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奔流城伯爵气得浑身发抖。“我们被欺骗了,”他声称,“这家伙不老实!”他指着艾德慕·徒利,粉红的唾沫喷了对方一脸,“我要砍他脑袋!我是奔流城伯爵,根据国王的授权状,我——”
“阿蒙,”他老婆制止道,“队长大人知道你的授权状。艾德慕爵士知道你的授权状,马房小弟也知道你的授权状。”
“我是伯爵老爷,我要他脑袋!”
“我犯了什么罪呢?”艾德慕人虽消瘦,却比艾蒙·佛雷更有伯爵的气势。他穿加垫紧身红色上衣,胸前绣有一条腾跃鳟鱼,外加黑靴子和蓝马裤,枣红头发刚刚修剪清洗过,火红的胡须也修得整齐。“你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噢?”自奔流城开城投降以来,詹姆·兰尼斯特就没阖过眼,此刻他脑袋里如有重锤在敲,“我可没叫你放走布林登爵士。”
“你要我献城投降,又没让我献出我叔叔。你自己的人看守不严,难道还怪到我头上吗?”
詹姆没心情做口舌之争,“他到底在哪里?”他让怒火渗入了声调。士兵们搜了奔流城三遍,没有布林登·徒利的半点踪影。
“他没告诉我上哪儿去。”
“而你绝口不问。好吧,他怎么逃走的?”
“鱼会游泳呗,黑鱼游得特别快。”艾德慕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詹姆陡然升起一股冲动,很想用金手打烂对方的嘴巴,少几颗牙齿,他就不会那么傻笑了。就一个余生都要当俘虏的人而言,艾德慕表现得太沾沾自喜。“凯岩城下,有种密牢,刚好能装一个人,紧得跟板甲一样。在牢里,你既不能翻身,也无法坐起来,甚至当老鼠啃你的脚指头时,你连摸也摸不到。怎么,你愿意重新考虑你的回答吗?”
艾德慕的微笑果然消失了,“你向我保证,将……将遵照公爵的标准,以礼相待。”
“我会信守承诺,”詹姆说,“在密牢里呜咽着死去的,不仅包括许多比你高贵的骑士,还有许多伯爵公爵,如果我记得不差,甚至有一两位国王呢。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安排你老婆住在你旁边,我可不愿强行分开你们。”
“他真是游出去的,”艾德慕郁闷地坦白。他有他姐姐凯特琳的蓝眼睛,而詹姆在这双眼睛里也瞧见了当初他姐姐瞧詹姆时的嫌恶。“我们打开水门的铁闸,没有全开,只升起三尺左右,在水底留下缝隙,表面看来却没变化。我叔叔是个游泳健将,天黑之后,他只身钻过水底的尖刺。”
接着他用同样的方式通过了我们的拦江堤坝。无月之夜,厌倦的守卫,一条黑鱼顺着黑色的河流静静地游向下游。宇或鲁特格尔或他们的部下最多听到一点水声,只当乌龟或鳟鱼做怪。艾德慕是存心的,他无端磨蹭了大半天,才降下史塔克的冰原狼旗,表示降服。结果在城堡易主的混乱中,直到第二十天清晨詹姆才得报说黑鱼失踪了。
他走到窗前,望向外面的河流。这是个明媚的秋日,阳光在水面闪耀。黑鱼多半游出十里格远了。
“必须抓住他。”艾蒙·佛雷坚持。
“他跑不掉,”詹姆嘴上这么讲,心里却没那么肯定,“我已派猎人和猎狗去找。”南岸的搜索由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负责,北岸由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他本想让本地的三河诸侯参加,但凡斯、派柏这类人大概只会帮倒忙,协助黑鱼逃亡吧。总而言之,詹姆不抱太大希望。“他躲得了一时,”铁卫队长最后说,“躲不了一世。”
“万一他回来抢我的城堡怎么办?”
“你有两百卫兵呢。”就守卫城堡而言,两百人太多,但艾蒙老爷的统治危机四伏。幸亏他无须担忧如何供养这批人,黑鱼正如其宣称的那样,在奔流城内储备了充足补给。“布林登爵士给我们造成那么大麻烦,我怀疑他还会不会回来自投罗网。”但他有可能落草后带一大票土匪回来。黑鱼的战斗精神不容置疑。
“这是你的家堡,”吉娜夫人告诉丈夫,“你必须亲自保卫它。如果做不到,就一把火烧了,逃回凯岩城去吧。”
艾蒙老爷揉揉嘴巴,他的手因酸草叶的关系又红又黏糊糊的。“那当然,那当然。奔流城是我的,没人能从我手中把它夺去。”他给了艾德慕最后一个怀疑的眼神,随后被吉娜夫人从书房里拉走了。
“你还有什么话想对我讲吗?”两人独处后,詹姆问艾德慕。
“这是我父亲的书房,”徒利骄傲地说,“他坐在这里统治三河流域,睿智而威严。他喜欢在窗前办公,因为那儿光线最好,只需稍微抬头,河上风景便一览无余。后来,他眼睛坏了,便叫凯特琳来念文件。小指头和我曾在门边用木块搭了一座城堡。弑君者,你永远也想象不出我看到你待在这间屋子里心中有多么厌恶,你永远也想象不到我有多鄙视你。”
你错了。“很多比你优秀的人都鄙视我,艾德慕,你算什么,”詹姆呼唤守卫,“带大人回塔楼房间,并给大人准备吃的。”
奔流城的前任公爵沉默了,明天早上,他就要永远离开自己从前的家堡,前去西境当阶下囚。护卫队由佛勒·普莱斯特爵士带领,包括第二十名骑士和八十名步兵。最好把护卫翻番,以防贝里伯爵在他们到达金牙城之前发动袭击,抢走艾德慕。事不过三,詹姆不愿再俘虏徒利一次。
他坐回霍斯特·徒利的椅子里,将三河地图放在膝上,用金手抚平。如果我是黑鱼,会往哪儿逃呢?
“队长大人?”一名守卫出现在敞开的门口,“遵照您的命令,我把维斯特林夫人和她女儿带来了。”
詹姆推开地图,“有请。”至少这女孩没有失踪。简妮·维斯特林是罗柏·史塔克的王后,正是她导致他亡国灭身。若她肚子里怀有小狼崽的话,便比黑鱼危险一万倍。
她看起来并不危险。简妮身材苗条,十五六岁,动作有些笨拙,谈不上优雅。她臀部普通,乳房有苹果大小,一头栗色鬈发,温柔的棕色眼睛让人联想起母鹿。以孩子的标准而言长得挺俊俏,詹姆断定,但绝对不值得赔上一整个王国。她的脸肿起来,前额有道擦伤,半掩在一髻棕色发卷后面。“怎么回事?”他问她。
女孩别过头。“没什么,”她母亲说,这是位身着绿天鹅绒裙服、神态端庄的老妇人,长长的细脖子上挂着一串金海贝项链,“她不肯摘下叛徒送他的小冠冕,我亲自去拿,结果这任性的孩子居然反抗。”
“那是我的!”简妮啜泣道,“你凭什么拿走它?那是罗柏专门为我打造的。我爱他。”母亲作势欲打,詹姆赶紧挡在中间。“行了,”他警告希蓓儿夫人,“你们两个都给我坐下。”女孩像受惊的动物一样蜷在椅子里,她母亲则高昂着头,坐得笔直。“你们要酒吗?”他问。女孩不出声。“不,谢了。”她母亲说。
“请随意,”詹姆转向女孩,“对你失去的,我感到很遗憾。我有切身体会,那男孩很勇敢。但有一个问题,我不得不问:你究竟有没有怀上他的孩子呢,夫人?”
简妮一下子从椅子上弹起来,奔向门外,却被门边的守卫及时抓住了胳膊。“她没有,”希蓓儿夫人一边看着女儿竭力挣扎,一边解释,“你父亲大人有指示,而我特意作了安排。”
詹姆点点头。泰温·兰尼斯特是不会忽略这样的细节的。“放开她,”他命令,“我想问她的问完了。”简妮飞奔下楼。他又转回面对她母亲,“国王赦免了维斯特林家族,你哥哥罗佛·斯派瑟爵士被提升为卡斯特梅伯爵。你还有什么要求?”
“你父亲大人曾答应我要为简妮和她妹妹各找一户好人家。要么是领主,要么是领主的继承人,他信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决不会拿次子幼子或附庸骑士来搪塞。”
当然,父亲会拿领主或领主的继承人作诱饵。维斯特林家族虽然历史悠久,又极骄傲,但希蓓儿夫人本姓斯派瑟,祖上是做生意的暴发户,据传她祖母更是疯疯癫癫的东方巫婆。此外,维斯特林家目前穷困潦倒,正常情况下,希蓓儿·斯派瑟的女儿最多找个领主的次子嫁出去,好在钱能通神,兰尼斯特的金子会让叛贼的寡妇具有跟高贵的处女同样的吸引力。“你会得到婚约,”詹姆道,“但首先让简妮等上两年。”如果结婚太快,又产下子嗣,人们便会议论纷纷,宣扬少狼主才是孩子真正的父亲。
“我还有两个儿子,”维斯特林夫人提醒铁卫队长,“洛拉姆在我身边,但雷纳德身为骑士,跟随叛军去了孪河城。如果我知道那边的安排,肯定不让他去。”她言下有谴责的意味,“雷纳德丝毫不了解我跟……我跟你父亲大人达成的谅解。他或许仍被关在孪河城。”
他或许已经死了。瓦德·佛雷同样不清楚你们的谅解。“我会调查清楚。只要雷纳德爵士健在,我们帮你赎回他。”
“你父亲大人还提出为他定亲。那将是一位来自凯岩城的新娘,你父亲大人说如果一切顺利,将把杰依许配给他。”
即便进了坟墓,泰温大人仍像操纵木偶一样操纵着我们。“杰依是我已故的叔叔吉利安的庶出女儿。你愿意的话,婚约可以立刻安排,完婚得再等等。我上次见到杰依时,她才九岁或十岁呢。”
“他的私生女?”希蓓儿夫人的表情仿佛一口吞下了一整只柠檬,“你要维斯特林家的人娶个野种?”
“我更无意让杰依嫁给某位阴险狡诈的变色龙婊子的种。她该有更好的人生。”詹姆很想用那串海贝项链勒死这老太婆,杰依天性甜美,生活却孤苦伶仃,她父亲是詹姆最欣赏的一位叔叔。“你女儿比你高贵十倍,夫人。明天一大早,你们和艾德慕及佛勒爵士一起离开,在此之前,不要让我再看见你。”他高声呼唤守卫,希蓓儿夫人抿紧嘴唇退出门外。‘加文大人知道多少他老婆的诡计?我又知道多少?
艾德慕和维斯特林们起程时,卫兵增加到四百——詹姆在最后时刻将卫兵再翻了一番。他随队伍骑出几里路,仔细嘱咐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此人外套上有公牛头纹章,头盔上有两只牛角,本人却毫无牛的架势。他矮小、消瘦、性格坚韧,夹紧的鼻孔、光秃的头顶和灰褐色胡须令他看起来更像旅馆老板而不像骑士。“我们不清楚黑鱼的去向,”詹姆一再提醒对方,“但他肯定会想尽办法释放艾德慕。”
“他办不到,大人,”和大多数旅馆老板一样,佛勒爵士不傻,“我会派出斥候和骑兵四面警卫,晚上露营时会挖掘工事。我还让十个人日夜盯着徒利,寸步不离,他们是我麾下最好的长弓手。他敢逃离道路哪怕一尺远,我的人就会把他射成刺猬,叫他老妈都认不出来。”
“很好,”将徒利顺利押解到凯岩城固然好,如若不能,宁肯宰了他也决不能放跑。“你还要派弓手看守维斯特林夫人的女儿。”
佛勒爵士吃了一惊,“加文的女儿?她不过——”
“——她是少狼主的寡妇,”詹姆替对方说完,“如果逃脱,其危险性远大于艾德慕。”
“遵命,大人。我会加派人看守她。”
詹姆快马加鞭跑过维斯特林们身边,一路冲回奔流城。见到他,加文大人沉重地点点头,希蓓儿夫人冷如冰霜的目光则似乎要刺穿他。寡妇眼睛低垂,凄惨地裹在兜帽斗篷里,厚厚的斗篷下面,她精致的衣服全撕裂了。她撕碎衣服,来表达悲哀,詹姆意识到,这举动必定惹恼了她母亲。他不禁想:如果自己死了,瑟曦会不会撕碎裙服呢?
他决定不直接回城,而是渡过腾石河,最后一次会见艾德温·佛雷,确定俘虏们的交割问题。奔流城投降后,佛雷方面开始撤军,最先离开的是从属于瓦德大人的封臣和自由骑手。佛雷家自己的队伍还在,詹姆发现艾德温在他私生叔叔的帐篷里。
这两人凑在一张地图前,大声争吵,但詹姆进门时,都住了口。“队长大人,”河文冷冰冰地打招呼,艾德温却冲口而出,“你害死了我父亲,爵士。”
詹姆有些迷惑,“怎么回事?”
“是你把他送回家的,不是吗?”
总得有人赶他走。“莱曼爵士路上出了意外?”
“他,连同随从一起都被吊死了,”瓦德·河文声称,“土匪们在美人市集以南两里格的地方设下埋伏。”
“唐德利恩?”
“要么是他,要么是索罗斯,或者那个石心夫人。”
詹姆皱紧眉头。莱曼爵士是个白痴、懦夫、酒鬼,没人会想念他——尤其是佛雷家的人。如果艾德温那双干巴巴的眼睛里透露的信息不假,就连他——莱曼爵士的长子——也巴不得父亲早早去死。话说回来……土匪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居然在离孪河城不到一日骑程的地方吊死了瓦德大人的继承人。“莱曼身边带了多少随从?”他问。
“三名骑士,十来个士兵,”河文吐露,“土匪们好像知道他什么时候返回孪河城,知道他身边卫兵不多。”
艾德温抿紧嘴唇,“我敢打赌,是我弟弟干的!当初土匪们吊死培提尔跟梅里之后,他绝对是故意放跑了他们,他们彼此有默契!现今父亲一死,在黑瓦德跟孪河城之间就只剩下我了!”
“你没有证据。”瓦德·河文说。
“我不需要证据,我了解我弟弟。”
“你弟弟人在海疆城,”河文坚持,“他怎么可能知道莱曼爵士何时返回孪河城呢?”
“有人告密,”艾德温苦涩地道,“毫无疑问,他在我的大营中安插了间谍。”
而你在海疆城同样安插了间谍。詹姆清楚艾德温跟黑瓦德之间越来越深的敌意,但对于他们中谁会继承其祖父的位子,他是半点也不关心。“打搅你们的哀悼,我很抱歉,”他干巴巴地说,“有件事得确认一下。等你们回到孪河城,务必通知瓦德大人,托曼国王要他交出在红色婚礼上俘虏的所有人质。”
瓦德爵士皱起眉头,“那些是很有价值的人质,爵士。”
“国王不会索要无价值的东西。”
佛雷与河文交换一个眼神。艾德温道,“为这些俘虏,我祖父大人要求补偿。”
除非能让我长出一只新手,否则他还是做梦去吧,詹姆心想。“哈,想想自是无妨。”他和蔼地说,“告诉我,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在不在俘虏之列?”
“那个海贝骑士?”艾德温讥笑道,“只怕已丢进绿叉河喂鱼了。”
“我们的人去抓冰原狼时,他正在场子里,”瓦德·河文解释,“惠伦要他交出武器,他乖乖照办,直到十字弓手们放箭射狼时才突然发难。他一把夺过惠伦的斧头,砍破网子,放出那头怪物。惠伦说他肩膀和肚子各中了一箭,但还勉强跑到城墙步道上,投河自尽。”
“城墙阶梯上都是他的血。”艾德温说。
“你们找到尸体没有?”詹姆追问。
“我们找到一千多具尸体。在水里泡过几天,他们全成了一个样。”
“正如被吊死的人。”詹姆扔下这句话,抽身离开。
第二十天早上,佛雷家的营地只剩下苍蝇与马粪,还有莱曼爵士的绞架孤零零地矗立在腾石河畔。表弟询问该拿它,以及先前建造的大批攻城器械,包括撞锤、云梯、塔楼和投石机之类怎么办。达冯的建议是将它们拖去鸦树城攻城,詹姆则要他烧个精光,从绞架开始。“我会亲自应付泰陀斯大人,无须攻城塔。”
达冯透过茂密的胡须露出笑容,“一对一决斗,老表?不太公平哦,泰陀斯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
一个有两只手的老头子。
当晚他和伊林爵士打了三个钟头,是他表现最佳的夜晚之一。换算成真实战斗,派恩只杀了他两次,而平时一晚上能杀他六七次,甚至更多。“我再练习一年,便能赶上小派的水平了。”詹姆宣称,伊林爵士发出那种类似笑声的粗嘎声音。“来吧,让我们干一杯霍斯特·徒利的极品红酒。”
喝红酒成了他们每晚都履行的仪式。伊林爵士是个完美的酒友,他从不打断你的话,从不否定你的意见,从不抱怨从不拍马屁从不无休无止地讲述无聊的故事。他只会一边喝酒一边听。
“我真该把朋友们的舌头都拔掉,”詹姆灌满酒杯,“包括我的亲戚们。不会说话的瑟曦该多么甜美啊。不过等接吻的时候,我就会怀念她的舌头了。”他一饮而尽。红酒度数很高,但口感爽利,让他从头到脚暖洋洋的。“我记不得我们第十次接吻是什么时候了。只晓得原本是游戏,后来却不是。”他推开酒杯。“提利昂曾对我说大多数妓女都不会吻你,她们只会闭上眼睛干你,他说你感觉不到她们的唇上有任何情绪。哎,你觉得我老姐吻过凯特布莱克吗?”
伊林爵士不回答。
“我觉得,杀自己的誓言兄弟不合适,我只能阉了他,再把他送去长城。知道吗?他们就是这么对付‘好色之徒’卢卡默的,当然啦,奥斯尼爵士可不会乖乖服从,他还有兄弟撑腰呢。兄弟,兄弟是很危险的东西。‘庸王’伊耿因为特伦斯·托因爵士跟自己的情妇上床而宰了他,结果托因的兄弟想尽办法为他复仇,最后是龙骑士以性命保护了国王。白典记录了所有这些事,所有的事,除开没教我怎么对付瑟曦。”
伊林爵士伸出一根指头,在脖子上比画。
“不,”詹姆拒绝,“托曼已经失去了哥哥,失去了他自以为是父亲的人,如果我再把他母亲杀了,他会恨我一辈子……他那可爱的小王后则会将这种恨转化为高庭服务。”
伊林爵士露出詹姆不喜欢的那种笑。丑陋的笑,丑陋的灵魂。“你说得太多了。”他告诫对方。
第二十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两手空空地返回。他报告如下:“什么也没找到,除了几百只该死的野狼。”他手下有两名哨兵被黑暗中冲出的狼群扑倒,呜呼哀哉。“哨兵们穿着锁甲和煮沸皮甲,可那些怪物毫不惧怕。杰特死前说狼群首领是一只巨型母狼,一只冰原狼。后来这群狼又冲进马群,妈的,它们杀了我最爱的一匹母马。”
“晚上记得在营地周围燃起一圈火炬。”不晓得德莫特爵士口中的冰原狼和当初在十字路口伤乔佛里的是不是同一只?
不管有没有狼,德莫特爵士次日清晨仍在他严令敦促下换好新马,带上更多人手出发,继续搜索布林登·徒利。下午,三河诸侯结伴前来辞行,詹姆一一准许。派柏大人反复追问儿子马柯的情况。“所有俘虏都会被赎回。”詹姆承诺。卡列尔·凡斯伯爵特意多逗留了一会儿,“詹姆大人,您一定要亲自前往鸦树城。只要城外是杰诺斯带队,泰陀斯便说什么也不肯投降,但我知道,他会屈膝臣服于您。”詹姆感谢他的谏言。
接着来辞行的是壮猪,他要如约返回戴瑞城,清剿土匪。“妈的,我们骑了一半个国家,为了什么?为了看你把艾德慕吓得尿裤子?没人会歌颂这个。我想打仗!我想要猎狗的头,詹姆,或是那个边疆地伯爵的头。”
“猎狗的人头你尽可以去取,”詹姆指示,“但必须保住贝里·唐德利恩的性命。我要把他带回君临,当着全国百姓的面处决,否则没人相信他死了。”壮猪嘟哝了半天,最后只得接受。次日,他带走麾下的侍从与亲兵,外加“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此人觉得追剿土匪好歹比回家面对他那著名的丑老婆舒坦些。他没胡子,据说他老婆却有胡子。
詹姆开始遣散从前徒利家的守备队。这些人异口同声地宣称对布林登爵士的计划或去向一无所知。“他们撒谎!”艾蒙·佛雷认定。詹姆不以为然,“不泄露计划,便无人能背叛你,这样才最保险。”吉娜夫人要审讯守备队中几位头目。他拒绝了,“我答应过艾德慕,只要投降,就准他们自由离开。”
“你为人高尚,”姑妈评论,“但统治者不需要高尚,需要的是力量。”
你去问问艾德慕我高不高尚,詹姆心想,去问他投石机的事。他很确定,未来的学士是决不会把他跟龙骑士伊蒙王子写在一起的。他原本也不在乎。战争总算胜利告终。龙石岛陷落,风息堡指日可待,史坦尼斯要逃往长城的话,欢迎他去。可以想见,北方佬跟风暴之地的领主一样不喜欢他,而即便卢斯·波顿失败了,冬天也会把他彻底摧毁。
欣慰的是,他在奔流城下没流一滴血,也没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只等找到黑鱼,就算大功告成,可以返回君临。我应该待在国王身边,待在我儿子身边。托曼了解我的心情吗?真相会导致他丢失王位。你想要父亲还是那把丑椅子,孩子?詹姆希望自己知道答案。迄今为止,这孩子最喜欢的是在纸上盖印章。他甚至不会相信我的话。至少瑟曦会坚决否认。我亲爱的老姐,骗子,大骗子。他必须想个办法把托曼夺过来,赶在瑟曦将他变成第二十个乔佛里之前,到时候,他还要组建一个崭新的御前会议来辅佐孩子。瑟曦让位,凯冯爵士应会同意担任首相。他不愿吃回头草也没什么,七国有的是人才。佛勒·普莱斯特就是不错的选择,或者罗兰德·克雷赫,如果提利尔家不满意西境人,他也可以推举马图斯·罗宛……甚至培提尔·贝里席。是的,小指头虽然机灵圆滑,但出身太低,没有自己的武装,大诸侯们不会拿他当威胁。他是完美的首相人选。
第二十天早晨,徒利家的守卫们离开奔流城。詹姆剥夺了他们所有的武器与盔甲,但允许每人带走三天的食物和随身衣物,他还让他们庄严宣誓决不拿起武器反对艾蒙伯爵或兰尼斯特家族。“幸运的话,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会遵守誓言。”吉娜夫人道。
“棒极了。九个人比十个好对付,你知道,那第十位或许正是干掉我的人呢。”
“九个人一样能干掉你。”
“在战场上被人干掉总比莫名其妙死在床上强。”或是蹲厕所时叫一个侏儒射死。
有两人不肯解甲归田——奔流城的老教头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和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他们要求穿上黑衣。“第四十十年来,城堡就是我的家,”格瑞尔表示,“你放我自由,我能上哪儿去呢?我又老又胖,当不了雇佣骑士。好歹长城总是缺人手。”
“如你所愿。”善后工作又多出一桩麻烦事。詹姆允许他们保留盔甲与武器,再安排格雷果手下的十多个兵护送他们一路前往女泉城。指挥权交给拉夫德,外号“甜嘴”。“将这两位先生平安送到,”詹姆威胁道,“否则格雷果爵士对付山羊的手段和我对付你们的手段相比,那就是笑话了。”
又过了好几天,艾蒙老爷要奔流城全体居民——包括原先的仆人和他带来的人——到院子里集合,听他发表长达三小时的演讲,内容是强调他伯爵领主的身份,要人们恭顺服从。他不时挥舞授权状,马房小弟、女仆和铁匠们闷闷不乐地看着他。小雨点落下来。
詹姆从莱曼·佛雷爵士身边要来的歌手也在听。他站在敞开的门口,那里是干的。“大人应该转行当歌手才对,”歌手评价,“他的演讲比边疆地的民谣还长,而且他说话几乎不换气。”
詹姆不由笑了,“艾蒙老爷只消有叶子嚼,就可以不换气。怎么,你想为他写首歌吗?”
“写首顶幽默的歌。《鳟鱼教导录》怎么样?”
“别在我姑妈面前唱就好。”詹姆以前没大关注这名歌手。他个子小,穿槛褛的绿马裤和褪色的绿外套,衣服上到处用棕色皮革打补丁。他鼻子又长又尖,嘴巴张得很宽,稀疏的棕发垂到脖子,乱莲蓬的,多时未洗。他大概第五十十岁,詹姆断定,是个浪迹天涯的雇佣琴手。
“你以前就跟着莱曼爵士?”他问。
“只跟了半个月而已。”
“我还以为你会随佛雷家一起离开呢。”
“这位不就是佛雷么,”歌手边说边朝艾蒙老爷点头,“而这座城堡看来是个过冬的好地方。‘白色微笑’渥特加入佛勒爵士的队伍返乡了,我想赢得他的位置。纵然我没有渥特甜美的高音,会唱的下流小曲儿却比他多出一倍不止——啊哈,大人请原谅。”
“你会成为我姑妈驾前的红人,”詹姆道,“假如你想留下来过冬,记得讨好吉娜夫人。她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您不留下来?”
“我应该留在国王身边,我很快就会回去了。”
“真遗憾,大人。我会唱的远不止《卡斯特梅的雨季》,我很想为您表演……噢,各种各样的东西。”
“以后再说吧,”詹姆道,“你叫什么?”
“七弦汤姆,大人。”歌手摘下帽子,“人们也叫我七神汤姆。”
“祝你好运,七弦汤姆。”
当晚,他梦见自己又回到贝勒大圣堂,继续为父亲守夜。圣堂黑暗沉寂,一位女人从阴影中浮现,缓缓地向棺材走来。“姐姐?”他问。
她不是瑟曦。她全身灰衣,乃是静默姐妹,兜帽与面纱遮住了面容,但烛光在两只犹如绿池塘的眼睛里舞蹈。“姐姐,”他再问,“你要我做什么?”话音在圣堂里回响。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
“我不是你姐姐,詹姆,”她用苍白柔软的手掀开兜帽,“你忘了我吗?”
我根本不认识你,谈何忘记?他说不出口。噢,我当然认识她,好久好久以前……
“你忘了我也罢,连你父亲也忘了吗?不过,我认为你从来没有真正了解他。”她眼睛是翡翠的颜色,头发则是亮金色,他辨不出她的年纪。十五岁?他心想,第五十十岁?她登上阶梯,站到棺材前面。“他不能忍受别人嘲笑他。那是他最痛恨的事。”
“你究竟是谁?”他害怕她的答案。
“我问你,你又是谁?”
“这只是一个梦。”
“是吗?”她伤感地笑道,“看看你的手,孩子。”
一只手。只有一只手,紧紧握着剑柄。只有一只手。“在梦中,我总是有两只手。”他抬起右臂,难以理解地望着丑陋的断肢。
“我们梦想着我们得不到的东西。泰温梦想他儿子能成为伟大的骑士,梦想他女儿能当上王后。他梦想他们强大、勇敢又美丽,没人可以嘲笑他们。”
“我成了骑士,”他告诉她,“而瑟曦是王后。”
一粒珠泪滚过她的脸颊。女人重新戴起兜帽,转身离开。詹姆呼唤她,但她充耳不闻,裙裾发出轻微的婆娑声,擦着地板渐行渐远。别离开我,他想大喊,可实际上,很多年以前,她就离开他们了。
他在黑暗中颤抖着醒来。卧室冷如玄冰。詹姆用断肢掀开毯子,炉火已灭,窗户被风吹开。他走过漆黑的房间,要去关好窄窗,赤脚踏在地上,感觉到某种湿湿的东西,令他下意识地退缩。他起初以为是血,但血从来不会这么冷。
雪,窗外飘来的是雪。
于是他把窗户完全打开。下面的院子已罩上一层薄薄的洁白地毯,而且正越变越沉。城齿蒙上兜帽。雪花静静地飘啊飘,其中一些飘到他脸上融化。詹姆看到自己的呼吸结成霜。
河间地下雪了。这里下雪,那么兰尼斯港或君临也在下雪。冬天自北方横扫南下,全国一半的谷仓却还空空如也。所有没收割的作物已经毁了,再也不可能播种,再也没有最后一次丰收的希望。他不知父亲该如何来养活全国老百姓,想着想着才想起父亲已经死了。
清晨,积雪已深达脚踝,神木林中,雪花堆在树下,积得更深。在这种冰冷的白魔法影响下,侍从、马房小弟和贵族出身的侍酒们都重新变回了孩子,他们在城垛上,在院子里到处打雪仗,闹成一团。詹姆听着他们欢笑。不久之前,他也有过那么一段快乐时光,他在兄妹三人中雪球做得最棒,他会拿它们去砸蹒跚追来的提利昂,他会把它们放进瑟曦的裙服背后。要做最棒的雪球,你得有两只手才行。
这时,有人轻轻敲门。“去开门,小派。”
来者是奔流城的老学士,他历经风霜、爬满皱纹的手上握着一封信。韦曼师傅的脸色白如新雪。“我知道,”詹姆抢先说,“学城的白鸦到了,冬天来了。”
“不,大人。这只鸟是从君临来的。我擅自拆了……我不知道……”他递出信。
詹姆坐在窗边读信,就着冰冷苍白的晨光。科本的字句言简意赅,瑟曦的感情澎湃激昂。立刻回来吧,她说,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
韦曼等在门边,小派也在看。
“大人要回复吗?”长久的沉默之后,学士问。
一朵雪花飘落在信纸上,慢慢地融化,慢慢地模糊了信上的字眼。詹姆将它卷起来,用一只手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量,接着,他将它递给小派。
“不必,”他说,“把它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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