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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易卜生主义(胡适)

  一

  易卜生最后所作的《我们死人再生时》(whenWeDeadAwaken)一本戏里面有一段话,狠可表出易卜生所作文学的根本方法。这本戏的主人翁,是一个美术家,费了全副精神,雕成一副像,名为“复活日”。

  这位美术家自己说他这副雕像的历史道:

  我那时年纪还轻,不懂的世事。我以为这“复活日”应该是一个极精致、极美的少女像,不带着一毫人世的经验,乎空地醒来,自然光明庄严,没有什么过恶可除。……但足我后来那几年,懂得些世事了,才知道这“复活日”不是这样简单的,原来是狠复杂的。……我眼里所见的人情世故,都到我理想中来,我不能不把这些现状包括进去。我只好把这像的座子放大了,放宽了。

  我在那座子上雕了一片曲折爆裂的地面。从那地的裂缝里,钻出来无数模糊不分明、人身兽面的男男女女。这都是我在世间亲自见过的男男女女(二幕)。

  这是“易卜生主义”的根本方法。那不带一毫人世罪恶的少女像,是指理想派的文学。那无数模糊不分明、人身兽面的男男女女,是指写实派的文学。易卜生的文学,易卜生的人生观,只是一个写实主义,一八八二年,他有一封信给一个朋友,信中说道:

  我做书的目的,要使读者人人心中都觉得他所读的全是实事(尺牍一五九号)。

  人生的大病根,在于不肯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脏官、污官的政治,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实在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道现今的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易卜生的长处,只在他肯说老实话,只在他能把社会种种腐败龌龊的实在情形写出来叫大家仔细看。他并不是爱说社会的坏处,他只是不得不说。一八八○年,他对一个朋友说:

  我无论作什么诗,编什么戏,我的目的只要我自己精神上的舒服清净。因为我们对于社会的罪恶,都脱不了干系的(尺牍第一四八号)。

  因为我们对于社会的罪恶都脱不了干系,故不得不说老实话。

  二

  我们且看易卜生写近世的社会,说的是一些什么样的老实话。

  第一,先说家庭。

  易卜生所写的家庭,是极不堪的。家庭里面,有四种大恶德:一是自私自利;二是倚赖性、奴隶性;三是假道德,装腔做戏;四是懦怯没有胆子。做丈夫的便是自私自利的代表。他要快乐,要安逸,还要体面。所以他要娶一个妻子。正如《娜拉》戏中的赦尔茂,他觉得同他妻子有爱情是狠好玩的。他叫他的妻子做“小宝贝”、“小鸟儿”、“小松鼠儿”、“我的最亲爱的”等等肉麻名字。他给他妻子一点钱去买糖吃,买粉搽,买好衣服穿。他要他妻子穿得好看,打扮的标致,做妻子的完全是一个奴隶。他丈夫喜欢什么,他也该喜欢什么,他自己是不许有什么选择的。他的责任在于使丈夫欢喜,他自己不用有思想,他丈夫会替他思想。他自己不过是他丈夫的玩意儿,狠像叫化子的猴子,专替他变把戏,引人开心的(所以《娜拉》又名《玩物之家》)。丈夫要妻子守节,妻子却不能要丈夫守节。正奶《群鬼》(Ghosts)戏里的阿尔文夫人受不过丈夫的气,跑到一个朋友家去;那位朋友是个牧师,狠教训了他一顿,说他不守妇道。但是阿尔文夫人的丈夫专在外面偷妇人,甚至淫乱他妻子的婢女;人家都毫不介意,那位牧师朋友也觉得这是男人常有的事,不足为奇!妻子对丈夫,什么都可以牺牲;丈夫对妻子,是不犯着牺牲什么的。《娜拉》戏内的娜拉,因为要救他丈夫的生命,所以冒他父亲的名字,签了借据去借钱。后来事体闹穿了,他丈夫不但不肯替娜拉分担冒名的干系,还要痛骂他带累他自己的名誉。后来和平了结了,没有危险了,他丈夫又装出大度的样子,说不追究他的错处了。他得意扬扬的说道:“一个男人赦了他妻子的过犯是狠畅快的事!”(《娜拉》三幕)

  这种极不堪的情形,何以居然忍耐得住呢?第一,因为人都要顾面子,不得不装腔做戏,做假道德遮着面孔。第二,因为大多数的人都是没有胆子的懦夫。因为要顾面子,故不肯闹翻。因为没有胆子,故不敢闹翻。那《娜拉》戏里的娜拉,忽然看破家庭是一座做猴子戏的戏台,他自己是台上的猴子。他有胆子,又不肯再装假面子,所以告别了掌班的,跳下了戏台,去干他自己的生活。

  那《群鬼》戏里的阿尔文夫人没有娜拉的胆子,又要顾面子,所以被他的牧师朋友一劝,就劝回头了,还是回家,去尽他的“天职”,守他的“妇道”。他丈夫仍旧做那种淫荡的行为,阿尔文夫人只好牺牲自己的人格,尽力把他羁縻在家。后来生下一个儿子,他母亲恐怕他在家,学了他父亲的坏榜样,所以到了七岁便把他送到巴黎去。他一面又要哄他丈夫在家,一面要在外边替他丈夫修名誉,一面要骗他儿子说他父亲是怎样一个正人君子。这种情形,过了十九个足年,他丈夫才死。死后,他妻子还要替他装面子,花了许多钱,造了一所孤儿院,作他亡夫的遗爱。孤儿院造成了,他把儿子唤回来参预孤儿院落成的庆典。谁知他儿子从胎里就得了他父亲的花柳病的遗毒,变成一种脑腐症。到家没几天,那孤儿院也被火烧了,他儿子的遗传病发作,脑子坏了,就成了疯人了。这是没有胆子、又要顾面子的结局,这就是腐败家庭的下场!

  三

  其次,且看易卜生论社会的三种大势力。那三种大势力一是法律,二是宗教,三是道德。

  第一,法律。法律的效能在于除暴去恶,禁民为非。但是法律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在于法律是无有偏私的,犯了什么法,就该得什么罪。坏处也在于此,法律是死板板的条文,不通人情世故,不知道一样的罪名,却有几等、几样的居心,有几等、几样的境遇情形;同犯一罪的人却有几等、几样的知识程度。法律只说某人犯了某法的某某篇、某某章、某某节,该得某某罪,全不管犯罪的人的知识不同,境遇不同,居心不同。《娜拉》戏里有两件冒名签字的事:—件是一个律师做的,一件是一个不懂法律的妇人做的。那律师犯这罪全由于自私自利,那妇人犯这罪全因为他要救他丈夫的性命。但是法律全不问这些区别。请看看这两个“罪人”讨论这个问题:

  (律师)郝夫人,你好像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我老实对你说,我犯的那桩使我一生声名扫地的事,和你所做的事恰恰相同,一毫也不多,一毫也不少。

  (娜拉)你!难道你居然也敢冒险去救你妻子的命吗?

  (律师)法律不管人的居心如何。

  (娜拉)如此说来,这种法律是笨极了。

  (律师)不问他笨不笨,你总要受他的裁判。

  (娜拉)我不相信。难道法律不许做女儿的想个法子,免得他临死的父亲烦恼吗?难道法律不许做妻子的救他丈夫的伞吗?我不大懂得法律,但是我想总该有这种法律承认这些事的。你是一个律师,你难道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吗?柯先生,你真是一个不中用的律师了(一幕)。

  最可怜的是世上真少这种人情入理的法律!

  第二,宗教。

  易卜生眼里的宗教久已失了那种可以感化人的能力;久已变成毫无生气的仪节、信条,只配口头念得烂熟,却不配使人奋发鼓舞了,《娜拉》戏里说:

  (郝尔茂)你难道没有宗教吗?

  (娜拉)我不狠懂得究竟宗教是什么东西。我只知道我进教时那位牧师告诉我的一些话。他对我说宗教是这个、是那个,是这样、是那样。(三幕)

  如今人的宗教,都是如此。你问他信什么教,他就把他的牧师或是他的先生告诉他的话背给你听。他会背耶稣的《祈祷》文,他会念阿弥陀佛,他会背一部《圣谕广训》。这就是宗教了!

  宗教的本意,是为人而作的。正如耶稣说的:“礼拜是为人造的,不是人为礼拜造的。”不料后世的宗教,处处与人类的天性相反,处处反乎人情,如《群鬼》戏中的牧师,逼着阿尔文夫人回家去受那淫荡丈夫的待遇,去受那十九年极不堪的惨痛。那牧师说,宗教不许人求快乐,求快乐便是受了恶魔的魔力了。他说宗教不许做妻子的批评他丈夫的行为;他说宗教教人无论如伺总要守妇道,总须尽责任,那牧师口口声声所说是“是”的,阿尔文夫人心中总觉得都是“不是”的。后来阿尔文夫人仔细去研究那牧师的宗教,忽然大悟:原来那些教条都是假的,都是“机器造的!”(《群鬼》二幕)

  但是这种机器造的宗教何以居然能这样兴旺呢?原来,现在的宗教虽没有精神上的价值,却极有物质上的用场。宗教是可以利用的,是可以使人发财得意的。那《群鬼》戏里的木匠,本是一个极下流的酒鬼,卖妻卖女都肯于的。但是他见了那位道学的牧师,立刻就装出宗教家的样子,说宗教家的话,做宗教家的唱歌祈祷,把这位蠢牧师哄得滴溜溜的转(二幕)。那《罗斯马庄》(Rosmersholm)戏里面的主人翁罗斯马本是一个牧师,他的思想改变了,遂不信教了。他那时想加人本地的自由党,不料党中的领袖却不许罗斯马宣告他脱离教会的事。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党里狠少信教的人,故想借罗斯马的名誉来号召那些信教的人家。可见宗教的兴旺,并不是因为宗教真有兴旺的价值,不过是因为宗教有可以利用的好处罢了。如今的“基督教青年会”竟开明的用种种物质上的便利来做招揽会员的钓饵,所以有些人住青年会的洋房,洗青年会的雨浴,到了晚上仍旧去“白相堂子”,仍旧去“逛胡同”,仍旧去打麻雀、扑克。这也是宗教兴旺的一种原因了!

  第三,道德。法律、宗教既没有裁制社会的本领,我们且看“道德”可有这种本事?据易卜生看来,社会上所谓“道德”不过是许多陈腐的旧习惯。合于社会习惯的,便是道德;不合于社会习惯的,便是不道德。我且举中国风俗为例:我们中国的老辈人看见少年男女实行自由结婚,便说是“不道德。”为什么呢?因为这事不合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习惯。但是这班老辈人自己讨许多小老婆,却以为是狠平常的事,没有什么不道德。为什么呢?因为习惯如此。又如中国人死了父母,发出讣书,人人都说“泣血稽颡”、“苫块昏迷”。其实他们何尝泣血?又何尝“寝苫枕块”?这种自欺欺人的事,人人都以为是“道德”,人人都不以为羞耻?为什么呢?因为社会的习惯如此,所以不道德的也觉得道德了。

  这种不道德的道德,在社会上造出一种诈伪不自然的伪君子。面子上都是仁义道德,骨子里都是男盗女娼。易卜生最恨这种人。他有一本戏,叫做《社会的栋梁》(PillarsofSociety),戏中的主人名叫褒匿,是一个极坏的伪君子。他犯了一桩奸情,却让他兄弟受这恶名,还要诬赖他兄弟偷了钱跑脱了。不但如此,他还雇了一只烂脱的船送他兄弟出海,指望把他兄弟和一船的人都沉死在海底,可以灭口。这样一个大奸,面子上却做得十分道德,社会上都尊敬他,称他做“全市第一个公民”、“公民的模范”,“社会的栋梁”!他谋害他兄弟的那一天,本城的公民,聚了几千人,排起队来,打着旗,奏着军乐,上他的门来表示社会的敬意,高声喊道:“褒匿万岁!社会的栋梁褒匿万岁!”这就是道德!

  四

  其次,我们且看易卜生写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易卜生的戏剧中,有一条极显而易见的学说,是说社会与个人互相损害。社会最爱专制,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individuali-ty),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都完了,社会自身也没有生气了,也不会进步了。社会里有许多陈腐的习惯,老朽的思想,极不堪的迷信。个人生在社会中,不能不受这些势力的影口向。有时有一两个独立的少年,不甘心受这种陈腐规矩的束缚,于是东冲西突,想与社会作对。上文所院的褒匿少年时代也曾想和社会反抗。但是社会的权力狠大,网罗狠密;个人的能力有限,如何是社会的敌手?社会对个人道:“你们顺我者生,逆我者死;顺我者有赏,逆我者有罚。”那些和社会反对的少年,一个一个的都受家庭的责备,遭朋友的怨恨,受社会的侮辱、驱逐。再看那些奉承社会意旨的人,一个个的都升官发财、安富尊荣了。当此境地,不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决不能坚持到底。所以像褒匿那般人,做了几时的维新志士,不久也渐渐的受社会同化,仍旧回到旧社会去做“社会的栋梁”了。社会如同一个大火炉,什么金、银、铜、铁、锡,进了炉子,都要熔化。易卜生有一本戏叫做《雁》(TheWildDuck),写一个人捉到一只雁,把他养在楼上半阁里,每天给他一桶水,让他在水里打滚游戏。那雁本是一个海阔天空、逍遥自得的飞鸟,如今在半阁里关久了,也会生活,也会长得胖胖的,后来竟完全忘记了他从前那种海阔天空、来去自由的乐处了!个人在社会里,就同这雁在人家半阁上一般,起初未必满意,久而久之,也遂惯了,也渐渐的把黑暗世界当作安乐窝了。

  社会对于那班服从社会命令、维持陈旧迷信、传播腐败思想的人,一个一个的都有重赏。有的发财了,有的升官了,有的享大名誉了。这些人有了钱,有了势,有了名誉,遂像老虎长了翅膀,更可横行无忌了,更可借着“公益”的名誉去骗人钱财,害人生命,做种种无法五天的行为。易卜生的《社会栋梁》和《博克曼》(JohnGabrielBorkman)两本戏的主人翁都是这种人物。他们钱赚得够了,然后掏出几个小钱来,开一个学堂,造一所孤儿院,立一个公共游戏场,“捐二十磅金去买面包给贫人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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