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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3 正文 第5节

所属书籍: 离歌3

    (5)

    车子刚停好,颜舒舒就从车上跳了下来,她直接拉开车门,从后座上揪出洛丢丢,一句话不说,对着她披头盖脸就是一顿猛揍。看得出来颜舒舒下手很重,毫不留情,也活该洛丢丢倒霉,正撞上她心情不好。

    “杀人啦杀人啦!”瘦弱的洛丢丢显然不是颜舒舒的对手,除了发出杀猪一般的叫喊外只能抱住头任她宰割。想到她脖子上还有伤,怕出状况,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二人分开,颜舒舒指着洛丢丢的鼻子厉声骂道:“我出来混的时候,你丫还在念幼儿园。跟我横,别以为老娘怕你!”

    我当然知道她不怕,她这么做,不过是为了我,为了我的护身符——她曾经送我多少华美的挂坠,我都不肯换下的东西。

    她当然知道它对我的重要性。

    趁我拉住颜舒舒,洛丢丢像猴子一样从我们中间溜走,一面跑一面指着我们朝前方大喊:“你们要的东西在她们那里,可别让她们跑掉啦!”

    不过短短数秒,我们已经被七八个男人团团围住,洛丢丢站在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前面,一只手抓住他的袖子,趾高气昂地看着我们。一时间我有些搞不清楚状况,自己趟的到底是那路浑水?

    “没猜错的话,有一位GPRS小姐吧?”眼睛男的眼光在我和颜舒舒身上扫过来扫过去,我已经听出他的声音,就是早些和我通电话的那一个。他眼睛还是金边的,穿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发型老土,身形瘦弱,光从造型上看和传说中的“绑匪”实在是大相径庭。

    “我是。”我说,“我来找我的东西,找到就走。”

    “真是巧,看来我们都丢了东西。”眼镜男说,“要不我们都互相帮忙找一找?”

    我指着前方的一排途胜问眼镜男:“请问今天洛丢丢坐过的是哪一辆?”

    他很配合地指给我。

    “我有项链也许掉在里面了。”我说,“不介意的话,我想去看看。”

    “OK。”眼镜男出乎我意料地爽快,竟然掏出钥匙打开了车门。我走到车前,确认车牌号后,把车子整个翻了一遍,没有我想要的东西。

    “你怎么会相信那个撒谎精。”颜舒舒靠在车门边,“那东西没准在她身上。她明摆着就是在玩你。”

    她说得对

    我怒火中烧,一直走回到洛丢丢的面前。我发誓,她要是敢不把项链交出来,我就把她丢在这里喂狼。

    洛丢丢知道大势不好,拉着眼镜男的袖子大喊:“她是叶贱贱的律师,她骗叶贱贱只要把东西交出来就可以无罪,这都是她干的,你们找她算账!”

    眼镜男盯着我,我也盯着他。

    我说:“你要是相信她说的,你就是白痴。”

    “你居然敢骂东哥白痴?”洛丢丢举起右手拳头,对着站在她身边的几个男人叫嚣道,“揍她揍她揍她!”

    很显然,不过短短时间,她已经将“救命之恩”抛于脑后。

    还好,没有人动。

    洛丢丢又开始换上可怜兮兮的口吻:“东哥哇,我知道我跑不掉的,可是那些东西真的不在我这里,所以我才千方百计把她们骗到这里来交给你们处置。不信你们可以去她们车上搜一搜,搞不好就有收获哦。”

    洛丢丢话音刚落,那个叫东哥的使了个眼色,已经有几个人往颜舒舒的车走过去。颜舒舒见状,连忙上去护住她的爱车说:“谁也不许碰我的车。不然我报警。”

    她说着,已经掏出了她的手机,但别人动作比她更快,她转眼就被两个男人控制住,手机也活生生地被抢走了。“搜车搜车搜车!”洛丢丢像吃错了什么药,继续高举着右手拳头大喊大叫。我怕颜舒舒反抗吃亏,赶紧跟那个叫东哥的人商量:“车子让你搜,你先放开我朋友。”

    颜舒舒重获自由,看着几个毛头小子在她车上翻来翻去,气乎乎地对我说:“明天给我换辆新车!”

    “算我欠你的。”我说,“有钱给你换辆法拉利。”

    “我要劳斯莱斯。”她说,“马卓,跟着你,真是见世面。”

    我真的抱歉,除了对她微笑别无他法。

    她白我一眼:“亏你笑得出。”

    他们当然没搜到任何东西。

    洛丢丢瞪大眼睛继续演戏:“不可能啊,你们脑残还是智障啊,这么多双眼睛找个东西这么困难啊,前座椅后面的口袋有没有搜到啊……”

    她话音未落,已经被人打了一个耳刮子,喝令她:“住嘴!”

    “谈笔交易好不?”我对眼镜男说,“我现在要搜她的身。如果我搜到我要的东西,我就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你X妈真的脑残智障啊,”洛丢丢捂着脸说,“居然敢这样命令东哥,你知不知道他是大哥大,他才不会听你的指挥。”

    东哥做了个手势,两个猛男上前一人抓住洛丢丢的一只胳膊,让她动弹不得。洛丢丢试图反抗,但显然毫无作用。

    “喂!马小三儿,你X,妈农资是不是有问题啊,在我身上摸来摸去的干什么啊,你信不信我一封律师函告你非礼啊……”,她话没喊完,我已经从她牛仔裤口袋里摸到了我的护身符。早知道是这样,我在医院就应该搜她的身,哪会惹出这么多麻烦事!

    我把护身符拎到她眼前,让她看了一眼。然后迅速地将它戴到我的脖子上,对眼镜男说:“东哥,谢谢。”

    “不客气。”他说,“别忘了我们的交易。”

    “你要找的东西,我想我不知道在哪里。”我说,“不过洛丢丢一定知道,你要是把她捆起来,打她几顿,再饿她几天,兴许她就招了。”

    “马小三,你有点职业道德好不好?”洛丢丢穷喊,“我要有什么事,吴媚媚会要你的命!”

    “是你先不仁,何苦怪我不义?”

    “他们不会放过我的!”洛丢丢这回像是真的哭了,“叶贱贱收了他们的钱,却没给他们货,还被抓起来了,他们认定货在我这里,我交不出来,只有死路一条!你问过叶贱贱,你一定什么都知道,你把真相告诉他们,救我一次,我一定让我妈感谢你!”

    “既然你妈有的是钱,就让她感谢东哥吧。”我说,“我帮不了你。”

    “我X你八辈儿祖宗!”她又开始脏话连篇播放了,没一般定力的人真是受不了她。幸亏旁边有人,拿出胶带来职业地封了她的嘴。

    “你放心,我不会报警,”我看着洛丢丢苍白的小脸和睁得浑圆的充满了恐惧的眼睛对东哥说,“要怎么做,随你便。不早了,我跟我朋友要回去休息了。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这事真和我们无关,您应该也不会为难我们两个路人,对不对?”

    “听上去有点道理。”那个叫东哥的捏着下巴说,“但我得确定你说的话也是真的。所以,对不起,我们也要搜一下你们的身。”

    颜舒舒发出一声尖叫,我退后一步对东哥说道:“我想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根据民法四十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一下罚款。所以,如果你们非要这么做,恐怕这件事就要闹大了。”

    “你别忘了你刚才也搜了她!”东哥手一指,指到洛丢丢脸上。

    我说:“别忘了你也有参与,不过她确实有权利去告我们。如果你做了,我也有权去告你。”

    “威胁我?”

    “借一步说话可好?”我问他。

    他移步,和我走到远一些的地方。他掏出红双喜来,递给我一根,我摇摇头告诉他我不抽烟。他自己点让了,对我说道:“你最好替我转告叶贱贱,把该交的都交出来,不然我和我的兄弟都不会善罢甘休的。”

    “据我所知,他的东西已经全被警方没收。”我说,“更何况洛丢丢只是一个一无所知的未成年少女,你拿她出气一点用都没有。”

    “姓叶的差点把我们害死,有用没用我也要试一试。”东哥说,“那女的她妈妈不是很有钱吗,你去带个话,拿钱财出来消灾,我也认的。”

    “你要多少?”我问。

    “不多,一百万。”

    “挺多的。”我说。

    他看着我,笑了一下说:“你胆也挺大的。”

    “谢谢。”我说,“你想过没有,就算你拿到一百万,可能这辈子都要躲躲藏藏,何必?”

    “律师大人,难不成你会告发我?”他说。

    “那是当然。”我说。

    他丢掉烟头,瞬间变脸:“今晚我就可以做掉你们三个,一点痕迹都不留。你信是不信?”

    “信。”我说,“但你不会。”

    “为什么?”他很奇怪。

    “做掉我们,对你一点儿好处都没有。”我说,“我和我朋友要先走一步了,因为我们要是再不回去,恐怕马上就有人找来这里,给东哥带来麻烦,反而不好。”

    “我最不怕的就是麻烦,”他轻描淡写地说,“要是怕麻烦,我也不会入这行。所以我要提醒你,今晚的事情要是传出去,不管你是哪路神仙,你们全家的老底恐怕都得被掀出来晒晒阳光。”

    “放心吧东哥,”我说,“年关将近,律师证又这么难考,我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倒是她,”我看了一眼洛丢丢,“是个定时炸弹,早拆早好。”

    他笑着点点头,说:“好吧,我放你们走,洛丢丢留下。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坏我的事是什么样的后果。”

    “我明白。”我说。

    他挥手示意我快走。

    我跑回去,拉着颜舒舒就上了车。她发动车子,很快拐上大马路。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很害怕。坦白说,我还是有一点。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她喝醉的那一次,我把她从大帮人手里解救出来,那时候的自己,倒还真是一点怯意都没有。

    原来我不出来混,真的已经很多年。(6)

    深夜两点半,路灯照耀下的柏油马路像海底一样安静。

    经历了这莫名其妙的一天,我的脑海却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心头像被谁用枪打出一个缺口,呼呼啦啦涌出许多的前尘旧事,把我淹没得快喘不过气。自从来到北京,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又一次被割裂开来。像当初离开成都时一样,那个小马卓从此跌进岁月的漫漫长河再难寻回。不知道是记忆总是充满不堪还是性格所致,反正我不喜欢回忆,宁愿一往无前。所以大学四年期间,我的电话总是一周一次,例行公事。除去过年,我也基本很少回家,奇怪的是,阿南从不质问我什么。我猜他多少能敏感地觉察到我的变化,但却故意绝口不提。我们之间那道鸿沟不需隐藏,但却谁都视而不见。

    对现在的我来说,那个家就像一副旧春联,经年累月,本来的颜色早就褪尽,但似乎不到那个时候,怎么也不能揭下它。

    只是“那个时候”不知道会是哪天?如果他真的选择来北京,那一天会不会就永远都不会到来?

    我无法解剖自己的内心,到底是害怕还是担心着什么,一直想做一只自由的风筝,其实又担心他放掉线我会找不到回家的路,真是患得患失。

    我坐在颜舒舒的车里,车窗打开,任冰冷的风刮着我的脸,我觉得自己需要冷静。

    颜舒舒却关闭了车窗,语气生硬地说:“会感冒。”

    “对不起。”我说,“今晚让你受惊了。”

    “客气个啥。”她说。“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小三八,又是90后又是富二代,比定时炸弹还危险,认识她偿命不够。”说完,她又把脸凑过来,很严肃地压低声音说:“放心好了,今晚她要是被五马分尸了,你我都不在场,我做证明。”

    我说:“她什么事都不会有。”

    “你怎知,我看那帮人不好惹。”

    “我有把握。”我说。

    颜舒舒加快车速说:“你身上有种大姐大的风范,高一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好像没什么令你害怕的事情一样。”

    “胡扯。”我说。

    她只是笑。

    那晚我住在颜舒舒的家,她填了一夜的单子,我也几乎一夜没睡,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她说:“你猜针头对准我的时候我在想啥?”

    “不知道。”

    她笑着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说:“我在想,如果肖哲在的话,他会不会勇敢地冲上去和她搏斗?”

    我还没回答,她自己笑得弯下了腰,连连摆手说:“光是想想都可笑啊,绝对不可能,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

    我赞同:“偷偷地拨110比较符合他的风格。”

    我们笑作一团。

    其实也不是那么好笑的事,但可以让人好笑的事仿佛越来越少,于是笑点就变得越来越低。总的说来,和颜舒舒在一起的时间是轻松的。她也算是我旧的记忆里最舍不得剔除的那一部分。

    快清晨时,她睡着了。睡之前,她无数次嘱咐我要叫她起来送我去机场。但我还是没忍心,替她做了一个三明治放在厨房,就蹑手蹑脚地离开了。

    我定的是早上八点的航班,我到机场的时候才六点半不到,机场人烟稀少。选择在这个时候出发的多是商务人士,个个表情严峻,或是端着咖啡,或是看手机和手表,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登机之后,我的座位靠近窗户,阳光渐渐开始加剧。我摸摸肿胀的眼皮,戴上眼罩,打算睡一觉。

    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十八岁那年,坐在飞机上,我握着他给我买的新手机,立下的誓言——“请等我回来。我一定会回来。”

    但现在,我早就决定不回去了,不是吗?

    我喜欢上了北京,喜欢了这个城市的巨大、忙碌、空荡,甚至无情。因为在这里,我才有足够的能力生长,爆发,从而真正长出一个全新的我。

    下了飞机,我就给方律师打了一个电话请假。告诉他家中有事,我要后天才能去上班。他关心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说不必只是小事不用担心。就在电话放回口袋的那一刹那,我一抬头,好像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心快要跳出胸腔。

    仿佛记忆中他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帽檐扣得低低的,但呢个下巴独特的轮廓却叫我永生难忘。

    茫茫人海,竟然能在异地的机场凭着他那副下巴彼此重逢?电视剧这么演都会被骂的。我讥笑自己,看来这四年,我忘记的事情不只一句誓言。

    我买了机场大巴的车票,登上车,寻到最后一排的位子坐下。连续24小时没有睡意的我,摁着发痛的太阳穴,戴上了IPOD的耳机。

    陈奕迅唱:

    “头沾湿无可避免

    伦敦总依恋雨点

    乘早机忍耐着呵欠

    完全为见你一面”

    我看向窗外,南京的空气不见得比北京新鲜,到处灰扑扑的,早晨九点,城市准时苏醒,排放污染物,蒙蔽一切。

    “寻得到尘封小店

    回不到相恋那天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

    谁为了生活不变”

    把音量调小,我微闭着眼睛,揉着太阳穴。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

    中间隔着那十年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恍惚中,竟然又看到那个熟悉的人,跟我同一辆大巴。可惜等我张大眼睛,他已经落座,第一排的位置。车子发动,我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我稍微侧头,看到他的穿着——是现在流行的英伦小西装。

    夏泽,西装?

    我笑了。

    怎么可能是他?

    我闭着眼睛继续听这首叫做《不如不见》的歌。胸口离开我十几个小时的护身符回到应有的温度,总算令我心安。

    到站后,我睁开眼,下意识地往前看,那个座位上的人已经不见了。我下了车,迟疑着要不要打个电话提前告诉阿南,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既然都“惊喜”了,就索性“惊喜”到底吧。

    我到长途车站去买票,很不巧,上一班已经开走,要等一个多小时才有下一班车。我不想吃饭,就到水果摊买了两个苹果,又去超市买了一瓶酸奶,透过潮湿的玻璃窗,我好想又看到那个穿英伦西装的人,转头,却谁也没有。

    一夜没睡,只能怪这旧环境旧空气让我产生不该产生的幻觉。

    喝掉一大瓶酸奶,辗转数小时,终于回到熟悉的城市,熟悉的小区,可是,门口的那个熟悉的“果果超市”却凭空消失了,变成了一家美容院。

    我站在那里,看着那个美容院的大招牌,心像被谁无端挖去了一大块,疼得快不能呼吸。

    如果说他卖掉县里的那个超市,是为了在市里开一家更大的,那如今他又卖掉这家市里的超市,难不成就是为了把超市开到北京去么?还是应为北京房子的压力,让他不得不做出这样的一个选择?

    看来,我回来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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