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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夜晚,伴着蝉鸣,重温了一遍《寻梦环游记》,惊喜发现即便不用看字幕,也能毫无压力地看完英文原版。
第一次接触死亡的我,父亲因债务跳楼自杀,留下一具全尸。那时我刚刚记事,只知道爸爸死了,但死这件事并没有在我心目中占据多大的分量。我每天照常吃喝玩乐,讨厌上学。
爸爸出殡那天我还在和小伙伴玩捉迷藏,躲在角落才发现妈妈在嚎啕大哭。看到妈妈哭,我才跟着难过,并不是因为爸爸的死去。
如今回想起来,孩童时代没心没肺,不懂死亡,并不将这件事转化成悲伤。
如果换一种看法,面对死亡,庆祝死亡,调侃死亡,接近死亡,将死亡看成人生的一项终极游戏闯关。
或许,死亡并没有那么可怕。
——《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
*
两个多月的暑期生活转瞬即逝,汤之念又跟一只迁徙的小蜗牛似的,背着行囊返回恒誉市。现在她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已经是熟门熟路,不需要用什么导航,闭着眼睛也把恒誉市给摸熟了。
回想一年前的今天,汤之念初来乍到,看着恒誉市这片天,总觉得充满了未知的神秘。
除去光鲜亮丽的高楼大厦,这个城市也有充满烟火气息的市井角落。这里有开几百万豪车的人,也有骑普通自行车的人。这个城市包罗万象,每个人行色匆匆,或为了生活,或为了梦想,或为了迷茫。
实则,天也是那片天。
她也还是那个她。
一个人的心态往往决定了事物的角度不同。
开学一段时间,恒誉市的秋老虎似带着咆哮般来袭,一直到国庆前夕,正式降温。降温往往伴随着降雨,一场秋雨一场寒,老旧泛黄的树叶被一夜狂风和暴雨打落,一夜睡醒,不止是冷空气,还有一地狼藉。
盛夏过去,寒冬即将来临。
本学期汤之念换了一个小组,仍和周晓瑶同组,她的同桌已经不是靳于砷了。
拿到名校offer的靳于砷很明确不会再来学校上课,他不像谢彭越那样留在学校里,乐队和话剧都不是他感兴趣的事。
这段时间靳于砷只安心地陪着靳老爷子。
恒誉国际还是那个恒誉国际,可汤之念却觉得这里莫名清冷了许多,可能是没了叽叽喳喳总是爱热闹的谢彭越,又或许是没有靳于砷总是三不五时地使唤她当跑腿小妹,就连周晓瑶看起来也沉寂了许多。
如此一来,汤之念倒也能够安心下来好好学习。
汤之念在日常学习和交流中,基本上都可以毫无压力地用英语进行。不用再疯狂地每日学习英语之后,她决定再利用课余的时间学另外一门外语。
在恒誉国际,除了选择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外,还有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可以让学生选择的语言。
汤之念选择了日语,是因为日语相对来说简单。或许还有另一半的原因是受新同桌的影响。
汤之念新同桌是个爱二次元动漫的男生,名叫钟鞍,英文名Jimmy。他爱嘻哈的打扮,有一头锡纸烫,个头不算太高,有点微胖。
钟鞍说零基础学日语是见效最快的,因为日语里面有大量中文,句式结构和中文一样,入门起来不算太难。有些人学习速度快,能够速成日语,不用几个月就能和日本人自然交流。
钟鞍俨然是汤之念的小粉丝,他说自己超喜欢听汤之念唱歌,圣诞晚会和公益演唱会他都看了。尤其公益演唱会,他用自己的零花钱捐了十万块钱。
钟鞍问汤之念以后会不会往演艺事业方面发展,例如去当个歌手?他一定全力支持,做她的头号粉丝。
汤之念摇头,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当歌手。
钟鞍觉得惋惜,但也能理解。
当歌手不容易,有好嗓音条件的人千千万,能成名的人却不多。而当下这个大环境,做歌手不是一件吃香的事业。
就这样,日子如平静的流水,缓缓向前移动。
国庆节后,中秋前夕,汤之念在靳家见到了靳于砷。在此之前,汤之念隔三差五就能从靳于砷发布的vlog中了解到他的动态。
那是一个平常的假日傍晚,天气凉爽,汤之念坐在靳家门前的秋千上,静观火焰一般嫣红的晚霞。
汤之念最喜欢这个季节,温度适宜,没有夏日毒辣的炎阳,没有冬日刺骨的寒冷,更没有春日连绵不绝的雨水。
她安安静静地坐在秋千上,没有晃动,双手抓着粗绳,身体微斜,脑袋靠在一只手上。
没想太多有的没的,只是有些感慨,自己偷来的时光似乎开始倒计时了。
靳于砷不知何时走到汤之念的身后,他脖子上挂着一只专业级别的摄像机,擡起相机,将镜头聚焦在的身上汤之念。
堪称完美的构图,昏黄夕阳、高大梧桐、穿着百褶裙的女孩和秋千。
靳于砷先拍了一张汤之念的背影,再喊了一声她的名字:“汤之念。”
女生闻声,转过头来,脸上有惊讶、喜悦、不敢置信,多种情绪交织,那张脸仍是画面中最精彩的焦点。
靳于砷飞快地按下快门,将那副画面捕捉下来,再低头看一眼自己拍摄的成果,满意地点点头。
“靳于砷……你回来啦?”
汤之念不算自然地从秋千上下来,一只手仍紧紧攥着秋千绳。
她想过很多种再次见面的方式,没有一种是这样毫无防备的,让她心颤的。
他突然出现。
好久不见了。
他的头发变得好短,皮肤黑了几个度,整个人明显多了一丝沉稳。
靳于砷放下相机,朝汤之念走去。他穿一件黑色冲锋衣外套,搭同色系长裤,脚踩一双马丁靴。个头高,肩膀宽,有种野性难驯的少年气。
短短几步路的距离,似在汤之念的心头踩下一步步深坑,让她应接不暇。
“怎么?不欢迎啊?”他仍是这样,一身的肆意和不羁,一开口,还是那副令汤之念熟悉的姿态和感觉。
汤之念闻言收起拘谨,朝他嬉皮:“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靳于砷啧了一声,走到她面前,说:“手给我。”
汤之念不明所以,但还是乖乖地伸出手,手心朝上。
她想他应该是有什么东西送给她的。
靳于砷掌心握着那条未曾送出去的生日礼物。
这几个月,他跑了中国数个地方,这条手链就跟着他一起“走南闯北”。
他一向不可一世,不管她愿不愿意,自顾自将手链戴到她腕上。
细细小小的手腕,他一把能折断了似的,小心翼翼地将手链扣上,说:“欠的生日礼物给你补上了啊。”
汤之念早忘了这茬。
原来那次在火车站,他追了几百米的站台,就为了送这么一条链子。
无论这条手链是否价值千金,但在汤之念心中已经是无价。
挺好看的。
汤之念擡起手腕晃了晃链子,对靳于砷说:“谢谢。”
彼此都心照不宣,没有提及那个所谓的“初吻”。
靳于砷走到秋千旁边,伸手拽了拽秋千绳,问汤之念:“牢固吗?”
汤之念点点头:“牢固的,你要荡一会儿吗?”
靳于砷摇头。
他只是怕秋千绳日晒雨淋的,断了容易伤着她。不过目前看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靳家这个秋千,除了汤之念偶尔会上去悠一悠,就再没有人上去过。家里的佣人似乎心照不宣,不能随意碰不该碰的东西,包括这个秋千。
“你吉他弹得怎么样了?”靳于砷倒是记性好,她说过的所有事情他都没忘,“不是说回来弹给我听吗?”
汤之念头皮发麻,当初那股被靳于砷逼着听一百遍英语听力的压迫感又袭上来。
如今她托福都考了一个90分的好成绩,在靳于砷面前仍然被死死压制。他英语好,乐理知识也好,在他面前弹吉他完全是班门弄斧。
“我弹得不是很好。”
“来吧,”靳于砷说,“好不好我说了算。”
汤之念最终还是去房间里抱出了吉他。
靳于砷倒是没有着急听她弹琴,而是接过吉他看了眼:“Truman送的?”
汤之念点点头。
“我那里也有一把,改天送你。”
靳于砷将吉他还给汤之念,坐在干净的绿色草坪上,伸手在自己旁边的草坪上拍了拍:“坐这儿。”
汤之念跟着坐下,还挺有模有样的,先调整一下坐姿,再是试了试琴音。
她这段时间也经常弹琴,没事的时候拿着琴拨弄,一首曲子练习了一遍又一遍,比一百遍还多,一直到曲谱印在脑海里。
弹得好不好另说,但多少能够流利地完成一首曲子了。
靳于砷懒洋洋地坐着,一只手托腮,催汤之念:“别磨磨蹭蹭的。”
汤之念说:“我接下来要弹奏的曲目叫《送别》。”
一副汇报节目的正经严肃。
靳于砷没说话,淡淡扬了扬眉。
接下去几分钟的时间里,汤之念仔仔细细弹琴,靳于砷坐在一旁安安静静聆听。
《送别》的曲调取自美国歌曲DreamingofHomeandMother。
靳于砷当然是听过的,这首曲调的中文词作也非常优秀,是从十九世纪中期一直传唱至今的不二经典。
心无旁骛的一首吉他曲时间,他们彼此目光偶有交汇。
夕阳的余晖已经模糊不清远处的场景,靳家的灯光自动亮起,草坪处的光线不算明亮,耳边是不疾不徐的吉他声。
听完一遍,靳于砷对汤之念说:“能边弹边唱吗?我想听听。”
汤之念很爽快:“可以。”
好听的歌曲一遍是听不够的,这次汤之念边弹边唱,靳于砷也听得认真。
晚风轻拂,吹动汤之念落在脸颊上的发丝,她双手拨动琴弦,没有办法再去管教那簇不听话的发丝。
她的声音很轻,但没有被吉他声掩盖,和弦和声音配合得游刃有余。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靳于砷擡手,动作自然地将那她抹头发从自己指尖勾到她耳后,淡淡地说:“汤之念,怎么有点伤感呢?”
汤之念下意识地看了眼靳于砷的神色,他锋利的眉眼在昏暗的灯光下呈现出一种孤寂的落寞。
但她没有停下来,一直到这首歌唱完,拨下最后一个琴弦,才算完整。
知道《送别》应该用英文翻译成什么呢?靳于砷问。
汤之念想了想,goodbye或者seeyou?靳于砷说,是Farewell.
是真正的永别,再也不见。
靳于砷从未同汤之念说过关于他爷爷的情况,但是这一刻,心思细腻的汤之念似乎能够感受到什么。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忽然有些自责自己不应该弹奏这么一首略显伤感的曲子。
伤感的情绪似一道一闪而过的雷电,在靳于砷的脸上转瞬即逝。
靳于砷朝汤之念勾了勾手,让她把吉他交给他。
汤之念只知道靳于砷的钢琴弹得好,不知道他会吉他。
“你会?”她很意外。
“我什么不会?”
“……”
真是一生要强的男人。
靳于砷才不会告诉汤之念,这段时间他也偷偷练了一会儿吉他。
不是为了在她面前炫技,也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学习能力有多强,只是为了旗鼓相当。
乐理知识大多相通,靳于砷脑子里有谱,只需要记住指法,学会弹一首吉他曲对他来说很容易。
在靳于砷弹奏《爱的罗曼史》时,天边的夕阳已经完全落下,黑暗交替了白天的工作。草坪上只他们两个人,却好像拥有了一整个浩瀚星空。
中秋马上就要到来,月亮也在积极配合抓紧团圆。
这应该不是汤之念第一次听这首曲子,但她并不知晓自己是什么时候听过,也不知道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只觉得好听。
她双手抱着小腿,下巴抵在膝盖上,脑子里有很多东西在悄悄地经过,最终汇聚到了心脏。
汤之念不知道靳于砷在想什么,她也不去揣测他的心思。
*
十一月末的一天,天气不算多冷,有阳光的日子依然是温暖的。
汤之念见到了靳于砷的爷爷。
其实汤之念经常能在靳于砷的volg里见到靳老爷子的身影。
靳爷爷总是戴一顶黑色的帽子,脸上皱纹很深,鼻骨很挺。仔细看,靳于砷的脸型和靳爷爷是相似的。
在靳于砷的视频里,老爷子经常面露笑容,看起来非常慈祥。
让汤之念印象最深的,是靳于砷让老爷子吃鱼腥草的画面。那次靳爷爷尝了一口鱼腥草,眉头皱得像个委屈的小孩子,说这东西也太难吃了。难吃就算了,害他假牙还掉了出来。
画外音是靳于砷的笑声,他难得笑声爽朗。
汤之念背着书包回家,靳爷爷坐在轮椅上,就在梧桐树的那只秋千旁。
他似乎是在等她。
初次见面,靳爷爷比靳于砷镜头里看起来更瘦一些。或许是上镜显胖吧,眼前的靳爷爷消瘦得实在让人心疼。
汤之念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甚至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傻傻地站在那儿,和老人面对着面。
不知为什么,汤之念眼眶发酸。
她能想象到这位慈祥的老爷爷在靳于砷心目中所占据的分量,也能想象到靳于砷即将失去什么。
“你就是念念吧。”靳爷爷朝汤之念笑,伸手朝她招了招,“来,离得近一些,让我看看你。”
汤之念顿了顿,正准备擡脚,身后有熟悉的声音。
“汤之念,叫人啊。”
是靳于砷,双手抄兜站在她身后,一脸恨铁不成猪的目光看她一眼。
应该叫什么啊?
他小声提醒:“叫爷爷。”
“爷爷……你好。”这也的确是汤之念唯一能够想到的称呼,可她这么称呼靳于砷的爷爷对吗?
可靳于砷都让她这么叫了,应该是没错。
靳老爷子乐呵呵的,反瞪靳于砷一眼:“你啊,说话没轻没重的。念念,你别理会这个臭小子。”
汤之念摇摇头表示没有关系。
她早就习惯了。
靳老爷子上下打量汤之念,慈祥的目光不会令人感到不适,相反,他脸上保持着宠溺的笑意,有种爱屋及乌的溺爱。
汤之念从未被爷爷疼爱过,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当靳爷爷用这样充满慈爱的目光看向自己,她心里忽然震颤着,说不出的情绪在膨胀。
“小于儿总是刀子嘴豆腐心,他要是说话不好听,你就不理他。”
汤之念点点头:“爷爷,我知道。”
她侧头看靳于砷一眼,眼底压着笑意。
第一次知道靳于砷的小名,小于儿,小鱼儿。
靳于砷倒不介意,随意怎么称呼。
“小鱼儿。”汤之念嘲弄的口吻,在他身边轻轻喊。
靳于砷一脸无语看她,却也没说什么。
那天靳爷爷难得留在这里吃饭,让汤之念同桌一起。
一同在桌上吃饭的,还有靳于砷的爸爸妈妈,以及汤之念的妈妈。靳爷爷坐在正中央的位置,靳于砷挨在他身边。
餐桌上的饭菜口味大多偏清淡,汤之念也早已经习惯。
自离婚官司以来,这是汤之念第一次见靳于砷的父母同席用餐。案子到现在还没有结果,他们还是名义上的夫妻。
靳宏峻就坐在汤之念的对面,第一次正视眼前的这个女生,当着靳爷爷的面客套地表示:“汤元在我们家工作多年,她的女儿我自然是会好好照拂。”
在此之前,靳宏峻确实没把汤之念放在眼里,连她的长相都没有看清。
坐在一旁的叶如之阴阳怪气地说:“你最好是会言出必行。”
靳宏峻轻笑:“放心,一定会。”
靳于砷正在给老爷子夹菜,不悦地说:“你们两个要吵出去吵,别打扰我们吃饭。”
靳爷爷在场,所有人都默契地不去提扫兴的事情,仿佛仍旧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人。
那是汤之念第一次见靳爷爷,也是最后一次。
汤之念想,如果她知道那时候最后一次见面的话,她一定会多喊他几声爷爷。
十二月末的一个傍晚,汤之念接到靳于砷的电话。
她直觉这通电话会带来一个噩耗,没有犹豫便接起。
电话接通,靳于砷隔了好一会儿才开口。
“汤之念,我想吃甜品了。”他的声线闷暗,沙哑,“你说的,吃甜品心情就会好一些的,对不对?”
那天,外面下着瓢泼大雨,汤之念并没有带伞,转头奔向十几公里外,靳于砷最爱的那家甜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