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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5:实习女巫和午夜之袍 第四章 真正的金币
作者: 特里·普拉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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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蒂凡尼饥肠辘辘地醒来,听到了一阵笑声。安珀也早就醒了,非常不可思议的是,她还很快乐。

    蒂凡尼勉强钻过隧道,爬到了土丘里,然后她明白了安珀开心的原因。安珀还在蜷着身子侧卧着,一群小菲戈正在逗她开心呢:他们又是腾空打滚,又是侧手翻,还不时地用各种搞笑的方式把别人绊倒。

    安珀的笑声很稚嫩,听着就像小宝宝看到会闪光、颜色鲜艳的东西时发出的那种笑声。蒂凡尼不太清楚凯尔达的那些安抚咒语是怎么起作用的,不过它们的功效显然比女巫的魔法要强很多——它们好像能让人安定下来,由内而外地康复。最妙的是,除了让你的状态好转,它们还能让你忘掉过去的不快。有时候,蒂凡尼觉得,凯尔达谈论起这些安抚咒语的时候,就好像它们是活的一样——也许它们真的是有生命的思想吧,或者是善意的生灵,不知怎么就能把忧愁和痛苦带走。

    “她恢复得很不错。”凯尔达说着,不知从哪里忽然冒了出来,“她会好起来的,当然了,天黑以后,她可能还会做噩梦。咒语也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过,她现在又是她自己的样子了,而且一切都从头来过,这一点是最好的。”

    天还暗着,不过地平线那边已经染上了曙色。在天亮之前,蒂凡尼还有一件不愉快的工作要做。

    “我能让她留在你这里待一会儿吗?”她说,“我还有一件小小的差事要办。”

    我真是不应该睡觉的,她一边爬出矿穴一边想。昨晚我应该立刻返回去!我不应该把那个可怜的小家伙留在谷仓里!

    她正忙着把扫帚从多刺的灌木丛里拽出来时忽然停住了。有人在看着她:她能感觉到后脖颈一阵发紧。她猛一转身,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袍的老妇人,个子高高的,正倚着一根手杖站着。就在蒂凡尼看到她的时候,老妇人消失了,慢慢地,就像是挥发到空气中一样。

    “威得韦克斯奶奶,是你吗?”蒂凡尼对着空气问,可是她自己都觉得好傻。威得韦克斯奶奶就是死也不会让人看见她拄拐杖,更别提她还没死的时候了。她的余光瞟到什么东西在动。当她又转身去看时,看到了一只野兔。她【13】举着两个前脚,全靠后腿站着,好奇而大胆地望着蒂凡尼。

    当然了,野兔一般都是这样大胆的。噼啪菲戈人不捉野兔。一般的牧羊犬呢,就是跑断了腿也追不上它。它很少待在憋闷的地洞里,所以你也没法把它困在洞中。它全靠速度生存,日复一日地冲过田野,快如风之梦——不过有时候,它也会耐心停下来,蹲坐在什么地方,静观世界的缓慢变化。

    这只野兔待在那儿,周身忽然迸出了火焰。火光闪耀了一会儿,然后熄灭了,野兔毫发无损地飞奔而去,终于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子。

    好吧,蒂凡尼想着,把扫帚拉了出来,让我们从常识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草地没有烧过的痕迹,也没听说野兔会自燃的,这样说来——她的思绪一下停顿了,宛如记忆中忽然打开了一扇小门。

    野兔冲进了火焰。

    她是在哪里读到过这句话吗?还是从哪首歌的歌词里听到过它?或者是什么童谣里?为什么是野兔呢?可是不管怎么说,她是个女巫,她还有工作要做,神秘征兆一类的东西可以等一等。女巫们知道,神秘征兆总是存在的,它们多得都快把整个世界淹没了。你只要根据所需,信手拈来一个即可。

    蒂凡尼骑着扫帚,飞过沉睡的村庄,蝙蝠和猫头鹰都毫不费力地闪开,为她让路。农夫派迪的家在村子边上。房前有个花园。村里每一户人家都有花园。多数人家的园里都种满了蔬菜,或者,要是这家的妻子说了算,就是一半种蔬菜,一半种花。可是派迪家小小的园子里却长满了刺人的荨麻。

    蒂凡尼一直从骨子里不喜欢这个荨麻花园。把这些野草铲掉,再好好地种些土豆,能有多难呢?只要施够了粪肥,原本再荒芜的园地也能长东西,而在这么一个村子里,粪肥有的是。保持卫生,别把土呀泥呀什么的带到家里,那才是难题呢。所以说,农夫派迪本来完全可以努力一些,为自家花园做点什么的。

    等等,这个派迪应该是又到谷仓里来过了,要不然就是别的什么人来过。那个小小的尸体现在摆到了草堆的顶上。蒂凡尼为这个死去的小宝宝带来了一条还能用的旧床单,它至少比麻袋和稻草好些。小家伙除了被人移动了位置之外,旁边还放了些花,只不过那些“花”其实是从园子里拔来的刺人荨麻。还有人在烛台上点了一根蜡烛。村子里每一家都有这种马口铁做的烛台。烛台和烛火,此刻就放在乱糟糟的干草上。而且,周围也到处都是一点就着的干草和秸秆。蒂凡尼心存恐惧地看着这一幕,忽然又听到头顶上传来一阵细微的响动。

    一个人吊在谷仓的椽子上。

    椽子吱嘎作响,一点灰土和几根干草飘落下来。蒂凡尼飞快地把干草接住,把烛台拿走,以免有东西再掉到火上,把整座谷仓都点着。她正准备把蜡烛吹灭时忽然想到,那样的话,她就要在一片黑暗中陪伴那具轻轻旋转的身体了,他是死是活还不是很清楚呢。她把烛台格外小心地放在门边,想找到一件锋利的工具。可是在派迪家的谷仓里,什么东西都是钝的,只有一把锯子还算可以。

    那个上吊的肯定是派迪!除了他还能有谁呢?“派迪先生?”她问着,爬到了落满灰尘的椽子上。

    传来一阵喘气似的声音。她应该为此而庆幸吗?

    她用一条腿钩在房梁上,腾出一只手来拉动锯子。可问题是,她还需要再来两只手才够用。绳子紧紧地绕在上吊那个人的脖子上,锯子的钝齿刺啦刺啦地划过绳子,搞得他晃得更厉害了,而且他又挣扎了起来。那个蠢材,现在绳子不光是乱晃了,还拧起了麻花。再这样下去,她都要掉下去了。

    空中闪过什么东西,好像是某种铁器,然后只见派迪像块石头一样掉了下去。蒂凡尼努力保持住平衡,抓住一根落满灰尘的椽子,半是爬、半是滑地追着派迪到了地上。

    她拼命拉扯着他脖子上的绳子,可是它绷得太紧了……突然间,罗伯·无名氏出现了,就站在她面前,此刻真应该配一段背景音乐的,而且是特别炫的那种。罗伯·无名氏举着一把小小的、亮闪闪的双刃剑,满脸疑问地看着她。

    蒂凡尼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派迪,你这个人渣,你到底有什么长处?有什么价值?你连上吊都不会。你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我要是不救你,是不是其实对你、对这个世界都更好?

    想法这种东西就是这样的。它们自己冒出来,然后落进你头脑里,希望你能照它们的样子去想。可是有些想法如果很阴暗,你就必须把它们打压下去。要不然,一个女巫就会满脑子都是坏想法。然后就一切都完了,只剩下它们在得意地叫嚣。

    蒂凡尼听过这么一种说法:要想真正了解一个人,你必须穿上他的鞋先走两三英里的路。这么说真是没什么逻辑,因为当你穿上别人的鞋走了两三英里路以后,你只会发现人家在追你,还指责你偷了他的鞋——当然了,因为没鞋穿,他可能追不上你。不过,这句谚语的真正含义蒂凡尼还是懂的。再有就是,她面前的这个人,真的是只剩下一线生机而已。她没有选择,真的没有选择。她必须为他保住那线生机,哪怕是为了他摘下的那一小把荨麻。这个愚蠢的大块头,他心里总还是残存着一点善良的。虽然只有一点点,也还是有。这是无可否认的。

    蒂凡尼打心眼儿里不喜欢自己这么多愁善感的样子,她对着噼啪菲戈人的首领点了点头。“好了,动手吧,”她说,“尽量别伤着他。”

    剑光一闪,绳子就断了。这个动作完成得非常轻巧,有如出自外科医生之手,只是外科医生在动手之前肯定会先把手洗干净些吧。

    绳子一断开,马上就“啪”地弹了出去,像一条蛇。派迪那么用力地喘着气,连门边的烛火都受了扰动,仿佛一下子矮了一截。

    蒂凡尼站了起来,掸掉身上的土。“你还回来干什么?”她对他说,“你要找什么?你觉得这个地方还能有什么好事等着你吗?”

    派迪躺着不动。没有回答,连一声哼哼都没有。现在,看着他倒在地上,艰难地喘息着,想恨他都很难了。

    身为一个女巫,你必须做出选择。而且通常来说,你要做的选择是一般人不愿意做的,甚至是他们听都不愿意听的。于是她拿出自己专门带来的旧床单,撕了一条,去外面的抽水井沾湿了,回来给派迪擦了脸,然后用剩下的、大一点也干净一点的那半块把死掉的小宝宝包好。这算不上最好的裹尸布,但它至少是个正经东西。她有点恍惚地提醒自己,以后还得多储备一些布才行,不然就没东西做绷带了。然后她才想起自己还没表现出应有的谢意。“谢谢你,罗伯,”她说,“要是没有你帮忙,我可解不开他的绳子。”

    “我觉得,说不定你可以。”罗伯说着,不过其实他们两个都知道,她确实做不到,“也真是巧了,我刚刚正好路过,你知道,我可一点也没跟踪你,纯属偶然巧合。”

    “最近经常发生这种偶然巧合。”蒂凡尼说。

    “是啊。”罗伯说着,龇牙笑了,“经常发生巧合,这也是一种偶然现象。”

    要想让一个噼啪菲戈人不好意思,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他们根本就不懂什么叫“不好意思”。

    噼啪菲戈人的首领看着蒂凡尼问:“现在怎么办?”

    问得好,不是吗?身为女巫,你必须让别人相信你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哪怕其实你并不知道。派迪会活下去,他可怜的小外孙却无法死而复生了。“我会把事情处理好的,”蒂凡尼说,“这是我们女巫的责任。”

    只是这里只有“我”,没有“我们”。她一边想着,一边穿破晨雾,飞向那野花盛开之地。我真希望自己不是这么孤单。

    在榛树林里有一块空地,从早春到晚秋都开着野花。珍珠花、毛地黄、老人裤子花、跳跳花、淑女帽子花、三倍利花、鼠尾草、青蒿、粉花锯草、凝脂草、小樱草、报春花,还有两种兰花。

    有一个被大家认作女巫的老妇人,就埋葬在这里。如果你是知情人,你就会在一片葱茏之下看出她小屋的一点遗迹。如果你知道得够多,你还能看出她具体被埋在哪个位置。如果你掌握的情况更多呢,你还能看出老妇人的猫被蒂凡尼埋在了什么地方:那里长着猫最喜欢的一种薄荷草。

    曾经有一次,骚动的人群来过这里。哦,是的,他们来过,那些疯狂的人,他们把老妇人从小屋里拖出来,丢进雪地,又推倒了她破破的小屋,烧了她的书,因为那些书里有星星的图画。

    而这一切的起因是什么呢?只是因为当时男爵的儿子失踪了,而这个斯纳珀利老太太平日里孤单得可疑,又没有牙,再加上嗓音哑哑的、怪怪的。大家就觉得她是个女巫,而白垩地的村民们是不信任女巫的,所以她被揪了出来,扔进冰天雪地里。当火舌吞没了她家的茅草屋顶时,画着星星的书页也纷纷在火中化成灰烬飘向夜空。而在另一旁,人们用石头砸死了她的猫。那个冬天,有多少人家紧闭房门,把这个老妇人关在门外,最后她终于倒在了皑皑白雪中。总得把她埋在什么地方吧,于是,在曾经是她家的位置上,人们掘了一个浅浅的坟墓。

    可是,老妇人和男爵之子的失踪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不是吗?在那之后不久,蒂凡尼到奇异的精灵王国,才把他救了回来,没错吧?现在,没有人提起那个老妇人了。人们只知道,当他们在夏天走过那块林间空地的时候,总能闻到空气中满溢的、令人愉悦的花香,还能看到蜂儿飞舞,然后想起蜜的颜色。

    没有人再提起过去的事。是啊,你能说些什么呢?说那个老太太墓上的花可真稀有呀,还是说,阿奇家那个小女巫埋葬那只猫的地方长了好多薄荷草?那些花草是个谜,或者说是一种判定。只是,到底是谁作出了这样的裁判,又是对谁作出的,又是为了什么缘故。这些问题就最好不要去想了,更别说是讨论了。人们只知道,在那个疑似女巫的老妇人长眠的地方,生出了绮丽的花朵——只是,啊,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蒂凡尼从来没有过这种困惑。那些种子很贵的,而且是她跑了好远的路,到双衫镇上才买到的。她发过誓,每年夏天,都要让人们看到树林里缤纷的花朵,然后想起曾经有一位冤死的老妇人埋葬在这里。她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她从灵魂深处相信这么做很有必要。

    现在,在一丛勿忘我中间,蒂凡尼挖好了一个让人难过的、深深的小坑。把该放的东西放进去以后,她四处看了看,确保没有被早起的过路人看到,然后就用双手捧起泥土,一边填坑,一边还不忘拣出混在土里的枯叶。最后,她又往这个小小的坟墓上移栽了一些忘我花。这种花长在这里并不是很合适,但它们长得很快,这一点很有用,因为……

    有人在看她。蒂凡尼突然又有了这种感觉。此时切忌回头张望。她知道自己应该是隐蔽得很好的。比她更会隐蔽的,除了威得韦克斯奶奶之外,她还没见过别人。可是现在,她怎么就被盯梢了呢?虽然晨雾还没有消散,但如果有人从路上走过来,她是会听到的。那么,是什么鸟儿或者动物在偷窥她吗?也不是。它们给人的感觉不是这样的。

    按理说,女巫不必回头张望就知道是谁躲在她背后。一般来说,她都能做到这一点的。而此刻很奇怪,明明她所有的感知都在告诉她,只有她一个人在这里,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是觉得不对。

    “肯定是过度劳累又缺乏睡眠,出现了幻觉吧。”她大声说。然后,她觉得自己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仿佛回声一般。只是,这里并没有那种可以制造回声的环境呀。她骑上扫帚,尽可能快地飞走了,当然了,其实也不是那么快,这样也好,免得她看起来像是在逃跑。

    嗯,只能说是她脑子有点错乱了。女巫们一般不提这件事,但她们都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脑子错乱,或者说是让脑子别错乱,是魔法的灵魂和核心所在。事情简单来说是这样的:一个女巫,按照女巫的传统,她一直是一个人忙工作的,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变得……古怪起来。当然了,古怪的程度取决于她的工作时长以及她内心强大的程度。但是迟早她都会变糊涂,分不清对错、好坏、真假,也预见不到各种行为的后果,那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女巫们必须相互帮忙、保持常态——起码是女巫标准上的“常态”。这个目的不难实现:参加一次茶会,唱首歌,或是来一趟林中漫步,不知不觉地,你就找回平衡了。就算你再看到卖房手册上甜美风格的小屋,你也不会再像脑子错乱时那样情不自禁地忙着下单了。

    蒂凡尼最怕的就是脑子错乱。

    她上一次到山区去,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而最近一次见到蒂克小姐(她是平原及丘陵地区蒂凡尼唯一能见到的一个女巫),距今也有三个月了。不是她不想和别的女巫见面,只是她真的没有时间去拜访谁。她总是太忙。哦,对了,“忙碌”可能也是个办法,蒂凡尼想,如果你真的足够忙,你的脑子就没时间错乱了。

    当她回到菲戈之丘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好高了。她吃惊地看到安珀到了户外,坐在土丘旁边,正在开心地笑着,身边都是噼啪菲戈人。等到蒂凡尼把扫帚在灌木丛里放好时,凯尔达也在等着她了。

    “希望你不要介意。”看到蒂凡尼的脸色时,凯尔达说,“晒晒太阳,会对安珀的康复很有帮助的。”

    “也许吧,珍妮。你能给她用那些安抚咒语,真是再好不过了,可是我觉得最好别让她太多地看到你们。她可能会跟别人乱讲的。”

    “哦,不要紧,不要紧。一切对她来说都会像一场梦——我的咒语有那种作用。”珍妮不慌不忙地回答,“再说,就算她说了,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姑娘在颠三倒四地讲一些精灵的故事,又有谁会相信呢?”

    “可是她已经十三岁了!”蒂凡尼说,“不应该让她知道这么多的!”

    “你觉得她现在这个样子不开心吗?”

    “我不是说她不开心,只是……”

    珍妮的眼神变冷了。她一向都很尊重蒂凡尼的意见,可是蒂凡尼也应该反过来对她保持尊重才行。毕竟,这里是她的土丘,是她的地盘。

    蒂凡尼只好退一步说:“她妈妈会担心她的。”

    “是吗?”珍妮反问,“看见她挨揍,她妈妈就跑了,那个时候她担心过她吗?”

    蒂凡尼真希望珍妮别这么犀利。人们都说蒂凡尼太犀利,能把她自己割伤,可是现在蒂凡尼觉得,珍妮那双灰眼睛里锐利的目光都能剁碎铁钉了。

    “呃,安珀的妈妈……你知道的,她那个人……不是特别聪明。”

    “这个我也听说过,”珍妮说,“不过很多动物都没什么脑子,就算是这样,母鹿还是会义无反顾地保护小鹿,母狐狸为了小狐狸,也敢和狗拼命。”

    “人类要更复杂一些。”蒂凡尼说。

    “哦,看起来是这样。”珍妮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冷冰冰的,“好了,我的咒语已经发挥了不少作用,安珀也好转了很多。所以我看,她是不是应该回到你们那个复杂的人类世界去了呢?”

    安珀的爸爸还活在那个世界里,蒂凡尼提醒自己。我知道他还活着。他伤得很重,但还能喘气,但愿他能清醒过来吧。唉,他惹的这些麻烦到底能不能彻底解决?必须解决呀!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呢!今天下午还要去看一下男爵的情况!

    蒂凡尼和安珀走进院子的时候,蒂凡尼的爸爸正在那里等着。平时,蒂凡尼都是把扫帚系在门口那棵树上的,因为据说家里养的鸡看见扫帚飞过去就会受到惊吓,不过,主要还是因为她降落时从来都不是特别雅观,所以不想让别人看到。

    蒂凡尼的爸爸看了看安珀,又看了看自己的女儿蒂凡尼:“她还好吗?她看着有点……心不在焉的。”

    “不要紧,是我对她采取了一些措施,为的是帮她镇定下来,减轻痛苦。”蒂凡尼说,“她现在还需要静养。”

    “她妈妈的状态很不好,你知道吧?”爸爸继续说着,口气里带着责备,“不过我告诉她,你把安珀带到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休养去了。”

    他的语气透着一股“我说得没错吧,你肯定是像我说的那样做的吧?”的意思。蒂凡尼很小心地装作没听出他的意思,只是回答说:“嗯,没错。”她努力想象着派迪太太状态不好的样子,可是怎么也想不出来。每次见到这个女人,都让人感觉她脸上是挂着一副困惑而又畏缩的表情,好像生活中充斥着太多的难题,让她束手无策,只能被动地等着下一次打击的到来。

    爸爸把蒂凡尼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派迪昨天晚上回来了,”他嘶哑着嗓子说,“我听人说,有人想杀了他。”

    “什么!”

    “千真万确。”

    蒂凡尼转过脸去看着安珀。她正盯着天空,好像在耐心地等着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

    “安珀。”蒂凡尼小心翼翼地说,“你会喂鸡,是吧?”

    “是的,女士。”

    “那好,去喂一喂我们的鸡,好吗?谷仓里有饲料。”

    “你妈妈先前喂过鸡了——”蒂凡尼的爸爸开口说,却被蒂凡尼飞快地拉到了一边。

    “你是什么时候听说的?”她一边问,一边看着安珀顺从地走向谷仓。

    “昨天晚上,是派迪太太告诉我的。她说派迪挨了一顿痛揍,就在他们家那个烂谷仓里。就是昨天晚上咱们待过的那个地方。”

    “派迪太太也回家了?出了那么大的事,她还敢回去?以后她该怎么看待派迪?”

    蒂凡尼的爸爸耸了耸肩:“再怎么说,他也是她的丈夫。”

    “可是人人都知道他经常往死里打她!”

    他看上去有点尴尬。“呃,”他说,“我想,对有些女人来说,不管是什么样的丈夫,都比没有强。”

    蒂凡尼开口想回话,但是看着爸爸的眼神,她在思考他的话有几分真实性。她在山区见过这样的女人,生活拮据、孩子又太多,她们已经被折磨得不像样了。当然了,要是她们认识奥格奶奶,孩子太多的问题可能会得到解决。但是说到贫困,就像有些家庭那样,为了桌上能有吃的,不得不卖掉桌边的椅子——这样的问题,你永远也没办法找谁来帮你解决。

    “没有人打过派迪,爸爸,不过要是他真的被打了,那可能也是一件好事。是我看到他上吊了,就解开绳子把他放了下来,仅此而已。”

    “他两根肋骨都断了,浑身是伤。”

    “他是从好高的地方摔下来的,爸爸——要不然他就要被勒死了!我还能怎么办?难道让他吊在那儿继续晃荡下去?不管他配不配,他都活下来了。我没办法眼看着他死掉!谷仓里有一束花,爸爸,是他用野草和荨麻做成的!我看到他的手都让荨麻扎肿了!所以说他还有一点良心,还值得活下去,你觉得呢?”

    “可是你真的把安珀的孩子偷走了吗?”

    “不是的,爸爸,不应该说是我把它偷走的,应该说是我带着他偷偷走掉的。你听我说,爸爸,你一定要弄清这件事。那个孩子早就死了,是我把他带走埋了起来。我还救了快要吊死的派迪。我只做了这些,爸爸。别人可能不理解——随便他们捏造什么故事吧,我不在乎。我只知道见到需要做的事,我就必须去做。”

    这时传来了一阵母鸡那样的咯咯叫声,是安珀穿过了院子,身后还跟着一串小鸡。

    “咯咯”的声音是安珀发出来的,蒂凡尼和爸爸还看到,小鸡们列队走来走去,好像在跟着教官训练。安珀学几声咯咯叫,就自己偷笑一阵。

    她又让小鸡们庄严地绕圈走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看了看蒂凡尼父女,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再然后,她就带着那一群鸡又回到谷仓去了。

    过了一会儿,蒂凡尼的爸爸才问:“那些鸡听她的话,是吗?”

    “是的,”蒂凡尼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跟村里的男人们谈过,”爸爸说,“你妈妈也和女人们通过气了,往后我们会盯着派迪一家人的。有些事早应该有人管管了,也不能把所有的担子全都推给你,更不能让大家觉得一切问题都可以找你解决。要我说,你自己也要有这个意识才对。有些事是要全村人一起来面对的。”

    “谢谢你,爸爸。”蒂凡尼说,“不过我觉得,我现在得去男爵家看看了。”

    在蒂凡尼的印象里,从好久以前,男爵的身体就不好了。别人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问题。像她见过的很多病人一样,他只是那样一直拖着,勉强度日,等着大限的到来。

    有一次她听村里一个人说,男爵就像一扇吱嘎作响的门,从来没有“砰”地关上过。他现在更是每况愈下,在她看来,用不了多久,他的生命之门倒像是终于要“砰”地关上了。

    不过现在,她仍然可以帮他移除痛苦,甚至还能把痛苦吓唬住,让它一时不敢卷土重来。

    蒂凡尼匆匆赶往城堡。

    她到的时候,男爵的护士斯卜洛思小姐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她看起来脸色很差。

    “他今天状态很不好。”她说着,羞赧地微笑了一下,“我一上午都在为他祈祷。”

    “我想你做得很不错。”蒂凡尼说。她小心地让声音里听不出讽刺,可护士小姐还是对她皱了皱眉。

    蒂凡尼被领进了男爵的房间,这里闻着和任何一间病房一样:来往于此地的人太多,空气却不甚流通。护士站在门口,好像在担当警卫一样。每时每刻,蒂凡尼都能感觉到她不信任的目光落到她的后脖颈上。而今,这种不信任女巫的态度越来越明显了。有时候,你会见到那种四处游走的传教士,他们也很不喜欢女巫,而村民们乐于听他们布道。蒂凡尼觉得,世界有时候真是古怪——不知怎么回事,每个人都相信女巫会偷走别人的小宝宝,或是会让庄稼害病,还有其他种种无稽之谈。可是与此同时呢,当人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却又都会火急火燎地跑来找女巫帮忙。

    男爵躺在一堆凌乱的被单之间,脸色灰暗。他的头发全都白了,有些地方的头发干脆掉了,只留下粉色的小块斑痕。但他的仪表还是很整洁的——他一向是个仪表整洁的人,每天早上都会有一个卫兵来帮他刮胡子。这能让他的精神振作起来,大家都是这么说的。可是现在,他的神情一点也不振作,看到蒂凡尼也好像没看到一样。她已经习惯他这样了。男爵属于人们所说的那种“老派人物”。他很骄傲,脾气也不是特别好,但是他始终能够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尊严。对他来说,病痛就像横行霸道的恶棍,你该怎么对付恶棍呢?一般来说,当然是反抗它,它最后总会逃跑。可是病痛不懂得这个规矩,它只会越来越凶横。他躺在床上,抿着薄薄的、苍白的嘴唇,蒂凡尼仿佛能听到他强忍着没有发出的那些痛苦的呼号。

    现在,她在床边的一个小凳上坐了下来,活动活动手指,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接纳了他的病痛。它是被她从那个病弱的身体里召唤出来的,然后被她团成了一个看不见的球,扛在自己的肩上。

    “我不太赞成魔法,你知道的。”护士在门口说。

    蒂凡尼身上一颤,就像一个走钢丝的人,走着走着,突然感到有人用大棒子在钢丝的另一端猛力击打一样。她小心翼翼地让病痛一点一点地涌流得慢了下来。

    “我是说,”护士接着说,“我知道你能让他感觉好受一点,可是你这种治愈的能力是怎么来的呢?我真的很想知道。”

    “可能是因为你虔诚的祈祷,我才有了这份治愈的能力吧,斯卜洛思小姐。”蒂凡尼亲切地回答。当她看到对方的怒容时,她心里不禁感到一阵快意。

    可是斯卜洛思小姐就像披着厚厚的大象皮一样刀枪不入:“我们还是要小心,不要和什么黑暗的、邪恶的力量搅到一起。一个人宁可在活着的时候忍受一点痛苦,也胜过死后万劫不复!”

    在高高的山上,有那种水力驱动的锯木机,上面安着大大的圆锯,转得飞快,像一团银光闪闪的影子……有时候,某个马虎的工人会忘了这种锯子的存在,然后它就会变成血红色的,割断的手指则在它周边纷纷飞落。蒂凡尼现在就是那种感觉。她迫切需要集中精力,护士却下定了决心要唠叨个没完;另一边,是男爵的病痛,它只等她稍不留神,就要反扑。哦,好吧,没有别的办法……蒂凡尼把肩头的病痛扔到了床边的烛台上。烛台马上碎掉了,掉在地上的蜡烛蹿起了高高的火苗,她赶快紧用力去踩,才把火踩灭。然后她转向惊呆了的护士。

    “斯卜洛思小姐,我相信你要说的话很有意思,可是总的来说,小姐,不管你对各种事情有什么看法,我都不在乎。如果你愿意,你当然可以留在这里,斯卜洛思小姐,但是我希望你知道,斯卜洛思小姐,我正在做一件很难的工作,要是出了什么闪失,会给我带来很大的危险。所以我要对你说,斯卜洛思小姐,随便你走开还是留下,但首要的一点是,请你把嘴闭上,因为我的工作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病痛要移除呢。”

    斯卜洛思小姐又瞪了蒂凡尼一眼,眼神已经相当凌厉了。

    蒂凡尼也回敬了她一眼——如果有什么事情是女巫擅长的,那就是瞪人。

    怒气冲天的护士一摔门,走了。

    “小声一点说话——她会在门外偷听的。”

    说这话的是男爵,不过他的声音简直都不像声音了。他从前应该是个惯于发号施令的人,你依稀还能听出一点这种感觉。只是现在,他的声音嘶哑而衰弱,每说完一个字,他都要苦等一会儿,才能说出下一个字来。

    “很抱歉,阁下,可是我必须少说话,集中精力才行。”蒂凡尼说,“要不然出了差错,我心里会很过意不去的。”

    “当然了,我也会注意保持沉默的。”

    移除痛苦这件工作很危险,对人要求又高,而且很耗费精力。可是,看到老人灰暗的脸上渐渐有了生气,真的是最好的补偿。他的面颊上已经有了些许粉色,仿佛也不那么凹陷了,病痛一点一点从他体内流出,经过蒂凡尼,聚成一个看不见的小球,浮在她右侧的肩头上。

    平衡,现在蒂凡尼最需要的就是平衡。她最早学习到的一个要点就是:跷跷板的中心既不上升也不下降,可是在它保持静态的时候,动态的“上升”与“下降”都通过它才得以实现。你必须成为跷跷板的中心,这样的话,才能让痛苦流经你,而不是流向你。要做到这一点真的非常难,可是她能做到!为此她非常自豪。记得那一天,当她展示自己掌握的这个新本领时,就连威得韦克斯奶奶都不得不哼了一声。而威得韦克斯奶奶的一声哼哼,可相当于别人的热烈掌声。

    男爵在微笑:“谢谢你,蒂凡尼·阿奇小姐。现在,我想到椅子上坐一会儿。”

    这可真是反常,蒂凡尼感到有必要考虑一下:“您真的要起来吗,阁下?您还很虚弱。”

    “我知道,人人都这么对我说。”男爵说着,摆了摆手,“我真是不明白,他们怎么都这样,好像我不知道自己虚弱似的。帮我起来,蒂凡尼·阿奇小姐,我必须跟你谈谈。”

    扶他起来倒是不难。连农夫派迪都能被蒂凡尼从床上揪起来,男爵自然更不成问题。当然了,扶他的时候蒂凡尼更加小心,仿佛他是一件易碎的瓷器。

    “我想,蒂凡尼·阿奇小姐,你来照顾我这么久,可是我们之间只有过最简单、最实际的对话,没错吧?”他说着,由她扶着坐了下来,手里还握着拐杖,以便有个支持。男爵是那种,只要能直着身子坐着,就绝不靠在椅背上的人。

    “嗯,是的,阁下,我想你说得对。”蒂凡尼谨慎地说。

    “昨天晚上,我梦见有客人来拜访我。”男爵说着,对她饶有深意地微微一笑,“你对此有什么想法,蒂凡尼·阿奇小姐?”

    “我现在还没什么想法,阁下。”蒂凡尼一边说,一边思考着,千万不要是噼啪菲戈人跑到男爵这里来了!千万不要啊!

    “是我梦见了你的祖母,蒂凡尼·阿奇小姐。她是个非常好的人,又那么美丽。哦,是的,她嫁给你祖父的时候,我难过了好一阵子,可是我认为那样对她是最好的。我很想念她,你知道的。”

    “是吗?”蒂凡尼问。

    老人笑了笑:“自从我亲爱的妻子去世以后,就只有你祖母还敢和我争论了。如果一个人是当权者,又肩负着责任,那他就格外需要你祖母那样的人,在他犯糊涂的时候提醒他。你祖母肩负起了这桩任务,还充满了热忱,我必须这么说。我呢,又经常犯糊涂,需要有人来修理我——这么说是打个比方——所以她的存在更显得可贵。我有个心愿,蒂凡尼·阿奇小姐,在我入土以后,你对我的儿子罗兰也能像你祖母对我那样。他这个人,你是清楚的,有时候太自我了一点。所以,不管是打比方还是当真,我都要说,他也需要有人来修理他。别让他太不成样子了。”

    蒂凡尼努力忍住了一个微笑,然后花了几秒钟,调整了一下那个病痛之球的转速,它正在很随和地悬浮在她肩膀上方。“阁下,多谢您对我的信任,我会尽力而为的。”她说。

    男爵礼貌地轻声咳嗽了一下:“说真的,我一度希望过,你和罗兰之间可以有一种……更亲密的安排?”

    “我们是好朋友,”蒂凡尼小心地说,“我们从前是好朋友,相信我们以后也会……继续当好朋友。”她说着,匆匆控制住了那个病痛之球,它有点危险地颤抖了起来。

    男爵点了点头:“非常好,蒂凡尼·阿奇小姐,但是当他需要你修理他的时候,请不要因为你们之间存在友谊就对他手软。”

    “乐于从命,阁下。”蒂凡尼回答。

    “好极了,小姐。”男爵说,“我说话不讲究,多谢你没有批评我,也要谢谢你不在意我用词晦涩。”

    “不要紧,阁下。您的话我都能听懂,您说得也没什么不得体的——大家平时都像您这么说话。”

    男爵又点了点头:“像‘修理’这样的词很有力度,成年人用起来比较好。‘管教’这样的词呢,就偏于绵软了,显然只适合老姑娘和小孩子们使用。”

    蒂凡尼自己琢磨了一会儿,说:“是的,阁下。我想,这两个词给人的感觉确实不太一样。”

    “你说得很好。对了,蒂凡尼·阿奇小姐,有件事我很想问问,这一阵子你见到我的时候,都不向我行礼了,这是为什么呢?”

    “我现在是女巫了,阁下。女巫们不对谁行礼的。”

    “可我是你的男爵,小姐。”

    “是的,而我呢,是您的女巫。”

    “可是我有很多卫兵在外面,我一声召唤,他们就会冲进来逮捕你。还有一点,也不需要我提醒你吧,咱们这个地方的人,对女巫向来可不是那么买账的。”

    “是的,我知道,阁下。不过我还是您的女巫。”

    蒂凡尼看着男爵的眼睛。它们是淡蓝色的,此刻,眼里还闪过了一丝狡黠、恶作剧的光。

    现在最不该做的事,她告诉自己,就是在他面前示弱:他像威得韦克斯奶奶一样喜欢考验别人。

    仿佛恰好在那一刻看出了她的想法似的,他笑了:“这么说,你只听你自己指挥了,蒂凡尼·阿奇小姐?”

    “我也说不好,阁下。最近我只觉得人人都可以指挥我。”

    “嗯,”男爵回答,“你工作很辛苦,又很尽心,我都听说了。”

    “我是女巫,我应该如此。”

    “是的,”男爵说,“你是女巫,这话你一直在说,我听得很清楚很明白了。”他把瘦骨嶙峋的双手搭在拐杖上,让视线越过拐杖顶端投向她。

    “那么,人们说的是真的了?”他说,“差不多七年以前,你带着一把平底锅到了一个仙境之类的地方,把我儿子从那里的精灵女王手里救了回来——我还听说,她特别不好对付,是吗?”

    蒂凡尼犹豫了一下:“您希望是这样吗?”

    男爵轻声笑了,用一根瘦削的手指向她一点:“我希望是这样吗?当然了!你算是问了个好问题,女巫蒂凡尼·阿奇小姐。让我想想……嗯,我想想……我只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而已吧。”

    “哦,关于平底锅的那一段是真的,我承认。然后,罗兰当时状态不大好,所以有些事情只能由我来处理,不过那样的事情不多。”

    “不多?”老人微笑着说。

    “不是特别多。”蒂凡尼赶快解释。

    “那么请问一下,怎么没人跟我这么说过呢?”男爵问。

    “因为您是男爵。”蒂凡尼简短地回答,“再说,人们一直相信的都是男孩子带着宝剑去拯救女孩子。故事里都是这么讲的,故事也是这么影响大家的,没人愿意把事情反过来想一想。”

    “那你对此介意吗?”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眼皮连眨都不眨一下。她实在没有办法对他说谎。

    “是的,”她说,“有一点。”

    “只有一点吗?”

    “不止一点吧,嗯。不过后来我就去当实习女巫了,从前的事情也就没什么了。真的,阁下。不过我想冒昧问一句,您刚才说的那些,都是谁告诉您的?”

    “是你爸爸。”男爵说,“我很感谢他告诉了我。昨天他来看我,大概是为了再向我表示一次敬意吧,因为他看得出来我快不行了,你也知道,这是实情。你别因为这个责备他,好吗,女巫小姐,或者就是蒂凡尼小姐?你能不能答应我?”

    蒂凡尼知道,长期以来的谣传一直让她爸爸很焦心。她自己不在乎,但是他在乎。

    “好吧,阁下,我答应您。”

    男爵望着她,沉默了一会儿:“你知道,蒂凡尼·阿奇小姐,蒙你多次提醒,我已经牢牢记住了你是女巫。我虽然眼睛看不清了,脑子却比你想的要清醒。我现在想补偿你,也许还不算太晚。你看一下,我床底下有一只箱子,安着黄铜合页的那个,去把它打开。去吧!现在就去。”

    蒂凡尼把那只箱子拉了出来,它沉得好像灌了铅一样。

    “箱子里有几个皮口袋,”老人在她身后说,“拿一只出来。那里面装着十五个金币。”他咳了几声,“多谢你救了我的儿子。”

    “哎呀,我不能收——”蒂凡尼还没有说完,男爵就用拐杖在地上砰砰敲了两下。

    “不要再说了,请你听我说,蒂凡尼·阿奇小姐。从前你去挑战精灵女王的时候,你还不是女巫呢。所以,‘女巫不能收钱’这个规矩对你不适用。”他说得很认真,双眼像蓝宝石一样熠熠闪光,“至于你为我提供的那些护理和帮助,我想,我已经用别的东西补偿过你了,而且都是你需要的,像是吃的、洗干净的旧亚麻布、旧鞋袜还有木柴之类。我的管家没有克扣过你什么吧?我吩咐过她要大方些的。”

    “啊?哦,哦,是的,阁下。”她这么回答也没错。一个女巫永远都在面对那些二手衣服、用过的床单(做绷带很合适)、旧靴子(还留着别人穿过的痕迹)什么的,当然了,还有各种用了又用、能用就用、一代传一代、你用我用大家用的东西。所以对女巫来说,如果有一座人丁兴旺的城堡给你输送各种旧物,那简直就像给了你一把钥匙,让你能用它打开造币厂一类的宝地之门。至于这些钱呢……她把皮口袋在手里掂了又掂。唉,可真够沉的。

    “我给你的那些东西有用吗,蒂凡尼·阿奇小姐?”

    “嗯?”她心不在焉地说着,还在看着那只皮口袋,“哦,呃,有用,有用——有些我拿去换了别的东西,有些送给了需要的人……就是这样吧。”

    “蒂凡尼·阿奇小姐,你怎么突然间变得这么含糊其词了?你是不是觉得十五个金币太少,而你救的是一个男爵的儿子,理应得到更多的酬谢?”

    “当然不是!”

    “别否认了,行吗?”

    “可我确实没那么想,阁下!我是您这里的女巫!”她又着急又生气地看着他,呼吸都加快了,“如果您不介意的话,现在还有一个病痛球等我来平衡呢,而且它不太好控制,阁下。”

    “哦,好的。阿奇夫人的小孙女,我刚才说错了话,我诚挚地恳求你的原谅,就像我从前对你祖母那样。不过不管怎么说,蒂凡尼·阿奇小姐,能不能请你赏光接受这个装钱的皮口袋呢?你可以拿它去做些有用的事,就当是对我的纪念也好。我想你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吧。”

    “我本来就很少见到钱的。”蒂凡尼回答说。她的脑子被这件事弄得有点乱。

    男爵又用拐杖在地上敲了两下,好像在为她喝彩。“我也觉得你可能没见过这样的金币。”他轻松地说,“你瞧,虽然口袋里只有十五个金币,可它们完全不是你常见的那种钱。当然了,我知道你并不是经常见到钱。我这些都是老金币,一点都不像现在那些胡乱造出来的钱。现在流通的金币都是掺了好多黄铜的,要我说,里面都不剩什么金子了。我给你的这些,可是真金币。希望你不介意我这么表述。”

    蒂凡尼当然不介意,因为她不知道有什么可介意的。男爵看着她困惑的样子,微微一笑:“简单地说,蒂凡尼·阿奇小姐,如果你找对了地方去兑换这些金币,我想,你大概可以换得五千块的安卡·摩波币。要是用这笔钱去买旧靴子,我不知道能买多少,不过很有可能,你能买回一只像这座城堡这么大的靴子。”

    蒂凡尼想:我不能接受这么多钱。不说别的,单从分量上来讲,她都忽然感觉这只皮口袋变得特别沉。不过她开口说的是:“对一个女巫来说,这笔钱太多了。”

    “可是对我来说,送给我儿子的救命恩人,这点钱不能算多。”男爵说,“他可是我的继承人啊。你救了他,我们这个家族才能延续下去。另外,我给你酬劳,也就等于帮你破除了别人那些谣言。”

    “可是,有再多的钱,我也没法多买一双手。”蒂凡尼说,“钱再多,也改变不了过去的时光,哪怕一分一秒也改变不了。”

    “我知道,不过我还是希望你收下它们。”男爵说,“即便不是为了你自己,就当是为了我,你也要收下啊。你接受它们,我就不会感觉那么有愧于你了。而且要我说,你现在迎合我一点,也没有什么错处,对吧?我是个快要死的人了,你说呢?”

    “是的,阁下。我知道,您确实是快了。”

    到目前为止,蒂凡尼对男爵这个人多少是有一点了解的,所以当她听到他笑声的时候,她并不吃惊。

    “你知道吧,”他说,“别人会说:‘哦,当然不是了,大人,您的日子还长着呢,您很快就会好起来,您还会很硬朗的!’”

    “是的,阁下。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女巫。”

    “你的意思是……?”

    “我必须非常努力,确保自己不说谎才行,阁下。”

    老人在椅子上变换了一下坐姿,神色变得很严肃。“等我不行的时候……”他说着,犹豫起来。

    “到那时,如果您愿意,我会陪着您的。”蒂凡尼说。

    男爵看上去轻松了不少:“你见过死神吗?”

    她已经猜到他会这么问了,所以早就想好了该怎么回答。“通常来讲,你只是感觉到他经过而已,阁下。不过我见过他两次,如果他有实体的话,我见到的应该就是他实体的样子。他是一具骷髅,提着一把镰刀,就像书里画的那样——实际上,我觉得,是因为书里把他画成了那样,我才会看到他长成那样。他很有礼貌,不过也非常地说一不二,阁下。”

    “我猜他也是那样!”老人沉默了一小会儿,接着问,“那么他……关于亡灵的世界,他有没有跟你透露过一点什么?”

    “有的,阁下。那个世界里肯定没有芥末籽,据我所知,那里也没有泡菜。”

    “真的吗?那可有点打击我。我想,那里也不会有酸辣酱了?”

    “我没深究过那些调味料方面的问题,阁下。他在我面前的时候,可是拿着一把大镰刀呢。”

    这时,忽然传来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护士斯卜洛思小姐在外面大声喊着:“您还好吧,大人?”

    “好极了,亲爱的斯卜洛思小姐。”男爵大声回答,然后他压低了声音,有些诡秘地说,“我觉得我们的斯卜洛思小姐好像不太喜欢你呢,孩子。”

    “她觉得我是不洁的、有罪的吧。”蒂凡尼回答。

    “我完全不懂有些人怎么会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男爵说。

    “很好理解,”蒂凡尼说,“因为我经常把手伸到火里去,这让别人觉得很反常。”

    “什么?你能把手放到火里去?”

    她有点懊悔自己说漏了嘴,可是事已至此,现在若是不让男爵看看她怎么用手摸火,他是不会罢休的。她叹了口气,走到壁炉旁边,从架子上拿起了一把大大的拨火棍。她不否认自己喜欢偶尔给人展示这个小把戏,而男爵呢,会是个蛮有鉴赏力的观众。可是她真的应该为他表演吗?好吧,反正这个把戏也不难,病痛球的平衡现在也保持得很好,再说男爵能看表演的时间也不多了。

    她又到房间另一端的小水池那里提了一桶水。池里还有青蛙,所以桶里也有青蛙,她好心地把青蛙倒回池里。没人愿意把青蛙煮熟。这一桶水其实并不是必需的,不过它确实有它的作用。

    蒂凡尼有点夸张地咳了两声:“您看到了吗,阁下?我这里有一根拨火棍和一桶凉水——凉凉的金属棍,凉凉的水。现在……我用左手拿住这根棍子,然后我把右手伸到火焰当中最热的地方去,就像这样。”

    男爵倒抽了一口气,他看到火焰包围了蒂凡尼的右手,她左手拿着的那根拨火棍的末端突然迸射出红热的光。

    看到男爵惊叹的样子,蒂凡尼把拨火棍浸到了水桶里,水面瞬间腾起一团蒸汽。然后她来到他面前,举起双手,让他看到她安然无恙。

    “可我明明看到你的手着火了!”男爵说着,瞪大了眼睛,“真厉害!太厉害了!这是变戏法吗?”

    “应该说这是一种技术活儿,阁下。我把手放到火里,让热量传到铁棍上去,我只是起了个导体的作用。你看见的火,是我手上的皮屑、灰土和别的各种微乎其微而又害人的脏东西烧着了才出现的,我这种不洁的人手上总有这些东西……”她不再说下去了,“您还好吗,阁下?”男爵却只是出神地盯着她。

    “阁下,阁下?”

    老人现在开口说话了,却像是在读一本看不见的书:“野兔冲进了火焰。野兔冲进了火焰。火焰,它包围了她,她却没有受伤。火焰,它爱她,她没有受伤。野兔冲进了火焰。火焰,它爱她,她是自由的……我都想起来了!我怎么能忘了这些呢!我怎么竟然敢忘了这些呢?我曾经告诉自己要永远记住这些的,可是一天天过去,生活中又多了很多需要记住的事情,很多需要去做的事情,它们占据了你的时间,占据了你的记忆,结果你就会忘了那些重要的东西,那些真正需要记住的东西。”

    蒂凡尼震惊地看到泪水滑过了他的面颊。

    “我全都想起来了。”他轻声说着,声音不时地被抽咽打断,“我还记得那火焰的热度!我还记得那只野兔!”

    就在这时,门“砰”地开了,斯卜洛思小姐走了进来。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只在一瞬间,但在蒂凡尼看来好像足有一个钟头那么漫长。护士看了看蒂凡尼手里的拨火棍,然后又看了看泪流满面的老人;看了看那一团水汽,又看到蒂凡尼松开手,丢掉那根棍子;然后又看了看老人,又看了看蒂凡尼。棍子也在这时“哐啷”一声掉到了壁炉前的地板上,那哐啷声仿佛在整个世界回响。然后斯卜洛思小姐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头鲸鱼准备潜入深深的海底一样,再然后,从她那里爆发出了尖叫:“你都对他做了什么?滚出去,你这个小贱人!”

    蒂凡尼迅速恢复了说话能力,这种能力很快又转化为大喊的冲动:“我不是什么贱人!”

    “我要去叫卫兵来,你这个害人的黑心巫婆!”护士继续尖叫着,向门口冲去。

    “还没那么黑吧!”蒂凡尼在她背后喊了一声,然后匆匆赶到男爵身边,却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病痛球不再稳定了,她能感受得到这一点。刚才是她分心了,事情也失控了。她定了定神,向男爵望去,努力地想要挤出一丝笑容。

    “要是我刚刚搅扰了您,我真的很抱歉,阁下。”她说着,却发现他正在挂着泪花微笑,一脸的阳光灿烂。

    “搅扰我?天啊,当然没有,我一点也不觉得。”他想要坐直身子,同时用一根颤抖的手指向着炉火指去,“实际上,我振作起来了!我觉得满身活力!我又年轻了,亲爱的蒂凡尼·阿奇小姐!我仿佛又看到了那最美好的一天!你看不到吗?在山谷里,九月里一个完美的、清爽的日子。那时候我还是个小男孩,穿着粗花呢子外套,它刺得我直痒痒。是的,太痒了,衣服上还有一股臊乎乎的味道【14】。我父亲唱着‘云雀在婉转歌唱’,我想帮他加上和声。只是我当然还做不到,因为我那时的嗓门小得像兔子。我们在看农人烧麦茬,到处都是烟,火舌舔过的地方,田鼠、耗子、兔子甚至狐狸都为了躲开火焰,朝我们跑过来。野鸡和鹧鸪也在最后关头像火箭一样冲上天空,就在那个时候,周围忽然变得安静了,然后我就看见了那只野兔。哦,真是一只好大的野兔——你知道吗,乡下人把所有的野兔都看成是母的?她就待在那儿,看着我,我们身边是燃烧的草叶在纷纷坠落,我看到她身后熊熊的火焰,她直直地看着我。我敢发誓,她的目光和我的撞上之后,她‘噌’的一下就跳到了空中,然后直接蹦到了火里。我当然吓得大叫起来,因为她是那么漂亮的一只野兔。可是父亲把我抱起来,跟我说,他会告诉我一个小秘密,然后他就教给了我那支‘野兔之歌’,这样我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也就不用再哭了。后来又过了一会儿,我们走过满地的灰烬,真的没有看到烧死的野兔。”老人不好意思地把脸转向她,脸上容光焕发。真的是容光焕发,简直是金光灿灿。

    这种金光是从哪里来的?蒂凡尼不明白。它不是火光,窗帘是拉着的,所以它也不是外面照进来的。这个房间里一直挺昏暗的,可是现在这里却有着一种清朗的光线,仿佛属于九月的某一天……

    “我记得到家以后,我还用蜡笔画了一幅画,父亲觉得我画得非常好,就拿着它在城堡里到处给人看。”老人说着,带着孩子般的热诚,“当然了,我的画只是小孩子的信手涂鸦罢了,可是父亲把它夸得就像什么天才杰作一样,父母们都是这样吧。他去世以后,我在他留下来的文件里还找到了这幅画。对了,要是你感兴趣,也可以看看它,就装在一个皮子做的文件夹里,在装钱的那个箱子里。不管怎么说,它还是一件珍贵的东西。我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这件事。”男爵说,“许多人、许多日子、许多事来了又去了,可是那段记忆我一直珍藏着。不管我给了你多少钱,女巫蒂凡尼·阿奇小姐,都不够报答你的,因为是你帮我找回了那段最美的回忆,我会一直记着它的,直到——”

    有一瞬间,炉火不再跳动了,空气变得阴森森的。其实蒂凡尼从来都不确定她是不是真的见到过死神,嗯,至少不是那种真正的“亲眼见到”,可能他只是以某种奇怪的方式被她在脑海里感知到罢了。不过,不论他在哪里,她都知道他来了。

    “他能这样满意地离去,不是最好不过吗?”死神说。

    蒂凡尼没有惊惧地后退,因为她知道那样没什么意义。

    “刚才都是您安排的吗?”她问。

    “我有一点功劳,不过别的力量也在起作用。早安。”

    死神说完就离开了,男爵也紧随其后。他又是那个穿着粗呢子外套的小男孩了,它刺得他好痒痒,还有一股臊乎乎的味道,他跟着自己的父亲穿过了青烟四起的田野。

    然后蒂凡尼的手轻轻地落在了逝者的脸上,她怀着敬意,为他合上了眼皮。在那眼中,田野上的火光在逐渐暗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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