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上去大概只有十三四岁,穿着一袭白色的上衣和一条波斯式的灯笼裤,肤色白皙,一头栗子色的短发略卷,俊秀的脸上,一双浅褐色的眼眸中带着盈盈笑意,犹如蔷薇一样柔嫩的嘴唇边正勾起一抹娇媚甜美的笑容。
灯神,居然是个超可爱的小男孩呢。完全颠覆我想象中的巨人形象。
“你,是神是鬼是妖?”我咽了一口口水,慢慢的平静下来。
他甜甜的笑了起来,“主人,我是灯神,是您把我的封印解除了。”
灯……灯神?god!还真的有灯神?
我很快就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忽然想到有个听话的仆人也不错呢,而且是不是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的心里顿时兴奋起来,看着他道:“那你是不是什么都要听我的?”
“是的,主人,我是属于您的。”
“那好,那你先让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吧。”
“……我办不到。”
“什么,法力这么弱?”
“我,我只是个小小的神灵。”
“那好,那就再简单点,快变点吃的出来。”
“厄——我也办不到。”
“那你到底会什么!”
“我,我什么也不会……”
啥?我瞪着他,怒道:“什么也不会也敢叫神?”这个没用的灯神,是怎么混到神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队伍里的?
他忽然眼圈一红,低声道:“我也不想做什么神,就是因为太没用,才被父亲封印在这个灯里。”
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道:“待在这个灯里好像也不错啊。”
“不要,主人既然解除了我的封印,我就要追随主人。”他一脸坚决的说道。
“我才不要,难道叫我每天捧个铜灯走来走去。”我立刻一口回绝。
“我可以附身在主人随身的物件里,不一定非要在灯上。”他还是一脸坚决。
“我——不——要。”我白了他一眼,什么法术也没有,我才不要多个累赘。
他的眼圈更红了,忽然抓住我的袖子哭了起来,抽抽答答道:“我要跟着主人嘛,我要跟着主人嘛……”
我忽然觉得很好笑,这个小帅哥怎么像个小狗狗……
“如果被主人抛弃,我一定会被父亲再次封印的。”他用那双水波漾然的漂亮大眼睛哀怨的看着我,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不行,我的心又要软了……顶住,顶住……不行了……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道:“你叫什么名字?”
“……就叫灯神啊。”
“拜托,这个名字不适合你,这样吧,你就叫小灯吧。”
“小灯,很好听的名字呢,谢谢主人!”他立刻破涕为笑,唇边立刻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酒涡。
我怎么会碰上一个这样的灯神,不过,灯神如果暂时跟着我,那么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不就没了吗?不对,不对,眼前的这个小灯怎么可能会是阿拉丁里那个神通广大的灯神……一定不是同一个神。
正想着,忽然听见那个女孩发出轻轻的呻吟声,小灯立刻消失不见了。我也顾不得问他到底附身在哪里,赶紧走过去,女孩已经睁开了眼睛,她伸手轻轻摘下了面纱。
这是不是就算是倾国倾城的容貌?她的额头洁白细腻好象来自中国的陶瓷,她的眉毛弯弯如宰牲节时的新月,纤长弯曲的睫毛下是一双幽黑动人的大眼睛,红润的小嘴仿佛熟透了的波斯樱桃,丰隆的胸脯象跃跃欲飞的鸽子。
“你不就是刚才那个姑娘吧,感谢真主,你没事。”她笑了笑,坐了起来。
“刚才,抱歉,你要不是想救我,也不会被流沙卷到这里来。”我不好意思的说道。“没关系,看你样子好像不是本地人吧?”她打量着我。我心里一动,不是正好可以问她这里是哪里吗?“请问,这里离巴格达远吗?”
“你要去巴格达?”她笑了笑道:“这是巴格达以南的阿什沙姆沙漠。”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还好,离巴格达也不远。
“对了,看你的容貌,难道是从唐国来的?”她忽然问道。
“厄——是啊。”我点了点头。
她的表情明显愉快起来,道:“在巴格达有许多经商的唐国人,不过在巴格达的大多都是男人,很少看见唐国的女人。”她顿了顿,脸上流露出一丝甜蜜的神色,又笑了起来,道:“唐国人很好。”她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向四周环视了一圈,脸露忧色,道:“看来我们被困在这里了”
“别担心,我有办法。”我冲她笑了笑,道:“我在大唐学了点法术,出去应该没问题。”
说完,我掏出符咒,念了咒文,符咒幻化为一根银棒,落在了我的手中,我拉起她的手,轻声道:“闭上眼睛。”
银棒飞了出去开始旋转,头顶的沙子随着银棒的旋转而飞舞,不停的被吸进去,不多时,我们的上方已经一片豁然开朗,银棒飞回我的手里,带着我们出了沙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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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暴已经停了,此时的沙漠一片宁静,举目远眺,夕阳已不刺眼,红彤彤的挂在天际,余辉洒在无垠的沙漠,满眼娴静温和的光芒,与刚才那凶神恶煞的恐怖情景完全是两个世界。
“你没事吧?”我侧头看她。
她点了点头,道:“以真主的名义,我诚心的感谢你,是你救了我。”
“不用了,你要不是想救我,也不会被我连累呀。”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她笑吟吟的看着我。
“我叫叶隐,你呢?”
“我叫欧莱叶。”
欧莱叶?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我忽然瞪大了眼睛,欧莱叶,不就是这次任务的关键人物吗?不可能有这么巧的事情吧,也许是同名同姓?
“欧莱叶——公主?”我试探的问了一句。
她的脸上掠过一丝诧异的神色,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公主?”
我立刻跳了起来,“公主?你真是公主?当今哈里发的女儿?”
她显然以为我是惊讶于她的尊贵身份,笑了笑道:“我是公主没错,不过我还是很想和你成为朋友。”
原来眼前的女孩真的就是欧莱叶,好像穿越时空以来,这是第一次刚到这里就直接见到委托人前世的,这次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不过看她的容貌这样美丽,难道已经和魔鬼作了交易?
“我非常乐意和公主成为朋友,只是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现在,我当然是要尽可能和她套上关系了。
“我是到邻国替父王办些事,没想到回来的时候刚好碰到尘暴。跟随我的侍从们全被沙子吞没了。”她望了一眼前方,道:“父王知道我今天回来,应该会派人来接我,所以不用担心,很快就会有人来的。”
我对她的话并不奇怪,虽然现代的阿拉伯女人被套上了一层沉重的枷锁,但是在阿拔斯王朝的初期,妇女们享受很多自由,像欧莱叶这样的上层贵族女子在国家事务中颇有势力,而且,阿拉伯的姑娘们,也经常走上战场,指挥作战。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十世纪末期,由于男子过多的蓄妾,两性道德的松弛,过分的奢侈,妇女的地位一落千丈,严格的深闺生活制度和两性之间绝对的隔离,才变成了普通现象。
正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忽然不远处沙尘滚滚,漫天黄沙飞扬,伴随着一阵马蹄声,在迷漫沙雾中我隐隐见到了一队人马正朝这个方向疾驰而来,许多黑色的旗帜在黄沙中迎风招展,气势非凡。
“小隐,太好了,看,我的弟弟亲自来接我了!”欧莱叶兴奋的站了起来,在那里又跳又喊。
弟弟?既然她是阿拉伯公主,那么她的弟弟不就是——阿拉伯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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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那队人马就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
“哈伦!”欧莱叶已经跑上前去。
马上的年轻男子头戴夹杂着银丝的黑色库菲叶(缠头),几缕深褐色的发丝从库菲叶下漏了下来,随风轻轻舞动,他的腰间配着半月型弯刀,一袭纯黑紧身长袍将他完好修长的身材显现出来,犹如一只蓄势待发的矫健猎豹,麦芽色的肤色更是给他平添了几分野性的美,但他的脸却又不是纯粹的阿拉伯人的长相,秀美深邃的五官倒有几分希腊人雕塑般精致的轮廓,唯有那双灼灼有神的幽黑眼眸,让人想起了在沙漠上空振翅飞翔的高傲的雄鹰。
非常符合……王子这个称号……
“我的姐姐,你没事吧?”他急切的问道。
“我没事,哈伦。”欧莱叶看起来似乎很喜欢这个叫哈伦的弟弟。
“感谢真主。”他松了一口气。
等等,哈伦?莫非是哈伦•;拉希德?
哈伦•;拉希德,阿拔斯王朝第五任哈里发,其父为阿拔斯王朝哈里发马赫迪,母亲是来自希腊的女奴。听说他自幼天资聪颖,文武双全。曾经两次率军远征拜占廷帝国,拜占廷摄政女皇爱利尼被迫乞和纳贡。其父为表彰他的战功,特赐予“拉希德”(即正直者)的称号,立他为第二王储。在他统治的23年间,国势强盛,经济繁荣,文化发达。
历史和传说,一致承认,巴格达最辉煌的时代,就是是哈伦•;拉希德在位的时代。
怪不得他的容貌这般俊美,原来也算是个欧亚的混血儿。看他年纪,好像也和我差不多呢。
就在我打量他的时候,他也瞥了我一眼,又转向欧莱叶道:“姐姐,这个丑八怪是谁?”
“bang!”,一声巨响砸在我的脑袋上,丑八怪?他是在说我吗?我的脑中嗡嗡一片,有些发懵,丑八怪?我哪里像丑八怪了?出道以来,还从来没有被人叫做丑八怪呢。
我,又shock了……自信心严重被这个臭阿拉伯男人打击了……
“哈伦,”欧莱叶用眼神制止了他,道:“这次全靠她救了我,我要带她一起回宫。”
“什么?”他居高临下的看了看我,道:“带她回去?”看得出他一脸的不情愿。
“是,我要带她回去。”欧莱叶又对我笑了笑道:“小隐,你愿意跟我一起回去吗?”
我立刻点了点头,虽然这个哈伦王子让人很不爽,但是眼下任务重要,我一定要牢牢跟着欧莱叶公主。
欧莱叶翻身利索的上了马,对哈伦道:“哈伦,你带上小隐。”
哈伦一脸傲色的看着我,道:“姐姐,你没弄错吧,我才不会和丑八怪同乘一骑。”
“你有完没完,我哪里像丑八怪!”我终于忍不住瞪着他怒道,什么王子,我呸。
他一直保持那个居高临下的姿势,唇边勾起一丝嘲讽的笑容,道:“哪里?我看从头到脚,都是丑八怪。”
这个男人,真的真的很欠扁……
“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浑身包得黑不溜秋的像只猫头鹰。”我用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低低回了一句。要不是为了接近欧莱叶,我才懒得理他。
“哈伦,我们还要早点赶回巴格达呢。”欧莱叶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耐,她望了望天色,似乎有些焦急。我忽然想起她和魔鬼的交易,每晚都要被溶化,重新烧铸,一想到这里,顿时头皮发麻。
哈伦策马到我身边,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揪起我的领子把我拎上了马。
“喂,你怎么这么粗鲁!”我转头怒道。
“坐稳了,丑八怪,感谢真主吧,你居然能有机会和本王子同乘一骑。”他一甩马鞭,马儿飞奔而去。
真是一个超级自大,超级可恶的男人,忍耐,叶隐,一定要忍住给他一拳的冲动。
淡绿色的骆驼刺,墨绿色的椰枣树在黄色的平原上笔直矗立,随着马儿的速度渐渐放慢,周围的绿色渐渐多了起来,底格里斯河岸上原本零零星星的椰枣树慢慢的连接成了一道绿色的墙,河水反射的耀眼的光影不时从这道墙的缝隙中晃动着跳跃出来,两旁也出现了一些穿着阿拉伯服饰的人群。
充满神秘的巴格达城,就在眼前。
我在书上读到过,在阿拉伯语中,“巴格达”一词意为“神明所赐的恩物”。拥有1000多年的历史的巴格达,在成为都城以前,只是底格里斯河畔的一个村落。
巴格达的城墙是圆形的,也被称为团城,她分为内城和外城,城内还有里城,这三道城墙以哈里发的宫殿为圆心,宫殿四周是皇家及显赫人物的殿台楼阁。
进了城,我匆匆打量了一下周围,城市里到处是具有阿拉伯民族风格的建筑,鳞次栉比,装饰富丽堂皇。身穿不同国家服饰的人们匆匆在繁华的商铺间穿梭,由于当时波斯文化的流行,很多男女都穿着波斯服饰,蒙着面纱的女郎风情万种,偶而还能看见了几个穿着唐服,商人打扮的中国男子。
王宫就在巴格达的最中心地带,整座王宫用最好的大理石砌成,绿色的圆顶上矗立着手持长矛的骑士雕像,城门装饰着精雕细刻的花草、动物图案,窗户镶嵌着叙利亚出产的绚丽的彩色加釉玻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最让人叹为观止的是宫殿的大门上竟然镀满了黄金,怪不得这座王宫在历史上也被称为“黄金殿”。
走进王宫,宫廷庭院有欧式的大型喷水池,花园里种植着形形色色的奇花异草,团团簇簇的紫花地丁、枣椰花、鸢尾、白百合、桃金娘、香薄荷争艳斗丽。随风送来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
宫殿内的墙上挂着精美的波斯壁毯,地上也铺着同样豪华的地毯,果然是个奢侈的时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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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背景小资料:
伊斯兰教诞生后,教义中关于“你们都是亚当后裔”的思想,使阿拉伯穆斯林与异族乃至女奴的婚姻打开了方便之门,伊斯兰家庭特别是哈里发、王公贵族以及有钱人的家庭都变成了不同民族的混合体。当时,一个最普通的阿拉伯穆斯林,通过战争,也能分到至少10个“奴隶”战利品,而主人与女奴的结合,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一般女奴一旦为主人生了孩子,孩子归主人,女奴被称为“孩子的妈妈”,己不准将她任意买卖,待主人死后,女奴便成为自由人。于是,“混血”现象,在当时极为普遍,阿拔斯王朝的好几任哈里发,其母亲都是女奴出身。
由此,看来,也许那时真有不少帅哥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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