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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 正文 第1章 姨,这小衫进价卖你

    第1章姨,这小衫进价卖你

    第一次见他时,我在帮我妈看摊,农贸市场的服装摊,便宜又艳丽的衣服摆了一整个铁架,要用铁钩子才能拿上拿下。

    他妈妈在隔壁摊位买肉,瞧见我在写作业,就笑道:“这孩子一看就学习好,哪个学校的?”

    “二职高的。”我擡起头,笑眯眯道:“阿姨,看看小衫吗?都是广东进得货。”

    他妈妈尴尬的客套两句,就继续挑肉,而这一眼也让我看见了他,他穿着一高的校服,头发乌黑妥帖,有一种书卷气的清秀,站在他妈妈身后拎着菜。

    他挺帅,这是第一个印象,但是每天经过的高中生不知道有多少,只有他让我觉得,特别干净,干净到跟这个菜市场格格不入。

    我低头继续写作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索性丢下笔站起身来,他已经走到了菜市场门口,他妈妈走得快,在前面和人寒暄,而他站在入口处耐心等着。

    那个画面有种悲凉的美,好像预兆了我们的结局。

    我追上去,对他说:“哎,对,说你呢,你是一中的吗?”

    他指指自己,莫名其妙的问:“我?”

    “能给我个QQ吗?挺想认识你的。”我说。

    其实我中考成绩还行,上不了一中二中这样的好学校,能念个普普通通的高中。

    但我爸妈离婚了,我跟着奶奶过日子,寻思早点赚钱早点好,就念了职高,学电子。

    进了学校我就有点后悔,学校里没人学习,老师讲起课来也有气无力的。

    男生们忙着玩游戏和谈恋爱,女生们大多都梳着卡哇伊的厚刘海,尖声尖气的讨论东方神起和superjunior谁比较帅。

    我倒不是非要学习,只是我对这样的生活觉得无聊,每天应付完作业,我就看小说,什么《那小子真帅》、《龙日一你死定了》。

    一目十行的看完了扔在一边,还是觉得无聊。

    认识程厦是我这职高三年唯一有趣的事情。

    那时候流行找一中二中的男生当男朋友,俗话说缺啥补啥,我和班里的女生就经常穿着借来的校服,混进一中。

    她们去找男朋友腻歪,而我等程厦放学。

    “哟,程厦,你媳妇来了!”

    他的兄弟们一见了我就起哄着把他推搡到我身上,他是真的恼,吼:“王强你找揍呢吧!”

    那时候他梳着板寸,是个规规矩矩的小男生,生起气来满脸通红。

    “厦哥害羞了!”“快跑!”

    他的兄弟们逃难一样跑了,只留下我和他站在原地,他低头回避我的眼睛,不情不愿的嘟囔着:“任冬雪,你能不能别老来找我了?”

    “为什么啊?”

    他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影响我学习!”

    我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小太妹一样说:“行啊,你答应跟我搞对象,我就不来了。”

    他再次涨红了脸。

    才怪呢,要是他答应了,我要和那群女孩一样,天天来找我男朋友。

    走到分岔路口的时候,他突然很郑重的开口:“任冬雪,我要去S大,建筑学专业。”

    那是个我没听过的学校,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那句“我要好好学习”的注解。

    “拜托,我要跟你谈恋爱,又不是谈婚论嫁。”我噗嗤一声笑出来,心想,一中的就是幼稚。

    他继续道:“S大的录取分数最低为649分,要达到全省的5%,而我现在在25%,我必须保证课余五小时的学习时间,每一分钟,我都浪费不起。”

    我听不懂,茫然的看着他。

    “任冬雪,我想成为一名建筑师,柯布西耶那样的。”

    夕阳下,他的脸通红,像是说了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却始终没有回避我的目光。

    那一幕,我记了很多很多年。

    其实我遇见过很多一中的学生,他们大多篮球打的稀烂,长相很呆,会偷瞟漂亮女生,我从未觉得他们跟我们有什么区别。

    只有程厦,他不一样。

    他是一个会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努力不是为了“就业“、“赚钱”,而是为了梦想。

    好傻啊……

    但我真喜欢他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程厦已经走远了,我连忙追上去:

    “程厦,那个什么西椰是谁啊?”

    “你明天要不要去图书馆啊?我保证不打扰你。”

    那些年,我就这样跟着他跑。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这么多挥霍不完的热情和爱意。

    后来,我职高毕业了。

    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S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7:1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

    吃完饭,他送我去了地铁站。

    “到家给我发个短信。”他朝我摆摆手,准备走。

    “程厦,我有话对你说。”

    打了一百遍腹稿,我的声音还是颤抖的一塌糊涂。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你,以前你说你要学习……现在我想问你,能不能……”

    我说了一百次喜欢他。

    这却是我第一次正式表白,我紧张的语无伦次。

    那时候的我年轻好看,周围有很多男生追捧着我,他们说我看上程厦这个书呆子,是他走运。

    所以我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道我们之间究竟横搁了什么。

    可是现在。

    百年历史的大门,恢宏的教学楼,以及谈笑风生的大学生们,都让我无形的感受到了那种距离,我和程厦,是两个世界的人来着。

    “我还不想谈恋爱。”

    程厦似乎有所预料,他非常干脆利落的拒绝了我。

    夜里很静,能听见不远处的海浪,轻轻地撞击着岸。

    沉默了一阵,他说:“你没事吧?”

    职高少女得不到一中的学霸,那么工厂女工也得不到985的大学生,我终于没有办法再沉浸于那些甜美的幻觉中。

    “喂,程厦。”我仰头看着他,努力的不让眼泪掉下来:“你永远都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对吗?你告诉我,我就不会等了。”

    他挠挠头,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来,给我擦眼泪,一边擦一边说:“你别乱想,我是真的不想谈恋爱……咱俩都在这个城市挺好的,互相有个照应,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过来……”

    我摇摇头,用力抱住他,他浑身僵硬,却没有挣脱,我一边小声啜泣,一边想,怎么会呢?

    怎么会有这么心软,又这么残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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