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这一番无谓的回京抗争以失败告终。
柳知晚在两位大小姐哭闹的时候,已经领着几个老仆调配了浆水开始粉刷主宅的墙面了。
她当初下马车的时候,便闷声不响地领人验看过了屋宅,将需要修补的地方记录成册,然后呈递给祖母。
不过祖母当时病了,发着高烧,眼睛都睁不开,所以她又在问过了成天复后,便开始着手整理。
正忙着给院子里的地面换青石砖的时候,知晚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去了成天复的书房找他。
因为之前跟那些凶徒搏斗的时候,他的脖子和手臂都受了伤,先前忙着护送祖母回京,伤口有些感染了,若不是知晚无意中看到,也不知道这位少爷要耽误成什么样子。
这几日都是知晚给他换药涂抹,今天早起时忙得差点忘了,所以她抱着药箱子就来了。
成天复任着这个自学的女郎中用他试验自配的药膏子,就算那药膏火辣辣地蜇人,他也没吭声。
临了抹完药,知晚从药箱子旁边的布囊里摸出了一颗自制糖球递给了成天复。
自从发现这位表哥爱吃甜食,她每次给他抹完药都要奖励一颗麦芽糖球。
每次看这位一脸深沉的少爷吃糖果,也算是忙里偷闲的一种享受。
今天将糖递到他的手心里,她便支着胳膊肘,用手撑着脸蛋,眼巴巴地等着他吃。
成天复看着小丫头看戏一般的在旁边支着下巴,忍不住说道:“我昨日看你给粗使张妈的孙儿看病,也给了他这么一颗糖。”
张妈的小孙子才五岁,想让他看病乖一点,自然要拿糖哄着喂。知晚愣了一下之后,立刻明白成天复是在暗讽她,拿他当孩子一样哄。
她立刻不好意思的笑开了:“这糖真的是专门为表哥您准备的,只不过昨天见那孩子可爱才给他了一颗,你若不喜欢别人分你糖,我便只留给你一人,可好?
少年瞪了她一眼,不过知晚却不肯走,依旧支着下巴道:“表哥,等你伤好了,教我习些武艺可好?”
成天复瞟了她一眼,突然想起她湖边舞剑的架势,便说道:“你看过我练习剑法?”
知晚心想,不但见过,还看到你半夜偷吃我的柿饼子……
不过这么揭人狼狈的事情,她当然不会直说,只眨巴着眼睛却道:“府里谁不知道表哥的通身本事?我听得晴她们说,那日凶险极了。可是表哥一出手,立时就要了小贼的性命,我若是学些皮毛,将来行走江湖也好保命安身……”
没等她滔滔不绝的马屁拍完,成天复便说道:“不必,你以后就是盛家的小姐,何须行走江湖,靠三脚猫的功夫保命?”
柳知晚静默了一会,低声道:“我的父亲母亲尚且不能与我一世,明天的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
成天复静静看着,她素白的小脸上此时挂满了对前程茫然和一丝不安定感,让人看了……略微有些心疼。
他忍不住拿起了一颗糖,突然塞到了她的嘴里:“只要你是我的妹妹,我若在,你便不必颠沛流离……不过你若爱学,明日不可睡懒觉,我带你先跑圈子热身,将你的筋骨腿脚练起来再说……”
麦芽糖的香甜在嘴里蔓延开来,知晚冲着表哥甜甜地笑,连忙应道:“我一会就抱只公鸡在自己的院里,保证不会晚起!”
结果第二天没等鸡叫,青砚就在柳知晚的院外喊人了。
凝烟披着褂子睡眼朦胧地从耳房出来,看见青砚像看见鬼差勾魂:“我的天祖宗,这才什么时辰便来唤人?”
青砚已经习惯了,笑着道:“我家公子一向是这个时辰起来练拳,你们小姐说要跟着练,难道还要叫公子屈就了时辰?”
就在这时,屋里已经有了下地的动静,知晚换上了短袄和长裤,将头发用巾布包好后,便忙不迭地出来道:“我已经起来了,你们莫要多说话,这里屋宅挨得近,小心吵醒了祖母她们。”
说着她便带着凝烟,跟着青砚一起出了宅院。
这里不像京城的豪宅,有着平坦的练武场。若是想要热身,便只能沿着踩得平坦的田埂进行跑圈。
因为时间甚早,田里还没有干活的农人,只有零星的蛙鸣配着披着露珠的青青禾苗。
成天复在前面跑,小知晚便跟在高大少年的后面。得益于在薛家那几年当牛做马的历练,知晚虽然跑得甚喘,却没有被落下太远。
等到了村头的大树时,她便学了表哥的样子,将腿儿搭在一个矮歪脖树的树杈上,开始热身压腿。
她年纪小,筋骨还没有长死,虽然按压得有些酸痛难忍,却依然有模有样地坚持。
不过就在他们俩往回跑,准备去晒谷场练拳的时候,远远看见一队马车朝着村西北的方向而去。
知晚看见表哥停驻下来,凝神看着那车队,便问:“看上去不像是寻常人家。怎么叶城除了盛家,还有别的大户?”
成天复缓缓道:“昔日叶城是先帝爷带着几位出生入死的兄弟屯粮阔田之地,所以这里是有皇田的,只是到了陛下这一代,不太常来了。不过外祖母家,还有先皇后的娘家陈家,都在叶城有祖田。陈家的老宅子离这里倒是不远……”
知晚眨巴了眼睛,立刻明白了,这个陈家应该就是当今太子认下的嫡母皇后的娘家。想当年陈家先祖也是开国的元勋,位列太庙的功臣。
只是陈皇后过世,又没有留下血脉子嗣,陈家因着田皇后崛起,便日渐式微,不甚张扬了。
看着那车队的情形,虽然没有挂出府宅旗子,但是一看就是从京城里来的大户,大约应该是陈家有人也回老宅子游玩了吧……
知晚来不及多想,就跟表哥开始有模有样地练起拳来。
至此以后,她每日晨起后,都要随着表哥练习一遭。因为起得太早,府里的人都不知道。
只是香兰每次看见长姐每日午饭后哈欠连天的样子,便嘲讽她惫懒,都不勤于修习崔夫子布置的功课。
可是祖母却一副心疼极了的样子,对知晚道:“好孩子,这些日子累坏了你,京城里的管家已经跟着押送家私的货船回来了,宅子里的那些个杂事,尽交给他好了,你正长个子,这睡不饱可耽误长身体啊!”
秦老太君现在已经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更知晓了她过了年才刚到十三岁,可不是女孩子正长的时候吗?
老太太前些日子沉浸在丧子之痛里,懒理庶务,得亏这孩子能干,闷声不响地就将一切都料理明白了。
可是她并非盛家的长女,论起出生的月份,其实比香兰都小两个月,可却这般干练有担当。
看到故人血脉的外孙女如此早熟,转脸再看自己庶出孙女那挑剔挖苦人的样子,真的是没眼看。
所以四下无人的时候,秦老太君拉着她的手,觉得有些亏欠了这小姑娘。
可是知晚却笑着搂着祖母的胳膊低低道:“您在陛下跟前说了,就是要当我是您的亲孙女。既然是亲的,何须说那些客套生分的话?您不知道,我在梦里都恨不得自己有亲人,就算家里再苦再穷,可是过日子过得忙碌有奔头,须得照顾一大家子人,是何等的幸事……”说到最后,知晚的声音低低的。
秦老太君听得眼眶一热,她骤失爱子,怎么能不对小姑娘这番话感同身受?
所以原本想说的客套体面话,最后只化作了两行老泪,默默地抱住了小姑娘,祖孙二人一时无话地看着窗纱外的雨打芭蕉,伴着细雨吞咽着各自的那一份苦涩……
转过天来,待管家押运家私器物回来时,也带了顺路在临镇寻来的工匠,开始修补老宅破损得太厉害的屋顶和墙垣。
如此忙碌了几日后,总算是将宅院整治得像了样子。
知晚原先以为老太君知道了自己不是她的亲孙女,在家事账务上必定要防备她的。
没想到老太太却是将一切都全权交给了她,甚至连掌家的钥匙也让王氏给了她。
知晚觉得这掌管钱银不同于忙些庶务,其中的干系甚大,担子太重,便想推脱。
可是王芙也劝她:“我如今压根提不起精神掌家,你以后嫁人也要做主母的,不如趁着现在学学管家,也算历练,若是实在不想管,也等我生完了孩儿可好?”
知晚觉得既然吃着盛家的饭,帮忙做些事情也无可厚非,所以便没有再推辞,分配人手,选买日常倒也做得井井有条。
来到了乡下,少了那些高门贵女间的应酬,虽然每日得晨起练拳,知晚也觉得轻松了许多,起码不用忙于参加大小茶宴,也有更多的事情看自己想看的书。
另外乡间的趣意也需要渐渐发掘,才能得趣。比如在田间地头钓螃蟹之乐,便是京城里的贵人们领略不到的。
当然,这还是凝烟起的头,自从知道自己不必因为隐瞒香桥小姐的真相而被杀人灭口后,凝烟终于变得活泼起来,人生之路骤然变得漫长,她很愿意找些乐子,帮助小姐排遣乡间的无聊。
这日,凝烟突然说早晨她陪着小姐练拳的时候,看见稻田里有螃蟹,便想起了以前在国公府里见过的风味酱螃蟹,只凭一只可以吃上一碗冒尖的米饭呢。
知晚一听,觉得若是这样的美味,应该酱上一坛子。以前在薛家的时候,她便是钓螃蟹的好手。
正好今日厨下杀了一只鸡给王芙炖补汤,杀鸡开膛的时候,剩下了鸡肠子。知晚就让厨娘将肠子留了下来。
待吃过午饭后,趁着天上有云,日头不晒的时候,她拉上了书云、香兰和得晴一起去捉蟹。
香兰不甚愿意,一路上都臭着脸。得晴这些日子已经闲得在院子里帮厨娘翻米粒里的米虫了,倒是很愿意走一走,散散步。
盛书云年纪小,玩心正盛,便蹲在一旁,看着她的长姐娴熟地用软竿垂线,再勾上切段的鸡肠子,甩进了稻田水沟里,只是一会的功夫,软竿子下沉,轻轻一拎,竟然有两只螃蟹同时上钩,谁也不肯松开钳子。
这下子,书云和得晴也觉得有趣,便也拿了个小杆子挂上肠子开始垂钓。
一来二去,香兰看得久了也心痒痒,终于绷不住大家闺秀的派头,也提着裙摆蹲下开始钓螃蟹。
不一会的功夫,竹楼已经装满。于是几个小的有说有笑的,准备回去酱螃蟹吃。
知晚蹲得时间有些久,双腿发麻。所以便缓了缓走在了最后,就在他起身的功夫,身旁突然有人急匆匆的跑过,差一点儿就将她撞到了水田里。
凝烟手疾眼快,一把拽住那人高声喝道:“有你这么走路的吗?差点将我家小姐给撞伤了!”
那看起来年岁不大的男子也是急得不行,尖利的嗓子叫道:“赶紧给我撒手,不然若是……我家主子出了事,你们都得陪葬!”
听了这青年说话尖利的腔调,知晚心里微微诧异一下,定睛看了,男子年岁不大,下巴光滑,身上的衣料也很考究,不像是本地乡人。看他说话瞪眼的样子,甚是盛气凌人。
知晚不想惹事儿,于是便对凝烟说:“让他走吧,我没事儿。”
凝烟这才气哼哼地给他让了路。可那男子转身没跑几步的功夫,却自己一不小心跑得滑倒了,扑通一声栽在了旁边的水稻里,他摔得不轻,似乎脚也扭了。狼狈地爬起来准备再跑,可是刚一迈步就疼得立刻跪在了田埂上,结果竟哇的一声大哭出来,冲着他们嚷道:“你们谁能帮我去临近的镇上?叫个郎中来,我家主子快要不行了!”
知晚转头望去这才发现就在不远处有一辆马车停靠在那。那马车轮好像是陷进了泥里,挣脱不出来。车旁还有两个人将车里的一个穿着白色长衫的人搀扶出来,其中一个似乎在查看那人的大腿。
凝烟看那人哭得厉害,便问:“你主子怎么了?”
“他方才一不小心被蛇咬了!”说完,那个人又开始哭,鼻涕都流出来了,可见是真的急了。
知晚一听,连忙对陪着他们一起来钓螃蟹的两个老婆说道:“既然是事关人命的事情,你们也去帮忙推推车,不过这里离镇上实在是太远,若是真有能医疗蛇毒的郎中,恐怕也是来不及了。”
说着,知晚看了看四周,拎提着一条树枝快步跑了过去。她先看了看那男子腿部的伤处,果然有两个齿痕,应该是蛇虫一类咬的。
不过待她看见被人打死在地上的蛇,于是用树枝小心地扒拉了一下,仔细辨了辨,噗嗤一下笑道:“这是菜花蛇,别看个头大,没有毒的。”
其中一个打死了蛇的侍从不解道:“真的无毒?可是为何主人的伤口肿得这么厉害?”
知晚其实也纳闷这一点,按理说被无毒的菜花蛇咬后,不应该呈现出这种伤口肿红的现象啊!
她看了一眼那个受伤的男子,乍一看就是个面容清俊瘦削的男子,看上去像二十多岁,可是仔细一看,那人的眼角布满了许多的细纹,看上去似乎经历了颇多的坎坷,一时叫人不好拿捏他的年岁。
知晚不知为何总是看着这个人眼熟。
可是秉承着医者仁心,她也顾不得想太多,只是问道:“我略通医理,可不可以让我把一把你家主人的脉象?”
那侍卫狐疑地打量着面前的小姑娘——这么大的小孩子会看什么病?他正要打发了这个孩子时,那个白衫男子倒是开口虚弱的说道:“既然如此,那就有劳姑娘了。”
柳知晚原先在县下的药铺子里没少替人坐堂看病。
她还记得小时候母亲经常说,若为医者,眼中只有疾苦而无男女之防。
所以她落落大方地落下手指,伸手轻轻搭了那人的脉象,这一搭,知晚的眉头都拧立起来了。
这个人……的确是中毒了,可是这毒脉已深,并非一朝一夕间形成的……
看着面前的这个小姑娘,煞有其事的替他诊脉,还渐渐瞪圆了眼睛。那个青年男子微微笑道:“怎么?你这个小郎中不顶用了?”
知晚咬唇想了想,拿出了自己总是随身携带着的银针包,抽出一根便准备往男子的穴位上扎去。
可是旁边那两个五大三粗的侍从却突然抽刀来。
那白衫男子却温和地摆了摆手说:“让她扎吧,反正我这身子也已经是油尽灯枯,就算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了。”
知晚没有说话,只是等侍卫收了刀后,她看准了男子手腕的一处脉络,立刻施针扎了进去。这男子似乎一下子被刺激到了,疼得头上青筋暴起。他虽然疼得脸色发青,却一直咬牙默默的忍受着,想来受着这种折磨已经甚久了。
知晚抽针,看着针尖那一滴血珠,果然颜色发淡,带着微微的腥味。
在崔夫人曾经给过她的那本祖母的医书里,在其中一页里明确的标注了一种奇毒之症,无论是脉象还是症状,和这个男子都很吻合。
在祖母的医书上记载着一种叫象尾草的植物,它出自苗疆,生长在瘴气重生的幽谷里,实属罕见。
用它提炼的草汁长久静置,便可无臭无味。一旦中此毒,会慢慢损伤经脉,造成体弱血淡之症,虽然一时要不得人命,却不宜被觉察,往往一场寻常的风寒就会加重病症,若是勉强支撑,等到年岁渐大的时候,余毒反噬,毒性会越来越重,最后人只要受一点伤,那伤口就会久久溃烂不易愈合。
听了知晚缓缓道出这男子日常的症状,那个一瘸一拐走来的光下巴青年一脸惊喜道:“你全说中了……敢问您府上是哪位名医世家,怎么一眼就看出了许多名医都瞧不出来的病症?太……我家主子是不是有救了?”
知晚却不回答,再次打量着这个白衫青年,试探问道:“你们可是从邻村来的?”
男子微微一笑道:“正是,出来一次不容易,我本想看看四周的景致,没想到刚走到此处,便被草丛里的蛇偷袭了一口,仆人们本想赶车送我去看医,没想到车轮子又陷入了烂泥里,幸好遇到了你,免得像无头苍蝇一般乱撞,空惹人笑话……你说说看,我身上的这毒可还能解?”
知晚想了想问:“你可知道中了多久的毒?”
那个男子感慨道:“应该十五年有余了。”
知晚拧起小眉毛,有些想不通:“居然撑了这么久?这不合象尾草的药理啊?”
那青年温和笑道:“期间有人替我医治过,还算对路,总算是缓解了病情,让我苟活了些年月。可惜后来那位医者不能再给我诊治,就此也就耽搁了些……”
这时那个摔烂的满身泥的随从也急切地说道:“你可有什么法子医治我家公子?”
知晚摇头道:“我只知道缓解的法子,若要彻底根除此毒却需要花费一些年头,而且要配置的药材甚是复杂,我恐怕一时也弄不来。”
说完,她问那白衫男子的随从要了纸笔,洋洋洒洒写下了一副药方子道:“赶快配齐这些药,碾碎之后,用火酒调和,敷在伤口上,免得伤口恶化,这里有生肉化腐的药材,能帮助伤口好得快些。你既然已经中毒这么久,也不急着一时一刻,先止住了伤口的并发症再说。”
就在这时,香兰在后面不耐烦地催促道:“姐姐,我们该回去吃饭了,你还要耽搁多久?”
知晚吩咐了换药的事宜后,便道:“你这病太蹊跷,我也医不好,待你离开这里,便赶紧寻访名医去吧。”
说完,她赶紧转身,跟着香兰他们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一路,知晚走得甚快,其他的几个人都差一点追撵不上她了。香兰气得在后面喊:“哎,你走得这么快,是将崔夫子的礼仪教诲全忘干净了吗?”
知晚压根没有回头,最后干脆像晨练一般,提起裙子狂奔起来。
因为她此时此刻终于想到了那个白衫男子是谁了。虽然当初在皇宫里陪着公主抽陀螺时,她只看到了那个人的大概轮廓,所以一时有些认不准。
可是现在回想起来,下巴光滑的尖声仆从、他们一个个的穿着谈吐,最重要的是那个男子身中着世间罕见的奇毒,这一切……都指向了一个乍看起来不可能的事实——大西王朝的那位病太子,突然出现在叶城的地头,还被一条菜花蛇给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