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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匪 4:挽山河 第五十七章 丧家之犬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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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这当,门口进来几个唱曲的流浪艺人,正好众人说厌了南北前线的事,便催着那几人唱些新鲜的,周翡将澄清的茶水倒在水壶里,撂下几个铜板,穿过闹哄哄的人群,正这当,忽听那拉琴的朝众人团团一拜,说道:“诸位大爷赏脸,小的们正好听来了新曲子,今日同诸位大爷献个丑,唱得不熟,多包涵。”

    周翡已经走到门口,嘬唇一声长哨,将自己跑去吃草的马唤了回来,方才拉着缰绳预备走,便听里头那拉琴的又道:“……这段曲,据说是羽衣班所做,唱词乃为‘千岁忧’所书,名唤作《白骨传》,乃是一段志怪奇闻……”

    周翡:“吁——”

    行脚帮一帮莽撞人不管什么“百岁忧”还是“千岁忧”,只一味催促,接着,沙哑而有些走调的曲声幽幽响起,周翡逗留在门口,将白骨死而复生后四处找寻自己坟墓的鬼故事从头听到了尾——听到白骨历险一通,因其形容可怖,搅动得四方惊恐不安,最后总算找到了自己葬身之处,却发现自己的坟冢被另一具披金戴玉的骸骨鸠占鹊巢,于是纵身跳入滔滔入海的江水中,同大浪一起奔流而去,成了司水的精怪。

    周翡皱起眉,感觉这种漫无边际的胡编乱造确乎与之前那部《寒鸦声》如出一辙,不像别人冒名伪造的。

    所以是谢允亲自写的?谢允是醒了?他整天冻得跟鹌鹑似的,怎么还有闲情逸致写这玩意?写就写了,他既然不出门,自然也无需路费,为何要在这节骨眼上将其传唱出来?还有那结尾——“长河入海,茫茫归于天色”,实在是怎么听怎么微妙,正好暗合了“海天一色”。

    从自己墓穴中消失的白骨、鸠占鹊巢的隐喻、海天一色……

    电光石火间,周翡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她倏地翻身上马,一路快马加鞭,绝尘而去。一个时辰后,周翡赶到了四十八寨最近的一处暗桩,亮出令牌,三下五除二地写了一封信:“替我送到南国子监,找林真讲。”

    撂下信,周翡便急着继续赶路,正好暗桩的一个跑腿信使从外面回来,险些撞了她。那信使匆忙道:“这位师妹留神——师兄,来了三封信,两封‘号脉’结果,秘信报给大当家,还有一封带着信物的私信,东边来的,正好一并送回寨中,给周……”

    周翡脚步倏地一顿。

    此时,旧都南城,一处不显山不露水的小小院落里,来了不速之客。

    这小院陈设十分简朴,种了几棵松柏,在秋风萧瑟中强撑着些许陈旧的绿意,一个须发灰白的男子盘膝坐在院中,他披头散发,削瘦、独臂,脸上两条法令纹深邃如刻,面上隐约有紫气。整个院中翻涌着说不出的凌厉肃杀,一只鸟雀偶然落在院墙边上,很快便不堪忍受,受了惊似的扑棱棱地飞走。

    突然,那独臂男子蓦地睁开眼,目光如电,射向门口,院门口一个北斗黑衣人正要开口说话,叫他暗含杀意的目光一瞥,当即腿一软,“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露出身后一身绛红官袍的武曲童开阳。童开阳嫌弃地将那碍事的黑衣人拨到一边,大步闯进院中道:“大哥,你听说了么?”

    那独臂男子正是贪狼沈天枢。

    沈天枢桀骜不驯,是为北斗之首,一辈子只忠于曹仲昆一人,自几年前伪帝病重,不再能理政之后,他也懒得和满朝上下各怀鬼胎的文武官员打交道,干脆闭门谢客,渐渐深居简出,不怎么露面了。

    沈天枢缓缓收回五心向天的姿势,一言不发地站了起来,方才他坐过的地方,只见石板竟然凹陷了一块,而且没有一丝裂纹!

    童开阳瞳孔一缩,低声道:“恭喜大哥又有进益,神功将成。”

    “我不练武功,干什么去?”沈天枢爱答不理道,“你急惶惶的做什么,我应该听说什么?”

    童开阳道:“端王兵败,前线一溃千里,周存长驱直入,三日之内已经连下数城,援军根本赶不上趟,今日早朝吵成了一团。”

    沈天枢面无表情道:“谷天璇和陆摇光那两个废物呢,死了?”

    童开阳:“……死了。”

    沈天枢猛地转过身来——他一向觉得,北斗七人,只有童开阳与楚天权这一个半人配得上同他说话,童开阳是一个,楚天权是个太监,因此只能算半个。其他几位,从人品到本领,一概是扔货。

    人品姑且不论,反正他们也不是那些以名门正派自居的沽名钓誉之徒,不必讲那许多假大空的道义,孤高自诩也好、不择手段也好,都不过是个人办事的风格,各花入各眼,不分高下。可若是连安身立命的根本——那点功夫都练不好,那就没什么好说了。死了也活该,叫人瞧不起也活该。

    眼界狭隘、旁门左道之徒如廉贞与禄存,多年吃老本、就知道到处钻营之徒如巨门,还有北斗中的著名添头“破军”……这几个东西沈天枢个个都看不惯,往日里便对他们十分嗤之以鼻,没事就按着高矮个头、排队拎出来嘲讽一番以做消遣,此时乍一听闻巨门与破军死讯,他先是一愣,随即便顺口冷笑了一声。

    笑完,沈天枢又面无表情地走了几步,及至快要进屋,他才脚步微顿,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这么说,巨门和破军也没了,那当年仓促间被皇上凑在一起的七个人,如今岂不是就剩了你我?”

    童开阳一愣,随即道:“大哥,咱们七个是‘先帝’凑的,不是当今皇上啊。”

    沈天枢呆了呆,仿佛才想起曹仲昆已经驾崩,新皇即位了。他心里无端涌上一股没趣,“哦”了一声,不言语了。

    童开阳抢上几步,压低声音道:“大哥,咱们这回可算精锐尽折,端王生死不明,今日朝堂上,我瞧皇上都有些六神无主了,怕是不妙。”

    沈天枢漠然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就会杀人,不会打仗。怎么,太……皇上想让我去打仗吗?”

    童开阳苦笑道:“谁能差遣得动您老人家?方才来时路上,听说兵部紧急从各地守军中抽调了人手前去支援,可是军心已经动荡,怎么挡得住周存?再者,我还听说,军中有谣言甚嚣尘上,说是皇上容不下亲弟弟,多次故意拖欠粮草,才导致前线溃败,否则以端王之才,怎会败得那样惨?”

    沈天枢一脸无所谓,道:“哦,这么说岂不是要亡国了?”

    童开阳急道:“大哥!”

    沈天枢挑起一边的长眉,进了屋,用仅剩的一只手给童开阳倒了碗水喝。童开阳心不在焉地端起来抿了一口,险些当场喷出来——沈天枢居然给他倒了一碗冷透了的凉水,连点碎茶叶梗都没有,凉水清澈透亮,诚实地亮着碗底一道裂痕。

    再看沈天枢这偌大一间会客的书房,除了尚算窗明几净,几乎堪称家徒四壁,文玩摆设一概没有,书架上稀稀拉拉地放着几本武学典籍——闹不好还是他自己写的。一张破木头桌子横陈人前,桌面攒了足有百年的灰尘,漆黑一片,看着就很有“嚼劲”。

    书房里既没有伶俐的小厮,也没有漂亮丫鬟,童开阳将鼻子翘起老高,闻不着半点多余的人味。他不由得一阵绝望,感觉从沈天枢这里是讨不出什么主意了。一个尚算位高权重的人,竟能活成这副寒酸样,那么他可能是克己勤俭,也有可能是心如磐石,什么都打动不了他。虽说“覆巢之下无完卵”,但是像沈天枢这样的人物又岂能以“卵”视之?哪怕曹氏国破家亡,赵渊可着王土疆域追杀他,于他也没什么威胁。

    果然,沈天枢说道:“亡国就亡国,我是先帝的狗,先帝驾崩,既然也没留遗言说让我接着给朝廷卖命,那么旁的事便与我无关。你还有别的事吗?没有就忙你的去吧,别扰我清静。”

    童开阳正想搜肠刮肚出几句说辞,还不等开口,沈天枢突然抬头,一双目光钢锥似的穿透木门与小院,直直地射了出去。童开阳愣了愣,不明所以地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过了好一会,才分辨出一点微弱的脚步声,他不由得汗颜,隐约感觉沈天枢自从不管俗事之后,于武学一道好像迈上了一个他们摸不着边的台阶。

    沈天枢坐着没动,轻轻一拂袖,书房的木门自己“吱呀”一声打开了,直到这时,一个人影方才落到院门口。

    沈天枢眯起眼,说道:“想不到我沈某人府上也能有不速之客,这倒是新鲜。”

    院外那人闻声,踱步上前,身形便落入房中两个北斗眼中,来人一身风尘仆仆的布衣,头上戴了一个连下巴也能遮住的巨大斗笠,整个人捂得严严实实,却还是能一眼被人瞧出身份来——能胖成这样的人毕竟不多。

    童开阳蓦地起身,失声道:“端王爷!”

    曹宁掀开斗笠,他一张脸长得白白胖胖,原本像一个洁净无暇的大馒头,此时却是满脸的污迹与伤痕,成了个被人割了几刀、还扔进泥里滚了一圈的脏馒头。可即便狼狈成这样,他的肩背竟还是直的,拖着一条伤腿缓缓走路的样子,也竟然还很从容。

    “丧家之犬,不请自来。”曹宁简略地一拱手,“叫二位见笑了。”

    沈天枢端着一碗凉水,腚下如有千斤,愣是坐着没动。童开阳可不敢像他一样拿大,连忙迎了上去,将曹宁让进里间。曹宁拖着一条伤腿,摆手谢绝搀扶,道声“叨扰”,便一步一挪地进了沈天枢的书房。

    沈天枢瞥了他一眼,不十分客气地说道:“你四肢负担本就比寻常人重,功夫又稀松平常,此番腿上伤筋动骨,又接连奔波,气血凝滞不通,我看往后也未必能恢复,说不定得瘸着走了。”

    曹宁神色不变,笑道:“沈先生,一个人倘若长成我这模样,多一条少一条瘸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童开阳怕沈天枢又出言不逊,忙插话道:“王爷何以独自上路,既然已脱险,为何不回朝?”

    “我皇兄早想收我的兵权,一直没有由头,好不容易逮着这么个机会,他不会善罢甘休,这回我自己落人口实,没什么好说的。”曹宁坐下,旧木头椅子“嘎吱”一声响,那北端王自嘲一笑,又道,“我这些年多少攒了点人,仓皇败退时没来得及与他们交代好,皇上必然差遣不动他们,在这个节骨眼上,想必更要恼我,一旦我露面,除了获罪革职软禁京城,没别的下场——这倒也没什么,只是皇上手中那些所谓的‘可用之将’,多不过赵括之流,任他胡闹下去,恐怕……”

    童开阳听他这话音不对,有点大敌当前仍要兄弟阋于墙的意思,当下没敢接茬,拿眼角瞥沈天枢,却见那北斗之首却依然捧着碗破凉水端坐,无动于衷。书房内一时冷场,曹宁也没有动怒,他探手如怀中,取出一枚磨掉了一角的私印,放在桌上。那小印上面刻着“四海宾服”四个字,很有些年头了,印章上头的龙纹被人把玩过无数次,磨得油光锃亮。

    沈天枢见了那印章,脸色忽然变了。

    “此物乃是先父皇尚未称帝时所刻,后来组建北斗,便将其当做号令北斗的证物。”曹宁盯着沈天枢说道,“不错,父皇将一切都留给了我大哥,只将这枚印给了我。”

    曹仲昆死的时候,北斗七人已去其三,剩下巨门、破军与武曲都有官职在身,已经不受这枚上不得台面的私印约束,受其影响的,实际只有一个不爱管闲事的沈天枢。

    沈天枢性情孤僻,虽然武功高强,却未必肯介入他们曹氏兄弟间的纷争,着实没什么用。曹仲昆留下他这步暗棋给曹宁,大约只是想着再怎么不待见,也是自己亲生的儿子,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保住曹宁一命罢了。

    沈天枢的目光在那小印上停留了片刻,问道:“你要我替你杀你大哥?”

    曹宁笑道:“我就算再傻,也知道沈先生绝不会做出如此忤逆父皇心愿的事,何况外敌当前,我也没有那么丧心病狂。”

    沈天枢脸色略微好看了一些,想了想,又问道:“那么难道你是要从千军万马中取来周存首级?”

    曹宁摇摇头:“且不说此举能不能成功,就算能杀,如今南朝赵氏也已经做大,没有周存,还有闻煜,还有别人,运道一旦逆转,便不是杀一两个人能止住颓势的。”

    沈天枢微微往后一仰,等着曹宁下文。曹宁将声音压得很低,一字一顿道:“沈先生,还记得当年李氏刺杀我父皇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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