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半梦半醒之间,分不清梦境与记忆,时光回溯到最初相识的那一刻。
二零零一年,初夏,在我休学两个月后,我回到了学校。
颜晴坐在对面二楼靠窗的位置,每天下课的时候,我从沉闷压抑的教室里面走出来透气,我趴在栏杆上,假装毫不在意地看着她——她穿质地柔软的棉布衣服,Converse的帆布鞋,及肩的碎发总是随意地散着。
下课的时候,她也总是在座位上坐着,偶尔托着下巴看向窗外的风景,侧脸的弧度柔如新月,偶尔,她抬头看向天空的流云,我会慌乱地躲闪,怕她不经意间瞥见我。
当你对一个人用心的时候,你会发觉你们总会很轻易地遇见。走在路上会遇见,去餐厅会遇见……而在未相识之前,却好像从未遇见过对方。
于我而言,遇见她就会有好心情。高三的沉重与压抑,全因她而烟消云散。
我会发着呆,然后微微笑,手中的铅笔,在演算习题的笔记本上来来回回划,回过神来,才发现满满一页都是她的名字——颜晴。
从什么时候开始,颜晴这两个字不经意地刻在我的眉间心上?
同桌问我:“你不会是喜欢上那个女生了吧?”
我说:“可能吧。”
他觉得不可思议,“你脑子没发烧吧,高三想谈恋爱”。
我准备给她写一封信,我从试卷堆里面抽了一张空白试卷出来,在试卷的背面写字,用掉了一节物理课一节生物课一节自习课的时间,反反复复地写,又反反复复地丢掉。又用掉了一节语文一节历史一节化学和两节夜自习的时间,终于写完了这封信。我一次次鼓起勇气准备将信送给她,又一次次丧气而返。
次日的中午,我请假出校,怀揣着信,步行半小时走到了邮局,我用尽量工整的字体在信封上面写上,长信中学高二(4)班颜晴收。
邮局前竖立着一只绿色的邮筒,圆圆的身子,头上戴着一顶帽子,又笨又可爱。在将信往邮筒投时,我又开始患得患失了,如果信丢了呢?
我转身走向邮局的柜台,“寄信”。
工作人员懒懒地抬头望了我一眼,“投到外面的邮筒里就好了”。
“我要寄挂号信。”
对方接过信,看了一眼说:“挂号信要写寄信人地址。”
我在信封上没有留地址,是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谁。我打听过所有与她有关的消息,比如,给她写信的男生有很多,她从不回信,更多时候看也不看就丢到垃圾桶。假若我写的信也是这样的命运,被人知道那可就糗大了!我可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谁而轻看我,我宁愿这样隐秘地喜欢她。
我问:“可不可以不填?”
工作人员也懒得和我计较,我交了钱拿着挂号信的回执迅速闪人。隐约地听见身后传来嘟囔的声音,“毛病哦,这么近的地址还来邮局寄,还不如自己送去”。
我笑得灿烂,他们哪里知道此刻我的欣喜呢?
两天后,我在传达室的小黑板上看见了颜晴的名字,等到她的名字被擦掉时,我确信她收到我写给她的信,那封我已经能够默默背诵的信:
颜晴:
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你一定会很惊讶。收到这样一封莫名其妙地信。
我是谁,你不用知道。我觉得我们就这样做个秘密的朋友,很好。
认识你,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你知道吗?你给我的感觉是非常娴静的一个女生。在人群里,你不需要多说一句话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而我,就是这样认识了你。
简单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呢,身为一个男生,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无不良嗜好,当然,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像我这样的人,应该很无聊吧。
现在就读万恶的高三,有些压抑,很快,你升入高三也就能体会到了。不过,我比其他的高三同学幸福一些,理由嘛,secret!
还有啊,你下课应该多出去玩一玩。总是呆在教室里多闷呀。
嗯,听说有很多男生追你。我不是其中之一,因为我在高三啊。所以,你大可对我放心。
末了。很高兴认识你。
落落
我掩盖自己的身份用笔名给她写信,很没创意地用了所有男生接近女生时所用的招数,声明只是想和她做个朋友,她单纯地相信了我对她并无非分之想,所以,才有了我和她之间的开始。
十一来临。
每个人都奔向早已预定的旅程,寝室里空无一人。
第一天,我洗了一堆衣服。
第二天,我一个人逛街,买了一个蓝色的海豚抱枕,很大,放在床上可以占整个床的三分之一。我姓余,在给她的礼物里总爱送她“鱼”,吊坠也是,耳钉也是,抱枕也是。若我离去,想起她每天会抱着抱枕,心里也会稍有慰藉。
第三天,我早早地起床。挂在晾衣杆上的衣服随风飘扬,我取了自认为最好看的一套衣服穿在身上,仔细地剃了我并不茂盛的胡子,然后去理发店洗头发,让发型师做了一个好看的发型。
我仔细地检阅着自己,生怕自己有一丝不完美。
想起第一次和她约会,也是激动了很久,不停地照镜子,衣服翻来覆去地换。现在唯一改变的是,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约会。
我抱着海豚从寝室出门,在学校侧门的花店买了一束百合,怀里满满的物品,几乎挡住了视线。
G大的校园里面行人寥寥,空旷而又寂寞。我向着女生寝室的门前走去,间或有女生经过,纷纷侧目,视线落在比我还高的海豚和百合上。
我打了电话给她,然后等她过来,她微笑着走近,看见礼物时皱了皱眉,埋怨地说:“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我不要!”
我有些失落,“都已经带过来了,收下吧,总不能再拿回去。”
我把海豚和百合递了过去,她执拗地不愿意接受。僵持了很久,她终于妥协,“等一下,我先拿回寝室”。
我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发呆。地面上一只蚂蚁匆匆爬过,遇见一片薯片的碎屑,它用触角探了探,欢呼雀跃地围着薯片碎屑团团转,兴奋够了吃力地拖着薯片往回走。听说蚂蚁是要靠嗅觉探路,我恶作剧地在它回程的路上用脚来来回搓了几下。
蚂蚁忽然停下了脚步,不停地用触角探着路,在原地茫然的乱窜,它失去了赖以回程的路线,因此而迷失了方向,我忽然觉得有些伤感,多么像我啊。
一双熟悉的鞋子忽然停在我的身前,我仰首看她,冉冉升起的太阳在她身后,她皎洁的面庞在灿烂的光辉中模糊得几近不真实。
我打开旅游地图,翻阅市内以及周边的旅游景点信息。我问她:“去哪里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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