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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种降临 正文 第13章

所属书籍: 魔种降临

    旭日东升,天光大亮。

    楚千寻驾驶着车奔驰在林荫大道上。

    出了花城的城区,路边逐渐不再有林立的高楼和密集的人群,

    车窗外是迅速倒退的青青草木和开阔的绿野蓝天。

    驾驶室内的楚千寻红着眼眶,抿着嘴,握紧方向盘,一脚将油门踩到底。

    车内音响大声播放着TwoStepsFromHell(逃出地狱)出品的乐曲《StrengthOfAThousandMen》,悲壮而气势恢宏的音乐声播洒了一路。

    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外形硬朗的越野车噶然停在路边。

    楚千寻解开了束发的皮筋,将手指插入发髻间,狠狠顺了一把额发,头贴着方向盘,闭上了眼。

    重活一次,她百般筹谋,千般准备,只为了让自己更强大,希望自己能不要像上辈子那般在泥沼中艰难挣扎勉强生存,活得卑微又痛苦。

    但命运弄人,竟然给了她这个毫无攻击能力的“祈祷”。

    难道她这一生要活得更卑微更没尊严,只能一直躲在要塞深处,依赖着他人施舍生存吗?

    人类被魔种激发出的异能千奇百怪,再加上每个人对异能的理解和应用的不同。

    各种强大的异能招式将在那个铁与血的时代中大放光华。

    末日初期鹭岛最强圣徒孟荣轩,便依靠着自己的成名技“雷云遮月”,以一己之力挡住了大批魔物的攻城,挽救了整个要塞所有人的生命。

    那一日鹭岛之上雷云遮天蔽月,轰轰的雷声和银蛇般乱舞的闪电,让楚千寻至今都还印象深刻。

    更不用说后期崛起的“人魔”叶裴天,他那臭名昭著的“黄沙墓葬”,一招施展便能使方圆百里土地顷刻间化为人间地狱,万千生灵一夕灭绝。

    叶裴天是一个同时具备控沙和不死双系异能的怪胎。后世有无数人对他恨之入骨,神爱集团更是倾尽全力追杀围剿与他,他却依旧能我行我素,祸害人间。

    这就是末日之中强者的优势。只要强大,他们甚至能随凭一己之力,拯救一个城市,或是覆灭整个要塞。

    但是也有许多异能只能作为辅助,注定这类圣徒只能依赖他人的照顾存活。

    一些治疗系,控制系和生活系圣徒,大多数很少离开要塞,也基本不接触魔物。

    不是说这些圣徒毫无作用,这些圣徒在升级上将会格外困难。

    首先他们不具备在一线战场上同魔物对抗的能力,因而稀缺的高级魔种就注定同他们无缘。

    其次他们从低等级开始,就只能依赖服用魔种升级,这样升起来的等级到后期显得十分不稳固,逐渐难以突破更高等级的界限。

    经过多方的实践,也确实证实了光靠服用魔种勉强提升起来的圣徒,最多只能达到四阶。

    当然,对于治疗系,生活系圣徒来说,四阶异能也够用了,只要不发生要塞被攻破的情况,他们反而可以安安稳稳的生活在坚固的要塞中。

    但楚千寻得到这个“祈祷”异能,却是所有鸡肋异能中的鸡肋。

    所谓“祈祷者”唯一的能力,是手中能发出微弱的“圣光”,这种“圣光”能够稳固其他圣徒突破界限时的情绪波动,使他们魔化的概率降低。

    听起来好像也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异能,但经过反复验证,要想确保圣徒冲破界限时不魔化,祈祷者的等级至少要比受祈祷者等级高上两级。

    也就是说上不了战场,最多只能升级到四级的祈祷者,顶多也就能保证两级的圣徒突破界限。

    在末日十年后,人类开始大批量催生圣徒的时候,祈祷者还有那么点用处。

    而在前期,不可能有人或者团队,使用珍稀的魔种去培养一个没什么大作用的祈祷者。

    这就导致了毫无攻击能力的祈祷者,在末日初期基本没有出现过。

    也许不是没有出现过,而是出现了却根本没有能力存活下来。

    楚千寻此刻恨不得再死一次,哪怕让她和前世一样,手握“风刃”,也比这个能力好太多了啊。

    她郁闷地拽紧了方向盘。

    方向盘咔嚓一声,裂开了一道小缝。

    楚千寻愣了一下,她意识到不论怎么说,此刻的自己已经是一阶圣徒,臂力比起普通人大了很多。

    圣徒除了拥有异能,身体的各方面机能也会随着等级的提高全面提升,不论是力量,速度,视听能力,恢复能力,哪怕高一等级都将远远高于低阶圣徒。

    她成为一阶圣徒,还服用了一颗魔种,参加了两场实战。

    在这个末日刚刚开始的初期,她的整个身体素质应该已经超过了大部分人。

    楚千寻的车缓缓重新开动了起来。

    虽然生气的时候,她说恨不得再死一次,但实际上她无比珍惜这一次生命,对她来说,无论再糟糕的情况也比死亡强。

    楚千寻一手开车,一手轻轻捏着口袋中剩下的一颗魔种。心中默默寻思:现在大部分的魔物都还没有进阶。即便有少数一阶魔物,但也只在一阶初期,并不比她强大。

    即便她没有攻击异能,以她现在的体能,加上经验技巧,只要拼一点,还是能够捕杀目前的魔物。

    如今,她想要末日里生存,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在魔物普遍进化之前,利用自己微弱的等级优势,尽可能的捕杀魔物,提升异能,取得魔种。

    “要快。”楚千寻掏出了口袋中魔种,一口咽下,“抢在魔物的前面,抢在大部分人前面,让自己的等级超越它们。这是我唯一的生存之道。”

    车行了一段,路边零星的出现了一些行人,部队出了城之后行进速度就大大加快,步行的人们不再跟得上,陆陆续续的被落在了后面。

    一个三十来岁身材粗壮的男子,怀中抱着个五六岁的女儿,什么也没带,孤身站在路边拦车。

    在这个时候,基本不会有人轻易停车援助这样陌不相识的人。

    那幼小的少女缩在父亲的怀里,小脸通红,显然是病了。她的父亲无奈,不得不一次次伸出手,祈求有人能够停下来帮他一把。

    楚千寻把车停在他们面前,放下车窗。

    “妹子,我女儿病了,你有没有水,能不能分我一点,一点点就好。”男人说得很急切,他知道这个时候不比往日,水变成了很珍贵的资源。他已经和行人讨要了无数次,都没有成功。但为了生病的女儿,他不得不再一次尝试。

    楚千寻打开了车门锁,歪了下头:“上来吧。”

    男人很是吃惊,

    他看到司机是一个年轻的单身女性之时,下意识就觉得人家无论如何不会愿意冒险搭载他们父女两。

    他只希望这个看起来还是学生的女子心能够软一点,分一些水或者食物给他的女儿。

    他急忙打开后座的车门上了车,连声道谢,又做了自我介绍:“我叫冯俊磊,这是我的女儿冯倩倩。她发烧了,我又丢了食物。实在是多谢你了。”

    楚千寻点了点头,她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故人”。

    在楚千寻重生前的那一次,人群聚集的广场上同样出现了那只游荡者,当时的楚千寻随着人群惊慌失措的逃上国道,一路磕磕绊绊,又惊又怕。

    天色渐渐的黑了起来,路上带着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向她的男人越来越多。

    她哭哭啼啼,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在这条国道上。

    这时候一位带着女儿的男人停下了车,捎了她很长一段路。

    直到她在车上发了低烧,获得了异能,渡过了末日最艰难初期,才和这对好心的父女告别。

    “没事,反正也是顺路。我捎你们一段。”楚千寻递给冯俊磊一瓶水和两片退烧药,“我叫楚千寻。你的车呢?你怎么什么也没带?”

    冯俊磊愣了一下,这个女孩怎么知道自己有车,但他来不及细想,又惊又喜地接过水和药品,喂给自己的女儿,小心地把女儿抱在怀里,摇着哄睡。

    “说起来让你见笑了,”冯俊磊一边忙着这些一边回复楚千寻,“我本来开着辆车跟在部队的军车后面出城。半路上遇到个年过半百的大爷,哭哭啼啼地在路边求助,我看他年纪那么大,头发都全白了,一时不忍心把他捎上了车。他对我们千恩万谢,对倩倩也是百般友好。我也就没对他起什么戒心。”

    “谁知道半路我陪倩倩下车小解,那个大爷竟然自己把车开跑了,连我们放在车上的东西一并给偷走了。”冯俊磊咬牙切齿地道。

    楚千寻笑了一下:“原来这次你捎上了位大爷。”

    冯俊磊不好意思地说:“谢谢你妹子,真是太谢谢你了。不然倩倩这么病着,我又弄丢了食物和水,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他摸了一下女儿滚烫的额头,忧心忡忡。

    “她没事的,很快就会好。”

    楚千寻还依稀记得,上一次她坐在车中,半夜里发起了低烧,退烧之后,觉醒了风系异能。

    而这位冯倩倩虽然只有六岁,却在第二日一早发起了高烧,烧了大半日,退了之后觉醒了金属性异能,这是一种可以控制身边的所有金属物质变化形态,用以攻击敌人的强大异能。

    在末日后期,大部分金属系的异能者,都成为了高阶圣徒。

    可惜楚千寻当时没有和这对父女走很远,同行一段分别之后就再也没见过此二人。

    想不到重生一次,命运的纽带让他们以另外一种形式,再度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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