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洗衣机巨大的轰鸣声里,我和他面对面坐在他家那张唯一用来打八十分的桌子旁。他倒是没有对这间屋子表示出多么大的陌生感,他所有的时间全部用来看自己脚上那双漆黑的运动鞋,不知道是不是在找细菌。
我陪他枯坐,面前放着一杯水,一包三五。
我一直在用我的大脑思考一个严重的问题:晚上吃什么?
我把最后一根烟拿出来,递给他,用试探性的口吻说:“还记得你会抽烟不?”
他终于抬起头,但是仍旧没有看我。他把我面前的水杯举起来一饮而尽,然后走到自己的床上,把枕头死死按在脑袋上,就像一条垂死的鱼。
我把烟点着,爬到他床上,把他脑袋上的垫子扔飞,对着他的脸狠狠地喷了一口烟。
“喂。”我说,“你爸爸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
他不回答我,挣扎着站起来,用力把我推在床上。我吓得一惊,他却已经站起身来,拉开门,跑了出去!
我踢翻了桌子,拉开了门,跟着他一起走了出去。
他头上的纱布还没能完全拆去。他顶着它们走在夜晚的大街上,像一只受伤的没头苍蝇,也像马戏团里的小丑。我上前拉住他,大声喊:“你给我回去!”
他用力甩开我,像什么也没听见,继续往前走。
我朝他大吼:“喂,你再这样老娘也不管你了!”
他根本就没回一下头,我又跟着他走了一条街,他往前一拐,不见了。我忽然觉得一种没有来由的轻松,不见就不见了吧,随他去哪里,我才不要管他,让他死了算了,早死早轻松。我蒋蓝没有当雷锋的命。
于是我没再跟上去,我到永和豆浆吃了一碗牛肉面,打车回了自己的小屋。奇怪的是,门没锁,我推门进去,发现屋里坐着一个人,是不可一世的吴明明。这次她戴了个巨大无比的墨镜,但纵是她戴个蜘蛛侠那样的面罩,我想我也能一眼认得出她来。不过也真的不得不服她,居然能找到我住的地方。瞧,这就是本事,不是吗?
“刚才房东来过了,我替你交了三个月房租。”她说,“你有困难,应该早一点来找我,你也应该知道,我不是那种不讲情份的人。”
“谢了。”我在床边坐下,“下次一定。”
“你应该知道我找你是为什么。”她说,“我不希望你被坏人耍得团团转。”
我飞快地接嘴:“我又不是没被耍过。”
“别耍小孩子脾气了。”她哄我,“我想知道,是谁给了你那些东西,还有些什么,你都告诉我,我不会亏待你。”
“十八万拿来我自然会说。”
“你要真配合,别说十八万,八十万也可以考虑。”她墨镜后的眼睛显得很深遂,“你也知道,我跟你姐,情同母女,她走后,我好一阵子都缓不过来。现在我看到你,就像看到她。我怎么忍心……”
“得,没钱就请走吧,”我打断她,“我困了,没时间听你废话。”
“告诉我那人的名字。”她说,“只要你把他交出来,我马上给你钱。”
“十八万?”我问。
“好。”她说。
靠!可是,叫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值十八万的昙花一现的叫什么古木奇的臭小子!
“三天后告诉你。”不得不承认钱是巨大的诱惑,于是我只能用缓兵之计。
“好,我等你。不过我警告你,别骗我。不然,你也不会好过。”说完这句话,墨镜天后吴明明女士从我的破凳子上站起身来,一歪一扭地走出了我的破屋子。
我在床上躺了十分钟,进行了冷静的思考。然后我跳了起来,收拾好我自己,去了酒吧。我发誓,为了那十八万,也为了看吴明明跪在那里求我的一幕,就算掘地三尺,我也要把那小子给揪出来!
然而,三天过去了,我在酒吧喝了三天,等了三天,问了能问的所有的人,都没有得到一点儿有用的信息。
那晚发生的事,渐渐变得像一个梦境。难道那小子真是从天而降?见我蒋蓝混不下去了,前来拔刀相救的好汉么?
我才不信。
第三天晚上守株待兔失败之后,我忽然想起了阿布。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能不能找到他的家人,会不会认得回家的路?这些天都吃了些什么?尽管我知道,再去关心他会给自己惹一个很大的麻烦,但我劝了自己很久,也没能劝住自己不去看一看他。也就是说,像我蒋蓝这样的人,是坏不到底的。
我推开阿布家的门,一眼就看到了他。哦,谢天谢地,他居然记得回家的路。
他盘腿坐在床中央,光着上身,在叠纸飞机。
我无法描述我看到他的那一刻的惊讶。
充满讽刺意义的是,我想起来我小学时唯一背诵过的一篇课文。讲的是一个想家的红军,半夜一个人坐在油灯下拿着妈妈给他缝的毛衣默哀。
阿布此刻的神情,实在是和小学课本插图上的那位大叔太像了。
那张简陋的单人床周围都铺满了鲜花般的纸飞机,五颜六色,用了各种各样的纸张:有时尚杂志,有百服宁说明书,还有A片封套……
真是应有尽有。
我惊讶地问他:“你要去卖纸飞机?”
他不理睬我,继续叠纸飞机。我有点害怕地凑上前去,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脸颊。这一拍不要紧,我以为我拍到了开水壶,他满脸发烫,好像已经发烧了!
我把他脱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替他套上,他却不买账,力大无穷地一把撕开,纽扣全部撕落了。
然后,他用血红的眼睛看着我说:“莫莫,饿。”
说完这三个字,他栽在了纸飞机丛中。
奶奶的,老子只剩下四千块,不知道治不治得了一个精神病?怀着这样沉重的想法,我又一次把阿布送进了医院。
他居然三天没有吃饭,叠了三天三夜的纸飞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也是三天三夜都没有穿衣服,否则,他怎么会烧到四十度五?
医生已经告诉我:他脑子有很大的问题,如果再不给他治疗,他有可能会得精神病。
难道他不已经是精神病了?
我看着发烧发的红光满面的阿布,他在睡觉,却因为输了葡萄糖而在梦中精神矍铄。他一会儿全身颤抖,双手乱舞,一会儿又低声呜咽,像只受到攻击的老鹰。
阿布啊阿布,这还是那个出起老千来风声水起,打起架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的偶像吗?我怀着无比阴郁的心情陪伴他,除了花钱,无能为力。
不知道何时,我也睡着了。是阿布的喊声把我惊醒。他抱着头,不停地在呼痛,又拿头往床头拼命地撞。我控制不住他,只好按了铃,护士很快进来,要给他打镇定剂,他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干脆从床上跳了下去。
“让我走!”他一把抢过护士手里的针头,直接扔到了地上。我惊讶地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用一种无比陌生的眼神。然后他说:“好心人,谢谢你救我。我不用治了,我没事了。”说罢,他力大无比地推开护士,自己把输液的针头一拔,摇摇晃晃地走出病房。
我追了出去。
没想到他却跑得比谁都快。他用流着血的手护着自己的脑袋,一边摇头晃脑,一边灵活地钻过人群,直向电梯奔去。
我还是没追上他!
我赶到电梯门口时,电梯门刚好关上。我看着鲜红的数字往上窜的样子,心里绝望了——他去的是楼顶!
一瞬间,我心里滑过一个邪恶的想法:如果他从楼顶掉下去,是不是我们大家就都解放了呢?
我仅仅有过两秒的犹豫,但是很快,随着电梯的楼层窜到30的字样,我立刻清醒过来,慌神地转向安全出口,往楼顶奔去。
我几乎是爬到楼顶。虽然阿布的病房离楼顶只有六层的距离,但我几乎已经费劲了我全身的力气。我爬上去的第一眼,就看到阿布坐在高高的栏杆上,抱着头大声冲楼下呼喊着什么。
我的天,他真的疯了。
我大喊他:“周游!”
他听不懂。
他连他的真名叫“周游”都不记得了。
他仍旧抱着头,过了许久才转过来看我,号啕着喊:“莫莫!莫莫!”
他居然哭了。
他一边哭一边像服用了摇头丸的流氓少年般不可抑止地晃着脑袋,仿佛要把头摇裂开似的。
我站在原地看傻了。
跟着我的脚步上来的医生和护士们也看傻了,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
还是我最先反应过来,对他大喊:“阿布!我带你去找莫莫,好不好?”阿布一直看着我,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一般——然后他用怀疑的声音问我:“你带我找谁?”
“莫莫。”我说,“莫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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