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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赃

    当然,我愿意告诉你那天晚上的事。

    不过,首先我得告诉你有关劳勃的事。

    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们是老乡,我上小学时就认识他。所有同学都崇拜他。他骄傲自大,反应敏捷,身强力壮,爱开老师玩笑、搞恶作剧。他给我取个绰号叫“耗子”,所有同学都跟着叫。

    上中学时,我不愿和劳勃他们那一伙人在一起,我讨厌他们,他们一肚子坏心眼儿。劳勃上高一时就被学校开除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在镇上看见他。

    三个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馆里遇见他。当时我正面对一个难题。和我分租公寓的人已经搬走,我不想单独负担每月两百一十元的房租。

    我银行里有些存款,我从不挥霍,只攒钱。从小母亲就教我:存点钱,积少成多,将来自己创业。

    母亲是个好人,在我十四岁时去世。我经常怀念母亲。

    劳勃和我大谈小学时的往事,他提到要找新住所。他似乎不坏,叫我名字,而不是“耗子”。他谈吐文雅,衣服干净,样子说得过去。我告诉他我的处境以及房租的事,然后说,也许我们可以住一起试试,看看合不合得来。

    事情就是这样开始。

    有一阵我们相处得不错。他喝酒,追女孩,偶尔不去上班,向我借点儿钱,总是有借有还。

    我们各有各的房间,我常常在自己房间里听收音机和看书,他在起居室看电视。

    夜里他通常不在。假如回来的话,也是很晚才回来。这种生活方式还可以,我想至少还可以维持几个月,一直到我的租约期满。那时假如我找不到分租的人,就搬出去。

    不久,我认识了丽莎。

    她是我做事那个鞋店附近的一家餐厅的女招待,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声音柔和,还有诱人的微笑。

    我每天在那儿吃午饭,两周之后,才开始和她约会。

    母亲曾经告诉我:“大部分女孩子都自私,只想到自己。”我有前途,我不想未来被女孩子毁坏。母亲说得对,总有一天,你会遇见合适的女孩子,到时候你就会知道。

    遇到丽莎,我心想:我知道了。

    我们一道看电影,偶尔吃顿饭。我们常在公园散步,有时候手拉手地坐在湖边,看着鸭子在水中嬉戏。

    我每星期见她一两次。我从没有去过她的公寓,总是和她约好在某处见面,或者下班后去接她。餐厅的人都认识我,我去接丽莎时,他们都对我微笑。

    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小餐馆吃通心粉时,碰见劳勃在那儿喝酒。他走到我们的餐桌前,欣赏地看着丽莎,然后,招呼侍者,要侍者送一瓶酒来。

    那天晚上,丽莎特别兴奋,我从没看她那样笑过。

    回到公寓,劳勃在房间踱着步说:“那只小狐狸真性感。”

    我想揍他,很高兴真揍了他。我被他打倒在地板上,嘴唇被打破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自己曾企图揍他。

    他磨着拳头,对我大笑,“耗子,别浪费我的时间,我是和男人打的,不是和耗子斗。”

    我很想让他搬出去,现在就搬,可是租约还没有到期,我不想被那些房租困扰。

    这以后,劳勃开始和丽莎约会。

    丽莎对我说:“我是要和他约会,怎么样?你总不会说送我两样廉价的小东西,给我一点儿钱,你就拥有我吧?”

    以后我再没有见到她,我换了一家餐厅去吃午饭。

    劳勃每次和她约会都告诉我。

    他下班回来,冲个冷水澡,哼些愚蠢的小调,然后,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门。

    “耗子,我和丽莎约会了,你要不要听听我们昨晚做了些什么?我在她的公寓过夜——多么令人销魂的夜晚啊!”

    我只是呆坐在那儿,无言以对。

    九月二十七日那天,我下班回家时,劳勃已经赴约会去了,那天早上他告诉我,晚上要在丽莎家吃晚饭。

    七点钟,我从冰箱里取出一瓶汽水,坐在起居室里喝。

    突然,我听见一声枪响。

    那声音来自楼上。

    我僵坐在那儿,半分钟之后,我才移动了一下。

    我放下汽水瓶,把门打开一道缝,侧耳听听。外面静悄悄的。

    对面楼上住着一位学法律的学生,除了周末,平时看不见他;他隔壁是一位新住户,一位满脸病容的老人,他是几星期前搬进来的,我在过道上见过他几次。另外的房间是空的。

    这一天是星期四,房东在城里办公室做勤杂工。她每星期去三个晚上。

    楼道对面有电话,我可以打电话报警,可是我上了楼梯。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这种举止不像我平素的为人,这必定是命运之神冥冥中在捉弄我,拉我上楼。

    我上了黑暗的楼顶,走到中间的房门,扭开门柄。

    门是开着的。

    那个一脸病容的老人躺在幽暗的房间地板上,手里有一把枪,血从他的太阳穴流出来。

    我看了看四周,茶几上有一张纸条,我走过去读那张字条:

    “我没有希望,每个人都袖手旁观。我名下有一百二十七元。房租已付。现在只是一个有病的酒鬼,一切都过去了,她去了,孩子也去了,谁还在乎我?”

    我的第一个直觉是要下楼打电话报警,突然,几天前劳勃讥笑我的话在耳边响起:“你是一只没有用的耗子,所以她才会选上我,你没有胆量,只会吱吱叫。”

    我望着地上的尸体,再看看遗书,知道我要做什么了。

    我拿起遗书放进口袋,在尸体边跪下来,搜他的口袋,掏出皮夹,取出钞票,里面共计有五张二十元,一张十元,三张五元,两张一元。我把钱放在桌子上,用手绢小心地擦擦皮夹,塞到尸体下面。

    我拉开抽屉,把书桌前的椅子翻倒,从死者手上取下手枪,擦拭干净,放在死者的手边。

    然后我走出房间,顺手关上门。

    我来到劳勃的房间,擦掉每一个我可能留下的指纹,再把钱塞进一只茶色的破鞋里,然后把手绢放回口袋。

    把一切都弄好之后,我走出公寓,在街头漫步,心里把这事重新估量一次,看看是否有漏洞。

    手枪上没有指纹,警方不能以自杀案办理。

    公寓里没有其他人,他们会把焦点落在我和劳勃身上。

    我循规蹈矩,从不侵犯他人,银行还有不少存款,而且,我从不请假怠工,从不喝酒,生活呆板,有规律,没人会怀疑我能做出这种事。

    而劳勃,警方会查出他是个退学的学生,经常流连酒吧和赌场,个性粗野,一文不名。

    自杀是不可能,尸体上的钱夹值得怀疑,当他们在我们住所搜查我们的房间时,会找到劳勃旧鞋里的钞票。

    劳勃会说,他七点以前就离开公寓,乘出租车到丽莎家和她过夜。她也会支持他的说词。

    至于死亡时间呢?大约七点十五分,医生能够说出时间,但不会精确到几分几秒。

    而我知道劳勃的时间表。他会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后到处游荡。丽莎七点才下班,所以,他不是到餐厅接她,就是直接到她公寓。在那之后是否有人看见都无所谓。他们会推测说,他在离开我们的住所之前,到楼上老人的房间看看有什么可偷,发现老人在家,两人大打出手,结果老人不敌被杀害,并被抢劫。

    我取出那位老人的遗书,一边走一边把遗书撕碎,再让纸屑从指缝中溜掉,随风四散。

    我走进一家电影院,看了场粗俗的电影。这是为警方留下不在场证明做的。

    我徒步走回家。房东的汽车停在屋前,她已经下班回来。

    读法律学校的那个学生也回来了,他楼上的灯亮着。

    我回到我的房间。

    劳勃还没有回家,他正躺在丽莎的臂弯里,整夜都不会回来。

    第二天早上,我上班时劳勃还没有回来,他可能直接从丽莎那儿去上班。

    我五点下班,直接回家,心想这时候他们该发现尸体了。

    公寓附近停着一辆警车,门里走出来两位彪形大汉,他们必定是从房东的窗户看见我回来了。

    房东站在门口。我笑着向她点头。她古怪、惊慌地看着我。

    两位大汉表情严厉,其中一位说:“我们想和你谈谈。”

    我领他们进屋。我立刻看出房间的东西被翻过,劳勃的房门半开着,枕头和杂志扔得到处都是。

    我说:“你们已经搜过这儿啦?”

    “是的,你们的房东让我们进来的。我们在那个房间的一只鞋子里找到一卷钞票。”

    “那不是我的房间,这间才是我的。”

    “我们知道,房东告诉过我们了。劳勃生前你很不喜欢他,我们知道他抢了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此你才要陷害他?”

    “陷害他?你在说什么?”这时,“生前”两字突然闪进我的脑中,“劳勃生前,你是什么意思?”

    “劳勃死了。”

    我目瞪口呆,“死了?”

    “被枪杀了,在一幢公寓里,死在你以前那位女朋友的床上,丽莎也死了。”

    “丽莎也死了?”事情发生得突然,我简直不能相信。

    “丽莎的另一个男友去找她,发现他俩在床上,就把俩人都打死了。”

    他们站在那儿看着我,十分冷静,面无表情。

    “为什么你们要搜这个地方?你们在找什么?”

    “我们来这儿想找找着是不是有亲戚可以通知,但我们来到这儿的时候,发现女房东刚刚报警,因为她发现楼上有个死人。”

    “一个死人?这儿?”

    “是的,他的皮夹在他的身子下面,钱被偷光,我们认为可能是你杀害了他。”

    “我?”

    “是的,你想让他看上去是自杀,但手枪上没有指纹。”

    我的两腿发抖,脸部肌肉僵硬,我说:“那是劳勃杀的!他杀了人再到丽莎那里。”

    “那说不通。”

    “为什么,他什么时候遇害?”

    “今天凌晨,大约两点钟。”

    “可是这儿的人命案比那更早!”

    “是吗?你怎么知道?那你告诉我们,这个命案何时发生?”

    我大声吼:“我不知道!我没有杀任何人!假如这里出了人命,钱又放在劳勃的鞋里,那么,那是劳勃的事!”

    “昨晚七点钟的时候,有人在酒吧见到他。七点三十分左右,有人看见他在敲女孩子的门。他不可能在这个公寓里。”

    我没有说话。他们中的一位说:“走吧!”然后,向我朗读我的权利。

    他们推我出门。我说:“那不是我!那是自杀,真正是自杀!我听见枪声,跑上楼去,桌上有一份遗书!”

    “桌子上没有遗书。”房东站在门口对我说。

    警官看着我问:“遗书在哪儿?”

    母亲是对的。我记得有一次她对我说:“一个下贱的女人会毁掉一个优秀年轻人的大好前途。”

    她是一位了不起的女人,有先见之明。我的母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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