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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鱼记 第一卷 采薇 第十六章 不惭世上英

所属书籍: 沉鱼记

    孙武在楚越诸国眼中,或许是个杀神,在吴国百姓和军士眼中,却是不折不扣的兵圣战神。

    自他入吴拜将以来,身经百战而不败,在军中树立勒无以伦比的威望,其军威之重、军令之严,当世无出其右。尽管自伐楚归来之后,孙武便告老退隐,隐居在清风山庄。庄中数百家将,大多是伤残老兵,无依无靠者,皆养于此。而周边百姓,都深受其惠,对其更是感激不尽。

    谁也没想到,为国征战一生不败的兵圣,会有这样的结局。

    兵圣墓前香火不断,孙奕之却只觉心中悲苦。

    他曾想过自家惨案,是齐楚越三国间客联合所为,却怎么也没想到,还会有吴王的故意纵容,甚至还有秦晋等国出手。吴国想要争霸天下,天下诸国最忌讳的便是孙武,可比诸国更忌讳孙家的,却是孙家一直忠心以对的吴王夫差。

    他自从家变之后,这一月间几乎夜夜无眠,又整日疲于奔命,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几次死里逃生,身体已几近崩溃,若非青青相助,只怕此刻孙家家坟之中,也要多一座属于他的坟茔。

    可就算再坚韧的人,经历如此惨痛的灭门之祸,又被国主抛弃,亲友背叛,能支撑到今日,已是强弩之末。尤其是这几日被打成“逆贼”,几乎成过街老鼠,处处挨打,往日视为自家营地的长胜军,如今也成了他的敌人。无家无国之时,满目皆仇敌,天下之大,竟无一处可去。

    他既为阿爷被夫差所弃悲愤不已,又为自己如今有仇不能报,有家不能归而痛,难得压抑已经的情绪一朝流露,痛哭一场之余,已顾不得旁人的目光。

    青青见他哭得伤心,也不便相劝,只能在一旁守着,对旁人解释,只说他昔日曾为大将军麾下,因伤退伍多年,今日来拜祭大将军,思及往事,悲痛过度。那些来拜祭的人,大多也是孙武昔日手下,虽不认得这白发苍苍的老兵是何人,但推己及人,也是唏嘘不已,纷纷说起大将军昔日战绩,他们追随兵圣旗下,百战得归,方有今日。

    感恩的人终究是大多数,那些人见孙奕之哭得伤心,几近昏厥,还有人带了食物水酒,除却上供之物,还分了些许水酒于他,互相劝慰之余,也算聊表心意。

    青青生怕那些人认出孙奕之来,趁着他昏昏沉沉之余,连扶带挟的,将他带了出去,可还未走出几步,就见一营吴兵全身缟素,紧随一员白袍大将身后,扛着诸多祭品,浩浩****地朝着此处而来。她只得随着那些前来拜祭的百姓一起让到一旁,索性将半昏迷状态的孙奕之按倒在地上,以免被人看出破绽。

    那白袍大将生得高大威猛,浓眉虎目,长髯及胸,约莫四五十岁年纪,依旧精神烁烁,虎步生威,唯有一双眼中的血丝和眼下的青痕,透出些许的焦虑疲惫之色。

    青青并不认得此人,却见他身后的千百白衣将士军容肃然,步伐齐整,非同寻常

    ,故而生出几分忌惮之心,刻意躲在人群中,但见他偶尔环视四周,眼神极为犀利霸道,更是抓紧了孙奕之,缓缓向后退去。

    身旁的百姓亦为这白袍军所慑,悄然回避,等他们步入山庄行礼拜祭,传出一片哭声,百姓们才松了口气,感慨地议论了几句。

    他们虽是寻常百姓,但大多住在周边村寨,以前就经常来清风山庄和小镜湖,对经常出入山庄的吴军将领多多少少也有些印象。唯独今日这白袍大将,竟是大多数人未曾见过,但见他气势如此勇猛,便忍不住七嘴八舌地猜测他的来历。

    那些人正说着话,青青却忽然看到,一个灰袍男子,骑着匹瘦马,单人匹马,缓缓而来,刚到山庄门口,却被留在门口守卫的白袍军拦下,那人也不争执,只是静静地后退了几步,牵着马退到路旁,望着庄外的竹林出神。此人长身玉立,容貌虽不及离锋那般俊美耀眼,却也清雅从容,别有种清冷独立卓然不凡的姿态,让人忍不住看了又看,越看越有韵味。

    青青见得此人,眼睛一亮,忍不住有些激动起来。这孤身而来的男子,正是上次为孙雅之验尸,帮着孙奕之收拢庚字营的苏家公子,苏诩苏十三。

    她的医术治个跌打损伤还成,可如今孙奕之淤积在心,悲愤过度,她那点微末之技就有些不够用了,而苏诩是军中名医,他若肯出手,自是远胜于她。

    她刚想招呼一声,却见他忽然转身,清清冷冷的目光扫过人群,在她身上亦未有半刻停留,便牵着马往回走去。门口守卫的白袍军虽有些意外他如此轻易地离去,却也未曾阻拦。

    青青一见他离开,就有些着急起来,干脆将孙奕之拉起来半扛在肩头,绕过人群,朝他所去的方向追了过去。

    苏诩所去的方向,并非小镜湖,而是顺着山路向下,没入一片竹林之中。青青认得那片竹林,原本是清风山庄的护庄竹阵,可自从那夜被袭之后,这竹林阵被破坏了大半,如今七零八落的,已不成阵型。

    饶是如此,青青跟进去转了几转,还是失去了苏诩的踪影,不禁有些气恼起来,放下孙奕之,在他人中掐了一下,试图让他清醒过来。“喂!醒醒!这破竹林该怎么走……醒醒!”

    孙奕之本是悲恸劳累过度,加上这几日受伤血气损耗过多,导致神智有些昏沉,被她如此用力的一掐,疼痛之下,倒也稍稍清醒了几分,只是睁眼一看四周乱糟糟一片,不禁有些茫然。

    “这……这是何处?”

    “是你……”青青刚说了一半,忽然听得身后有人接近,急忙改口道:“是个竹林,只是被人砍得乱七八糟,找不到出去的路了。”

    “迷路?”那人清冷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嘲讽,“要不要我给你们带路,送你们出去?”

    青青一回头,看到苏诩牵着马背光而立,脸上的神色高深莫测,心里一下子有些不安起来。她

    只见过他两次而已,还不清楚他与孙奕之的关系好坏,就如此贸然跟来求助,若他依然忠于夫差,那她岂不是自己送上门来找死了?

    她迟疑之间,孙奕之却已清醒了一些,愕然地望着苏诩,脱口而出地叫道:“苏兄为何在此?”

    苏诩晒然一笑,打量了两人一番。他们这身乡间老农的打扮,本就粗陋之极,尤其是孙奕之方才清醒,一时忘记自己此刻的装扮,这一脱口而出的称呼,让他一下子就看破了这两人的掩饰。

    只是孙奕之惨白的脸色和黯淡无光的眼神,就算粘着一脸的白胡子也无法遮挡得住,苏诩一眼就看出他伤势不轻,顿时皱起眉来,直接了当地说道:“奕之为何受此重伤?”

    孙奕之苦笑一声,轻叹道:“一言难尽,不知苏兄为何来此?”

    苏诩看了青青一眼,见她虽扮作老妇,可一直起身来,腰背笔直,那臃肿的腰身内显然另有乾坤,一转念便猜出了她的身份,这几日他们二人在相国府和王宫中闹得天翻地覆,就算吴王严令封口,作为吴国最大的世家之一,他自然知道其中内情,便毫不避讳地说道:“伍封兄妹业已离开吴国,曾托付于我,前来拜祭大将军。”

    孙奕之皱了皱眉,忍不住问道:“他们去往何处?”

    苏诩默了一默,终于还是坦言相告:“齐国。”

    “哼!”孙奕之齿间咯咯作响,若非青青按住他的手腕,只怕又要拿着残存的竹林泄气。“齐国!他们明知大王就是为了伐齐而怪罪相国,还去齐国,岂不是坐实了相国的罪名?”

    苏诩眉心微蹙,反问道:“若齐国不可去,奕之以为,他们兄妹二人身负如此血仇,还能去得何处?”

    伍家原本就是从楚国叛逃入吴,又与越国有着灭国之恨,秦国又素来与楚国通婚交好,吴国周边,敢收留他们兄妹的最近之处,也只有齐国。也只有齐国,方有可能与吴国一战。

    他们若想报仇,除了齐国,已是别无选择。

    更何况,公子宓能逃出吴国,与伍平也脱不了关系,伍封前去投奔于他,念着这层关系,总不至于太过薄待他们兄妹二人。

    孙奕之并未不知此中关节,只是对公子宓恨之入骨,加上与青青夜奔千里,闯齐营杀田莒之事,早已与齐国结下深仇,自是不愿他们投奔齐国。

    苏诩见他默然不语,便上前几步,走到他身边,伸出手来,青青立刻将他的手臂抬起,送到苏诩手中,甚至连他下意识地想要收手抵抗,都被她一瞪眼,用力一捏,压下了所有反抗。苏诩看在眼中,眼神微微闪烁,握着孙奕之腕脉的手按了几按,方才松开,从怀中取出几个小瓷瓶,递给了青青。

    “这是我自制的伤药,白瓶外敷,绿瓶内服,一日三丸,清水送服,连服七日便可痊愈。只是他气滞血虚,还需要多加调养,这七日之内,万万不可再与人动手!”

    青青没想到苏诩准备得如此齐全,大喜过望,急忙接过药瓶,先从小绿瓶中倒出一粒黄豆大小的药丸来,就送到了孙奕之嘴边。

    “快吃!”

    “等一……”孙奕之刚想开口,她却急不可耐地直接塞进他嘴里,噎得他差点翻了白眼,赶紧抓起水囊连灌了几口水,才咽下那奇苦无比的药丸。

    苏诩见状微微勾起唇角,素来清冷的脸上难得出现一抹笑意,深深地看了青青一眼,问道:“不知奕之先前所用之药,可是姑娘自行配制?”

    “正是!”青青点点头,苏诩的药瓶一打开,就能闻得一股清新的药香,那药香气味让人一闻就神清气爽,自是比她粗糙的草药强出不知多少,她本是久伤成医,全靠经验,如今有此中行家,单凭探脉闻味,就能知道她所用之药,自是让她大为佩服。

    “不知苏医师这药丸中,有几味灵药?若是吃完以后,我可否自行配制?”

    苏诩见她两眼放光,亮晶晶地看着自己,满是敬佩求知之色,精灵之处,犹如山间小鹿,尽管近日来诸事不顺,让他也压抑良久,看到她如此神态,也不禁莞尔。

    “就算告诉你,你也无法配制。这其中有几味药,是采自天南地北,并非一日之功。况且此药炮制方式极为麻烦,我也是耗时数年,才不过炼成十来瓶。”

    青青一听这药丸居然如此珍贵,他却毫无吝惜地给了孙奕之,当下对他刮目相看,“原来如此。不过苏医师也可将药名和产地告诉我,日后我若有机会采得灵药,必当送予苏医师。”

    苏诩微微一笑,点点头,毫无保留地将那几味主药的名字、形状、成熟期和产地一一告之,看到她认真地记下并复述了一遍,方才放下心来,孙奕之对伍相国和苏夫人临终前的义举,苏家虽不能明着回报,他这几日都孤身前来,就是为了如此这般的“偶遇”。如今见他身边有如此灵心妙手的女子相伴,他也能安心几分。只是他压根不知,这两人之间的关系之复杂,远非他所见的那般简单。

    孙奕之服药之后,就地打坐调息,将药力缓缓化解吸收之后,一睁眼,就看到两人偶偶细语,言谈甚欢,不禁有些意外。

    青青是个活泼任性的脾气,但凡看得顺眼,便能说得上话。可苏诩却是个冷面冷情之人,素来与伤病患者和尸体打交道,与人往来总是带着几分冷淡,他久仰其名,却一直未曾得见。上次在清风山庄血案后,苏诩挺身而出协助验尸,却依旧对他冷冷淡淡,没想到今日与青青居然能说到一起,也是奇事一桩。

    只是苏诩在军中尚有职责,这几日为寻他多次出营,已是一反常态,容易引人注目,便将近日来城中因伍子胥之死而引发的变故一一告知。孙奕之方知,苏家因与伍子胥联姻,苏夫人自尽一事,不可能不受影响,却没想到,苏家家主早已与伯嚭勾连,连伍封兄妹投奔之时,都险些将他们拿下。

    若非苏诩当日在会嵇山就收到消息,孙奕之一走之后,他便联络伍家部属,吴王虽以雷霆之势拿下相国府,然伍子胥为相多年,门客弟子部众无数,总有些漏网之鱼。苏诩昔日承伍子胥之

    情放从家门脱身,自是不遗余力地暗中联络,抢在自家家主之前救走了伍封兄妹,将其和伍家残部,一并送出了吴国,这才转过头来找孙奕之。

    他身为医师,素来超然物外,并不参与争权夺势,反倒是谁都不愿得罪于他,此番甘冒如此风险出手相助,孙奕之自是感激不尽,却也不想连累到他。苏诩为他施针驱除淤血后,总算安心告辞,除了那些药物之外,还留了些钱给他们,两人记在心中,也不矫情推辞,只是看着他连马儿都留下,孤身一人施施然离去时,各有感怀在心。

    这世上多得是背信弃义的君王,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却总有慷慨赴义的壮士,有雪中送炭一诺千金的君子,每到绝处,总能看到一线希望,方能让人坚持着,不被那些阴暗肮脏的事蒙蔽了双眼,变成连自己都不齿的那种人。

    送走苏诩,孙奕之和青青重回清风山庄时,那些白袍军大部业已退去,却留下了一队人马。孙奕之见他们虽不禁百姓拜祭,却在周边戒备巡逻,一副要常驻于此的架势,不禁心生疑窦,方要去查探一番,就见三个禁卫装束的骑士策马而来,刚到门口,就被白袍军拦下,也不知说了什么,两边竟动起手来。

    孙奕之认得那三人当中一个,是禁卫中的一员名唤炎亭的小校,曾在他旗下当差。只是他被贬出宫后,与昔日的同僚再无往来,昨日还因“掳劫”太子一事,与他们大战一场。当时他与青青几乎都杀红了眼,根本不知自己手下死伤了多少人,如今一看到炎亭,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来。

    青青自入吴以来,就不停地与吴兵厮杀,从宫里到宫外,从禁卫到长胜军,就没安生过一日。如今居然看到他们“自相残杀”,她就忍不住幸灾乐祸起来。

    “这算不算是——狗咬狗啊?喂——”

    孙奕之刚一动,就被青青一把拉住,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的伤还没好,上去找死啊?”她这几日都是从人海中死里逃生出来,昔日初出山林那种不知天高地厚毫无畏惧的性子也收敛了许多,自然不愿他再暴露行踪,招来吴兵追杀。

    就在这一刹之间,炎亭已一剑刺入门口的一名白袍军腹中,顺势一划,鲜血喷涌而出,瞬间染红了白袍,一旁围观的百姓原本正看得热闹,看得真的血溅当场,顿时都如炸了锅般尖叫奔逃。

    “杀人啦!杀人啦!”

    喧嚣一起,山庄里正在守灵和巡视的白袍军纷纷跑了出来,正好看到炎亭将另一名白袍军当场斩杀,门口负责守卫的两人都倒在血泊之中,炎亭一身是血,身后只有两名小兵,面对数十名白袍军,非但没有一丝畏惧之色,反而傲然而立,手中长剑斜指前方,点点血珠从剑尖滴落,整个人如同从血池地狱中爬出的恶魔一般。

    “坎字营竟敢不遵军令,私离驻地,炎亭奉欧大将军之命,特来传令,若有不听军令者,格杀勿论!”

    原本愤然拔剑相向的白袍军,看到他鲜血淋漓的长剑并无畏惧,却在看到他左手亮出的令牌时,迟疑地停下了脚步。

    孙奕之闻言一震,情不自禁地握起了拳头。

    青青觉察到他的异

    常反应,低声问道:“坎字营的人,你认识?”

    孙奕之点点头,声音变得有些暗哑低沉,“坎字营由乾辰将军统帅,他……是我阿爹的结义兄弟。我阿爹战死后,他接掌坎字营,在外征战十二年,一直守在齐楚边城,未曾回过姑苏一次。”

    青青忽然想起之前看到的那员威猛不凡的白袍大将,忍不住问道:“是不是一个长胡子将军,今日你昏迷的时候,他曾带人进去拜祭大将军……”

    两人对视一眼,都明白过来。

    乾辰未得军令就私自返城,自然是为了拜祭大将军,可统兵大将私离驻地已是重罪,他今日拜祭孙武之后,禁卫就来传令杀人,显然已撕破了颜面,夫差任由诸国算计孙家满门,甚至雪上加霜地斩草除根,为的就是收回兵权,树立权威,乾辰这一回来,只怕就要成为他立威的活靶子。

    白袍军看到十二营军令,正犹豫迟疑之际,炎亭环视众人,森然说道:“大王业已将叛将乾辰下狱,尔等不遵军令,是想跟他一样犯上作乱吗?大将军有令,坎字营放下武器,跟我归营整顿……”

    “乾将军被下狱了?”

    白袍军闻言一阵喧哗,顿时乱了阵脚,他们不过是留守在此的小兵,只知道乾将军回城去求见大王,却不想大王竟会将他下狱,一时间迷茫混乱,完全不知该不该听他的。

    “乾将军忠心为国,只是回来拜祭大将军,大王为何要将他下狱?”

    一个白袍军忍不住高声问了一句,其他人也醒悟过来,跟着追问不休,却无一人放下手中刀剑。他们都是跟着乾辰多年的老兵,就算知道此行风险甚大,然不得乾将军之令,压根不肯交出手中兵器。他们是从边城浴血归来的老兵,炎亭的威胁让他们有一时的慌乱,但一有人站出来,其他人立刻清醒过来。

    “正是!乾将军为国戍边十二载,一朝归来,就被下狱,大王这是要寒了我们边城将士的心么?”

    从山庄中出来的白袍军越来越多,将炎亭三人围在当中,虽未动手,但一个个眼中迸射出的怒火,却已如星火燎原般蔓延开来,将他们彻底包围。

    炎亭没想到自己杀人立威,亮出令牌,这些白袍军居然还敢不听军令,果然是被乾辰带得胆大包天目无君上的叛军,他原本是争着这差事,以为坎字营一如驻守姑苏的其他长胜军一般令行禁止,只要有令牌在手,便可收服这些人,却没想到,这边军的风格完全不同,如此桀骜不驯,心中不禁有些后悔,但面上还是声色俱厉地喝道:“休得胡言乱语!大王金口玉言,明见万里,岂容尔等妄自揣测?军令在此,违令者斩,尔等还不速速交出兵器,随我归营待审!”

    他如此一说,那些白袍军的怒意一滞,倒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吴军自孙武拜将后,行军法严军纪,数十载早已形成铁令,凡从军者入伍,先习军令军纪,稍有违背者,轻则军棍杖责,重则斩首示众。昔日连女营中阖闾的妃子都曾被孙武处斩,杀一儆百。故而吴军能百战不殆的基础,皆源于此。白袍军虽一时义愤填膺,但若真要他们违抗军令,又有些迟疑不决。

    炎亭敢只带两名随从就来此行事,自有一番打算,一看到白袍军诸人面色犹豫,怒意稍减,便知事有可为,当即又软下口气,和声说道:“诸位既担心乾将军,就更不该再生事端。若是尔等不遵军令,只怕乾将军的罪名又要多加一条。若是诸位相信乾将军无罪,以大王的英明睿智,自当明辨是非,早晚会放了乾将军……”

    他巧舌如簧,说得头头是道,倒有不少白袍军听得有理,缓缓放下手中兵刃。也有人觉得有些不对,可偏偏又说不出何处不对,随着众人放下兵器,终于让炎亭成功说服了留守清风山庄的百余白袍军,将兵刃收拢之后,找了辆牛车放上,草草安葬了死去的两名守卫,便跟着他一起前往十二营待审。

    孙奕之目送他们离去,满心悲苦,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青青见他浓眉紧蹙,目光幽暗,紧咬牙关弄得脸上的肌肉紧绷,一扫平日的清朗俊逸之气,浑身上下的戾气和痛苦导致神色都显得有些狰狞可怖。她心下也有些不安,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臂,小声地说道:“你就算出去,他们也未必肯听你的……”

    “我知道。”孙奕之苦涩地垂下头,深吸了口气。他如今已是吴王夫差令下必杀之人,昔日的部属同僚,如今都成了敌人。而白袍军和乾辰刚从边城赶回,只怕根本不知道此事,他若现身,他们若不动手,只会让乾辰和白袍军的罪加一等。而他明知道炎亭心怀不轨,却又无法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带走,心中更是气苦。

    青青哪里知道他心中百转千回想得如此之苦,只是看着他神色痛苦,又不知该如何劝慰,在一旁兜兜转转地绕了几圈,最后干脆砍了根柱子削成竹笛,试着吹了几声,可她的手工粗糙,技艺平平,吹出的笛声艰涩刺耳,吹了几下,自己也有些难以忍受,刚准备扔了竹笛,却被一只手打横里抢了过去。

    “真难听!”孙奕之抢过竹笛,看了眼竹身上开孔的位置,摇摇头,“位置错了!”

    青青轻哼了一声,有些不服气地说道:“你有本事,你做个好听的!”

    孙奕之看了她一眼,虽知她是故意给他找事,想要他转移注意力,避免思虑过多自苦内伤,心下虽是感激,嘴上却也不说,只是自行去挑选了一根细竹,截取当中粗细最为均匀的一段,钻孔打磨,未几,便做成一支简单的竹笛。

    青青看得眼睛一亮,她平日在山中无事,偶尔也会吹叶弄笛,但总是抓不到要领,做了许多竹笛,还是找不到曾在集市上听过的那种韵律。今日见他只是在自己的基础上稍加改动,吹出的笛声却清越悠远,莫说是她,就算当初在集市卖唱的艺人,也没有这等技艺。

    孙奕之用这简陋的竹笛,随意吹了一曲采薇,胸中郁气稍稍纾解,一回头,却看到青青一双眼亮晶晶地看着自己,不觉好笑。唯有此刻,她才像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而非那个剑术超卓的剑客。

    “想学吗?”

    青青很用力地点点头,“阿娘很喜欢听,上次跟阿娘去集市时,阿娘听人吹笛,都不愿走了。可惜……我练了许久,一直都吹不成曲调……你真能教我?”

    孙奕之微微一笑,将竹笛递给她,“你想学,我就教你。”

    “好啊!好啊!”青青飞快地答应,学着孙奕之方才的样子,选竹截枝,钻孔打眼,打磨试音……她本就心灵手巧,以往只是没机会接触这些,孙奕之略加指点,她很快就做得似模似样,等做成后以试,吹出的笛声虽依然不成曲调,可声音清脆悠扬,比先前她自己做的那支竹笛,已不知强出多少倍去。

    孙奕之这一次出奇的耐心,从制笛开始教起,再到宫、徵、商、羽、角五音之法,从单音到颤音……他教得细心,青青学得也快,不知不觉间,金乌西坠,青青从五音不全,到略成曲调,进步之快,连她自己都大为振奋。

    此时周王室式微,诸国争霸,常年征战不休,能够习得音律的的,只有诸国贵族世家。世家依周礼,必修礼乐射御书数,孙奕之出生之即,孙武已功成名就,兵圣之名远扬天下。他自幼所学,远胜于寻常世家子弟,十二从军,十五游学诸国,回吴国后便加入王宫禁军,年方及冠便已统领禁军,堪称吴国最年轻的上将军。

    原本以他的家世资历,往来无白丁,出将入相都不在话下。

    却没想到一朝家变,满门皆没,只剩下他一人,还与君王反目,不得不亡命江湖。

    若在从前,青青这样的山野女子,根本不曾入他眼中,甚至在初相识时,这个闯宫盗剑的飞贼,害得他被杖责贬职,甚至家破人亡,让他恨之入骨。可后来两人一次次并肩而战,出生入死,他才渐渐习惯了这个纯真任性,活泼飞扬的少女心性。连他自己都不曾想过,从一开始拔剑相向的两人,也有面朝夕阳横笛同奏的一刻。

    心念一动,一转头,看到青青认真地吹着笛子,那双握剑的手,在握着笛子时,纤细修长的手指犹如削葱,让人完全无法想象就是这样一双手,能使出那般精妙绝伦的剑法,孙奕之看得出神,不知不觉间,停止了吹奏,恍然出神。

    “怎么不吹了?”青青一转头,看到他呆呆的样子,曲肘撞了下他的手臂,“五音我都能吹出来了,接下来该学什么?”

    孙奕之被她撞得回过神来,忽然觉得脸上微微有些发热,但望进她澄澈的眸子,又有些无奈,只得耐着性子说道:“你先听我吹一曲,若是喜欢,我就教你。”

    青青点点头,她听过山间鹿鸣啾啾,听过林间蝉鸣乌啼,却很少有机会听到正经的曲乐之声。当初与阿娘在集市上听流浪艺人的一曲笛声就已惊艳不已,那些上流贵族世家子弟所学的古琴之音根本是闻所未闻,只是喜好美声乃人之天性,她原本只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而找的事儿,却没想到居然能见识到他的另一面。

    他还穿着身破旧的布衣,头发因先前假扮

    老头儿染成了白色,此刻在夕阳下,反倒被映成了金色,抹去脸上那些伪装,青青第一次发觉,他居然长得挺好看的。或许没有离锋那种令人惊艳的锋利眉眼,没有太子友那般尊贵俊美的容颜,可他的双眉如剑,目光朗朗,挺直的鼻梁与坚硬的下颌棱角分明。

    她第一次看到他时,就被他坑在了剑冢里,几番争斗中,各有胜负,可到最后,他家破人亡,满门皆没,皆源于她的一时冲动。她从一开始的愧疚,想找出真凶为自己洗冤,到后来,跟着他杀入齐营,再闯吴宫,到最后,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何还不回家。

    找不到欧钺的解药,她本就该回越国去,可她还是跟他一起,来了这里。

    他吹笛子的时候,脸上的线条柔和了许多,眼神也变得悠远淡然,只是依然带着伤痛与悲哀,那只怕是他以后的人生里,再也抹不去的印记。

    青青听着那清扬婉转的笛声,看着他仿佛被镶嵌了一道金边的完美侧颜,不禁轻轻地跟着笛声哼吟,虽不知他吹的是什么曲子,但曲声中忽而高亢,忽而低沉,带着几分怅然,几分悲伤的笛声,让人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跟着笛声中的情绪起起落落,潸然泪下。

    一曲终了,孙奕之一回头,看到青青居然愣愣地呆在那儿,脸上泪痕宛然,吓了一跳,“青青?”

    “嗯……”青青被他一叫,回过神来,胡乱擦了下乱,吸吸鼻子,“你吹的这是什么曲子?好听是好听,就是听了让人心里好难受的,就好像……好像……”她想了好一会儿也想不出能形容自己此刻心情的语句,不禁有些沮丧,轻叹了一声,低下头去,“这曲子,我很喜欢,只是……我能学会吗?”

    “当然能。”

    孙奕之难得看到她有情绪低落的时候,轻声说道:“这小曲,就叫《采薇》。”

    说罢,他按着方才吹奏的曲子,轻轻哼唱起来。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启居,玁狁之故。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王事靡盬,不遑启处。忧心孔疚,我行不来!

    彼尔维何?维常之华。彼路斯何?君子之车。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

    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四牡翼翼,象弭鱼服。岂不日戒?玁狁孔棘!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他轻声低唱着,声音低沉悠远,青青听着听着,拿起手中青竹笛,跟着吹了起来,从一开始跑调走音,到慢慢跟上节拍,到最后他反复吟唱着“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之时,她终于能跟上他的节奏,吹出这曲《采薇》了。

    “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孙奕之唱完最后一句,青青终于可以流畅地吹奏出这段小曲。这曲子并不复杂,八句六章,曲虽不长,但其中的高低反复,婉转吟哦,重在声律,加上他的声音原本就很有韵味,哪怕如此寻常的一曲老兵思乡小调,由他吟唱出来,也别有种动人心魄的魅力。

    青青跟着学下来,从生涩到流畅,也沉浸在他的歌声中,仿佛看到那些远征的老兵,看着青青薇草,念着家中依依杨柳,然而王侯将相们年年征战,老兵们久战不能归乡。一将功成万骨枯,谁也不知,迟迟归乡路上,有几人能真正回到故土。

    她虽是女子,但也有个被吴国征夫的阿爹。她们母女等了七年,不见归人,她才会在剑法有成之后,便偷偷跑来姑苏找阿爹,却没想到阿爹早在六年前已葬身剑庐。

    她放下笛子,情不自禁地跟着重复了一遍他方才唱的最后一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她忽然明白,他为何会教她这一首《采薇》。

    或许当年的阿爹,和许许多多征战在外的士兵们一样,都曾经唱过这首歌。他们思乡之情,已经随着他们的尸骨一起被埋葬在异国他乡,可那些活着等他们回来的人,已经永远等不到他们了。

    青青忍不住落下泪来,“我要回去了。阿娘……还在等我。”

    “我知道。”孙奕之望着她的眼,原本就如小鹿般明净的眼眸,因为泪水而变得格外澄澈,亮晶晶的,如同天空中所有的星星都落进她的眼底,让他忍不住心疼,又忍不住叹息,“你早该回去了。”

    “那你呢?”青青哽咽了一下,握住笛子的手紧了紧。

    “我?”孙奕之晒然一笑,“我自有去处。”

    “哦……”青青见他不欲多言,心情一下子低落下去,她倒是忘了,就算清风山庄被毁,孙家在城中还有许多产业,哪怕吴王封了一些铺子,也难保他没有其他后手。这些世家子弟原本就交游广阔,尤其是像孙奕之这样,光是父祖辈的弟子和至交好友就遍及天下,更不用说他本人这些年从军中和江湖都闯出赫赫威名,天下之大,他又何处不可去?

    反倒是她,若不知这一次在吴宫盗剑闯祸,只怕这一生,也未必能与他这样的人有任何交集。

    他教她《采薇》,原本就是劝她归乡,她就算再愚钝,到这个时候,也终于明白,她要回家的时候,也是分别的时候。

    只是上一次在试剑大会上她假死离开,那是恨不得走得越快越好,离得越远越好,好容易恩怨两清,以后最好能永不相见。只是没想到,后来又会重逢,她从相国府码头救下他,在太湖无名岛上的几日几夜,当时懵懵懂懂的转眼即过,到得分别之际,忽而一幕幕全浮上心头,说不出什么滋味来。

    “嗨,想什么呢?”孙奕之见她神色恍惚,面色忽喜忽悲,心下虽是不忍,但还是出言打算了她一声,语调轻快地问道:“这小曲很简单,算是最容易学会的,你记

    住以后,回家多练练,练得熟了,以后再学其他的,就没什么难的了。”

    青青愕然地抬头看着他,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孙奕之看着她茫然的表情,叹了口气,终于还是没忍住,伸手摸摸她的头顶,“走吧!我也该走了。说不定哪一天,我会去越国转转,去看看你练剑的那座山,还有……你们那条河……”

    “是苎萝山。”

    青青脱口而出,忽然怔了一怔,她一直不曾说过自己的出身来历,就是怕给阿娘带来麻烦。可这当口,她竟然忘了自己一直忌讳的事,忘了他曾经是自己最可怕的敌人,刚一说完,她看着他的眼,看到那里面幽暗不名的情绪,忽然翘起了嘴角,眯起眼来,眉眼弯弯如月牙一般,一扫之前低沉失落的情绪。

    “我等你来哦!”

    “好!”

    孙奕之本是随口一说,可没想到她说得如此之快,看到她明媚的笑容,哪里忍心再骗她,终于诚心诚意地说了个好字,反正他决意游历天下,齐楚诸国都能去得,更何况一个越国。

    青青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忽然一伸手,从他手中抢过他做的竹笛,又将自己的竹笛递给了他。

    “你做得比我做的好,归我了!我这支不好,你要是不喜欢,就再做一支吧!”

    孙奕之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已飞快地将竹笛收入怀中,转身就走,那轻快飞扬的脚步,完全不带半分离愁,若是仔细,甚至还能听到她在轻哼着一首小曲,只是忧伤低沉的采薇,被她唱来,却是格外的婉转动听。

    她根本不唱其他那几段,反反复复地,只唱那两句。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她的背影在夕阳下渐渐远去,不知为何,他依稀听到,她似乎将最后一句,又唱错了。

    “昔我往矣,杨柳青青。今我来思,彩云飞飞……”

    他真不知,是她唱错了,还是她听错了。

    姑苏大城在建造过程中,伍子胥曾广聘天下名匠,甚至请出公输家的巧匠和阴阳家的术士,耗时十余年方才建成。单是城墙就宽达数丈,可容六匹马并排奔驰而过,而内外城墙之间,又有瓮城相隔,城中引入太湖水形成人工河穿城而过,连三桅大船也可畅通无阻。

    世人只能看的姑苏城的雄伟壮观,坚不可摧,看到城中屋舍井然,宫阙巍峨,却很少有人能看的,在这巍峨的大城之中,还有一处阴暗森冷的黑牢,终年不见天日,只靠那黑黢黢的石壁上几支火把照明。

    而这黑牢的最深处,乃是一处水牢,腥臭的污水中,一根木桩上绑着个人,长发披面,低头站在及腰深的污水中,偶然抽搐一下,身上便轰然飞起一群绿头乌蝇,嗡嗡地围着他飞了一阵,待他不动之后,又落在他身上,贪婪地吮吸着那些伤口中流出的血液。

    “吱嘎!”

    水牢上方的牢门被人用力推开,一行人拥着个华服高冠的老者缓缓走来,其中几个

    侍从手中举着火把,瞬间将这黑牢照得亮如白昼,其中一人还特地举着火把到水牢前朝里面看了看。

    “禀大人,还活着。”

    那老者长叹一声,说道:“你们都退下吧!”

    “大人……”牢头有些为难地望向他,说道:“大王曾有令……”

    “咳咳!”

    老者轻咳两声,面色不虞,身边的一名随从立刻板起脸来,朝着那牢头轻斥道:“放肆!大司寇专司刑罚,亦是奉大王之命审问要犯。这钦命重案,岂是尔等有资格入耳的?”司寇主掌刑狱司法,这黑牢原本就属于他治下之地,他如此一说,众人尽皆了然。大王亲自下令收监严刑拷问之人,如今又由司寇亲审,不问可知,定然干系重大,他们这些蝼蚁之卒,一旦听到不该听的事,那下场可想而知。

    牢头闻言打了个寒颤,连连点头,“是是是!小的这就出去在门外候着,大人若有吩咐,喊一声便是。”说罢,冲老者行了一礼,领着几个狱卒匆匆退出此地,到得上面一层,复又锁上牢门,哪怕万一那囚徒脱狱,也无法逃出生天。

    他亲眼看着内廷五剑中的辟邪大人将这白袍将军锁入水牢之中,第一时间就挑断了他的手足经络,彻底废了这位名震边塞的大将。他当牢头也有二十多年,见过无数名将大臣出入此间,却从未见过如此硬汉,敬佩之余,也心生忌惮,哪怕大司寇亲至,他也不得不严加防范,以防万一。

    他们尽数退出之后,留在水牢中的,就只剩下大司寇华元和他的两名随从。只是那两名随从神色古怪,其中一人面色苍白,瑟瑟发抖地看着华元,若非被另一人扶着,只怕早已瘫倒在地上。

    扶着他的那名随从看到牢头等人关好牢门后,一松手,将他丢在地上,将手中的火把交给华元,自己却直接拔剑斩断了关着那人的牢笼,跳入及腰深的污水中,大步走到那人身边,手中长剑一挥,剑光所到之处,削铁如泥,连那拇指粗的铁链都被削断,可那人一脱离了镣铐束缚,原本挺直的身子却整个一软,朝水中倒去。

    所幸那随从早有准备,急忙抱住他,连扶带扛地将他拖出水牢,平放在大司寇脚边。

    华元举着火把刚照了一下,就忍不住手一抖,差点连火把都扔了出去。

    只见那人手腕脚腕上均是鲜血淋漓,腰部以下的衣裤几乎被抽成了碎布条,血痕斑斑不说,双腿上还吸附着不少肥大肿胀的蚂蟥,显然已饱吸人血。就连刚才下水救他的那名随从,一上来,也忙不迭地先清理刚刚贴上来的吸血蚂蟥。

    “这……这竟是乾将军?”

    华元不仅仅手抖,连说话的声音也颤抖起来,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囚徒,就是他今晨才刚刚见过的乾辰将军。那个威震边城,勇冠三军的大将,转眼间,怎会变成这般模样?

    “不是他,还能有谁?”那随从清理完身上的蚂蟥,疲惫地抹了把脸,露出一张清俊英朗的面容,正是孙奕之。

    “他们怎能……他们怎敢……怎敢如此对待乾将军?!”

    华元看着乾辰的惨状,也不禁气急心颤,之前被孙奕之胁迫来此的不快,反倒变成了对这黑牢的愤慨,“大王只说将他下狱待审,并未说要用刑,他们怎么就敢下如此狠手?就不怕大王……”

    “是大王害怕,才会有今日。”

    孙奕之打算了他的话,撇撇嘴,不屑地说道:“大王连听乾将军一言的勇气都没有,才让人即刻将他下狱。他让辟邪动手,就已知道会是怎样的结果。正如当日,他拦下了所有消息,看着齐楚诸国对清风山庄下手。正如当日,他让人将我射杀,是怕我将伍相国的双目挂上城门,还是怕军中诸将知道孙家灭门的真相?”

    华元默然,他知道孙奕之说得都是实情,但作为吴国六卿之一,素来忠心耿耿,一时之间,怎么也无法接受自己忠诚的对象,竟是如此冷酷无情之人的事实。过了良久,他方才艰难地问道:“乾将军伤成这样,你还能带他走吗?”

    “试试看。”

    孙奕之随口答了一句,便从身上摸出个小药瓶,小心翼翼地将里面的药粉洒在乾辰腿上那些蚂蟥身上,那些蚂蟥原本吸附得极为结实,若是用手撕扯,只怕连皮带肉都要撕下来一大块,可它们却极其怕这药粉,一沾在身上,整个身子都蠕动起来,没两下,就从他腿上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吐出黑红的血来,没多大功夫就变成了一张焦黄的虫皮,瘫在血泊之中。

    这是从苏诩那求来的药粉,孙奕之一收到消息,知道乾辰被关入水牢之中,就知道不好。水牢中最可怕的,还不是那污水黑狱,而是这水中蚂蟥,无需两日,便可将人吸干血液而亡。他自己没药,就潜入长胜军营地,到军医营去找苏诩求救。好在苏诩这几日除了去清风山庄拜祭,基本上都在营中,他一去说明情况,苏诩不光给他金创药,还给了他一些药粉,说是方研制出来,专用于对付蚂蟥之用。

    孙奕之也知道他除了医治伤兵,验尸救人之外,最大的兴趣就是炼药。只因前两年吴军出征之时,曾路过一片沼泽,饱受蚂蟥之苦,后来辟邪将这些蚂蟥引入黑狱水牢之中,苏诩也弄了一些去。只是两人一个是为了杀人,一个是为了救人。辟邪杀人无数,而苏诩的解药,不过是近日方才炼制成功,只怕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会如此成功。

    最后一只蚂蟥从腿上脱落之时,乾辰终于又抽搐了一下,原本高大的身子,疼得几乎缩成了一团,而身上原本纤尘不染的白袍,如今已被血污染得几乎看不出本色。

    华元看着都觉得浑身发麻,两腿发软,他虽为吴国大司寇,却是因华家乃是吴国百年世家,素来精通刑狱司法之事,代代为官,自有无数手下负责审案用刑杖责等等。而他素以君子自称,遵礼守法,不见血腥,哪里见过如此之惨烈肮脏的场面。

    尤其

    是,面前之人,还是昔日他相交甚笃的老友。

    孙奕之皱着眉检查了下乾辰身上的伤势,触及他的四肢,发觉他的手脚软软下垂,手腕脚腕处的伤口殷然。他心下恻然,知道这手筋脚筋一旦被挑断,再无修复治愈之理。堂堂的一员大将,没有战死在沙场之上,却被自己的君王和同僚变成了一个废人,险些虐死在这黑狱水牢之中。

    华元也看出乾辰的手脚被断,忍不住问道:“奕之……乾将军,可还有救?”

    孙奕之咬咬牙,转身将地上那随从身上的衣衫斗篷尽数扒了下来,连中衣都没放过,然后又将乾辰的衣衫脱下,尽管他小心翼翼,那破成布条的衣衫依旧粘连在乾辰身上,一动就撕扯出血,疼得他浑身抽搐,却咬紧牙关,嘴角沁血都一声不吭。孙奕之看得心痛不已,却也只能狠下心扯下他身上的破衣,给他换上那人的衣衫,用斗篷裹好,方才将那血迹斑斑的衣服给那“随从”穿上。

    华元看得眼皮直颤,等看到孙奕之毫不客气地割断那“随从”的手脚筋脉,在他前胸后背和大腿上又划了几剑,瞬间鲜血直流,疼得那人整张脸都扭曲变形,张大了嘴喘息不已,却一点声音都无法发出。华元背心发冷,他今夜本在家中教子,让他们这几日收心敛性,莫要出门,免得一不小心招惹到正大索全城的辟邪等人,惹怒了大王,引来灭门之祸。可不想他约束着家人不出门,偏偏有人就找上门来。孙奕之带着这人闯入他家中,要他带他们入黑狱水牢探视乾辰。

    华元当时就知道,这所谓的探视不过是借口,只是他没想到,孙奕之不但带了替身来,还下手如此狠辣,简直比辟邪有过之而无不及,想到被他藏起来的孙儿,他一阵头疼,只盼着他说话算数,救出乾辰后,能放过他们一家。

    孙奕之将那人照着乾辰方才的模样如法炮制,打散了头发绑进水牢的刑柱上,很快水中的蚂蟥闻到血腥味就纷涌而至,偏偏那人哑穴被封,有口难言,只时整个身子剧烈地扭动抽搐着,试图摆脱这些吸血毒虫,可他动得越激烈,血流得越快,很快被无数蚂蟥附满下身,疼得他全身发抖,摇头晃脑,若非被绑在刑柱上,只怕早已跪地求饶。

    “杀人不过头点地,奕之如此折辱于他,过了。”

    华元终于还是看不过眼,忍不住劝了一句,“毕竟是给乾将军做替身的,何必如此?”

    孙奕之冷哼一声,手下一刻也没停,磨着牙说道:“大司寇可知他是何人?”

    华元怔了怔,摇摇头,难不成这替身还不是他随手抓来,而是特地弄来的?那是得有多大仇,把人弄成这样?

    “他叫炎亭。”

    孙奕之收拾完炎亭,再回过头来给乾辰上药包扎伤口时,心情已平复了许多,“辟邪的走狗。拿着长胜军的令牌,去清风山庄哄了乾将军的手下回营,等人都交了兵器后,将乾将军带

    回的三百亲兵……尽数坑杀!他能让人挖坑自埋,我怎就不能让他也尝尝乾将军受过的罪吃过的苦?”

    “……”

    华元一听,这下彻底说不出话来。看着炎亭此刻受罪的模样是有些惨不忍睹,可想想他做的事……辟邪在吴国素来臭名昭著,不单是因为他做的都是抄家灭口的事,更主要的是,这人根本不把人当人看。一旦落入他们手中,那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连乾辰这样的大将,只不过是被夫差稍加贬斥,就被折磨成这样,其他人若是落入他手中,只要孝敬得晚了少了,不死也得脱层皮。

    而这炎亭比辟邪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坑杀这种酷刑,比一刀两断的斩首要来得残忍得多。此时的坑杀,是最为简单粗暴的处决方式。既不会累得刽子手的断头刀卷了刃,又不至于因为人数众多而累着行刑人。就连那埋人的坑,大多也是让被埋的人自己挖的,几百人挖出的大坑,埋进去的人,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和同伴被埋于黄土之下,挣扎在死人堆里,一点点失去生命。那种临死前的折磨,比一箭穿心一刀斩首要来得痛苦得多。

    更何况,他杀的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整整三百人。

    三百个曾经跟着乾辰在边城守卫疆土,浴血奋战,百战不死的战士,他们没死在敌人的刀剑之下,却被自己人活生生地坑杀埋葬。

    这种事,就算是华元,也找不出能为他辩解的理由。

    君王有令,诛杀叛逆,这没错。可杀人有无数种方式,他偏偏选择了最残忍的一种。或许在他看来,眼睁睁看着那些人在自己脚下苦苦哀求、垂死挣扎,他才能感觉到操纵生杀大权的快意。可在别人的眼里,这种行径,简直比禽兽都不如。

    孙奕之终于给乾辰敷药包扎完毕,这才解开他的穴道,掐了下他的人中,将他从昏迷中唤醒。之前是怕用药驱虫过于刺激,那药粉的刺激度也很厉害,他才点了他的穴道,免得他疼醒过来,惊动了外面守着的牢头。如今弄醒了乾辰,才好带他混出黑狱,只是……孙奕之看了眼他被挑断脚筋的双腿,眼角又忍不住抽搐起来。

    这个辟邪,真是不杀不足以平心头之恨。

    乾辰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却是华元,有些意外,皱起眉说道:“大司寇何必来此?乾某已是戴罪之身……”

    华元苦笑了一下,冲着孙奕之那边使了个眼色,轻叹道:“老夫虽知乾将军蒙冤,却无能相救。如今来此,也是被他逼来的。”他倒是实话实说,终究孙奕之和乾辰逃不逃得掉,自己若要留下,还是得撇清关系,被逼而来,和通敌纵逆,这罪名在大王心中的轻重关系,他还是算得十分清楚。

    乾辰微微一怔,转头望向正扶着自己的孙奕之,看了好一会儿,眼中忽然泛起泪光,连声音都跟着颤抖起来。

    “你……你是奕之?”

    孙奕之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见过阿爹的这个结义兄弟,只记得自己八九岁时,阿爹战死沙场,乾辰就再未回过姑苏城。虽然年年都曾派人送回节礼,连他的生日都不曾落下过礼物,但人一直固守边疆,征战无数,从一个英姿纷发的少年,变成如今这个粗豪威猛的武将,若非他认得坎字营旗号,今日当面也未必认得出他来。

    乾辰上一次看到孙奕之时,他还是个稚龄儿童,一晃十多年过去,面前的男子竟与义兄有八九分相似,那个曾经带着他一起血战沙场的义兄,仿佛一下子穿越时光,又回到他面前。只是他一回姑苏就收到了消息,知道孙家出事的经过,刚回宫请罪,本想求大王允他带兵为孙家报仇,不料却得知大王命人追杀孙奕之。他一时情急之下,怒骂伯嚭陷害忠良,大王识人不明……

    夫差原本就忌讳着这些统兵将领与孙家的关系,他不受君命私自回城本就是大罪,居然还敢为孙奕之说话……刚被孙奕之差点掀翻了王宫的夫差当即勃然大怒,立刻就让人将他拿下问罪,甚至连审也不审,直接交到了辟邪手中。

    辟邪当日被孙奕之如拖狗般拖过宫中,后来又被降职待用,对孙奕之早已恨之入骨,乾辰一落入他手中,他便打定了主意,绝不给他翻身的机会,当即就挑断了他的手脚经脉,彻底废了他的武功,施遍酷刑后,才丢进这黑狱水牢中任由蚂蟥吸血。

    他原以为自己就这样死定了,熬刑之时,满心灰败,只恨自己这些年为吴王卖命,都不曾替义兄尽孝,眼看着孙家尽没,也无法出一分力。却没想到,此刻一睁眼,还能看到这样一张熟悉的年轻的面孔,一时之间,乾辰死死的盯着孙奕之,连手脚被废之时都不曾落泪的铁汉,一双虎目中终于滚落下两行热泪。

    “奕之!奕之!”

    孙奕之感觉到他激动得浑身发抖,心下一恸,点点头,轻声说道:“乾叔,是我。奕之来迟,累及乾叔,实在是罪该万死!”

    “蠢货!”乾辰咧嘴一笑,他的一副美髯在用刑之时,被烧得七零八落,连下巴和嘴角都是燎起的水泡,一笑牵动伤口,疼得整张脸都扭曲了,却还是抬手想要敲一下他的脑袋,可手筋被断,抬抬手,连动都没法动一下,只能摇头叹道:“我已是个废人,你又何必来管我?孙家只剩下你一人,若是有什么差池,我又哪里有脸下去见你阿爹?”

    孙奕之苦笑一声,说道:“阿爹若是知道我连累了乾叔,我才没脸见他和阿爷呢!莫说这些,先离开此地要紧,若是晚了,只怕辟邪那奸贼会再来。”

    乾辰也是个痛快的汉子,事已至此,也不多说废话,忍着痛让他从水牢栅栏中拆下几根铁棍,绑在双脚上,勉强支应着走了几步,孙奕之用斗篷给他盖住头脸,如来时挟持着炎亭一般,推着华元朝外走去。

    华元本就与乾辰相识,只是他素来明哲保身,今日却被卷入这劫狱案中,眼见辟邪如此酷刑虐杀,又听闻炎亭坑杀三百亲兵,从一开始的被迫带路,到这会儿,已变成了主动配合,不用孙奕之再催促威胁,便已主动去叫开牢门,冲着牢头呵斥了几句,让他们看好里面的囚犯,不得擅自用刑,等候大王之命……

    如此这般教训了一顿之后,牢头和狱卒们看到里面的囚犯依然在,甚至看起来还多了些血痕,心中暗暗吐槽,只怕是他们方才用过大刑,怕人死了,才让他们小心伺候。这些人谨慎有余,却也不曾想过,堂堂大司寇,也会带着逆贼乱党前来偷龙换柱地劫走死囚。

    等出了黑狱之

    后,孙奕之先扶着乾辰上了马,然后又扶着华元上面,靠近他低声说道:“令孙就在你卧房的衣橱之中,我点了他的睡穴,四个时辰自然解开,你自行回家,他醒来便无事了。”

    华元眼神复杂地看着他,虽是被他绑架挟持而来,可今夜之事,他说不出是非黑白,久掌刑狱,自然知道夫差王命已下,孙奕之已彻底被打为叛逆,再无翻身之机,可怜孙武一世英名,到如今,连个能继承他衣钵的儿孙都没了。再看看乾辰,他更是感伤不已,冲着两人抱拳道:“就此别过,二位——保重!”

    孙奕之点点头,目送他策马离去,这才上了自己的马,顺手帮乾辰牵着马,朝着西市平民区缓缓而行。

    姑苏城在建造之时,就已划分各坊各区,坊市按经营分片,居住区却是按等级划分。除王宫之外,朝中重臣都住在距离王宫最近的区域,而世家人口众多,各自成坊。而这平民区,实则为城中底层,最为肮脏拥挤,人口混杂,却也最容易藏身隐匿。

    孙奕之带乾辰去的,还是上次青青所找的地方,只是孙雅之的尸体当日已被送回清风山庄安葬,这里依旧荒僻破败,根本无人收拾。他在收集消息时,也清理了一遍孙家在城中的产业,果不其然,夫差早就安插了人手,若非他当日让管家带人离开,只怕那些人也难以幸免。

    尽管如此,他昔日交游广阔,除了军中和世家子弟之外,还结交了不少市井之徒,这次全靠几个混迹市井的小混混,才找到了乾辰被囚之处,掳走了华元的孙子,逼他带路换人。

    在这个时候,他已不敢再去找那些世家好友,就算那些人敢冒违抗君命的风险帮他,他也不愿再连累他们,更不想去试探人心,考验他们是否会出卖自己。

    反倒是这些市井斗鸡屠狗之辈,不引人注目,就连辟邪,也未必能想到,昔日高高在上目下无尘的兵圣之孙,会与这些人往来。

    只是看到这空****的院落和阴暗潮湿的茅屋,孙奕之忍不住又想起那日在此见到青青时的情形,不知此时此刻,她是走了多远。

    青青就站在馆娃宫的飞檐之上,将辟邪的头颅挂在檐角的兽头上,眺望着远处,心下亦是一片怅然。

    她知道孙奕之教她《采薇》的心思之后,便已知道,他要去做的事,已不需要她同行。他是兵圣的传人,就算吴国不能容他,以他的本事,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

    而她,终究要回越国的苎萝村中,陪着阿娘,在山中牧羊打猎,过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帮他引开辟邪,断了这个祸根,让他可以安然去做他要做的事,或许是她最后一次能帮他做的事了。

    辟邪的这颗头颅,就留给夫差,也算她留下的一点纪念。

    “青青?”

    下面传来一把轻柔动听的声音,青青一听,低头一看,遍看到施夷光独自一人,站在宫前的石阶上,仰望着她。

    月光如水,洒在她的身上,她只穿了一身素色的纱裙,在夜风中翩然若飞,那张绝美的面旁上,黛眉轻蹙,秋波流转,白得几乎近似透明的肌肤吹弹可破,只有那樱桃小口一点朱红,在月色下显得格外清灵飘逸,有若落入凡尘的天上仙子,让人一见之下,便难以转开视线,甚至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克制住,生怕动静一大,便会惊破这梦境一般的美景。

    夜已深,周围看不到一个宫女,青青双臂一振,从屋顶跳了下来,轻盈如飞鸟般落在施夷光身边,拉住她的手臂,轻笑一声。

    “夷光姐姐,我

    要回去了。”

    施夷光看看她,又抬头看了眼被她挂在飞檐兽头上的辟邪,轻轻叹息一声,“回去也好,不要再来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原本就不该连累到你,只是……青青,回去以后,小心一些,若有事,可去找范大夫……”

    “范大夫?”青青眨眨眼,又看了她一眼,“可是范蠡范大夫?他是大官儿,我不过是一介村姑,哪里能见得到他啊!夷光姐姐,我今晚就离开姑苏了,你可用我捎信回去?”

    “不用。”施夷光苦笑了一下,她的家人,此刻应该都由范蠡照看着,只不过,勾践的人肯定也不会少,她若有信,自可通过离火者的渠道送回,无需累及青青,更何况……她轻叹一声,“青青,对不起。”

    青青一怔,不解地望向她,“为什么对不起?”

    施夷光微微垂下头,面露凄容,“你在吴国的事,只怕已传回了越国……只怕以后,你都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平静度日了……”

    青青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她为何让自己去找范蠡了。她在吴国所为惊动了不少人,但除了离锋之外,大多数人都将她当成了孙奕之的人,她乐得轻快,自不会去解释。可欧钺和素锦,还有好几个离火者都知道她的身份来历,自然会传回越国。

    而如今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磨剑,正是求才若渴之时,知道她的存在之后,只怕不会轻易放过她。

    看到施夷光满面愧疚忧虑,青青忽而一笑,伸手揉了揉她的面颊,轻笑道:“这有什么好怕的!吴王夫差我都不怕,勾践难道还比他多个三头六臂不成?我回去是为了侍奉阿娘,可不是给他们做事,他们若是惹恼了我,我的剑,可不是吃素的!”

    她说得轻松,全然不以为意。施夷光心中却有忧虑重重,难以言表。青青根本不知道,越王虽不及吴王勇武,但心机深沉,手下又有文种范蠡这等人中之杰,若是真要算计于她,只怕她的剑再快再利,也劈不开那些无形的天罗地网。

    “你放心好了!我才不怕他们呢!”青青欢快地说道:“我是来向你辞行的,我刚学了首小曲,唱与你听可好?”

    不等施夷光点头,她已经轻声唱了起来,只是她的声音清脆明快,原本忧伤的曲调,被她一唱,竟也带上了几分夏日里的明媚阳光。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施夷光怔怔地站在月光之下,遥遥地望着青青离开的方向,耳畔似乎还萦绕着她的歌声。

    那是《采薇》,她入吴之前,曾在越王宫受教三年,那三年里,曾经有一个人,教会她这首歌,教她读懂每一段词,每一个字。

    那时他曾说,三年之后,便可打败吴国,接她回国。

    她在吴宫忍辱负重,积郁成疾,每每心痛之时,总是想着念着,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你在何方?

    三年又三年,她已成为吴宫最受宠的妃子,夫差对她言听计从,宠爱有加,可她依然忘不了,苎萝村河畔的青青薇草,忘不了那个曾经承诺带她回家的人。

    这几年来,她已经不敢唱,不敢听这首小曲,却没想到,在这样一个时刻,突然听到一曲不一样的《采薇》。

    她抬头望月,瓷白的面容与月争辉,明眸中闪烁着比星光更灿烂的光芒。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何时,才能真的轮到她回家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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