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靠在墙边,点起一根烟对她说,“一路顺风,不送你了。”
“说不定以后我还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你。”她说,“你不是要当明星的吗?”
“呵呵呵。”我干笑着,一定比哭还要难看。
就在我难看的笑容里,孟梦跟我扬了扬下巴,就拖着她的两口箱子走了。我知道她这一走,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心里就难免有些酸楚。奇怪,以前的我并不是这样一个三八兮兮的人,离开家的时候,我都没有半分留恋。一个人在外飘荡,也极少打电话回家。我妈总骂我是个冷血动物。
但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不知道。
我转过头才发现,昨夜还很乱的家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定是孟梦趁我睡着的时候干的。地也拖过了,上面还有淡淡的水渍。空气中有微香,她应该还喷了清新剂。如果是我先走,一定不具备她这样的素质,想到这里,我破天荒地把手里的烟头,扔进了垃圾桶。
三天.
三天后,我得自己租这个房子。
不过没什么,我有强烈的预感,我蒋蓝的霉运走到头了,好运就要来了。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人不可能这样一直倒霉下去的。想到这里,我奔到床边,从枕头下拿出那个信封,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再细细端详了一番,又重新把它们放回去,再塞回枕头下面。然后,我倒下去,重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也许是白天睡得好的原因,那天晚上,我心情不错。我很细心地打扮了自己,然后去了酒吧。我想那小子一定会在酒吧等我,不管他希望我做什么,我都要先回他两个字:“没门。”然后我会再加上一句:“除非给我钱,足够的钱”。这么一想,在上班的公车上,我就差点笑出声来。
然而,现实总是和理想有一定差距。当我走进酒吧大门,不仅四下没看到那小子的踪影,反而被告之,我被辞退了。
“凭啥?”我盯着老板的麻子脸问。
“你是没出来混过还是装傻充嫩?”老板说,“上班时间溜号,投诉你的客人一个接一个,要不是看在阿布的面子上,我早请你洗洗睡了。”
我咬着牙,面朝着他摊开出我的手掌,他想了一下,走到柜台里,拿出三四张轻飘飘的一百元,放了上去。
我还没来得及骂粗话的时候他说:“对了,其它的钱我都替你赔给客人了,你要不要看看单子?”
看个头,算你狠!
我把那三四百元用力反拍到吧台上,大声说:“上酒!”
老板压根不理会老娘的酷,反而比我更酷地说:“喝吧,今晚喝多少,都我请!”
既然这样,不喝白不喝。我把钱揣进自己的口袋,一杯一杯地喝着,开始了我守株待兔的生涯。
凌晨一点的时候,我已经醉得不轻,然而,我等的人还是没有出现。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出酒吧的大门。北京秋天清凉的微风吹着我的脸,我忽然想起孟梦,想起她对我说:“我妈病了,需要人照顾。”
我忽然很想我妈。我不知道她好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她,在我混出来之前,我觉得我没有脸联系她。我还不知道要到哪一天才能见到她,我也不知道当我再见她的时候,她会不会扑上来撕扯我骂我是个不孝女。想到这里,我悲从中来,趴在街边的一个栏杆上嚎啕大哭起来。
我已经很久没这样哭过了,哭让我舒服,让我从头到脚地畅快。我就这样一个人走在北京的街头,边走边哭,边哭边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了阿布的家门口。
阿布也是租的房子,在六楼,一个小开间。好几次我无家可归的时候,都是呆在他这里过夜的。我躺在他的小床上,他躺在茶几前的地板上,一男一女清白如水,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其实阿布家条件不错,他爸是军官,只是他不走正道,所以被他爸从家里赶了出来。性子比我还要倔的阿布最背时的时候替人洗过车,在街边卖过盗版CD,替快餐公司送过外卖,但他从没有回到家里跟老爷子要过一分钱。从这点来说,我很佩服他,他很有点儿男人的硬气。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有最丢人的一面,比如,在面对莫醒醒那个妞的时候,我看他就丁点儿也硬气不起来。
不过别误会,我今天来找他,不是要跟他借钱。而是因为,在北京,他是我唯一的朋友。在这个寂寞失落的夜晚,我想找他陪我继续喝。
我手软脚软地爬上六楼,用力地擂门。可是,半天也没有人来开门。我掏出手机打阿布的电话,竟然已经停机。我没力气了,坐在楼梯上喘气的时候对门的姑娘回来了,她侧身走过我的时候问我:“你是找对门的吗?”
“嗯。”我说。
“进医院了。”她说。
“为啥?”我腾地站起身来。
那女的指着楼下说,“就在这楼下飙车,摩托车,说是他自己改装的,时速可以多少多少,正跟人赌呢,结果撞墙了,头部重伤,流了好多血,我亲眼见到的!”
“什么时候的事?”我声音都抖了。
“好几天了。”她说,“你是他朋友吧?我好像见过你。”
“嗯!”我拼命点头。
“快去医院看看吧。就离这里不远,出门往西走几百米那家,”她说,“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的酒彻底醒了,撒腿就往楼下奔去!
有件事我一直都不想承认。那就是——阿布,其实,是我的初恋。
这应该只是属于我个人的秘密。
记忆中,西落桥边心灵手巧的阿布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那时候的他干干净净,剪一个小平头,有很多的变形金刚,会编苇叶口哨,做坦克模型,叠可以飞得高高的纸飞机。我对他的崇拜虽然谈不上犹如滔滔江水,却也是心里的一股暗流,日日涌动着新鲜和快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时我还有一个情敌,就是后来和我成为死敌的莫醒醒。为了让她离阿布远一些,我不惜把我自己最喜欢的洋娃娃送给了她。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的贱女人。只是后来我们都长大了,他去了北京,我们再也见不着面。而我也遇到其他让我心动的男孩,这份感情才慢慢地被我自己藏了起来,藏到自己都不愿意触及的灵魂深处。
年少时的清纯本来就是个奢侈的梦。我愿我已经忘记了那些,再也不用想起。可是,当我看到满头包着纱布,静静躺在那里的阿布的时候,往事还是一幕幕地闪回,不容阻挡。我想起他把那个巨大的燕子风筝放到我手里,在我耳边轻声说:“来,我们试试,让它飞到天上去。”我想起他异想天开跑去种假刘海,滑稽到可以去死的衰样。我想起他在莫醒醒家的楼下打坐,扯着嗓子大喊“莫醒醒我爱你,再见你一面让我死也愿意”时的英雄气短……
过了很久,我问了护士一句废话:“他还活着吗?”
护士像看怪物地看着我,良久才答:“是。”然后说,“你是他什么人?”
“朋友。”我说。
“送他来的人都不见了。”护士说,“你最好通知一下他的家人,让他们赶紧来医院交钱,否则……”
接下来的话她没往下说,当然我也不想听。
我轻轻地握住阿布垂在床边的手。想象他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精神矍铄地对我说:“饿了,走,去整点烤串吃吃!”但他没有,他只是乖乖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只被打过镇定剂的猴子。
“你能找到他家人吗?”护士低声问我。
“还是他醒来你问他吧。”我说。
我没有撒谎,除了知道他爸是个军官之外,我对他家的情况一无所知。
护士白了我一眼,扭着屁股走了。我却追了上去,抓住她问:“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找不到他家里人,该如何处理?”
“他脑部重创,命是保住了,醒来是什么样还不晓得,就算醒了,会不会再度昏迷,也不知道。如果找不到他家人,可能会随时放弃治疗。”
放弃治疗?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想抡起拳头打护士那张粉脸!但我忍住了,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好吧,等我去想办法。”
“要快!”她吩咐我。
我从阿布身上掏出了他家门的钥匙,打开了他的出租屋。我在那狗窝一样的地方寻找了一个多小时,没找到关于他家和他亲人的任何讯息。我打开他已经停机的手机,买了充值卡替它充好值,翻着上面的通讯录打了无数个电话,不是问他要钱的,就是问他死哪里去了的,要不就是要约他一起去喝酒飙车的。他没有亲人,甚至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我真替他感到悲哀。可是我又转念一想,如果此时此刻,是我蒋蓝躺在那里,难道不也是同样的状况吗?
也许也只有阿布,不会置我于不管不顾。
所以,我不能丢下他。
忙完这一切,已经又是清晨了。一夜没睡的我从阿布家出来,打了一辆车,回到家里,从枕头下抽出了那个信封。不管有用还是没用,不管会不会被别人利用,我现在都管不着了。
我需要钱,我要救阿布。这是我脑子里唯一的想法。
我要去找的人,是吴明明。
清晨八点,我吃了简单的早饭,一碗豆浆,一根油条。然后,我穿上了我最高跟的高跟鞋,背着我最心爱的包,来到了吴明明公司的楼下。这个喜欢过夜生活的女人,不会起那么早,但是我愿意等,因为我需要一些时间,来整理我的说辞。我坐在她公司接待处的沙发上把信封里的东西再次抽出来看,里面有一张欠条,欠条金额是二十万,债主是蒋皎,我的堂姐。而欠钱的人,就是吴明明。我不知道她是何时欠下这笔债务,更无从知晓这张欠条怎么会落到别人的手里,也无从猜想当我把它递到吴明明手里时,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更何况信封里还有一些吴明明的照片,那些照片,怎么说呢,按我有限的文化水平,我只能用“不堪入目”四个字来形容。
那是吴明明和一些女人的照片。
天,想不到她竟有这样的嗜好。或许,她应该去找找天中那两个丫头,和她们交流交流体会倒是不错。
一夜没睡,我这么想着,就靠在那张软软的沙发上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很巧,我一眼就看到了吴明明。
她还是那样,干练的短发,戴一副GUCCI的墨镜,低头行色匆匆地从我面前经过。
我适时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挡住了她的路。
她先是停住,从下到上将我看个清楚,然后笑着说:“蓝蓝?多日不见。”
她连墨镜也不舍得摘,霸道得可以去死,而且表情口气仿佛早对我的降临了如指掌似的。我用尽量高高在上的语气跟她说:“有事找你谈。”
“我很忙。”她说,“今晚手下有两个艺人有通告。”
“不是晚上吗?”我说,“就占你五分钟,别忘了,我也曾经是你手下的艺人。”
我把“曾经”二字说得很重。她笑了一下,然后说:“OK。我给你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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