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晚上,我直奔杰克逊广场。从北方吹来的强冷空气终于刮到新奥尔良,带来阵阵凛冽的寒风。这种天气在冬季随时可能发生,不过也有不发生的时候。我先到顶楼住宅穿上一件厚羊毛大衣,并像从前那样,对于新晒黑的皮肤上又有寒冷的感觉感到很快活。少数观光客不顾天冷刮风,仍出门光顾那些在天主教堂附近营业的咖啡馆和面包店。晚上照旧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那间老字号的世界咖啡馆虽然门窗紧闭,但里面照旧挤满人群。我一眼就看到他。运气真好。他们又把广场周围的出入口用铁链锁上(现在在傍晚时他们总是这么做),真是讨厌透顶。所以他站在广场外面,面对着教堂,神情焦急地四处张望。我有机会观察他一会儿,他才意识到我也到来。他的个头比我稍高,有六尺二寸吧。他的身材非常魁梧,就像我以前见到的。关于他的年龄我的猜测没错。这身体不可能超过二十五岁。他穿着十分昂贵的衣服:毛边的风雨衣剪裁得非常合身,围着一条厚厚的鲜红色开斯米围巾。
他发现我时,浑身颤抖一下,看来是焦急加上狂喜所致。那种吓人的灿烂微笑又出现在他脸上。当我缓缓地学着凡人那样朝他走过去,他的两眼牢牢地盯着我,竭力掩饰自己的恐惧。
“啊,德-莱恩康特先生,你看上去真像个天使,”他喘着气嗫嚅。“你的晒黑的皮肤真漂亮。多么可爱的美化呵。原谅我以前没这么说过。”
“你来啦,詹姆斯先生。”我扬起眉毛说。“你的建议是什么?我不喜欢你。快给我说。”
“别这么粗鲁,德-莱恩康特先生,”他说。“得罪我可真是要犯大错误,真的。”没错,这声音同大卫的声音一模一样。很可能是同一年代。无疑也有点印度的味道。
“你想的一点不错,”他说。“我也在印度待了多年。还在澳大利亚和非洲住过。”
“哈,你能轻而易举读懂我的思想。”我说。
“不,不像你以为的那么容易,现在很可能完全读不懂。”
“如果你不告诉我你是怎么跟踪我以及你的打算,我就杀了你。”我说。
“你很清楚我的打算。”他说着小声笑起来,声音沉闷而焦虑。他用眼睛盯着我,然后又把目光挪开。“我透过那些小说把我的打算告诉你,但在这寒风里我也说不清。这里比乔治城还糟糕,我现在就住在那儿。我一直在希望避开这种气候。你为什么在这种时间把我拽到伦敦和巴黎?”接着又是一阵神经质的干笑。很显然,他同我四目相对的时间不超过一分钟,他的目光就得挪开,彷佛我是盏探照灯。“伦敦冷得不得了。我讨厌寒冷。但这里是热带,不是么?啊,你沉浸在关于冬雪的伤感梦幻。”
最后一句话把我吓了一跳,掩饰都来不及。有一会儿我气得说不出话来,然后才恢复镇静。
“来吧,到那家咖啡馆。”我边说边指着广场对面的那家历史悠久的“法国市场”。我沿着人行道在前面领头。我太好奇和兴奋,不想再说废话。
这家咖啡馆吵吵嚷嚷,但很暖和。我领着他来到离门最远的一个角落的一张桌旁,为我俩各点了一杯闻名的牛奶咖啡,然后笔直地坐着一言不发。黏糊糊的小餐桌有点让我分神,但更让我着迷的还是他的神经质:他哆哆嗦嗦地解下鲜红色的围巾,又把它系上,然后脱掉高级皮手套,把它们塞进衣袋,但旋踵又把它们掏出来,戴上其中一只,把另一只摆在桌子上,但马上又把它抓起来,也戴上了。这人身上肯定有什么地方特别不对劲。好端端一副性感迷人的男体却包覆他那邪门、神经质的灵魂,以及阵阵玩世不恭的奸笑。尽管如此,我的目光还是无法从他身上移开。我也是带着某种邪性,乐于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我想他也清楚这点。藏在这张英俊无瑕的脸庞后的是一种挑拨性的智慧。他使我意识到自己越来越不能容忍真正年轻的人。突然咖啡被摆在我们面前,我用赤裸的双手捂住热腾腾的杯子,让热气直扑我的脸。他睁大清澈明亮的褐色大眼睛盯着我,好像被迷住的不是我而是他;他现在在用稳固而镇静的目光盯着我,想使我的目光无法转移,但难以办到。我无法不欣赏他那俊俏的嘴,漂亮的眼睫毛,洁白无疵的牙齿。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问他。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你已经领会到了。我不喜欢这个身体,德-莱恩康特先生。知道吗,一个肉体窃贼有了一些小烦恼。”
“你就是个偷取身体的贼吗?”
“是的,一个一流的窃体贼。这你在愿意见我时就心知肚明,对吧?你得原谅我有时动作笨拙。我这一生基本上是个瘦弱的人。从没有过特别健康的时候。”他叹了口气,年轻的面容露出悲伤。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他突然又说,显得很不舒服。“咱们开门见山吧:我出于对你巨大的超自然智慧和丰富经历的尊重——”
“别取笑我,你这个小杂种!”我咬牙切齿地说。“如果你敢耍我,当心我一点点把你撕碎。我说过我不喜欢你。你的这个贼的头衔我也不喜欢。”
这番话封住他的嘴。他完全冷静下来。也许他十分生气,也许是吓呆了。我想这下他反倒不那么害怕了,而是变得愤怒而冷静。
“好吧,”他轻声说,那种慌乱和激动消失了,显得很冷静。“我想与你交换身体。我想用你的身体一个星期。我负责让你进入我这个身体。他很年轻,十分健康。你显然喜欢他的容貌。你愿意的话我可以给你出具各类健康证明。这副躯体在我占据之前刚受过严格检测和彻底检查,你说我是偷也罢。他非常强壮,这你一看便知。他显然十分强壮,健康得不得了。”
“你怎么交换?”
“我们一道来做,德-莱恩康特先生,”他十分客气地说,声调变得越来越文雅殷勤。“当我与您这样的怪物打交道时,偷身体这一套就失灵了。”
“可是你试过了,对不对?”
他琢磨我一会儿,不知该如何回答好。“嗯,现在你也没必要责备我,是吧?”他恳求地说。“正如同我也不必谴责你吸血一样。”他说“吸血”一词时笑了。“我其实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这并不容易。”他好像在斟酌字句,显得非常诚恳。“再说,合作总是在同一层次下进行的,无论这层次多么隐蔽。”
“是的,”我说。“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是怎么回事?别嫌我这个术语用得太生硬。我是说我们究竟怎么合作?说得具体些。我不相信这事能实现。”
“哦,那就试试看,当然能办到,”他亲切地提议,好像是个有耐心的教师。他简直就是大卫的化身,只不过缺乏大卫的活力。“我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占据这个身体呢?”他边说下去边作了个说明的手势。“我们将在一个合适的地点碰头。然后各自脱离自己的身体,具体怎么做你很清楚,因为你在你的作品中已经十分雄辩地铍述过。然后我们就互相占据对方的身体。其实真的不难,只要有十足的勇气和坚定的意志。”他举起杯子,手颤抖得厉害,吞下一口热咖啡。“对你来说,这次试验就需要勇气,别无其他。”
“那什么东西把我固定在新身体内呢?”
“德-莱恩康特先生,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把你推出去。你要明白,这同附身完全不一样。附身是一场战斗。但当你钻进这个身体后,你不会遇到丝毫来自内部的抵抗。你可以一直待在里面,直到自愿脱离为止。”
“这太离奇了!”我恼火地说。“我知道关于这个题目,人们写了许多文章,可是好像总说不明白……”
“我来试试把它讲明白,”他放低声音,几乎是讨好地说。“这儿涉及了科学,只是这种科学目前还没有被科学界充分整理出来。我们所拥有的资料只是诗人和神秘现象探险者的回忆录,几乎无法剖析这地顼象的实质。”
“正是这样。如你指出的那样,我也做过这种事——灵魂离体漫游。但我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你脱离身体后身体为什么不会死?这我就不明白?”
“这是因为灵魂和大脑一样,有好几部分。你肯定知道有些婴儿可以在没有小脑的情况下出生,只要它还有所谓的‘脑干',身体就能活下去。”
“可怕的想法。”
“相信我:这种事无时不刻不在发生。意外事故的受害者,大脑受到无法修复的损伤,仍然能呼吸,甚至在瞌睡中打呵欠,就是因为他们的小脑仍在运作。”
“所以你能占领这样的身体?”
“噢,不不,我需要一个健康的大脑,好完全占领,我绝对要求所有细胞都工作良好,并能同我入侵的心灵契合。请注意我的用词:大脑不等于心灵。不过我们现在谈的并不是对身体的占领,而是比占领微妙得多的东西。请容许我讲下去。”
“请吧。”
“正如我说的那样,灵魂与大脑一样,不只有一个部分。其中较大的部分掌管人格、个性、意识之类的,是弹性、松动、活跃、漫游的那部分,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较小的残余灵魂留下来保持不动。它负责使躯体空壳保持生命状态,否则空壳躯体就意识着死亡。”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残留的灵魂激活脑干。”
“是的。当你脱离自己的身体之后,你把残余的灵魂留在那里。等你钻进这个身体时,你也会在这儿找到别人留下的残余灵魂。当我占据别人的身体时,我找到的就是这种较低级的‘留魂'。而这留魂会热切而自动地与任何较高级的‘游魂'契合,留魂想拥抱任何游魂,没有游魂,留魂就感到不完整。”
“死亡发生时就意味着两部分魂魄都离开了,对吗?”
“正是这样。留魂和游魂猛烈地撤出身体,一起走掉,身体就成为一个没生命的躯壳,当然就开始腐烂。”他等待一下,似乎还是很诚恳而耐心地观察着我,然后又说:“相信我,实际死亡的力量要大得多。我提议我们要共同做的这件事一点危险也没有。”
“但既然这个小留魂这么有接受能力,那我何不使出浑身解数,把某个凡人的游魂直接从他的身体里拽出来,然后自己钻进去呢?”
“不行。这是因为较大较高级的游魂会尝试收复失地,找回自己的原体。即便搞不懂这一过程的原理,它也会反覆尝试。灵魂是很想附上肉体的。就算留魂欢迎入侵的游魂,它里面的某种东西还是乐于辨认并重新接纳自己的‘原配'。如果发生争执的话,它还是会选择原配。此外,即便是特别糊涂(迷走)的灵魂也能作出强有力的尝试,去收回其凡人的原躯体。”
我什么也没说。虽然我很怀疑他的说法,并提醒自己保持警惕,但我还是认为他说的有逻辑性。
“占领其他躯体总是一个血腥搏斗的过程,”他重申。“请看那些邪恶的精灵鬼魂之类的例子吧。它们最终总是被赶出去,即便胜利者从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每当祭司之类的人手举香火、圣水等器物驱魔时,他实际上是在号召留魂奋起,驱逐入侵者并收回自己的原配游魂。”
“但若是双方合作,两厢情愿,两个游魂就各易新主,各得其所喽?”
“一点不错。相信我,如果你认为你能不靠我的帮助就跳进一个人体,那你就试试好了,到时你就会明白我说的话了。只要在人体里我说的血腥搏斗还在激烈进行,你就休想实际享用感受凡人的五官。”
他的举止变得更谨慎和诡秘。“德-莱恩康特先生,请你再看看这副身子,”他假装温和地说。“它可以属于你,完全真正地属于你。”他的停顿似乎突然变得与他的话一样刻板。“一年前你在威尼斯首次见到它。从那时到现在,它一直是一名闯入者的容器,其间没有变更。现在它将扮演你的容器。”
“你是从哪儿搞到它的?”
“我说过是偷的,”他说。“它以前的主人死了。”
“你得说具体点。”
“噢,是吗?我非得这样吗?我极不愿意使自己受到牵连。”
“詹姆斯先生,我可不是个凡人法官。我是个吸血鬼。说我能听懂的话。”
他轻轻地嘲笑一声。“这身体经过精心挑选,”他说。“它的前任主人没有留下留魂。哦,从组织和肌体上讲,它完好无损,绝对没有问题。我讲过,他受过彻底的检测。他早就成为极佳的实验动物,安安静静的。他一动也不动,一言不发。他的理性已被毫无希望地粉碎,虽然脑细胞仍在按习惯非常健康地生长和运作,我是分阶段完成身体转换的。把他从他的身体里弄出来很简单,但把他的灵魂诱进我的老年身体、并使它留在里面,让我下了一番功夫。”
“你的老年身体现在在哪儿?”
“德-莱恩康特先生,他的游魂绝不会再来敲你门的,这我能保证。”
“我想看看你原来身体的照片。”
“为什么?”
“因为它能告诉我你的一些情况,也许比你讲的更多。我要求你。看不到你过去的照片我就不继续干下去。”
“你不干了?”他仍保持彬彬有礼的微笑。“我要是起来就走呢?”
“那我就马上杀了你这副极棒的新身体。这个咖啡馆里不会有人注意到的。他们会以为你喝醉了,跌倒在我的怀抱里。这种事我经常做,习以为常。”
他沉默了,但我能看出他心思在激烈地斗争。接着我意识到他在尽情享受着这一切。他像一个专职演员,沉浸于自己扮演的最富挑战性的角色。
他朝我微笑,带着极大的诱惑性。随后,他轻轻摘下右手手套,从衣袋里掏出一件小东西放在我的手心。这是一张旧照片,上面有一个削瘦憔悴的男人,长着一头浓密须曲的白发。我估计他有五十来岁。他穿着一件白色制服,系着一个小小的黑色蝴蝶领结。
他长得很漂亮,外表比大卫要纤细多了,但他与大卫一样,也是一副英国绅士派头,微笑得也很开心。他好像斜倚在一条船的甲板边上。没错,是一条船。
“你早就知道我会向你要求看照片,对吧?”
“迟早会的。”他回答。
“什么时候照的?”
“这无关紧要。你凭什么想知道这个?”他露出一点恼怒的神情,但马上又把它掩饰住。“是十年前照的,”他把声音放低一点说,“这张行吗?”
“也就是说……你现在有六十多岁?”
“这话题就到此为止了,”他说着,非常开心而亲切地微笑一下。
“这一切你是怎么学会的?为什么没有别人来把这套把戏弄得更完美?”
他冷淡地上下打量我一会儿,我想他的镇静大概就要崩溃。接着他又恢复彬彬有礼的态度“许多人都做过这事,”他说,声调显得很有信心。“你的朋友大卫-泰柏特本该跟你谈过这事。可他不愿意告诉你。他跟泰拉玛斯卡的所有男巫一样,都在撒谎。这些人太过守诫。他们以为能控制人们,他们运用自己的学识实施控制。”
“你怎么知道他们的情况?”
“我过去是他们那个组织的成员,”他说着眼里闪着狡黠的目光,又咧开嘴微笑。“他们把我开除了,控告我运用我的能力损人利己。你施展你的能力不为自己为什么?你说是不是,德-莱恩康特先生?”
这样看来,路易是对的。我没作声。我想扫描他的心态但没结果。相反,他的肉体存在却对我产生强大的吸引;从他肉身里发散出的热能,从他血液中飘逸出来的香气,都使我陶醉。且不论他的灵魂如何龌龊,他现在的身体是充满活力而引人入胜的。不过我讨厌这种感觉,因为它使我想现在就把他杀了。
“我是通过泰拉马斯卡这个组织了解你的情况,”他又装出刚才自信的样子。“我当然也熟悉你的小说。我把它们全都读过。所以我才用短篇小说来同你联络。但我是在泰拉玛斯卡的档案中才发现你写的小说根本就不是虚构。”
我一言不发,但很愤怒:路易猜得没错。
“那好,”我过了一会儿说。“对你说的大脑分裂和灵魂分裂这一套我全都理解,可是万一我们在交换了身体以后,你不想把我的身体还给我,而我又无力把它收回,那怎么办?怎样才能防止你利用我的身体干坏事。”
对此他考虑了好长时间,然后才缓缓地回答:“我这儿有一大笔贿赂。”
“啊?”
“在我重新占有这个身体之后,有一个一千万美元的银行账户等待着我。”他又把手伸进上衣口袋,掏出一张小小的塑胶卡片,上面印有一张他的新面孔的小照片。还有一个清晰的指纹、他的姓名拉格朗-詹姆斯,和一个华盛顿的地址。
“你完全可以处置它。只有长有这张脸和这个指纹的人才能拥有这一大笔财富。你不会认为我伪造这么一大笔钱吧,再说,我也不想永久占有你的身体。其实你也不想永远拥有它,不是吗?关于你的痛苦、焦虑、你那持久和过分渲染的天谴等等题材,你难道不是已经写得够多吗?是的,我只想拥有你的身体几天。外面还有好多身体等着我去占领呢,多种多样的冒险。”
我仔细看着这张小卡片。
“一千万美元,”我说。“这可是大价钱。”
“你也知道,这对你来说算不了什么。你在各个国际银行里以你五花八门的化名贮存数十亿美元。像你这样威力无比的怪物能攫取全世界的财富。你我都清楚,只有二流卡通片里的那些俗气吸血鬼才永远飘泊,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
他用一块亚麻布手绢很讲究地捂住自己的嘴,然后吞下一大口咖啡。
“我被你在《天谴者的女王》一书中对吸血鬼阿曼德的描写深深迷住。”他说。“他用自己的强大威力获取财富,建立了自己的伟大事业‘夜之岛'——多可爱的名字。我看得连气都喘不过。”他微笑,接着讲下去,声调还是那样亲切温和。“虽然如你我所知,你那神秘的伙伴早就放弃了‘夜之岛'并从电脑纪录中消失(至少我是这样确定的),但你要知道,我并没花多少力气就用文件证明并解释你宣称的东西。”
我什么也没说。
“再说,从我所能提出的价格来看,一千万可以考虑成交。还有谁提出过给你这么多钱呢?目前除了我,没有任何人有这个能力或愿意这么破财。”
“要是我过了这星期还不想把身体换回来怎么办?”我问他。“要是我永远想当人类怎么办?”
“那太好了,我完全不成问题,”他大方地说。“那我就能随心所欲地扔掉你的身体。会有很多人从我这儿接管它。”他充满敬意和羡慕地冲我微笑。
“你要用我的身体干什么?”
“享受它。享受它的力量,它的威力!我已经拥有过人体所能提供的一切——青春,美丽,活力。我甚至在一个女人的体内待过。当然,我绝不推荐这种作法。我现在想要你所能提供的东西。”他眯缝起眼睛,把头歪向一边。“假如这一带有肉体化的天使活动,那我倒想接近其中一个。”
“泰拉玛斯卡没有关于天使的记载吗?”
他犹豫一下,然后勉强“嘿嘿”地笑了几声。“莱恩康特先生,天使纯属精灵,”他说。“而我们现在在谈肉体,对吧?我很沉溺于肉体之乐。吸血鬼就是有肉体的怪物,对不对?它们靠吸血维生。”他说到‘血'这个字时,眼里又闪闪发亮。
“你的欲求物是什么?”我问。“我在说真的。你渴求的东西是什么?不可能是金钱。你用钱干什么?你用它买什么?你有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对,我想你问到重点了。这方面的经验我倒没有。不过我显然是个肉欲主义者,说好听点,是个享乐主义者。你如果非要了解事实,我就讲,反正咱俩之间没必要撒谎——我是个道地的贼。任何东西我只有廉价把它弄到手、或把它骗到手、或干脆把它偷来才能好好享用。这就是我无中生有的办法,它使我活得像个上帝!”
他停下不说了,好像他被自己的话感动得喘不过气来。他的目光炯炯,接着低头看那杯半满的咖啡,脸上露出对自己才会心的微笑。
“你一定明白我的话,对吧?”他问。“这身衣服是我偷的,”他接着说。“我在乔治城家中的一切都是偷的,每一件家具,每一幅画,每一件小摆设都是偷的。连房子本身也是偷的,我是凭坑蒙拐骗、设圈套把它弄到手。人们管这叫‘诈骗'对吧?就是这么回事,”他又自豪地微笑,我很吃惊他竟是如此坦率。“我所有的钱都是偷的。我在乔治城开的车也是偷的。我在全世界追踪你用的机票也是偷的。”
我没回答。他这人真怪,我既对他着迷又厌恶他——烦就烦他的温文尔雅和假装坦诚。他在演戏,但演得近乎完美。接着就是他那张颇具魅力的脸,随着每次他受到启发它都好像更生动、更富于表情,更柔顺。我的兴趣上升。我得了解更多的情况。
“你是如何做到跟着我到处乱跑的?你怎么知道我在哪儿?”
“老实跟你说吧:两个方法。第一个很明显。我能短期离开我的身体,在这期间我能跨越大距离搜寻你。可这样的无身体旅行我一点都不喜欢。而且找到你当然也不容易。你总是先长时间藏起来,然后再惹人注目地招摇过街,当然,你伪装得很好,让人看不出来你是个吸血鬼。经常是我发现你后,等再把我的身体带到这个地点时,你已经走了。还有一个办法,也很神奇,就是利用电脑。你使用许多化名。我已设法发现了其中四个。透过电脑我常常没那么快速度追上你,但我可以研究你的路线。等你按原路折回时,我就知道在哪儿堵住你。”
我一言不发,对他如此津津乐道这些事情再次感到吃惊。
“我喜欢你对城市的鉴赏力,”他说。“我喜欢你对旅馆的品味,比如你选中了罗马的‘哈斯勒',巴黎的‘丽晶',纽约的’斯坦霍普'。当然还有迈阿密那座可爱的小旅馆‘中央公园'。嘿,你别这么疑神疑鬼。透过电脑系统追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譬如买通职员向你出示一张信用卡收据啦,或者吓唬银行雇员,让他们讲出不该讲的事情啦,等等,这些都没什么难的。耍点小诡计往往就能把事情办妥。你用不着非得当个超自然杀手就能办到这些事。根本用不着。”
“你也利用电脑系统偷窃吗?”
“可能的话就利用,”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说。“我利用各种方式偷。对此我丝毫没有什么好夸耀的。不过我利用什么手段都无法把一千万美元偷出来。假如我有这个本事的话,我现在就不会在这儿待着了,对不对?我还没有那么聪明。我曾两次被抓住过,蹲过监狱。我就是在那里锻链好脱离身体游荡的本事,反正也没有别的办法。”
他苦笑着,无奈又辛辣。
“你把这些告诉我干嘛?”
“因为你的朋友大卫-泰柏特也要把这些告诉你。也因为我觉得咱俩应该互相理解。我已经厌倦了冒险。你的身体是个大目标,我放弃一千万美元交换它。”
“你是怎么想的?”我问他。“这一切听起来真卑鄙,真庸俗。”
“一千万美元庸俗吗?”
“是的。你已经用一具老身体换了一个新的。你又年轻了!下一步,如果我同意,连我的身体和我的威力也要成为你的。但在你眼里钱才是最重要的。你要的其实只是钱,没别的。”
“我两个都要!”他生气而无礼地说。“这两者很相似。”他又努力使自己恢复了镇静。“你没有意识到这点,是因为你已经同时获得了你的财富和力量,”他说。“你同时获取了长生不死和一大堆金银珠宝。那本小说怎么写的?你走出梅格能的高塔,成为永生不死者,并拥有一笔钜款。难道那本小说在撒谎吗?你可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这很明显。可我并不了解你的那些事情。不过你应该明白我说的意思。你自己也是个贼。”
我顿时感到一股愤怒。他突然变得比我和他刚就座时那付神经兮兮的神态更令人倒胃口。
“我不是贼。”我平静地说。
“不,你是,”他居然很同情地回答。“你总是从你的牺牲品那偷东西。这你很清楚。”
“不,我从不偷……除非……迫不得已。”
“你以你的方式偷。我认为你就是贼。”他把脸凑近我,眼里又露出光,带着安抚的腔调缓缓地接着说:“你偷血来喝;这你有什么可说的?”
“你和泰拉玛斯卡之间出了什么事?”我话题一转,问他。
“我说过了,”他回答。“泰拉玛斯卡把我开除了。他们指控我利用聪明才智获取情报干见不得人的事,还指控我欺骗和行窃。你在泰拉玛斯卡的那帮朋友十分愚蠢、缺乏远见。他们完全低估我。他们本该重视我才对。他们本该研究研究我,并求我把我的特长教给他们。但他们不但不如此,还整我。六个月的遣散费。一点施舍。他们还拒绝了我的最后请求,不让我坐‘伊丽莎白女王二世'游船的头等舱去美国。他们本来可以答应如此简单的事情。我给他们揭示过那么多东西,他们欠我的太多了。他们本该满足我的要求。”他叹了口气,瞥了我一眼,又低头看他的杯子。“在这世界上,像这样的小事往往是很重要的。”
我没回答,又低头看那张照片,看那个站在船甲板上的人。我不敢断定他是不是注意到了这个。他正在扫视灯红酒绿、热闹非凡的咖啡馆,两眼扫过墙壁、天花板,偶然扫过顾客,却视而不见。
“我试图和他们讨价还价,”他又说,嗓音同刚才一样柔和而有分寸。“想让他们还给我几样东西并回答我几个问题。但他们连听都不听!钱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就像对你一样。他们卑鄙得对我的请求根本不予考虑,他们只给了我一张经济舱的飞机票和一张半年工资的支票。只有半年的工资!唉,我对所有这些波折烦透了!”
“你凭什么认为你能透过斗智战胜他们?”
“我还真的斗过了他们,”他笑着回答,眼里闪光。“他们对他们的财产目录不是很在意。他们根本不清楚我偷过他们多少件小宝物。他们永远都猜不出来。当然你才是真正的大盗,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个秘密。啊,找到那个装满实物的小地窖真是很幸运。你要明白,你过去拥有的东西我一件也没拿,什么你在新奥尔良穿过、发了霉的斗篷大衣啦,上面有你花稍签名的羊皮纸文稿啦……嘿,还有个小饰物盒哩,里面有张微型画像,画的是那个该死的小女孩。”
“你说话注意点。”我小声警告他。
他不吭声了。“对不起,我无意冒犯你。”
“什么小饰物盒?”我问他。他能听见我突然加快的心跳吗?我努力克制自己,使自己平静下来,不让脸再次泛红。
他回答时温顺得不得了。“是一个项链上的金饰品盒,里面有张椭圆形的小画。噢,我可没有偷它。我发誓。我把它放回原处。你可以问你的朋友泰柏特。它还在地窖里放着呢。”
我等了一会儿,让心跳恢复平稳,把关于那个小饰物盒的映像从脑子里驱逐。然后才说:“问题是,泰拉玛斯卡的人抓住了你,并把你赶出去了。”
“你用不着老是这样侮辱我,”他低声下气地说。“咱们完全可以避开任何不愉快就成交。我很抱歉提到那个小盒,我不是故意的。”
“我愿意考虑你的建议,”我说。
“那你可就错了。”
“为什么?”
“给它一个机会!马上行动。现在就实施。请记住,假如你伤害我,你就永远失去这个机会。我是取得这种经历的唯一途径。好好利用我,不然你就永远尝不到做人的滋味。”他凑近我,近得我能感觉到他的鼻息。“不听我的,你就休想尝到在光天化日下行走的滋味、享受真正的美食,也休想同一个女人或男人作爱。”
“我想要你现在就离开这儿。滚出这个城市并永远别回来。等我准备好后,我就按照这个地址到乔治城去找你。这次交换不能长达一个星期。无论怎样第一次交换也不能这样长。这太过份。”
“两天怎么样?”
我没回答。
“一天怎么样?”他问。“等你愿意,咱们再安排更长时间,如何?”
“一天,”我重复着,声音听起来连我都觉得陌生。“就二十四小时……第一次。”
“一天一夜,”他平静地说。“我提议在这星期三,太阳一下山就干。然后再在星期五天破晓前作第二次交换。”
我没回答。
“你可以用今天晚上和明天晚上作准备,”他哄着我说。“交换身体后,你可以有整个星期三夜晚和星期四一整天。当然你也有星期四夜晚,直到……星期五日升前两小时为止,行吗?这样安排够好的了。”
他紧盯着我,观察我的反应,接着语气变得更焦急:“还有,随身带上你的一本护照。哪本都行。我想要一本护照,一张信用卡。我口袋里要有钱,超过那一千万美元。你明白吗?”
我没回答。
“你清楚这样安排很好。”
我还是不作回答。
“相信我,我说的全是真话。不信你去问泰拍特。我本来不是你现在见到的这副英俊模样。而这副身体此时此刻正等着你来享用呢。”
我一言不发。
“星期三来找我吧,”他说。“你一定不会后悔的。”他顿了一下,变得更加和蔼可亲。“瞧,我觉得我了解你,”他又说,声音变成了耳语。“我知道你需要什么!想得到什么却又不去取,这是可怕的。嘿,然而又明知得到它只是举手之劳。”
我慢慢抬起头来直视他的眼睛。他那张英俊的脸很平静,毫无表情,那双眼睛似乎很神奇,目光既虚弱又锐利。皮肤本身好像很有弹性,摸起来一定很像绸缎。他的声音又传过来,是一种不高不低、充满诱惑的声音,话语里带着悲愁。
“这种事只有你和我才能做,”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个只有你我才能理解的奇迹。”
这张宁静而又漂亮的脸突然变得狰狞起来。连他的声音也由柔和流畅变得怪异起来,充满感情甚至爱慕,甚至爱情。
我有股冲动,想一把扼住这混蛋的喉咙。我想使劲摇晃地,直至他失去镇静和佯装出来的多情。但我并没有真渴望这么做。我被他的眼睛和声音迷住。我听任自己被他迷住,就像刚见到他时、我被他健美的身躯迷住一样。我有一刻觉得,这是由于这家伙太脆弱太愚蠢,而我又太强大的缘故,但这显然是自欺欺人。其实我想做这件事!我想与他交换身体!
过了许久,他才把目光挪开,又扫视起咖啡馆来,难道他在耐心等我?在他那聪明的默许和纵容、以及完全封闭起来的灵魂深处,到底藏着什么动机?这家伙居然能偷取身体!能在另一个人的肉体里生活。他慢慢从衣袋里掏出一只钢笔,撕开一张餐巾纸,在上面写下一家银行的名字和地址,把它交给我。我接过来,装进我的口袋。我什么也不说。
“在我们交换之前,我把我的护照给你,”他边说边打量着我。“当然是我真实面孔的那本。我将在我家把你安排得舒舒服服。我想你的口袋里将会有钱。你总会有钱的。你将发现在我家待着非常舒适。你会喜欢上乔治城的。”他说的话就像温柔的手指,在轻轻叩打我的手背,虽然恼人却也有点让人心痒。“那是个非常文明的地区,是个老区。当然现在那儿在下雪。这你知道,那儿很冷。假如你确实不想在寒冷的气候下交换的话.”
“我才不在乎下不下雪呢。”我嘟哝着说。
“是呵,当然。唔,我一定会为你留下许多冬装。”他还是用那种让步的口吻说。
“这些细节都不碍事,”我说。他居然以为我会在乎这些细节,真傻。我能感到自己的心在怦怦急跳。
“哦,这我可不清楚,”他说。“当你成了人类,你可能会发现,你对许许多多小事都在乎起来。”
我心想,你才在乎呢。我唯一在乎的是穿上那个身体,并且生活下去。我的脑海里出现了那年冬天在阿芙根郡下的那场雪。我彷佛看见阳光洒在群山上……我看见那个村里教堂的小牧师,哆哆嗦嗦地站在大堂里,向我抱怨狼群在夜里窜进村子。当然我要猎杀这些狼。这是我的职责。我才不在乎他有没有读到我的这些念头呢。
“嘿,难道你不想品尝美味佳肴吗?不想喝好酒吗?不想爱个女人或男人吗?当然,你也将需要金钱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我没回答。我又看见了阳光照在雪地上。我把目光逐渐转移到他脸上。我觉得,他用这种新方式劝我显得莫名其妙地文雅,特别像大卫。他刚要接着谈他的奢侈条件,我就打了个手势让他住嘴。
“好吧,”我说。“星期三你会见到我的。天黑后一个小时行吗?对了,我得警告你:这笔一千万美元的钜款,只在星期五上午对你有效两个小时。你得本人亲自露面来要回它才行。”说着我轻轻碰碰他的肩膀。“当然,必须是这个人。”
“那是当然。我期待着要回我的钱。”
“而且你得需要一个暗号来完成这次交易。而且,只有当你如约交还我的身体时,才能从我这儿知道这个暗号。”
“不,不要暗号。现款的移交在银行于星期三下午关门之前必须完成并且不可更改。我在下星期五必须要做的是在一名经纪人面前露面,如果你坚持的话就让他留下我的指印,然后由他签字,把这笔钱移交给我。”
我沉默,考虑起来。
“朋友,不管怎么说,”他说,“万一你要是不喜欢在那天就停止当人类怎么办?万一你要是觉得你还没有捞够这笔钱的本怎么办?”
“我会捞够这笔钱的本。”我嘀咕着,与其对他说,不如对自己说。
“不,不要你的暗号,”他耐心地坚持己见。
我打量着他。他冲我微笑,显得很天真,很年轻。我的天,这副身体的青春活力一定对他很有意义。它怎么居然引不起他的兴趣,哪怕只有一阵子也好?也许刚开始时,他还以为自己已经获得想要的一切吧。
“还没有!”他的话突然脱口而出。
我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让我告诉你点关于青春的秘密吧,”他突然冷漠地说。“萧伯纳说过,青春都浪费在年轻人的身上。你还记着这句聪明得受到过分称赞的评语吧?”
“记得。”
“哼,不对。年轻人都知道青春是非常艰难和可怕的东西。他们的青春都浪费在别人身上,真是可怕之极。年轻人没有权威,受不到尊重。”
“你真是疯了,”我说。“我认为你没有充分利用偷来的东西。这种纯粹的青春活力——体力,耐久力——怎么会引不起你的兴奋?无论你走到哪儿,你都沉浸于注视你的人们目光,见到你自己的健美,这难道不值得你自豪吗?”
他摇着头不以为然。“这些都是让你享受的东西,”他说。“这个身体的年轻是依照你原本的年轻才年轻起来。你才会对它的青春活力什么的感到激动不已。你才会在那些亲切目光的注视下感到自豪。”他停下不说了,喝下最后一口咖啡,瞪着杯底发楞。
“不要暗号。”他恳切地说。
“好吧。”
“啊,太好了。”他脸上顿时挂满惊喜的微笑。“记住,我提出让你享用一个星期。是你决定只交换一整天的。也许你在尝到甜头后才想长期交换吧。”
“也许吧,”我说。他英俊健美的外形和他那双现在戴上手套的温暖的大手,又使我魂不守舍起来。
“再交换一次又得使你破一笔财。”他笑容满脸,乐得很,一边整理着大衣翻领里面的围巾。
“那是当然,”我说。
“钱对你来说算不上什么,对吗?”他若有所思地问。
“视它如粪土。”我心想:它对你这么重要,真可怜。
“那好,恐怕我现在得走了,你好作准备。我将按计划在星期三同你见面。”
“先别溜,”我低声说,同时稍微倾过身子,举起一只手抚摸他的脸庞。
我的动作显然吓他一跳,他呆若木鸡,也似一头林中野兽在以前从没出过危险的地方突然感到危险那样。但他的表情还是那样镇静,任凭我把手指摆在他那刮得光滑的脸上。然后我把手指慢慢向下移动,感觉着他那结实的颚骨。接着我把手放在他的脖颈上。刮胡刀也在这里经过,留下一片微黑的刮痕。这里的皮肤很结实,肌肉很发达,随着我看着他的汗水从额头上渗出,从他皮肤里也散发出一股清香的青春气味,奇怪的是,他的嘴唇仍能咧出十分优雅的微笑。
“你显然还是享受过年轻。”我小声说。
他微笑着,似乎他很清楚这种微笑十分灿烂而诱人。
“我也做年轻人的梦,”他回答。“而他们总是梦想长大变老,更有钱,更智慧,更强壮,你说呢?”
我呵呵一笑。
“星期三晚上我准到,”他仍装出十分真诚的样子。“你可以放心。来吧。我向你保证这事准会发生。”他探过身来耳语道:“你将住进这副身体!”接着他又十分迷人而讨好地微笑一下。“你看着吧。”
“我要你马上离开新奥尔良。”
“好的好的,马上,”他说。他二话不说站起身来,后退一步离开我,又立刻掩饰自己突如其来的恐惧。“我已经准备好机票,”他说。“我才不喜欢你这个加勒比海的臭海港呢。”他笑了一下表示歉意,笑得很潇洒。接着他像个正在训斥学生的老师那样又开讲:“等你到乔治城后咱们再接着谈。这段时间你可别盯梢我。否则我马上会知道。我对发现这类事情很在行。连泰拉玛斯卡的人都对我的能力感到吃惊。他们真应该把我留下来!他们应该对我研究一番!”他停住了。
“无论如何我都要盯住你,”我模仿他的低调和谨慎的语气说。“我不在乎你知道不知道。”
他又笑了,笑声低沉、压抑而不满。随后他朝我点点头,大步朝门口走去。他又成了那个行动楞头楞脑笨拙的人,兴奋得发疯。唉,真可惜,那副身子要是换一个灵魂,准会敏捷得像头豹子。我在人行道上又追上他,把他吓了一跳,吓得他差点灵魂出窍,虽然他的意志也够强大的。我俩几乎面对面相撞。
“你想用我的身体干嘛?”我问。“我是说,除了每天早晨躲避阳光——就像你是个萤火虫或蛞蝓那样——之外,你还想干什么?”
“你说呢?”他再次装成迷人而坦诚的英国绅士模样,反问我。“我想喝人血。”他瞪大眼睛,探过头来。“我想在吸血的同时杀生。这才是目的,是吧?你从人类身上偷来的不只是血,还有生命。我从没从任何人身上偷过如此宝贵的东西。”他朝我心照不宣地一笑。“我是偷了身体,但没有偷血和生命。”
我放他走了,像他刚才猛地闪开我一样猛地闪开他。我的心在剧烈地跳;我在盯着他,盯着他那英俊、貌似无辜的脸,能感到一股电流传遍我的全身。
他还在微笑,说:“你是个优秀的贼,你的每一次呼吸都是在偷!啊,是的,我一定要拥有你的身体。我必须有这种经历。搞到泰拉玛斯卡的吸血鬼档案已经是个成功,但我还要拥有你的身体,并在里面偷人的血!哈,这将超过我所有的辉煌成就!你才是最终的贼。”
“快从我这儿滚开。”我小声喝斥。
“哦,别着急,别那么挑剔,”他说,“别人对你以牙还牙时你也生气。你太傲慢,莱斯特-德-莱恩康特。你已找到了第歇根尼正在寻找的东西:一个诚实的男人!”他又咧开嘴微笑了一下,紧接着是一串低沉而压抑的咯咯笑,好像忍俊不禁。“星期三见。你一定要早来。我想尽可能多利用那天夜晚。”
他转身急匆匆地跑上街道,拚命招手叫计程车,然后不顾交通繁忙,强行朝一辆刚为别人停下来的计程车跑过去,一头钻进去就不出来了。随后爆发了一场小口角,但他马上就占了上风,当着对方的面“砰”地关上车门,计程车一溜烟开走了。我看见他透过肮脏的车窗朝我挤眼、挥手。接着他和那车都消失了。
我脑子里乱成一团,站在那儿走不动。今夜寒冷刺骨,但街上仍很热闹,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十分嘈杂:过路游客的喊声,车辆经过广场时减速的刹车声……我沉默着,毫无目的地观赏着街景,试着把它想像成光天化日之下的样子,想像它的上面是一片蓝得耀眼的晴空。
然后,我慢慢把上衣领子翻上来里住脖子。我走了几个小时,耳朵里总是飨着那动人而彬彬有礼的话语。
你从他们那儿偷的不只是血,还有他们的性命。我从没从任何人那儿偷过如此宝贵的东西。我是偷过身体,但没偷过鲜血和生命。
我不可能面对路易,也忍受不了与大卫再商量一下的念头。假如玛瑞斯听说了,我不等动手就会完蛋。天晓得玛瑞斯会怎么整我,他甚至不能容忍我有这样非份的想法,而且他老奸巨滑经验丰富,一下子就能辨明这是真事还是虚构。天哪,难道他自己就从没想过干这种事吗?
最后我回到我的住所,打开电灯瘫倒在柔软的天鹅绒沙发上,面对茶色的玻璃墙,向下眺望城市。
请记住,如果你伤害了我,你将永远丧失这个机会……好好利用我吧!否则你永远当不到做人的滋味……你将永这尝不到在光天化日之下行走!享受真正的美味佳肴!同女人或男人作爱的滋味。
我思考着灵魂从肉体里脱出这种超自然的神力。我并不喜欢这种神力,而且它也不是自然而然发生在我身上的。这种所谓的灵魂投射或外化,这种魂不附体的单独漫游……的确,这种东西我只用过屈指可数的几次。即使在戈壁沙漠遭受这么大的罪,我也没有企图脱离我的肉身,也没有被迫脱离过,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这样一种可能性。确实,让我同我的身体脱离,我的灵魂到处游荡,囿于地球,无法找到通向天堂或地狱的大门——这想法对我来说绝对可怕。而且这样的游荡使离体的灵魂不能随心所欲地通过死亡之门,这是我第一次试验这种小伎俩时心里就很明白的事。可是这次不同:我要钻进一个凡人的体内,住在里面,像一个凡人那样行走、感受、视物……哦,我无法抑制自己的兴奋。这种渴望正成为一种纯粹的痛苦。交换身体之后,你将拥有整个星期三夜晚和星期四一整天。星期四一整天,一整天……
最后,我在天亮之前给我在纽约的代理人打电话。此人对我在巴黎的代理人一无所知。他只知道我有两个名字。而我在许多地方从没用过其中的任何一个。拉格朗-詹姆斯很可能不知道我的这些身份及其各个源头。这似乎是追踪他的最简便方法。
“交给你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必须马上去做。”
“是,先生,遵命。”
“好。这是在哥伦比亚特区的一家银行的名称和地址。你把它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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