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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魔龙的狂舞 正文 第十二章 臭佬(席恩一)

    他一口咬向手中的老鼠,不管它如何扭动尖叫。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他撕咬这美味的肉,热血从嘴角汩汩淌下。如此可口,他几乎感动得流泪。辘辘饥肠驱使他狼吞虎咽,咬到第三口老鼠已不再挣扎。他简直觉得有些心满意足了。

    这时牢门外传来人语声。

    他吓得立时僵住,不敢再嚼一口,满嘴的血肉皮毛既不能咽下又不能吐出。他心惊胆战地听着钥匙叮当作响,脚步踢踏而来。不要不要,他想,诸神慈悲现在不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才抓住的老鼠,被他们看到就没了,而且拉姆齐大人随后就要收拾我。

    他早就知道该把老鼠藏起来,可是太饿了。上一顿饭大概是两天前,要么就是三天前,地底下这么黑,说不清楚。他的四肢细得好似芦苇杆;肚子鼓胀,肠胃空空。饥饿如此难忍,他发现自己居然还记得霍伍德夫人。拉姆齐大人与她完婚之后就把她锁进塔楼,活活饿死。最后她把自己的手指都吃了。

    他缩到牢房的角落里,死死抓住自己的猎物。他决定竭尽所能地抓紧时间多吃些,于是猛撕狂吞,鲜血飞溅。肉不算细嫩,但是太丰盛,他担心自己会吃撑。嚼,咽,感受着细小的骨头在牙齿间碎裂。

    声音越来越响,诸神保佑,但愿不是来找我。囚室不止这一间,囚犯也不止他一个。有时隔着厚重的石壁也能听到别人惨叫,叫声最吵的总是女人。他吸吮生鼠肉,剔出腿骨吐掉,但骨头从下唇滑落,缠进胡子里。走开,他祈祷,走开,放过我去别处吧,求你了,求你了。

    但是脚步和钥匙的叮当声就停在了他门口,老鼠从他指间掉下。他用脚跟乱蹬地上的稻草,妄想找个墙缝挤进去。

    开锁的声音是最最恐怖的。火光映到脸上,他惊叫了一声。

    “不是他。”一个男孩的声音。“你看看他,我们走错牢房了。”

    “左边最后一间,”另外一个男孩回答。“这就是左边最后一间,不对么?”

    “嗯。”停顿。“他说什么?”

    “我看他不喜欢有光。”

    “要是你成了这副模样,你也一样不喜欢。”那小子卡出一口痰。“他身上这股味快把我熏死了。”

    “他吃老鼠,”第二个男孩说。“看。”

    第一个男孩笑了,“没错,真有意思。”

    我没法子,他想。那些老鼠趁他睡觉来咬他,啃他的手指、脚趾,甚至脸。所以当他抓到一只之后毫不犹豫。吃或者被吃,别无选择。“我吃了,”他嘟嘟囔囔地说,“我吃了,我吃了,我把它吃了。它们也要吃我。求求你们……”

    两个小子互相靠拢了些,脚下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话,”小个子的那个说。他比较瘦,但也比较聪明。“告诉我,你叫什么。”

    我叫什么。一声哀嚎冲到嗓子眼。他们给他取过名字,没错。但是过了这么久,他已经忘记了。如果我答错,他就会再取我一根手指,甚至他还要……“求求你们,”他嚅嚅,声若游丝,嗓音仿佛百岁老人。也许真有一百岁了。我在这里待了多久?

    “臭佬,”大个子说。“你叫臭佬。记得不?”他拿着火炬,小个子那个拿着铁钥匙圈。

    臭佬?他不禁泪落腮边。“我记得,我记住了。”嘴巴张开又合上。“我叫臭佬,臭佬,押韵枯槁。”黑暗中名字没有意义,所以很容易忘。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本名,但另一个名字的他恍如隔世,在此时此地,他就是臭佬。他记得。

    他也记得这两个小子。他们穿着同款式的羔羊毛上衣,银灰底色,深蓝饰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是八岁,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和小瓦德,没错。只是大个的是小瓦德,小个的是大瓦德,弄得旁人不知所措,两个小子引以为乐。“我认识你们,”他用破裂的嘴唇悄声说。“我知道你们是谁。”

    “跟我们走。”小瓦德说。

    “老爷召你去。”大瓦德说。

    恐惧如利刃贯穿心肺。他们不过是小孩,他想。两个八岁小孩。哪怕像现在这么衰弱,他也能搞定两个八岁小子,没问题——抢走火炬和钥匙,还有小瓦德屁股上挂的那把匕首,然后逃走。不对,太简单了,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就会让我又少一根手指,搭上几颗牙。

    老实听话,记住自己是谁,你就不会再多吃苦头。他保证过,他的老爷保证过。就算他想反抗,也没有力气。他的力量已经被榨干了,被鞭笞榨干了,被饥饿榨干了,被剥皮刑榨干了。他出了囚牢。大瓦德在前引导,小瓦德在后用火炬赶逐,他驯顺得好像夹尾巴狗。

    出来到了庭院,恐怖堡夜幕初降,一轮满月从东边城墙上升起。清冷月光下,高高三角城齿的影子投撒在冻土上,形似一列黑色的利牙。空气冷湿(不大可能哇,因为空气含水饱和度的关系,寒冷地区冬季不潮湿——某自注),带着种种久远模糊记忆中的味道。人世,臭佬告诉自己,这是人世间的味道。他不知道在地牢里呆了多久,起码有半年了。会不会是五年,十年,二十年?我怎知道呢?会不会是我在下边发了疯,转眼半世生涯过去了?不会,太蠢了。两个小孩还是小孩,如果过了十年,他们应该长成大人。他得记住这个。我不能叫他逼疯。他可以取我手指、脚趾,弄瞎我的眼睛,切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让我乖乖变成白痴。

    小瓦德举火领路,臭佬老实跟着,大瓦德压阵。他们经过狗舍,惹得犬吠。风旋过庭院,穿过他身上又脏又薄的破衣烂衫,激起一身鸡皮疙瘩。夜晚冷湿,虽然还没见到雪,但冬天已经近在眼前。臭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到初雪。我还有多少手指?多少脚趾?他举起手观察,如此枯瘦苍白,令他不能自已。我的手已经老了。莫非我认错了这两个小孩?难道两人不是大小瓦德,而是他们的子侄辈?

    大厅里光线昏暗,烟气缭绕。墙上两行骷髅手臂分列左右,支撑着燃烧的火炬。头上高处是熏黑的椽木,穹顶隐没在阴影中。空气里满是果酒麦酒和烤肉的香气,勾引得臭佬肠胃咕噜作响,满口流涎。

    小瓦德推了一把,他踉踉跄跄地经过守卫吃饭的长桌。他发觉到人们盯着他看。接近高台的上等席位多数被拉姆齐的心腹们占了。但也有旁人,其中几个他没见过。有些人在他经过时皱眉蹙额,其他人一见他就哄笑。

    高桌上,波顿的私生子坐着他父亲大人的位子,正用他父亲的杯子喝酒。桌上还有两位老人,臭佬瞥一眼就看出两人都是领主。其中一位,外罩久穿油腻的破烂熊皮上衣,内着连环锁子甲,全不顾此时正在酒宴上;身材干瘦,目光冷峻,长须胜雪,面寒似霜。另一位也同样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驼背就餐的姿势好似秃鹫享用腐尸;黄板牙、灰眼珠,眼里透着贪婪,分岔的胡须交杂银灰,布满老人斑的秃头上只剩一小绺白发。但他穿的披风质料上乘,黑貂皮饰灰羊毛,用錾银芒星纽别在肩上。

    拉姆齐自己是一身黑色与粉色装扮:黑靴子,黑腰带,黑刀鞘,黑皮外套;内穿粉色天鹅绒上衣,有意撕裂的部分用暗红绸缎补齐(狂汗,不愧是剥皮人)。右耳戴一颗雕琢成血滴形状的石榴石坠,微微发亮。尽管打扮得光鲜漂亮,但是他依旧是个丑陋的人。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赘肉显示他后半生会越来越肥;粉皮肤多疱,蒜头鼻子,小嘴巴,灰暗长发如枯草,肥厚嘴唇似香肠;不过,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眼睛。他的两只眼睛跟他的领主老爹一样:小,瞳距近,呈特异的灰色。有人称之为幽灵灰[注],但事实上,这双眼睛近乎无色,就像两片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来了。这位是我忧郁的老友。”他向身边两人介绍道:“从小臭佬就跟着我。他是家父大人送给我的礼物,象征着亲情。”

    两位大人互递眼色。“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塌肩膀那位说。“传闻被史塔克的人杀了。”

    拉姆齐大人暗笑。“铁民都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呐。好好看看臭佬。闻这气味倒真像是从棺材里-再起-的,我承认。”

    “他一身屎和馊泔水味儿。”塌肩膀老大人把刚啃过的骨头扔开,用桌布擦手。“为什么非得在吃饭的时候弄个活宝来恶心我们?”

    穿锁子甲的直腰杆老者盯着臭佬看。“仔细看,”他告诉另一位大人。“他可不是什么跟班。头发白了,体重少了三石,你就认不出来了?”

    驼背大人又看看他,猛喷了口气,“是他?难以置信。史塔克家的养子,喜欢笑,脸上总是带笑。”

    “现在笑得不那么频了。”拉姆齐大人承认。“一口白净漂亮的好牙,好像被我敲掉了一些。”

    “割喉更好,”穿锁甲的大人说。“对反噬主人的狗,唯一合适的惩罚就是扒掉它那身皮。”

    “喔,我的确扒了他的皮,零零星星地。”拉姆齐说。

    “是的,老爷。我本性就坏,老爷。又傲慢又……”他舔舔嘴唇,努力想自己还干过什么。老实听话,他告诉自己,这样他就会留你一命,还能保住你身上剩下的零碎。老实听话,还有别忘记自己叫什么,臭佬,臭佬,押韵乖巧。

    “嘴上有血,”拉姆齐打量他,“你又啃手指了吗,臭佬?”

    “没有。没有,大人,我发誓。”臭佬有一次试图把剥了皮、疼痛难忍的无名指咬掉。拉姆齐大人从不简简单单地断人手指。他喜欢先把一根手指的皮剥掉,然后让裸露的肉干裂溃烂。臭佬受过鞭打,上过刑架,挨过刀子,但没有哪种残酷折磨赶得上剥皮后的一半惨苦。那疼痛能让人发狂,任谁也挺不了多久。早晚受刑者会嚎叫“求求你,求你把它砍掉,我受不了了,”然后拉姆齐大人会施恩典,让你如愿。这就是他们的游戏。臭佬学得不错,但是那一次他忘了规矩,想自己用牙齿结束痛苦;拉姆齐不太高兴,结果臭佬得加上一个脚趾交学费。“我吃了一只老鼠。”他低声回答。

    “老鼠?”拉姆齐的灰眼珠映照火光,闪闪发亮。“恐怖堡的每只老鼠都属于我父亲大人。你怎么胆敢未经我的允许就擅自拿去开饭?”

    臭佬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噤声。说错一个字的代价是一个脚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为止他少了左手两根手指,右手小拇指;而左脚和右脚的损失是三比一。有时候拉姆齐戏言要帮他恢复两边的平衡。他不想伤害我,他是这么说的,只有我犯规他才会这么做。老爷仁慈又宽大,他本来完全有理由剥了臭佬的脸皮,因为臭佬乱说话,因为那时候臭佬还没搞懂自己的名字和地位。

    拉姆齐大人给自己满上麦酒。“臭佬,告诉你一条好消息。我要结婚了。我父亲大人给我送来一个史塔克家的女孩。艾德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艾莉娅。你还记得小艾莉娅吧?”

    淘气包艾莉娅,他差点说出来。马脸艾莉娅。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皮猴,成天脏兮兮的。另一个比较可爱,叫珊莎。他记得有次暗想艾德史塔克大人会把珊莎嫁给他,然后正式收他为儿,但那是小孩子的幻想。艾莉娅,那么……“我记得她,艾莉娅。”

    “她将成为临冬城夫人,而我是她的夫君。”

    她不过是个小姑娘啊。“是,老爷。恭喜老爷。”

    “你会出席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如果您希望的话,老爷。”

    “噢,那自然。”

    他又犹豫了,唯恐这是个花样翻新的恐怖陷阱。“是,老爷。只要您高兴,我乐意效劳。”

    “这样,得安排你从那个简朴的地下室出来。自己好好洗洗,穿得像样点,吃顿饱饭。我有件小小差事交给你,有力气才能为我效力。而你的的确确想为我效力,我知道。”

    “是,老爷,全心全意为您服务,”他浑身一阵颤抖,“我是属于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我恳求您。”

    “既然你这么讨巧地求告了,我又怎么忍心拒绝呢?”拉姆齐波顿笑了。“我要乘马出门作战,臭佬。你跟着来,陪我迎娶这位童贞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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