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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所属书籍: 阿南

    新年伊始。

    假期在磕磕碰碰的酒瓶和稀里哗啦的麻将声中结束了。

    第一天上班,所有人都有点萎靡,包括成芸。她记得之前看过的一本杂志上说,人的生物钟只需要三天就可以完全调转,成芸觉得说的有理。

    郭佳第一天干脆请假没来,她跟崔利文回了公婆家,打电话请假的时候还抱怨来着,说住得太差,吃得也不好。

    崔利文老家在安徽省芜湖市的偏郊。他本人在北京混得还凑合,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崔利文的父母在当地算是比较出名的了,别人一提都知道,崔家儿子有出息,在北京飞黄腾达,是个大医生。

    崔利文很孝顺,每年过年基本都要回家看望父母,有时候郭佳跟着,有时候不跟。

    不过只要她跟着去了,待遇绝对是最高等级的,公婆大概也清楚儿子一人在外不容易,得多靠儿媳妇家照看,每次她去了都热情招待,热情到搞不清楚到底谁是长辈。

    有时候人太热情也会让别人觉得累,这就是郭佳不太喜欢跟崔利文回老家的原因之一。

    还有另外一点原因,就是她每次去都会被逼问孩子的问题。当然了,公婆不会明目张胆地逼,但是潜移默化地,有事没事说两句,还说得小心翼翼,那种生怕问急了郭佳会生气的模样看着实在心烦。

    郭佳跟崔利文抱怨过。

    “家里急,爸妈想抱孙子,这有什么?”

    “我跟你说了很多遍了,孩子肯定会要,但急什么啊。”

    “老了嘛,总要唠叨。我听了半辈子了,已经有抗体了。”

    郭佳躺在床上跟崔利文闲聊,说:“现在都是晚婚晚育,孩子得等准备好了再要。”

    “嗯,听你的。”崔利文翻身抱住她,低头亲。郭佳揉了揉丈夫的脑袋,说:“做事得多考虑,孩子也不是随便说生就生的,得各方面条件都最好了再要。而且现在越是有钱有文化的人,孩子越不急着要。”郭佳想到一个范例,“你看李云崇,四十好几了都不及。”

    崔利文闻言一顿,然后翻身,看着黑乎乎的天花板,不知想到什么,嗤笑一声。

    “怎么了?”郭佳问。

    “没怎么。”

    “那你明天跟爸妈说,让他们别催了。”

    “我说了也没用,忍两天。”

    郭佳在被里踢了崔利文一脚。

    这些事都被郭佳当成了闲余谈资,无聊的时候打电话给成芸抱怨,成芸听完劝了她几句。

    “崔大夫说的对,忍两天好了。”

    “你就好喽。”郭佳说,“也没人催。”

    成芸不置可否。

    上班第一天下午,李云崇发来短信,邀成芸去家里吃饭。

    成芸看着那条短信,许久之后,回复了一个好。

    到下班的时候,成芸拿出手机看了看,除了一些流氓软件发了几个广告以外,没有其他的消息。

    她收起手机,拿着包离开。

    李云崇开门时笑容依旧。

    “第一天上班怎么样?”

    “还行。”

    “累不累?”

    “不累,没多少活。”

    “快点换鞋吧,地上凉。”

    一切依旧。

    成芸进屋,去洗手间洗了个手。

    走到桌边,成芸入座的时候看了一眼——桌上饭菜精致,三菜一鱼一汤,两个人吃很丰盛了。成芸的目光扫了一眼中间摆着的鱼,坐下后抬眼,李云崇像是等着她一样,两人四目相对。

    他没说话,淡淡地抿嘴笑。

    成芸拿起桌角的杯子喝了口水。

    “鱼做得怎么样?”李云崇问。

    “不错。”成芸放下杯子,说:“一条鱼煮煮就得了,做这么精细干什么,你这摆盘已经堪比大厨了。”

    “还不是被你认出来了。”李云崇的语气听着不像是有什么遗憾,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成芸的碗里。“做成什么样你都能挑出来。”

    成芸把鱼肉塞进嘴里,李云崇又道:“你是不是不用尝味道,光凭感觉也能知道哪道是我做的。”

    成芸说:“没那么夸张。”

    “能有个一眼认出我做的菜的人,于我而言也是件幸事。”李云崇淡笑着说,“这不是一朝一夕能成的,这需要很多时间。真的习以为常了,就说明有人已经在我身边很久了。”

    成芸低头吃饭。

    “我记得刚刚开始的时候,你一点也不喜欢这道鱼。”李云崇好像一点都不饿一样,从桌上拿出烟来,点着。

    成芸拿筷子的手微微一顿。

    李云崇虽有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实力,但自身修养很好,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此人自律得可怕。成芸与之相处十二年,还没碰到过两人吃饭吃一半,他掏烟抽的情况。

    成芸看他一眼,李云崇的全部注意都放在接下来的话题上,神色言语间,根本没有注意这根烟——或者说,是不容置疑。

    成芸不讲究的地方比他多多了,看完一眼之后什么都没说,又低头吃饭。

    李云崇回忆一样,缓缓地说:“那个时候你最喜欢吃路边烧烤,还带我去过一次。”

    成芸扒饭的动作慢了一些。李云崇翻开了很久之前的故事。她不喜欢回忆,但并不代表她忘记了。

    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李云崇给她在北京找了个住处——一家快捷酒店的标间。

    成芸开始的时候不要,跟李云崇说:“再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就离开北京了。”

    李云崇说:“那就住一个月。”

    成芸最终住下了。

    她之前住在货运站附近的一个黑旅馆里,一天二十块钱,大通铺,跟一群长途货车司机住在一起。

    所以那个小小的标间,对她来说已经近乎是天堂。

    有一天成芸把李云崇叫出来,说想请他吃顿饭。

    成芸的想法很简单,李云崇帮了她,她就想把她觉得好的东西分享给他。

    成芸到北京之后,最喜欢前门附近的一个烧烤摊。一天晚上,她带李云崇到那,点了满满一桌东西。

    吃完饭,李云崇问她一句:“你攒了多久钱?”

    成芸实话实说:“半个月。”

    李云崇说:“半个月的钱就这么轻易花了?”

    成芸擦擦嘴,看着他,说:“你帮我,我得报答你。”

    李云崇好像并没有被她的话打动,“报答我也不急于一时,你还有事情没有做,就这么把钱都花在烧烤上了,你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了吧。”

    确实买不起了,成芸说:“没事,等我找到他就好了。”

    “找不到呢?”

    她看着旁边的烧烤架,稚嫩的脸上是一双晶亮的眼睛,映着莹莹炭火。

    “找得到。”

    李云崇静静地看着。

    火星在安静的黑夜里艳丽得不动声色,在转瞬即逝的刹那间,释放了所有的热度。

    半晌,李云崇摇头,语气有些漠然。“做事冲动,性子太烈。”

    他一边说一边拿起没有吃过几口的羊肉串,上面有一层椒盐,手一松,羊肉串掉到盘子上,他又淡淡地说:“味道太呛。”

    说完之后,他再看成芸,发现她并没有听到自己的话。

    她还盯着那烧烤架,一心专念间,再无他物。十八岁的成芸,已经很美了,除了姣好的五官和高挑的身材,她还带着一股执念般的气质。

    就像那些知晓自己生命短暂的火花,等待那瞬时之中的奉献。

    李云崇静静地看着,不再说什么。

    ……

    “你还记得么?”抽着烟,李云崇问成芸。

    成芸点了点头,说:“有印象,不过太久了,记不太清楚。”

    李云崇听了,慢慢叹了口气,说:“的确太久了啊……”他透过烟雾,看着坐在对面的人,过了一会才说:“人要有记性。你吃过亏,该明白什么才是正确的,也该明白要怎样走,路才会长远。你现在已经变了,变了好多。”

    成芸不言,李云崇把烟掐灭,隔着桌子探过来,拉住了成芸的手。

    “但是还不够。”成芸抬眼,李云崇的表情深沉。

    “不要再冲动了,小芸。”

    成芸不回话,他的手就越拉越紧,攥得成芸松开了筷子。

    “就算是现在,你依旧想的太少,太简单也太单薄。”李云崇紧紧盯着成芸低垂的脸颊,声音阴沉,“你不愿意欠别人,你要了别人的东西总要还些什么,可你不知道这其中的价值并不对等。对有些人而言,什么都敢说是因为他什么都不懂。同样,什么都能放弃说明他什么都没有。”

    李云崇沉下脸时格外的吓人。

    “他就是一个不小心掉到水里的塑料饭盒。是个没有分量,又难以分解的垃圾。你以为他在找什么,他只不过在你这空手套白狼罢了。吸引你一时冲动,换来的是接下来无穷无尽的伤害。”

    成芸抬眼,“你到底想说什么?”

    李云崇眯起眼睛,盯着成芸,“有些事你忍不了,可以不忍,但是你不能误解。”

    成芸将碗放到桌子上,说:“误解什么?”

    李云崇的目光灼灼,缓缓地道:“误解那就是感情。”

    客厅的长沙发上,放着成芸的黑色皮包。

    此时,包里的手机正一下又一下地震着。

    可餐厅里的两个人并没有听见。

    在另外一所公寓的房间门口,一个男人正在等。

    楼道里的声控灯拍了太多次,他懒得再动了,干脆就待在黑暗里。安静的楼道里唯一的光亮来自他的手机。

    他把围脖网上拽了拽,挡住冰凉的脸,眼睛就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手机只剩下一格电了,可还是每隔两分钟看一次电话。

    一天的活并不轻松,他等得太久,靠着大理石墙壁蹲了下来。

    在蹲之前,他好好地拿手擦了擦墙面,他怕墙太脏——毕竟他今天穿的是一件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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