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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殇 正文 第七章 刀柄上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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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杨薇为什么要自杀?失恋?破产?患上绝症?总要有一个动机吧。”马笑中说,“癞蛤蟆上高速被压死还是因为要去路那边儿搞对象呢,人总比癞蛤蟆要复杂点儿吧?”

    马笑中见老甫被自己那一脚踹得不轻,还被吓得三魂没了七魄,暂时打听不出更多的情况,就和郭小芬一起走向预审室,打算从夏流那里问些东西出来。一开门,就听见簌簌声突然停下,坐在靠墙的一把椅子上的夏流,猛地把手从裤裆里拿了出来,嘴还半张着。

    “你丫干吗呢?!”马笑中大怒。

    “没……没干吗。”夏流的胖手耷拉到椅子的侧面,指尖一弹,一颗泥丸无声地落在地上。

    “这儿是派出所,你丫给我放规矩点儿!”马笑中坐在桌子后面,恶狠狠地说。

    “是是是!”夏流一面点着头,一面用小眼睛偷偷瞟着也在桌子后面落座的郭小芬,目光里充满了淫欲。

    啪!

    突然,一支圆珠笔像飞镖一样飞过来,笔尖正好扎在夏流那个多肉的脑门上,居然扎出了一个坑。

    “哎哟!哎哟!”夏流疼得捂着脑门直叫唤。

    “告诉你丫了,给我放规矩点儿,包括眼睛,低头,往我这儿看,少他妈乱摸!”马笑中指着还在地上打滚的圆珠笔,“去,给我捡回来。”

    夏流弯下水桶粗的腰,捡起笔,撅着大屁股恭恭敬敬地把笔放在马笑中身前,再坐回原位,就这么几个动作,居然累得呼哧带喘。

    不过,马笑中这招还真有效,自此夏流把目光收敛了起来,再也不敢往郭小芬身上瞎看了。

    马笑中先核实了几个在老甫那里问过的问题,看看都没有出入,冷不丁说:“昨天晚上从老甫家里离开后,你去干吗了?甭想,也甭瞎编,有什么说什么。”

    “我……我回家睡觉去了啊。”夏流有点结巴。

    “谁能给你证明?”

    “我爸。”

    “你爸不算,还有谁?”

    “我妈。”

    “我操!”马笑中一拍桌子,“你装什么傻,直系亲属都不能给你作证!”

    “这……这一睡觉,谁能给我作证啊?”夏流急得胖嘟嘟的脸直打战。

    马笑中心里有数,没人作证是件正常的事,否则倒要怀疑他故意找证人制造不在场证明了:“没证人,那你可就有重大嫌疑了,下面你要更老实地说。樊一帆的老公,不久前死掉了,你说说是怎么回事吧。”

    被他这么一诈唬,夏流更加慌张了:“你说阿累啊……他怎么死的我不知道啊。”

    “不知道?”马笑中把眼睛一瞪,“你和樊一帆大半夜的一起玩人鬼情未了,她的事儿你还有不知道的?”

    “我说的是实话啊。”夏流额头上直冒汗,“我真的不知道。我和樊一帆的交情其实没那么深。最早是老甫和我一起做一个以惊悚为主题的网站,琢磨了这么个‘恐怖座谭’的游戏,在网上召集网友参加,她加了我们的QQ,然后就加入进来,后来又投了一大笔钱支持我们的网站更新了服务器,成了半个东家。她平时超级霸道超级蛮横,但是我和老甫都不敢得罪她。玩了几次,无意中听她聊起,她死去的老公留了不少遗产给她,她还有个得了精神病的婆婆,被她弄到望月园附近的叠翠小区住着去了。至于她老公是怎么死的,我真的一点也不知道……”

    “有个叫小青的,很恨樊一帆是吗?”郭小芬突然插了一句。

    夏流被马笑中调教得不敢正眼看郭小芬,只是点点头:“嗯,那个小青,简直就是樊一帆的死对头,樊一帆加入我们之后,她紧跟着就来了,我记得两人一见面,樊一帆还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小青冷冷地看了她一眼,那一眼跟刀子似的,狠极了。后来我们发现,小青的目标就是要赢一次,这样才能要求樊一帆做一件也许可以要她命的事情。”

    “要她命的事情?”马笑中有点糊涂,“怎么个赢法?”

    “就是比赛,看谁讲的故事能把更多的人吓得离席,或者被叫停,谁就是胜利者。胜利者可以要求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做一件恐怖的事情,被要求者必须去做。”

    “你举个例子。”马笑中越发好奇了。

    “有一次樊一帆赢了,就要求小青用打火机燎一下自己右边的太阳穴,谁知那打火机是被做过手脚的,火势特别猛,烧伤了小青的皮肤……樊一帆也知道小青是冲着她来的,所以下手特别狠。”夏流说。

    “那么,小青有没有让樊一帆做过什么要命的事情呢?”

    “没有。”夏流摇摇头,“因为小青从来就没有赢过。”

    “为什么?”马笑中很惊讶,“你们那个什么座谭搞过几次啊?小青总不至于一次赢的机会都没有吧?”

    夏流说:“一共搞了6次,小青只参加了4次。昨晚那次她半路走了,其余3次,老甫赢了一次,没有作弄她,另外两次都是一帆赢了,她让小青燎了一次皮肤,还让她喝了一次‘沸腾可乐’。”

    “沸腾可乐?”马笑中皱起眉头,“什么玩意儿?”

    “就是先吃一把薄荷糖,然后灌下一听可乐,这两样东西搁在一起就会蹿起巨多的汽儿,能把胃给胀爆了,国外报道有人就硬是给胀死的。我记得那次小青捂着胃疼得在地上直打滚,吓得我差点叫救护车。樊一帆在旁边看着哈哈大笑,不过到最后,小青还是扶着墙站了起来,嘴唇上有一道被咬出的血痕,对樊一帆说:‘不要紧,还有下次呢……’”

    马笑中愣了半晌,才继续发问:“樊一帆为什么总是能赢?”

    “因为她有杨薇给她出主意啊。”夏流说,“樊一帆其实就是一傀儡,杨薇才是在背后提线的。你别看樊一帆平时挺冲,其实她就是一愣头青,比较狠而已,没脑子的,她讲的故事、出的整人招数,都是杨薇给她琢磨出来的。”

    “说说这个杨薇,具体一点。”

    “算上昨天晚上,我只见过杨薇两次。头一次是在酒吧里举办的樊一帆生日Party上,杨薇一来,樊一帆就搂着她高兴得不得了,杨薇基本上没有表情,偶尔一笑也跟嘴角抽筋儿似的,微微那么一下就完了。整个Party上她几乎没有说话,也很少喝酒,就打量着其他的人,感觉阴森森的。”夏流歪着脑袋想了想,“还有就是那次Party上,樊一帆喝多了,大着舌头跟我说她的房子什么的都是杨薇帮她挣的,但很快话就被杨薇打断了,杨薇直拽她的胳膊不让她往下说了,她还要说,杨薇一下子就吻上她的嘴唇,两人开始湿吻,当时那场面,我们看着浑身上下这个热啊……”说到这里,胖子的两条腿忍不住并在一块摩挲起来。

    马笑中拿起圆珠笔又要扔,吓得夏流一缩脖子,老实了。

    “她俩是‘拉拉’?”马笑中问。

    “不是吧……也许是?嗨,我也说不准,大家就是玩玩,没人较真。”夏流说。

    “玩玩?这回玩出人命来了!”马笑中厉声说,“他妈的你们这帮王八蛋还有没有点儿正事干!给我滚回家老老实实候着,随叫随到,听见没有?”

    夏流跟听到特赦令似的,笑得像哭一样,站起来点头哈腰,然后蹲在地上摸索了半天,捡起一个东西要走。马笑中说:“你捡的什么玩意儿?”他不吭声。马笑中追了一句:“张开手我看看。”他才很无奈地张开手,掌心里卧着一个泥丸。郭小芬厌恶地扭过头去。马笑中没看清似的说:“手抬高点。”夏流刚刚把巴掌抬到下巴的高度,马笑中突然大吼一声,吓得他把嘴一张,说时迟那时快,马笑中在他的手背上一打,泥丸像被倒钩的球儿,不偏不倚落进了夏流的嘴里。夏流惊得嗝喽一声,泥丸就咽进了肚子。

    马笑中哈哈大笑起来:“这才叫‘被窝里放屁自产自销’——滚!”

    看着夏流那臃肿的背影,马笑中对郭小芬说:“这帮人怎么都跟猪肉绦虫似的,不仅奇形怪状,还他妈的一个比一个恶心。”

    “你也比他好不到哪里去。”郭小芬白了他一眼。

    正在这时,田跃进匆匆走进来报告:“所长,刚才司马队长打来电话,说一会儿要召开案情分析会。”

    马笑中不耐烦地说:“知道了,你告诉他,我马上就到刑警队去。”

    田跃进低声说:“他说他过派出所来。”

    “妈的。”马笑中皱起眉头骂了一句。

    郭小芬知道他为什么骂:按照本市公安系统内部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发生命案之后,案情分析会在哪里召开,要视初侦结果而定,判定为自杀,则在案发地所属派出所召开,如果判定为他杀,才在分辖的刑警队开。司马凉主动提出要来派出所开会,就是表示这案子不过是一起自杀案。

    这里面又有讲究。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对杀人案件的侦破重视程度并不够高。著名作家胡平的《犯罪升级》一书中就写到,我国曾经使用过“重大案件”和“特大案件”的概念,后者比前者要高一个级别。比如,抢劫1千元、盗窃2万元是特大案件,而杀死一个人一般情况下仅仅被列为重大案件。而一个公安人员提职与否,与侦破何等级别的案件多少有直接关系,以至于警察们“不抓要命的,专抓要钱的”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那些杀人犯的嚣张气焰。

    欧美发达国家则与此相反,他们认为人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抢劫案、盗窃案破不了可以谅解,但一旦案件涉及人命,警方会调集全部力量侦缉,直到抓到凶手为止——这就使得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不敢轻易杀人。

    于是,公安部有关领导在2004年召开的全国侦破命案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口号,对我国刑侦方向进行了重大调整,以侦破命案为刑侦工作的第一重点,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这一口号的提出对我国杀人罪犯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仅仅在2005年,杀人案件的发案数就比2004年下降了15.9%。

    但是,几乎从口号提出的那一刻起,各种有争议的声音就没有中断过。

    刑侦学上有个词叫“犯罪黑数”,是指那些由于各种原因永远也无法侦破的案件,著名的“开膛手杰克”案件就是一例迄今未破的谜案。就算是云集了明智小五郎、金田一、古畑任三郎、御手洗洁、汤川学等著名侦探的日本,命案侦破率也才达到92%,绝对做不到“命案必破”。于是有人说,“命案必破”和“限期破案”一样,都是不实事求是的提法。

    既然上级提出“命案必破”,而事实上又有一些案件确实侦破不了,侦破不了接踵而来的就是处分,公安人员该怎么应对呢?

    答案就是“不破不立”。

    破不了的案子,干脆说成并非刑事案件,于是不予立案,既然不予立案,就不需要进行刑事侦查,当然就不存在侦破与否的问题了。

    这种现象不能说普遍,但在一些公安部门确实存在。比如2004年5月6日,人民大学女生周燕芬在江西南昌实习期间被发现缢死于出租屋内,现场存在多处疑点,但当地警方一直不予立案,并在首次尸检后将案件定性为自杀。再比如发生在2008年4月5日的谭静事件。

    这两起事件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谭静事件震动尤大,义愤填膺的网友们纷纷发帖指出其中的种种疑点。中国四大推理咨询机构之一——无锡的“溪香舍”主动提出希望重新侦办这一案件,并且不要半文酬劳地协助警方工作,却被有关机构拒绝了。

    刚刚发生的杨薇命案,看样子司马凉也想用“自杀”来不予立案。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案情分析会上彻底推翻杨薇是自杀的结论,可是,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无论马笑中还是郭小芬,心里都没有数。因为司马凉是有备而来的,今天凌晨进入现场后,他一直承担了主要的刑侦工作,肯定能拿出一箩筐的证据证明“自杀”这一结论。相较之下,马笑中只有一个上不得台面的老甫讲的“镜子的故事”。这么一想,他就像扎了钉子的自行车轮胎,泄气得很。

    案情分析会在派出所的会议室里召开。会议室不大,只有20平方米左右,东头有台投影仪,西头吊着一张投影用的屏幕,墙上挂满了色泽深浅不一的锦旗,尿芥子似的。中间一条长桌,桌子上杂志、烟灰缸、一次性杯子,什么都有,几把黑色的折叠椅围着桌子歪七扭八地摆放着,凌乱如会议刚刚结束一般。

    参加会议的人有司马凉、马笑中、丰奇、田跃进,昨晚跟司马凉一起勘察现场的两名刑警,还有一位姓郑的法医。

    郭小芬也被马笑中拉进了会议室。司马凉一看见她就认出来了,正是曾经在分局档案室里和他起过冲突的那名记者,于是目不斜视地冒出冷冷一句:“不是我们警方的人,出去!”

    马笑中装成吃惊的样子,往桌子底下看了一眼,抬起头说:“司马队长,这屋没外人呀?”

    司马凉抬起胳膊,一指郭小芬。

    马笑中趴在他耳边,用全屋子人都能听清楚的“低声”说:“司马队长,这女记者仗着盘儿靓没少给我气受,我他妈早就想让她滚蛋了,可是不行啊,您还记得当初为了侦破系列命案时组建的专案组吧,许局长和李书记批准她加入的,到现在了还没辞退她,她也赖着不走,所以她还真是咱们警方的人。要想把她赶出这屋,得先给许局长和李书记打招呼,我这儿有他俩的手机号码,您要不要?”

    普天之下,哪有案子破了还不自动解散的专案组?!满屋子的人都抿着嘴偷偷地乐。明知道马笑中是胡搅蛮缠,可司马凉一时还真想不出话驳他。再说马笑中的话也提醒了他:这小子可是李三多亲自提拔的,靠山极硬,还是不要惹他为妙。这么一想,司马凉只好咽下了这口恶气。

    会议正式开始。

    一名刑警先做案情过程陈述,这种陈述要求简洁明了,一切以警方已掌握之确凿事实为基础,不能挟带任何主观色彩:“市110报警电话记录,昨天午夜零点15分,一名年轻男子打来电话,说青塔小区6号楼四楼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具女尸。110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望月园派出所和刑警队。零点55分,派出所和刑警队接案人员相继赶到。在青塔小区6号楼楼下发现一男一女,男子叫甫波,女子叫樊一帆。报案者为甫波。二人均高度紧张。进入该楼409号房间之后,发现客厅里有女尸一具,呈坐姿。经过对死者指纹、容貌等的核实,确认死者名叫杨薇,是百利得超市的一名收银员。警方随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拍照,凌晨2点结束,尸体已运至分局法医鉴定中心。”

    紧接着是姓郑的法医发言:“按照相关规定,死亡24小时之后才能进行尸体解剖,所以现在我只能大致说一下直观感受。首先,死者死因系匕首刺中心脏,心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其次,根据对死者xx道提取物的分析,表明死者没有受到性侵犯,除了致死伤以外,也未在体表发现其他伤痕;第三,根据尸体温度、角膜浑浊程度,死亡时间应该在1个小时之内,也就是当晚11点20分到12点15分之间。”

    “还能再精确些吗?”马笑中问。

    郑法医想了一想,说:“我个人倾向于再稍微晚一点,比如……当晚11点45分到甫波报案时的次日零点15分之间。”

    司马凉指指身边的另外一名刑警:“你来做现场勘察陈述。”

    “是!”那刑警点点头,打开带来的警用IBM笔记本电脑,电脑已经与投影仪相连,所以屋子西头挂的那张屏幕上立刻出现了有些毛边儿的画面。田跃进站起身把窗帘拉上,屋子顿时昏暗了许多,投影看起来却更加清晰了。

    现场勘察陈述最为重要,其中,对提取的物证进行相关分析,直接关系到刑侦的方向。一时间大家都把耳朵竖了起来。

    没想到,郑法医突然插话了:“我还忘了件事,在杨薇头部的左顶枕部,有一处头皮下出血,应该是钝性平面作用于头部而形成的撞击伤。”

    马笑中直眨巴眼:“你能不能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说明白一点儿?”

    郑法医皱了皱眉头:“就是杨薇左边的后脑勺曾经在墙上撞过一下。”

    “哦。”大家都明白了,但又不知道明白了这个意义何在。郑法医似乎也仅仅是说一句而已,接下来就不吱声了。

    按照惯例,现场勘察陈述从现场外围环境开始:“案发现场位于青塔小区6号楼四楼409房间。该楼有两部电梯和一部内置式步行梯。两部电梯监控摄像头均已作废,但在1号电梯内提取到杨薇的指纹,在2号电梯内提取到甫波和樊一帆的指纹,可证实他们三人在案发前后都是乘坐电梯到达四楼的。”

    负责会议记录的丰奇抬起头,看了看屏幕上的指纹画面说:“不一定吧,那些指纹也有可能是以前留下的啊。”

    在我国的刑侦工作中,案情分析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讲究的是群策群力,运用集体智慧。所以,这样的会议一是不讲什么尊卑,二是强调气氛活跃,谁有意见、谁有质疑都可以马上提出,比如普通警员认为上级的思路有误,就应该直言不讳地指出并陈述自己的想法,事后谁也不会心存芥蒂。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非常民主的、良好的侦缉机制。

    刑警一面移动着鼠标,用箭头指示画面,一面解释道:“你们看,经过氩离子激光器的绿色激光照射,上述3人的指纹均显现为淡黄色,因此可以认定为新指纹。如果是以前留下的旧指纹,显现的色泽应该是橙黄色的。”

    见丰奇没有再说话,他接着陈述:“409房间的门为木门,门上距离地面92厘米处有鞋印一个,经过比对系甫波留下。他称自己到达现场时门就是开着的,他在恐惧中曾经踹门一脚。该门门锁保留完好,无撬痕,表明是用钥匙打开的。

    “进入409房间,在客厅电灯的开关按钮上提取到杨薇指纹一处。

    “409房间为一室一厅,北向。厨房的门呈开启状态,橱台的组合刀具架上缺少木柄不锈钢厨刀一把。卧室的门呈开启状态,室内未发现可疑物体。洗手间的门呈开启状态,墙上悬挂的一面镜子被打碎,玻璃碎片撒落一地,水龙头和抽水马桶等均无使用过的迹象。由于房间是洋灰地面,且灰尘不多,无法有效提取鞋印。

    “阳台和卧室均采用铝合金窗户。阳台的窗户紧闭。卧室的一扇窗户呈打开状态——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窗框上发现了一处擦痕和一个比较清晰的下半手掌掌纹。”

    会议室里一阵轻微的骚动。从投影的画面可以看出,擦痕位于窗框的下框位置,像是用钩子钩出来的,连漆都刮掉了一层,而半个掌纹位于窗框的右框偏下位置,比较清晰。

    马笑中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烟,叼出一根,问:“造成的原因是什么?是最近留下的吗?”

    “这些还都不清楚。”那名刑警说。

    马笑中从桌上铝合金的“禁止吸烟”人字标牌下面摸出一个打火机,咔地点燃香烟,狠劲儿嘬了一口,吐出长长的烟雾:“你接着说。”

    他这么一抽,会议室里的烟鬼们可都坐不住了,纷纷点烟,一顿狠抽。很快,屋子里变得跟爆炒西红柿的厨房似的,烟雾缭绕,呛得郭小芬直咳嗽,可是在案情分析会上抽烟是警察们主要的减压方式,她也不好提什么意见。

    刑警右手食指在鼠标上一点,杨薇尸体的照片顿时出现在屏幕上:闪光灯的照射下,靠墙坐在血泊中的女人发出刺眼的光芒,像是一条被切成段的无鳞鱼。她的手中握着一把血迹斑斑的匕首,毫无生气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这是郭小芬第一次看到杨薇的尸体,她的感觉和马笑中一样:杨薇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似乎是看到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不可思议的东西——与其说是被杀死的,她更像是被吓死的。

    “她死得真惨啊!”丰奇仔细看了看那张照片,不禁感叹道,“她没有留下什么提示凶手的东西吗?比如用手指蘸着血写什么字之类的?”

    “没有发现。”刑警摇了摇头。

    司马凉一声冷笑:“你看推理小说看多了?”说罢用余光扫了郭小芬一眼。

    郭小芬装作没看见。

    丰奇尴尬地闭上了嘴。

    “死者身穿黑色针织筒裙,脖子、手腕、脚腕、耳垂、手指等部位没有佩戴其他饰物。”刑警继续陈述,“裙子上的口袋里发现钥匙一串,其中有一把可打开409房间。另外,根据甫波和樊一帆的证词,死者不会开车,没有驾照,当晚是骑自行车来到青塔小区的。我们今天中午在小区内自行车棚里发现了一辆红色的捷安特女车,证实为杨薇所有,而且她遗留的钥匙中有一把可以打开车锁。”

    又一张图片,是那把木柄不锈钢厨刀的特写,血迹斑斑,却依旧寒光凛凛,有如刚被冰镇过一般:“死者手中握着的木柄不锈钢厨刀,正是橱台的组合刀具架上缺少的那一把,而且与死者的伤口吻合,证实是致死的凶器。我们只在刀柄上提取到死者右手的指纹和掌纹,刀柄的底端采集到部分玻璃碎屑,系打碎镜子时沾上。”

    嚓!

    郭小芬的脑海中仿佛擦着了一根火柴,火光一闪,她似乎看到了什么,但火焰旋即熄灭,脑海再次陷入混沌。

    现场勘察陈述至此告一段落。

    然后是田跃进作现场访问情况报告,这一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所有现场目击者的访问记录。田跃进扼要地陈述了老甫、樊一帆发现死者的前后经过,以及青塔小区当天值夜班的门卫李夏生大爷、小饭馆的老板娘李丹红的证词。

    小青在“恐怖座谭”上讲的“镜子的故事”,也被作为老甫证词的一部分提了出来,第一次听说的警察们都未免面面相觑。

    还有一个证人和证词是新发现的。在青塔小区6号楼的一楼住着一位姓孟的老人,今年73岁,他今天早晨听说了发生在409房间的案子,主动跑到派出所来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情况:他有个失眠的老毛病,所以习惯每天夜里11点50分出来散散步,等乏了再睡,会入眠得快一些。由于腿脚不好,因此他一般只在楼道里顺着墙边绕圈遛上几分钟。据他回忆:昨晚他遛了一会儿,看见一个穿黑裙子的女子匆匆走进楼道,神色紧张地站在电梯前,电梯来了,她就进去了。时间应该是11点55分左右。“我们把杨薇的照片给他看了,他一眼就认定正是昨晚等电梯的那个女子。”田跃进说。

    “这样就串成一条线了。”司马凉满意地点点头,“杨薇是11点半左右离开甫波家的,我们计算过,骑自行车至少要20分钟才能赶到青塔小区,加上她存车的时间,11点55分上电梯,打开房门,12点左右在房间内自杀……”

    马笑中把眼一瞪:“自杀?!我不同意——”

    “马所长,先让我把话说完。”司马凉神情冷峻地说,“我知道你对杨薇是自杀的死亡方式不能接受,但是从人证、物证各方面来看,唯有自杀这一结论是最合理的。凶器上没有其他人的指纹,除窗框上那个连遗留时间都搞不清楚的掌纹和擦痕外,案发现场连一根多余的毛都找不出来。这案子,很难下他杀的结论。”

    “我有个问题。”丰奇说,“一个把刀子插进心脏自杀的人,还能忍受着巨大的痛苦,把刀再拔出来吗?”

    “这个倒不稀奇。”郑法医扶了扶眼镜说,“不少自杀者的精神状态都是混乱的,而精神失常会导致痛觉神经麻痹,从而忍受常人无法想象的生理痛苦。比如有人把筷子顶在下颌,然后用筷子的另一头猛撞墙壁,导致筷子整根插入咽喉而死;有个用手枪自杀的人,子弹从下颌射入头顶射出,带出一小块颅骨和脑组织,他居然又到屋外步行约150米后才死掉;还有的自杀者是把自己的xxxx割下吞吃掉,导致流血过多而死……”

    “行了!”丰奇皱着眉头摇摇手,“我知道了。”

    田跃进问郑法医:“刚才您说杨薇后脑勺有一处头皮下出血,一个成人能笨到自己把后脑勺撞到墙上吗?”

    郑法医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怀疑那处皮下出血是有人在刺杀杨薇时,刺杀的冲击力将杨薇顶撞到了墙上造成的。但事实上,一个人在昏迷中倒地时,产生的力量是非常大的,我们常常听说醉鬼倒下时把门撞出个窟窿的事,就是这个道理。”

    会议室里一时陷入了沉寂。

    司马凉冷冷地问:“还有问题吗?”

    有个问题……郭小芬想,确实有个问题,她刚才已经隐约地意识到了,但是现在却踪迹全无。她试图重新点燃火光,但是越着急越摸不到那个火柴盒。

    “我来说两句吧。”马笑中瞥了司马凉一眼,很严肃地说,“我坚决不同意司马队长认为杨薇是自杀的结论。”

    司马凉目不斜视,陷在深深的眼窝里的一对眼球像假眼一样,木然无光。

    “首先,杨薇为什么要自杀?失恋?破产?患上绝症?总要有一个动机吧。”马笑中说,“癞蛤蟆上高速被压死还是因为要去路那边儿搞对象呢,人总比癞蛤蟆要复杂点儿吧?”

    “也许是在‘恐怖座谭’上被吓着了,出现幻觉。”司马凉说,“受惊吓过度的人也是有自杀的可能的,对不对,郑法医?”

    郑法医没点头也没摇头,脸上浮现出哭笑不得的神情。

    “咱们就说这个‘恐怖座谭’吧,难道大家就没觉得整个命案很他妈的见鬼吗?先是有人讲了个故事,故事中的女人打碎了一面照不出人影儿的镜子,然后被鬼魂给弄死了。接下来就真的发生了这么一起命案,命案现场偏偏就有一面被打碎的镜子和一具被刀刺心脏而死的女尸。”马笑中有点激动,把那台警用IBM笔记本电脑搬过来点击着鼠标,翻到杨薇尸体的照片,“你们看看这具女尸,看看她的表情,看看她的眼睛,这哪儿像是自杀的?分明就是在极度的恐惧中被人给杀死的!”

    屏幕上,杨薇那张扭曲得变形的脸孔和睁得要爆裂的眼睛,让在座的警察们不禁再次一颤。

    马笑中的语气罕见地沉重:“咱们是警察,咱们既然拿这份儿工资,甭管高低,总要办点儿实事,不能看哪个案子好破就立哪个案子,不好破就昧着良心说是自杀。有人说咱们当警察的还不如看门的狗管用,咱们得有点儿志气,不能让这帮二逼给说中了!”

    这是锥心之语。司马凉的脸皮泛着青光:“马所长,既然你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那好,请你拿出证据,证明杨薇确实是他杀,不然,咱们得到上级领导那里说道说道,不能拐着弯儿骂人!”

    马笑中说:“证据,我一时还拿不出,但是我觉得有几个疑点,值得大家思考。第一就是我刚才说的,没有动机的自杀是不能成立的;第二是窗框上的掌纹和擦痕,甭管是什么时候留下的,总要有个出处;第三是我昨天到达现场时发现的一件很古怪的事:那就是409房间位于楼道的电闸被关上了,上面没有留下指纹,而409房间客厅灯的按钮处于开启状态,上面留有杨薇的指纹。这让我猜想,应该是杨薇进入房间后,打开灯,四处寻找接听电话的人,这时,凶手在楼道里把电闸关上,趁着杨薇在黑暗中慌乱成一团时,冲进来杀死了她……”

    不不不……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郭小芬心里焦灼得犹如溺水的哑巴,她还是没有摸到那盒火柴。

    “这些都不是证据。”司马凉阴冷地说,“证据是什么?就是铁一样能证实杨薇确实是被人杀死的东西。你没有这样的证据,所以说什么都是白说。可是我有证据,那就是杨薇手中握的刀,刀柄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右手指纹!”

    嚓!

    火柴再次擦亮,这一回,她看清楚了!

    司马凉站起身宣布:“散会,我会在报告中写明,死者是自杀,不予立案!”

    “等一等。”

    会议室里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那个面容姣美的女记者身上。她要干吗?

    郭小芬很有礼貌地说:“对不起,司马队长,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想请郑法医帮忙做一个试验,然后咱们再散会,行吗?”

    “随你。”司马凉说。

    郭小芬从桌子上拿起一支带橡皮头的铅笔,交给郑法医。郑法医赶紧站起来,诚惶诚恐又莫名其妙地接到手中,像捧着一道没打开的圣旨似的。

    “郑法医,我们假定这支铅笔是匕首,笔尖是刀尖,笔杆是刀刃和刀柄,橡皮头是刀柄的底端,能否麻烦您为我演示一下,杨薇是怎么自杀的?”郭小芬说。

    “行。”郑法医把铅笔反手握于右手中,橡皮头冲外,笔尖冲着自己,朝左胸的心脏位置一戳,“就是这样。”

    “好的。”郭小芬点点头,走到那张用来投影的屏幕前,用指尖轻轻一弹,“我们再假定这是一面镜子,请您用手中那支铅笔的橡皮头——不不不,那把刀柄的底端砸碎它。”

    郑法医一脸困惑地走到屏幕前,反手握笔,用橡皮头戳了一下屏幕,然后才发现这样既使不上力气,又容易让冲着自己的笔尖戳伤自己,是个很搞笑的姿势,不由得愣住了,想了一想,自嘲地一笑,用左手捏住笔杆调了个个儿,换成右手正手握笔,然后把右臂抬高到头顶,用橡皮头向屏幕砸去——

    停住了。

    有如急刹车一般,铅笔的橡皮头停在了距离屏幕不到1厘米的地方。

    郑法医缓缓地转过头,惊讶地看着郭小芬。

    其余的警察——包括马笑中和司马凉在内,依然困惑不解。

    “还不明白吗?”郭小芬微笑道,“右手反手握刀,这样的姿势是很难用刀柄的底端砸碎屏幕的,必须改成正手握刀才能用上力气,这样一来,杨薇用来‘自杀’的刀上就少了一样重要的,绝对不能缺少的东西——”

    “什么东西?”司马凉有些生气地问,因为他完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郑法医忍不住叫了出来:“少了左手的指纹!”

    哗啦一声,丰奇从椅子上猛地站了起来,激动地说:“推理!这是推理!”

    马笑中恍然大悟,看着郭小芬,目光中充满了钦佩。

    “当然,如果是铅笔,完全可以用指头的转动来调转笔尖,使反手握笔变成正手握笔,但刀不行,杀死杨薇的那把刀的刀柄比较粗,单纯用指头很难掉转,必须用左手协助。”郭小芬严谨地说,“所以,这把刀应该是凶手杀死杨薇后,擦去自己的指纹——或者他干脆就是戴着橡胶手套握的刀——然后把刀塞在杨薇的掌心里一握,使杨薇的指纹和掌纹印在了刀柄上。无论怎样,在发生谋杀案的那个时间和那个空间,一定还有另外一个人在场,并将案发现场伪造成是杨薇自杀。”

    正手握刀示意图反手握刀示意图

    司马凉还不服气:“也有可能是杨薇反手拿刀,向上抛起再用正手接住,或者把刀放在地上,换成正手去拿……”说到这里,他自己也觉得太不像话,颓唐地坐在了椅子上。

    所有的人都看着他,他必须表态。

    “好吧,这个案子暂时作为凶杀案立案。下一步的侦缉工作……等我休息一下再说吧。”司马凉站起身,揉着太阳穴走出了会议室。他带来的那两名刑警,紧跟在他身后也出了门。

    郑法医被这戏剧化的一幕惊得还没回过神来,依旧傻呵呵地站在屏幕前。

    “来,咱们庆祝一下伟大胜利!”马笑中冲上来就要拥抱郭小芬,吓得她一下子躲到田跃进身后。田跃进和丰奇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

    “我告诉你马笑中,你先别高兴得太早!”郭小芬板起脸来说,“立案了,对你而言不见得是好事。”

    马笑中惊讶地问:“为什么?”

    “你这人到底有没有脑子啊?”郭小芬皱紧了眉头,脸上闪过一道阴影,“在刚才的案情分析会上,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制造这起命案的凶手极其狡猾,他几乎制造了一个‘真空级’的案发现场。这个案发现场里,除一面被打碎的镜子外,什么有用的线索都没有留下——也许,这将是你面临的最难解的一个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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