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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大漠

  日头跳出了晨雾,淡淡的阳光透过高高的杉林,斑斑点点落在黄绿相间的秋草上。

  顾昀抬头看看天,又望望已经被抛在大军身后的一片山谷,对曹让道:“传令下去,就地扎营歇宿,不得生火。”

  曹让应声,骑马下去传令。

  众人听命,纷纷下马休息。连夜赶路直天明,军士们已经疲累不堪。不少人拿出糗粮和水囊用食,却是静悄悄的,除了偶尔一两声马嘶,竟听不到一点声音。

  谁会想到这里竟有两万精骑?馥之坐在地上,望着四周静谧的高山密林,心中有些感叹顾昀军纪果然严明。

  昨日入夜之后,馥之跟着他们连夜骑马离开平阳郡,向西一路奔至了榆塞。

  榆塞常年设为军事关隘,没什么商旅往来。从这里出去,过一片山地就可进入大漠。

  她望望前方,只见地势渐渐开阔,像是快走出去了。现在顾昀终于下令歇息,想是已经自信不会被羯人的细作发觉。

  馥之心里想着,正想去拿点糗粮充饥,却发觉一个高大的身影正朝这边走来,定睛看看,正是顾昀。

  顾昀依旧一身甲胄,风尘仆仆,脸上却丝毫不见疲惫之色。

  他看看四周歇息的军士,最后,目光落在馥之身上。

  “左将军。”馥之仍坐在地上,朝他一礼。

  顾昀无所表示,却蹲下来看着她,少顷,道:“再往前十里便入大漠,我等长途奔袭……”

  “馥之生死由命,绝无拖累。”馥之没等他说完便已镇定地接话。

  顾昀目中有些讶色。

  馥之平静地看着他,唇边浅笑。

  顾昀没有再说什么,略一颔首,站起身来,朝来时的路走去。

  馥之望着他的背影,过了会,继续去取糗粮。转头时,她发现旁边的军士不时地拿眼瞅她,似好奇又似猜测。馥之弯弯唇角,没有再去理会。

  这些人此去大漠,无不是以性命赌军功。馥之知道,顾昀虽可以带她去氐卢山,但要他保证自己万全却是不可能的。

  不过说归说,顾昀毕竟还要靠她找白石散人,倒也不会由她放任。馥之瞅瞅对面坐着的一个年轻人和一个大胡子,拿出糗粮,掰下一小块糗粮放进嘴里,细细地嚼,双眼望向头顶碧莹莹的天空。

  氐卢山头四季覆雪,秋冬之季有奇花仙草,叔父几年前曾带馥之去过,为的就是求仙草,却因时节不对抱憾而归。今年在方士中有“仙乡广纳”一说,各地都有醉心方术之人大炼丹药。馥之觉得叔父很有可能会去氐卢山采仙草,便把此地作为行程中的一重,必定前往要查看。

  叔父若真在氐卢山,倒也不白费一番力气的。馥之心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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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阳郡里,大将军何恺麾下几万人酉时拔营,已经列作长队开往北行进。

  附近郡县中百姓闻知大军出塞,纷纷赶来。何恺治军规整,驻扎时与附近乡人秋毫无犯,早有口碑;又兼传出药方消退了疫疾,乡民们更是感激不尽。大路两旁站满了人,都是来送行的百姓。

  王瓒骑在青云骢的背上,身姿舒展,衣冠堂堂。风时而掠起他的广袖,与俊美的面容相衬,更是自有一番儒雅和飘逸。

  当他走过人群时,总有些低低的赞叹声相伴;目光稍稍流转,看到的也尽是女子们含羞景慕的眼神。

  王瓒抬头看看东方喷薄而出的朝阳,秋风凉凉地拂在脸上,只觉惬意无比。

  “仲珩!”后面传来张腾的声音。

  王瓒回头。

  张腾骑马赶上来。他的队列行就接在王瓒后面,两人可以一路并行。

  “可知昨夜左将军去了何处?”看看四周,张腾低声问。

  王瓒瞥瞥他:“何处?”

  “我也不知。”张腾道,却一脸神秘:“不过军司马我以为,前方羯人早有盯梢,大将军却仍照原路行进,必是要左将军以奇袭接应。”

  王瓒笑笑,没有说话。这些猜测他早想到了,心中疑惑的却是如此机要之事,姚馥之怎会掺在其中?他越想越觉得,顾昀定也是被她用螟蛉子要挟了。

  妖女。王瓒心里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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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万人马在山地中休息了半日,下昼,顾昀命令继续向前。

  如他所言,行进不到一个时辰,两边草木渐渐稀少,地面上的沙愈发多了起来,大风吹过,远处黄蒙蒙的一片。

  “那就是沙漠?”馥之听一名军士好奇地问旁人。

  馥之望着眼前的景象,没有言语。

  她上次随叔父去氐卢山也是走大漠,不过并非此路,而是从再西一些的凤鸣关走的。那里有西北各地商旅往来,十分热闹。叔父在经过氐卢山的商队中挑了一个最大护卫最精良的,谈好价钱,便带着馥之上路了。她还记得那时自己趴在骆驼上,望着满眼澄黄的沙漠,惊奇地睁大眼睛,也不顾日头毒辣,定要去爬沙丘……

  馥之望望四周,眼下还没有完全进入沙漠,她却已经闻到了那久违的沙尘味道,勾起心中的记忆,却也不禁兴奋起来。

  沿途的风景一点一点变化,两三日后,大地终于变作一片金黄的颜色,与蓝天相映,鲜明得刺目。

  众人知晓已经进入沙漠,领队的将官命令曾经进过大漠的老兵向新兵讲述要领。

  沙漠中的气候很是奇怪,虽已是秋天,白日里却仍热得能把人生生烤熟了似的,夜里又冷得像进了冰窖。顾昀调整了行程,日中歇息,下昼赶路;亥时歇息,酉时赶路。尽量避开最炎热和最寒冷的时候,以缓解人马疲乏。

  馥之有过去的经验,遮蔽防寒之物带得齐全,如此过了几天,除了赶路时觉得体力常不济和苦恼出汗惹脏,却也从未有别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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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熊熊燃起,驱走黑夜中的凛凛寒气,营地中飘扬着阵阵香浓的烤肉味道。

  顾昀自从那日之后,再也没来看过馥之。

  不过馥之知道,自己做什么顾昀都必定是知道的。

  她看着手中滋滋冒油的野骆驼腿,朝对面坐着的两人笑笑:“可以吃了。”

  “真的?”其中那年轻些的喜笑颜开,凑过来。

  馥之用刀子割下一块肉,递给他。

  那人就着刀子咬下一口,嚼了嚼,两眼放光,忙对对身后的大胡子连声道:“好吃好吃!快来!”

  大胡子也笑,凑过来,馥之将肉同他们分下。

  这两人,年轻的叫余庆,大胡子叫田文。自从出了何恺的大营,馥之很快就发现这两人就一直跟在她身旁,却不归附近任何一个士吏管辖,心中很快明白过来。

  不过这两人虽奉命监视,却知道馥之是驱疫的扁鹊,对她倒是处处以礼相待。馥之也不是难相处的人,两三日下来,他们之间虽仍有防备,却已是交谈自如了。余庆和田文都是头一回进沙漠,馥之告诉诸如他们如何喝水更节省、夜里如何睡觉更温暖之类的事,两人对馥之更是愈加敬重起来。

  “姚扁鹊做的肉甚香,可是用了佐料?”余庆边吃边问。

  “正是。”馥之点头,将手中一小把草籽给他们看。

  “这是何物?”余庆好奇地问。

  “我也不知名字。”馥之笑笑:“正午歇息时见山丘边上结有好些,便去采来了。”

  田文问:“扁鹊怎知其可为佐料?”

  “我叔父教的。”馥之说着,

  田文看看余庆,片刻,余庆笑笑:“姚扁鹊的叔父知晓得可真多。”

  馥之亦点头,却没有说话,将双眼看着面前的火堆,仿佛看到叔父边给她烧着肉边教训她:“馥之须记住,无论到了何处,口中之食,定不可将就……”

  她苦笑,若说叔父在尘世中会有什么放不下,那定是食欲了。在他的倡导和教授下,馥之很早就学会一些在野地里煮食的方法,知道没有油盐时怎么做才能让味道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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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佐料?”篝火旁,顾昀看着手中的一小撮草籽,道。

  “是。”田文道:“小人已问过向导,确是些香草籽,过路商旅常常用来烤肉的。”

  “如此。”顾昀颔首,沉吟片刻,道:“你回去吧。”

  “是。”田文道。说完,他却没有立刻离开,瞅着顾昀欲言又止:“将军……”

  顾昀抬眼。

  田文小心翼翼地看他,笑笑:“小人见姚扁鹊是个随和之人,又是女子,将军何须如此防范?”

  “嗯?”顾昀微微莞尔:“你二人觉得无趣?”

  田文愣了愣:“不是。”

  顾昀目中意味深长:“那是收了扁鹊好处了。”

  田文一听,急忙摇头:“不、不是,将军……”

  “回去。”顾昀扫他一眼,转过头去。

  田文红着脸,讪讪地转身走开了。

  姚馥之一路倒是本分,似乎到氐卢山之前,也真不必再防她使什么招式了。顾昀坐在火边,瞥瞥田文离去的方向,唇边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不过以姚馥之的心智,这两人日日跟着她,岂有看不出其中奥妙。他不过是想让她明白,她的一举一动都在自己眼里罢了。

  他低头看看手中的草籽,片刻,抬手撒到火里。

  只见火苗微微摇曳,周围的空气中荡漾起一阵淡淡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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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将军待扁鹊不错。”营地的另一边,余庆吃饱喝足,已经和馥之聊开了。他说了一段家乡的趣事之后,忽然说到顾昀,道:“就说今日这野骆驼,只猎得两头,将军却独独给了扁鹊半只腿。”

  馥之正在用旧冬衣把双脚裹住,听他这么说,颔首:“左将军待人是不错。”

  这话她是真心的,周围那么多人,只有馥之得了肉。不过,她不会忘记顾昀心里还惦记着白石散人。

  余庆笑道:“将军是我最敬服的人。”

  “哦?”馥之抬眼看看他,有些好奇:“为何?”

  余庆道:“将军虽青年,却英武无畏,战功赫赫,又兼身世高贵,世人皆翘首。”

  “如此。”馥之道。

  余庆却对馥之的反应感到诧异:“扁鹊未听过将军之名?”

  馥之微笑摇头。

  余庆似看异类般睁大了眼睛,似乎很是不信:“岂不闻‘东州明珠西京玉?’”

  馥之一愣。

  这句话是出自前丞相卫儃口中的名言,她当然知道。卫儃是本朝名士,一生好品评,这方面得来的名声却比做丞相要大得多。“东州明珠西京玉”乃是他的名句,是他观东西两地男子后有感而发的经典之语,广为流传。

  其中,“东州明珠”指的就是颍川谢臻。

  谢臻生于望族谢氏,自幼便以貌美闻名。十一岁时,他曾随父亲往京中,当时丞相卫儃一见大惊,赞其“皎皎兮明珠”,从而闻名天下。

  馥之的父亲与谢臻的父亲是好友,馥之与谢臻也自幼相识,这些事她自然了解得很。

  不过,她却从来不知道“西京玉”指的是谁。

  馥之停住手上的动作,看着余庆,狐疑地问:“你想说‘西京玉’就是……左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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