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伍德豪斯著
孙仲旭译
学习美国民俗学的学生无疑熟悉克拉伦斯·麦克法登奇特的老故事。好像是说克拉伦斯·麦克法登很想跳舞,可是他的步法跳舞不行,就找了位老师问得花多少钱,说他愿意出钱。老师(据说是这样)“低头看到他的脚吓了一跳,注意到他的脚长得极宽。为了教麦克法登跳舞,他在平时的要价上又加了五块钱”。
我常常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克拉伦斯和亨利·华莱士·米尔斯两人之事的惊人相似性。对前者而言,好像只是受虚荣和野心所驱使,而让亨利·米尔斯挑战造化去尝试跳舞的,乃是出于更纯粹的动机,即爱情,他是为了取悦他的太太。如果他从来没去过“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一处受欢迎的度假胜地——并且遇到明妮·霍尔,在不用去纽约银行当出纳的业余时间里,他无疑会继续安安静静地读书,因为亨利读起书来如饥似渴。在他心目中,一个愉快的夜晚,就是回到他的小公寓,脱下大衣,穿上拖鞋,点着烟斗,继续从前一晚上读《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BIS-CAL卷停下的地方接着往下读——一边还在一个厚本子上记笔记。他之所以读BIS-CAL卷,是因为此前他花好多天读完了A-AND,AMD-AUS和AUS-BIS卷。亨利的学习方法可以说让人佩服,不过也有点可怕。学习起来,他就像白鼬追兔子一样,有股冷静和不屈不挠的劲头。一般分期付款购买《大英百科全书》的人容易兴奋过头,不耐烦地提前翻看第二十八卷(VET-ZYM),看最后是什么。亨利不这样,他不是个肤浅的人,他想通读一遍《大英百科全书》,他才不会往后偷看而坏了兴致呢。
造化之颠扑不破的定律似乎是无人能在两方面都出色。有谁是个高雅之士、渴求智慧的话,如果狐步舞能跳一点,会跳得像醉汉似的摇摇晃晃;反过来,如果有谁是个跳舞好手,就几乎从耳朵往上都成了化石。亨利·米尔斯和跟他同是出纳的同事西德尼·默瑟是这一定律最好的例子。在纽约的银行里,像对待熊、老虎、狮子以及别的动物一样,出纳总是两个一起被关在笼子里,结果是在公事没那么忙碌时,就得互相依赖找点乐子和交流。可是亨利·米尔斯跟西德尼·默瑟就是找不到共同的话题。西德尼对像“阿巴纳”、“失常”、“亚伯拉罕”和“茎上生科”之类基本知识绝对是一无所知,而亨利这边,几乎不知道自从波尔卡舞以来舞步有过什么变化。默瑟跳槽去加入一出音乐喜剧的合唱队时,亨利觉得松了口气,接替西德尼的人尽管很多方面水平有限,却至少能就保龄球的知识聊出个道道来。
亨利·华莱士·米尔斯就是这样的人。他三十四五岁,性格温和,好学,烟抽得不厉害,人们还会说,他是个单身汉里的单身汉,身披盔甲,能挡住丘比特好意使用却不奏效的武器。有时,坐在出纳笼子里的西德尼的接任者——一个多情善感的小伙子——会扯到女人和结婚上去。他问亨利有没有想过成家,每一次,亨利会看着他,样子带着嘲笑、开心还有恼火,会以一个字来回答:
“我?!”
他这样说的语气让人一听难忘。
可是亨利后来还要去一个偏僻的度假地,得经历那种无人相陪的氛围。他在银行里刚刚干到了这样的位置,可以在夏天时休假。在此之前,他总是到了冬天那几个月才被从笼子里放出来。获得自由的十天里,他都是待在公寓里,捧着一本书,脚搁在暖气片上。可是西德尼·默瑟走后,他们八月份就放他出来了。
市里热得能烤化东西,亨利心里有点渴望去乡间。假期开始前几个月,他就把本来应该阅读《大英百科全书》的很多时间花到了阅读有关夏天度假的资料上。他最后决定去“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因为广告里说得太好了。
“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是座很旧的木建筑,周围好几英里没有人烟。它的卖点包括一处峭壁、一个洞穴和一块高尔夫球场——五洞的球场,高尔夫爱好者会觉得很不便于打球,因为洞与洞之间隔一段就拴有山羊——还有一面银色的湖,只有部分用来扔铁罐头盒和木盒子。这一些都让亨利感到新鲜和奇特,让他少有地感到振奋。某种快乐和随心所欲的因素开始渗入他的血管,他有了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在这种浪漫的环境中,应该有某种奇遇。
就在此时,明妮·希尔来了。她身材娇小,苗条,偏瘦,肤色偏苍白。她的一双大眼睛让亨利顿生可怜之意,唤起了他的骑士精神。他开始对明妮念念不忘。
后来有天晚上,他在银湖岸边碰到了她。他站在那里,拍打着什么东西,好像是蚊子,但这不可能,因为广告上言之凿凿地称“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方圆还从来没有发现过蚊子。明妮走过来,她脚步缓慢,像是感到累。一种奇特的兴奋感,半是怜悯,半是别的什么掠过亨利的心头。他看着明妮,明妮也看着他。
“晚上好。”他说。
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跟她说话。餐厅里大家聊天,她从来不参与,亨利也腼腆得没法在大庭广众之下专门去找她说话。
她也说了“晚上好”,这样两人打了个平手。暂时谁也没说话。
亨利尽管腼腆,但同情心还是占了上风。
“看样子你累了。”他说。
“我是觉得累。”她顿了一下说。“我在城里搞过头了。”
“过头?”
“跳舞。”
“噢,跳舞,你经常跳舞吗?”
“对,很经常。”
“哈!”
一个有希望的开头,甚至是大胆的。可是接下来说什么?亨利第一次对自己坚韧不拔、按步就班地阅读《大英百科全书》感到后悔。要是他能随随便便地谈谈跳舞的事,那该有多惬意啊。接着他又回想起尽管他还没读到关于跳舞的部分,不过他几个星期前还在读关于芭蕾舞的词条呢。
“我自己不跳舞,”他说,“可是我喜欢读有关跳舞的东西。你知道‘芭蕾’这个词包含了三个现代的词吗?‘芭蕾’,‘舞会’和‘歌谣’,还有一开始跳芭蕾舞是用唱歌来伴奏的吗?”
这话问住了明妮,让她感到自怯。她看着亨利,眼神敬畏,可以说亨利让她目瞪口呆。
“我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她说。
“在英国伦敦上演的第一出叙事性芭蕾舞剧,”亨利从容道来,“是《酒馆骗徒》,一七几几年在特鲁里街上演。“
“是吗?”
“有据可查的最早的现代芭蕾舞剧是由——某个人为庆祝米兰公爵结婚而在一四八绿细直纹短袖九年上演的。”
这次对年份毫不怀疑,也说得毫不踌躇,是用铁环系着固定在他的记忆里,原因仅在于巧合的是,这个年份跟他的电话号码一样。他不磕不绊地说了出来,姑娘睁大了眼睛。
“你懂得可真多!”
“哦,别这么说。”亨利谦虚地说,“我只是读书很多。”
“懂很多肯定特别棒。”她向往地说,“我一直没时间读书,一直想读,我觉得你了不起!”
亨利的灵魂像一朵花绽放开来,还像只被挠得舒服的猫一样直哼哼。他这辈子还没让一个女的崇拜过呢,这种感觉让他心醉神迷。
他们又陷入沉默。听到远远传来的铃声提醒晚饭快开了,他们开始走回农庄。钟声并不悦耳,可是距离和非同寻常的此刻所具有的魔力,让铃声格外好听。太阳正在落山,给银色的湖上铺了深红的地毯。微风不起,那些小动物——科学上无以归类,如果“你的漂亮石南丛农庄”上有蚊子的话,这些小动物就有可能被当成蚊子——叮咬得更猖狂了,可是亨利毫不在意,甚至没有伸手去拍。它们喝饱了他的血,又去告诉朋友们这个好消息,然而对于亨利来说,它们是不存在的。他遇到了奇怪的事。夜里躺在床上还没睡着时,他意识到了这一事实:他恋爱了。
此后,他在农庄余下的日子里,他们总是在一起。他们在树林中散步,他们坐在银色的湖旁边。亨利为了她倾其所学,而她崇拜地看着亨利,一边不时轻轻地说一声“对”或者悦耳的“哎呀!”。
时间到了,亨利回到纽约。
“你对爱情这件事彻底搞错了,米尔斯,”他回来上班后不久,多愁善感的出纳员同事说,“你应该结婚。”
“就快结了。”亨利干干脆脆地说,“下星期。”
这句话让对方着实吃了一大惊,以致他给一个当时进来的顾客兑支票时,十美元的支票他给了十五元。然后银行下班后,他不得不手忙脚乱地打电话解决此事。
亨利结婚后第一年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年。他总是听别人说结婚后头一年是最危险的一年。他已经做好准备应付趣味的冲突、艰难地调整性格、突出其来和不可避免的争吵,但这些事情一概不曾发生过。从一开始。他们就过得无比融洽,她融入了他的生活,顺利得就像一条河汇入另一条河。亨利甚至不用改变自己的习惯。每天早上,他八点钟吃早餐,抽一枝雪茄,走到地铁站。五点钟,他离开银行,六点钟到家,因为他的习惯是一开始先走两英里路,一边走一面均匀地做着深呼吸。然后吃晚饭,然后安静地过一晚上。偶尔去看电影,不过通常都是安静地过一晚上,亨利读《大英百科全书》——现在是大声读——明妮给他补袜子,可是一直在听着。
每天都带来同样的感觉,又感激,又惊异,那就是他竟会过得如此幸福美满,如此波澜不惊,一切尽善尽美。明妮也像变了个人,她不再憔悴,而是长胖了。
有时,亨利会暂时停下不读看着她。一开始,她埋头缝东西,他只能看到她柔软的头发。然后她纳闷怎么不念了,会抬起头,亨利正好跟她那双大眼睛四目相接,然后亨利会高兴地格格笑,不出声地自问:
“可不是没治了嘛!”
这天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他们以合适的方式庆祝这一天。他们在第七大道的一间虽然拥挤却让人吃得高兴的意大利餐馆里吃了饭。那儿的红葡萄酒是包括在账单里的,易于兴奋的人——大概是聪明之极吧——坐在小桌子前,都在扯着嗓门说话。饭后,他们去看了一出音乐喜剧。然后——这天晚上的重头戏——他们又去了时代广场附近一间金壁辉煌的餐馆里用晚餐。
在高档餐馆里用晚餐总能让亨利浮想联翩。他虽然对严肃著作读得如饥似渴,但是时不时也读一些浅层次的东西——那些小说一开始就是主人公正在衣着光鲜的人群中用晚餐,然后被一个相貌堂堂的老人吸引过去,这位老人正在走进餐馆,他下唇下方留了一撮花白胡须,还带着一个貌如天仙的女孩,她经过时,用餐的人都扭头看他。后来,在他坐着抽烟时,一个侍者走到主人公跟前,轻轻说声“对不起,先生!”,递给他一张纸条。
在亨利眼里,盖森海默餐馆里的氛围让他联想起了这一切。他们晚餐用毕,他抽起雪茄——这天的第二根了。他坐在椅子上往后靠,审视这里的景象。他心情振奋,胆子大了一些。他有了种感觉——所有喜欢坐在家里读书的性格文静的人都会如此——他真正属于这种场合。种种夺人眼目之处——耀眼的灯光,音乐,嘈杂的声音,偶尔突然响起因为喝酒而带来的声音低沉的格格笑声,而喝汤的声音跟合唱队女孩呼叫同伴的尖细一点的声音混合在一起——这些打动了亨利的心。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可自己感觉还像是个二十一岁的小年轻。
他旁边有人说话,亨利抬眼一看,原来是西德尼·默瑟。
一年过去,让亨利成了个已婚男人,而让西德尼·默瑟变得如此仪表堂堂,看到他,让亨利一时间说不出话。做工精到的晚礼服漂亮又舒适地贴在西德尼匀称的身上,脚上蹬了一双皮质优良、光亮可鉴的皮鞋。他的浅色头发往后梳着,光亮可鉴,电灯照在上面就像星星照在一面美丽的湖上。他的衣领一尘不染,他几乎看不到下巴的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
亨利穿的是斜纹哔叽料子衣服。
“你在这儿干吗,亨利老兄?”一表人才的这位说,“我记得你一贯不来灯光明亮的地方。”
他的眼光挪到了明妮身上,眼神里带着羡慕,因为当时的明妮光彩照人。
“我太太。”亨利又能说话了。接着他又对明妮说,“默瑟先生,老朋友。”
“这么说你结婚了?祝你好运。银行怎么样?”
亨利说银行跟期望的一样好。
“你还在搞舞台演出吗?”
默瑟先生郑重地摇摇头。
“找到了更好的事,在这儿专业跳舞。钱挣得很顺手。你们干吗不跳舞?”
这几句话成了不和谐音。直到那时,灯光和音乐对亨利有种微妙的心理影响,让他引导自己进入一种感觉,即他待在座位上并非因为他不会跳舞,而是因为他对那种活动已经搞得太多,真的宁愿换个方式,安静地坐着旁观。西德尼的问话改变了这一切,让他面对事实。
“我不会跳舞。”
“怎么会呢?!我敢说米尔斯太太会。您愿意跳一轮吗,米尔斯太太?”
“不,谢谢您,真的。”
但这时亨利已经产生了自责,他看到自己影响了明妮去开心。她当然想跳舞,凡是女人都想。她只是因为他而拒绝了。
“乱说,明,去跳吧。”
明妮显得不放心。
“当然你得跳舞,明。我没事,我坐这儿抽烟。”
接着,明妮和西德尼就跳起了复杂的舞步,与此同时,亨利不再是个二十一岁的小年轻了,甚至感到心头掠过一丝怀疑,即他是否真的才三十五岁。
把一个年代久远的问题归结一下吧,可以一语以盖之,即一个人只要跳舞腰不疼,他就还算年轻,而如果他不会跳舞,就再也谈不上年轻了。亨利·华莱士·米尔斯坐在那里看着自己的太太在舞池里让西德尼·默瑟拥着跳舞时,这一事实自动呈现在他面前。即便是他,也能看出明妮跳得不错。看到她动作优雅,让他很受震动,自从结婚以来,这是他头一次反思起来。以前他从未想到跟自己比起来,明妮是多么年轻。购买结婚证书时,她去市政厅在文件上签字,也填了她的年龄,亨利这时想起来是二十六岁。当时他根本没多想,然而此时,他清楚地看到二十六和三十五岁之间,有着九岁的差距,一种冰凉的感觉浮现在他心头:他又老又乏味。夜复一夜地跟这样一个老古板关在一起,可怜的小明妮肯定闷坏了,闷到什么程度?别人带他们的太太出去,跳舞跳到半夜,让他们开心。而他所做的,只是坐在家里给明妮读百科全书上枯燥的东西。这个可怜的孩子过的是什么日子啊!突然,他对关节灵活的西德尼·默瑟极为羡慕,在此之前,他一直打心底里瞧不起此人。
音乐停了。他们回到了这张桌,明妮一脸飞红,让她比以往更年轻。西德尼,这个叫人受不了的笨蛋,咧着嘴得意地笑着,装作年方十八。他们看着像两个小孩——亨利瞥见镜子里的自己,吃惊地发现自己的头发竟然没白。
半个钟头后,在回家的的士上,明妮快睡着时,搂着她腰的胳膊绷紧了一下肌肉,耳边突然听到一声鼻子出气的声音。
那是亨利·华莱士·米尔斯在下决心要学跳舞。
一方面是换换读书方向,另一方面是为了省钱起见,亨利实现其雄心的第一步是花五角钱买了本书,书名叫《现代舞蹈入门》,作者“探戈”。他觉得——并非无缘无故的——要是他能通过这篇文字学会跳舞的话,会比上课这种更常见的方式更简单,而且更省钱。但是刚一开始学,他就看出来问题没那么简单。首先,他想把自己正在做的事瞒住明妮,目的是想在她生日时给她一个惊喜,而她的生日再过几个星期就到了。其次,一读之下,他发现《现代舞蹈入门》较其书名所示要复杂得多。
这两项事实导致通过书本学习不可行,因为尽管有可能在银行里学习文字说明和插图,但是只有在家里,他才能试着按照舞步说明来练习。在银行里出纳员待的笼子里,不可能把右脚照虚线从A移动到B,把左脚照C、D两点之间的曲线移动,如果对公众的意见有一点点在乎,回家时在人行道上也不能这样做。有天晚上,想着明妮在厨房做晚饭,他想在公寓的客厅里练习,正在那时,她出其不意地进来问他牛排要做几成熟,他解释说他有点抽筋,可是这件事让他心惊胆战。
出了这件事后,他决定必须去上课。
这样决定后,问题却并未变得简单一些,的确,问题还更突出了。倒不是说找老师有什么难的,报纸上全是他们登的广告,他选了一位加瓦尼夫人,因为她所住的地点方便。她家在一条小街上,车站近在咫尺。真正麻烦的是怎样找到时间上课,他的生活如此按步就班,要想改变到家时间这个重要时刻,就几乎不可能不让明妮语带激动地说两句。解决的办法只能通过欺骗。
“明妮,亲爱的。”他早餐时说。
“怎么,亨利?”
亨利脸胀红了,之前他还从来没对明妮撒过谎。
“我锻练得不够多。”
“你气色倒是挺好的啊。”
“有时候我感觉有点累。我想我回家走路要再增加一英里左右。所以——所以往后我回家会稍微晚一点。”
“很好啊,亲爱的。”
这让他觉得自己像是个很卑劣的罪犯,可是通过放弃散步,他现在每天能有一个钟头去上课,加瓦尼夫人说那就足够了。
“没问题,小伙子,”她这样说。她是个和气的老太太,像军人那样长着短胡子,接待顾客时,举止颇不寻常。“你每天来一个钟头,要是你没长了两只左脚,我们在一个月内就能把你变成社交界的红人。”
“是吗?”
“当然是。我教学生没有一次不成功,除了一个,而且那也不也怨我。”
“他长了两只左脚?”
“根本就没脚。上了两次课后从屋顶上摔下来,只能把两只脚截了。就算是这样,他安上木腿,我也能教会他跳探戈,只是他有点泄了气。好吧,星期一见,小伙子,听话。”
这位好心肠的人说着从门板上取回原先为说话方便而粘在那儿的口香糖,打发亨利走了。
从此开始了后来几年亨利毫不迟疑认为是他这辈子最痛苦不堪的一段时间。对一个首段青春已逝的人来说,也许有些时候他会感觉比上现代舞蹈课更难受、更荒唐可笑,可是这种时候不容易想到。从身体上说,亨利的新经历给他带来了剧痛。他以前从来没想到会存在的肌肉却出现了——显然如此——惟一的功用就是疼痛。思想上,他受的罪更大。
这部分是因为在加瓦尼夫人的培训班里流行的特殊的教学方法,部分是因为在真正上课时,突然有位侄女从后面的一个房间里被领出来授课。她是位年轻的金发小姐,双目含笑,亨利每次搂住她纤细的腰身,都不免感觉对不在场的明妮而言,自己是个黑心肠的负心人。良心让他备受折磨。他感觉自己是个奇怪而且没有关节的人,手大得出奇,脚也是。除此之外,加瓦尼夫人还习惯于在授课的一小时内站在室内的墙角,嚼着口香糖做点评,不奇怪的是亨利憔悴起来,也瘦了。
加瓦尼夫人还个习惯叫人难堪,本来是要鼓励亨利,却常常把他的表现和进步跟一个她声称以前有次教过的残疾人相比。
关于那个残疾人上了三次课后是否比亨利上了五次课后一步舞跳得更好,加瓦尼夫人和那位侄女会当着亨利的面争得不亦乐乎。那位侄女说没有,也许一样好,但是不会更好。加瓦尼夫人说侄女可能忘了那位残疾人滑步滑得怎么样,侄女说对,的确如此,她可能是忘了。亨利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冒汗。
他进步缓慢,但是这不能怪老师。她尽一个女人所能来让他进步得快一点,有时甚至追到街上,想在人行道上教给他某种方法来改掉他数之不尽的技术失误中的一些,改掉这些失误,有助于让他绝对跳得比那个残疾人好。跟在人行道上拥着她时的痛苦比起来,在室内拥着她时的痛苦根本算不了什么。
尽管如此,在提前交了课时费的情况下,而且作为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他的确有了进步。有一天,让他吃惊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脚在做动作时根本不用他明确运用意志力——几乎就像两只脚自己有了智慧。这是个转折点,让他极感自豪,自从在银行里第一次涨工资以来,他还没这么自豪过。
加瓦尼夫人感动得隆重表扬他:
“进步很大,孩子!”她说道,“进步很大!”
亨利谦虚地红了脸,因为受到了肯定。
每一天,随着他的舞蹈技巧越来突出,亨利偶尔会为他决定上课的那一刻感到庆幸,有时还为自己曾险些大祸临头而后怕。现在每天在他眼里,越来越明显的是明妮对她生活之单调心怀不满。那顿不幸的晚餐破坏了他们小家的安宁,要么说也许只是促成了破坏。亨利告诉自己,她迟早会受够自己乏味的生活。不管怎样,自从那个令人不安的夜晚以来,他们的关系中开始潜入不自在和不自然的因素。这个家庭不再和谐。
渐渐地,他和明妮越来越几乎是拘谨相处。她不再喜欢晚上听亨利读东西给她听,渐渐有了早早上提上裤子,光床睡觉的习惯。亨利偶尔在她不防备时跟她四目相对,捕捉到一种难解的眼神。不过这种眼神他能读懂,那意味着她感到厌烦。
本来你会以为这种状况会让亨利感到难过,恰恰相反,它给了他一种愉快的激动感,让他觉得受那么多罪去学跳舞是值得的。她现在越是厌烦,当他戏剧性地揭示自己的真面目时,她就会越开心。如果他对自己作为一个不会跳舞的人感到满足,那么又是消瘦,又是花钱去学跳舞有何意义呢?这种沉默、不自然的夜晚代替了他们结婚头一年里那些愉快的夜晚,他却喜欢这样过。现在他们过得越不舒服,以后他们会越会认识到自己的幸福。亨利属于人类中很大一批人,他们认为跟从来根本不牙疼相比,牙疼霍然而愈时更让人快乐些。
因此当他在明妮的生日那天早上送给她一个他知道她向往已久的手提包,发现她只是敷衍地、公事公办地谢了他时,他只是在心里偷乐。
“你喜欢我挺高兴。”他说。
明妮淡淡地看着手提包。
“正是我想要的。”她无精打采地说。
“好吧,我得走了。我在城里买戏票。”
明妮迟疑了一会儿。
“我看我今天晚上不是很想去看戏,亨利。”
“乱说。你过生日我们一定得庆祝一下。我们去看戏,然后再去盖森海默餐馆吃晚餐。我今天可能要加班,所以我看我就不回来了,我六点钟跟你在那间意大利餐馆见面。”
“很好,那你不就散不成步了?”
“对,少一次没关系。”
“是啊。你现在还散步吧?”
“噢,散的,散的。”
“每天三英里?”
“一次也没少过。让我身体健康。”
“对。”
“再见,亲爱的。”
“再见。”
没错,言语间分明有些寒意。走向车站时,亨利心想,谢天谢地,明天早上就不一样了。他的感觉很像是一位骑士为了自己的心上人冒着危险悄然完成了功业,终于差不多到了为此领赏的时候了。
那天晚上亨利陪着不太情愿的明妮赶到时,盖森海默餐馆像以往一样灯火辉煌,而且喧闹。他们不出声地吃了一顿饭,看戏中他们幕间休息时两人说的话都不超过一句,之后明妮真想不再去用晚餐,回家算了。可是就算有一队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也别想让亨利不去盖森海默餐馆。他亮相的时刻已经到来,几个星期以来他都在想着这一刻,对属于他的大场面想像到了每个细节。一开始,他们会安静却不自然地坐在他们那张桌前。然后西德尼·默瑟会跟以前一样走上前来请明妮跳舞,就在这时——这时——亨利会站起身来,除掉所有伪装,语气豪迈地大声说:“别!我要跟我的太太跳舞!”明妮先是惊愕,然后欣喜若狂。那个笨蛋默瑟会一败涂地,窘迫不已。然后,当他们回到桌前时,他像个状态奇佳的受过训练的舞者那样气不长喘,明妮则会因为这一切带来的乍然狂喜而脚步不稳。他们会坐在那里把头凑在一起,开始新的生活。这就是亨利设想的前后经过。
从某种程度上说,情景就像他在梦里设想过的一样顺利实现了。他担心的惟一会出错的——即西德尼·默瑟没露面,也没有发生。亨利觉得要是默瑟不露面来扮演陪衬的角色,会让这一幕稍微失色,可是他根本不用担心这一点。默瑟具有这种才能——这在没下巴、头发溜光的人们中屡见不鲜——就算他背对着门,也能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进门。亨利他们刚坐下,默瑟就到了旁边,嘴里打着招呼。
“嗬,亨利!常客啊!”
“我太太过生日。”
“祝您生日快乐,米尔斯太太。趁侍者还没来让你们点菜,我们刚好可以跳一轮。来吧。”
这时乐队正悠悠然开始演奏起下首曲子,亨利很熟悉这一首。有很多次,加瓦尼夫人在一架年代久远、难以出声的钢琴上砸出这首曲子,好让亨利跟她蓝眼睛的侄女跳舞。他站起身来。
“别!”他语气豪迈地大声说,“我要跟我的太太跳舞!”
对于他所期望引起的震动,他并未低估。明妮瞪圆了眼睛看着他。西德尼·默瑟显然吓了一跳。
“我还以为你不会跳舞呢。”
“人不可貌相,”亨利轻松地说,“看着很容易。不管怎么样,我要试试。”
“亨利!”他搂定明妮时,明妮叫了一声。
他早就料到她会说类似什么话,可是几乎不会是用那种声音。说“亨利!”有一种方式表现的是吃惊后的崇拜之情和带着悔意的热爱之情,但明妮不是以那种方式说的,她的声音里有恐慌的音符。亨利想得简单,显而易见的答案,即明妮认为他在那间意大利餐馆里喝了太多葡萄酒这一点,他并未想到。
的确,此时的他无暇分析话音里有何意味。他们这时站在舞池里,一丝想法如寒风一样,开始浮现在他心头,那就是他已经设想好的场景可能会有无法预料的改变。
开始时一切顺利,舞池里几乎只有他们,他开始顺着AB虚线移动脚步,稳当中带着活力,这是他学习最后几节课时的特点。后来,像是变魔术一般,他到了一群人的中间——跳着快步舞的一群疯子,像是根本没有方向感,完全没能力给他让路。有一会儿,几星期学费没白交。然后一撞,明妮压着嗓子叫了一声,发生了第一次碰撞。一下子,他辛辛苦苦记下的全部知识从脑子里溜走了,只留下焦虑不安的空白。他原来是在一个空房间里优雅地跳舞,对这种情况准备不足。他怵台得无以复加。有人捅了他的背部一下,气冲冲地质问亨利他以为他要往哪儿跳。他转过身正想怎样道歉,又有人猛的撞了一下他的另一侧。一时间,他有种感觉自己正在一个桶里滚下尼亚加拉瀑布,然后就躺在了地板上,明妮站在他跟前。有人脚绊到了他的头。
他坐了起来。有人帮助他站起来,他意识到西德尼·默瑟在他旁边。
“再来一次,”西德尼说,脸笑开了花,狡猾地装得毫无恶意。“倒得漂亮,可是很多人没看到。”
那里响彻魔鬼般的笑声。
“明妮!”亨利说。
他们是在自己的小公寓的客厅里。明妮背对着他,他看不到她的脸。她没回答,他们离开那间餐馆后她一直没说话,这时还是。回家的一路上,她一次也没说过话。
壁炉架上的钟点的的嗒嗒地走着。外面,高架铁路上轰轰隆隆地过去了一列火车。街上传来说话声。
“明妮,对不起。”
沉默。
“我以为我能行,噢,天哪!”亨利说话的每个音里都带着痛苦。“自从那个晚上我们头一次去了那个地方以来,我一直每天都去上课。没用——我想就像那位老太太说的,我长了两只左脚,再怎么努力都没用。我瞒着没跟你说我在干吗,是想在你生日时,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我知道你嫁给一个因为不会跳舞,而从来不带你出去的人有多厌烦,多累。我想我该去学跳舞,让你像别人的太太一样过得开心,我——”
“亨利!”
她转过身,亨利反应迟钝,但也惊讶地看到她的整张脸变了,她眼里闪烁着快乐的光芒。
“亨利!这就是你为什么去那座房子——去上跳舞课?”
亨利没说话瞪着他。她笑着走到他跟前。
“这么说,你就是为了这个装做你还在散步?”
“你早就知道了!”
“我看到你从那座房子里出来,我正要去街尽头那个车站,就看到了你。有个女孩跟你在一起,一个黄头发女孩。你拥抱了她!”
亨利舔了舔干躁的嘴唇。
“明妮,”他声音吵哑地说,“你不会相信,可她当时是想教会我‘果冻卷’舞步来着。”
“我当然相信,这会儿我全明白了。我当时以为你正在跟她告别呢!噢,亨利,你干吗一直不告诉我你在干嘛?噢,对了,我知道你想在我生日时让我惊喜一下,可是你肯定看出来哪儿不对劲儿了。你肯定看出来我有心事。过去几个星期里,你肯定注意到我怎么样吧?”
“我以为你只是觉得闷。”
“闷?!在这里,跟你在一起?!”
“是在那天晚上你跟西德尼·默瑟跳过舞之后,我把整件事想清楚了。你比我年轻这么多,明。对你来说,让一个像我这样的人读书给你听,这样过日子好像不对劲儿。”
“可是我很喜欢!”
“你一定要跳舞,每个女孩都得跳,女人不跳舞不行。”
“本人就可以。亨利,听着!你记你在那座农庄里第一次见到我时,我病得多么厉害、多么疲惫不堪吗?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是因为我好几年时间在一个地方累死累活地工作,人们可以去那里花五分钱跟女指导跳舞,我就是个女指导。亨利!想想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吧!每天得在一个大房间里拖着上百万个脚步笨拙的人。我跟你说,跟有那么几位比起来,你够得上职业水平了!他们踩我的脚,把他们两百磅的身体靠到我身上,差点把我压死。现在你也许明白我为什么不迷跳舞!相信我,亨利,你能为我做的最好心的事,就是让我千万别再跳舞了!”
“你——你——”亨利说不出话。“你真的是说你能够——能够忍受我们在这儿过的生活?真的不觉得闷?”
“闷?!”
她跑去书架那里取来一厚本书。
“读给我听吧,亨利,亲爱的。现在给我读点东西,你以前经常读,好像好久好久没这样了。给我读点百科全书上的东西!”
亨利看着手里的书。在几乎令他不知所措的快乐中,他有条有理的头脑仍意识到有哪儿不对劲。
“可这是MED-MUM卷,亲爱的。”
“是吗?唉,也没关系嘛。跟我读读‘Mum’都有什么意思吧。”
“可是我们才读到CAL-CHA呢——”他迟疑地说,“噢,那——我,”他不再顾忌地说,“我无所谓,你呢?”
“无所谓,坐这儿来,亲爱的,我坐地板。”
亨利清清嗓子。
“米利兹,或称米利茨(一三七四年去世),波希米亚牧师,在摩拉维亚和波希米亚的牧师中最具影响力。十四世纪时,从一定意义上说,他为胡斯的宗教改革活动铺平了道路。”
他低头看,明尼柔软的头发披散在他膝盖上。他伸出一只手抚摸她的头发,她转过头抬眼看,亨利跟她那双大眼睛四目相接。
“可不是没治了吗?”亨利不出声地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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