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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听见电话传来自己的声音,竟使我的头嗡嗡作响,双臂颤抖,呼吸急促起来。

    莱恩找了把椅子让我坐下,默默递上一杯水。我就这样坐着,脑袋一片空白,好一阵子才渐渐冷静下来,面对现实。

    他打电话给我。为什么?什么时候?

    我看到吉伯特戴起手套,把手伸进垃圾桶里,掏出什么东西放进水槽。

    他想要找我吗?还是想找戈碧?他想说什么?他想要说话,还是只是打来看我是否在家?

    摄影师正在屋里拍照取证,闪光灯不停地在闪烁。

    平常打来无人留言的电话是他吗?

    鉴识人员穿戴着手套和工作服,正在把房里的东西一件件标记封装放入证物袋。采集四周的指纹,并将冰箱内的东西包装冷冻起来,拿去化验。

    戈碧是否在这里咽下最后一口气?眼前的景象是她临死前的最后一瞥吗?

    莱恩和查博纽在一边谈事情,偶尔停下来往我这里瞄。克劳得尔去哪里了?该是离开去找公寓管理员,拿钥匙检查地下室、储藏室等地方。查博纽出去带进来一个穿着拖鞋、家居服的中年妇女,然后又与包装书本的人员一起离开。

    莱恩不断劝我回家休息,婉转地说明这里已经没有我的事。我当然明白这点,但我还不能离开。

    小男孩的奶奶在四点左右回来。她的态度并不算坏,却也不是十分合作。她不耐烦地描述汤格的面貌:男性、褐发、瘦长身材,话也不多,总之完全合乎普通人的正常值,北美洲至少有半数的男性符合这些描述。她完全不知道汤格的去向,也没概念他消失有多久,以前他也有突然消失的纪录,但时间并不长。她唯一清楚的是汤格要马修帮他喂鱼,对马修很好,还给他照顾鱼儿的酬劳。平常她很少看见汤格,所以两人并不熟,想来他应该是忙于工作,也不确定他有没有车,总之奶奶不想卷入这档于是非。

    鉴识小组在公寓里忙到晚上,我在五点的时候便先离开,让莱恩送我回家。

    在车上,我们很少讲话。莱恩只提到那家伙打电话给我的事,要我安心待在家里,会有一组人监视四周的环境,还要我千万不可以再有夜间跟踪和单独侦查的行动。

    “莱恩,别想控制我的自由。”我愤怒得几乎失控。

    接下来的路程我们都没再开口,直到车子抵达停车场,莱恩停好车,把脸转向我。

    “听着,布兰纳,我并不想为难你。现在这家伙浮出台面,我希望你活着看到我们逮到他。”

    我虽不愿承认,但是莱恩对我的关心确实让我十分感动。

    警方在所有的交通要道进行临检。议员要求全魁北克的警察都投入本案,连渥太华省警局、美国纽约州和佛蒙特州的警察,也都加人协助追查的工作。不过魁北克地区面积广大,过境边界也很容易,想要找个地方藏身或是远走高飞并不是件难事。

    过去几天我得到不少消息,汤格可能已经躲起来,避风头去了。连续杀人犯在嗅到危险信息时,通常会收敛一阵,待事情冷淡下来后,再伺机犯案。有些罪犯一辈子都逍遥法外。不,我拒绝接受这样的结果。

    星期天我足不出户,在家和博蒂腻在一起。我懒得换衣服,拒绝所有的广播和电视节目,不敢看到戈碧的相片,也不想听到媒体对凶案夸大的报道。我只打了三通电话,先打给凯蒂,然后是在芝加哥的老姑妈,祝贺她八十四岁大寿。

    我知道凯蒂在夏洛特那里,为求心安还是想确定一下。没有人接电话是意料中的事,可恨她身在离我这么远的地方。不对,应该庆幸她不在这里。我不要自己的女儿离那握有她照片的混蛋太近,这件事我永远都不会向她提起。

    最后一通电话打给戈碧的母亲,她已经吃过安眠药上床休息,我和戈碧的父亲马库利先生谈了会儿。他说,如果可以领到尸体的话,他们希望在星期四举行葬礼。

    放下电话,我忍不住全身颤抖,哭了起来。血液里的欲望向我要求酒精的麻痹,这是最简单的方式,可以让所有的痛苦得到排解。

    但我没有接受。这可不像打网球,输了比赛只要和对手握个手,就可以轻松地离开。如果这次输了,赔上的将是自己的职业、朋友和自尊,让圣杰魁斯(或是汤格)彻底击垮我。

    不论是面对酒精的诱惑,或是那混蛋的挑衅,这次我都不会屈服。我非常清醒的坐着,心里不断地祈祷戈碧能在冥冥间捎来暗示。一整天我几度向窗外窥探,确定监视人员还在门外执勤。

    星期一早上,莱恩在11点左右打电话,告诉我拉蒙斯已经完成验尸工作,死因是遭绳索之类物品勒死。虽然尸体已经开始腐化,拉蒙斯还是在脖上找到深嵌入肉的沟痕,上下部分的皮肤有撕裂的伤口和抓痕,喉管处皮肤也有许多微血管破裂的现象。

    尽管莱恩还在讲话,但一时之间,我已经听不见他的声音。我脑海里全是戈碧临死前拼命挣扎的模样。上帝帮忙让我们在短时间内就找到她的尸体。我实在害怕面对戈碧躺在解剖台上的惨状,到现在还不能抚平失去她的伤痛。

    莱恩继续说:“……舌骨也破了,他大概是用链条之类的环状物勒死她,所以戈碧脖子上会有螺旋状的痕迹。”

    “她有被强暴吗?”

    “尸体已经腐化,所以拉蒙斯无法确定答案,不过并没有发现精液。”

    “死亡时间?”

    “验尸报告说最少五天,最多不过十天。”

    “范围太大了。”

    “这种热天里,尸体情况应该不好。”

    天哪!戈碧失踪的那天可能还没有遇害。

    “你查过戈碧的公寓吗?”

    “没人看过她,不过确定她曾经回去过。”

    “汤格那里呢?”

    “听好。那家伙是个老师,在西岛的一个小学校里任教。”我可以听见莱恩翻弄纸张的声音,“学校叫圣艾思道尔,他于1991年到职。他今年28岁,单身,我们还要再查。他从1991年就住在那儿了。根据房东太太的说法,汤格在搬去她公寓之前似乎一直住在美国。”

    “指纹呢?”

    “采到很多,今早已送去化验。”

    “手套里面有什么发现吗?”

    “至少有两枚清楚的指纹。”

    我边回忆戈碧的死亡现场,同时快速地记下:手套。

    “汤格的学历是?”

    “问倒我了。贝坦德去兰依思镇查了,克劳得尔则在想办法找圣艾思道尔学校里的人。现在是夏天,学校都放署假了。”

    “公寓里有没有找到什么名字?”

    “没有。找不到任何照片、通讯录、信件,这家伙大概有自闭症。”

    我们停了许久都没出声,最后莱恩说:“或许该从他的特殊嗜好着手。”

    “你是指那些小动物?”

    “还有他收集刀具的癖好。”

    “刀具?”

    “这狐狸收藏的刀具比整形外科医生还多,大部分是解剖用具,像手术刀、刮刀、解剖刀……和一箱手术用手套一起藏在床底下。都是全新的。”

    “很好,他是个有刀具狂的变态。”

    “他还有一部车,1987年的福特跑车,并没有停放在公寓四周。警察正在追查这部车子,他的驾照相片今早也已传真发送至各地。”

    “然后?”

    “我会给你看照片,老奶奶说的他没错。这人实在没有突出的特征,传真机大概没法让人辨清他的长相。”

    “他有可能是圣杰魁斯吗?”

    “或许。他也有可能是圣约翰、或是在圣保罗街上卖热狗的家伙。”

    “你还有心情开玩笑,莱恩。”

    “这家伙甚至连罚单都没吃过,是个乖孩子。”

    他没吭气。

    “那些小动物的化验结果如何?”

    “还不清楚。我们正在请魁北克大学的人支援化验。”

    我看看手上做的笔记,困难地吞着口水。要我说出这个名字并不容易。“戈碧身上发现的手套里有指纹吗?”

    “没有。”

    “想来也是。”

    “唉。”

    我听到电话里有嘈杂的人声。

    莱恩说:“你曾看过这个人,所以我想把照片拿去给你瞧瞧。我想你还是留在家里,等我们抓到他再出门比较好。”

    “我马上就要归队。手套的采证工作完成,我现在要拿去做生化检验,然后再找拉夸克斯。”

    “我想你应该……”

    “够了,莱恩。”

    我听到莱恩深呼吸的声音。

    “你还想阻止我?”

    “布兰纳,我们知道的都不会瞒你。”

    “我30分钟会过去。”

    半个小时之内我就出现在法医研究所。那双手已经被送到生化研究室去做检验。

    看看手表,12点40分。我拨电话到位于蒙特娄警局总部的鉴识部门,希望能借出圣杰魁斯放在博杰街公寓里的档案照片,可偌现在是午休时间,只好留话等待回音。

    一点整,我走到生化研究室。一个留着爆炸头,有着天使般圆嘟嘟面孔的女孩正在调药水,她背后工作台上放着两只乳胶手套。

    “嗨,法兰西丝。”

    天使眼睛带着关心的问候看着我。“我就知道今天会碰见你,可是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你。”

    “没事了,谢谢。”我看着手套。“检查结果如何?”

    她举起戈碧尸体上找到的那只手套。“这只很干净,我正准备检验另外一只,你想一起看吗?”

    “谢谢。”

    “我已经把这些棕色的斑点刮下,用生理食盐水再制成水化合物。”

    她检视那瓶液体,把它放在一个试管盘上。而后,她拿出许多瓶瓶罐罐。“我先比对人类的血液。血液测试可以辨识血液中的蛋白质和抗体,如果它发现了外来物质,便会产生反应。”

    人类的血液标本没有反应。我们陆续又试了几种不同的科目的动物。都没有结果。最后尝试的是鼠科的标本。

    法兰西丝叫道,“这回对了!这些斑点应该是来自小型哺乳动物,比如说啮齿类动物。我只能做到这些了,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当然。我能借用一下电话吗?”

    “请用。”

    我打到同一栋大楼内的另一部分机。

    “我是拉夸克斯。”

    我表明自己的身分和想要进行的工作。

    “没问题,先给我20分钟完成手上的事。”

    我签名取走手套,回到办公室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完成报告,才去找拉夸克斯。

    走进门口标示着“小心火药爆裂物”的实验室,里面有人站在标明为x光仪的机器前面,正忙着取出底片。他不开口我也没出声,等完成手上的事后,他才转身用柔和的眼神看着我。

    “你好,拉夸克斯先生。”

    “好!东西带来了吗?”

    我举起手上的两个塑胶袋。

    “那我们就开始吧。”

    他领我走进一问放着带镜头的仪器,还有印表机的小房间,墙上还挂着许多不同的周期报表。

    拉夸克斯把袋子放在台子上,小心翼冀地把手套拿出来,“首先我们观察两只手套的特征和制造方式。重量、密度、颜色,甚至手套的收边都可以拿来做比对。”他边说边翻弄着手套,“这两只手套看来似乎一样。你看看它们的织法。”

    两只手套收边的波纹都是向外。

    “这种手套不都是这样吗?”

    “不对。有些收边的波纹朝内,有些朝外,这两只则一样朝外。我们再来检查它们的成分。”

    他拿起戈碧尸体上的手套放在仪器用的盘子上。“通常我们只采取部分的材料做检验,不过手套可以整只直接放在仪器上做分析。”

    拉夸克斯打开开关,机器开始沙沙作响,仪表板的灯光开始闪亮。他指指椅子示意我坐下。

    荧幕上开始显示出许多大大小小、波纹起伏的颗粒图案。拉夸克斯忙着操作着仪器,画面也呈同心圆状不断地在改变。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这只手套放大80倍后的样子,我正试着找出一个适当的位置,来观察里面成分的结构。”

    他继续操作着摇杆,一会儿之后下来,“这里应该是合适的部分,现在得花上几分钟固定位置,然后就可以开始扫描。”

    “这样就可以确定手套的成分?”

    “对,我们用x光对样本里的每种成分做分析。”

    分析结束后,另一个荧幕显示出结果,画面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丘陵和山峰。

    “对了。”拉夸克斯指出这些高低不同的图形,最右边的高度几乎占满画面,旁边的则有它四分之一高,两座都标记着“锌类元素”。

    “锌的出现并不意外,大部分的手套都有这种成分。”

    他接着指出最左边其他几个更低的小丘说,“较低那个是镁,高的是矽。往右的S指的则是硫磺。”

    标示钙的丘陵大概占荧幕的一半高。

    “还有一点钙质。”

    钙的旁边还有属于铁元素的山峰。

    “还有一点铁。”

    他下结论说:“大致上和普通手套没什么不同:锌最多,再来是矽、钙,还有一些其他成分。我把结果列印下来,然后再找新的位置做检验。”

    “好了,轮到下一只手套。”

    我们重复前面的所有程序,在汤格厨房里找到的那只手套。其中关于锌和硫磺的部分与前者相似,但钙的成分却较多,但看不见有铁、矽和镁的成分。我们做了许多次,结果都是一样。

    “这是什么意思?”我明知故问。

    “制造商制作乳胶时,配方多少会有些出入,甚至同一家厂商的产品都可能会有些微的差别。”

    “所以这两只手套并非一双?”

    “它们甚至不属于同一品牌。”

    面对这种结果,我顿时乱了方寸。

    “还有什么x光检验可以找到更多的线索?”

    “现在用的这种X光仪可以清楚地显示出样本的成分和化学结构,还有一种X光可以分析物体的结晶构造,可惜乳胶制品并没有结晶构造,所以应该帮不上忙。我认为这两只手套绝对不会出于同一家厂商。”

    “它们有可能是同一盒装内的不同手套吗?或许在这种情形下,成分也会有所不同。”

    他沉默了一会儿。“等一下,我给你看点别的东西。”

    他跑出房间,我听到他与其他专家在外面说话。回来时,他手上捧着好几份厚厚的相同格式的报表。他展开这些报表,让我一起比较其中的差异。

    “这是我们对同一品牌不同手套做的检验,不过检体来自不同的盒装,其中的成分确有不同,但并不像我们做的那两只手套有很大的差异。”

    我看着报表,这里的手套大小或有不同,成分却是没什么分别。

    “再看看这个。”

    他又拿出另外一份,结果相同:成分虽有出入,但差异非常小。

    于是我静下心来,仔细看着手上看来没什么不同的报表:锌、铁、钙、硫、矽、镁,锌,矽和钙质含量特别多。我抓起戈碧那只手套的报表,两者间的成分几乎完全吻合。

    “拉夸克斯先生,你认为这两只手套会是同一品牌吗?”

    “没错,它们符合我的观点,甚至有可能出自同一个包装盒。咦!我对这只手套还有印象。”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这是哪件案子的证物?”

    他翻着报告。“大概是几星期以前送来的,编号是327468,我要查一下电脑。”

    “麻烦你了。”

    电脑很快地输出资料,我看着荧幕上的内容:

    证物编号:327468。法医研究所编号:29427。送验单位:蒙特娄警局。案件负责人:路可·克劳得尔、麦可·查博纽。发现地点:博杰街1422号。发现日期:1994年6月24日。

    一只旧手套。也许那家伙用来保护他的指甲。克劳得尔!我想起他提过在圣杰魁斯公寓找到一只手套。圣杰魁斯也有手术用手套!而且和戈碧身上发现的手套相吻合!

    我谢过拉夸克斯,搜集所有的报表后离开。直到把手套交还存档,刚才的发现带给我的刺激还久久无法平复。汤格厨房的手套与戈碧身上的并不相同;里面的血迹属于小型哺乳类动物。戈碧身上发现的手套非常干净,没有血迹也找不到指纹。圣杰魁斯有一只手术用手套,恰巧与戈碧的那一只吻合。难道贝坦德说的没错?汤格和圣杰魁斯会是同一个人?

    办公室桌上已经有张字条等着我,蒙特娄警局的人来过电话,所有关于博杰街的档案照片都已存入电脑光碟,我可以前去拿。我立刻拨电话,告诉他们马上就过去。

    往蒙特娄警局的路上,我不断咒骂拥挤的交通和造成堵车的观光客。到了之后顾不得找车位,只有并排停车,三步做两步冲向三楼负责警官的座位。幸好他已烧成光碟,我赶紧签名借出,再冲回车子。

    回家的路上,我不由自主地回头张望,深伯汤格出现,深怕圣杰魁斯出现。我就是无法克制自己频频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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