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友,顾名思义,便是用笔来做朋友。
用笔,当然是写,写成信,寄出去,对方收到了,再回信,久而久之,双方有一定的了解,便成为朋友。
少年人最喜有笔友,不单可以了解到异地的风光人情,且可以藉此集邮。
故此在少年人阅读的杂志上,总刊登着一列列的姓名地址,等笔友去信同他们做朋友。
通信到某一程度,两个人熟络了,会得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像交换照片,甚或见面之类。
我也有个笔友,不过不是通过杂志相识的。
让我慢慢来说。
我在一间建筑材料公司做事,年前有客户写信来订购一小批东方色彩的瓷砖,因为数量太少,老板不感兴趣,一直没有回覆。
我被信上一张邮票吸引。
火地岛,这是全地球最南端的一个岛屿,在南美洲最尾处,幼时读地理,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再过去一点点,便已是南极洲,气温一定很寒冷。
一个中国人在那种地方干什么?我的好奇心被激发,便照着订单,替他办妥他要的东西,查明船期,给他寄了去。
我多事附了一句话,「在那样的地方,一个中国人可以做什么?」
邮包寄出,我也忘记这件事。三个月后,我收到回信。
这个名叫刘志强的人向我道谢,并且覆一句:「中国人足迹遍天下,现在连我自己都相信了。」
他很有幽默感。
为着满足自己,我去查百科全书:
火地岛,与南美洲当中夹着麦哲伦海峡,一五二○年由探险家麦哲伦发现。土地三份之二属智利,余三份一属阿根廷。气温属寒带,夏季约摄氏十一度,冬日时常在零度以下。
(为什么叫火地岛?)
火地岛主要产石油,其余就是牧羊,岛上共有羊只十八万余头。
这刘志强当然不是牧羊人(哈哈哈,牧羊人),那么他的职业当然是与开采石油有关。
当地除了印第安人外,也有南斯拉夫人、西班牙人、英国及意大利人。
真不能想像在那种地方长期生活是什么滋味。
住在本市的人,非常高傲,除却巫山不是云,连北美洲超级大国都嫌闷闷闷。
有一位表兄到加国的温尼柏念过书,回来诉苦说:「温尼柏不适合人类居住。」笑死我们。
更何况是火地岛。
他叫我们寄建筑材料给他,不是想在当地成家立室、落地生根吧。
收到信也算了。
但他继续又来了信。
「最值得尊敬的林先生,」他一直误会我是男性,「明知托你做这些事不该,奈何小弟在贵市没有亲友,只得劳烦阁下。弟在异乡为异客,想阅读中文刊物,可否代办,尤以武侠小说为上选,谢谢。」
信中附着巨额美金汇票,足可买一百套小说空邮寄出。
奇。
既从本市去,又怎么会在本市无亲无友,恐怕他不想人知道他的踪迹,故此托一个陌生人办事。
我买了整套新版的金庸小说替他寄出。即使从前看过,也不怕再读三百次,如果没有机会拜读,那此刻无异得到至大的宝藏。
此外我又替他订几份比较没那么无聊的时事刊物。
杂志社问我:「火地岛?!」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两星期后回信来了,仍称我为林先生,郑重向我致谢,不过没有再托我买什么。
我在外国读过几年书,有经验。相信我,人到外地是会变的,渐渐思乡,在家不值一顾的东西,到了异国,立刻变得刻骨铭心,什么邓丽君的录音带、各式周刊、陈皮梅、棉袄,全部派上用场,动不动弹吉他唱起我的中国心我的中国肺这种歌来,滑稽得要命,现在想来,真笑大了中国嘴。
不过那时有需要。
我很同情刘志强。
过时过节,便用公司的卡片向他贺年。
是这样成为笔友的,有两年多了。
算一算,他在火地岛生活,也有四年整。
不出我所料,刘先生在该处做石油厂的工程师,负责维修输油管,该地有一条长数千公里的油管,任何一公分出毛病都不得了,共有数十个工程师为它服务,刘志强不过是其中之一。
我是多么孤陋寡闻,没料到那种天脚底的地方居然有这么庞大的事业在进行中。
他们公司的宿舍十分精致,年前进行维修,他便索性订购东方色彩的瓷砖及配件来奢侈一番。
薪水据说也比欧美高出百份之五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刘志强一去便四年。
他仍然把我当男人,因为我名字、职业,都似男性。
这样也好,免得两人之间有什么误会。
男人本来不大肯写信,也许因为寂寞,刘志强每个月总来一封信,有时半页,有时页半,写写身边的琐事及工作的进度。
他笔触很生动,为人具幽默感,即使短短数句,也令人莞尔,我佩服他的精力及意志力,回信的时候,尽量模仿他的笔调,绝对不婆妈,免他起疑。
圣诞我寄了丝棉背心给他。
他回我一张相当大的羊皮,可以铺床上当褥子。
刘志强并没有要回来的意思。
他虽不说,但我相信故事中少不免牵涉到一件没有结果的爱情。
为了她,他走到天之涯海之角去躲着独自伤怀,创伤痊愈后,他干脆留下来做一个隐土。
有时候烦起来,我也希望自己是他,离开这里越远越好,没有是非、误会、陷阱、嫉忌。
但我到底不是他,当气温略跌,便觉寒风割面,吃不消,还到那种地方去呢。
「两个」男人,竟通信那么久,真匪夷所思。
在他那里,到南极洲去探险倒是方便。一小时船到达,如果冰山不挡道的话。
中秋,我寄一盒月饼给他。重阳,金华火腿最好部份,多谢快速邮递服务,寄到时食物都还新鲜。
我很含蓄的同他说,也许应当回来一次,出国五年,也足够了。
也许前任女友已经是三子之母,事过情迁,还躲那么远自苦做什么。
他来信说也许明年会得回家看一看。工作经验已经足够,异乡生活也尝够。
他的家,出乎我意料,并不是本市,而是美国加州。
他在六岁便跟父母移民,差不多二十年,难怪在本市没有亲友,原来笔友之间了解还不够深切。
我只得说,希望他回家以后,继续通信。
不禁有点怅惘。回家以后大约不会再写信了,顶多一个电话。只有在火地岛这种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地方,才会有余闲给远方的人写信。
那是五月。
然后到了七月,还不见他有信来。
也许忙,我想。
但是一晃眼,八月也过去,没有信,三个月没有音讯,使我这个笔友有点担心。
怎么,忘记了,还是已经回家,忙于适应?
我忍不住去一封信询问。
这封信寄出之后,发觉感情投资已经太过份,连忙警惕自己,凡事要适可而止。
九月,仍无信。
我处之以淡,天下没有永生永世的事,这样结束也好。
同事们诧异的问:「怎么不见你收火地岛的信?」
我托辞:「那位亲戚回来了。」
「请介绍给我们认识,真不相信那种地方可以住人。」
这个叫刘志强的人,一直没有消息,直至十一月。
足足半年。
他信中说:「林兄,油田大火,我受了一点伤,日昨出院,发觉有信,未及早覆,歉甚。弟伤势已复元,勿念。经此一役,决定速速返家,下次再写。」
受了伤!
火伤?难怪半年没有音讯。
是何等样程度的伤?竟要休养六个月之久,可想非同小可。
他都没有说,会不会四肢受到伤害?他亦没提。
我非常关心这件事,不知道是否应该再去信。他提到要速速返家,恐怕会在最短的时间成行。
可以做的不过是等。
最讨厌是等。
银行等排队,做工等升级,等,等浪子回头,等金价上升,从来没有愉快的等待,除出等孩子出世。
我竟为此烦躁起来。
后来又笑出来。能够写信,自然已无大碍,还替他担心做什么。
故此也不再去想它。
过一个月,信来了。
这次发信地点是美国加州。
仍然是短短几句,附着新地址,他离家四年,再次返去,恍如隔世。
父母亲欢迎他,看到他行李中居然有武侠小说,不禁大声称奇云云。
过几日来一封较长的信。
「林兄:实不相瞒,我离家四年,有一个很大的原因。父母亲有一间川菜馆在此地,弟妹们都入了行,对酸辣汤、麻婆豆腐、四季豆、炒三丝等了如指掌,父亲还想逼我入行,说什么当教授还比不得抓锅铲有进账,为免争吵,索性一走了之。
「过去几年,要不是你的鼓励,恐怕精神支持不住。但毕竟因工受伤,虽有金钱上补偿,但险些儿赔上小命,想到父母养育之恩,匆匆赶回,学做葱油饼、小笼包,你几时路过,来尝尝弟之手艺是否及格。」
原来不是为着一个女孩子,我的想像力太丰富了。
又原来世上还有这样的傻子,哪个「林兄」会为他写足三年的信?他却坚信我是男人。
我笑了。
我生日那日,他寄上我一直盼望着得到的两枚珍贵邮票。
我很感激,不知怎么表示谢意。
这件事我在年前与他说过一次,自己早已忘却,没想到他与我牢牢地记着。
这两枚票是美国太空人第一次登陆月球的纪念票,一套七张,我有五张,面额大的一直没有机会找到,又不甘心去卖。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
他的信反而来得密,但不知恁地,失去从前那种活泼与俏皮。
他写:「家人想我成家。
「妹妹已经抱第二个孩子。婴儿非常可爱,才一岁模样,一粒豆似的头会得左右摆动看风景,奇怪,小小脑袋想些什么?有思想吗。
「弟弟与一西班牙裔女孩走,那女孩有黑沉沉大眼睛,羊脂似的白皮肤,一头黑发,叫我想起卡门。但据说老得快。
「中国女人就经老,母亲已五十五岁,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四十岁模样,坐柜台,有不少洋人向她搭讪,我们常以此笑她。
[林兄,你有没想过婚姻问题?一生对一个人负责,负荷甚重,不知是否吃得消,假使真心相爱,又另作别论……
「听说你们那里的女孩子出名骄傲,而且都经济独立,不十分看重婚姻,这倒跟外国女子的人生观有七成相似。
「你有否知心友?
「为弟的真心盼望你能早日拉拢天窗,可否选加州为蜜月之地?」
这么婆妈的信不止一两封。
他似乎真的为婚姻问题困惑。
他父母一连介绍好些女孩子给他。
看他道来:「……我想不是巧合,那些女孩子当中没有一个大学生。
「父母挑媳妇,永恒地跟儿女挑对象的眼光不一样,学问他们不在乎,最要紧是脾气好,肯帮忙,千万不要到写字楼去表现自己,最好在店里做,捧盘碗、收账。
「还有,肯生孩子。」
「至理想是两年多抱三个,这里唐人社会大部份非常落后,同旧时农业社会没有分别。」
「我的生活沉闷,在考虑第二次出走。」
「你的生活一定多彩多姿吧。」
「我们通信统共有四年,神交已久,就是没机会见面,与其等你来到咱们这种闷地方,不如实际点动脑筋来你们那里玩是正经。」
我立刻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欢迎他来。
在这个期间,刘伯母托我替她把长篇电视节目录下来寄给她。我忠实地为她做齐。武侠的、言情的,一应俱有。
刘家的小姐迷上某人的小说,亲自写信来叫我寄,她信中用语与某人的小说笔法几乎完全相同,可见中毒甚深。
我也不怕烦,一一替她做到。
我成了他们刘家的好友。
离家别井就是有这个苦,接触不到乡土的文化,表面似没有损失,但日子久了,心底会得空洞。
在别人的国土上生活……也许第三代是可以习惯下来的,我们,我们始终心中怀念故土。
再也没有比我与志强更成功的笔友,维持那么久,感情有进展无退步。
有时我比他更噜嗦,一封信写十页纸,像社会工作者那样开导他。
说也奇怪,那时在火地岛,还可以说是通讯设备落后,通长途电话不便,是以从没听过对方的声音。
此刻他在美国,我也没有那么做,其实很方便,拨十个八个数字,便可以听他的声音,但有没有这个必要呢?
写信到底有诚意点。
我与志强两人心意相通,也没建议打电话给谁。
到最后,我相信我们是会见面的。
他会惊叫:「你是女身?」
我暗暗发笑。
不过事情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理想。
不久刘志强来函告知,他打算结婚。
我很诧异。他竟会在父母安排下成亲,这同盲婚有什么分别?
不过话要说回来,盲婚也没有什么不好,许多白头偕老的夫妇都是盲婚结合的。
许多新派男女认为白头偕老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是吗,阁下去试试看,也得双方无过无错才可以共同生活,做人还求功不成,但求无过已经上上大吉。
我非常怅惘,本来我想过几个月去探访刘家,现在看来,这念头只得打消。
试想想,人家正在筹备婚礼,忽自远方来了一个自称是男方多年笔友之女人,而这个女人,人们又一向以为她是男人……
太曲折离奇,我反对做这么戏剧化的事。
结婚,就这么样两个人走在一起。我也希望有这样的机会,不必打着灯笼到处找。
我的家人从不为我操心或担心。
自幼我是独行侠,家里兄姐比我大一大截,他们都受传统教育,有传统思想,单我一个人,做什么都比他们快几拍,在他们眼中,我惊世骇俗,大胆妄为,落得悲剧下场,实是咎由自取,与人无尤,不值得同情,而居然被我闯出一条路来,不禁啧啧称奇,形成一条鸿沟,更加无法交通。
自幼我是寂寞的,无法与人同声同气。
志强结婚后,也是停止写信之日。
婚期定在十月。
我强颜欢笑地去信:「这次可得给我一帧照片了吧?」
刘家寄来帖子。
真有办法,住在美洲,也可以印得到大红烫金的中文帖子,你说,华人是不是移民到天不吐都不肯放弃原有的风俗?纽约的唐人街超级市场往往供应元宝腊烛香,不由你不服。
我送了厚礼,那是两张绣花被面,一张百子图,另一张是鸳鸯戏水,一张粉红,另一张湖水绿,十分娇艳,喜气洋洋,配得天衣无缝,比起中国社会的婚礼更加传统。
这一段时间志强没有给我来信,由他小妹写信给我。
她说:「新娘子的父亲是新移民,在台北开当铺,来到加州,也大展鸿图,做同样的生意。
「他女儿廿三岁,会得说英语,本来打算升大学,后来同我一样,在初级试就没跟上,反正三年大学不代表什么,长期在我们店里洗碗的,不少是美术系的博士,除了念顶尖科学,否则很难闯出路来。
「嫁妆很钜,因觉与夫家同住不方便,她父为她在近郊买了一座洋房,布置顿过得去。
「她会在我们店中帮忙。
「她长得微胖,人很不错,温柔,我们相当喜欢她。」
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媳妇。
多么好。
志强在婚后才同我说:「很彷徨。要爱护她,我知道,但我们从来没有恋爱过。
「希望盲婚再一次成功。
「午夜时常惊醒。」
我起疑心。
自返家后他就没有开心过。
这里面有文章。
我慢慢的往回追思,打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问题人物?自返家后。
不久,自发生意外后,油田失火,他受伤。
一定与他的伤有关,他一直没提到是什么伤。到现在我相信是永远留下痕迹的伤,否则他不会沮丧良久。
我终于不再忌讳,写信问他:可否告我,伤势到底痊愈否,我与你无所不说,不应隐瞒。
他崩溃下来。
信收到,我阅后双手颤抖。
他说:「我失去右腿,自膝以下被切除。」
我发了一身的汗。
没想到事情会坏得那样。失去一条腿!亏他还肯同我通信,如正常人一般生活,我佩服他的勇气,难怪他情绪低落,原来一切一切都有因由。
可怜的志强。
他还作更大的透露:「我的新娘,与我同病相怜,很难找到健康人为对象,亦无谓一辈子欠负人家。
「因与遗传无关,我们可以获得完全健康的孩子。」
我为他哭泣一整夜。
亦为刘伯母难过。试想想,儿子好好地出去,回来时完全不一样,不再是一个正常的人。
但我在信中毫无露出戚容,如常鼓励他。
他是个勇敢聪敏的人,相信一定可以克服这个难关。
自己的生活却越来越孤寂,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找到好朋友。
不出我所料,他的信果然越来越少。
我转了份工作,薪水较以前好。把公司新地址给他,他也没回覆。
我替他高兴,有了家庭生活,身边有伴,何必逐个字写来同笔友倾诉,这是完全正常的现象。
年终时他说会来看我,倒是意外。
「——也是见面的时候了,我来采购一些必需的用品。」
我很兴奋,一定要去接飞机。
他不准我那么做,只答允一到-便约见我。
争持半晌,约好在酒店大堂见面。
到了时间,不禁觉得老土,笔友见面,哈,笑坏人。
真的靠一枝笔便可以认识一个人?有时候深交二十年,还似在五里雾中。
人是会变的,受环境影响,有些人成熟有些人不,有些人靠毅力获得很大的成功,与他开步走的朋友却不,种种分歧,使友谊不能持续,不如人的那方自然酸溜溜,也不去追究深因,另一方亦只得一笑置之,所以交朋友是困难的。
我没有见过刘志强,但是一认便把他认出来。
他高大、英俊、廿余岁,穿得朴素但很有型,一件半新旧的凯丝咪呢大衣搭肩膀上,一见我便微笑地迎上来。
咦,怎么没有惊异,怎么看到我不是男人没有意外?
他装了义肢,完全瞧不出来。
他叫我的名字。
「喂!」我大嚷,「我是你的林兄。」
「什么林兄,在第二封信就知道你是女孩子。」他笑。
嘿!
我瞪着他。
他的睑上有点风霜,带有点憔悴,但更加显得有气质。与我心目中的刘志强一模一样。
我与他大力握手。
我们坐下,叫了浓郁的咖啡。
「你同我想像中一般漂亮潇洒。」志强说。
「你!」我有点难为情。
「生活好吗。」他问。
「托赖,过得去。」我说:「你这个人,明知我不是林兄,何必一直哄我。」
「你不想我知道,我自然不便拆穿你,我们两个都不是查根究底的人。」他微笑。
我点点头。
「本来或许还有点非份之想,意外事件后,把你当百份百的知己,」他很坦白,「还有什么男女之别。」
「生活好吗。」轮到我问他。
「在适应。」
「太太有无同来?」
「有,出去购物了,她是个很可爱的女人,你会喜欢她。」
「一定。」我说。
「有男朋友没有,问你好几次,也有廿多岁,当心做老姑婆,我妹妹都三任母亲了。」
我呼呼的笑。
「看到你真高兴。」他说。
「我也是。」
「你一点也没有令我失望。」他说。
「你也是。」
我们俩又紧紧握手。
喝完咖啡就分手了。
他说:「以后,不再写信了。」
我很同意:「是的,我的新工作比较忙,也抽不出空来写,你已有人照顾,不方便做这事。」
「有空来我们这里。」
「我会的。」
我们再三祝福对方,然后话别,看着他离去,背影引起我很大的感触。
再见,笔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