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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出状元 正文 番外篇三

所属书籍: 行行出状元

    不过,她不急。婚姻这事儿,不过是搭伙过日子,她本来就没有抱着太美好的期望,也不觉得一定要嫁人。

    日子就在等啊等里,又过了一个月,去吃了几顿喜酒。那两家却一直没有来消息,看来似乎是没戏了,小芳也慢慢看淡了嫁人这回事,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遇见能让她想敲闷棍的男人了。既然不会遇见,那麽,独自一个人也挺好。

    正当这样的想法逐渐在脑海里生根时,却没想到,她竟意外的送出了一棒子闷棍!

    那日,她到南街办事,意外遭遇到抢劫事件──虽然人家抢劫的不是她,但她很不幸的恰好走入案发范围,成了被殃及的池鱼,窄小的巷子在三名恶人东南前後的包抄下,她想闪远点都没有机会,打斗便开始了。

    三个人提刀拿棍的围着一名背着包袱的人打了起来,口口声声要人将东西留下。那名被抢的人手无寸铁,被打得节节败退,很快就退到了小芳躲着的地方,逼得小芳不得不加入打斗的行列。

    小芳还算幸运,躲在角落时,捡到了一根扁担,正好可以充当凶器自保。她眼疾手快,在恶人没有发现她之前,便从後面相准了那名唯一拿刀的恶人,丝毫力气也没留的就用力一挥,当场将那恶汉敲了个不省人事。然後将恶汉手上的刀给拿了过来,丢给被抢的苦主,说道:

    「别总是躲啊,人家要砍你,你躲个屁!快来砍回去才是正经!」一边说还一边躲着另两名恶人的棍棒,并不时回敬过去,一敲一个准,揍得剩下的两名劫匪呼呼叫痛。

    结果,待那名苦主提着刀、做好心理准备,决定冲过来加入抗暴行动时,小芳早就将三名恶人给敲昏了──哦,不,应该说,虽然恶人只有三个,但她敲昏的却是四个人。

    小芳觉得自己很冤,当她敲完三名恶人时,发现那个苦主就一直缩在旁边,让她一个弱女子独自面对恶人,心中百般不爽,转头就要骂上一顿时,哪里知道那苦主就朝她手上的棍子撞过来了,然後,竟然就这样撞晕了!

    就这样也能撞晕?这男人是纸糊的吧!?

    【之五:闷棍之後……】

    「我说过多少遍了,那时我刚从关外回来,身上带着京城贵人订的贵重货品,半点不敢担搁,就算生病也忍着不看病,就是要先把货品送到贵人手中。那时我全身高热,已经病了半个月了,一路奔波劳累,撑着一口气不肯倒,其实早就头昏眼花,浑身疼痛。我那是撑不住终於病倒了,而不是撞上你手上的棍子才昏倒的!我堂堂一个走南闯北的行脚商,当然练过拳脚,单挑七八个宵小不在话下,那日我是生了重病,才会昏倒的,不是因为你敲了我一记……」

    「好啦好啦,你说几百遍了,不烦啊?就当你是真的病得乱七八糟,而不是被我敲昏成了吧?」

    「我是真的生病了,才不是藉口!那时你还让人把我送去医馆,我在医馆养了一个月的病,那难道是假的吗?!」

    「不是我请人送你去医馆,是我一个人把你拖到医馆,我力气很大,跟你掰腕子都能赢好不好?」小芳受不了的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那个被敲闷棍的男人大做茶壶状的道:「我说,咱这一路从京城走到常州,如今都要进入永定县了,前前後後走了两个多月,你每天这样念念念的,有意思吗?」

    「当然没意思,可你总不能老是把敲了我一棍子的事拿出来说嘴啊,明明不是那样的!如果那时我没生病,你就是敲了我十棍子,我也是不会晕的!」男人被瞪得有些气短,声音愈说愈小。

    「可你明明就晕了啦,不管是怎麽晕的,总之是晕了,不是吗?」这有什麽好辩的啊?事实明摆着呢。

    「但你也别老说啊,等我们回你娘家,你岳父岳母也这样说的话,那我脸往那搁?你瞧我这样熊腰虎背的,怎麽可能被人一棍子就敲晕不是?你把我说得中看不中用,让岳父怎麽看我?」

    「好啦好啦,你别念了。如果你真的那麽介意这件事,我就不跟我爹娘说你是被我一棍子敲来的丈夫不就成了?一句话的事,偏你说了一路。」

    「我也不是……」男人还想辩。

    「好啦好啦,我了解。你口渴不,快喝茶去吧!」

    纪小芳朝天空翻了个白眼,想像不到自己居然会嫁给眼前这个男人,甚至为了他而离开明宣侯府,放弃了她美好的厨娘梦想以及可以白吃一辈子的食物,就这样做了个行脚商人的妻子……

    每每想到这里,她都要叹气着真是孽缘。都是当初那根扁担的错,怎麽就杵在那儿,让他给撞上了呢?

    结果她就得为那一棍子负责,负着负着,就把终身给负进去了。

    事到如今,她也搞不懂这个男人娶她、为她赎身脱籍,到底是报恩还是报仇啦?明明她是比较希望可以在明宣侯府待一辈子的,怎麽转眼间,就出了府、嫁人了,成了眼前这个行脚商人的妻子啦?

    虽然她愿意跟着他天涯海角的闯荡,见识天下各种风景;虽然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比那个张圆李木之流的人好得太多,既不轻浮,也不木楞,虽然有点噜嗦,但也不是不能忍受──是个人就会有些毛病,彼此也别挑剔了。小芳一向看得开,对人对食物都不挑剔。她只是一直在想:可以天南地北的行走,一个好男人,怎麽,就让她下定决心离开侯府啦?

    嫁人半年多来,小芳始终百思不得其解。

    怎麽,就轻易放弃那麽多那麽多可以白吃的食物,就跟这个男人出来啦?

    「喝口茶吧。你在想什麽?」男人倒了一杯茶递给她,顺口问道。

    「我在想,我怎麽就跟你出来了呢?明明我早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吃明宣侯府的啊。」

    「那里有什麽好?我能让你吃得更好!」男人不悦道。

    「再好也是要掏钱买!」这才是重点好不?想到就心痛,现在後悔不知道来不来的及?

    「我掏得起。」男人的回应很有底气。身为一个成功的行脚商人,习惯了粗糙的生活,或许过不上也过不来大富人家那种穷讲究的派头,但纯粹满足口腹之欲却是半点问题也没有,有时甚至还能比京城的贵人吃得更好更道地。

    「这不是掏不掏得起的问题……」小芳瞪了男人一眼,对於这个话题,她同样也不想再说了。「算了,跟你说不通。」

    男人撇撇嘴,对自家婆娘那满脸心痛肉痛的样子,早就学会无视,懒得生气了。反正人是赎出来了,想再回去当奴仆没门,她也只能在每每吃饭时搥一下心肝罢了,随她去吧。

    小芳抱着头想了好久,叹气问道:

    「喂,你脑筋好,那你好好想想,当初我们见面那时,被敲了一棍子的人,其实是我而不是你,对吧?」

    「啊?」男人错愕,不明白自家婆娘又在胡思乱想什麽了?

    「唉,果然……」小芳叹气连连。「虽然晕倒的是你,但中闷棍的人,其实是我啊。」

    男人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麽,而小芳也没有解释的心情,只在心中默默垂泪想着──

    小云只说遇上一个想敲闷棍拖回家的男人,就是喜欢。哪里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得付出代价的!

    呜呜呜,明宣侯府免费吃一辈子的饭,就这样没了……

    这闷棍敲得她好冤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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