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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那个女人确确实实在我住的套间里。我开门的时候,她正站在屋子中央,手里捧着我的一本杂志。一看见我,她吓得灵魂出窍,手一松杂志落到地板上。她飞快张开大嘴。“你是谁?”她几乎是在尖声高叫。

    看模样她不像个罪犯。“我住在这儿。我倒要问问你是谁?”

    “哦,上帝。”她夸张地喘着气,双手捂在胸口。

    “你在这儿干什么?”我又问了一声。我真的非常生气。

    “我是德尔伯特的太太。”

    “什么德尔伯特?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你是谁?”

    “我叫鲁迪。我住在这里。这是私人房问。”

    听我这么一说,她的眼珠子朝四面转了转,好像是说:“对,挺不错的私人房问。”

    “钥匙是包娣给我的。她说我可以瞧一瞧。”

    “这不可能!”

    “就是她给的!”她从紧身短裤里掏出一把钥匙,朝我挥了挥。我闭紧双眼,心里真恨不得把包娣小姐一把掐死。“我叫薇拉,从佛罗里达来的。来看看包娣,在这里呆几天。”

    这时候我记起来了。德尔伯特是包娣小姐的小儿子,就是那个她3年没有见过面、从来不来电话、从来不给她写信的儿子。我记不清面前站着的这位薇拉,是否就是包娣小姐说的那位妓女,但看样子倒是挺像。她的年纪在50岁上下,像所有热衷于日光浴的佛罗里达人一样,古铜色的皮肤很粗糙。在狭长的红铜色的脸部中央,橘红色的嘴唇在闪闪发光。枯槁的手臂。布满皱纹但晒成紫铜色的细细长长的大腿上,绷着一条紧身短裤。脚上套着一双难看的黄拖鞋。

    “你无权到这儿来。”我说着,竭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你别火。”她走过我身边时,一股散发着椰子油味道的廉价香水的香味,满满地灌了我一鼻子。“包娣要见你,”她把话丢下,便走出了我的房问。我听着她下楼时拖鞋发出的啪嗒声。

    包娣小姐双臂交叉坐在沙发上,旁若无人地瞪着眼睛瞧着又一部愚蠢的情景喜剧。蔽拉在翻着冰箱。厨房桌边坐着另一个棕色动物。那家伙身材魁梧,烫成波浪的头发,染得污七八糟。留着灰白的艾尔威斯小羊排式的连鬓胡。带一副金丝眼镜。两只手腕上套着金手镯。是个标准的男妓。

    “你就是那个律师-,”我走进房间把门带上后,他说。他面前的桌子上,摊着几份文书,他一直在研究。

    “我是鲁迪-贝勒。”我站在桌子的另一头说。

    “我是德尔伯特-伯德桑,包娣的小儿子。”他有五十六七岁,却拼命想打扮成40岁。

    “见到你很高兴。”

    “是哟,实在是高兴。”他手朝一张椅子一挥。“坐。”

    “干吗?”我问。他们在这儿已经几个小时了,厨房和隔壁的房间都充满了火药味。我可以看见包娣小姐的后脑,我不知道她是在听我讲话,还是在听电视传出的声音。电视机声音开得很低。

    “不过是表示点儿友好而已,”德尔伯特说,仿佛他是这里的主人。

    薇拉在冰箱里什么都没有翻到,于是决定参加我们的谈话。“他朝我又喊又叫,”她抽抽咽咽地对德尔伯特哭诉道。“还叫我从他房里滚出去。他多粗暴呀!”

    “是这样吗?”德尔伯特问。

    “一点也不错。我住在那里,我有权叫你们两个在外面呆着。那是私人住所。”

    他把肩膀向后一挺。这家伙常在酒吧间里打架闹事。“这房子是我老娘的。”他说。

    “可你的老娘碰巧就是我的房东。我每个月按时交房租。”

    “多少?”

    “这似乎与你无关,先生。房契上没有你的大名。”

    “我看值400,也许值450美元一个月。”

    “很好。还有别的意见吗?”

    “嗯,你真是个自以为了不起的家伙。”

    “很好。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你太太说,包娣小姐想要见我。”我这句话说得特别响,以便让包娣小姐能够听见,可她却依然纹丝不动。

    薇拉把一张椅子拉到德尔伯特身边,一屁股坐下。两人会意地对视了一下。他拿起一份文件,扶了扶眼镜,抬头对我说:“你一直在捣鼓我老娘的遗嘱?”

    “这是我和包娣小姐两个人的事。”我的目光落在桌面上,勉勉强强看到一份文件的封面。那是她的遗嘱,最新的那一份,我想是由我以前的那位律师草拟的。我感到十分不安,因为包娣小姐一直坚持不能让她的儿子,无论是德尔伯特还是朗道夫,了解她有多少钱。而遗嘱上却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要处理的遗产约有2000万。德尔伯特现在可是知道了。这份遗嘱他已经钻研了几个小时;我记得遗嘱的第三段,给了他200万。

    德尔伯特是怎样搞到这份遗嘱的?这个问题令我更为不安。包娣小姐是决不会主动把遗嘱交给他的。

    “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他说。“过去总弄不明白,大家为什么讨厌律师。这次回家来看看老娘,妈的,她却跟个臭律师住在一块。这怎么能叫人不心烦?”

    或许会叫人心烦。“我住的是套间,”我说。“门上上着锁,是私人房问。你们要是再走进去,我立马报警给你们看。”

    我突然想起,在床底下的文件里,我保存了一份包娣小姐的遗嘱副本。这夫妻俩该不会是在那儿把遗嘱搞到手的吧?一想到是我,而不是包娣小姐泄露了她的个人秘密,我顿时两腿发软。

    怪不得包娣小姐气得不肯理我呢。

    我不知道她前几份遗嘱的内容,因而无法判断德尔伯特夫妇的心情。他们是因为得知可能成为百万富翁而欣喜若狂呢,还是因为不能捞到更多而怒气冲天?但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们。老实说,我心里硬是不愿。

    对我要报警的威胁,德尔伯特不屑一顾。“我再问你一遍,”他拙劣地模仿着《教父》中布兰多的姿势说。“你有没有为我老娘准备一份新遗嘱?”

    “她是你的母亲。你干吗不去问她?”

    “她连一个字也不肯说。”薇拉插嘴说。

    “好!那么,我也不会说。这是严格保密的。”

    德尔伯特对此并不完全理解。他脑瓜子又不是那么灵活,不知道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发起进攻。他大概没有想到,他可能正在触犯法律。

    “我希望你别找麻烦,小子。”他气势汹汹地说。

    我准备走人。“包娣小姐!”我大声喊道。她没有任何反应。过了一会,她才举起遥控器,把电视机的音量放得老大。

    我无所谓。我用手指着德尔伯特和薇拉说:“你们再走近我的房间,我就立刻报警。明白吗?”

    德尔伯特干笑了两声,薇拉马上跟着咯咯一笑。我砰的一声把门推开。

    我说不准他们有没有翻过我床下的卷宗。包娣小姐的遗嘱还在老地方,而且,我想,还是当初我放的时候那副模样。上次我看过以后,已经过了几个星期,但一切似乎都井井有条,未改原样。

    我锁好门,又用一把椅子把门顶上。

    我惯于在7点半左右,一早就去办公室。这不是因为工作过于繁重,也不是因为日程排得太满,每天要去法院出庭,或者在办公室会见委托人。我一早去事务所,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喝杯咖啡,享受孤独。我每天至少化1小时,整理和研究布莱克一案的材料。戴克和我呆在各自的办公室,尽可能互不干扰,但有时候这却十分困难:电话响的次数开始慢慢地增多了。

    我喜欢繁忙的一天开始之前这个地方的那份宁静。

    星期一,戴克到得很晚.将近10点才来上班。我们闲聊了几分钟。他想去吃早中饭,说是有要紧事跟我谈。

    我们在11点离开事务所,步行了两个街区,走进一家蔬食合作商场后面的小餐厅,要了蔬菜比萨饼和橙汁。戴克显得十分紧张,面部扭曲得比平时更加明显,一听到轻微的声音,马上就把耳朵竖起来。

    “得告诉你一件事,”他说,声音低得像在耳语。我们坐在火车座里,室内还有6张餐桌,但全部空着没有一个顾客。

    “我们很安全,戴克。”我说,竭力想让他放心。“什么事?”

    “我周六离开过孟菲斯,是取证结束立刻就走的。先飞到达拉斯,接着又飞到拉斯维加斯,住进了太平洋大酒店。”

    哦,真棒!他又在寻欢作乐狂饮滥赌啦。真是不可救药。

    “昨天上午起床后,和布鲁索通了电话。他叫我走人。说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从孟菲斯起一直跟着我,我必须立刻就走。说是有人一路上一直在盯我的梢,我必须立刻返回孟菲斯。叫我告诉你,联邦调查局一直在注意你的一举一动,因为你是既替布鲁索又替普林斯干过活的唯一律师。”

    我的嘴又干又渴。我猛灌了一大口茶。“你知道……布鲁索在什么地方?”我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响亮,好在无人旁听。

    “不,我不知道。”他说,眼珠在餐厅里乱转着。

    “唉,他在拉斯维加斯?”

    “我怀疑。他叫我到那儿去,是想迷惑联邦调查局,让他们以为他在拉斯维加斯。正因为那是布鲁索看来很可能会去的地方,他倒反而决不会去。”

    我的眼睛在不停地转动,我的思维像奔驰的野马。我一下子想到了十几个问题,可是却又不能和盘托出。有许多情况我都想了解,可是许多情况我却又不该了解。我们默默地注视着对方,很久很久。

    我真诚地希望布鲁索和普林斯是在新加坡,或者澳大利亚,而且永远别再听到他们的消息。

    “他为什么要和你联系呢?”我小心翼翼地问。

    他咬着嘴唇,仿佛就要开始哭了。可以看见那4颗大板牙的牙尖。他一直在用手抓头,时光似乎已经凝结。“嗯,”他说,声音更加轻微,“他们走的时候像是留下了一笔钱。现在想拿到手。”

    “他们?”

    “听起来他们两人好像还在一起,是不是?”

    “确实是。那他们要你做些什么呢?”

    “这个嘛,倒从来没有具体谈过。但听口气,他们好像是要我们帮他们取回这笔钱。”

    “我们?”

    “是的。”

    “你和我?”

    “对。”

    “有多少钱?”

    “从来没说过。不过,你想也想得出,一定是一大笔。否则,他们是不会为它操心的。”

    “那么,钱在哪儿?”

    “他没有说清楚。只告诉我是现钞,锁在什么地方的箱子里。”

    “他想叫我们去取?”

    “对。我猜想,这笔钱藏在城里某一个地方,说不定就在我们现在坐的地方附近。联邦调查局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这笔钱,所以他们很可能一辈子也找不着。布鲁索和普林斯相信你和我。再说,我们现在已经是半合法了,真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法律事务所,而不是两个街上的混子,一看到钱马上就会偷走。他们觉得我们可以把钱装上一部卡车,开到他们跟前,结果人人都会皆大欢喜。”

    这一切究竟有多少是戴克的揣测?又有多少确确实实是布鲁索亲口所言?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我依然十分好奇。“费了这么大的周折,我们又能得到什么呢?”

    “这倒从来没有谈过。可是,肯定少不了。而且,我们还可以把应得的一份在事前就取出来。”

    戴克已经把一切都统统考虑过啦。

    “绝对不成,戴克。你别再说啦。”

    “是的,我知道,”他闷闷不乐地说,一听见枪响就乖乖地缴械投降。

    “风险太大啦。”

    “是的。”

    “现在听起来倒是挺棒,那可是要蹲大牢的!”

    “对,对。只是因为事关重大,非告诉你不可,真的。”他挥了挥手,仿佛是说这件事他连想都不敢想似的。一盘炸玉米片和鹰嘴豆泥放到了我们面前。我们盯着招待,一直盯到他转身离开。

    我确实是为两个逃犯打过工的唯一律师。这件事我曾经想到过,但怎么也没有料到联邦调查局会牢牢地盯上了我。我的胃口一下子全没了,嘴巴里却依然又干又渴。一点点轻微的响声,都会把我吓得从座位上跳起来。

    我们双双陷入了沉思,默默地瞪着桌上放着的食物,直到招待送来了比萨,才又重新开口。我们一声不响地吃着。布鲁索是为什么与戴克联系的?他去拉斯维加斯,是谁出的钱?在两个逃犯消失之后,这是他们第一次通电话?这次通话会是最后一次吗?布鲁索干吗还在关心我?我多么想了解这一切的详情细节!

    我终于从团团迷雾中理出了两条清晰的想法。第一,假如布鲁索有足够的办法跟踪戴克,能知道在他去拉斯维加斯的途中身后一直有人盯梢,那么他肯定有办法雇人从孟菲斯取走那一笔钱。他干吗还要缠着我们?我们是否会被人逮住,他是不会在乎的;他缠着我们,这就是真正的原因。

    其次,联邦调查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我问过话,那是因为他们不想惊动我。正因为我一直不防备他们,他们监视我才方便得多。

    我又想到一件事。坐在对面的我这位五短身材的朋友,刚才很想敞开心扉,跟我认认真真地讨论讨论这笔钱。他知道的事情,肯定要比已经告诉我的多得多。他开始刚才的那场谈话,是周密盘算的结果。

    我还没有那么笨。我不会相信他会轻易放弃这件事。

    我对每天的邮件,已经开始产生了一种恐惧感。今天戴克像往常一样,在午饭后把邮件拿到办公室,里面有一封廷利-布里特事务所寄来的沉甸甸的信。我屏住呼吸,心情紧张地拆开这个标准信封。是德拉蒙德写的书面质询。他提出了一大堆问题,要求获得原告或其律师所知道的所有文件,并且希望我们对一连串事实做出澄清;无论答案是肯定还是否定,答复都必须在30天之内用书面做出。假如这些事实没有被我们否定,那么今后将永远被看做已得到我们肯定。信封里还有一份通知:两周内在我们办公室对多特和巴迪-布莱克取证。我听人说过,在一般情况下,对取证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双方的律师都要在电话上谈一谈,取得一致的意见。这叫做职业礼貌,化上不到5分钟的时间,事情的进展却会更为顺利。很显然,德拉蒙德要么是忘记了常规的礼节,要么就是打定主意采取强硬的政策。无论他是属于何种情况,我都要改变他定下的时间和地点。这倒不是我喜欢和他对抗,而只是为了捍卫原则。

    德拉蒙德在信里居然没有提出新的申请,这真是非同寻常!我明天将拭目以待。

    书面取证必须在30日之内答复,而且双方可以同时向对方索取书面证词和材料。我要求对方提供书面证词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德拉蒙德的这封信更促使我立即投入行动。我下定决心,要给这位大腕一点颜色,让他明白我也能打一场纸上的恶战。他会留下深刻印象的。他会再一次意识到:他与之竞争的对手,是一位除了这桩案子,别无其他事情可干的律师。

    我把车悄悄驶上车道时,天色几乎已经全黑。在包娣小姐的凯迪拉克旁边,停着两辆陌生的汽车。这是两辆擦得锃亮的彭蒂亚克,后面的保险杠上贴着艾维斯标签。我不希望被人看见,便踮起脚尖,绕过屋子向我的房间走去。我听见有人在谈话。

    我在事务所呆到很晚才回来,主要是想避开德尔伯特和薇拉。我的运气真好!他们正在后院里和包娣小姐一起饮茶哩。而且,在座的还有别的几个人。

    “他来了!”德尔伯特一看见我就大声说。我原地站住,应声望去。“到这儿来,鲁迪。”那口吻与其说是邀请,倒不如说是命令。

    我向他们走去。他慢慢站了起来,另一个男人也站了起来。德尔伯特指着那张生面孔说:“鲁迪,这是我哥朗道夫。”

    朗道夫和我握了握手。“我太太琼,”他指着另一个上了年纪皮肤粗糙的荡妇说。那女人和薇拉一样俗不可耐,只是头发的颜色很淡。我朝她点了点头。她瞟了我一眼,那眼神热得可以煮熟鸡蛋。

    “包娣小姐,”我彬彬有礼地点头招呼我的房东。

    “你好,鲁迪。”她声音悦耳。她和德尔伯特一起,坐在柳条沙发上。

    “来坐一会儿吧。”朗道夫指着一张椅子说。

    “谢谢。不了,”我说。“我得回房间去,看看有没有人偷偷进去过。”说这话的当儿,我一直瞟着薇拉。她坐在沙发后面,远远地离开别人,她或许是想尽可能离琼远一点儿。

    琼的年纪在40与45岁之问。我记得,她的丈夫已年近花甲。我突然想起,她就是包娣小姐称为婊子的那个女人。朗道夫的第三个老婆。开口闭口总是不离钱。

    “我们根本没有去过你房问。”德尔伯特恼火地说。

    跟他这位徒有其表的弟弟相比,朗道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倒是增添了几分尊严。他身体不胖,头发没烫没染,身上也没穿金戴银。上身穿一件高尔夫衬衫,下着百慕大短裤,白色长统袜,白色休闲鞋。跟在场的另外几位一样,皮肤也晒成了棕红色。他很容易会被人当做一个退休的公司经理;如果身边再有一位体态娇美的纪念品似的妻子,这一形象就会完美无缺。“你打算在这儿再住多久,鲁迪?”他问。

    “我不知道我要搬走嘛。”

    “我不是说你要搬走。不过是出于好奇,问一声罢了。我母亲说并没有订合同,我这才问问你。”

    “干吗要你来问?”事情正在迅速发生变化。就在昨天晚上,包娣小姐也没有提过合同的事。

    “因为从今以后,我协助母亲处理她的事务。租金太低啦。”

    “就是嘛。”琼帮腔道。

    “你可是从来没有埋怨过,对吗,包娣小姐?”我朝她问道。

    “嗯,没,”她含糊其辞地说,似乎她也许曾经想埋怨,可就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时间。

    我本可以提出搬运覆盖土、粉刷、拔草等等诸如此类的事,但转念一想,何必跟这几个白痴争来争去。“你们都听见啦,”我说。“房东都没有意见,你们操什么心?”

    “我们不想让老娘被人利用。”德尔伯特说。

    “喂,德尔伯特。”朗道夫制止他道。

    “谁利用她啦?”我问。

    “哎,我又没有说谁,不过——”

    “他想说的是,”朗道夫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们回来帮助母亲了,而我们关心的只是她的事务,别无其他。”

    朗道夫说这番话的当儿,我一直在注视着包娣小姐。她脸色泛红。她的两个儿子就在她身边,为她操心,问这问那,提出要求,保护着她的利益。尽管我知道她瞧不起现任的两个媳妇,但她对儿子的表现却心满意足。

    “很好,”我说。“只是别来打扰我。别踏进我的房问。”我说完转身就走,让他们把许多想说的话和许多想问的问题,统统烂在心里。我锁好房间的门,吃了一块三明治,坐在黑暗中,透过窗户,听着他们在远处叽叽咕咕。

    我化了几分钟,在心中琢磨他们这次的聚会。德尔伯特和薇拉于昨天某个时候,从佛罗里达赶到这里,究竟出于何种目的,我或许永远也不得而知。他们用某种手段,搞到了她原来的那份遗嘱,知道她大约有2000万美元的财产可以馈赠,因而对她的事务变得极为关心。他们在得知她家里住了一位律师以后,十分关注,因而德尔伯特就给也住在佛罗里达的朗道夫挂了电话。朗道夫于是拖着战利品一般的妻子,匆匆赶到了孟菲斯。今天,他们用能想到的一切问题,折磨了老娘一整天,最后成了她的保护人。

    这一切全跟我无关。我在心里暗自窃笑。我不知道这几个家伙到何年何月才能弄清事实的真相。

    就目前而论,包娣小姐十分愉快。而我因此也十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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