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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解除婚约那天开始 正文 第2章 夜朗:已经攻略的人

    无论在哪个世界中,作者当前没有描述到的配角人物,实际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她也有好好地在呼吸、吃饭、学习、睡觉。

    在苟安的角度,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在原著线中,男配角贺然在女配苟安眼中,是可以信任与联姻的青梅竹马,是挚友;

    而保镖夜朗,则是心猿意马、罗曼蒂克之心的所托之人。

    ——从古至今,名门大小姐和出生苦寒、社会底层打滚的野狗仆从旷世绝恋的故事并不算少,泰坦尼克号轰轰烈烈的沉入海底,溅起的涟漪不知道动荡了多少天真的名门少女心。

    苟安也没能逃过这场浩劫。

    实际上因为节操问题(或者别的问题)也并没有明确在一起,充其量大概是暧昧范畴,但是“夜朗”这个人却占据了苟安人生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忘记夜朗这个人是什么时候又因为什么契机,被爸爸放到自己身边的。

    他话少,除了长了一张好看的脸蛋和绝世好身材外,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所以苟安最开始根本不在意他,把这个身边突然多出来的人当做空气。

    后来,苟安对陆晚嫉妒到发狂,这件事从执念几乎成了心魔,深夜噩梦中都在问“为什么总是她能得到最好的”然后流着眼泪惊醒……

    打开卧室的门,会发现那个沉默的身影永远都守在走廊昏黄的光下。

    听见开门的声音,他会转过头,深眸清明,只是望着拎着睡裙裙摆、不知所措的大小姐湿漉漉的双眼,问,「噩梦吗?」

    语气清冷又平静。

    却神奇地能做到一瞬间门将苟安从噩梦中带回现实,就像是令人上瘾的无副作用良药。

    彼时苟大小姐便会脑子短路,流着眼泪扑进这个保镖的怀里,絮絮叨叨地诅咒一切不公平的命运。

    这到后来成为了日常,苟安就像是找到了一个最沉默的树洞,从此走到哪她都抱着这个树洞不撒手。

    她对树洞也越来越愿意花费心思。

    比如无意间门在某个宴会上看见向来对任何东西好像都没多少兴趣的保镖先生在离场时找了个打包盒,从甜品台多拿了某个品牌的蝴蝶酥——

    鬼使神差的,这个蝴蝶酥后来成为苟宅的必备品。

    哪天断供,恶毒女配苟大小姐会大发雷霆的那种。

    这种昭然若揭的偏袒根本不加掩饰,最后变成了招摇过市……所有人都知道苟安在失去了那根香蕉同款的爱猫之后,现在又找到了新的宠物,并且苟大小姐对之爱不释手。

    直到有一天,坐在下午茶的餐桌上,苟安撩着长发懒洋洋地说:「如果陆晚倒霉一次就好了,给她一点教训吧?」

    站在她身后的保镖先生难得有了反应,微微垂头,目无波澜地望着她。

    良久,他说,「好。」

    苟安冲他抿唇笑了笑。

    那个时候她还天真地觉得,多好啊,这个人从来不会反抗自己,他果然对我最好了。

    可惜直到锒铛入狱、被警察拷走的一瞬间门,苟安怨恨过除了父母的所有人,却唯独没有把锅扔到夜朗头上过。

    时至今日,她依然以为在整个混乱不堪的原著线里,夜朗是个特殊的存在。

    ……

    早晨的筒子楼有属于它特殊的活力。

    早上七点,江城大部分地区的人还在睡梦中,住在斋普区的筒子楼的人们已经开始了他们的一日——距离他们最近的地铁站骑共享自行车得半个小时,因此他们不得不比一般人早起一会会。

    飞鸟朴素着翅膀,发出“咕咕”声音飞过,在自家楼下摆摊卖早餐做些小生意的支棱起了摊位……他们不吆喝,只是简单与同样早起去上班、照顾早餐铺子生意的邻里亲切寒暄。

    昨天的雨让青石板路面湿漉漉的,泥土的腥香夹杂着茶叶蛋的卤水味儿从窗户飘入。

    苟安就是被茶叶蛋的香味给饿醒的。

    肚子“咕噜咕噜”叫着睁开眼,她错愕地发现自己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破旧的窗户,清早初生的阳光从外面直射,没有窗帘;

    斑驳的墙壁旁边立着一个极其简单且应该进博物馆的木柜子;

    在她身下的是一张木头弹簧床,一转头,床头便有不起眼的、大概是新编织的蜘蛛网。

    “……”

    苟安被吓得一个激灵,一翻身坐起来,床铺发出不堪负重的“咯吱”巨响。

    ——我在哪?

    等着迷瞪的双眼,她听见了厕所“哗啦”水响,扭头看过去的同时,水声停下,厕所门后面出现一个模糊的高大身影。

    完全搞不清楚什么状况的苟大小姐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又躺回床上盖上被子拉到脖子闭上眼——

    厕所门开了。

    有人从门里走出来。

    苟安能感觉到那人在看她。

    几秒屏息,待落在自己脸上的目光终于挪开,她硬着头皮悄咪咪睁开一只眼,便看见在床不远处,背对着他的年轻、高大雄性身体。

    他只穿了一条牛仔裤,牛仔裤还被水溅湿了,背部拢起的肌肉上,几股水流汇聚成小溪顺着他肌肉曲线往下流淌……

    最后汇聚成一股,消失在腰与牛仔裤边缘阴影的凹陷中。

    目测身高大约一米八三左右,此时,他随意用一块破旧的毛巾擦掉上半身的水渍,又像是野狗似的粗鲁擦蹭过乌黑湿法,他转过身——

    苟安赶紧闭上眼。

    “醒了就别装睡。”

    沙哑低沉的声音突兀的在死寂的屋内响起。

    ……声音有点耳熟。

    苟安慢吞吞地再次睁开眼,猝不及防对视上一双平静深棕色深眸。

    目中毫无情绪,只是依然摄人心魄。

    眼前的人一动不动立在那望着她,阳光下,天生的冷白皮让他像是披上了一层光。

    纵使像是故意糟蹋颜值似的留着一头乌黑且短到不能再短的短发,也不能妨碍任何人看到这张脸都要小小惊艳一下——

    对一名保镖来说,夜朗的脸确实过分英俊到没有必要。

    “……”

    面对眼前这早就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漂亮脸蛋,苟安甚至都怀疑自己在做梦,懵懵懂懂地掀开被子从床上爬起来,她站在发出各种怪响的床上:“夜朗?”

    她再次叫了他的名字。

    夜朗眼皮子动了动,有点没弄明白眼前这个小姑娘上哪知道他的名字的——昨晚叫了一次,姑且以为他自己幻听……

    可她现在毫不犹豫、清楚清晰一又叫了一次。

    他确定自己不认识她。

    他沉默寡言,只用一双很具有侵略性的双眸锁定她。

    认真思考,难道这是哪个为了他跑来夜未央消费的千金大小姐?

    这种“为爱冲锋,无知者无畏”的千金大小姐在夜未央倒也不在少数。

    可她的眼神中明显没有带着任何的畏惧或者是迷恋,夜朗清楚地捕捉到她在看见自己的脸那一瞬间门放松了的神情——她慢吞吞地坐了起来——望着他。

    “我怎么在这?”苟安问,语气自然。

    夜朗觉得作为初次见面的人,她的语气应该客气点儿,于是微微拧了拧眉:“昨晚夜未央。”

    苟安抱着膝盖坐在床上回想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模糊的记忆中好像就是昨晚她真的很倒霉,正想跑路,结果身后杀出个陈咬金——而且不幸的就是半个小时前在下面一层因为卡油被她甩了一巴掌那位……

    两人很快发生斗争。

    正操起一个酒瓶准备跟那个还想趁乱占便宜的流氓拼命,从门外面又莫名其妙来了个人,没等她反应过来,来人便抓着流氓的脑袋直接摁在了玻璃茶几上。

    茶几出现了蜘蛛网裂痕。

    流氓头破血流地倒下。

    处理完那个人,在她目瞪口呆中,来人扔垃圾似的扔开了流氓,直接走向窗边推开窗,轻车熟路的,一条腿先踩了上去,看着正准备往外跳——

    这才想起来什么似的,回过头看了她一眼,像是才发现这还有个人似的,问呆若木鸡的她:「走吗?」

    苟安当时处于脑子停摆的状态,看到夜朗,下意识地觉得救星来了,都没来得及思考所谓救星为什么不是第一时间门奔向她问她还好不好,就“哦”了声,扔了手里没来得及用上的酒瓶,然后毫不犹疑跟着他一块儿笨手笨脚往下爬。

    落地之后找公用电话亭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别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回家,当时她就觉得,她现在的鬼样子回家还要吓到妈咪,更何况她和夜朗在一起,能有什么问题?

    再后来的事,什么都记不得了。

    此时此刻的苟安望着夜朗,有点混乱,然后混乱之中发现,这人头顶上没有“我看见他的爱意潮起潮落”系统。

    什么意思?

    是已经攻略完成了所以不显示了吗?

    苟安天真地想着。

    都没给某只嗷嗷叫着“茶叶蛋好香”的肥猫一个开麦的机会,苟安抚了抚床上洗的泛白的薄被,就好像它是什么绫罗绸缎,她抬起头,平静又和气地问面前的人:“所以,昨晚我们睡了吗?”

    如果睡了,她会负责的,回家和贺然退婚再赖在地上打滚让妈咪同意她跟夜朗订婚……

    在她认认真真的盘算中,她突然注意到空气有一秒的悬停。

    隔着几米,苟安看见夜朗那张棺材脸裂开了,难得露出了一个费解的神情。

    “你说什么?”他问。

    苟安:“……”

    苟安默默掀被子看了看:哦,没睡。

    以她的衣着完整程度,这人怕不是把她原封不动扔床上后再也没搭理过她。

    毕竟她的脚还是脏兮兮的全是水管蹭的铁锈……

    他甚至都没给她擦擦——

    真做得出啊,夜朗,不愧是你!

    她正沉浸在眼下的尴尬中,就听见夜朗的声音再次响起,“醒了就走,我还有事。”

    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以夜朗的性格,能主动跟她搭话估计是忍无可忍了。

    想到自己现在所处于的时间门线,两人确实压根不认识,苟安逐渐回过味来自己的一系列行为在陌生人眼里怕不是不太得体……

    谁家好人睁开眼不跟救命恩人说“谢谢”而是反手问一句“咱们滚没滚床单”?

    没礼貌。

    意识到自己发言上的失误,她习惯性地忍不住再一次看向夜郎的头顶,发现那里依然空空如也,像是眼前的人压根就是随便一个陌生路人——

    怎么回事呢?

    【蕉蕉:当然是因为他压根都母鸡(不知道)雷海宾勾(您是哪位)啊,姐姐?】

    苟安强调:……我还以为是攻略完成,无需攻略的意思。

    【蕉蕉:你看得到他相关的剧情线?】

    苟安(挺胸)(理直气壮):他能有什么剧情线,我这纯洁如雪的保镖。

    【蕉蕉:醒醒!】

    【蕉蕉:已经确认的情报:能出现在文案上的名字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蕉蕉:真是的,气得我一堆感叹号。】

    苟安:……

    在与肥猫的争论中,挂在床沿边的双腿晃了晃,然后轻飘飘地踩在了地上,就像是触动了什么神经,苟安这才感觉到宿醉的头疼席卷而来。

    她晃了晃。

    “怎么?”不远处的人问。

    “头疼。”

    话语里习惯性地带上了梦中苟大小姐对保镖先生早已习惯的娇气。

    “……”

    【蕉蕉:喵哈哈哈哈哈咔咔咔!】

    【蕉蕉:他现在表情蛮精彩的,你要不要抬头看一眼——好像是很后悔开口问你‘怎么了‘的样子。】

    看着隔着几米开外满脸写着“你什么时候走”“快走”的棺材脸,苟安突然就觉得这个“重来一次”的体验其实很坑,那些个恨她入骨的人重新刷好友度就算了……

    怎么这个已经攻略完的也要从头开始啊?

    【蕉蕉:因为你开启的是“系统”而不是“金手指”。】

    苟安面无表情,实则在想到底升到几级才能有关闭系统的功能……强行禁言也行,给个目标,她一定会很努力的。

    【蕉蕉:这题我会,各种主角配角好友度拉高高,全部满上,蕉蕉复活,就只会喵喵喵喵啦!】

    苟安:……

    勉强适应了一下晕眩感,苟安站在床边,与夜朗默默对视了几秒,她哼唧了声,抬起自己的脚,脚趾张开,动了动:“鞋。”

    夜朗这才想起昨天遇见她的时候,她就没穿鞋,也没问为什么,就闷不吭声地弯腰从破旧的柜子里找了双旧拖鞋,扔给她。

    苟安穿上鞋,抬起头,看着他正想再说什么,这时候,门被人从外面敲响。

    “夜朗,你在家吗?”

    ……

    门外,响起的是一个女声。

    声音听上去柔柔弱弱的,很年轻。

    门内,苟安和夜朗同时蹙眉。

    苟安是因为占有欲。

    夜朗是因为苟安。

    苟大小姐踩着拖鞋叉着腰,正思考自己现在有不有立场问问他门外的是谁,他这个鬼样子怎么可能还认识别的女生,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一把拎住胳膊,直接塞进了衣柜里。

    铺面而来的樟脑丸味和洗衣粉的味儿瞬间门淹没了她,她掩着鼻尖小小打了个喷嚏,眼睁睁地瞅着外面的人,面无表情地拍上了柜门。

    柜子太破,门关也不能完全合上,于是苟安能趴在那一道衣柜的缝隙上看着外面的情况——

    她看着夜朗走到门边来开门,从外面探进来一个小小的脑袋,因为这个动作,黑长直的乌发从她肩滑落。

    柜子里的苟安心中“咯噔”一下。

    “你在干嘛,怎么那么久不开门……嗳,昨晚上的事好吓人,你没事吧?”

    欢快的声音响起,正当苟安心跳越来越快,下一秒,那个在说话的年轻女生转过头,习惯性地四处张望——

    这就够苟安看清楚她的脸了。

    陆晚那张未施粉末,依旧精致漂亮的脸蛋出现在苟安黑漆漆的瞳眸中。

    此时此刻,对柜子里还有个人的事一无所知,少女拎着一杯豆浆和一碗粥,轻车熟路地放在了屋内唯一那张破旧的桌子上。

    像是知道眼前的人是什么个性,她放了东西,背着手向后退了几步,脸蛋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早餐给你的,谢谢你帮我安排夜未央的临时工呀,奶奶做手术的预付金凑到了的。”

    夜朗不置可否。

    陆晚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回应,也像是习惯了眼前人的沉默寡言,笑眯眯地冲他挥了挥手,道别离开。

    房门打开又关上,屋内陷入死寂。

    几秒后,衣柜的门被打开,立在外面的人表情丝毫没有任何的变化,正想叫衣柜里邋邋遢遢的野猫崽子出来——

    猝不及防,却对视上了她一双乌黑的双瞳。

    那双眼黑沉如水,仿若幽暗池潭,深不见底。

    “?”

    夜朗又有一瞬间门茫然。

    下意识地,他觉得自己不喜欢被眼前的人用这种陌生又恍惚的眼神望着。

    “出来。”

    他只能发出命令。

    然而缩在柜子里的人却一动不动,保持着最开始被他塞进衣柜里的姿势,微微仰着下巴,那张脏兮兮的脸蛋没有了总盛在眼里的不正经笑意,只是沉默地望着他。

    ……

    你看。

    原著线的恶毒女配就是这样坏的单纯又愚蠢。

    从前的她,自以为完全攻陷了她的保镖,直到人生算是重来一次,明知道他的名字其实出现在了原女主的名单上,在提及他时,也依然毫不怀疑地说:我的保镖,纯白如雪。

    她甚至忘记了那个最后害她以蓄意谋杀罪名被逮捕、实则一点伤害没造成、脑洞大开骑共享电单车去“给人一点教训”的蠢蛋,是夜朗去找的。

    以他的性格,他不应该犯下这种低级错误。

    苟安从来没有怪过他,哪怕后来众目睽睽之下被摁进警车,戴着冰冷的手铐,颜面尽失,她又怕又难过,想的也只是:哎呀,我好倒霉,我怎么那么倒霉?

    她从来不会动脑筋想到关于一个人如果真的对你好,怎么会一声不吭送你误入歧途,甚至被扣上谋杀的罪名?

    好笑不?

    原来,从一开始她就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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