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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外传:七王国的骑士 神秘骑士 第五节

    邓克耸了耸肩。他对别人的注视已经习以为常,但并不意味着他喜欢这样。“让她们看去吧。”

    “高台下面坐的是‘老公牛’。”梅纳德爵士说。“他们夸他是个彪形大汉,但在我看来,他身上最大的也就是肚子。你站在他旁边就像个巨人。”

    “的确如此,爵士。”长凳上的一位伙伴搭话,他面色蜡黄,表情忧郁,衣着是灰绿两色。双眼小而精明,长得很近,搭配着拱形的眉毛。嘴巴周围留着整齐的黑色胡须,弥补了向后退却的发际线。“在这样的赛场上,仅凭身材就能让你成为最可怕的竞争者之一。”

    “听说‘野兽’布雷肯可能会参赛。”坐得更远的某人说。

    “我不这么认为。”身穿灰绿两色衣服的人说。“这次马上比武的目的只是为了庆贺伯爵的婚礼。为纪念床上之事,而行马上之事。奥索?布雷肯之类的牛人根本不屑一顾。”猫儿凯尔爵士喝了一口酒。“我敢打赌巴特维尔大人不会上场。他会呆在荫凉的贵族包厢里为他的代理骑士们加油鼓劲。”

    “那他会看见代理骑士们纷纷落马。”格伦顿?鲍尔爵士夸口道。“最终,他将会把龙蛋送到我的手上。”

    “格伦顿爵士是火球之子。”凯尔爵士向新来的人解释。“能否请教尊姓大名,爵士?”

    “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无名小卒之子。”昂德里夫的紧身上衣质地优良,干净整洁,显然受到了妥善照料,款式却很简洁。一个蜗牛形状的银质扣针系住了披风。“如果你的长枪功夫与口才一样好的话,格伦顿爵士,倒可以跟这位大块头比个高下。”

    趁侍者倒酒的工夫,格伦顿爵士看了邓克一眼。“如果我们交手,他必败无疑。不管他的块头有多大。”

    邓克看着侍者把酒杯倒满。“我用剑比用长枪拿手。”他承认。“用战斧更好。这次会不会举行混战比赛?”他的体格和力量在混战比赛中很占便宜,他知道自己既能打人也能挨打。而马上比武就是另一回事了。

    “混战?在婚礼上?”凯尔爵士听上去十分震惊。“这不太可能。”

    梅纳德爵士发出一声轻笑:“婚姻便是一场混战,任何已婚人士都会这么跟你说。”

    乌索尔爵士也轻声笑道。“恐怕这次只有马上比武,不过除了龙蛋外,巴特维尔大人还答应给亚军三十金龙,给前一轮失败的骑士们每人十个金龙。”

    十个金龙也不错。十个金龙可以买一匹骑乘小马,这样邓克就不用在战斗以外的时间里骑着雷鸣。十个金龙可以给伊戈买一件板甲,再买一顶像样的尖顶帐篷,绣上邓克的榆树和流星。十个金龙意味着烤鹅、火腿和鸽子馅饼。

    “每胜一场还可以赚取赎金。”乌索尔爵士一边挖面包盘,一边说。“而且我听到传闻,有人对比赛结果下注。巴特维尔伯爵本人不喜欢冒险,但他的宾客中却有人赌得很大。”

    话音未落,号声响起,安布罗斯?巴特维尔步入大厅。邓克跟其他人一同起立,目送巴特维尔与新娘挽着手臂,踏着一条密尔花纹地毯,登上高台。那姑娘芳龄十五,刚刚开苞,她的伯爵丈夫年过半百,新近丧偶。她面色红润,他脸孔灰白。新娘那件绿白黄三色披风拖曳在身后,看上去既炎热又沉重,以至于邓克想知道她如何能够忍受。巴特维尔大人同样是既炎热又沉重,他脸颊垂肉,淡黄色的头发日渐稀疏。

    新娘的父亲紧跟在她身后,手中牵着年幼的长子。河渡口的佛雷侯爵是个举止优雅的瘦子,衣着蓝灰二色,他的继承人是个没有下巴、流着鼻涕的四岁男孩(译注:即冰火正传中的老瓦德?佛雷侯爵)。随后入场的是科斯坦、瑞斯利两位伯爵及其夫人,两位夫人都是巴特维尔伯爵的第一任妻子所生。接下来是佛雷的女儿们及其各自的丈夫。再后面是戈蒙?匹克伯爵;斯莫伍德和肖尼伯爵;更多的低阶领主和封地骑士。在他们当中,邓克瞥见了提琴手约翰和阿林?库克肖。阿林大人看上去已经喝醉了,虽然婚宴尚未正式开始。

    当所有人踱上高台,贵宾席也已经挤得像长凳一般。巴特维尔大人和新娘坐在橡木质地、包有金箔的双人宝座之上,屁股下面垫着圆滚滚、软绵绵的坐垫。其余的人则在高背椅上栖身,椅子的扶手雕刻得花里胡哨。在他们背后的墙上,两幅巨大的旗帜自房缘垂下:佛雷家族的灰底蓝色双塔,以及巴特维尔家族的绿白黄三色波浪。

    牵头祝酒的荣誉交给了佛雷大人。“敬国王!”第一段祝酒词如此简短。格伦顿爵士伸出酒杯。邓克跟他、跟乌索尔爵士和其他人碰杯。他们一口喝干。

    “敬巴特维尔伯爵,我们亲切的东道主。”佛雷接着宣布。“愿天父赐他长命百岁,多子多福。”

    他们又饮一轮。

    “敬巴特维尔夫人,忠贞的淑女,我亲爱的女儿。愿圣母赐她丰饶多产。”佛雷向女孩露出微笑。“我希望能在年底前抱上外孙,双胞胎就更好了(译注:此处是双关,原文是Twinswouldsuitmeeveer,孪河城Twins是佛雷家族的居城)。所以今晚你得好好搅拌一下黄油,我亲爱的(译注:原文是thebutterwell,把巴特维尔的姓氏Butterwell拆开了。)”

    笑声在大厅中回荡,宾客们三度举杯,这酒口感醇厚,色红味甜。

    佛雷大人随后说:“这一杯敬的是御前首相布林登?河文。愿老妪的明灯为他照亮通往智慧之路。”他高举酒杯,一饮而尽,同饮的还有巴特维尔大人和他的新娘,以及高台上的其他人。在餐桌下席,格伦顿爵士倒转酒杯,将杯中之物泼在地上。

    “浪费好酒真是可惜。”梅纳德?普棱说……

    “我不会为弑亲者干杯。”格伦顿爵士说。“血鸦公爵是个巫师,也是私生子。”

    “私生子出身。”乌索尔爵士温和地赞同道。“但他的父王在临终前授予了他合法地位。”他喝完了杯中酒,梅纳德爵士和大厅中的许多人也是如此。差不多同样多的人放下了杯子,或是像鲍尔一样反转酒杯。邓克感觉到手中酒杯沉重的分量。血鸦公爵有几只眼睛?那条谜语是这么说的。一千只眼,再加独眼。

    祝酒一轮接着一轮,有些是由佛雷大人发起,有些则是旁人的提议。他们为年幼的徒利公爵干杯,他是巴特维尔大人的封君,因故未能前来观礼。他们为高庭公爵“长刺”里奥的健康干杯,有传闻说他卧病在床。他们为了缅怀英勇的逝者而干杯。是啊。邓克回忆起往事。我很愿意为他们干杯。

    提琴手约翰爵士说出最后一段祝酒词:“敬我勇敢的兄长们!我知道他们会在今晚微笑!”

    邓克原本不打算喝这么多酒,因为明天将举行马上比武,但是在每一轮祝酒过后,酒杯又会被重新添满,而且他发现自己很口渴。“永远不要拒绝一杯红酒或是一角麦酒。”艾兰爵士曾经告诉他。“也许要等一年后你才有机会再喝。”不为新郎新娘祝酒是失礼行为,他告诉自己,当着周围众多陌生人的面,不为国王和首相干杯则是危险举动。

    令人宽慰的是,提琴手的祝酒已是最后一轮。巴特维尔大人笨拙地起身,感谢他们参加婚礼,并祝愿明天比武顺利。“婚宴开始!”

    山珍海味端上了贵宾席,烤乳猪,身披羽毛的烤孔雀,撒上碎杏仁的巨大梭鱼。以上种种美味,在餐桌下席连一口都尝不到。没有乳猪,他们吃的是咸猪肉,在杏仁奶中浸泡过,胡椒加得恰到好处。没有孔雀,他们改吃阉鸡,表皮炸得香脆棕黄,肚中塞满洋葱、草药、蘑菇和烤栗子。没有梭鱼,他们就吃大块的白鳕鱼排,外面裹着酥脆面皮,配上某种邓克叫不上名字的美味褐色酱汁。另外有豌豆粥、黄油芜菁、蜜渍胡萝卜,还有一种气味浓烈的白奶酪,臭味好比“棕盾”班尼斯。邓克吃得很满意,但他一直惦记着伊戈在内庭吃了什么。以防万一,他偷偷把半只阉鸡塞进披风的口袋,连同几片面包和一些臭奶酪。

    当他们用餐时,乐队奏起愉快的曲调,话题渐渐转到第二天的长枪比武上。“富兰克林?佛雷爵士在绿叉河一带称得上大名鼎鼎。”乌索尔?昂德里夫说,他似乎对本地的英豪们了若指掌。“高台那边那位就是他,新娘的叔叔。卢卡斯?内兰来自Flag-sMire,他的实力不容小觑。CrackclawPoint的莫蒂默?伯格斯爵士也在伯仲之间。另外,本次比武大会基本上是效忠骑士和本地英豪的天下。基尔比?皮姆和‘绿色’加尔垂是其中的顶尖高手,但都比不上巴特维尔大人的女婿,‘黑汤姆’?赫德尔。此人极其阴险。据说他为了与伯爵的长女携手成婚,竟出手杀害了其他三位求婚者。他曾经将凯岩城公爵击落马下。”

    “什么,年轻的泰伯特公爵吗?”梅纳德爵士问。

    “非也,是老迈的灰色雄狮,在春天死去的那位。”这就是人们提起死于春季大瘟疫的故人的方式。他在春天死去。数以万计的人在春天死去,其中包括一位国王和两位年轻王子。

    “可别小看了布福德?布尔威爵士。”猫儿凯尔说。“老公牛在红草原上杀了四十人。”

    “而且他的数字每年都会增加。”梅纳德爵士说。“布尔威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你看看他。年过花甲,松软肥胖,右眼大概是瞎了。”

    “不用费神在大厅里四处寻找冠军了,诸位爵士。”有个声音在邓克身后说道。“本人在此,任君观赏。”

    邓克转过身,说话的是提琴手约翰爵士,双唇挂着浅笑。他的白色丝绸上衣配有红缎缀边的宽袖,袖底垂过了膝盖。一条沉甸甸的白银项链垂过胸前,上面镶嵌了许多大颗的深色紫水晶,辉映着他双眼的颜色。那条项链的价钱抵得上我全部的家当,邓克想。

    酒精映红了格伦顿爵士的脸颊和粉刺。“你是何人,居然夸此海口?”

    “在下提琴手约翰。”

    “你是乐师,还是战士?”

    “区区不才,敢用长枪良弓奏出曼妙乐章。每场婚礼都需要一名歌手,正如每场比武都需要一位神秘骑士。请问我能否与你们同坐?巴特维尔一番美意,让我坐上了高台,但我更愿意与我的雇佣骑士弟兄们为伍,而不是粉红色的肥胖贵妇和老头子。”提琴手拍了拍邓克的肩膀。“劳驾挪一挪,邓肯爵士。”

    邓克挪了一挪。“你来得太晚,菜都吃完了,爵士。”

    “没关系。我知道巴特维尔的厨房在哪儿。我想这儿还有红酒剩下吧?”提琴手身上散发出桔子和酸橙的味道,底下却暗藏着一丝东方香料的异香。也许是肉豆蔻,邓克说不上来。他对肉豆蔻又知道多少?

    “你的自吹自擂很不得体。”格伦顿爵士告诉提琴手。

    “真的吗?那我必须祈求你的原谅,爵士。我绝对不想冒犯火球之子。”

    这句话让年轻人措手不及。“你知道我是谁?”

    “虎父无犬子,我希望如此。”

    “看哪,”猫儿凯尔说。“婚礼馅饼来了。”

    六个厨房小弟推着一辆宽阔的轮车,将馅饼送入大厅。它通体褐色,表皮酥脆,身形巨大,里面不停地传出嘈杂声,叽叽呱呱砰砰。巴特维尔老爷和太太取剑在手,步下高台。他们一切开馅饼,数十只鸟儿便腾空而起,在大厅中盘旋不止。在邓克参加过的其它婚宴上,馅饼里不外乎是鸽子或鸣禽,但这一次的馅饼中藏的却是兰雀和云雀、鸽子和斑鸠、仿声鸟和夜莺、棕色的小麻雀和一只红色的大鹦鹉。

    “二十一种鸟类。”凯尔爵士说。

    “二十一种鸟粪。”梅纳德爵士说。

    “你心中毫无诗意,爵士。”

    “你肩上都是鸟粪。”

    “这才是装填馅饼的正确方式,”凯尔爵士嗤之以鼻,一面擦拭着衣服。“馅饼象征着婚姻,真实的婚姻包含着许多内容——欢乐和悲伤,痛苦和愉悦,爱情、欲望和忠贞。所以要用许多种类的鸟儿才相称。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能确切地知道新婚妻子将给他带来什么。”

    “她的阴道呗,”普棱说。“还能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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