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闹钟突然发出震耳欲聋的铃声。
简东平立刻用力按住闹钟上方的按钮,闹钟顿时停止刺耳的鸣叫,房间又恢复了宁静,但他还没有完全醒。外面传来滴滴答答的雨声,最近上海这个地方老是下雨,到处都湿乎乎的,怪不得他总是睡不醒。阴沉沉的天气总会使人意志消沉。
或许还有别的原因。
休假以来他的心情一直阴晴不定。自从上次那篇跟了两个多星期才完工的大稿子被总编毫不留情地从排版单上撤下后,他就对什么工作都感到意兴阑珊,于是干脆申请了休假。可是休假之后,他又很快发现,无所事事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他起身走到书柜前,想找一本好看的http:///
小说来放松一下神经,此时,门哐地一声被推开了,保姆萍姐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跟平时一样,她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盘,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萍姐四十多岁,身材粗壮,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是个干体力活的好手。自从简东平的母亲去世后,萍姐在简家干活已经有七年了,简家父子的饮食起居全靠她打理。
“早上好,萍姐。”简东平无精打采地跟萍姐打招呼。
“已经不早啦!”萍姐粗声粗气地回应道,一边将早餐盘“哐”地一声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自从简东平当上记者以来,萍姐每天早晨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早午饭送到他的房间。简东平习惯熬夜,所以每天早晨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他都要睡懒觉,因而他的早餐和午餐通常都会合在一起吃,为此他规定萍姐,每天上午十点以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萍姐很看不惯这点,所以每天进他的房间时几乎都是气呼呼的。眼下,她看见简东平打着赤脚踩在地板上,床边散落着大堆报纸、书和零食盒子,禁不住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这些男人,就会到处乱扔东西!真是要命!如果我哪天不来,这里就成了垃圾站了!”萍姐一边抱怨一边麻利地收拾起来。
“所以我们才离不开你呀,萍姐。”他甜蜜地朝她一笑。
“哈!”萍姐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可是说真的。”他故作认真。
“那就谢谢啦!”萍姐没好气地说,“好了好了,快别看了,快吃吧,粥凉了,我可没功夫给你热!我的活多着呢!”
空气中飘来一股芹菜的香味,这让简东平突然想到自己昨天晚上只吃了一片薄薄的甜面包而已,现在他的肚子真的饿了。
他赶紧放下书,乖乖地坐到沙发前,开始享用萍姐端上来的早午餐。他今天的餐桌上有芹菜粥、肉松和一碟蟹酱。一般早晨他都吃得比较清淡,晚上就常常大块朵颐,虽然明知道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养生之道,但没办法,当记者的大半跟他一样随心所欲,他已经习惯了。芹菜粥的火候正合适,蟹酱也很鲜美,萍姐的手艺向来都无可挑剔。
“我爸什么时候走的?”简东平随口问道。
“他匆匆忙忙连早饭都没吃就走了,说是要去喝早茶。”萍姐突然眼睛一亮,“啊,对了,有你一封信,今天一早来的,我放在外面餐厅的桌上了。”
“如果是广告信,就不用给我了,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简东平毫无兴趣,头也不抬继续吃,他想不出,眼下谁会有耐心用纸和笔给他写信。
“我看不象,你老爸说是一个特别的人寄来的。他盯着信封看了老半天。我敢说,要不是我在旁边,他肯定早就拆开看了!”萍姐一边说一边走出门去。
特别的人?什么人才算是特别的人?简东平满怀狐疑。
不一会儿,萍姐就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
“喏,你的信!”萍姐递给他一个皱巴巴的白信封。
简东平放下吃了一半的芹菜粥,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信封的右下角,那上面小学生般工整的三个字好生眼熟,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当他意识到那上面的三个字是一个人的姓名时,禁不住浑身一震,一股凉风掠过他的心头。现在他明白为什么父亲会对这封信如此感兴趣了。这个名字父亲也很熟悉。
他定了定神,注视着信封上的三个字,没错,就是他。
他看到的落款居然是……陈剑河。
每次想到李今,简东平的心都会禁不住泛起一阵酸楚。虽然李今的案子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但那种最初听到此事时的震惊和痛心,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李今是简东平的大学同班同学,在他的印象中,李今永远是那个身材窈窕,开朗快乐的美丽女孩,她有着细嫩光滑的皮肤,和一双美丽修长的腿。当年她凭借无可挑剔的穿衣品味和出众的容貌,成为当之无愧的系花,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曾为她伤神。
曾经有段时间,他也对她十分仰慕。但不知何故,他并没有向高高在上的她作出任何表示。自始至终,他都跟她保持微妙的距离,既不逢迎,也不疏远,后来两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毕业。
大学四年,简东平都在边打工边旅游的忙碌中度过,而在这期间,李今和好朋友吴立帆的关系也似乎有了结果,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还曾传出两人准备毕业后结婚的消息,但还没等他完全消化这个喜讯,两人就分手了,据说原因是李今另结新欢。不久,简东平就看见有人开着辆黑色奔驰来接李今下课。
自从李今跟吴立帆分手后,简东平也逐渐跟她断绝了来往,毕业后,他只是偶尔从别的同学那里听说,她在一家欧洲的化工企业当秘书,收入颇丰。那时候他认为,李今总有一天会嫁入豪门,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少奶奶生活,他怎么都没想到,若干年后,她居然会死于非命。
毕业后,简东平成了《信》周刊的旅游版记者,一年中有将近一半的时间在外东奔西走,案件发生时,他正好在四川的偏远山区做一次艰难的野外探险,所以当他获悉此事时,已经是半个多月之后了。
最先把整件事告诉简东平的,是他当律师的父亲。当时他正在优哉优哉地嚼一块全麦面包,这令人震惊的消息差点让他噎死。
对他来说,跟凶杀同样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李今居然会跟一个如此不相称的男人搅在一起。他完全无法相信,也无法接受这两个人之间会有什么罗曼蒂克的事情发生。
陈剑河也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印象中是个身材瘦削,病怏怏,有点女性化的男人,个子颇矮,刚超过一米六,有着男人中少见的白皮肤,五官说不上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只是那双郁郁寡欢的眼睛给人印象深刻。
陈剑河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平时极少在班级里发表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对不会主动跟别人谈论某一个话题,但一旦在课堂上被提问,他却常常会对答如流,令人瞠目。
大学三年级时,简东平恰巧跟陈剑河同选一门选修课,两人因此有机会渐渐熟络起来。简东平很快就发现,陈剑河的怪毛病还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总是带着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们谈起吴立帆和李今,当时那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无论走到哪儿都手牵着手,亲热极了,他估计两人一毕业就会结婚,不料陈剑河却断言两人很快就会分手。他的说法让简东平颇为吃惊,他反问陈剑河:“你怎么会知道?”
当时陈剑河只是瞄了他一眼,冷淡地回答道:“这很明显,只是你没看到。”
之后,无论简东平再怎么追问,他都不肯再多说一句。诸如此类有始无终的谈话经常发生在他们两人之间,当时简东平觉得陈剑河是在故弄玄虚。但不久后当他听说李今和吴立帆真的分手了,就不免暗暗吃惊。他一直想弄明白作为局外人的陈剑河之前究竟“看到”了什么,以至于他可以未卜先知,这个疑问一直持续到今天,终于成了悬案。
信件
寄信人:陈剑河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4年6月5日
dear东平:
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位旅游记者,很为你感到高兴。说来也许你不信,虽然你我的交往不算很深,但我却一直觉得你是我身边最有头脑的人。我羡慕你云游四方的经历和潇洒豁达的处世态度。跟着眼于未来的你相比,拘泥于过去的我显得多么可悲,又多么可笑。
给你写信当然并非为了叙旧,其实我是想请你帮忙。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曾试图自己解决,但因为我能力有限,实在是无能为力。而我环顾四周,身边又没有其他人可以助我一臂之力,于是我就想到了你。我知道作为记者的你向来极富好奇心,我想热衷于猜谜网游的你一定会对我所说的事感兴趣。而我也相信聪明的你也一定能我一个合理的答案。
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今年年初,由于一些特别的原因,我决定从我一向居住的姐姐家搬出来,独自生活。于是元旦过后,我就开始着手寻找房子。我向来好静,所以我比较喜欢独门独户的公寓房。但是看过的公寓房不是租金太贵,就是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或者就是环境脏乱不堪,让我无法忍受。我的薪水相当微薄,要求又不低,所以找了一段时间,一直都没能找到合适的房子。
后来有一次,我在路上碰到张兆勇,我们聊了几句,他告诉我,他和袁桥正在找合租者。原来他们看中了市区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地段不错,交通也方便,只是两个人租的话,房租有点贵,所以再想找个人合租。这栋公寓离我工作的地方不远,价钱也合适,看过房子后,我觉得环境也不错,所以就同意搬过去跟他合住了。
我们三个人于今年二月初搬进了位于连景路上的雨花石公寓,我们的那套房子在9楼。我的房间相对小了一点,但屋子里光线很好,楼下又有便利店,买东西十分方便。但对我来说,住在这里最大的优点就是无须应酬各种各样的闲人,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所以总而言之,我对这里相当满意。我们三个人虽然性格和职业各不相同,但住在一起一直互不干涉,相安无事。
可是,自从两个月前三个女同学搬到我们隔壁904室后,我们的安静生活就被打破了。搬过来的这三个女生,你也都认识,她们是李今、郁洁和王盛佳。张兆勇说,她们的上班地点也都离此地不远,这大概就是她们搬来这里住的理由。
自从她们来了以后,张兆勇和袁桥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接近她们,而另一方面呢,女生们似乎也并不讨厌跟他们交往,她们不仅常常应邀来我们这里做客,有时候也会主动举办一些聚会请我们过去。对于这样的聚会,我通常都会拒绝,但有时候,如果是在我们的屋子里举办聚会,我就很难回避了。这样的聚会现在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有一次,对我来说,这简直是种折磨。
上个星期六的晚上,张兆勇和袁桥就在我们这里又举办了一次聚会。我想说的事正是跟这次聚会有关。聚会的发起人是张兆勇,这次聚会的名义是庆祝郁洁升职。郁洁原先是这家公司的人事部秘书,现在被升为人事部副经理。升职、加薪、过生日,他们总能找到聚在一起的理由。那天,我故意在公司磨蹭到很晚才回家,我到家的时候,差不多是9点半了,但他们的聚会仍然没有结束。
令我吃惊的是,我进门的时候,屋子里居然一片漆黑,而我刚刚踏进门,就听到厅里传来一阵恐慌的尖叫,随后,又是一阵大笑声。我正在疑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有人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吓了一跳,我回过头去,原来是张兆勇,张兆勇说,20分钟前他们正在跳舞,灯突然灭了,估计可能是保险丝断了,现在袁桥刚刚买了保险丝回来,正在修。在黑暗中,我隐约看见女生们都挤在厅里长沙发说话。
不一会儿,灯亮了,袁桥从门外进来,我们的电表总开关在楼梯口。袁桥告诉我,是因为家里电器开得太多,用电负荷太大,所以保险丝才断了,不过现在已经修好了。
因为恢复了光明,很快客厅里的人也都恢复了常态,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我正想回房间,李今却叫住了我,她说:“陈剑河,你老是一个人闷在房间里有什么意思?跟我们一起聚聚,难道我们会吃了你吗?”她这么一说,其他人也都纷纷劝我留下来,实在拗不过他们,于是我就同意坐下来跟他们呆上一会儿,因为大家都在喝啤酒,于是几个女生就劝我也来上一杯,我这个人向来就不胜酒力,喝了酒后,马上就脑袋发沉,于是没呆多久,我就因为体力不支不得不回自己的房间了,回房间后,我马上就躺下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跟往常一样为上班做准备,我却发现屋子里的很多东西都没有放在原处。比如,我桌上原来放着的钢笔不见了,后来我发现它在我的拖鞋里,再比如,我的cd机不见了,后来我发现它被放在我的枕头下,还有那些酒瓶……显然,是有人进过我的房间,并且翻动过我的东西,我突然想到,昨天我上班时没把门锁好,我的门锁这两天出了问题,经常碰不上。而我在整理东西时,却突然发现有一件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东西不翼而飞了,这件东西平时一直放在我的抽屉里,至于这件东西究竟是什么,我现在还不方便说。我只想告诉你,这件东西对我相当重要。所以发现它不见之后,我非常着急,但是我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有找到。
而在这之前,我敢肯定,那件东西确确实实还在原来的地方。我觉得毫无疑问,肯定是昨晚聚会中的一个人偷走了这件东西,我觉得不可思议,但又找不到别的解释。不瞒你说,单单这个想法就让我感到不寒而栗,因为他们个个看上去都不象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我猜不出究竟谁会是那个贼。
后来我旁敲侧击地向袁桥打听,昨晚聚会时是否看到谁进入过我的房间。但是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几乎每个人都进去过,他自己曾经进去想找根蜡烛,因为椅子不够,张兆勇进去搬过椅子,至于女生们,她们好像都曾经在我的房间进进出出,至于进屋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找什么东西,也或者是纯粹出于好奇想进去参观一下,因为在这之前我一直锁着门,所以她们从来都没有进过我的房间。
我后来又问了郁洁,她也承认她们三个女生都曾分别进入过我的房间,她说,她进去是为了帮张兆勇搬椅子,还有一次则是为了找手电筒,至于李今和王盛佳,她说在聚会开始前,她们都分别进去过,不过她很坚决地表示,她们是不可能拿走我的任何东西的,她的言下之意就是我太多疑,肯定是我自己放在什么地方忘记了,她觉得不可能有谁会到我这么寒酸的房间里来偷东西,因为她们的收入都比我高。
看得出来,郁洁对我问她这些很不高兴,所以她的态度很生硬,而我也意识到把这件事张扬出去不是什么明智的做法。于是我就没再问下去,我决定自认倒霉,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我想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再自己找找看。但是想不到,事情马上就有了结果。
几天后,我按照惯例从公寓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抄近路去公共汽车站,却在小巷的垃圾桶里很意外地发现了我丢失的这件东西,它被塞在一大堆的垃圾里,只露出了一个角,但是它红色表面上的烫金海螺标记还是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就这样,它又鬼使神差地回来了。但当我把它捡起来后,却马上发现它已经不完整了。
虽然失而复得,却已经残缺不全,很明显是有人在故意作怪,我敢肯定就是这几个人当中的一个,但是我实在猜不出,谁会做这样的事,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而他偷走的那部分,我该怎么说呢,对某人来说事关重大,所以我为此深感不安。
原谅我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些,我想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我非常想听听你的意见。希望你收到这封信后能尽快跟我联系。
盼速回!
此致敬礼!
陈剑河敬上
2004年6月15日”
信件
寄信人:陈剑蓉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5年10月5日
注:该信随陈剑河信件同时发出
简先生:
你好,很冒昧给你写信。我是陈剑河的姐姐陈剑蓉。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突然收到我弟弟的来信。其实这封信是前些天,我在整理他的抽屉时无意中发现的。
我很了解我弟弟,他向来就是个万事不愿意求人的人,我想他既然会想到要写信求你帮忙,想必一定是遇到了大麻烦,看到落款的时间,很明显是那件事发生的前一个月,所以我更加确定了我的想法,我猜想他当时很希望你能帮他出出主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封信写完之后,他并没有寄出,它一直被藏在抽屉的最底层。
想必你已经知道了我弟弟的案子。我弟弟其实是个单纯善良的人,却被当做嫌疑犯追捕,最后又被发现死在一个小旅馆的房间里,我到现在都无法相信我从小带大的弟弟会有这么悲惨的结局。警方说是他杀了那个女孩后,然后又畏罪自杀,我始终觉得这是无稽之谈。
看了这封信后,我一直在犹豫是不是要把这封信寄给你,最后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按照我弟弟的意愿寄给你。如果有什么惊扰之处,请多原谅。另外如果能到寓所一晤,则万分感谢。
此致敬礼
陈剑蓉敬上
2005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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