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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之怒 正文 第104章 风声雨歇

所属书籍: 刺客之怒

    这么快就能在莽莽历史脉络中翻出目标的消息,三人很是惊讶。

    从丁清华的口中,他们得知出现在岳飞身边的墨门门人是一男一女,在岳飞前阵子北上收复开封的时候出现,意图不明,但是很受重用。

    岳飞虽然礼贤下士,手下能人辈出,但是他肩负重任,并没有很多的精力去招待八方投奔的英雄侠客,所以有些呆得住的留下了,有些感到有落差的还是离开了,比如丁清华。

    “军旅生活并非如常人所想,热血拼杀什么的,亦有勾心斗角,大多数时间还枯燥无聊。”他道,“岳将军忙碌,时常周旋于朝廷和敌人之间,分身乏术,纵使有一身奇谋诡道也没有机会进言施展,更遑论在下不过一届书生莽夫,智计平庸见识短浅,强留着反而不美,还是走了好。”

    看来这位丁清华是在岳飞旗下的职场被斗败过的呀。

    ……会不会就是被墨门那两位?

    左颜心里一动,忍不住望向鹤唳,却见她和青山都兴趣泛泛的样子,便忍不住道:“看来墨门的两位侠士一定天纵奇才了。”

    丁清华很假的笑了笑:“谁知道呢?”他看了看天色,沉吟:“不过,这兀术的大军怎的还没来?”

    “他真的会来吗?”

    “此处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虽然几经易手,但是放眼周边,再无更适合屯兵扎寨之处,若他要趁势南下,必会经过此地。”

    叶斯和庄乔都点头。

    左颜却还没放过方才的话题:“想问一下,那两位墨门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丁清华眨眨眼:“为何夫人如此在意?”

    “因为……”左颜看看青山,按理她才是这个团队最具发言权的人,但是现在却总觉得底气不足,不由得有些懊悔,她摇摇头,“罢了。”

    “因为我和我哥就是墨门的。”鹤唳利落的接上,她态度很大方,“不好意思,问你们打听了那么久,其实就想知道那两个贱人什么下落。”

    ……贱人。

    丁清华不动声色:“可是有什么渊源?”

    “什么渊源啊,就是仇。”鹤唳耸肩,“我们不让出世的,他们偏要,那师父只有派我们出来弄死他们咯。”

    ……弄死……

    左颜深感无fuck说,这么大咧咧说出来真的好吗!刺客真的这么办事的吗?像怪盗基德一样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要干嘛!

    “既然有能力,为什么却不让出世,那所学又有何用。”丁清华反而维护起那两人来。

    “你喜欢他们吗?”鹤唳问。

    “……”怎么可能。

    “好的主人身边,让人喜欢的,那就是忠臣;不让人喜欢的,那就是奸臣。你现在告诉我,他们讨不讨人喜欢?”

    丁清华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这,我个人的喜好,也有诸多因素在其中,若要说他们平素为人,风兄其实还是很有侠士风范的。“

    风!左颜竖起了耳朵。

    “你居然还觉得他英雄风范?我的天,他最会指使着雨歇做坏事了,两个人里就数他最坏!”鹤唳很自然的利用其了新到的消息,同时还摆出一脸不高兴,“不过两人的实力确实不错,大概是在门里被捧多了,觉得自己这么了不起不救国救民一下太可惜了吧。”

    丁清华表情并没什么变化,显然雨歇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于是左颜三人无需眼神交流便已经确定了这一次的目标。

    风声!雨歇!传说中最难缠的两人。

    难怪会做到这一步,逼得研究院不得不穿越到已经改动的历史前进行强行变更,现在虽然在一切发生之前到达了,可是听到是这两个人,即使完全不认得,但是想起过去看到的那些资料,她还是有些心悸。

    墨门十三刺客,鹤唳真的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完成率不是最高,量也不是最大,综合之下完全不突出,相比之下,风声和雨歇就出色的多,一度是墨门对外业务的代言人。

    传闻风声一直是十三刺客中的最强,但最后成为新门主的却是雨歇,老门主不愿透露其中的任何细节,只是强调他们谁当门主都不掺水分。于是研究院一群文科生都开了脑洞,其中各种虐恋情深情比金坚患难与共……反正不管什么剧情,墨门一直扮演魔窟的角色,而勤勤恳恳为国家提供线索的老门主,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大反派了,就连鹤唳偶尔都还能客串一下当事人,做个童年悲惨心灵扭曲的小配角。

    也不怪他们脑洞大,墨门的人他们只接触过鹤唳和老门主两个人,老的老不正经,小的小神经病,怎么都不像好人,那么宁愿穿越时空到马桶都没有的地方也要离开墨门的其他刺客们该是遭受了多大的折磨,才会做出这样的牺牲啊。

    根据资料。风声和鹤唳是前后脚进的墨门,风声资质奇高,很快就蹿升到门中宝的地步,与其他天才比如雨歇雁鸣几个成为了一个梯队;鹤唳则一直缓步前进,不声不响,泯灭于众人。

    其实总的来说信息还是很贫瘠,因为这一波人已经将近十年没有见面了,差不多要超出了他们在门内相处的时间,突然召集他们内讧,和跟陌生人对战没什么两样。

    她已经偷看了鹤唳还有青山好几次,没有一次得到过丝毫回应,这次干脆不指望了,管自己咽着食物听八卦。

    她自然是看出了丁清华和叶斯对饭菜的嫌弃的,可她却奇异的并没觉得难吃,究其原因大概是心底里已经认定来古代就是吃苦的,所以只要能填饱肚子已经很满意,竟然无暇去纠结口味问题。

    丁清华并不愿意在墨门两人身上纠结很久,兀术不来,他们几人在此处逗留就没了意义,三人商量之下,决定再往开封去看看,杀不了兀术,打探下军情也好。

    叶斯对此格外赞同,站起来磨刀霍霍,问道:“你们也去吗?既然是墨门的,一定也很厉害啦!同去吧!闲着还可以切磋一下!”

    且不说他们有正事,现在青山带着伤,自然不可能跑去刺杀那个八年后才死的兀术。

    左颜心里有点沉重。

    这三个青年都这么优秀,却要做一件明显没有成功的事情,不知道会有什么下场,可若要阻止吧,她又完全没这个立场。

    鹤唳却没这个心理负担,她开心的站起来:“切磋?现在就行呀,来啊!”

    “咦,现在?”

    “对啊,要切磋就赶紧,这有什么好等的?”

    “我,我要养足精神去杀兀术啊。”

    “那你回不来怎么办?”

    “……”叶斯目瞪口呆,他甚至觉得自己听错了,“啊?”

    “反正我觉得你们成功率不大,就问你现在比不比,不比就再见了,谁闲得慌等你啊?”

    “咳咳,鹤唳,那个……”左颜听不下去了,“人家爱去去嘛命中注定的。”

    “……”嫂子诶你这么说话好像也不大对!

    左颜顶着鹤唳谴责的目光果断闭嘴了。

    振奋人心的刺杀敌国将领行动还没出发就被八卦和诅咒(?)弄得异常尴尬,丁清华和庄乔两个成年人表情很平淡,叶斯却恼羞成怒了:“你们不去就不去吧,怎么可以这么说!”

    “我说什么了?”

    “你说我们不一定回来!”

    “壮士一去兮嘛,不复返很正常啊。”鹤唳还拽起文来,“你连死的准备都没有,还去什么去?你以为去猪圈杀头猪啊?”

    “你!”

    “鹤姑娘说得对。”庄乔忽然道,“在下受教。”

    他站起来,一口喝完破碗里的水,举重若轻的放在桌上:“告辞。”

    丁清华也站起来,他笑眯眯的拍了拍叶斯的肩膀,抱了抱拳:“多谢招待。”

    叶斯不说话,瞪了鹤唳一眼,气哼哼的走了。

    “对了,鹤唳姑娘。”丁清华走到门口,忽然回头,似笑非笑,“岳将军此时处境艰难,所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若你没有风声兄那般襄助岳将军于危难之时的魄力和打算,还望在动手之时,想一想这黎民苍生。”他弯腰从容作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

    他身后,等待的庄乔看过来的目光也冷冷的。

    “……切!”鹤唳朝左颜摊手,“瞧你给的都什么事儿。”

    几人萍水相逢,相逢的轻易,离别的也轻松。

    左颜僵硬转脸,沉默的看着远去的背影,忽然觉得自己对鹤唳的言行有那么一瞬间的认同。

    把人气走,总比依依惜别好……万一真的再也不见,来日回想,也会惆怅多过忧伤吧。

    这边鹤唳已经检查其青山的伤口来,啧啧称赞:“哎呀!看起来不用逗留很久嘛,怎么样,去临安还是去淮西?“

    闻言,左颜心思活络起来,她当然知道鹤唳的意思,现在罪魁祸首显然已经出现了,坐标也非常明确,直接去临安当然远好过去渺茫无期的前线。

    根据他们现在的时间,岳飞刚刚被十二道金牌召回去,此时可能刚刚在途中悲愤怒吼“十年之力废于一旦”,回到临安后他理所当然被冷藏了,被冷藏了不算,他自己要求解除军职归乡养老也没被批准,便一直坐着冷板凳,直到几个月后正月期间,兀术再次南侵,岳飞领兵驰援淮西,人生最后一次抗金。

    他把兀术死死堵在了淮河以北。

    然后朝廷决定议和。

    于是“和平分子”中的那个“失控的狂战士”——岳将军的死期到了。

    “有一点你说错了。”左颜深深吐口气,微笑纠正,“没有临安,是行在。不是朝廷,是行朝。”

    “哈?”

    “行在,天子所巡之地。”左颜摆出标准播音员脸,红唇轻启,吐气如兰,着重道,“跟我念,巡~”

    “……巡……”

    “乖~别嫌弃人家讲究字眼,迁都or南巡,这关乎尊严,一点都不能错。一旦承认了临安是都城,那就代表朝廷拱手让出了北方。马蹄南去人北望,说的就是这个。”左颜说着,意犹未尽,还唱了下去,“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鹤唳死鱼眼:“不好意思我没听过这歌没法跟你合唱。”

    “什么?!那你平时都听什么!”

    “动次打次……什么的……”看左颜表情不对,鹤唳无辜脸,“所以我说我对即将要做的事情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你不信……偏要带一个奥特曼来……”她指着青山,“他会来主持正义的你信不信。”

    青山闻言,立刻收起认真听讲的严肃脸,沉声赞同鹤唳:“如果那个岳飞真的英雄含冤,我们必不能助纣为虐,做不义之事。”

    “……”左颜转身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是杭州人,我还是得说,借南宋成为六大古都,心里还是很不得劲的

    南宋皇帝都不乐意承认咱,都叫咱行在,意思是南巡的行宫,朝廷也叫行朝,南巡时的临时朝廷

    多委屈啊,多勉为其难啊……

    从高宗登陆越州借绍祚中兴(继承国统收复河山)的感叹把它改名为绍兴

    又坚持让临安叫行在

    处处都存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的呐喊

    让吾等土著情何以堪……

    不过后来实在没办法了,还是正儿八经的做了几年首都的==,可外号依然是“南开封”,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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