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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风 正文 第42章

所属书籍: 怀风

    沈魄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他分不清那到底是梦,还是现实。

    梦中他站在山上,看着蜿蜒山路远远走来一人。

    那人渐渐走近,手里还捧着花。

    是闻言,但好像又不是闻言,比沈魄印象里的闻言要成熟一些。

    沈魄四处看看。

    这好像就是一座普通的山,也不是陵园。

    哦,旁边还有个亭子。

    他抬起头眯眼打量,亭子上头有两个字,浩然。

    浩然亭么,很常见的一个名字,全国所有亭子,每十个里起码有一个叫浩然亭。

    闻言走到亭子中间的碑前,将花放下。

    他望着碑上的字,好像在端详思考什么。

    沈魄见不得他这一本正经的样子。

    “喂,你没看见我么?!”

    闻言没有回头,好像真没听见他的声音。

    沈魄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之前闻言说过,他在地震中救人被砸晕了,才会跑到自己那里,暂时回不去。那么,现在是地震之前还之后的时间?应该是之后了吧?毕竟闻言看上去沉淀内敛不少,穿着也有些不一样。

    这么说,一百年后的闻言,是安然无恙了吗?他回去了吗?

    闻言回去了,那自己呢?

    一个问题冒出来,疑问就接踵而至。

    但他眼前的景象陡然模糊破碎,站在碑前的闻言离他越来越远,沈魄伸出手却抓了个空!

    他蓦地睁眼。

    浓郁的消毒水味,还有一眼就能认出来的,粉刷过的顶墙。

    沈魄呆呆看着,直到有人发现他苏醒。

    沈父,沈太太,还有郑笙,老陈等人纷纷围过来,又在医生的劝阻下陆续离开,留下满屋子的补品和鲜花。

    从沈太太喜极而泣,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沈魄才知道,此时距离他被坍塌的房子埋在下面,已经过去了十天。

    这十天里,发生了许多事情。

    比如,这场仗远未结束,非但没有结束,规模还比所有人预料的还要扩大,影响逐渐发散,南京方面终于从最初的懵懂中醒悟过来,上海绝大部分人也抛弃了退让妥协就能换来和平的幻想,但许多民居已经被轰炸,人员伤亡惨重,这间单人病房还是沈魄伯父通过关系好不容易争取来的。

    比如,东方图书馆最终还是没有保住,那天老杜派人过来的车子被堵在半路上,最终没能及时把图书拉走,而在沈魄住院之后的隔天早上,图书馆就被人放火烧了个精光,当时赶到的老陈还要冲过去跟对方动手,却被老杨他们死死拦住,否则现在沈魄醒来,就差不多顺便能赶上老陈的头七了。

    再比如,沈家也经历了不小的变故,沈魄老爹的工厂同样毁于战火,沈太太听说沈魄出事之后,当场晕倒,也就是这两天才好转下地,又不肯去休息,几乎日夜不停守着沈魄。

    又有印书馆出事之后,张元济气得差点病发,拖着老迈残躯就想去守着图书馆,被家里人拦下没有成行。郑笙为了安慰外公,也没再隐瞒,就将自己与沈魄他们为了保护这些图书,跟老杜合作,提前转移了一部分书的事情如实相告。

    到了这个地步,老爷子自然不可能生气,还得感激沈魄和郑笙他们,如果没有这些年轻人的“胡闹”,在图书馆也被烧个精光之后,他现在连那仅存的五十箱书都保存不了。

    乱世飘摇,从大国到小家,每个人都在苦苦挣扎。

    郑笙说了很多,从情绪激烈到平静。

    对图书馆被毁的事,他依旧气愤,依旧会在说的时候红了眼圈。

    毕竟那曾是他们努力想要保护,却护不住的存在。

    反倒是沈魄表现得过于平静,默默听着郑笙讲述,自己却没说过一句话。

    郑笙见状,不由担心:“你没事吧?医生说你没伤到脑袋和内脏,骨头断了几根,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多休养几个月就能好,到那时,战争应该也结束了。”

    最后一句话,郑笙也并不确定,属于美好的寄望。

    仗打到这个地步,真的还能说结束就结束吗?日本人现在是没有占到上风,可他们既然已经染指上海这种重要城市,如何还能说服自己继续麻痹下去。

    之前沈魄坚决要求转移图书的时候,郑笙其实内心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觉得事情不算严重,未必真就会到了那个地步,可如今事实摆在眼前,他曾经引以为傲的图书馆和印书馆,变成一片废墟,从今往后,再也没有“集大成者之文脉”,再也没有“上海的骄傲”,看着那些被烧成灰烬的图书碎片,他尚且觉得心痛不已,更何况是亲手一本本收集过来的外公。

    然而更让人忐忑的,是对于未来的彷徨与迷茫。

    这些天,由于所处阶层的缘故,郑笙知道,从陆路和水路陆续离开上海,乃至离开内地,逃往国外的人,不计其数。穷人往周边跑,富人往国外跑,上海曾经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大都市,这里的人自诩比天子脚下还要时髦,但现在,他们恨不得自己从来没待过这座城市,争相恐后逃离,生怕晚了一步,会被打上烙印永远留在这里。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你不知道外面传成什么样了,我三舅从西安打电话过来,问我上海是不是守不住了,要不要举家搬到西安去投奔他。但我是不会走的,要走也得等这场仗打完,现在前线还有人在作战,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岂能扔下他们自己逃跑,如果士兵发现身后的父老乡亲都跑光了,他们还会有战意吗?要是上海都失守了,那岂不是如了敌人的愿?”

    说到这里,郑笙也渐渐带上一丝迷茫,像是在问沈魄,也像是在问自己。

    “上海,真能守住吗?再这样下去,我们是不是要当亡国奴了?”

    “啊!”

    沈魄一声干嚎,把郑笙吓一大跳,人直接从椅子上跳起来,还以为是敌机又来空投了。

    “你干什么……”

    话音未落,沈魄嚎啕大哭。

    郑笙是真被吓住了,结结巴巴手足无措:“你、你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我出去给你喊医生,你忍忍……”

    说罢就要跑出去,又被沈魄喊住。

    “别去,我没事。”

    沈魄抽抽鼻子,眼泪流下来,嚎啕大哭却变成无声流泪。

    “我不是因为身体……”

    沈魄自醒来之后,就一遍又一遍喊着闻言的名字,但无论他怎么喊,都没能得到回答。

    他对房子倒塌之后的事情毫无印象,唯一能够隐隐绰绰回忆起来的,是在自己被压住之前,似乎有一双手,紧紧护着他的脑袋,为他挡下最致命的伤害。

    那双手是谁,那个人是谁?沈魄以为是老陈,可老陈没事,他被推开之后安然无恙,当时千钧一发,也不可能回身再来救沈魄。

    难道是闻言?可闻言只有一缕意识寄托在自己这里,如何能救自己?是他神志不清产生的幻觉吗?

    沈魄不愿将那理解为身体在极度危险下产生的幻觉,更愿意是真的,因为那意味着闻言曾经真实存在过,但闻言不在了,再加上那个梦,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闻言可能已经回去了,回到属于他的地方,而且,再也不会出现了。

    这本来是好事,可他眼泪止不住,心里空落落的,仿佛少了一块。

    那个陪伴的自己无数个日夜,从灯红酒绿到炮火纷飞,看着他从纨绔少爷沈魄到有条不紊救书的沈魄,那个同生共死的伙伴兄弟朋友——闻言,他消失了。

    虽然沈魄常常嫌弃他没见过世面,说他有幸生活在一个新时代,可除了科技上的便利之外,根本不会享受生活,像个一百年后的土包子,但如果不是闻言,沈魄也不是现在的沈魄。

    郑笙发愁地看着他,还以为他是为了图书馆被毁难过。

    “唉,事已至此,你也不要太伤心了,外公他也伤心得很,到现在还起不来床,但他很感激我们保全了那五十箱书,说等你醒了,亲自过来看你,还说你要是有兴趣,以后可以跟在他老人家身边学习,他以前到处收书的时候认识的人多,连蔡元培也是他的莫逆之交,你能跟着他,是天大的运气,连我都没有这种待遇呢!”

    说到书,沈魄似被提醒了,蓦地抬头。

    “我相机呢?!”

    他左右张望,越发慌了。

    “那相机呢,我拍了好多照片的,是不是摔了,还是你们扔哪儿了?”

    “看把你急的!”郑笙转身从椅子上一个包里把相机拿出来。“约翰神父本来要把相机拿回去,把照片冲洗出来再拿来给你,但我说了,你醒来肯定到处找相机,所以我就把相机要过来,我那里正好也有一台柯达相机,就跟他换了。”

    郑笙把相机递给他。

    “喏,胶卷在里面,其它的也在包里!”

    沈魄抢过来,低头检查了好几遍,他紧紧攥着相机,最后几乎搂入怀里,不是因为他有多宝贵这个相机,而是因为里面的照片对他来说很重要。

    那几乎是他这段时间的见证,也是闻言曾经存在过的证据。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郑笙道。“准备出国吗?”

    沈魄抬起头,声音沙哑:“你准备出国?”

    郑笙也没隐瞒,点点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日本人退了一次,以后还会再来,山河破碎,刀兵不比别人强,就只能任人鱼肉。等上海事了,家里准备送我先到香港,再转道美国,我想学工程设计。”

    沈魄一愣:“你说过要当文学家。”

    郑笙苦笑:“写文章的,能救国吗?我自认文笔比不上鲁迅先生,他能以笔为刀,我不行,倒不如干点实际的,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用场,战争总有打完的时候吧,到时候总得重新建设吧?”

    沈魄不知想到什么,过了半天,才道:“我还没想好。”

    郑笙也能理解,发生这么大的事情,谁能马上下决心?

    “我听沈伯父的意思,也想送你出国,但最后去不去,还得取决于你自己。你昏迷这几天,我和外公都给他们讲了你的事情,陈叔也说,当时要是没有你,他可能就没命了,我瞧沈伯父已经对你刮目相看,已经不再把你当成小孩子,你可以放心。”

    沈魄不怕老爹要送他出国,他自己要是不想去,总会有一百种办法逃避,可他现在也有点犹豫了。

    国家如此,难道一个个都走了吗?

    可他如果留下来,又能做什么?

    当兵,沈魄很清楚自己不是那块料,虽然现在也成熟了,可骨子里还是那个娇生惯养的沈魄,只怕扛枪不过三天就要倒下。

    跟着张元济读书,当个文人?沈魄也知道,自己混个中文系,一开始还是为了追求姑娘,要让他提笔写一首诗,比母猪上树还要困难。

    可现在让他去学父亲那样管理工厂,他也不知道从哪里着手。

    思来想去,自己留在国内,竟然好像所有路都被封死了。

    【你觉得,我要不要出国?】

    早已习惯有个人随时随地在他身边,与他聊天探讨,为他出谋划策,沈魄思绪先于言语,自然而然在脑海里问出这句话。

    问完,才惊觉失误。

    闻言已经不在了。

    从今往后,很可能不会再有闻言。

    他需要自己去走这条漫长的人生路。

    一百年后……到那时,他都一百二十多岁了,别说现在家国飘零,人命轻贱,就算他真能侥幸苟活到战争结束,难不成还能活到变成一百二十多岁的老妖怪吗?

    沈魄鼻子一酸,潸然泪下。

    郑笙无奈了,他从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像水做的林黛玉一样,自打醒来都哭过几回了?

    他正发愁,忽然听见外面楼下传来喧哗声。

    郑笙走到窗边往下探头,楼下正有一支舞狮队路过。

    这是粤地人的老传统了,每到过年,总会舞狮舞龙,除秽迎新,上海因为是全国性都市,广州商会的人每年也都会请人扮上彩狮,在新年游行队伍里开路。

    今年打仗了,前线将士在浴血,市民不管手里有钱没钱,都会节衣缩食给前线送上一点吃的用的,所有人的新年在炮火中度过,自然不可能再有此盛景,平常街坊莫说放鞭炮,便是打个喷嚏,都要小声些,生怕引来误会。

    眼前的舞狮队与其说“队”,其实只有三个人,与往常规模相去甚远,一人敲锣,一人打鼓,还有一只“小狮子”在后面边舞边走。

    放在从前,看惯了大场面的上海人觉得这就是小打小闹,都不稀得给上一眼,可现在,郑笙发现,除了自己,还有许多人从二楼窗户探出头望下去,脸上带着或许是憧憬的难以名状的神情。

    没有人去斥责这支舞狮队的不合时宜,可能此时所有人心里都跟郑笙一样,想从“小狮子”的跃动中,从锣鼓的喧嚣中,窥见从前的热闹,与未来的希望。

    长长的街道,原本是几个行人低着头行色匆匆,如今却也都驻足让路,看着舞狮队路过。还有好事的小孩子跟在后头拍掌,仿佛又有了从前几分过年的氛围。

    不知怎的,郑笙鼻头一酸,也差点落下泪来。

    “以后会有的。”

    听见这句话,他扭过头,发现沈魄居然从床上下来,同他一样并肩站在窗边。当然,两只手都拄着拐杖。

    “哎哟,你怎么下床了!”郑笙忙搀住他。

    沈魄看着楼下光景,对郑笙道:“以后不仅会有,还会更热闹,这里所有楼房,都会被拆除,变成高楼大厦,战争会被阻挡在国门之外,因为不会再有人敢轻易就把大炮军舰拉到我们家来。”

    他指着远处,“你看那里,就那个地方,会有一座美妙的高塔平地而起,每到晚上,星光璀璨,像一颗矗立在东方的明珠。还有那边,会有一大片商场,那里面卖的东西,汇聚了全世界最齐全最新的商品,就连美国,欧洲那些人,都要千里迢迢过来买。”

    郑笙摸了摸他的额头:“你莫不是在做梦吧,也没发烧啊?”

    沈魄自顾自道:“触目所及,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但放在眼下,没有人能理解吧,没有人觉得我们能做到,没有人觉得,觉得这个国家的人还能站起来,建设成那样。即便是最乐观的人,也肯定想不到……”

    郑笙以为自己听明白了,顺着他的话道:“我倒是没怀疑过,泱泱大国几千年文明,要是能给我们几年时间,何愁建不起高楼,可是如今,唉!”

    沈魄恍若未闻:“可这些事都该有人去做,光在这里想,有什么用呢?我总得做些什么,哪怕没有大出息,也得让那家伙好好看看,没了他,我照样也能闯出点名堂来,不然百年之后,肯定会被他嘲笑,都已经救书了,都已经参与历史了,怎么还没能留下自己的姓名?”

    他喃喃说着,望向楼下渐行渐远的舞狮队,眼睛已经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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