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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8

  PK赛结束的那天晚上。我和丁一一起去了海化的大街上闲逛。

  "去哪儿?"他问我。

  "去哪儿你都要陪我!"我心想老娘PK赢了,多不容易啊,别管去哪儿了,就先绕着大街走吧,先让我凉快凉快再说。

  "好,我陪你。我又没说不陪你。你需要我陪就当我说啊,要不然我怎么知道呢?你要是让我陪我怎么能不陪你呢,你要不让我陪我也不会硬陪你啊……"丁一那天晚上特别兴奋,兴奋到忘形了。

  "Shutup!"我大喊一声。终于,安宁了。"我想起来了我们要去哪儿,过来,跟我来!"我走过去,拉起了丁一的手。

  夜晚的街道,街灯闪亮,因为少有行人,所以格外宽广。

  其实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尽可以在这个时候闭上眼睛,把这里当做一个现代化的大森林,一座水泥森林。

  我拉着丁一走上太原北街,我们一起登上了太原北街的天桥。我告诉他,第一天我刚到海化的时候,就是在这条街道上给他发的短信。我告诉他,这里能看到众生颠倒的世界。

  我让他像我那天那样,背靠着天桥的栏杆,慢慢地弯下身去。

  他还就真配合着我,转过身去,把手抓在了黑铁的栏杆上,然后轻轻地低下头去。我看到寥落的街灯下他抓在黑铁栏杆上的修长的手指,我看到他倒弯的腰身,我看到微风轻轻地吹起了他的头发。

  我问他,你看到众生颠倒的世界了么。

  他站起身来,没有说话,只是猛地过来抱住我。紧紧地抱住我。

  其实那个时候,他是这样的心情——那天我让他在天桥上看颠倒众生的世界。他好奇我为什么对那个只有小孩子才会玩儿的徒装忧伤的游戏感兴趣。他便要自己试试探个究竟。所以他转过身去弯下腰身,于是他便看到了整个浮华的都市飘浮在天空中。也就是那个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幅图景,图景里面一个长发的女孩儿站在天桥上,手把着扶手,后弯着腰身,长发翻飞。他说,当这幅图景出现时,他感觉什么东西在猛烈地撞击他的心脏。他说,他在那一刻开始理解我的聒噪的喜庆的大咧咧的性格后面隐藏的孤独和忧伤。于是他就只想着要给我一个怀抱,他想让我在这个拥抱里边找到我的港湾。希望我在拥有那个港湾之后,就不再需要在这个众生颠倒的世界里面寻找另一个众生颠倒的世界。当然,这些他心里的话,我是在很久很久之后才知道。

  "你抱的我喘不过气了,丁一。丁一,丁一,丁——一"在我的咆哮中他放开了我。我却看到了他眼睛里闪烁的晶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本来应该撒欢儿尥蹶子的夜晚,我和丁一特别伤感。

  我说:"丁一,我唱歌给你听。"

  "好啊。"他说。

  Kissme,goodbye,gone~toosoon

  吻别我,太快离去了

  Ididgiveyoumyheartcan'tdeny

  不能否认曾交给了你我的心

  Holdon,letgo,neversure

  留下,放手,不能决定

  Onlycanmakebelieveallthistime

  这次只能说服自己去相信

  Coffee,cigarettes,notmystyle

  咖啡,香烟,不是我所爱

  Pettyfacesaroundbutnotrhymed

  周围漂亮的面孔,不能与我协调

  Don'tcry,can'tcry,Iwon'tcry

  不要哭,不能哭,我不会哭

  BewithyouIjustclosemyeyes

  和你在一起我只需合上双眼

  SofaralwayIcanhardlymakeyoumine

  在如此远的地方我怎能令你属于我

  Solongthedayyouarealwaysonmymind

  不论一天有多长,你总在我脑海里

  Butinmydreamsnevertrytoholdyoutight

  但在梦中我不曾尝试抓紧你

  Don'twantawarefindyouain'therebymyside

  怕醒来你发现你不在我身旁

  WhenIwakeuphopeyouwereherebymyside……

  当我醒来希望你会在我身旁……

  他又抱住了我,我也又紧紧地抱住他。我轻轻地闭上眼睛,然后在四片唇的纠缠中,我的眼前开了大朵大朵的花,五颜六色的,特美。

  我心底在这个时候又开始祈祷了,苍天啊,大地啊,有主宰命运的神灵么?如果有的话,咱在这儿定格吧!求你了,我把以前吐在你脸上的狗屎都给你舔干净了还不行么?

  然而,可能没有神灵存在。或者本来有,因为我挨着板儿地往人家脸上吐了几泡狗屎把这个小气神明给惹恼了。总之时间没有定格在那个温情的时刻。我继续开始了日历一样的生活。过去就好像是撕掉的日历一样,连卖废纸都不压秤,特不值钱。所以我学会了往前看,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日,摆脱了五十进二十的阴影,

  这次PK我和小C都是一战成名。这是一场高精尖水平的对决,海豚音对战啸音。而且这场PK赛中途上演的无间道更是平添了戏剧效果。媒体的一帮家伙们乐了,这下有真东西让他们发挥他们的本事了。不用讽刺某某的脸蛋不用评判某某的咪咪就能写一个特多人想看的稿子。本土的娱乐盛事又一次惊动了国际,路透社又发了消息,说这次PK是美俄两个超级大国在文化领域的巅峰对决云云……总之是看了之后吓得你好像偷吃了肉包子似的直打嗝儿。差点儿让我直接就登上了《时?菖》杂志的封面。我心里寻思,还是算了吧,我丢得起那个人还挨不起那个骂呢。也有某协会给我发出了邀请,说让我参加?菖?菖论坛,还要和某个国家的总理合唱,我也给婉拒了。

  你们不要认为我一战成名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所以就不识抬举了。你们错了,我这一战成名之后我反而知道我林洛是一个什么角色。什么唱歌等着红,放他的狗屁去吧!

  怎么说我也是这场PK的胜利者。但是这个比赛不是胜者王侯败者寇。反而看起来小C的胜利更加的辉煌。《?菖代》的杂志封面邀请我不成,她去了。?菖?菖论坛邀请我不成,她也去了。我这么说倒是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味道,但是我林洛天地良心地发誓,真不是那么回事儿。而是丁一告诉我,咱们现在摆正姿态,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往前走。他们这些辉煌来得快,爆发得灿烂,去得也快,收场得也荒凉。我信丁一说的这话,这回你们知道我为啥这么冷静这么镇定了吧?敢情我想捞个最大的。

  自从上一次赛场上何雨那么一哭,我们那么一拥抱,我俩就变成了特别好的朋友。丁一再也不是梗在我们俩之间的一个障碍了。我俩甚至能够在一起交流丁一了,对着他的缺点优点评头品足的。看到这儿您也别太惊讶了,那些原来看上去挺雄伟的隔阂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个男人么,多大个事儿?何况人家何雨现在还有男朋友呢,就上次差点儿把丁一给歇了那个。何雨说那个人冲动了点儿,有点儿大男子主义,但其实对她不错。其实有的时候怎么样也无所谓了,谁让咱爱他呢?何雨每次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都有一点儿无奈,但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荡漾着一种光辉,特别闪耀的那种。

  一看到这光辉,我就特郁闷。这光辉让我想起张建来了。

  只有我们年少的时候才会有那么奋不顾身的爱情。我相信这句话是一个真理,就和11=2那么的真。

  有的时候男男女女的爱情真的不需要那么多的真东西。或者这话也不能这么说,应该说男男女女的爱情里谁能分得清什么真真假假?

  有一类男的,他们油嘴滑舌油腔滑调,一副痞子样儿,那样的男的特容易俘虏小女生的芳心。有一类男的,朴朴实实简简单单的,嘴上的话少,却什么都替你着想,那样的男的特别能让那些稳重的淑女们倾倒。还有一类男的,帅得人间难得几回淫的那种,特忧伤特沉默的,这样的男的特别能让那些认为自己漂亮得不得了的清高的女的翻船,打这儿,她们自己扮演起了那些曾经被自己伤到心穿孔的家伙们。

  而张建呢?是那种帅到人间能有几回淫的处处为你着想的有着某种忧伤气质的痞子!这是一个什么概念?那就是男人中的极品。然而还不止于此,他有梦想。在这个单纯的理想和追求越来越变成一种传说变成一种奢侈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这样的男的,哪儿找去啊?所以和他的那场爱情,是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参与的爱情。

  我永远记得在清晨的阳光里,他和我说过的话,他说,林洛,我们可以看到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害怕困难,我们也不能看轻我们自己,只要我们顺着我们选择的路坚持着走下去,即使我们不能实现我们的梦想,我们也能最大限度地接近那个目标,越来越近……

  每次想到这里,我便无法平静地回味了。因为一想到这里,我就有一种暴殄天物的刻骨铭心的痛。我总是想,在我终于踏上了梦想的征程的时候,那个在我最需要力量的时候曾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鼓舞过我的人,现在在做什么呢?

  ……

  其实我很长时间都不敢唱《lovingyou》了,那次PK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有了那个勇气。我不是怕这首歌太难了自己发挥不好,而是害怕我唱到一半的时候自己会噎住。这首歌是唱给我最爱的人的。在那个PK台上,我是唱给丁一听的么?我不能确定啊。然而我却能够确定,我曾经在张建的生日上在酒吧里面给他唱了这首歌,那次我也说把这首歌献给我最爱的人。那个时候我能确定,我就是唱给他听的。

  那天,我带着他去我唱歌的酒吧,给他开了一瓶挺贵的酒。不是我的爱情太奢华,而是我感觉只有那样贵的酒才能配得上他。我想既然是给他什么,就要给最好的,就好像何雨说的,谁叫咱爱他呢。

  我记得那天他的样子,穿一件条纹的背心,外面罩着一件白色的衬衫,白到发亮,特别是走进酒吧之后在酒吧的蓝色灯光下那间白色的衬衫就好像是夜光的一样发着蓝色的荧光。那件背心是我买给他的,那件衬衫也是我给他挑选的。酒吧的老板知道我的大帅哥男朋友今天在这里庆生,特别给面儿地送了一个蛋糕过来。还让乐队演奏了生日歌给他。那天他特别开心,整个儿的高兴劲儿都写在了脸上。他的手紧紧地抓着我的手,不时地用力握紧,他的那双明亮的能溢出水的大眼睛就那样地盯着我看,看到我害羞得低下头去,他还会戏谑地说,林洛,你真漂亮。然后他的嘴角就会出现一个最完美的弧线,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我当时心里想,老天啊,别让我活了,让我死了算了,就这么在这个时候死!因为那个时候我就害怕有一天我就不是因为这样的完美而陶醉了,而是因为这样的完美属于别的女人而痛不欲生。完美情人本身就是把双刃剑。

  轮到我演唱了,我挣脱他的手走到舞台上,我在这一天第一次在酒吧现场演唱了《lovingyou》。

  SweetHeart

  Ineverhavetoldyou

  HowmuchIloveyou

  HowmuchIcare

  Lovingyou

  ……

  当漂亮的海豚音喷薄而出的时候,舞台下面响起了掌声。张建冲上了舞台,紧紧地抱住了我。在我的耳边,他轻轻地说,林洛,我爱你。也就是那个时候,在舞台的灯光下,在人们的掌声中,在无数的眼睛的瞩目下,在《lovingyou》的音乐里,我在他的耳边轻轻地对他说:"也许,你会有一天离我而去走向另外一个更加完美的女人,但是我要让你永远记得,有一个人愿意尽她的所有来爱你,那个人就是我林洛。"他说:"不会的,林洛,你相信我,我就只爱你一个人,永远。"

  ……

  现在我知道了永远有多远。永远就是从他爱我到不爱我之间的距离。

  没有来由的,可能因为他的眼睛迷人他的眼睛挺拔。没有来由的,可能只是因为他说过一句让你感动的话。没有来由的,可能是因为他的刚毅的臂膀和温暖的怀抱。我就爱上了他。因为一切都是没有来由的,所以便无法搜寻这些蔓延着的一切源自何处,所以便无法根除。所以这些痛,就好像是风湿一样,随时都会犯出来又痛苦一阵子。

  而何雨呢?这方面我挺佩服她的。她说,刚开始的时候她也是和我一样,优柔寡断。原来的爱人情牵别处,就找了一个爱自己的主儿掩耳盗铃地过日子。后来发生的一些在她的口里谓之说来话长的事儿让她知道了,不能再这么继续过下去。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谁看谁不错就一起过日子的。该是我的我要夺回来,不是我的趁早放开。

  我打心眼儿里佩服她。这才是烈女,一点儿都不掺假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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