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八的生活是一个谜,而我刚好叫丘八。
这个名字不是我取的,帮我取这个名字的人叫做陈二。他这么叫我是因为他觉得我像个兵痞,和山贼响马是一路货。至于我哪里像兵痞了,我也不知道。起初我一直反对别人叫我丘八,只是后来就习惯了——大家都知道,习惯会让我们丧失警觉,而且蕴藏着危险。就好像丘八的外号,在某些人嘴里说出来像个恶毒的玩笑。(《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丘八:旧时称兵。“丘”字加“八”字成为“兵”字,含贬义。)
等我习惯了以后就觉得,丘八也没什么不好——世上有很多人姓丘,我自然没有意见,至于“八”,我以为比“11”好了很多,“11”像一男一女相敬如宾,站得这么远,根本没有发展的可能;倒是“八”这一撇一捺,立得歪歪斜斜,暗合了“异性相吸”的原理,说不定哪边的打个小盹,就搭在一块儿——我上课特别容易犯困打盹,结合身份便美其名曰“特困生”。因此,我对“八”字平添许多亲近之感。我幻想在上课打盹之余,能碰上瞌睡的某个姑娘,一起睡出一段佳话,我想会比唐伯虎的“三笑姻缘”浪漫很多。或许仓颉造字之时,已经替我考虑好了丘八这个名字的绝妙解释。
得意起来,就把这个想法告诉陈二先生,他哂笑说:“八”字的一撇一捺,活像是奸夫淫妇,也许勾搭成奸正是由此而来。他斩钉截铁的口气让我气馁,无言以对,便说他嫉妒我有此艳遇——人要自我安慰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陈二为什么要叫我丘八,我至今仍不明了,我想一定是我面目可憎,影响了陈二先生的食欲。不过我虽然长得难看,但是一定不可怕,因为我不过是一个学生而已,一个学生做不了惊天动地的事——马加爵之流除外——而且我还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不是祸害人间的类型,绝对不会做出人神共愤的恶劣勾当。如果不是长得对不起社会的话,我被叫做“兵痞”的可能性为零。这说明一个人的长相在生活中占了很大的分量,男人找对象时总说相貌不重要,那都是骗人的。初次见面而想给男人留下一个好印象,非得有一副不至于吓人的“尊容”。我就是因为长得太丑才遭到批判,对此长得和我一样经典的陈二说,“如果我有一副英俊的外表的话,我一定……”
可是我以为,假设的事情就是一个谜,如果这个谜没有答案,最好不要去猜测,猜谜向来不是好玩的事。我一直猜不透丘八,这个人就像N元N次方程一样让人费解,对于我这样的数学白痴而言,这是一个天大的谜——我对所谓的公式方程有天生的畏惧。在高考结束后填志愿的时候,我填的清一色全部都是中文系,就冲着这个专业不用学高数而来。所有的数学题目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谜,而它就是为了迷惑像我一样的数学白痴而设,上帝看着我们为它绞尽脑汁的时候,一定是在沾沾自喜。
就好像我,当我逃离了数学公式以后,就有一种成功后的得意。直到大四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才知道,我迫不及待地逃出一个圈套,只是为了跳进另外一个圈套,这是关于我的生活的谜底——只有把大学上完了的同学才能体会到,四年的生活不过是一个圈套,而生活是个遍布着谎言的谜。这个谜就像生活本身,深不可测——如果现在无法理解也没有关系,将来一定会明白,只是时间的问题,而不是我们智力的问题,而且这个谜语和咒语有关。
我现在就是中了诅咒的青蛙——变成了什么我不知道,因为童话里面只写到王子变成青蛙,但是青蛙是要变成蟑螂还是蚂蚁,童话故事里面没有说。我觉得最好是王子,变成王子就可以找一个漂亮的公主。
陈二说,你想得美!陈二又说废话了——我说的话明显就是为了表达我自己的理想,所谓的理想看起来总比现实会美一些,要不然它就没有什么意义。
大概丘八就是真的从青蛙变成了王子。
丘八有一个女朋友,具体一点说是曾经有一个女朋友,现在已经没有了。然后丘八就相信一定会有女人去找他,所以一直在等。结果他把春天等过去了,夏天等过去了,秋天也等过去,还有冬天。现在春天又来了,但是女人还是没有来。一起参加等待的还有陈二,但是他缺少我的耐心,因为他还比我小,没有我的老练。不过等待是一个谜,这个谜没有答案,就算有底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公布,没有一点可靠之处。但是就是这样还是让我们充满了期待。陈二在他的诗歌里说,对于生活,所有的答案会在一个合适的日子揭晓。
这句话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信心。
大学四年级的某个时期,我住在一幢民房的五楼,按照生活的逻辑,只有谈恋爱的男女才有理由出去住民房,据说这样做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就很方便——现在每所大学附近的房子的租金都很高,都是谈恋爱的同学害的。而我光棍一条出来租房子也显得很另类,另类的结果就是被人们当作怪物,即使我不承认我也是一个怪物也不行,就好像我被人叫做“兵痞丘八”,其中没有什么道理可讲。虽然一个人的生活有点孤单,但是在这里我有足够的灵感写小说,这是最大的收获。
比如现在我就可以很大胆地写:
丘八有一个女朋友,现在住在一起过夫妻一样的生活,他的妻子有一头黑油油的长头发,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其实瓜子脸也没有关系,重要的是要有白皙的皮肤,还有高挑的身材,这样的女生穿连衣裙尤其漂亮,如果光看背影,简直就是少男杀手,丘八就是这样被她迷住的。
小说就是这么写,不需要多少自己的经历,只要你能瞎掰,就有人相信。我现在做什么都是一个人,但是我在这边说,我有女朋友,就有人会相信。这个道理是我高中的一个叫做寒枫的死党告诉我的,事实告诉我,他说得没错。不过我现在没有女朋友,整天独自猫在租来的民房里,陪着我的是老鼠和蟑螂。我说自己有女朋友,那是因为我希望自己的生活看起来会好一些,而且如果写我没有女朋友,就不符合潮流,并且说我自己有女朋友还能方便自己在小说里抒情。
看到这里陈二一定会很严厉地批评我说:妈的跟郭敬明一样煽情。据说郭敬明同学师承琼瑶,描写女性就写得美若天仙才敌李易安,描写男人就俊如潘安富比西门庆,这样的人演的戏男女都爱看,还赚足了别人的眼泪。但是我并不奢望所有的俊男美女都来看我的小说,虽然都来看最好。为了证明我和她们的区别,我不惜牺牲女孩穿裙子的美感,决定不让女生穿连衣裙,我觉得她们穿我的11号球衣比较合适。我的个子虽不大,但球衣都是超大号的,一般女生穿上以后可以遮住膝盖,比她们的连衣裙更长一些。这样看起来也有飘飘欲仙的感受。
这么做还有一个理由,我们学校在一个沿海城市,这城市风大,夏天台风的机会很多。风大跟女生走光的几率成正比,而穿裙子是女生走光的前提。我想了很久都不能想出除了穿裙子还有什么办法让女生在台风来临的时候走光,于是决定让她们穿上我的球衣。这样可以大大提升了女生的走光率。有句话说,世上永远不缺少走光,缺少的是发现走光的眼睛。
可惜的是至今为止,我的11号球衣还没有女生穿过。所以,美感本身也是一个谜。理想中的东西不能实现我就容易伤感,我常常想象自己有一个女朋友而事实却没有女朋友,伤感的情绪就上来了。那时候我就会表现得很温柔,一点也没有兵痞的作风。
在陈二看来,生活不需要太多抒情的东西。他在前不久很潇洒地说:“谁伤感就毙了谁!”不过我觉得,这个说法很吃亏。因为伤感是现代青年的思想走向,如果一个个毙过去,加上没有打中的子弹,一百个陈二去卖身都不能凑足子弹钱,实在太浪费了,我的意思是有钱不如一起拿去喝酒。
陈二去卖身的可能性很小,他实在太瘦弱了,我想只要稍微有良知的女人都不会让他骑在身上——也可能不是因为那些女人有良知,而是怕第二天惹上人命官司也有可能。一不小心陈二死在女人的身上,就成了西门庆第二了。那就要改叫“西门二”,而不是陈二。但这个说下去也没有什么价值,用不着太深入推敲。
陈二之所以被我称作“陈二先生”,除了他比较瘦弱之外,也因为他会写诗,而我不会。我一直以为写诗是一件很浪漫的事,陈二每天都这么浪漫,就值得我们羡慕。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曾经为班上的一个女生写了很多情诗,我读了那些诗歌以后就想直接嫁给他,要求同床却被拒绝。他说:“距离才有美感,你别让我恶心得以后都写不出诗来。”接着又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通诗歌的好话,而我一句都没有听明白,但是那天我恶心得吃不下饭。
我以为那个收情诗的女生会和我一样扑在陈二的怀里,谁知道没有。她只骂了一句“神经病”,就把那些诗丢进了垃圾桶。那时候他还没有决定“谁伤感就毙了谁!”所以开销不是很大,还有钱请我喝酒。如果这句话他早些时候说,我一定会要求他买下一个军火库,然后让他站着让我瞄准,把他射成蜂窝。因为失恋那天他伤感得比郭敬明还像琼瑶,差点骗走了我的眼泪。
那时候我们还大一,把谈恋爱这件事看得像朝圣一样庄严,恨不得每次约会之前都要沐浴吃斋。但是后来决定免去这些繁琐的细节,而把神圣感放在心里面。因为沐浴留下的一堆衣服没人帮忙洗,而吃斋更困难,本身我们就很瘦,再吃斋非得变成木乃伊不可。于是开始向酒肉和尚学习,“酒肉穿肠过,爱神心中坐”表明了我们的对爱情的虔诚态度。
丘八,也就是我,要比陈二混得好一些,在大一的时候,就有一个女生对我的球技甚为折服,于是决定跟我拍拖,这个女生叫做吴菲。陈二很眼红,决定放弃自己潜心修炼的羽毛球,而改打篮球。花钱买了一套白兰相间的篮球服,苦练球技,三天过后,他约我在球场上不见不散,说要用刚学来的球技,把我打败。
我为了显示先驱的大度先让出球权,他抱着球往里面冲,好像舍身炸暗堡的董存瑞。我说了一声“带球撞人”,球权就归我了。他也没有和我争论,陈二在球场上虽然横冲直撞,但还算讲公道。
五分钟过后第一局比分出来了是6:0。第二局开始的时候他开始扮演“含蓄派”,撅着屁股拍着球往里面顶,我一眼就知道这是跟打中锋的黄三学的。这种打法需要有一身肥肉,或者一个空前绝后的屁股。这些陈二都没有,所以被我一个盖帽以后就没有碰过篮球。
黄三也是我的舍友,他长得一身好肌肉,而且相貌英俊,是我们中文系硕果仅存的帅哥,如果不是他,咱中文系连“玉树临风”的招牌都没有。招他入学实在是中文系之福,如果别系的女人敢说,“你们中文系连个长得像个男人的都没有。”我们让黄三往她们面前一站,一个个花痴的女人就意乱情迷。他理一个小平头,前面留着一绺头发,在打球的时候他喜欢带着NBA的头箍,头箍有蓝色的,也有红色的。但是他打球的时候不管戴上哪个头箍,配上他结实的肌肉,微弓雄壮的身躯,我总会想起动画里面拿双节棍的忍者神龟。
比赛结束后,我和陈二坐在篮球场前面的台阶上,他拍着篮球问我:丘八,你球龄几年啦?
我说,六年吧?
听到这句话后他开始露出绝望的表情。
我说,你还是别练篮球了,等你练到我的层次的时候全年级的女生都有孩子了。
陈二一脸郁闷。接着,他强烈要求我自愿请他吃饭,既表示我赢球后的喜悦,也顺便安慰他输球的痛苦,要求我“自愿”是因为他不想欠我人情怕以后还要请回去。
后面他偶尔还打过几次球,他上场以后总有人要被人抬下来,要么是他,要么是别人。所以他的人气指日飙升,大家都不想自己身上的零件坏掉就心甘情愿当他队友给他传球。
黄三在我的下铺睡了两年,是我们宿舍唯一的男人。这是按照他的理论得出来的结论,他认为,男生和异性做爱以后就晋级为男人,要不然就一辈子都是男生。这就像古代的科举制度,那些一辈子都没有通过乡试的读书人就叫做“老童生”,而一辈子都没和女人上过床的男性就叫老男生。
他在我们上了大二以后每次看见我们宿舍的每一个人都叫柳下惠,而且不分场合,就因为我们到那时还是“男生”,而没有变成男人,让我们无比憎恨。后来我和陈二决定以后看到黄三的时候就大喊一声“男人”一边很热情地冲过去和他拥抱顺便亲他的脸颊,当他女朋友的面尤其如此。陈二还觉得要像某些女生一样嗲声嗲气地撒娇更有效果,于是义无反顾地试了一次,想起陈二先生的媚态我现在都还浑身起鸡皮疙瘩。
果然,不久以后黄三再也不叫我们柳下惠,但我们一致决定叫他“黄世美”还要求他自愿,并且签下协议书。黄三为了不被女朋友误会,只好妥协,只是在协议书上特别注明这个称呼只在214宿舍流通,出门无效,画押时就像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和外国人签不平等条约一样委屈。他没有被叫做“陈世美”是因为陈二也姓陈,便觉得喊多了丢祖宗的脸,所以私自决定在族谱里面开除陈世美,让他改姓黄。
我曾经在学校的操场和一个女生长时间地拥抱,那个女生叫做吴菲——那是我的第一次。只是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具体的时间,而地点也有些模糊,因为操场改建过了,我记不得操场原来的样子。这说明我这个人有个大毛病就是健忘,我总是把往事忘记,然后根据模糊的印象虚构新的故事。
这些故事有好有坏。作为完美的故事,最大的成就是要让大家都觉得自己也可以像丘八一样编,但是我的想法却是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我是编的。写小说需要作者有虚构的天分,我希望我的虚构不是真实,却超越真实。
那天我和吴菲在操场上拥抱,我把她抱得很紧,她说她要在我的怀抱里面融化了,她的话让我想敞开怀拥抱整个操场的北风。只是我忘了我那天有没有吻她,如果没有,那真是我大学的一大憾事,因为当年夜黑风高,正好下嘴。前不久我到新区体验生活(丘八读的大学因扩招而人丁兴旺,呈现出僧多庙小的态势,便在近郊另辟天地,我们称它为新校区,前几年全国上下都在建设新校区。作者注)住在一个学弟的宿舍里面,这个学弟叫李四,在不久以前他和他女朋友送给我了一只大布狗,说是要让狗狗天天陪我睡觉,省得我孤枕难眠。因为这个关系,我特地过去谢他,并且不惜牺牲自己的色相陪他睡。只不过那个晚上李四心情不好,即使我和他们舍友的聊天妙语连珠,他也毫不动容,一个晚上屁都舍不得放一个。
那个宿舍里面正好谈论跟女朋友接吻的感受,一位刚尝过甜头的师弟说,“那味道比鲍鱼熊掌还要好。”我问他熊掌是什么味道,他很果断地说:“我没有吃过,应该和接吻是一个味道。”这样的表达引起了含蓄派的强烈不满,含蓄派通常认为人接吻就要像蜻蜓点水,这样才有美感,而不能像啃熊掌一样粗鲁,意境全无。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他,蜻蜓点水不叫“吻”而是叫“亲”,至于吻和亲有什么区别我暂不明说,一来是因为我的理论来源于男人黄三,这个理论能不能成立还需要时间来鉴定;二来是因为实在不忍心毒害下一代。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也有。
我们几个人就数陈二比较单纯,不知道“日后再说”和“操之过急”的潜台词。所以我和黄三经常要负责上扫黄班的课程(注:此处“扫黄”和“扫盲”的意思相同),陈二虚心好学就是不肯缴学费,引起黄三的不满。后来就剩下我一个人担任扫黄班班主任兼课任老师工作,含辛茹苦,兢兢业业。
而后来黄三把陈二不缴学费的精神发扬光大——把老爸给的学费都用来泡妞,花完了自己的再向我和陈二借。鉴于兄弟一场,我们都很仗义地借给他,可是到现在他还没有把借的钱还回来,我因此推论出黄三不会有好下场,因为狗改不了吃屎。果然在一次玩一款叫“大富翁”的游戏时他才一会儿就破产了,原因是向银行贷款了三十万迟迟不肯归还。因此我还特别嫉恨银行的权力,如果我有银行的权力,我就不用担心黄三借钱不还。我可以把他的女朋友冻结起来,让他拿钱来赎,不然就让他女朋友卖身还债——不过这个也是理想化的做法,即使我真的有银行的权力,我也不敢拿黄三的女人开刀,黄三的女人姓聂名昭,是我们学生会主席。古语有云,“现官不如现管”,得罪了这些干部肯定没有好日子过,而且聂昭还给我们带来不少方便,我们也不忍心弄翻了自己的保护伞。
陈二在我谈恋爱以后开始形单影只,因此写了更多的诗抒发自己的感情,我记得最清楚的是那一句:
我要我的恋爱
记录少年的所有忧伤
他一直都在给自己物色对象,在短短的三年失恋了20多次,差点赶上了樱木花道。更可恨的是每次失恋就要找我们自愿请他喝酒——自从那次打球输给我让我自愿请客成功之后就学得这么无耻。不过他追女生的手段我是知道的,开始时写情诗,发现写情诗不行了以后就制造巧合。大二上学期的他在宿舍宣布要追隔壁班的晓雯,先花痴地在宿舍说了一堆晓雯像女神,像狐狸,像猫之类的诗歌意象,然后花一周时间观察晓雯的生活规律。
一个星期后,他很有把握地在七点半的时候起床,成功地导演了一次邂逅,据说他成功地陪晓雯走到了文科教学楼。因为晓雯对他莞尔一笑,他就灿烂了一天,傍晚很有兴致地在阳台上看日落,接着歌颂夕阳。他小人得志的样子引起我们宿舍全体的嫉妒,那天晚上等他睡着以后,我们把他的闹钟往后拨了十分钟。
第二天他起床,来不及穿第二只袜子,晓雯就到楼下了,他决定就这样冲出去。又不能从后面追上去打招呼,只好采用迂回战术,像汪精卫一样曲线救国。从齐修楼后面的小路跑上昌平山,从另一个出口下来,出来是物理系的教学楼,经过物理系教学楼才是中文系教学楼,在昌平山出口门前还有三分钟时间平静一下呼吸,顺便整理一下发型。然后出门看到晓雯就说:“哎!这么巧……”
谁知道五天以后晓雯也很碰巧地绕道走另一条去中文系教室的路了。然后陈二又想让黄三自愿安慰他受伤的心灵,结果黄三看穿了他的伎俩,严词拒绝。
我们心甘情愿借钱给黄三其实别有用心,因为黄三的女人聂昭是我们的学生会主席,这官在大学里面可了不得。在一个系里面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官——但不是像古代的丞相,因为丞相并没有多少实权;相比之下,更像是明朝东厂锦衣卫的厂公,应该是魏忠贤之类的人物。不过有点可惜的是,黄三的女人不是阉人——据说,一个人的器官少了,就心理变态,因此会对另外一些东西嗜之若狂,电视里的太监大多贪财,就是这回事。
可是我们不知道聂昭有什么嗜好,所以觉得无法和学生会主席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后来听说她还没有男朋友,而且她还算稍有姿色。经过宿舍的全体成员一致推荐,决定让黄三出马,把聂昭泡到手,到时候我们全都是皇亲国戚,允许犯一些不大的错误。而且犯错了比较容易弥补,万一无法弥补,也容易摆平。比如逃课被老师逮住,补假条就很容易。据说,女人当上了大官以后或多或少会好男色,虽然挑剔了一些。比如唐朝的武则天,听说也把许多男人放在后宫养着,以此推测聂昭的脾性,或许行得通。于是我们舍长召集全舍人员,对他追求聂昭的工作召开专题动员会议。最后,会议达成一个共识:黄三必须尽快追聂昭,同时还决定第一步行动是由丘八代笔,写一封声情并茂的情书。
情书全文如下:
Dear昭:
你好。
不知道这样称呼你会不会唐突佳人,不过直呼你的名字显得生分——我一点也不希望我们生份,对于一个爱慕者来说,这会是怎么样的痛苦呢?我想都不敢去想。如果只用一个“昭”就更显得冒昧,只好采取西方一个简便的前缀。
在我眼里,你不是最漂亮的,可是漂亮又有什么用呢?再漂亮也顶不住时间的侵蚀;你不知道的是,你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韵味,它牵引着我的目光。当你出现在齐修楼下,整个世界都生动起来了,在微风里颤动的树叶儿,也充满了人情味。这些都是你带给我的,让我心存感激。我以为,你出现的地方就是天堂呢!
上课本来是一件顶无聊的事。换了平时我宁肯在宿舍睡觉,要么在图书馆看书。只是,当我发现了你的好,我便爱上了上课,因为我可以看你啊,在后面偷偷看你的背影,乌黑的马尾辫,如果一不小心捕住了你跟同桌对话的笑脸,我便可以笑上一天,连梦里都在笑着。后来你把头发染了,也烫了波浪尾巴,虽然有些人说,你像头卷毛狗。可是,我还是觉得你可爱呢,就像是最可爱的芭比娃娃,让我忍不住想要吻你——当然,我不敢,我会被你当作流氓的。说真的,我想做你的“流氓”,如果你愿意,我就甘心做一辈子的流氓,不过,只对你。
我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像个恋着糖果的孩子,傻傻地恋着,恋着,像一个孩子,而你是那块诱人的糖。你会把我当成孩子吗?我也把你当成孩子,我们可以傻傻地爱着,一直到垂垂老矣,那时候,你还是我的孩子。
我现在最怕的就是周末了,那意味着我可能两天都碰不到你。那两天不知道有多漫长。我不怕告诉你的,以前我觉得我们辅导员有点讨厌,不过,当你跟他站在一起的时候,他也好像变好了。我怀疑你是上帝派来救我们的天使……
呵呵,你一定会笑我儍,不过我不介意,是你让我变成一个傻瓜,在爱里,我就是一个笨笨的傻瓜。
完了!光顾着表白了,居然没告诉你我是谁,我是黄三,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呀。万一你误解了,把我当成别人,我会很伤心的。我不怕被拒绝,也不怕你伤害我,喜欢一个人就应该不顾一切的,是吗?我喜欢你不顾一切,真的。
试着考察我,好吗?我像个千锤百炼的战士等着你的考验呢。
好啦,很晚了,整个宿舍的人都睡了。一想到你我就不想睡觉,不过明天还得去教室看你呢,还是早点休息了。我想,这时候,你一定在做着最美丽的梦。希望梦里有我,那时,我一定是抱着你的,在你耳边轻轻地告诉你:ILoveYou!
祝你快乐!
黄三
X年X月X日
然后在陈二的建议下,黄三又在日期后面很慎重地加上“凌晨两点零八分”。陈二看来,加上这个具体的时间,可以证明黄三的诚意——作为中文系的学生,写情书不是难事,但是,半夜里起来写情书给别人,就是难得了。当时我也是这样想。
第二天,黄三把书交给聂昭,然后溜走。后来吴菲评价说,都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真是老土。不过我却不以为然,我觉得写情书更能体现对感情的重视。如果直接抱着花去求爱,就好像拿着钱去买东西,一手交花,一手交人,如果生意谈不拢,便一拍两散。抱着的玫瑰花还可以再找买家。
聂昭可能是第一次收到这么直接的情书,一翻开看到英文里最常见的Dear便脸热发烫,心中责怪写情书的人太过直露,这个词语未经自己允许便擅自使用,显得彼此太过亲昵。不过她却没想到“Darling”更令人反胃,如果换成了中文的“亲爱的”则更显肉麻。
聂昭匆忙把情书浏览一遍就合上,怕自己轻易被掳走了芳心。没有经过半点周折,就达成了恋爱的协议,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商店门口打折的促销货,质不优且价廉。于是想摆足了架子,先造成难以接触的冰山美人形象,以获得更多的爱慕。就好像有财力的老板,靠表面的装修造成店里商品档次高的假象,让店铺看起来也有比较高的品位。
聂昭合上情书以后想一下又觉得意犹未尽,总觉得情书里面的某些字句值得玩味,于是又拿出来仔细品读。特别是里面“我想做你的‘流氓’、我是一个笨笨的傻瓜”这类的语言撩得她浮想联翩。她忽然觉得全世界的快乐都向她跑来,这一刻她是幸福的。但是,马上就提醒自己应该冷静,黄三这个人早有听说,隔壁宿舍对整个系的男生帅气指数进行排名,他的人气最高;不过不知道人品怎么样,这个还有待考察。忽然又生出无端的担心——自己毕竟不算一个美女,充其量就是穿着够入时,黄三为什么要看上自己也值得推敲。
最可恨的是,黄三居然说自己烫发以后像只卷毛狗,这是无法原谅的。以后一定要找机会教训他。但是现在一定要按兵不动,假装没有收到过这样的信,让黄三先吃顿闭门羹。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像他自己说的一样,不顾一切。
可能是她突然收到情书,也可能是第一次收到情书,感觉好像是月经初潮到来,虽然自己严守秘密,到处隐忍不说,可是总是怕自己在不经意间被人看出端倪——更可怕的是这个秘密藏在心里也不安全,一想起情书上大胆的“Iloveyou”,脸蛋便很不争气地春光荡漾,它像是地底下的毛毛虫,随时都想着要破蛹成蝶。接下来几天,聂昭都没勇气碰到黄三,但是又很希望碰到他,黄三大胆的眼神让她想念不已。于是出了宿舍以后,每时每刻都作好碰到他的准备,没有碰到他便觉得怅然若失。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偶遇的机会,两个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聂昭就抿着嘴笑一下,然后拉着身边的女伴,低头在黄三身边走过去。
黄三回到宿舍就跟我们反映他们碰面时聂昭的反应。我们听说聂昭肯对黄三笑,就开心不已。在我们看来,如果没有拒绝,便已经成功了一半。因此,我们集体认定,第一步的目的顺利达到。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找个天气好点的晚上送花给她,然后还叫我们想一句比较文雅的句子写在上面,后来经过我们全体推荐,决定用陈二推荐的这一句话:
你是唐诗中最美的女子,
迟到了何止万千?
这句话究竟是陈二自己写的,还是从别处借鉴,我们不得而知,只是这句话颇为古典,还契合了中文系追求委婉的要求,而且充满了浪漫的联想,因此得到所有人的喜欢。后面再写上约会的时间地点,说要请她吃饭。
过了两周,黄三就告诉我们,事情成了,他终于抱得美人归。黄三说,女人嘛,多说些好话,多花些钱,多送几次花,就搞定了,糖衣炮弹的威力真是非同凡响;黄三还说,如果一个男人有足够的信心,征服女人就易如反掌。也许这就是兵痞和帅哥的区别,换了我去,一定是灰溜溜地败下阵来。陈二说,像电视里面演的,一个男人长得帅气、肯花钱、会浪漫、再加上满嘴的花言巧语,女人不被迷住才怪。我想,确实是这样子。
照理说,他第一个脱离王老五的组织,应该是他请我们吃饭,但是那次是我们请他。黄三的意思是,我为了大家牺牲自己的色相,辛苦打入领导层的内部,这么劳苦功高,应该你们请。我们想想也对,说不定以后还多有仰仗之处,于是就慷慨解囊请黄三喝酒。
酒席上,黄三俨然是老大的模样,举手投足间气派十足。
小王说:以后你要罩着我们一些,不然我们的日子就难过了。
黄三说:我没罩啊,女人才有罩。
我看黄三得意的样子就很不爽,顶了他一句:我靠!那你就用你女人的罩罩我们。你女人的罩不是挺大的么?
舍友大笑。
后来,我们宿舍果然得到了好处,每个人或大或小都当上了一官半职,貌似有头有脸。
陈二说我很不厚道,把别人的隐私全部写在纸上,而对于我和女朋友的故事却只字不提,这样有失公道。既然陈二要公道就不妨给他公道,我写东西向来民主,只要你很有诚意地向我交涉,我一定会集中考虑你的问题,争取让你满意。
接下去我就按照陈二的要求写我和吴菲的故事。
我大一的时候住在齐修楼214,关于我们的宿舍大家有很多说法,有些人说像狗窝,有些人说像养猪场,说什么的都有。而我不同意他们的任何一种说法,因为我觉得这边比较像集中营。虽然宿舍成员是随机安排的,但是电脑居然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把整个文学院长得鬼斧神工的男生都集中在这里,与隔壁宿舍形成强烈的反差。而我们的存在是黄三更显得玉树临风。
可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丘八还是找到了女朋友。他的女朋友是个饱读诗书的人,也就是琼瑶阿姨经常写的那种类型。我猜测这种类型的女生通常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不希望像丘八这样的兵痞出去做祸害,所以把他收起来豢养;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她对戴眼镜的兵痞感兴趣。但是这个兴趣是无法挽救的病症,就像癌,一旦患上就无药可救,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
我继续描述吴菲的外貌:
她正是一个皮肤白皙的女人,身材也很高挑,这些都符合我的审美标准。我感觉每一个人心中都有对自己对象的要求,在合适的时候遇见了合适的她,那就好了。所谓的感情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我认为晓雯之所以回避陈二是因为陈二太相信巧合。陈二一直觉得,只有神秘的邂逅才能产生美好的爱情,如果像我和吴菲一样产生的感情就像是成克杰的银行存款,来路不明。这个观点和我写小说的观点有那么一点相似,我觉得写小说就必须出于虚构,不要太依赖于现实。陈二以为,只有真实的事情才值得一写,但是我觉得,如果什么都描绘现实而不虚构的话,故事就可能不够好玩。总是想描摹现实一定写不好小说,小说与生活、爱情都没有什么关系,比如郭敬明写的小说,虽然大家都知道很不现实,但是还是很多人喜欢看。但是我写得比较现实,欣赏的人就比较少。我觉得,人都是喜欢做梦的,也喜欢看别人做梦。
我在和吴菲谈恋爱的时候特别迷恋她穿连衣裙的样子,她就像是琼瑶的小说里走出来的姑娘,娇羞可人的样子让我无法抗拒;而在她眼里,我的态度不是无法抗拒,而是居心叵测。爱情是建立在互相误解的基础上的,吴菲以为我居心叵测,所以希望我一直对她心怀不轨;而我一直是无法抗拒,迟迟不肯心怀不轨,所以我们是一对恋人。而后来有一个叫水水的姑娘,她知道我无法抗拒,而我也正是无法抗拒,所以她才居心叵测,这就没有爱情的味道了。
吴菲喜欢我居心叵测,这和她喜欢猜谜有关系。她对于我们的爱情的答案是:丘八这么善良,偏偏却对我居心叵测,真是太好了!
我不喜欢猜谜,却很擅长猜谜,但这个谜我却没有猜出来。因为这个谜底不符合逻辑,不过女生的思维向来不合逻辑。如果她的想法处处合乎逻辑,就不是女生了。并且,我是一个理性的男生,想不到这么居心叵测的谜底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我就失恋了,这是我第二次失恋,第一次失恋因为我暗恋的对象找了男朋友。第一次失恋叫痛苦,第二次失恋叫作难受,等到我再一次“喜欢”上水水又没有结果的时候,就已经只剩下伤感了。说明感情这东西和“出牛痘”有相似之处,只要你出上一次,或者多出几次,对它就有了免疫力。我现在因为出了三次痘,连对“疯牛病”的免疫力都有了。我在“喜欢”上加上引号是因为我吃过爱情的亏,就再也不肯相信爱情的存在——照理来说,初恋是最宝贵的,二恋三恋就变得贱价了。但是,在我身上发生的好像不是这样,在失去过一次以后,我变得更加吝惜自己的感情。再和女生交往,就好像是去商店买东西,非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人货两吃才能心安理得,决不肯平白无故地付出。这也是和吴菲分手以后的故事,也许,正是我的这种心态,让水水选择离我而去。但是失去以后我再也无从知晓原因。
吴菲在决定让我追她以前做了一些准备工作。有一天我正在操场打球,吴菲很紧张地跑过来问我,“有没有看到一个钱包?浅蓝色的。”我当然没有见过,她很顺理成章地邀请我帮她一起找,我受宠若惊地答应了,结果当然找不着。后来她为了表彰我为她找钱包出生入死,特地请我吃饭。在学校侧门口的“沙县小吃”大摆宴席,请我吃情侣套餐(拌面加扁肉,作者注)。多吃了几次,我们就变成名正言顺的情侣了。
后来根据水水的描述,这个丢钱包的故事背后还有隐情:
吴菲在给我们篮球队加油的时候看上了丘八,然后就决定要让丘八主动追她。后来她的钱包就有计划地失踪了。据说吴菲曾经在丢钱包的事情上犹豫过,她用的钱包是日本产的“mizuno”,价格不菲,后来想了一个晚上,决定临时去学生街上买一个便宜的丢。
当然这个故事中的故事不能百分之百相信,因为吴菲总告诉我,水水居心叵测,而居心叵测的人说出来的话通常有自己的目的。我想水水的目的就是要打击丘八,让他发现自己其实一直活在吴菲的设计里面。这样做就有可能让丘八觉得水水是一个善良的女人,然后无法抗拒她的吸引,一旦丘八无法抗拒地被吸引,水水就有机会居心叵测。
吴菲丢钱包是不是策划好的阴谋我不知道,反正结果相同,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就是这么回事。世上有插柳成荫的故事,也有插阴成柳的故事。不过“插阴成柳”的故事,都是儿童不宜的限制级,需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观看,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陈二因为我不会写诗歌就鄙视我,这是我唯一对他感到不满的地方。我觉得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表达的权利,有些人在郁闷时喜欢唱歌,而有些人喜欢沉默,还有些人喜欢逛街,这和人品没有关系,只是生活的习惯。鄙视别人的习惯是很不厚道的事。在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他就曾经批评我:
“写什么小说呢?叽叽哇哇说一堆全是废话,还是写诗歌好,言简意赅,多好!”这句话和电视上做的广告一样不容置疑——电视上常说:“做女人,挺好!”但是他从来不明说女人在哪里挺好,或者是女人挺在哪里好,只任观众随意揣测。不过陈二经过我们的反复教育之后却说:“不但女人要挺,男人更要挺。如果男人不挺,那跟太监有什么区别?”这句话引起214全体舍员一片掌声,纷纷向舍长建议列入214经典言论集,等我们有钱了结集出版。
我就回答:“写诗歌的没有一点前途,明明可以写成一个故事的,却弄得跟便秘似的,使劲挤也就这么一点点。”
“可是写诗比较有快感,有灵感一晚上就好几首。”
我说:“写小说的快感让人感觉充实多了。”
“小说快感来得太慢!这跟做爱一码事,操的快感是什么?泄呀!不泄那体力活有人干么!”
我说,“扯淡,操也是一门艺术。得慢工出细活,你要在自己有快感的同时保证读者也有快感,不能只看自己泄了没有,不然和强xx有什么区别?”
陈二说:“诗歌就是慢慢地泄。”
“谁说的?小说才是‘九浅一深’啊,可以挠到痒处,又能戳到痛处。这才是‘操’的至高境界,这样阅读和写作都有快感。嘿嘿,诗歌能写出这样的语言吗?”
……
陈二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在我面前说过写诗歌比写小说好的话。因为同样是两个男生,但是我对男女之事的道行比他要高出一截。所以在这场争论中我就占了上风——在自己不擅长的方面和别人比较,就是自找屈辱。比如,碰到陈佩斯就跟他比头发,碰到潘长江就跟他比身高,这样做人才有优越感。后来陈二跟我比通常就是说,“你自个说说,我们两个谁的诗歌写得好?”我只有认输的份。
本来我并不应该把这么淫秽的言论写在小说里面,亵渎艺术。不过这是故事的起因,我写了这么长的小说了,只有这段故事是真实的,如果不这样写很容易招人非议。
写到这边黄三有意见了,他觉得生活和我说的不一样,因为他从来没有听过我和陈二的争论。他的意思是,什么是生活,什么是小说,我说了不算。我告诉他不算也得算,如果这时候还跟他讲道理,我就白白被人叫做兵痞了。而且我的稿子总是这么写,都写这么长了,按照读者的观点,这些应该百分之百真实。
我自己的看法是,从技术角度考虑,我希望读者都把我说的故事当真,这样能证明我的虚构能力;但是从我的名誉角度而言,最好人人看了就忘。因为我的语言太过直露,尤其是前面关于“小说和诗歌”的争论,更是惊世骇俗。
据我所知,我在说假话的时候通常比较含蓄;而说真话的时候就直白了。我跟陈二讲的最直白的话也就是上面的话,它直接刺伤了陈二的自尊心。但是黄三不是这么想的,他认为男人说话最直白的时候是在床上对着女人的时候,每个字都是调情,每句话都是勾引。
这个我没有经验,因为我是男生,而不是男人,并没有表明立场的权利。但是因为黄三的这种想法,我对床上的事情无比神往,我以为床上的对话一定是妙语连珠。后来我发现黄三和她女朋友经常下午翘课,傍晚的时候就可以看见黄三的女人坐在我宿舍里面容光焕发。我忍不住就想起武侠小说里面写的一门叫做“采阳补阴”的武功。然后黄三会邀我和陈二一起去小饭馆里煮鸡肉姜汤,黄三喝汤真称得上是牛饮,据说这汤是不错的补品,又不贵。不过这汤喝多了,陈二和我通常精力过剩,只好半夜里起来换内裤,如果一不小心撞在同一个时间,就还得互相打招呼:“嗨,你也起来啦?”接着摇头苦笑,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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