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第143章万事大吉
白狼王一不做二不休,带着军队往前冲突。头一日他还猜想对方箭矢用尽,但如今竟然不是如此,只见四面八方忽然出现稀稀落落的轻步兵,紧接着就是挟火而来的如蟥火箭射在帐篷布上。
率领些轻步兵的将领正是谈谦,在黄翎羽这一次持续三日的连续计提出时,他也是首先提出反对意见之人,皆因箭矢不敷三日之用。但黄翎羽则哂笑,命人取来一捆箭,问:“这些箭矢做工优良,箭杆乃伐树所造,白羽乃鸟儿翎毛,箭头乃青铜或精钢所造。造一只箭矢所需纹银大约三钱,咱们一日数十万地射箭,自然入不敷出。”
他又使人取来另一捆箭:“这些箭矢乃是苇杆代替树木、用油纸代替翎毛、用燧石代替铜铁,十杆箭所耗纹银大约一钱。虽然准确度有些偏差却也不是差很多,而且在乱军之中,随手射箭都可以杀死人。兼且原材料丰富,制造时间也短,大家就混合在规制箭矢中凑合着用也好。”
拿到实战来用,如果只以“凑合”水平来评价,效果是大大的好。而且和正规箭矢混合着用,还令白狼王以为己方箭矢不足,犯了轻敌冒进的错误,以至于陷入火海之中。
谈谦等一干将领心中拜服,暗忖军师果然是军师,普通谋士只能考虑到战场上的应变,而军师却连市侩小贩缺斤短两的道道都钻研至深,连箭矢也能做出缺斤短两的事来。
哪知道黄翎羽心里则是叹息无限,这种最简单的箭矢早八百万年前就有。一般人以为箭杆越坚固越好,哪知道箭矢的杀伤力只看箭簇不靠箭杆。光是一枚石刀就有如许的杀伤力,何况是燧石打制出来的箭簇。而原始人拿树叶代替翎毛也是有的,不照样也去捕猎野兽吗?
◆·◆
且回当时战况,在大半日的紧追和断续的小规模冲突之后,第二日中午,白羽军溃逃深入南王慕容楠槿辖下腹地。昨夜一战使得白羽军伤亡近万,在黑夜离乱中走失分散的兵卒达到了两万。
白狼王只能率众往包围疏落的地方撤退,企图沿途收束兵卒,重整阵型。此时终于形成了白羽军如楔子般往西南而去,南王军紧追其后的形势。
观看着白狼王由溃败中振作起来,迅速重整阵势,卓剑迅速下令只赘在对方尾后,不多作交战。
是夜,两军在前后相隔两里地的两座山上安营下寨。白狼王失了营帐粮草,只能就地而睡,但南王军中却不一样。相对而视的两座山上,南王军一方篝火星星,每一个地灶旁聚集坐着十数个兵士,就连能随军而行的伤患都出了医帐,与战友们席地而坐。
没有酒就用水来代替也行,没有酒盅就用饭碗来代替,篝火照得人人的脸上都是火红潮热,憋了三日的战意,轮换着养精蓄锐了三日,今日总算狠狠出了口气,所有人都是大胜尽兴的气氛。
忽然有个伍长站起来,指着远处一个白衣穿着的人大喊:“看啊,就是那人!就是那人拉了一夜的二胡,把‘逃命王’给逼出军营匆匆逃命去的!”
这一声叫立即引起无数人的瞩目,但见那边主营帐中,主将副将陆续出来,大家认得那稍矮瘦些的是陆军师,而陆军师身旁白色长衣的人就不认得了。过不多时,就有“那人是陆军师的夫人”的传言迅速地传播。
慕容炽焰跟随黄翎羽走出营帐才不久的时间,就发觉远远近近不知凡几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脸上。他不自觉地摸了摸脸颊,没发现沾上饭粒,但还是莫名其妙,只好低头去看黄翎羽,问他:“我长得很奇怪吗?”
黄翎羽当时正和卓剑交谈着一些什么,闻言才回过头,上下左右仔细给慕容炽焰察看,炽焰也乖乖站着任他翻弄。最后黄翎羽注意到周遭士兵们崇拜无比的目光,恍然大悟,扯着他肩膀将他拉低下来,压低了声音道:“你在鹏组里呆久了,也没见过这等军中场面吧。今夜难得闲来无事,你就去和他们玩玩。”
慕容炽焰头昏耳热,默默盯黄翎羽一眼,再去看那些士兵,仍然觉得无趣,只是摇头。
黄翎羽补充道:“他们挺爱听你奏乐的。”
慕容炽焰眼睛亮了起来。
黄翎羽命人取来一杆竹笛,递给他:“去吧。只一样,别用内力。”
“嗯。”慕容炽焰乖乖的点头。
黄翎羽看他转身大步走过去,长发飘飘地散在背后,叫住他:“先等等,回来。”
炽焰回过头,一脸的困惑,不过还是不疑有他地回了来。黄翎羽给他正正衣服,然后就手找了一根干净筷子,将他背后长发都盘起来,一边道:“火这么大,别把你头发给烧了。难得长这么漂亮,烧了多可惜。”
插完,拍拍炽焰的肩膀,示意他可以自己随意去了。正巧卓剑叫黄翎羽回到帐中议事,几个副将对他敬而远之,只有远远近近的士兵们充满好奇和崇拜的视线一直偷偷停留在他身上。
慕容炽焰摸摸自己的头发,感觉十分奇怪。从前父皇爱他貌美,祭祀出巡从来都让他披发而出,只有杀人时或许还会勉强束上一下。披发披这么多年,今日却竟然被人盘了起来,多么奇异的感觉。
他想了想,还是将那根筷子抽了下来,塞入自己腰封里仔仔细细藏好。拿起自己发尾,再想想,还是依黄翎羽的意思直接打了个发结,才拿着笛子随便找一个篝火过去。
卓剑将黄翎羽拉进帐篷后,还没开始讲话就跳将起来,冲出帐篷去找慕容炽焰。然而现如今找一个已经融入大军的人不过是海中捞针,如何找得见?他懊恼地回到帐中,发现黄翎羽已经安坐下来,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卓剑责怪他道:“只有没见过四皇子的人才相信他是你的‘夫人’,我可知道他就是慕容炽焰。”
“那又怎样?”
“你就这么安心啊,刚才你可是把他头发盘上去了,人家一眼就看出他又喉结。有喉结的不是男人难道还能是女人?是男人难道还能做你夫人?士兵们一眼就能看出的谎言啊。”
“是啊,但是有问题吗?”黄翎羽很无辜地问。
卓剑几乎要吐血,他发现和这个人相处久了,自己绝对也会变得“怪怪的”。
“好了好了,不用这么担心。大家认出来就认出来了呗,难道男人就不能和男人结亲啊?”
“你不在乎自己的名誉我也不管,但如果被士兵们追根究底知道他就是慕容炽焰那又该怎么办?”
黄翎羽叹气道:“事情会变化的知道吗?炽焰他以前是大皇子的人,但如今已经被大皇子抛弃了。再说,他不是已经站在我们边的了吗,士兵们可不会管他以前是谁,他们亲眼看到他帮着我们打白狼王,这样就万事大吉了。”拍拍手,“嗯,谁能给士兵们带来胜利,他们就相信谁的做法。正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们是万事大吉,万事大吉啊!”
说完,起身走出去。
“哪里看出万事大吉啊?”卓剑心想,“还有他刚才那些‘男人就不能和男人结亲’的观念怎么这么怪呢?还有四皇子‘以前是大皇子的人’,然后‘被抛弃了’?……难道四皇子真的是以美色侍奉着黄翎羽!完蛋了,千万不能让其他将领发现这个秘密,否则陆军师的威信又要降低一个档次了!”
◆ⅲ第144章男男相亲
黄翎羽出得帐来,一眼就发现远处一个篝火堆四周已经倒地不起一大片,微笑着穿过去时,渐渐在喧哗声中听见不堪入耳之音,然后发现那些倒地不起的大多还都是捧腹大笑几乎晕倒的。
炽焰还在聚精会神的演奏中,久不久就有人颤抖着手拍他肩膀,颤巍巍地:“兄弟,你太有才了!”
那些士兵看见黄翎羽过来,纷纷让路,直到黄翎羽坐下,慕容炽焰还在吹。
当此时,两个人坐在篝火前,火光映照,热风吹得碎发在颊边飞舞,众人只觉得不敢逼视。
黄翎羽低声问一个人:“你们看出来啊。”
在场的哪里还有人不认得他,都小声:“是啊,军师,你的夫人怎么是个男人啊?”
“你们觉得不好?”
几个士兵不好意思地摸额头,哂笑道:“如果是军师的话,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啊。只是,还是不太好吧……
黄翎羽一摊手道:“没办法啊,我也找过老婆的,那些女人一个个都说我比她们还女气,不要!”指指慕容炽焰,“他也找过老婆啊,女人们个个都说,这男人怎么比我们还高贵漂亮,自卑死了,不要!总之,我们都是同病相怜,然后就到一起了。”
说到这里,士兵们左看右看,都觉得说得有理。越看越觉得是个有自尊的女人都不会嫁给他们的。而且黄翎羽掐起兰花指,学起女人来有模有样,伴着慕容炽焰的奏乐效果非凡,大家又抱成一团笑在一起,哪里还记得男男不亲之事。
一士兵喘着气问:“军师,你怎么掐起兰花指这么顺啊,我想掐都掐不成形啊。”
“哎呀讨厌,奴家就是喜欢这样子了。”
“天,天!谁来杀了我吧,为什么我军的军师竟然是这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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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非璜急匆匆地从书房出来,直奔鹰舍。黑羽旗传递书信有两种方式,一是信鸽,一乃飞鹰。信鸽虽然容易繁殖,但都是定点投信,它们只认得自己居住过的地点,而不认得要找的人。飞鹰训得好了,则可凭鸟笛声认人,虽然培养不易,却不容易丢失情报。
他将一张信笺卷起塞在一只黑色猎鹰腿上的竹筒里,即刻放飞出去。只见那黑鹰迅速变成一个小点,远远向西南方向去了。只是阎非璜还是忧心忡忡,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如此失策。
派去黄翎羽身边的护卫有两名,琵琶和琴瑟。先前派琵琶过去的时候,仔仔细细让琵琶千万不能泄露是他派遣过去的。可是后来差遣琴瑟过去时,却忘交代这一句。只希望这段时间不要发生什么意外的事件才好。
既然关系已经断了,就这么断下去吧——阎非璜想过很久,最后才终于想通了这个道理。他为黄翎羽做了什么其实不重要,也不需要黄翎羽知道。他只想黄翎羽能好好的活下去,希望黄翎羽和他再无瓜葛。今世今日的个状况,于他而言或许是最好的结局了。
而此时,南韩国内也终于形成了统一的意见,皇帝下诏书遣黑羽旗金倍尔丹宁率军接应白狼王,力求救回白羽旗。这一纸诏书来到黑羽旗宣诏也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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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晚上之后,陆军师娶了个男人做夫人的传言就在军中传得一发不可收拾,顺带着的,他们走在一起的原因也被当作笑话传遍了军营。
战事当前,士兵们竟然还有时间分为三个派系,舌战打得可谓激烈,说得是口沫横飞。理智派认为情有可原,现实派认为只要能打胜娶男人也没关系,保守派则最顽固,一直叫嚣着“悖逆伦常”之类的观点。
军队里等级森严,这些人自然不敢找黄翎羽麻烦,但非属于军中人士的慕容炽焰则没少挨整。不是要将饭菜泼到他身上,就是要把他绊倒。只可惜慕容炽焰武功本就高强,哪里是他们些卒子能够匹敌的。
心情好时,慕容炽焰只当没看到有人要捉弄他。
心情不好时,炽焰就丢一个冷眼——“记住你了”的意思,晚上到这人帐子里把人捉出来丢到白羽军前,自己也找个地方坐了,开始拉二胡……(不要问我他是怎么把人找出来的,他干杀手的,找人是基础中的基础。)
几次下来,还有什么人敢去找他麻烦?他恐怕是比陆军师还要可怕的存在,“拳头就是硬道理”在慕容炽焰的行动中得到完美的诠释。
当然还有另类派系,原本掖着压着不敢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逐渐也敢于——陆军师多好看啊,娶回家也不错啊;他夫人太凶恶,就算吧……之类的语言。
在卓剑的指挥下,南王军不断将白羽旗压入柴郡西南。在初战时,白羽旗就被意想不到的战术切断了补给线路,虽然深入敌国腹地,却无粮草支援,就算想要沿途劫掠,却发现满地粮食还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要找村民却都是家家户户空无一人,米缸饭桶全部空空如也。
想要泄愤地烧毁村庄农田,发现夏初多雨,稻麦湿润,根本点不起火;而一旦要烧村庄,不知怎的就冒起毒烟滚滚,村庄还没烧完,己方士兵就被毒倒了数百。如此几次下来,再也没人敢以烧泄愤。
反观南王军,几个将领每日站在高处,看着白狼王越发暴跳如雷,士兵越发颓弱丧气,军队步步陷入绝境,乃至于逃兵越来越多。大家不用多言心中也已经是感慨万千。
民间有谚语——磨刀不误砍柴工。当初军师提出要沿途“安置百姓”,耗费许多时间精力,以至于让白狼王突破第二防线。当时他们还责怪陆军师的昏头,甚至迁怒了主帅卓剑。如今观之,方知主帅和军师的眼界就是不同,每一步落子,都是为五六步之外的棋局定下的铺垫啊。
且说这日清晨,黄翎羽才从营帐里出来,就看见一名士兵匆匆忙忙向这里走。黄翎羽心里面一咯噔,暗想大概没什么好事。到得那士兵小跑到他面前,气喘吁吁地道:“柴郡里来了使者,说是要见军师大人。”
柴郡的使者?
“长什么样?”
“男人,挺魁梧的,皮肤也黑,三十岁左右。唔,他还和军师您是同姓。”
黄翎羽掐下巴想了想,点头道:“你到隔壁军帐中去,帮我把程平叫起来,跟我一起去。”
“程平?”士兵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可不认识这个人。可是又不敢问。
“就是满脸苦瓜样,二十来岁快到三十的一个大哥。你一看就知道,像别人都欠了他钱似的人。”
黄翎羽这么说,士兵马上有了印象。在这附近传令是经常的事情,他也的确见过这么一苦瓜样的人,只是不知道他叫做程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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