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里光线昏暗,杰森·塔夫纳走到床边拿衣服,露丝·雷还坐在乱糟糟的、尚有余温的床上。她已经穿好衣服,正在抽烟,是她常抽的那个牌子。夜晚的蒙蒙灰光透过窗户,笼罩在烟头上,烟头灼亮,温度正健。
“这些玩意会要了你的命。”他说,“他们规定每人每周限量一包,不是没有理由的。”
“去他妈的。”露丝·雷又吸了一口。
“你有办法从黑市弄到。”他曾陪她买过一整箱。他先前的收入不算低,但这么一箱的价格还是让他吃了一惊。但她表现得完全无所谓,显然价格在她意料之中。她完全明白,要满足这个烟瘾,少不得要花钱。
“我是有办法。”她把那根还剩很长一段的香烟摁灭在烟灰缸里,是个肺部形状的陶瓷烟灰缸。
“你太浪费了。”
“你爱莫妮卡·巴夫吗?”露丝问。
“当然。”
“我想不明白你怎么会爱她。”
杰森说:“有各种不同的爱。”
“就像埃米莉·法斯曼的兔子。”她扫了他一眼,“我认识的一个女人,结了婚,有三个小孩,养了两只小猫,后来还养了一只巨大的灰色比利时兔。这兔子呀,后腿粗壮有力,咚咚咚的跳啊跳啊。第一个月,兔子的胆子还很小,不敢迈出笼子一步。我们觉得他是只公兔子,根据各种情况综合判断出来的。一个月后,他从笼子里钻了出来,开始敢在客厅里跳来跳去。两个月后,他已经学会每天早上爬上台阶,刮擦埃米莉的卧室门,给她叫早。他开始和猫咪们玩成一片,接下来就出事了,因为他的智商没有猫高。”
“兔子的脑子比较小。”杰森说。
露丝·雷继续:“差不多。反正,他变得无比崇拜那两只猫,跟他们有样学样。他甚至拉屎撒尿都去找猫砂。他从胸前扯下几撮毛,在沙发底下做了个窝,指望猫咪睡进去。但他们瞧也没瞧一眼。有一次,他和某个女士家里的德国牧羊犬玩‘抓我’游戏的时候倒了大霉,从此老实了不少。你听我从头说。兔子是跟猫、埃米莉·法斯曼和孩子们一起学会这个游戏的。每次玩的时候,他都会事先躲在沙发后面,然后突然窜出来,拼命转圈。每个人、每只猫,都会绕着他转,想抓住他,但他们通常而言都会失败,他可以安全溜回沙发后面,没人会追到那儿去。可那条狗不知道这规矩啊。当兔子又躲进沙发背后时,那条狗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地咬住了兔子的屁股。咬得如此之紧,以至于埃米莉要找铁棍撬开他的嘴,把他轰出去。兔子伤得很重。后来他伤愈了,但变得极度怕狗,就算透过窗子看到一条狗,也会吓得飞快跑开。至于他被狗咬伤的地方,他总是试图把那块屁股对着窗帘,遮住那块不长毛的疤,他一定为此感到羞耻。这件事最让人动容的地方就在于此,作为一只兔子,他千方百计地想更进一步发挥自我,你们怎么说的来着,突破生理上的极限?他生理上的极限就是一只兔子,却非要向身边更高级的进化物种,也就是猫看齐。他费尽心机要和他们混在一起,玩在一起,平等相处。他想要的就是这些。猫咪从没睡过他精心铺就的兔毛窝,狗也因为不懂游戏规则咬了他一大口。他是活了一些年。可谁曾想过一只兔子竟然能发展出如此复杂的个性?你要是坐在沙发上,可他想让你下来,他就会躺倒,用爪子轻轻推你的脚,你要是不动,他就咬你。你想想看,这只兔子的全部愿望,还有他彻底失败的命运。小小的生命,小小的挣扎,全都是毫无用处的挣扎。可兔子他并不知道这一切。还是说他其实也知道,但仍然不放弃挣扎。在我看来,他应该是无法理解他的极限。他只是凭直觉去做他最想做的事。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因为他深爱猫咪。”
“我一直以为你不喜欢动物。”杰森说。
“不再喜欢了。在目睹了这么多挫折和心碎之后。就像兔子,他最终还是死了。埃米莉·法斯曼为此哭了好几天。一个星期吧。我能想象这件事对她的打击有多大,我可不想经历这一切。”
“不过,完全不再爱动物的结果是你——”
“他们的生命好短暂。真他妈短得要死。有些人爱上某只宠物,后来这只宠物死了,这些人就把爱转移到新来的宠物身上。可这很伤人,很伤人啊。”
“那爱为什么又如此美妙?”这些年来,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不管是在他单身还是有伴时。可如今,这个问题竟在他脑海里泛起滔天巨浪。他联想到最近发生的变故,最后又回到了埃米莉·法斯曼的兔子身上。这一刻,他心如刀割。“你深爱某人,他们却离你而去。一天,他们回到家中打点包裹。你问他们:‘干吗呢?’他们说:‘我在另一个地方有更好的工作机会。’然后他们就走了,在你的生活中永远消失。而你,直到死,都要背负着这个巨大的爱的包袱,没有人可以接纳它。即便你找到了某人,将这份爱给了他,同样的事还会发生,一次又一次。或者,某天你拿起电话打给他们,说道:‘是我,杰森。’他们回道:‘谁?’然后你就会发现,这份爱的包袱还在你的背上。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你是哪根葱。所以我在想,他们从来就不知道你,你从一开始就没有拥有过他们。”
露丝说:“爱一个人的感觉,不是你在商店里看见一件商品,想把它买回家的那种感觉。那不是爱,那是欲望。欲望就是你看见一盏台灯,想把它带回家,放在公寓的一角。爱是——”她顿了顿,在思考——“爱更像是一个父亲为了将自己的孩子从着火的房子里救出来而牺牲自己。当你真的在爱时,你将不再为自己而活,你为另一个人活着。”
“这是件好事吗?”对他来说,这不像什么好事。
“爱胜过本能。本能督促我们为生存而奋斗。就像警察,他们把所有的校园团团封锁。为了自我生存,每个人都在拼死消耗别人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在挣扎着向上爬。我可以给你一个很好的例子。我的第二十一任丈夫,弗兰克。我们结了六个月的婚。结婚之后,他不再爱我,变得无比郁闷。但我仍爱他,我想留在他身边,可这对他而言完全是折磨。结果,我让他去了。你明白吗?对他来说,这个结局更好。因为我爱他,这个结局对我来说也很值得。明白吗?”
杰森说:“为什么违背自我生存的本能是一件好事?”
“你大概以为我说不上来。”
“我没有。”他说。
“因为生存本能的最终结果是一场空。世上每一种活着的生物,无论是鼹鼠、蝙蝠、人类还是青蛙。就算青蛙会抽雪茄、下象棋也没用。生存本能的终极目的,实际上永远无法企及。最终,你的努力会化为泡影,你会屈服于死亡本身,来去空空。可是,如果有爱,你就可以渐渐淡出这个世界,看着——”
“我还没准备好渐渐淡出。”杰森说。
“你可以渐渐淡出,心生欢喜地活在你爱的人中间,感受到一种凉爽、醇香的一流满足,最高层次的满足。”
“可是你爱的人迟早也会死。”
“也对。”露丝咬了咬嘴唇。
“最好是不要去爱,这样,所有的烦恼都不会找上门来。即便是宠物,一条狗或者一只猫,都不爱。就如同你刚才说的,你爱上了他们,可他们终归免不了一死。倘若一只兔子的死都会造成这么大的悲恸——”忽然,他眼前出现一幕恐怖的幻象:朦胧中现出一条凶恶的大狗,獠牙间流着血,齿缝里紧紧咬着一个女孩的头发和碎骨。
“但你可以悲恸啊。”露丝说,不安地观察他的表情,“杰森!无论是人、孩子,还是动物,悲恸都是他们所能感受到的最有力的情感。悲恸是一种好的情感。”
“你倒是说说他妈的好在哪儿?”杰森厉声问她。
“悲恸能让你置身己外。你会暂时离开自己狭隘、渺小的肉体。不过,除非你有爱在前,否则你不会感到真正的悲恸。悲恸是爱的最终结果,因为它是失落的爱。你会理解的,我知道你能理解。只不过你不愿意去思考它。这就是爱的循环:爱,失落,感受悲恸,离开,然后再去爱。杰森,悲恸就是意识到接下来你必须孤身一人,意识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因为孤独是每个独立个体的终极命运。死亡也是一种极端的孤独。我记得第一次不用烟卷,而用水烟管吸大麻的感觉。那烟味很凉爽,我不停地吸,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一口气吸了多少。突然间,我死过去了。持续的时间很短,最多几秒钟。整个世界,我的所有知觉,包括对自己肉体的意识,全都渐渐化为乌有。这种体验,并不像正常情境下感觉到的孤立感,因为在常态下,你即便孤立,也始终会有来自你身体内部的各种感觉信号。当时的情形是,就连黑暗本身也消逝了。所有的一切就这样陷于绝对停顿。安静。空寂。孤独。”
“肯定有人用这根水烟管吸过什么狗屁毒性药物。很多人都被这类毒药毁了。”
“是的,我很幸运,最终还是活过来了。很诡异,我以前吸过很多次大麻,从没遇过这种事。从此以后,我就只吸卷烟了。总之,那次体验绝不是昏过去那么简单,我完全没有要倒下之类的感觉,因为我没有可倒下的实体,感觉不到肉体……也没有可以倒下的方向和空间。所有一切,包括我自己在内,就那样——”她做了个手势——“蒸发了。好比瓶子里的最后一滴水。接下来,一切又都活了过来,暂停的影片又开始播放了。现实感回到了我身上。”她停了停,抽了一口香烟。“我以前从未跟别人说起过这件事。”
“你感到害怕吗?”
她点点头。“如果你非要我为这个体验下个定义,那就是对无意识的有意识体验。当我们真到了死的那一刻,我们不会感觉到任何事,因为那就是死亡的本来面目,死就是要让你失去全部意识。自从这趟几乎要了我命的大麻之旅后,我再也不惧怕死亡了。回到悲恸的话题。悲恸是生死同瞬。因此,悲恸可以说是你能真正感受到的最绝对、最压倒性的体验。我有时候忍不住赌咒,我们的生理构造,完全不适合承担这么重的情感。它比高山更沉,比海啸更猛,你的身体他妈的会被压成碎片。可我仍想体验悲恸。有悲,才有泪。”
“为什么?”他还是无法领会。对他来说,悲恸之情躲还来不及呢。一旦感到自己快要陷入这种情绪了,你他妈还不赶紧摆脱它?
露丝说:“悲恸可以让你和你失去的再次结合。它是一场融合,你随那些你爱过,但业已失去的人或事物而去。在某种意义上,你与自我分裂开,尾随它一程,直到你再也跟不上它。我记得我曾经深爱过一条狗。当时我约莫十七八岁,反正在承诺年龄左右。狗生病了,我们带他去看兽医。医生说他吃了耗子药,现在体内已经出现败血症状,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能决定他是否可以活下去。回到家,我一直等到晚上十一点,几乎崩溃。临走时兽医告诉我,会在早上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汉克是否挺过了那个晚上。我八点半起的床,努力振作精神,等兽医的电话。我走进浴室,正准备刷牙,这时,我看见汉克出现在浴室左侧的墙根。他正以一种非常小心谨慎而又不失庄严的姿势向上爬,脚底踩着无形的阶梯。我就这样看着他从墙根开始向上爬,沿着对角线,一直爬到右侧房顶,穿过天花板消失了。他一次也没有回头。我这时候知道他已经死了。果然,电话铃声响起,是兽医,他通知了汉克去世的消息。可我亲眼看见他向上爬去。自然,我感受到无比恐怖和强大的悲恸。我失去了自我,跟随着他,跟着他一起走上那该死的阶梯。”
两人一时无话。
“然而到末了,”露丝清了清嗓子,“悲恸随风而去,你也在现实世界中悠悠转醒。只是没了他。”
“而你也接受了这个现实。”
“我他妈能有什么选择吗?你哭泣,你号啕大哭,因为你还没有完全从那个地方回来,就是那个你随他而去的地方。你那鲜活、跳动、震颤的心尖仍留在那儿。一个缺口。一块永不愈合的伤痕。如果这样的事情在你的一生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那么,你的心就会散落太多碎片,你将再也无法体会真正的悲恸。到那时,你自己也大限将至了。你终将踏上那个向上的、倾斜的阶梯,留下别人在身后为你悲恸。”
“我的心上没有任何伤痕。”杰森说。
“如果你现在就走,”露丝嗄声说,带着不寻常的镇定,“我刚才描述的一切就会在这里上演。”
“我会待到明天。”他说。警察实验室至少要到明天才能确定他的ID卡是伪造的。
凯西到底是救了我,他不禁神思,还是毁了我?这并不好说。他心想,凯西利用我,这个十九岁的女孩,比你我加起来还要世故老练。我们活了这一大把年纪,就算到死,都比不过她分毫。
她就像一位心理互助小组的组长,把他彻底拆散——为了什么呢?为了重建他,让他比以前更强健吗?他很怀疑。但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该忘记这一点。对凯西,他心里怀着一种奇怪的、愤世嫉俗的信任,既无条件相信她,又对她始终抱有戒心。左眼看她,是一位绝对可靠的人;右眼看她,又是一个品格恶劣、见钱眼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他无法让眼里的这两个形象合二为一。在他的脑海里,两个凯西交叠在一起,无法分开。
他心想,也许我能在离开这儿之前,好好理一理对凯西的双重观念。明天一早就走。不过,他也许可以再待一天……反正再待一天问题也不大。这些警察能有多厉害?他不禁揣摩。他们既然能把我的名字跟别人搞混,眼睁睁地让驴唇不对马嘴的档案和我挂钩,有没有可能会就此一错到底?也许会,也许不会。
他怀疑警察的能力,但同时又不敢掉以轻心,这也是一个双重观念。而且他也拿不定主意。那么,就学埃米莉·法斯曼的兔子,待在原地不动。希望当他这么做的时候,每个人都知道游戏规则:不要摧残一个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