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拉德纳著
孙仲旭译
几乎永远是这样,一个男的不跟他老婆过了,全世界都不会原谅他。他老婆有可能把十诫稀里哗啦统统违反个遍,可要是男的看不过眼,以至于离家出走,从此以后,他所有的朋友都对他视若路人,除了一两个流浪汉,他们会跟着他一间又一间夜粉放在红色小总粉放在红色小会混过去,只要他还保持着一概由他买单的习惯。
如果是一个女的不跟她丈夫过了,她肯定有充分的理由。他要么一天到晚喝酒,要么到处耍子,要么一分钱也不给她,要么在家里健身时,把她当成拳击练习袋使。以前一块儿玩的人不再邀请他去家里吃饭、打桥牌。他被人唾弃,就算他犯下遗弃罪也无非会这样。无论前因后果,错都在丈夫。他愿意的话,可以讲讲他这一方有什么要说的,但问题是找不到听众。
我自认为除了有点自尊,另外还有点骑士精神。所以尽管事实上弗洛伦斯把苦水这边倒了那边倒,我还是准备闭口不谈,一直到我进棺材。
可是等我过身后,我想让我的几位老朋友知道这件事并非像我太太说的那样,责任全在我,因此我要写下真胶线,悬挂昨相,和我的遗嘱一起装进信封,指定埃德·奥斯本作为遗嘱执行人。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要不是他老婆拦着他,他现在还是。他会不得不把我的文字资料都读一遍,包括这一份,他就会把这件事跟每个人都说说,也许他们会有点后悔,因为他们都对我避之则吉。
(埃德,请别以为我想写得文诌诌的,你知道自从我们编校报以来——当时我也没怎么火——我就再也没写过供发表的东西。你只用把这视为一份事实记录吧。要是我还活着,我会手按《圣经》起誓这里写的绝无半点夸张。尽管我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可是我从来没撒过谎,除了为了保护哪个女人或者我自己。)
一年前的五月份,我不得不去了趟纽约。我给乔·帕克斯顿打电话,他请我出去吃饭。我去了,并认识了弗洛伦斯。她跟玛乔里·帕克斯顿一块儿上过学,她是去看望他们的。我们相爱了,订了婚。回来的路上,我在芝加哥停了一下,去见她的家里人。他们挺喜欢我,可是很不想让弗洛伦斯嫁那么远,想把她离家的日子尽量往后推得久一些,让我们直到今年四月才结婚。
我在贝尔登大厦租有一个房间。我和弗洛伦斯商量好我们结婚后,我们会在那里住一阵子,慢慢挑房子。可是三月的最后一天,我们结婚那天的两星期前,我碰到了杰夫·库柏,他跟我说了他的新动向,就是美孚石油公司要派他去中国担任要职,好像还是长期性的。
“去,我倒愿意得很,”他说,“贝丝也是。挣钱多了好多,我们还想着那种经历挺有意思的。可是你看我,刚刚住进了一幢崭新的房子,连家具总共花了我四万五千块钱,急着卖掉不可能不亏钱。我们刚刚才感觉安定下来了。要不是因为这,我们离开这儿根本没什么感到遗憾的。贝丝在这儿一个真正的朋友也没有,我能称作朋友的,也只有你了。”
“你们的房子、家具什么的,多少钱你们能接受?”
“亏五千块钱就算了。”他说,“四万块钱我能接受,买家承担我一万五千块的抵押贷款,贷款人是西雅图的菲利浦斯信托抵押公司。”
我问他能不能带我去看看。他们才搬进去一个月,我还来不及去拜访。他说你干吗想看,我说要是看着都还可以的话,我会买下。后来我跟他说了实话,说我就要结婚了,你知道,在这儿我一直跟谁都没讲。
好了,他带我回了家,他和贝丝领着我什么都看了,全都新刮刮的,绝对划得来。首先是地点,位于市里的最好的居住区,和我上班的地方近在咫尺,而且房子周围的空地足有一英亩,前面院子里还有个花圃,美人蕉正在长起来,是去年买下这处房产时贝丝种下的。至于房子,我一直喜欢拉毛粉饰的房子,这一座可是垒起来的!有杰夫老兄盯着,你放心好了!
不过是家具让我下了决心。杰夫做了件明智之举,全套都是从沃尔夫兄弟公司订的,在绝大多数东西上都接受了他们的建议,因为不管他还是贝丝,对家具都不是懂得很多。他们为这里配全套家具,包括地毯、床、桌子、椅子什么的,才花了八千五百块,还包括一架红木立式自动钢琴。我妈妈的红木老钢琴我还存放着,我有点希望杰夫别也想让我买这台钢琴,但是要么不买,要么全买,眼前有这么一桩划得来的事,我才不会非要去讨价还价呢,我看了其他的家具后,知道能到手什么时,我是不会那样做的。
客厅里有——现在还有——三张大安乐椅和一张沙发,全都是加厚垫料的——他们是这么叫的——还不用说那条东方的垫子,光那就值五百块。沙发后面有一张红木长桌子,两头都有灯,想躺着读书时可以用。餐厅里那套是实木红木的——一张餐桌加八张椅子,让杰夫花了一千块钱。
楼下的地板全是橡木镶木地板。杰夫还花钱给自己做了个橡木壁炉台,还有别的橡木构件,肯定花了不少银子。杰夫跟我说过他为此另外花了钱,不过我想不起来数目是多少。
库柏家很喜欢红木,想给卧室也来一套,可是杰克·沃尔夫说红木家具太多就会显得单调,所以他卖给他们五件套——一张床,两张椅子,一个小衣橱和一个梳妆台——用的是一种漆成绿色的木头,上面还画着花。这又多花了一千块钱,不过当然花得物有所值。那张床铺上蕾丝床罩后,你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床。
好了,我们谈妥了价钱。一开始,我想着先不告诉弗洛伦斯,而是让她以为我们要在贝尔登大厦住,可是等她下了火车,我会直接带她去我们自己的家里,让她吃一惊。可是我到了芝加哥后,没能忍住不说,漏了底,但吃惊的是我,而不是她。
她没有像我所料的那样表现得开心极了,只是有点不自然的样子,说她希望我在房子上的品味跟我在衣服上的品味一样好。她想让我跟她描述一下房子和家具,可是我不肯。要想欣赏像那样的布置,得亲眼看到才行。
我们结了婚,来这儿的路上,去黄石公园待了一星期,那是我们的共同生活中真正快乐的一个星期。从我们到家的那一刻起,直到她永远离开,她都跟我自以为了解的她判若两人。她从来不笑,有几次,我看到她在哭。她不肯告诉我她为什么不开心,我问她是否只是想家了,她说不是,然后哽噎起来,又哭了几声。
你想像得到,这件事让我感到意外。在纽约,在芝加哥和黄石公园,我还从来没见过哪个女孩像她这样活泼,到了这时,她却一直表现得好像她在一场葬礼上扮演主角。
五月里有天深夜,电话响了,是德万太太,她想跟弗洛伦斯说话。要是我知道后来将带来什么,我会啪的一声挂上电话,她想跟弗洛伦斯说话,让她继续想吧。
我跟德万见过几次面,听说过他们位于收费公路旁边的家,可是从来没去过他的家,也没见过他太太。
原来,米尔德里德·德万跟弗洛伦斯和玛乔里·帕克斯顿同过学,她刚从玛乔里那儿知道弗洛伦斯是我太太,住在这儿。她说星期天下午她和她丈夫会来市里拜访我们。
弗洛伦斯似乎觉得这样不好,有点想让他们改主意,她说还是让我们开车去拜访他们吧。德万太太说不,弗洛伦斯是新来的,该是她(德万太太)先来看我们,弗洛伦斯就让步了。
她们来了,进屋后还不到一分钟,弗洛伦斯就哭了起来,德万太太也哭了。我和德万站在那儿,一开始用一只脚支着,后来又换换脚,我们装作不知道两个女的在哭。最后,为了缓和一下紧张气氛,我邀请德万去看看别的地方。我到处领他看了看,他很热心。我们回到客厅时,两个女的已经擦干眼泪,像是又回到了同学时代。
弗洛伦斯接受了邀请,下星期天午后一点钟去吃饭。他们走后,我告诉弗洛伦斯我可以一起去,只是得有个条件,就是她和女主人都得控制住自己的泪管。我很习惯听一个人呜咽,也不再介意了,可是我受不了听二重唱,无论唱的是合声还是齐唱。
好了,我们到那里后,然后顺着他们的私家车道穿过树林,看到了他们家的房子——市里的人们一直在说这座房子,觉得很出彩——我哈哈大笑,从我还是个单身汉以来,还从来没那么大声笑过。那座房子正如其貌,是座改造过的谷仓。弗洛伦斯问我笑什么,我跟她说了,她把脸拉得更长了。
“我觉得漂亮。”她说。
哪跟哪儿呢!
我非要她一个人上台阶,我担心我们同时站到门廊上会掉下去,可能会卡在那儿等人来救。我警告她扣门环别太用力,要不门会往里倒,把马给惊了。
“你要是在德万两口子面前这样开玩笑,”她说,“我就再也不跟你说话了。”
“我已经忘了你跟我说过话呢。”我说。
我还指望有位马夫领我们进去呢,倒是德万太太亲自来了。
“我们来晚了吗?”弗洛伦斯说。
“一点点。”德万太太说,“不过饭也晚了。赫尔加去做礼拜,十二点半才回来。”
“那挺好。”弗洛伦斯说,“我想让你马上带我到处看看这座漂亮的、漂亮的房子。”
德万太太喊她丈夫,他兑鸡尾酒正兑到一半,德万太太非要让他搁下,去领我们参观一下这座漂亮的、漂亮的房子。
“你们猜不到,”德万太太说,“可这儿以前是座谷仓。”
我正要说我已经猜到了,弗洛伦斯瞪了我一眼,让我忍住了。
“我和吉姆刚到这儿的时候,”德万太太说,“我们住的是奥利佛街上一幢丑陋的小房子。当然只是暂时,我们只是等着找到真正想要的。我们经常在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开着车在乡下转,希望能碰到刚好合适的。我们第一次看到这个地方是在深秋的时候,树叶落了,从公路上就能看到这儿。”
“‘噢,吉姆!’我喊了一声,‘看那座漂亮之极的老谷仓!那么宽的墙面板!我敢跟你打赌在中间的主仓里,肯定有人工砍削的大梁。’吉姆打赌说我错了,我们就下了车,走上车道,看到门在开着,我们就厚着脸皮进去。你们可以看到,我打赌赢了。”
她指着几根又脏又旧的烂大梁,横贯客厅的房顶,看样子好像五六代老鼠都利用这几根大梁练习啃咬。
“漂亮!”弗洛伦斯说。
“我一看到,”德万太太说,“就知道我们的家就安在这儿了!”
“我想像得出!”弗洛伦斯说。
“我们打听了一下,得知这地方属于一家姓泰勒的。”德万太太说,“住宅烧毁了,他们也搬走了。怀疑是他们自己放的火,因为他们日子过得很艰难,而且住宅保了险。吉姆给在西雅图的泰勒老先生写信,请他给谷仓和土地开个价,地有四英亩左右。他们来回写了几封信,最后泰勒先生接受了吉姆的报价。我们花了很少钱就买下了。”
“太棒了!”弗洛伦斯说。
“当然,后来,”德万太太说,“我们请了间拆屋公司把谷仓的另外四块拆掉了——马棚,牛棚,工具棚等等——全拆掉了,只给我们留下了这个房间。我们从西雅图请了个人来装了这几面老松木的墙,铺了地板,把房顶抹了灰泥。他是吉姆的朋友推荐的,没说的,很懂行。”
“我看得出他懂行。”弗洛伦斯说。
“他给我们修了草料棚,我们还找了临上身直去厨房时上身直去厨房工来修厢房,我和吉姆监工。其乐无穷啊,搞完后,我真的有点感到遗憾呢。”
“我想像得出!”弗洛伦斯说。
我不是很懂得什么叫“早期美国风格”,这个词组用在这里的几乎每样东西上。可是为了让不认识德万两口子的人明白,我会凭记忆所及,尽量描述一下他们吹得最厉害,也让弗洛伦斯叫得最响的“艺术品”。
客厅的墙上光秃秃的,都成了褐色,一幅图片、一片墙纸也没有。地板上有两三块“钩毛地毯”——管他是什么意思呢——可是他们还需要五六块或者一块大的地毯,好遮住木头的节疤;有一个枫木短脚衣橱;一张厨房里放不下的“面团槽式”桌子;一张松木折叠桌,底部有棍子连着四根腿,让你根本没地方伸脚;一个“荷兰式”柜子,样子像是辛格手下哪个侏儒从丧事承办人那里订的棺材,可是他康复而用不着了;还有几把“温莎式”椅子,这种椅子要想坐得舒服,只有站在椅子后面,用胳膊肘撑着椅背。
没有一件跟另一件搭配,到处也看不到一件红木的。木梁之间的房顶显然也是让一个长得也像那样的人抹的灰泥。
“不久的将来,我希望买架钢琴。”德万太太说,“我不能再没有钢琴下去了。可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能找到一架能跟这里相配的。”
“喂,”我说,“我存有一架钢琴,是我妈妈的。是台立式钢琴,不是大得放不进这个房间,特别是你们把那张‘槽式’桌子弄出去后。我没什么用,我可以两百五十块钱卖给你们。我妈新买的时候花了一千两百五十块。”
“噢,我可绝对没想着要!”德万太太说。
“我再减到两百块整吧,因为你是弗洛伦斯的朋友。”
“真的,我不能!”德万太太说。
“你不用一次付清。”我说。
“你难道看不出来,”弗洛伦斯说,“一架红木立式钢琴搁这儿完全是格格不入?白送给米尔德里德她都不会要,更别说买了。不协调。”
“她可以请人调音嘛。”
对这句的回答是:“我现在领你们上楼看看,晚点我们可以看看饭厅。”
我们被领到了客房。床是一张枫木四柱大床,柱顶有菠萝形饰,柱跟柱之间扯了个“天盖”。你会想着“天盖”也许是个盖子,其实是种架子,在床顶撑一个篷,以防屋顶漏雨。那儿还有德万太太的曾外祖母安东尼·亚当斯太太缝制的一床被子,一八五九年,在麻萨诸塞州的洛威尔,可不是能让人备发思古之幽情嘛。
“这儿以前是草料棚。”德万太太说。
“你们应该留点干草,好让客人嚼。”我说。
梳妆台或者叫五斗柜跟椅子都是枫木做的。德万两口子自己的房间也是一样,什么都是枫木的。
“要是你们一个房间用枫木家具,一个房间用红木家具,”我说,“你跟谁说什么什么在枫木房间的话,就不会把人搞糊涂。”
德万哈哈大笑,可是两个女的没笑。
女用人喊着饭好了。
“鸡尾酒还没兑好呢。”德万说。
“我们只能不喝了,”德万太太说,“要不汤就凉了。”
这让我得以兴致勃勃地欣赏那张“锯木架”桌子和“板条靠背”椅子,显然都是德万公馆的精品,镇馆之宝。
“大老远从宾夕法尼亚来的,”弗洛伦斯一看到那张桌子就失声惊叫,叫声低下去后米尔德里德说,“我妈在斯特劳兹堡附近的一个小地方买的,送给了我。只花了五百五十块,椅子一把四十五块。”
“价钱真公道!”弗洛伦斯叫道。
那是在她坐到一把椅子上之前说的。只有一样东西比椅子更不公道,那就是桌子本身,是把几块大板子钉在一起放到一根枕木上,下面是密密麻麻的木头横档和木梁。桌面像去卡塔利娜岛的航途一样起伏不定。边上到处都是大豁口,不知道用什么钝东西挖掉的,大概是用刺刀。上面还有污迹和烧焦的地方,弗洛伦斯又是赞不绝口,可是当我想来个锦上添花,把一根点着的香烟直接放到我的汤盘旁边时,弗洛伦斯和德万两口子都大惊小怪,吵着要我拿起来。
他们让我坐到桌子一头的座位上,这个位置正适合一个躺到火车路上,两条腿齐大腿根轧断的人坐。因为我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只能使劲儿往后坐,结果在把吃的东西往嘴边送时,绝大多数送了不到一半远就掉了。
吃完饭,我巴不得赶快回家再弄点东西吃,可是外面已经黑下来有半个钟头,这时狂风暴雨大作,我知道想说动弗洛伦斯开路是白费力气。
“我们玩几盘桥牌吧。”德万说。让我吃惊的是,他搬出来一张牌桌,可是根本不属于“那个时代”的。
我家里有一座中央枝型吊灯,不管把桌子放哪儿,打桥牌都够亮。可是在这儿,我们不得不浪费了四十分钟挪灯、电线和台子,等到全弄好了,红桃和黑桃倒是能看出,可是方块和梅花分不清。除此之外,还有花岗岩椅面的“温莎式”椅子以及这一事实,即我们是“两口子打对家”,赢一分给一分钱,我和弗洛伦斯赢了十二块却没拿到钱,除了上述几点,这是我赌钱度过的最愉快的下午之一。
五点钟时雨停了,当我们溅着水开过德万家行车道上的水坑时,我对弗洛伦斯说我还从来没想到她这么会开玩笑。
“你什么意思?”她问我。
“噢,你装作喜欢那一大堆垃圾。”
“垃圾?!”弗洛伦斯说,“那是我见过的装修得最漂亮的家!”
就我所记得的,五天六夜里,这是她在我面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星期六吃午饭时,我说:“你知道我喜欢每星期一个晚上看默剧,但不是每天二十四个钟头都看。你是怎么回事?你如果是喉咙发炎,可以给我写纸条嘛。”
“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她爆发了,“我讨厌这座房子和里面的一切!太新了!一切全是崭新的!我不喜欢新东西!我想要像米尔德里德的那样一个家,里面的东西让我看了不会惭愧得脸红。谁我都没办法请到家里来。太丑陋了!在这儿,只要我活着,一分钟都不会快乐!”
好了,我不介意跟你说,她这样说有点刺痛了我。好像我不是本想着给她个惊喜似的!好像沃尔夫兄弟在这行干了三十年,居然不知道怎样一手装修好一个家似的。我很受伤,可是我忍住了,尽量心平气和地说:
“你要是稍微有点耐心的话,我会想办法把这座房子和里面的东西按照我买下的价钱卖掉。不会很麻烦的,这儿有很多人明白什么叫划算。可是你没有一早向我坦白你的谷仓情结,可真是太糟糕了。才二月里的事,肯·加勒特老头儿不得不把他那个摊子卖了,买的人把那儿改造成了一个修车点。那儿原来是个代客养马的马厩,我本来可以出几个小钱或者稍微意思意思就买下了,那么我们一个子儿不用花,就能让它跟你的朋友米尔德里德的烂地方一样好看、舒服还有家的味道。”
我这番话还没说完,弗洛伦斯就开始上楼。
我去了厄尔·本纳姆的店子,看我的新套装有没有做好。做好了,我穿上新衣服,把旧衣服留下让他们洗洗再熨一下。
在街上,我遇到了哈利·克罗斯。
“来我的办公室吧,”他说,“我的书桌里有样东西你有可能感兴趣。”
我接受了邀请,从三个抽屉里,他拿出来三种不同的一夸脱装“早期美国风格”黑麦威士忌。
快到六点钟时,我去了凯恩的店子,买了剪刀、喷灯和斧头。我开始往家走,不过在我家大门内侧的几棵树那里停了一下,给我的外套和裤子剪了些大洞。通往房子的路边有个不小的泥巴坑,我趟了过去,把我的灰色毛毡帽也在里边泡了一下。
弗洛伦斯正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在看书。看到我的样子,她像是有点惊慌。
“天哪!怎么了?”
“没什么。”我说,“我只是不想看上去太新了。”
“你拿的是什么?”
“也就是剪刀、喷灯和斧头。我要试着把这个地方做旧一点,我想我先从客厅的餐桌开始吧。”
弗洛伊伦尖叫起来,冲上楼,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我开始着手工作,把餐桌弄得看样子够有“早期美国风格”了,这时女用人闻到着火冲进来,马上又跑出去拎了一桶水回来。可是我用我的背心当灭火物,一直控制着火苗,所以她没什么好做的。
“我只用再拿这把斧头刻几道口子就行了。”我跟她说,“等我搞完了,饭也要做好。”
“照我看,饭是永远也做不好了。”她说,“我一收拾好东西就走。”
弗洛伦斯也持同样想法——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我听到前门砰的响了一声,后门也砰的响了一声,我感觉有点累,也有点瞌睡,就放下手里的活去睡觉了。
这就是我要说的前后经过,埃迪,是真的,所以帮帮我吧,我的消息贩子。说到这儿我想起来了,卖给哈利那种黑麦威士忌的人每星期来这儿两趟,要么说我写这个的时候是这样。他每星期二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在贝尔登大厦,他的名字叫麦克·法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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