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的夜晚,皓月高悬,柔辉万里。
繁华的郴州市南街,街面上彩灯飞旋,一顶顶红红绿绿的阳伞下,一对对男女互相依偎窃窃私语,乳白色的圆桌上放着啤酒、水果、饮料、点心,让你充分地尽情地在这如梦如幻的世界里享受着。
“你看,那楼上怎么冒出浓烟!”正在伞下品尝点心的顾客欧小姐发现对面的开元大楼一股股浓烟从三楼窗户冒出,忙对男朋友说。
“起了火,快,我们去打119!”欧小姐和男朋友快步奔向电话亭。
警灯闪闪,警笛鸣叫。10分钟后,消防人员赶到了……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奋力搏斗,终于将大火扑灭。原来,这是308号房间着的火,当队员们进屋清理火灾现场时,意外地发现床上有一具尸体。
郴州市苏仙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蒋会明接到报案后,率刑侦大队长陈平、副大队长高鑫、教导员曹满清、侦查员段朝晖及法医火速赶到现场。
这是一套一室一厅一卫生间的房子,火是从卧室烧起的,除一台高路华牌29英寸彩电没有被烧毁外,其余大部分家具家电均被烧毁,特别是卧室里一台25英寸熊猫牌彩电外壳已被烧熔成一团。卧室的西墙摆有一张席梦思双人床,床上的席梦思化纤、棉织物均被烧掉,只剩一副弹簧钢丝,上有一具女尸,尸体表面呈烧焦状。经法医检验,死者系颈部呼吸道受暴力压迫,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就是说死者在起火前已死亡。死亡时间在饭后一个多小时,属他杀,并从其xx道内检验出有精液。从房产公司查询证实,该房主名叫黄美清,再经宾馆领导及工作人员、亲属辨认,死者确系黄美清。现场因救火遭到破坏,有价值的东西被烧毁,脚印、手印及有关物证已失去提取条件,给侦破工作带来了难度。
此时是1998年10月10日晚上10时,也是黄美清刚度过24岁生日的日子。在郴州市闹市区杀人焚尸,这是郴州市解放以来一起情节最为恶劣的凶杀案。案情惊动了市委,领导指示公安机关务必全力以赴,限期一个月内破案。市公安局长孙湘隆、副局长张湘酃立即赶赴现场,成立了“10.10”特大杀人案侦破专案组。案情分析会上,侦破组很快形成了一致的意见:一、作案人熟悉黄美清;二、作案时间定在10月10日晚上8时至9时;三、本案定为情杀、仇杀、奸杀及劫色、劫财的可能性大。侦破组立即分为四个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分头进行侦查,要求不放过任何线索。
就在侦破组分头行动时,苏仙分局南塔派出所传来消息,他们抓到一个名叫朱知洪的小偷,小偷供述曾在开元大楼308室盗过衣服,盗窃地点恰好是被害人黄美清的房间。
侦破人员马上赶到派出所。朱知洪,35岁,矮个,黑瘦,穿一双时髦皮鞋,一件脏兮兮的衬衣发出了异味。见公安人员进来,他低头不语,当公安人员问他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偷过东西时,朱知洪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朱知洪是湖南道县人,单身汉,由于家里穷,加上人矮,35岁了仍单身一人,但在心里他对女人却有着特殊的兴趣和好奇,尤其是一看见年轻姑娘就异常兴奋。也许是自卑感的原因,他从来不敢与漂亮女人说话,更不敢有非分想法,而渴望得到女人的爱的欲望一直未减弱。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有时一见到单身漂亮女人,朱知洪就要跟踪一阵,在弄清对方的住处后,再想办法偷一件衣物,拿出来瞧瞧,思念女人的模样,这成了他的一大癖好。10月2日,他窜到开元大楼三楼,蓦地看见308号房的黄美清正在走廊上晒衣服,好漂亮呀,他看呆了,眨眼功夫就将黄美清的一条短裤、一个乳罩乐滋滋地偷走了。
根据朱知洪的交待,公安人员不仅在他租住的房间里找到了黄美清的短裤乳罩,而且发现其他短裤、乳罩花花绿绿一大麻袋,足可以开一个妇女用品商店。
苏仙公安分局侦查员李中文、李南刚讯问朱知洪完毕,一个中年妇女送来一情报:同单位的李冬花半个月前曾在郴州市百货商场门口对着黄美清骂了一句“骚货,你总有一天会在情海里淹死!”而黄美清不屑一顾,没有回骂,只是愤愤地转身走了。
公安人员找到了李冬花。听明来意后,李冬花直言不讳地说:“是有这么回事,那是半个月前,我在街上遇到厂里工作的朱媚,因我要买东西钱不够,就向朱媚借50元。朱媚嘻嘻一笑说:‘借50元钱小事一桩,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50元钱就不要你还了。’我问她什么事,她诡秘地一笑,指着一个女人说:你上去骂她一句‘勾引男人的骚货,你总有一天会在情海里淹死’。因为我刚下岗生活困难,她给50元钱不用还,够刺激的,我答应了。在百货商场门口我拖住那个长得比较漂亮的女人的衣服,如此这般骂了对方一句,那女人很生气,但没有回骂就走了。至于朱媚与她有什么深仇大恨,她没告诉我,我也不便问。”
初查就有了线索,侦破人员的心比喝了蜜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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