这么好,却这么伦俗,这么欠缺内在。咪咪看上尊尼我惋惜了,其实,是不必的,因为咪咪跟尊尼根本是同类型的人。

    该天下午,我根本没有打算咪咪会得来,结果意外地,她居然出现了。我开门时很惊异。她有只眼睛下一大块青肿。很明显地,尊尼已经找到她了。

    我说:“你来了更好,我怕我交不出货。”其实我已经捕捉到她的神韵。

    没道德的画者早已可以辞模特儿,省回一大笔费用,但我不会这么做。我相信我的雇主看得出分别。

    咪咪说:“我需要钱,不来,哪儿有钱?”

    “进来。”我问,“眼睛上要不要用热水敷一敷?”

    “不用。”她随手摸一摸。

    我微笑,“画一个特写,来,坐好,反正小说中的女主角也挨过揍。”

    她并不介意我的取笑,坐在椅子上,用手撑着头。

    我用笔先勾个轮廓。心中实在很不是味道,不管怎么样,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汉,尊尼这么做真是过分。但是人家周瑜打黄盖,与我啥关系,我开不了口。

    “痛吗?”我问。

    “不痛。”她说,“别担心,死不了。”

    “你的爱人是尊尼?”我问。

    她的面孔红一红,不否认也不承认。

    我说:“面孔仰起一点,略向左,眼睛愤怒一点,是,这样很好。”

    她很疲倦,工作进度进展得极慢,她久久不能保持一个姿势,但这种神情对我却有无限帮助,书中女主角临自杀之前也有类此的厌世表情。

    可遇不可求,我决定将她目无焦点,黯然神伤的肖像作为封面。

    那天咪咪走的时候,我给她双倍的酬劳。

    咪咪问:“为什么?”

    “因为你需要钱。”我说。

    她苦笑,扬扬钞票,“好人还是到处有的。”

    我说:“好好的。”拍拍她肩膀。

    她忽然伏在我肩膀上一会儿。“谢谢你。”她说。

    我轻轻地用手碰碰她头发,我对她有异样的好感,是因为她本性很纯?抑或因为她的美貌?

    她很快的转身离去,给我留下一点惆怅。

    我把封面拿去给小说作者鉴定。他说:“画得好极了。一本书的封面很要紧。有些人说写作维持不了上等生活,我不相信,那些人本身欠缺生意头脑。在这年头,小说也是一种商业产品。”

    他的话有他的道理,我把封面留在他那里。

    “其余的插图下星期就可以好了。”我说。

    咪咪准时地又来了三天,使我工作顺利完成。我把所有的作品摊在地下,我让她看,我说:“你可以挑一张,留作纪念。”

    “真的?”她大喜,掩住胸口,像个孩子般。

    我点点头,“真的。”

    “你真是个好人。”她的眼睛四处溜,终于挑了一幅全身肖像,“我要这一张!”

    “随便你。”我笑说。

    “我回家马上唤人把它镶在架子里。”她说。

    “不用这么紧张。”我说,“随便搁在哪儿都可以。”

    她问我:“你不是说过,你没有习惯送画给模特儿?”

    “你可不同,”我笑笑,“你是朋友。”

    她笑了,“下次再找我。”

    “好的。”我说,“我己记下了你的电话。”

    咪咪向我眨眨眼睛,走掉了。

    我会想念她的。这个女孩子有她自己的好处,尽管她没学好,尽管连她的恋人都说她手脚不干净,她似乎有无穷无尽化险为夷的生命力。

    我摇摇头,心中有丝甜蜜,我们真是朋友吗?我把电话簿于拿出来查查,她的电话清清楚楚写在上面。

    不过我始终没有把她约出来。也许我没有胆子,也许我太清楚尊尼。虽然我与三教九流的人都混得烂熟,但是我始终把自己当知识分子,熟是可以的,但做知己就不必了。知识分子的特点是那一份孤芳自赏。我再喜欢咪咪,还是能够控制着自己。

    把这一批画交上去之后,我为一间广告公司设计日历海报。

    书出版以后,我拿在手中,非常高兴,因为原作者非常重视我的画,把插图当作显著的吸引力,一本小说以画册的姿态出版,精美异常。我把书取到手中,第一个念头便是想送一本给咪咪。我请原作者签了名,我自己也签了名字,考虑半晌,终于决定先打电话给尊尼,经过他找咪咪,免得他引起误会。

    是尊尼来接的电话,我简单的说明来意。

    他冷冷的说:“我与这个妞,早完了!”

    完了?就这样?我怔怔的,一时会不过意来。

    “你自己设法去找她吧。喂,你还要不要模特儿?我现在有一个英葡血统的女孩子,好美的……”

    “哦哦。”我唯唯诺诺,“我再跟你联络。”

    尊尼见我没兴趣,便挂了电话。

    我打到咪咪留给我的号码去,他们说:“早就搬了。”

    “搬到哪里?”我不识趣地问。

    “谁知道!”那边不耐烦起来,“这种露露咪咪,莉莉娜娜,这里是公寓,人来人往的。”摔了电话。

    搬了。大概也是很平常的事,像咪咪的女孩子,香港不知道有多少,一半都搬过数十次家。我叹口气,人海茫茫,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

    我把那本小说放进抽屉里。拉开抽屉,我发觉一直放在那里的一对金笔失了踪。是咪咪顺手牵的羊?真不可思议,她要这种笔来干什么?出去买也不过是数百元的事。尊尼倒是说得对,她果然是那样的人,其实只要她开口问我要,我岂有不给她的,何必要偷?

    况且……这时想起来很可笑,况且我们是朋友呀。

    广告公司叫我找十二个模特儿,画一套日历,半裸的,美丽的,而且都得吸同一牌子的香烟,或躺或卧。我并没有尝试过这样的“香烟牌美女”作品,很高兴的答应下来。第一个念头仍是想到咪咪,但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如果找到她,我一定把她放在正月。

    尊尼介绍给我好几个模特儿,他把我当大主顾,语气都不同。虽然我知道所有的模特儿都是一样的,但忍不住还是觉得咪咪是最好的一个。咪咪不但样子秀气,具感性,就连皮肤、手与脚,都比其他的女孩子细腻一点。

    我一个个的问她们,自一月问到六月:“知不知道咪咪?”

    “咪咪?哪个咪咪?咪咪什么?”

    “咪咪,哦,早一年见过,不知道现到了什么地方。”

    “咪咪吗?找她干什么?好像不干这一行了。”

    “咪咪?上次偷了我一只白金手表,哼!我还找她呢。”

    我不得要领。

    广告公司对于这一串的水彩美女画雀跃万分,我又故意把背景做得古色古香,冶艳万分。

    当然,我的画不是艺术,但谁的是?香港有艺术家吗?我不认为。只要我在作画时觉得享受,我的愿望已经达到,我一向不是奢求的人。

    画到八月的时候,咪咪终于出现了。

    那天大雨,她撑着伞来找我。我开门的时候无限惊喜,“咪咪!”她却有点嗫嚅,有点不自在,神情很憔悴。

    我问她:“怎么了?我找你好久。”我接过她手中的伞,“进来。”

    “有工作吗?”她大概觉得冷,拉拉衣襟。

    “有。”我过一会儿问,“你等钱用?”

    “是。”她说,“我身子有点不舒服。”

    “要多少?”我摸口袋,我只得七百元,塞在她手里,“如果不够的话,再来,别客气。”

    她接过钞票,“我一有便还给你。”

    “不急。”我说,“如果有空,明后天就可以开始工作。”

    咪咪点点头。“谢谢你,你是好人。”她转身。

    “你走了?”我问,“你不留下来吃顿饭。”

    “我有急事,我想去看医生。”咪咪说。

    数百元看医生怎么够,我脱下腕表,“这你也拿去。”

    “不,我不可以一一”

    “别客气,看完了医生马上来。”我说。

    她走了。我心安理得的睡熟,心中充满希望,等她第二天来,我仍然会把她放在一月。

    但是她没有来,一直没有。而我忘了把那本小说给她。

    直到我几乎把整本月历完成,她仍然没有出现。我并不十分在意,也许她不想把钱还我,也许没有心情来工作。

    我画到第十二幅的时候,有人替我带来了消息:

    咪咪死了。

    死了?我放下画笔,不肯相信,那么活生生的一个女孩子:虽然历尽沧桑,然而还是细皮白肉,活色生香的女孩子。死了?这么快?什么起因?

    尊尼说:“你找她,是因为她偷了你的东西吧?人已经死了,不要再追究,我们为她预备了一个简单的葬礼,如果你愿意,可以来参加。”

    那天仍然下雨,我买了一大束黄玫瑰,去到墓地。尊尼红着眼睛。我并不知道咪咪喜欢什么花,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没有机会。

    除了尊尼,那里尚有几个女孩子,都是妖冶的蝴蝶,今日不知明日的事。

    我轻轻的放下花束,自口袋里取出那本小说,一并放在棺本上,尊尼撒下第一把泥土的时候,我离开了。

    那日我回家听了一夜的巴哈,心思如潮水一般,起伏高低,我其实并不认识这个女孩子,她只不过做过我的模特儿,如此而已。

    天亮的时候,我尽我的记忆,替咪咪用水彩画了一张画。在画中她睁大了充满疑惑的眼睛,天真地向我看来,身子向后仰,细细的腰肢,纤弱的手臂。

    等画完成的时候,已是黄昏,我一日一夜不睡,而且也没吃过东西。

    我后来把十三张画一起拿到广告公司去,奇怪得很,他们都一致喜欢咪咪的那张。

    他们笑说:“你忘了加一支香烟。索性把这张拿来做封面吧。”

    我忽然想哭,为一个年轻的生命流泪,此刻除了我,还有谁会记得她?但是我连她的姓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叫咪咪。而这里,上千上万的女孩子都叫作“咪咪”。

    我把我应得的酬劳小心地放进皮夹子内,向广告公司告辞。

    从此很难叫我再用模特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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