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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金艾博特村的名流

    在我和卡罗琳继续交谈之前,我不妨先把我们这个村子的地理位置介绍一下。这个村子的名字叫金艾博特,与其他村子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附近的大城镇有克兰切斯特,离这儿有九英里。有一个规模相当大的火车站,一个小小的邮电所,两个相互对峙的“百货商店”。有才干的男人大多在年轻时就离开了这一地区,但我们这儿有钱的未婚女子和退伍军官却不少。我们的嗜好和娱乐可用一个词来归纳:“聊天”。

    在金艾博特村,像样的房子只有两幢。一幢是金帕多克,丈夫死后留给了妻子弗拉尔斯太太。另一幢是弗恩利大院,其主人是罗杰-艾克罗伊德。我对他总是很感兴趣,因为他一点都不像一个乡绅。一见到他,我就会联想到老式音乐喜剧中第一幕就登场的那位脸色红润、爱好运动的角色。这类喜剧总是以乡村绿野作背景,他们通常是哼着小调上伦敦。而我们现在演出的是时事讽刺剧,乡绅已从音乐形式中消失。

    当然,艾克罗伊德并不是一位真正的乡绅,他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车轮制造商。年近五十,脸色红润,待人和蔼。他与教区牧师的关系很密切,把大把大把的钱捐献给教会,作为教区救济金,尽管外面谣传,说他在个人花钱方面非常吝啬。他还慷慨地资助板球比赛、少年俱乐部、残废军人疗养所。事实上他给金艾博特这个宁静的村子带来了生气和活力。

    罗杰-艾克罗伊德二十一岁时就爱上了比他大五六岁的漂亮少妇,同年与她结了婚。她的名字叫佩顿,是生有一个孩子的寡妇。他们的婚姻时间并不长,生活充满了不幸。直率一点说,艾克罗伊德太太是一个嗜酒狂,婚后四年因酗酒而命归黄泉。

    妻子死后的多年中,艾克罗伊德一直没有考虑再次娶妻。妻子与前夫生的孩子拉尔夫-佩顿七岁就失去了母爱,他现在已有二十五岁。艾克罗伊德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来抚养,但这个孩子非常粗野,总是惹事,继父为他操心不已。尽管如此,在金艾博特这个村子里,人们都喜欢他。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位小伙子长得英俊潇洒。

    正如前述,在我们这个村子里,人人喜欢闲聊,因此艾克罗伊德先生与弗拉尔斯太太的暧昧关系一开始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自从弗拉尔斯太太的丈夫死后,他们间的不正当的亲密关系更加明显。人们总是看见他们俩在一起。有人甚至大胆地猜测:哀悼期一过,弗拉尔斯太太就会变成罗杰-艾克罗伊德太太。的确,人们都感到事情有点巧合。罗杰-艾克罗伊德的妻子大家都知道是死于酗酒,而阿什利-弗拉尔斯死前也是一个酒鬼。这两个嗜酒如命的死者留下的未亡人完全可以相互补偿,配成合适的一对,弥补死者给他们带来的痛苦。

    弗拉尔斯来这儿居住的时间并不长,只不过一年多一点,但有关艾克罗伊德的闲言闲语已有多年。在拉尔夫-佩顿的成长过程中,先后有好几位女管家管理过艾克罗伊德的宅邸,每个人都受到过卡罗琳和她的那伙朋友的怀疑。至少有十五年时间,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确信艾克罗伊德会娶女管家中的一个为妻,这种看法并非没有道理。最后一个女管家叫拉塞尔小姐,她最引起人们的怀疑。她毫无争议地主持了五年家务,比以前的女管家持家时间长一倍多。人们都认为,要不是弗拉尔斯太太的出现,艾克罗伊德是无法逃脱拉塞尔小姐的。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他那死了丈夫的弟媳带着女儿从加拿大意想不到地回来了。塞西尔-艾克罗伊德太太是艾克罗伊德那个没出息的弟弟的寡妇,她回来后就住在弗恩利大院。据卡罗琳说,她非常成功地制止了拉塞尔小姐的不规矩行为。

    我不知道“不规矩行为”的确切含义——听起来有点寒心,令人不愉快——但我知道拉塞尔小姐总是噘着嘴,我只能把这看成是一种苦笑。她对可怜的艾克罗伊德太太深表同情。她曾说:“靠大伯的施舍过日子,太可怜了。施舍的面包是苦涩的,是吗?如果我不是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那就凄惨了。”

    谈到弗拉尔斯的事情,我不知道塞西尔-艾克罗伊德太太是怎么想的。如果艾克罗作德先生不结婚,这对她无疑是有好处的。每次遇到弗拉尔斯太太,她总要向她一番殷勤——热情招呼就更不消说了。卡罗琳说,她做的这一切都无济于事。

    这就是过去几年金艾博特这个地方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我们从各个角度谈论了艾克罗伊德以及与他有关的一些事情,当然弗拉尔斯太太也是谈论的中心人物之一。

    现在我们把万花筒的角度重新调整一下,从人们广为谈论的可能赠送的结婚礼品一下子就转到悲剧之中。

    我把所有这一切都翻来覆去地想了一遍后,按惯例外出巡诊。我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病人需要诊断治疗,所以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浮现出弗拉尔斯太太的猝死之谜。她是自杀吗?确定无疑。如果是自杀的话,她肯定会留下遗言,告诉人们她想做的事。按我的经验,女人一旦下决心要自杀,通常会把自杀的原因讲出来。她们一心希望能把事情弄个真相大白。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还不到一个星期。媾她的举止行为还很正常,对每一件事都要反复斟酌。

    这时我突然想起我昨天还见到过她,虽然没有与她讲话。她正和拉尔夫-佩顿走在一起,我感到很吃惊,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想他会在金艾博特村出现。我一直以为他与他的继父闹翻了,将近六个月没在这儿露面。他们一直肩并肩地走在一起,头挨得非常近。她说话时态度非常诚恳。

    我可以确定地说,就在这时我的心中产生了不祥之兆。虽然目前还未遇到麻烦,但根据眼下的情况,我有一种模糊的预感。头天拉尔夫-佩顿和弗拉尔斯太太靠头走在一起的情景,我一想起心里就感到不舒服。

    当我和罗杰-艾克罗伊德面对面地相遇时,我还在想着这件事。

    “谢泼德!”他大声喊着,“我正想找你,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你已经听说了?”

    他点了点头。可以看得出,他经受了一次沉重的打击。脸上的红晕消失,再没有往常的欢乐,身体也垮了。

    “比你知道的更糟糕,”他平静地说,“过来,谢泼德,我有话要跟你说。你现在能不能跟我一起回家?”

    “恐怕不行,我还有三个病人等着就诊。我必须在十二点以前赶回去照看外科病人。”

    “那么今天下午——不,还是晚上一起来吃饭吧,七点半怎么样?”

    “好吧,我一定准时赶到。出了什么事?是不是拉尔夫的事?”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问这些——可能是因为一直在想着拉尔夫吧。

    艾克罗伊德茫然地盯着我,好像什么也没听明白。我开始意识到一定是出了严重问题。我以前从未见他这么心烦意乱过。

    “拉尔无?”他含糊不清地说,“哦,不是他,拉尔夫在伦敦——见他的鬼!老甘尼特小姐过来了,这种可怕的事我不想让她知道。晚上见,谢泼德,七点半。”

    我点了点头,他说完便匆匆地走了,我还站在那里纳闷。拉尔夫在伦敦?但他昨天下午确确实实是在金艾博特村。他肯定是昨晚或今晨又回伦敦了。但从艾克罗伊德的态度以及说话的口气来看,他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拉尔夫已有几个月没来这一带了。

    我没有时间来进一步解开这个谜。甘尼特小姐一见到我就急切地向我打听消息。甘尼特小姐与我姐姐卡罗琳的习性完全一样,但卡罗琳有办法精确无误地找到询问的对象以做出结论,这是她的了不起之处,而甘尼特小姐就缺乏这一点。甘尼特小姐气喘吁吁地向我问了些问题。

    弗拉尔斯太太可怜了。许多人都说她多年来一直吸毒,而且上了瘾。说这样的话可真恶毒,然而最糟糕的是,人们说三道四的言语中总有一点是真的。无风不起浪嘛!她们还说,艾克罗伊德先生也知道了这件事,因此与她中断了婚约——他们之间确实订过婚。甘尼特小姐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当然,作为医生我必须知道所有这一切,这是医生的特点。

    甘尼特小姐说了那些试探性的话后,机警的小眼睛紧紧盯着我,看我如何瓜。幸运的是,与卡罗琳长期相处,已使我养成了不动声色的特点,随时可用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加以应付。

    这一次甘尼特小姐没有卷入到恶意中伤的闲言闲语中去,我为她感到庆幸。我用了一些很巧妙的词语把她的试探挡了回去,她一时摸不着头脑。当她回过神来时,我已经走远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某些问题,到家时我才发现已有好几个病人在外科诊室等着我。

    我看完了最后一个病人,这时离吃午饭还有一段时间。我来到园子里,静心思考着一些问题。突然,我发现还有一个病人在等我。她起身向我走来。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心里难免有点诧异。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感到诧异,可能是因为拉塞尔小姐有一种顽强不屈的气质,一种超尘脱俗的仪表。

    艾克罗伊德的女管家身材高挑,容貌漂亮,但她的神情令人生畏,使人望而怯步。她目光严厉,嘴唇紧闭着。我有这样一种感觉:如果我是她手下的一名女仆或帮厨女工,那么我一听见她的脚步声就会像老鼠见到猫一样四处奔逃。

    “早上好,谢泼德医生,”拉塞尔小姐说,“劳驾你帮和看一下膝盖毛玻”我看了她一眼。说老实话,在看她的膝盖时,我的头脑还是挺清醒的。拉塞尔小姐所说的隐痛我不太相信,如果她是一个不太诚实的女子,我肯定会怀疑她的膝盖毛病是编造出来的。我一时在想,拉塞尔小姐可能是故意借膝盖毛病来探听弗拉尔斯太太死亡的原因,但我马上就发觉我的判断错了。她只是略略提了一下死亡之事,其它什么都没问,然而她确实想多呆一会,跟我聊聊。

    “哦,谢谢你给我开了这瓶涂搽药,医生,”她最后说,“并不是因为我相信这瓶药会有一点效果。”

    我也不相信这种药对她会有什么效果,但出于医生的职责,我驳斥了她的廉洁。不管怎么说,用这种药不会有什么害处,而且作为一个医生,我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业作些辩解。

    “这些药我全都不相信,”拉塞尔小姐一边说一边用眼睛轻蔑地扫视了一下放在架子里的一排药瓶。“药的害处可大了,你只要看看那些可卡因成瘾者就清楚了。”

    “嗯,就这一点来说——”

    “在上层社会中非常流行。”

    我相信拉塞尔小姐比我更了解上层社会,所以我并不想跟她多争辩。

    “我想请教你一下,医生,”拉塞尔小姐说。“如果你真的染上了毒瘾,有没有什么药可治?”

    这种问题不可能一下子讲清楚,我只是跟她作了简短的讲解,她听得非常认真。我仍然怀疑她是在用这问题来探听弗拉尔斯太太的情况。

    “有的,比如说佛罗那——”我接着说。

    但奇怪的是她对佛罗那好像一点也不感兴趣。她突然改变了话题,问我是否确有某种稀有毒药服用后检验不出来。

    “啊!”我说,“你读过侦探小说?”

    她承认她读过。

    “侦探小说的最精彩部分就是去搞一种稀有毒药——如有可能,可到南美洲去搞,这种毒药从未有人听说过——一个鲜为人知的野蛮部落用这种毒药涂搽在弓箭上,人一碰到就会马上中毒而死,西方发达的科学也无法检验出这种毒药。这就是你想知道的东西吗?”

    “是的,世上有没有这种东西呢?”

    我很抱歉地摇了摇头。

    “恐怕没有这种东西。当然,有一种叫箭毒的毒药。”

    我跟她介绍了许多关于箭毒的特性,但她好像并不感兴趣。她问我在我的毒品柜子里是否有这种毒药,我回答说没有。这时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她的估计与我的回答是一致的。

    她起身告辞,我送她到外科诊室门口,这时午餐的锣敲响了。

    我不该怀疑拉塞尔小姐对侦探小说的爱好。我沾沾自喜地想象着她阅读侦探小说的情景:她走出女管家的房间,对失职女仆训斥一顿,然后回到舒适的房间专心阅读《第七次死亡之谜》或其它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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