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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鱼记 第三卷 南山 第三十四章 破敌过箭疾(6)

所属书籍: 沉鱼记

    卫国本就毗邻鲁国,卫公虽未重用孔丘,却也礼敬有加,将其安置于清丘别院,距离卫都帝丘不过数十里。此地景色清幽,虽不及帝丘繁华,却更适合静心颐养。当初孔丘带弟子四进四出卫国,卫灵公始终未曾重用于他,如今虽是卫灵公孙卫君辄执掌卫国,当孔丘初至之时,也曾想过委以重任,然身边重臣孔悝却劝谏,孔子最重周礼,子承父业,不改孝道方为善。

    卫公见孔丘已年近古稀,思虑再三,终究未敢托以政务,只是派人照顾有加,待为上宾。

    而一直追随孔丘的弟子这些年也慢慢散去,分在各国为官,冉有子贡等人回了鲁国,子路却一直追随孔丘,最后也留在卫国为官,方便照应老师。子路与冉有一直有书信往来,孙奕之离开孔门时尚未成年,如今前去只怕对面不识,便拿着冉有的书信前往卫国。

    两人从曲阜一路西行,纵马而去,傍晚时分,便到了大野湖,此湖乃是鲁卫两国分界之处,湖东为鲁,湖西为卫。冉有给他们二人早已准备好通关文书,孙奕之便打算在过关之时稍作休息,次日一早再前往清丘拜会老师。

    青青却是有些不解,忍不住问道:“既然此地距离清丘不过一两个时辰,为何还要等到明日?”

    孙奕之摇摇头,苦笑道:“孔师最为重礼,早有教诲,拜见尊长,必先正衣冠,我们若是连夜赶路,必然仪容不整,失礼于人打扰孔师休息。倒不如明日一早启程,午时之前便可抵达清丘,到时候收拾得整整齐齐,才好拜会老师。”

    青青听得咋舌不已,不禁有些担忧地问道:“阿娘总说我不懂规矩,不识礼仪,若是孔师见了我,会不会厌恶我啊?”

    孙奕之见她眉心皱起,满面紧张,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摸摸她的头顶,说道:“不用担心,如今你我二人皆是孤身一人,孔师也算我们的长辈,他老人家虽有些恪守礼仪,却也不是那种不近人情之人。宰予师兄当初整日与他顶嘴,不也没被逐出师门?更何况,我们只是去拜见他老人家,又无所求,他也不会为难与你。”

    青青面上微红,总算稍稍安心了一些,等他去城卫处报了通关文书,便拉着他前去吃饭。

    两人在药山中随扁鹊在山中半月,病愈之后又赶往艾陵,大战过后青青一直胃口不好,直至此日看得碧湖风光,方才将那战场上的血腥之气散去,立刻便觉得饿了。

    这边城之中虽没有什么好的酒楼,倒也有家食肆,挑幡迎客,两人进门便点了一桌好菜,颇为引人注目,所幸青青穿着男装,倒也无人议论。只是两人方才吃了一半,便听得门外一阵喧哗吵闹之声,青青好奇地朝门外看了一眼,见一人仆倒在门口,被一群泼皮追上,拳打脚踢,微微皱眉,放下筷子,刚要起身,却被孙奕之按住。

    “你坐着,我去看看。”

    青青眉梢一挑,颇有些不服气地瞪了他一眼,却见他只是微微一笑,伸手轻轻按了按她的肩头,起身之时,在她耳畔用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低声说道:“我知道你比我厉害,但这种小事,交给我便可。你且安心吃饭。”

    说罢,他长身而起,朝门外走去。

    青青却觉得耳畔一热,怔了一怔,望着他高大挺直的背影,微微有些出神。

    她是好胜要强,却也是因为,那时家中只剩下她和阿娘,韩薇柔弱多病,若是她不够坚强不够厉害,纵有欧大娘照拂,也免不了被人欺辱。最初若不是她拿着柴刀拼命,连自家的几只小羊都保不住,哪里还能熬到如今。

    只是无论外表再坚强,在内心深处,她也希望能有人照顾呵护着自己,所以格外依恋阿娘,一直拒绝谈婚论嫁,坚持守着阿娘。却不料最终还是未能护住韩薇,对她而言,阿娘不单单是她的亲人,还是她的精神支柱。

    而如今,终有一人,愿意护着她,视她如珠如宝,不愿她有任何损伤。

    孙奕之走出食肆,看到那群泼皮正在打骂那人,出言粗鄙,其中却夹杂着一个熟悉的名号,引得他一皱眉,上前几步,伸手便将几个泼皮拉开,看着地上被打得蜷成一团的男子,问道:“你是公输家的人?”

    那人蜷成一团,痛得瑟瑟发抖,连头都抬不起来,根本没听到他的问话,哪里还会回答。

    一旁被他拉开的泼皮却勃然大怒,朝着他骂道:“你这不开眼的贼厮,竟敢来坏老子的好事……”说着正一拥而上,却连话都没说完,就见眼前人影一花,只听得“啪啪啪”几声,几人脸上俱是一阵剧痛,一人挨了两巴掌,口中满口腥甜,张口便吐出几颗带着牙齿的血水来,登时吓得面色一变,齐齐后退了几步,看着孙奕之的眼神,如见鬼魅一般。

    孙奕之却连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只是冷冷的一眯眼,“滚!——”

    “你——你等着!”那泼皮被打得齿落牙松,满口漏风,却再也不敢上前,只能色厉内荏地丢下句狠话,便落荒而逃。

    孙奕之却顾不上他们,径直走到地上那人身边,刚要开口询问,却见他竟已昏厥过去,不由皱起眉来。

    食肆中的小二方才也跟在他身后,生怕他出头惹祸,殃及自家,此刻见他居然身手如此了得,一出手就打退了那几个泼皮,再看他的眼色就变了几分,一见他皱眉,立刻上前说道:“这人本是公输家旁支子弟,据说是偷了主家秘笈,被罚至此地城守营中服役。想来那些泼皮也不过是替人出气,不会打死人的。”

    孙奕之瞥了他一眼,轻哼一声,问道:“城中可有医馆?”

    小二连连摇头,“公子不知,我们这小地方,哪里有医馆……”

    青青也跟了出来,听得此言,便说道:“既然如此,就带他回客栈吧!”

    孙奕之伸手将那人翻了过来,见他面色煞白,嘴角沁血,显然伤得不轻,公输家曾与阿爷有故,他此番来鲁国原本也想去拜访一番,不想却被冉有差遣去卫国迎回孔师,在此能碰到公输家出来的人,正好打听一二。

    既然

    是被逐受罚的旁支子弟,他也并未在意,伸手抓着他的腰带便将他拎回了客栈。青青尚不忘让小二将剩下的饭菜送到客栈,结果刚一回去,那人便醒转过来,鼻子先动了动,一睁眼,就朝桌上的饭菜望去,垂涎之色,形诸于表。

    “哼!”孙奕之随手将他丢在地上,冷哼一声,问道:“公输家居然出了你这样的子弟,真是丢脸!”

    那人面上一红,涩声道:“某虽不才,却不曾丢过公输家的脸面。阁下虽救我一命,也不可如此侮辱于人!”

    “偷窃、扑街,如此废物,还不够丢人?”孙奕之紧紧地盯着他的双眼,气势如山,压迫得那人几乎喘不过气来,却仍不肯低头,倔强地说道:“我没有!我是被冤枉的!那铁锯本就是我做出来的,根本与主家无关!他们分明是贼喊捉贼,偷了我的东西,反倒诬赖于我,害我被逐到此地服役不说,还想要了我的性命,保住他们的名声,我呸!”

    “铁锯?那是什么?”孙奕之微微一眯眼,看到他气得涨红的脸,不紧不慢地说道:“公输家虽为匠户,却累功受封,已有官身,又岂会做出如此下作之事?”

    那人先前虽昏厥过去,却也知道是他救了自己,此刻被他眼神所摄,知道厉害,便将自己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知与他。

    原来,此人名唤公输盘,本是公输家旁支子弟,自幼父母双亡,被主家祖母收养,从小便跟着公输家出工做活,因他从小聪明机灵,又任劳任怨,跟着师傅学会木工之后,很快便青出于蓝。自古木工多用斧凿劈砍,公输盘却因身薄力小,每每伐木做料之时,都落于人后,却又因囊中羞涩而买不起快刀利斧,只能捡着别人不要的破刀使用。

    一次他进山砍树之际,不慎滑落山坡,伸手抓住坡上杂草,双手被草叶割得鲜血淋漓。若是寻常人只怕先去包扎疗伤,他却惊诧于这野草又软又薄,竟如此锋利,摘下草叶一看,这草叶边缘非但不似刀剑锋刃,反倒像是长满利齿。他灵机一动,干脆找了把被刀刃被崩出无数缺口,也形如齿牙的破柴刀,如草叶拉手一般来回锯木,竟比原来刀劈斧砍更为轻松齐整。他心喜之余,便请人特地打造了一把崩齿刀,称之为铁锯,交于主家。

    公输家本是匠户出身,祖上曾为周王室筑造宫室墓穴,建筑机关之术名扬天下,后来被鲁王封赏,赐了官身,虽依旧做工匠之事,但家族行事,几代下来,已俨然世家名门,深受诸王器重。族中子弟,多以营造为生,却都依附于主家,公输盘得此铁锯,本以为获得奖赏,便可继续学艺,不料主家中竟有一人见猎心喜,非但抢占他的铁锯,还反口倒打一耙,诬赖他偷窃欺瞒。

    公输盘本就是寄养在祖母名下,如今祖母早逝,无依无靠,根本无法替自己辩驳,便被逐出家门,沦落至此。然那人生怕他将铁锯之器传于外人,便唆使这些泼皮前来,若非路遇孙奕之,他就算不死,也会被打断双手,再也无法做活。

    伍子胥和孙武与上一代公输家主本是至交,吴国筑造姑苏大城之时,也曾请公输家出人出力,清风山庄的机关阵法,更是少不了公输家的手笔,孙奕之虽不曾见过,但也曾听过公输家机关铸造术的厉害,却不曾想到,如此世家大族之中,竟也有这般龌龊之事。

    强夺人财不说,还反诬陷害,同宗同族,却容不下一个如此有创造力的子弟。

    不论此事是真是假,眼下这人,关系到阿爷故友,关系到他一直关注到机关秘术,无论如何,他都不能随便处置。

    然而这公输盘被罚作边城苦役,如今虽被他救下,暂住客栈,可明日他便要过关前往清丘,若留他在此,只怕那些人当日便会要了他的性命。

    他略想了一下,便果断说道:“我明日会向城守要人,你可愿随我前往卫国?”

    “卫国?”公输盘怔了一怔,眼中异彩绽放,也不顾身上的伤势,一骨碌从**滚落在地上,跪下便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在下性命都是公子所救,自当誓死追随公子,任凭差遣,再所不辞!”

    “不必如此。在下孙奕之,字子易,家祖与公输家前家主乃是故友,你我以兄弟相称便可。”

    孙奕之一把将他拉了起来,发觉得他脚下虚浮,腕脉无力,皱了下眉,扶着他坐回榻上,方才说道:“你身体虚弱,还是先吃点东西,明日我们还要赶路,耽误不得。”

    “孙?……孙奕之!”

    公输盘眼睛一亮,打量了他一番,声音几乎有些颤抖起来,“孙……孙兄莫非……莫非是吴国……兵圣孙……孙大将军之后?莫非是随吴王前来助鲁伐齐?可你……你为何……为何会在此地?”

    “一言难尽,”孙奕之轻轻点了点头,低声说道:“公输兄还是先用饭吧!”他方才伸手相扶之际,便已听到公输盘饥肠辘辘之声,稍一把脉便感觉到他已虚弱到极点,只怕不单是被罚作苦役,连饭都没吃上多少。

    “孙兄……子易兄唤我阿盘便可。”

    公输盘亦听到自己腹中咕噜噜响若雷鸣,忍不住看了眼客房当中那满满一桌好菜,面上泛红,仍是不忘向他施了一礼,汗颜地说道:“多谢孙兄……”

    “不必客气,请!——”

    孙奕之见他如此执着守礼,眼神干净明朗,虽疲惫虚弱,却仍不失气度,举手抬足间一板一眼,显然经过正规的教导,正如他所言,曾被家主祖母养在膝下,才能读书识礼。

    公输家乃是匠户出身,看家本事都是口口相传,然家族一旦发达,开枝散叶,嫡支分脉之间就免不了因传承而产生利益之争。公输盘身为旁支,却在嫡支家主中长大,哪怕跟着打杂,替主家弟子打下手,所见所闻都远胜寻常匠人,也正因为他天资出众,能举一反三,方有所成,便被主家别有用心之人强取豪夺,而失了靠山的他,不但无法保住自己的创造,还被陷害得沦落至此。

    孙奕之扶着公输盘入座,青青早已将布好菜,还特地盛了一大碗粥放在公输盘面前,笑盈盈

    地说道:“先喝点粥,这些菜要是不够的话,我还让店家准备了些炊饼,管饱!”

    “够了够了,多谢!”公输盘一坐下,闻到饭菜的香气,能忍住谢过已经很不错,看到孙奕之举手示意,拱手一礼,两人一起开动,也不多说,便如风卷残云般,没多久便将桌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连青青端来的一箩筐炊饼都没剩下。

    吃饱喝足之后,青青自去隔壁房间歇息,孙奕之和公输盘又说了会话,谈及昔日孙武与公输冶相交之事,不免说起城池筑造,从姑苏大城的九门十八盘,到吴王宫殿的亭台楼阁廊榭馆舍,一个说的是攻防优劣,一个说的是机巧美观,虽不同其道,居然也能谈得颇为投机,若非公输盘体弱疲惫,孙奕之简直恨不得拉着他秉烛夜谈。

    这一席彻谈,他方才知道,自己还真是无意中撞见个活宝贝了。

    公输盘发明的铁锯只是用于伐木,却比以往的刀劈斧砍要精准省力得多。这东西看着不大,又简单易学,却是每个木工匠户都能用得上的工具,仅此一项,就不知能给公输家带来多少收益。

    可他真正擅长的,还不单单是这个。

    孙奕之这才知道,他十多岁之时,就曾随公输家去过姑苏。伍子胥当初请得阴阳家王珩推演方位,定下姑苏城的规划,又请来当时公输家主公输冶设计督造,可以说,姑苏大城的主要城门、水道、机关、宫城等等,都是出自公输家。而当时的公输盘,跟着家主一路看下来,居然将整座城池的设计建造和机关之处尽数记入脑中。

    两人说起水道的防洪排水门和城门的机关轮,公输盘非但记得清清楚楚,还颇有遗憾地指出其中几处缺点,这也是他后来跟着公输家建造无数类似工程后总结的经验,毫无保留地告诉他,希望能加以改进,以保姑苏城的安全。

    他这番赤诚之意,只为这一饭之恩。

    孙奕之动容不已,却见他双眼已布满血丝,便不再深谈下去,催着他早些休息。

    公输盘又伤又乏,躺下没多久便沉沉睡去。

    孙奕之却打坐了半夜,等天一亮,便拿着冉有给他的文书和钱财去找了边城城守。

    这边城城守不过一营校尉,与冉有这等一军统帅不知差了多少级,一看冉有亲笔手书和印鉴,原本被人吵醒的起床气都被吓得烟消云散,赶紧恭恭敬敬地迎了孙奕之入府,生怕这位大将军使者一言不合告他一状,这刚提上来的官位就做到头了。

    孙奕之也不跟他多说废话,直接了当地提出要看公输盘的身籍文书,赎买此人。

    那城守先前已收过好处,才对人欺压公输盘视若无睹,左右在边城服役之人多半活不长久,他也根本不曾在意这些匠户奴籍之人的生死。却不想这位使者大人一来就要提人,反倒让他心里七上八下惴惴不安起来。

    “大人……不是我不帮忙,只是此人乃是公输家逆子……蒲宰大人曾有令……”

    他的话还没说完,孙奕之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拿出另一块令牌在他眼前晃了一下,寒声说道:“看到了吗?我是奉大人之命公干,需要此人相助,你若不敢交人,那便换个人来……”

    “交!交!”城守被他那有若实质的眼神一扫,生生打了个寒颤,一听他话中意思,竟是不交人就换人,换得还是他这个城守,顿时慌了神,立刻命人前去寻找公输盘的文书,以最快速度签署释奴手令,然后双手捧着恭恭敬敬地奉上,“大人,我这只有接收罪奴的文书,并无他的身籍文书。这份文书能证明我将此人交于大人,大人便可将他带走。大人若当真要替他赎身,怕是得去都城……”

    “知道了!多谢!”

    找不到公输盘的身籍文书,孙奕之虽有些失望,但也知道有蒲宰介入,此事只怕没那么简单,当即便拿过他的手令书简,谢过之后,便匆匆离开城守府。回到客栈,他又花重金让小二帮着买了匹马,准备了些衣物和吃食,方才回房叫醒公输盘。

    公输盘不意自己一夜安睡,一睁眼竟已是天光大亮,得知孙奕之一早就去替他办理文书,买马买衣,让他终于能吃饱喝足换上一身新衣,感动不已,却也知道大恩不言谢,只能将此情默默记于心中,但求日后能有机会报答一二。

    一切准备停当,三人用过朝食,结了房钱,便一同赶往卫国。

    有城守的亲笔手令,三人出城无比顺畅,只是孙奕之留意到城门口有几人躲躲闪闪,目光闪烁地偷看着他们,依稀是昨日被他打跑的泼皮。他皱了皱眉,心下暗生警惕,稍稍提醒了下青青,一出城,便纵马向西,朝着卫国直奔而去。

    公输盘的骑术平平,远不及孙奕之和青青,却有一股韧劲,哪怕被马颠得七晕八素也咬紧牙关,哼也不曾哼一声,两条腿更是被磨得瑟瑟发抖,到得大冶湖畔稍作歇息,饮马喂食之际,他方一下马,就两腿一软,瘫倒在地上。

    “阿盘,还能挺得住吗?”

    孙奕之走到他身边,将水囊递给他,又将自己的马鞍换到了他的马上。他的马是早上刚买来的,虽温顺有余,但速度和耐力远不冉有为孙奕之准备的骏马,更没有骑兵专用的鞍具。孙奕之给他换上之后,有些抱歉地说道:“是我的失误,光顾着赶路,未曾问过阿盘的马术如何。你用我这套鞍具,有厚毯垫着,就不容易磨坏大腿。等会我们慢点走,只要午时之前赶到清丘便可。”

    公输盘喝了口水,揉揉自己的双腿,只觉得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不禁苦笑道:“是我自己没用。当初家主让我学习骑射之术,我却只是沉迷于机关筑造,马术只学了点皮毛,未曾想过会有今日。子易兄莫要管我,这点苦不算什么……”他正说着话,忽然眼神一变,拉着孙奕之向一旁一滚,冲着青青大喝一声:“快躲开!小心箭……”

    他的话音未落,便见半空里忽地出现一小片乌云,那黑云倏忽之间便已落下,化作无数支利箭,带着森冷寒光,如当头浇下的倾盆大雨般,瞬间将三人笼罩其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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