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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数字三(2)

  那个男孩回来了,他坐下,在柜台上晃着钥匙。“为了你方便,我把那些包拿到后面的屋子里了。”

  “谢谢,你不必这么做的。”

  “别自鸣得意。”

  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已经转向那些动物了。他看着它们的那种迷恋,就像是一个电视迷毫无目的地切换频道一样。

  后面的屋子里贴了很多墙纸。墙上黑的地方原来放着出租的旧家具。现在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仿红木衣柜和我的一堆东西。衣柜门是打开的,我看见自己的鬼魂在镜子里面。

  我带上了一件皮大衣,一件黑色羊绒套头衫,煤色羊毛裤和一件苦艾酒颜色的合身的哈维和哈德森衬衣。这些衣服是我除了钱以外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买的。在一个长盒子里放着一双黑色的靴子,是新的但前面被磨坏了,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走路不看路的人穿过的。我可以对自己说我已经变了,不再这样了。

  从楼上传来轻快的乐曲,是低音部分缓慢的节奏。我坐下看我的邮件,这些信封已经被漫长的岁月和潮湿的空气弄得皱皱巴巴地裂开了,就好像被拆过一样。邮件比上一次我来这儿的时候要少一些,连那些垃圾邮件都变少了。我的生活好像变成没人知道你在哪儿,或者当他们觉得你该在那儿的时候,你却不在。

  在一个盖着去年邮戳的信封里是一封安的来信。我把它叠起来放进口袋,准备回头再读。然后我打开了那箱书。那些书基本上都是学术著作,还有许多唱片和两本影集。

  我拿出一本没有封皮的伦敦百科,扉页上是我母亲清晰的签名。我用手指在锯齿状目录上面搜索着。地图上有很多铅笔标注,都是以前某一次的搜寻线路。我找到斯利普大街。只有一条大街叫这个名字,从埃尔德盖特东地铁站向怀特夏贝尔的方向走十分钟就能到那里。

  我把不需要的东西打了个包,然后穿上皮大衣,街道的地图正好装进口袋。我转身走回这家店,看见那个男孩又在弯着腰打电话,断断续续地低声咕哝着表示感谢。我走进来他就不说了。“拿到你要的东西了?”

  “谢谢,回头见。”

  “祝你过得有意思。”

  “你也是,替我跟你父亲问好。”

  我要出门的时候他喊住我。“他不是我爸。”我回过头看着他,他斜着眼睛笑着。“顺便说一句,我听说过你。”

  “希望你听到的是好事。”

  “所有的事。你喜欢珠宝。”

  我在门廊那里回过头。“你从哪里听说的?”

  “从阿尼尔那里,育嘉琳伽先生向你问好。”

  那些金鱼在它们的城堡里看着我的背。我关上门走回去。“那他是从哪儿听说的?”

  他过分优雅地拍拍胸口。“我就在这里工作,对不对?我当然知道谁常来这里。”

  “有人来过这里?”我走回到柜台前。男孩抓了抓他的短胡须,眼睛看着柜台上的现金出纳机,然后又看着我,就像鱼眼睛一样缓慢而明亮。

  我把剩下的钱掏出来,拿出三十块放在柜台上。现在是在英国,这钱看上去有点不对劲儿,太小了,是均匀的绿色。“我没有太多英国货币。”

  那个男孩耸耸肩。“钱就是钱。”他没有动它们,开始用自己的节奏讲话。“阿尼尔几星期以前在这里,他告诉我关于你的事儿。他特别开心,因为有人给他钱。用你的事儿挣钱特别容易,不是吗?他们每个人都问一点儿你的事。然后他们告诉阿尼尔,还有珠宝的事儿。我不记得了。”

  我感到一阵眩晕,坐回到桌子上。总有别人也在寻找那件珠宝,当然了,塔瓦涅和维多利亚,几个世纪了。我一直跟随着这些足迹,我信任他们的足迹。但他们从来都没有和我这么靠近过。我还记得那行字,在蓝色的屏幕上。因为很久了,也就不那么可怕了:我们想知道你知道的东西。

  “他们?”我的声音像是个病人。

  “他们。他说是他们。”

  “男人还是女人?”

  他停下来想了想,说:“男人。”

  “他们为什么付给他钱?”

  他懒懒地耸着肩。“最可能的是告诉他们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有没有让他们看我的东西。”

  “没有。”他的笑容消失了。我知道他在撒谎。这个细节被我说中了。我想起安的信封。因为时间太久而裂开的缝。

  “他们看过了我的东西。”

  “听着。”他向前探身坐着,皱着眉头思考着。“我不会告诉阿尼尔你来过这里,好不好?我会把你的衣服放回车库,他不会看出来什么的。你什么时候想过来拿,先打个电话告诉我,我会帮你拿出来。这个给你。”

  他在一张鱼世界的卡片背面写了他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动作很生硬。他看起来生气了,生自己的气,或者是育嘉琳伽和我的气。我拿着这张卡片,因为他要给我。我没看就了收起来,而且知道以后不会再来了。

  出了门,我让自己停下来。我的身体想马上离开这里,但我拦住了它。没人要从这里逃跑。在马路对面有三个女孩在去坎登的路上,说笑着,化妆品在她们苍白的肌肤上闪着光。一辆大宇汽车开过去,车里放着音乐,司机是个黑黑的男孩,留着玉米穗的头发。这些面孔给我带来安慰的感觉,让我觉得已经回家了,尽管家是我最不愿意去的地方。

  我们想知道你知道的东西。我曾经那么天真,认为对珠宝的渴望是一种历史现象,而非人的愿望,就好像没有别人能做我做的事情一样。每一件遗失的珠宝都有自己的信徒。我知道还有别人在找它,我本应该更加小心才对。我试着想象那些找我的人,他们也在找那件珠宝。很明显他们还没有找到珠宝,也没有找到我。

  一个领养老金的人戴着一顶平檐帽,领着一个老太太走过人行道。她白色的头发像棉花糖一样。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他向我点头致意,咧着嘴笑了一下。“刚才有一会儿你看起来比我们还老,不过就一会儿。”

  等他走过去,我看了一下时间。已经过了八点。斯利普大街可以明天再去。现在我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好让自己好好思考一下。就像那个鱼世界店里的男孩说的,坎登不再是我能思考的地方了。

  去朝克农场只有两分钟的路。我到那儿的时候,地铁站的电梯乱七八糟的,水正从电梯里面流出来,楼梯上点着灯。我小心地穿过地铁站。我想起把影集落在那里了,但至少这对我无关紧要。我不会忘记我爱的人,没有照片也没关系。

  在国王中转站,通道里面响着音乐,一个萨克斯手穿着紧身连衣裙正和一个穿着燕尾服的不怎么样的大提琴手比拼着。高峰时期快过去的这段时间里,拥挤的人群在他们身边来来往往。在那个“小心小偷”的牌子旁边,人们本能地伸手去摸自己的包和夹克口袋,而那些小偷却在看不见的地方闲逛着,等着那些倒霉蛋。穿过马路,在叫外卖的餐厅楼上有个匿名的地方,那里有床,还提供早餐。那里有刚刚才到的人,有要走的人,还有妓女。在格雷旅馆街北一百米的地方有一个玻璃的旅馆大堂,还有个招牌:阿什里经济旅店。我按了一下安全蜂鸣器,走了进去。

  前台的接待员看着门在我身后关上。她的发际有一道伤疤。她可以很容易地把它藏起来,但她却把黑头发从额头向后梳,紧紧地在后面编起来。

  “十六人一间的床位是十三镑,十人一间的十五镑。”

  “我需要一个单间。”

  她抬头看着我,好像不太高兴我没有理会她的话而只顾说自己的需求,打破了旅店的规矩。她点点头,我付了两个晚上的钱。她把我带上楼,木头鞋跟在石头台阶上慢慢地拍打着。

  房间很干净,很灰暗,就像是福利办公室。我关了灯,在黑暗中脱了衣服。外面的霓虹灯在百叶窗上闪动着,颜色和文字混杂成了一片光。从大厅另一端传来俄语和英语的吵闹声。

  床很冷,我卷曲着身体,头贴着胸口,手夹在大腿中间。我闭上眼睛,想起格罗特,想象着自己就要变成她,或者像她的什么东西。伊娃隔着一个大陆那么远,把自己包起来,就像是包在珍珠里面的疼痛。

  丹尼尔想,在哈德维克广场住的人要比整条爱兰德路上的人都多。在他安静的思绪里,他觉得和他们在一起有点不那么合时宜。他们给他一种感觉,不是熟识的感觉,而是就要离开的感觉,好像不会再见到一样。玛莎和她的兄弟们在窗口排成一排看着他,他打开门的时候他们就消失了。这感觉就像是他自己也在消失,不是在林普斯的房子里,而是在移动中慢慢地消失。

  “利维先生,林普斯夫人为了生计而工作。”萨拉·斯义德对萨尔曼说,“就像是我以前一样。我是做花边的,但不是个生意人。你看,你现在在开店。夫人的意思是再嫁。”

  她讲话的时候用了很清楚很大的声音,怕萨尔曼听不懂,虽然萨尔曼已经认识她一年了,也听得懂英文一年了。“不然她就一直是个寡妇。杰克·林普斯已经走了十年了。”房间里飘过甜蜜温暖的气息。萨拉把面包包起来。“她没有孩子。”她小声说:“如果她是个寡妇的话,这对她很好。”

  “为什么这样呢?”

  她抬起头,吃惊地看着利维,脸上满是面粉。“主啊,利维先生,你的英语进步真快啊!这就是犹太人啊,学得真快。再好一点你就可以在我开口说话以前知道我想什么了。面包两便士。”他用厚实的英国硬币付了帐,微笑着,往自家的院子走去。

  简·林普斯。萨尔曼看到她和艾切尔或者凯瑞在做易货的生意,白菜、河鱼换捡垃圾捡来的东西或者罐装淡啤酒。她没有仆人。没什么别的可说的,斯义德说,除了她的房子和那只叫小家伙的狗。它趴在地上,伸出像孩子手掌般大小的爪子,在院子里吃着它的剩肉。萨尔曼觉得她是备受欢迎的,虽然她不怎么和别人交往,而且哈德维克广场的人也不去打扰她。有时候她会消失几天,上面的房子就变得静悄悄的。然后她又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街上抽水泵前的人群里排着队,把粪便倒进河里。

  她好像把自己从周围事物中分离出来了,从来不加入斯义德的流言蜚语中,也不在艾切尔的皇家公爵酒吧喝酒。他很奇怪,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不知道除了看到的这些,她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是和谁在一起。有时他躺在床上,几小时地听着楼上的声音。他的眼睛跟随着她在地板上移动:走路,吃饭,穿衣服,脱衣服。

  穿上西式的衣服,他看起来就像个强盗。一件布鲁内尔的弄脏了的外套凸显出他强壮的身体。在店里时,他就待在工作间,和顾客保持着距离。晚上,他的哥哥打瞌睡的时候,他就在坩埚的灯光下做精细的银饰品,打磨轮嘶嘶的响声潜入丹尼尔的梦境。早晨,萨尔曼打扫干净工作留下的石屑,擦亮桌子。

  他的白天有个固定的生活模式。在下午,他梳洗干净去怀特夏贝尔或者伦敦西区去看珠宝店的陈列室。就只是看看,从来不买东西。他从远处看着陈列品,在潘敦街上的罗伯特·伽拉德店,圣保罗冰冷阴影中的伦德尔皇家金匠铺,汉诺维上流社会的东西陈列在被煤气灯照亮的玻璃温室里。他不是出于野心或嫉妒才来这里,而是出于更像是渴望的一种东西。在那些镀金的宝石陈列品里面,他看到了自己承诺给自己的那种生活,也看到这种生活离他不远了。

  他从来没有走进过这些店面。即便他想,那些售货员也不会让他进门的。晚上,他会和丹尼尔一起吃晚饭,或者去拉德盖特山脚下的国王阁下酒吧。作坊关门后,学徒们都会聚在那里。他就在那里听他们讲断裂和摩擦的方法,听他们吹牛说自己如何给一枚三角形的钻石平衡五十六个切割面,还听他们讲国王生病的流言,说等国王死了,新皇冠就会由他们来做。

  萨尔曼坐在那里,听着关于宝石的消息。伦德尔店的工匠们是这里最权威的人。埃德蒙德·伦德尔和约翰·高勒·布里奇,他们被工匠们称为小醋瓶子和小油瓶子,是尖酸刻薄的珠宝匠和油滑世故的推销员。萨尔曼听到皇家金匠铺是怎么在战争时期从难民手里买到便宜的法国钻石而发家的,还有当菲利普·伦德尔退休的时候,这些钻石是怎么被用光的。对于国王阁下,他们说菲利普最后的心愿就是在她的钻石桌下死去。埃德蒙德比他的叔叔更爱珠宝,他们为他干杯,为了小醋瓶子!他们露出牙齿,就好像说这话时牙会疼。

  他只见过埃德蒙德·伦德尔本人一次。那是在秋天,太阳下山时,他在拉德盖特山这地方闲逛。一个男人从珠宝店里走出来,走到一辆等着他的黑色和金色相间的四轮马车那里。两个过路人低声地说着他的名字。萨尔曼只是瞥了他一眼,这给他留下了一种极度富有的印象。在马车夫出发之前,一只修长的白色的手在窗口挂起了窗帘。

  工作很辛苦,但他睡得很好。他能记得起来的梦就是在广阔的沙漠上,柽柳下有狮子的脚印,光线刺痛了眼睛。他醒过来以后还总是想去感觉梦境,他向南方看沙德威尔和泰晤士河,梦境就变成了沼泽地的场景和黑色的麻鹬。

  他是个强壮的人,但很脆弱,这是个不可原谅的特性。有一次,做了一笔好生意以后,他拥抱着丹尼尔,突然发现他哥哥身上的气息就像是个英国人,婴儿般的味道混合着肉、牛奶和鸡蛋的酸味。这让他很吃惊,因为他自己的汗味儿从没变过。即使他吃得再多,还是一样脆弱。

  十二个月来他一直写信给拉结,每个月的第一天,花一先令十一便士寄到巴格达去。他每个季度都寄包裹和金子,但没有任何回音。一年以后,他就只寄钱了,他关注着他自己和自己的工作。丹尼尔发现和萨尔曼讲话变得困难了,就好像他们在分开成长。

  有时候,他会把那些宝石从藏着的地方拿出来。它们完好无损,这些完美的东西。晚上丹尼尔睡着了以后,萨尔曼会把那块头巾打开,用手握着那些珍贵的宝石。他仍然记得自己打破瓦罐时的感觉,就像打碎一个头骨,还有这些古老的宝石放射的光芒。他用手指捏着宝石,药丸一样的红宝石,蓝宝石薄板,还有那块金字塔形的透明宝石。

  1835年6月。他醒过来,在窗边穿上衣服。透过窗框照在屋里的地板上,旁边是用油灯照明的店面和黑暗的房间。他可以看到小家伙躺在热气腾腾的院子里,听到从店里面传来翻动纸的声音。萨尔曼可以想象他的哥哥弯腰弓背,鹰一样的面孔,一边读《伦敦画报》或者是《太阳报》,一边计算营业收入,如果有收入可以算的话。

  他走进院子,听到狗爪子的声音,那只狗朝着他过来了。经过这么久,他发现自己已经比预计的更喜欢动物了。他把手放在它温暖的头上,感觉在巨大的头骨外面那光滑的皮毛,然后就走到抽水泵,把脸凑到水管下面。冰凉的水把他唤醒了。

  他用力甩头上的水时,简站在那里,站得很近,就一步远。他总是觉得她比他想的要近。她拿着一个金属盆靠在胯间站着。她的眼睛看着他,他看不懂里面是什么。

  “晚上好,林普斯太太。天气不错。”

  “利维先生。”

  他往后退了几步,眨着眼睛,水还从眼睛上面流下来。他努力想着要用英语说些什么。他朝那个盆点点头,说:“我应该帮您。”

  “这个?它还需要洗洗。我自己可以。”她从跨间转过那个盆,把它放在水龙头下面,动作优美。她一边冲洗着盆里的垃圾一边朝他微笑着,等着他说话。

  从河那边传来帝国煤气灯工厂最后一班换班的铃声。简弄完了就把盆递给萨尔曼,然后洗手,把水撩到胳膊上。她的皮肤太白了,他这样想着,就好像皮肤下面没有血似的。

  他们一起走回去。萨尔曼拿着那个盆。他看着简的时候,她的眼睛也看着他。她示意他往楼上看。“看那月亮。在英国,我们说有个男人住在里面。你看到他的脸了吗?”

  他的眼睛跟随着她手指的方向。他的视力很好,但他看不到脸。“我来的那个地方,月亮里面的神叫辛。”

  “辛是个不好的名字。”

  “不,他是——他是个好名字。他的胡子是蓝色的。”他提高了声音。她笑了起来。他受到了鼓励,接着说:“细月亮是把剑,圆月亮是他的皇冠。”

  “这就是犹太人相信的东西吗?”

  “那是不同的。”

  “抱歉。这跟我没什么关系。”

  “不,我们是犹太人,我哥哥和我都是,但辛是我们民族古老宗教中的一个神。我并不像信仰神一样信仰他,而是更像—更像他就是月亮里的一张脸,或者是要交叉乞求好运的手指头一样,要摸的幸运木一样。”

  “你相信上帝吗?”她的眼睛又看着他。“犹太人相信上帝,不是吗?”

  “是的,相信上帝,当然了,而且比这更多。”他弯下腰,从脚下摘了一棵草。“我们相信在每一片草叶上都有个天使。”

  她拿过草叶。她的眼睛在笑。“现在,你杀了一个天使。”

  “没有。”没有,但我得找一个,他想着。他的眼睛替他说了,而她读懂了。当他们的眼睛再次相遇的时候,都马上移开。

  他们在附近穷人街区的珠宝店里买便宜的货,还有东印度公司或者从运河上运到伦敦来的白铁矿和烟水晶。丹尼尔把他们拿回莱姆豪斯,把他们放在工作台上,而此时萨尔曼还在睡觉。在八月份,在港口,他看到了那个和他们一起搭乘斯盖尔拜城堡号来伦敦的玛丽亚会传教士。艰苦的海上航程让这个法国人极度疲倦而且营养不良。他临走的时候坚持要给丹尼尔一本基督教的圣经。他把书塞到丹尼尔的手里,然后就上船去了科摩罗群岛。

  那是他们仅有的书,一本软皮面的书,里面有心平气和的语言,衬页是有大理石纹路的联邦旗帜的颜色,熟悉的旧约、先知书、诗歌和智慧书被用一种外国的语言重新编写。在夏天的傍晚,天黑得晚,兄弟俩就轮流读给对方听,在古老的神话里学习新的语言。

  “银子有矿,炼金有方。铁从地里挖出,铜从石中熔化。人为黑暗定界限,查究幽暗阴翳的石头,直到极处。”

  萨尔曼的声音僵硬呆板。红嘴山鸦在枫树上吱嘎吱嘎地叫着。

  “在无人居住之处刨开矿穴,过路的人也想不到他们。他们与人远离,悬在空中摇来摇去。至于地,能出粮食,地内好像被火翻起来。地中的石头有蓝宝石。”

  “是蓝晶石。”

  “我知道什么是蓝宝石,哥哥。”他继续翻动书页。“黄金和玻璃不足以比较;精金的器皿不足以兑换;珊瑚、珍珠都不足论。智慧的价值胜过红宝石。”

  “你喜欢她,”丹尼尔说。他坐在桌子旁边,萨尔曼坐在院子的台阶上。他们吃过晚饭了,还没刷盘子,鲱鱼肉从骨头上剥离下来。这是一个凉爽的傍晚,东风从河上吹过来。

  “谁?”

  丹尼尔走到壁炉前,在炭火中点燃一颗烛心,凑到他的烟斗上。他没有回答萨尔曼的话,萨尔曼就接着念书。弗吉尼亚的烟草味儿向他飘过去。

  “你讲得太多了。”

  “我讲得很少。你也一样喜欢她。”

  “你不是吗?”

  丹尼尔又坐下,烟斗舒适地靠在他大拇指弯曲的地方。“在伊拉克他们说你应该娶你的另一半。”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她怎么会更像是我的另一半呢?她是英国人,我是个巴比伦犹太人。”

  “你的另一半会是个温柔的女人。一位女士,底格里斯。还应该是害羞的,高挑的,美丽而且聪明。我想简·林普斯就是这样的人。”

  “这没有什么关系,我不准备和任何人结婚。”

  但我不知道你准备做什么,丹尼尔想。他没有说出来,而是转身对着火,看着噼里啪啦燃烧的灰烬。明亮的火焰就像藏在它们下面的那些宝石。

  楼上突然传来了她的叫声。这让萨尔曼迅速地醒过来。叫声传来,他已经起身了,走出工作间上了楼。他打开楼上的房门走进去。

  他从来没有来过楼上。屋里面的墙上涂着灰泥,还钉着板子,就好像从来没有人住过似的。萨尔曼是过了一会儿才注意到这些的。

  简·林普斯弓着背坐在地上,一只打碎了的灯的弧形的玻璃片散落在她的身边。她的右腿向前伸着,两只手伸出来抱在腿上,血从手指间流下来,头发披散着。她抬头看萨尔曼时,萨尔曼能看到她苍白的眼神、牙齿和皮肤。

  “旁边屋子的碗橱里有杜松子酒,把它拿过来。”

  他没有时间去看,只能靠感觉。那是一间朝北的屋子,更凉快些,家具多一点,但没有住人的感觉。他回来的时候,看见简正咧着嘴。

  他打开瓶子,把酒倒在她的手上。她呻吟了一声,头转向一边。萨尔曼看着她脖子上的筋腱,还有她手指间流出来的血。

  “握着我的脚,握住它,别碰那玻璃!”

  她的声音提高了,尖锐刺耳。萨尔曼抓住她,她的脚弄脏了他的大腿。她拉起她的衬衣,从上面撕下一条布。她的腿很白,很强健,就像她的胳膊。萨尔曼把脸移开这个女人流着血的肢体就像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动物,他能感觉到这动物的脉搏。

  “现在,哦,现在。”她又向前探着身子,拿出那个绷带的代用品。“你得把玻璃拿出来。我自己看不太清楚,你得帮我。”

  他抬起她的脚,一块光滑的玻璃就扎在她的脚后跟上。进去的弧形有三英寸,透明的酒液还在血色的玻璃表面打着转。

  “你不能让它断在我的肉里。”

  “不会的。”

  “你不能让它断在我的肉里,你不能……”

  他看着她,等着她闭上眼睛。他用一只手把她的脚踝抓稳,另一只手把玻璃取了出来。这简单得就像从烧熟了的鱼身上挑出一根刺。他听到简又一次呻吟,然后她的手就伸过来,伸到他的手中间,把绷带紧紧地捆在伤口处。

  光照在碎玻璃上反着光,萨尔曼跪下来捡起它们,这就像是拼图,他想。他捡起所有的玻璃碎片,把它们拿了出去,扔在枫树旁边的牡蛎壳堆里。

  等他回来的时候,简还蜷缩在原来的地方。萨尔曼在她对面坐下。他们没有看对方。九月的阳光照着两人,让这个空荡荡的房间变成了金色。外面传来小家伙的声音,它链子上的铃铛声。

  那瓶杜松子酒在简的脚边。她拔掉那个绿色瓶子的塞子,开始喝酒。她仰着头,酒从嘴边流下来。她喝完了就放下空酒瓶,抬头看着萨尔曼,大笑起来。这是一个短促猛烈的笑声,没有任何温柔的东西在里面。丹尼尔会注意到这一点。

  她在地板上向他挪动,受伤的腿向前伸着。她的裙子在她身上皱起来,小腿裸露在外面。她一够到他就用力地吻他的嘴,抱着他的头让他靠近她,把自己靠到他的腿上。

  他的手又放到她的脚踝上。他感觉着她,把这个女人拉到怀里。她的裙子已经撕裂。他感觉到她的小腿,然后用手向上沿着光滑的肌肉摸到她的大腿,把手伸到她的身体里面。

  他的手在她的身体里感觉到那个湿润的地方,又想起了她的脚,还有那块弧形的玻璃。肢体在移动,那种痉挛的感觉好像是只受伤的动物。他一边想一边和她交合着,听到她沉重的呼吸。当她再次叫喊的时候,他回忆起刚才是多么快地醒过来。他的高xdx潮来的时候,他想象着这个过程只在他的梦里出现过。

  然后,他们就躺在地板上,深色的眼睛放着光。他们俩看起来很像,但又不像。他们本可能是一对儿,要不就是兄妹。简的绷带是湿的,伤口出血了。她睡着了以后,萨尔曼让她躺好,给她换了衣服。

  “我要带你看看伦敦。”她说,然后这么做了。医生诊断说没有败血症后,他们就用碳酸钾的肥皂清洗伤口,等着它长好。简带萨尔曼看到了他没有看过的东西。她的伦敦是他只瞥过一眼的,就好像在晚上走过冰冻的河,只能看到脚下的那点儿地方。他睡得少了,这样就腾出了时间。他到简带他去的所有地方,晚上就到她自己点油灯的房间里去。

  汉普斯泰德路上,吉普赛人帐篷里的捕獾诱饵;圣地街的赤手拳击;伦敦最了不起的贫民窟。他看着简和犹太街上卖碎石点衣服和鲸须饰品的小贩讨价还价。他和有一百个妓女的犹太皮条客大卫·贝拉斯考一起吃牡蛎。在干草市场一个拥挤的酒摊里,他遇到了七十岁的瑟法第·大卫·蒙多扎,他曾经是全英拳击冠军。

  和简一起,他在莱斯特广场和波佛德全景广场中的庞培废墟里游荡,在古老的河流流过建筑物墙壁的小巷里做爱。他们流下的汗水滴在衣服上,淡淡的味道在他们分开后还留在对方身上。然后他们就回到哈德维克广场那间房子里。在那里,丹尼尔在等着他们。他总是一个人,读书或者在思绪中迷失,那本圣经在他面前打开着。他总是一幅在等待什么的样子。

  十二月份他们去看了拜什纳尔·格林的沃姆维尔杂技表演,那里有会动的骷髅,还有在穿插的小节目中的撒拉逊人。那个晚上,在公爵广场,看到一个女人挖出了一个男人的眼睛。她用大拇指挖的。萨尔曼转过头,看见简带着同样的欲望看着那女人。如果他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话,萨尔曼会在那种行为中看到他自己。

  “你看到了。”后来,在她黑暗的房间里,他说。他感觉到她在身边动了一下。“和你差不多。”

  “我什么都没做。”她的声音很单调,带着好奇。外面起了烟雾,从河上传来雾鼓的声音。

  “我越是看着你,就越是看不清你。”

  “真是鬼话。你在说梦话,亲爱的。”

  他低声说。“那是你想从我这里得到的吗,简?”

  他没有得到答案,她已经睡着了。后来,在他的梦里,他听到了笑声。

  珠宝店开张两周年的时候,他们去了伦敦塔。萨尔曼,他的哥哥,还有他的情人。那是一个灰色的一月的某天,刮着东北风。那里的服务员看着这些外国人,就好像要责备是他们这些外国人让风刮起来似的。

  他们每个人花了一先令去看皇室珍宝。他们和一群父母和孩子站在潮湿的地下室里,所有人都紧靠着栏杆。皇室的珠宝放在裸露的石头上面,近得可以摸到,萨尔曼想。他觉得它们很廉价,灯光基本上就没有从钻石外壳和海蓝宝石底座上反射出来,就好像是镀了金的面团,是已经快被遗忘掉的戏装上的珠宝。在他的旁边,那些孩子们伸着手穿过栅栏,就像卡迪梅恩市场上的猴子。

  他们出来时已经开始下雨了。服务员给他们撑着伞,直到他们走到白塔那里避雨,才把伞递给简。他抬头看了丹尼尔一眼。“是利维先生,对吗?那儿有乌鸦,利维先生。你看到吗?我担保你吃它们,如果你可以的话。”

  萨尔曼眯起眼睛看着那些鸟。它们蹲在那里,长得很结实,好像飞行是最不适合它们做的事情。风压过了丹尼尔的声音。“不,先生。乌鸦的肉我们不能吃。”他努力想着要说点什么,想取悦大家。“虽然我们可以吃白色的鸽子。”在他身后的萨尔曼听到了简的笑声,轻快、活泼得像氧气一样的笑声。他听过她各种不同的笑声。

  他们回到商业大道时,天已经黑了。露台很安静,只有公爵酒吧还开着门。借着光,萨尔曼看到路的远处站着托比亚斯·凯瑞。他看到那个掏粪工的时候,他也已经在看着他了。他身上的好几层衣服让他的身躯看起来很庞大。在他旁边的地上有什么东西,当简叫出声的时候,萨尔曼才认出那是一只狗。

  “小家伙!过来。”她的声音很刺耳。那只动物走到她的身边,爪子在石灰石路面上发出卡塔卡塔地响声。掏粪工站直了身体。

  “晚上好,林普斯太太!利维先生,利维先生。”萨尔曼眨了眨眼。在远处,那个掏粪工向前弓了一下身,就像那些乌鸦的姿势。他没有来由地突然回忆起拉结的故事。古老的神仙们,在给他们的进献的贡品前像苍蝇一样聚集在一起。“你们来这里两年了,是不是?两年了。你们怎么看这里?”

  这是萨尔曼第一次听到这个掏粪工讲话。他的声音很粗,带着一种萨尔曼听不出来的口音。他看不到那个人的眼睛,连眼睛里反射的月光也看不到。很难分辨他在跟他们哪一个讲话。

  “他们怎么看什么,凯瑞先生?”简说。

  “对这里啊。”托比亚斯冲他们挥动着一只手,指着他们身后的伦敦。“我在问他们怎么看上帝土地上这个最伟大的城市,还有这个完美的时代。简,人类历史上最不可思议的世纪。他怎么看呢?”

  “我们很喜欢它,先生。”萨尔曼说。掏粪工转向他。萨尔曼闻到了他呼吸里朗姆酒的味道。

  “哪一个,利维先生?这个城市还是这个世纪?你和你的哥哥,你们从美索不达米亚来,是不是?”

  “伊拉克。”

  “巴比伦的地方。我总是觉得伦敦很像巴比伦,利维先生——”

  萨尔曼感觉到简一边说话一边在后面推着他。“很晚了,凯瑞先生。你肯定还有工作要做。应该跟您说晚安吧。”

  “晚安,林普斯太太。”掏粪工看着他们拐进院子。他一动不动,直到大街上除了他以外没有任何人。

  “我梦见了怪物,”她叫醒了他说。他身上还有刚才做爱时留下的味道。和她在一起,他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筋疲力尽了。“他们从海上来。这是什么意思?”

  “怪物是警告。”他伸手去摸她的脸。

  “是什么警告?”

  “你害怕的任何东西。”他看着她闭上眼睛。想问,但没有问。

  他越是努力,就越是不明白她。这让萨尔曼产生了一种焦虑,这种焦虑不停地扩张。他开始走路,一连走好几英里,就好像他可以把思绪丢在后面。然而他开始感到一种迫近的注定的厄运,在他失去任何东西以前的一种失落感,好像他对简的爱是为了让他做好什么准备。

  他最憎恶伦敦的星期天,后来还憎恶些别的东西。萨尔曼从来都不缺少憎恶的对象,有时候这看起来好像会刺激他,刺激他的坏脾气和他的能量。但星期天是他头等憎恶的东西。他会沿着河边走,感觉城市对他关上了门。商店关门了,街上没有人,烟雾把空虚一段一段切割。星期天经常下雨,感觉伦敦就像是个人口在削减的废墟城市。这就是萨尔曼所憎恶的。他走在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的潮湿的空虚中,感觉它在欺骗他。

  他开始留意托比亚斯·凯瑞。他们的工作时间差不多,宝石匠和掏粪工。走过他的店面时,萨尔曼会停下来向里面看,就好像他想买轻纱布料和绒面呢。他看不到里面是不是有人向外看。

  1836年2月。他在中午之前醒过来,走到抽水泵那里。他让冰冷的水流过他的脸和胳膊,洗掉脖子上的灰尘。直到他穿过院子往回走,才意识到小家伙在看他。

  那只狗躺在属于它的角落里,长长的嘴放在爪子上。它的眼睛紧盯着他,在这种凝视中有一种平静。这让萨尔曼想起他第一次来哈德维克广场的时候。他叫它的名字时,突然想起以前。

  那只狗缓缓地朝他走过来,到院子的中间停下,抬起它有力的头。萨尔曼看到它的牙齿露出来了。他后退了几步,回到房间里,关上门。他再也没有叫过它的名字。

  他和简在一起的时间少了,或者说简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很难讲清楚分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看着她,但现在,她更多的时候都不在家。她经常出去。他从来没有看见过她走进旁边的门。他工作的时候,或者躺着想睡觉的时候,简的房间在他上面静静地待着。

  冰雪解冻了。他向东走到码头。出租马车和别的马车从他身边经过,萨尔曼后退几步给他们让路,然后回到街边,好像在等着过马路。

  我什么都没有失去,什么都没有。他重复着,声音有些扭曲。沿着河边走回家的时候,他低声说着那些老城市的名字,那些他只从拉结那里听过的名字。这些词变成了护身符:阿舒尔和埃利都,瓦尔卡和尼姆鲁德,尼尼微,巴比伦,乌尔……

  “看,查理,虎皮鹦鹉。快坐直了。”

  在咖啡店柜台上面有鸟笼,里面都是它们的粪便。它们叽叽喳喳地叫着和着格雷旅馆街上车辆的声音。我看见查理的母亲在他抬头看鹦鹉的时候,把滴到他衣服前面的鸡蛋弄干净。“你能看到鹦鹉吗?”

  “鹦鹉。”他睁大了眼睛,就好像那是他等了一辈子要看到的东西。对我来说,那些鹦鹉是健康的威胁。但我也有不同的迷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白鲸。为了查理好,我还是希望他的白鲸不是虎皮鹦鹉。

  咖啡店在清晨的阳光里很温暖,荡漾着油炸食品的味道。外面的伦敦被雾气变成一片模糊。一辆吵闹的公共汽车开过国王十字路口。安的信还在我的大衣口袋里叠着,我一边等着我点的东西,一边把信拿出来读。

  “专供早餐,亲爱的。”女招待戴着一个红色的姓名标签,上面写着多利·柠檬。这名字和标签都挺适合她。

  “谢谢。”

  “你想要添茶的时候就喊我。”

  我把信靠在调味瓶上。安的笔迹和我很像,每个字母都和别的分开。她告诉我她的工作进展得很好,慈善活动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助,再过一个月就要被派到中国。她希望我找到想找的东西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聊之后,她提到她和拉尔夫的孩子五月份就会出生了。我坐在温暖的咖啡馆里,猜想我是不是已经做了四个月的小姨。

  这对我的生活没有什么意义。我把信放起来。我可能不是第一个打开那个裂开的信封的。我开始吃早饭,吃好以后就拿出伊迪丝的《伦敦百科》开始找斯利普大街。我知道我要去哪儿。我走向国王十字路口,坐上汉姆史密斯城市地铁向东,它能带我到多远就到多远。

  在地铁里,我想起那个孩子。安总是说,如果她有个女儿,就用伊迪丝给她做名字。这是她一直的梦想,她自己的小白鲸。我可以想象她抱着孩子,还有她灿烂开心的微笑。我希望那孩子长得不像拉尔夫,希望那是个可爱的孩子。

  客车在黑暗中轰隆隆地摇晃着。背包放在我的膝盖上,很沉。我想起那些宝石。“三位一体”是件冷酷的东西。用人类的语言来说,它们有特殊的用途。它们的美就像是鲨鱼的美,或者是老虎伪装的美。自然创造了一些最伟大的用途,也创造了一些最美丽的东西。

  在阿尔盖特东,所有的路标都是双语的:A1202和情人大街,A13和商业大道。空气里面带着沙土,还有芳香的气息。我穿过商业大道,继续向前走。

  高楼在前面隐约出现了。在两边的小巷里,孟加拉孩子们在这个夏天的最后几个三伏天里玩着。我走过时装店。在挂着“BAJWA和Co.和移民律师事务所,东部时间1983”牌子的店门外拿出伦敦百科查看。斯利普大街应该就在前面一个拐角了。

  我抬起头来,发现在这个地方我根本找不着北。斯利普大街应该在的地方是一片空地,空地周围是高层建筑。空地上有一把空着的长凳和一块标志牌:不能溜狗,不能打球。

  我把书合上。在扉页上,伊迪丝的签名下面有出版信息。这是1973年的版本。面前的高层建筑很难看,它过早就破败了。我绕着它们转了两圈,觉得自己愚蠢至极。

  长凳上刻着些字。强劲的笔迹刻着街道的名字。我把地图扔进垃圾箱,抬起头看着那些高层建筑。

  每一层都长得很像,只有窗帘的颜色稍有不同。在这里,所有住户都变成了网格和窗户。在街区里有些废弃了的商店和一家酒馆,皇家公爵酒吧,孤零零的维多利亚式建筑,被钉上了木板而且烧黑了。在街对面是它的替代者,一个平屋顶的土黄色砖结构建筑。一条塑料横幅挂在砖墙上,上面是一位打着牌的女士和说明文字:皇家公爵夫人,每星期四卡拉OK,韦伯特酒吧加盟店。我穿过马路走了进去。

  酒吧的房间用暴露在外的内梁装饰着,地上铺着机场休息室的地毯。地板和天花板好像属于不同的世纪。一台巨大的电视机吊在内梁之间,屏幕上有三匹马正冲向豹城赛马场的最后一段直道。评论员的声音不断升高,显然到了他的兴奋极限。

  “太棒了!太棒了。”在吧台后面有个红头发、脸上长雀斑的男人,一边出声地嚼着口香糖,一边咧嘴笑着,先是对着那些马,然后是对着我。“太棒了。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女士?”

  “一瓶啤酒。”

  “一啤瓶酒?贝克还是霍斯坦?”

  “哪个更凉要哪个。”

  “两种都是一块九。”他走向冰柜。我拿出钱。我的口袋里还装着满满的钱,钱背面的绿色和有眼的金字塔在吧台上瞪着我。我把它们揉起来放好。

  酒吧招待员看着我喝酒,满意地哼了一声。“嗨,看起来你挺需要喝一杯的。要点别的吗?油炸猪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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