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几乎从头到尾都贯穿了这样一个观点:“任何一制度,绝不能有利而无弊。任何一制度,亦绝不能历久而不衰”;但在其创立之初,则一定是利大于弊的,也一定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因为在钱穆先生看来,只有处以公心而创立的才可以叫制度,出于私心的则只能叫法术(方法和权术)。“法术只是些事情和手段,不好说是政治。”因此,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政治,只要可以当之无愧称为制度,开始时便一定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久而久之,则又一定会变坏,所以需要变法和改制。
这就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很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对此,钱穆先生的解释是:“一项好制度,若能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再不需后代人来努力政治了。”这当然也是一种解释,但却不能就此止步。如果这样一讲便释然,那就连历代政治的得失也用不着讨论,──反正任何制度,为使后人“继续努力,永久改进”计,总是要预留将来变坏之余地,或者再好的制度实行了一两百年以后也终究是要变坏的。那又管他做甚呢?到时候再说好了。
我想这决非钱穆先生的本意。何况就算如此,历代政治的得失也还是要检讨。这正如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年轻人若干年后肯定要变老,最后还会死,却仍然要研究人为什么会生老病死一样。其结论,当然不能是“人总是要死的”。同样,我们研究历代政治制度,结论也不能是“任何好制度总是要变坏的”。我们要弄清楚的是:第一,好制度是怎样变成坏制度的;第二,好制度何以变成了坏制度;第三,我们能不能防止好制度变成坏制度。
回答这三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立场和方法。站在古人立场,以当时人切身感受为依据的,钱穆先生称之为“历史意见”。站在今人立场,根据自己所处环境和需要来批评的,钱穆先生称之为“时代意见”。如果站在研究者的立场,发表自己个人看法的,又该叫什么呢?钱穆先生没有说,姑且叫做“个人意见”吧!上述三个问题,第一个关乎史实,需要“历史意见”;第二个关乎认识,恐怕非有“时代意见”不可。至于第三个问题,能不能回答都很可疑,则大约只能发表一点我自己的“个人意见”了。这是需要声明的第一点。
第二点,即我们将要讨论的,只是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既不包括外国的,也不包括现在的。而且讲传统政治制度,也只限于从秦汉到明清。这是因为本文作为一篇读书笔记,自然应以钱穆先生的范围为范围。何况钱先生划定的范围,也并非没有道理。第一,真正影响当代中国的,是秦以后的制度,不是秦以前的。第二,我们中华民族进入国家时代的时间虽早,但直到秦汉,所谓“中国”才在法理上正式成为“一个国家”。在此之前,则是“许多国家”。而且,自从秦始皇把这“许多国家”或“若干国家”变成“一个国家”以后,中国就基本上是“一个国家”了。其间虽有分裂,有反复,有变动,有多民族政权或同一民族多个政权的共存(如汉末同时存在魏蜀吴三个汉族政权,宋代同时存在宋、辽、金、西夏、大理多个政权),但在中国人心目中,仍以汉、唐、宋、明、清这些统一大王朝为正宗,为正统。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也可以说就是汉、唐、宋、明、清的制度。
汉、唐、宋、明、清的制度是秦开创的。所谓“百代皆行秦政治”,应该说是历史的事实,也是科学的结论。因此,我们在讨论好制度是怎样和何以变成坏制度之前,便先要讨论秦制度,即弄清秦进行的究竟是一场怎样的革命,它开创的又是一种什么制度。
这就得先说点我的“个人意见”。
我以为,就国家制度而言,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有三次巨变,即西周封建、秦灭六国和辛亥革命。三次变革的意义,都在于建立了一种新的国家制度。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是“共和制”(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共和制);秦灭六国以前实行的,则可以称之为“邦国制”。邦国,是类似于联邦或邦联的国家制度。为什么说是“类似于”呢?因为邦国和联邦或邦联形似而神不似,或者说“似而不是”。联邦和邦联的共同特点是有宪法。邦联内各国都有自己的宪法,联邦则不但各邦或各州(state)有自己的“邦宪法”或“州宪法”,还有统一的“联邦宪法”。这是邦国没有的。西周没有,东周没有,春秋战国也没有。
不过,邦国虽无“宪法”,却有“共主”,即“周天子”。天子拥有的是“天下”。这个“天下”的范围虽然还没有现在的中国大,但在当时的中国人看来却已经是“全世界”了。所以在当时人的心目中,天子不是“国王”,而是“世界王”。国王是诸侯,只不过不能叫做“王”,只能叫做“君”,称王是以后的事。诸侯拥有的是“国”,它又叫“邦”。“国”以下,是“家”,归大夫所有。天下、国、家,就构成了当时我们中国人心目中的世界,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诸侯的“国”。因为“天下”不过“联合国”,“家”则不过“聚居地”(发展为国家也是后来的事),唯独诸侯的“国”具有国家性质,拥有领土与主权、政府与军队,相互之间可以进行外交活动(当时即叫“邦交”),可以缔约、结盟、通商、宣战,还可以兼并。各“国”之间,语言异声,文字异形,衣冠异制,律令异法,“国内”则统一。总之,这个时候是“以邦为国”的,因此叫“邦国”。
邦国与联邦或邦联的不同,还在于联邦或邦联是联合而成的,邦国却是天子“分封”的,叫“封建”。封就是封土,即划定国界;建就是建国,即指定国君。不但天子可以封建,诸侯也可以,即封采邑(家),建家君(大夫)。可见邦国制度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封”和“建”(这两个都是动词)。这是邦国制度的成因,也是邦国制度的本质,更是“封建”一词的本来意义,本文也只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封建”这个词,与通常所谓“封建社会”的意思不同,这是必须事先说清楚的。
秦始皇灭了六国以后,就不“封建”了(其实在一统天下之前,秦就不再“封建”)。这就把中华大地上的国家状态,由“许多国家”变成了“一个国家”(它同时也等于“天下”)。原来那些各自独立分散的“国”和“家”,则变成了这个统一国家的“郡”和“县”。这就是“郡县制”。郡县制和封建制的区别是:第一,封建时代的国和家是封给诸侯和大夫的,其土地和人民归诸侯和大夫所有,诸侯和大夫对他们的国和家拥有主权。郡县时代的郡和县却是统一王朝的,其土地和人民归统一国家所有,郡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的行政长官(县令)对他们的郡和县决不拥有主权。第二,诸侯和大夫是世袭的,也是终身的,因为国或家原本就是他们的。郡的行政长官(太守)和县的行政长官(县令)则是任命的,也是流动的(可以调动,也可以罢免),因为郡和县原本不是他们的。第三,诸侯和诸侯,国与国,虽然也有等级(公侯伯子男),却相互独立,并不从属。郡和县与最高当局则是从属关系。县从属于郡,郡从属于朝廷,它们又都从属于皇帝。皇帝的命令朝廷要听,朝廷的命令郡县要听。皇帝是这个统一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最高领袖,同时也是唯一的领袖(邦国时代有多少封国就有多少元首,上面再一个超级元首,王室式微则群龙无首)。皇帝君临天下,富有四海,所有的郡县都是他的辖地,所有的人民都是他的子民,不像以前那样分属诸侯和大夫。总之,这个时候的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国家,一个主权,一个政府,一个领袖”。国家的象征不再是诸侯而是皇帝,国家的实体也不再是诸侯的封国,而是由皇帝统一起来的天下。这样一种制度,当然不好再叫“邦国制”,只能叫做“帝国制”。
所以秦灭六国,实在是一场革命。因为它彻底颠覆了旧制度,建立了一种新制度。这也是辛亥革命以前一直实行着的制度。自秦汉至明清,中国的情况虽多有变化,具体的制度也多有变更,但要有一个皇帝(管不管事则另当别论)和不再分封诸侯(要封也只封爵不封土)这两点,却一以贯之,始终不变。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从西周封建到春秋战国这一千多年是邦国时代(封建时代),从秦汉到明清这二千多年是帝国时代(郡县时代)。现在我们要讨论的,便正是郡县时代的制度,──帝国制度;而我们要弄清楚的,则是它怎样从“好制度”变成了“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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